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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左子墨

手指的证言!你能十分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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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1: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觉的是他老婆 没打斗说明 死者没反抗 没反抗 1自愿被杀 2就是他被杀了可他自己却还不知道 谔谔偷袭 好像食指是戴结婚戒指的把  那老婆杀了她老公后看到戒指 想拿走可惜拿不出来然后就把食指给砍掉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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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1: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下答案吧,被切下的手指肯定是有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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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4: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有杀人动机,又没有证据之类的。不知道是谁啊。

不过我在想干嘛要割他手指。有什么用吗?这是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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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5 10:53: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是他妻子…因为唯一一个跟那根手指没关系且故意的障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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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5 15: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一果,死者生前赌场上的朋友。死者逼债时,曾剁掉其手指为威胁。因此怀恨在心,杀人后,剁下死者手指以报复。应该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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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0: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猜就是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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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3: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是2号洪映早,1号和3号没有砍店手指的理由,4号如果有借据可能需要指纹,但是看掉他手指有用吗?指纹都已经印上了,应该去找借据才对~下面说下我的思路:死者公寓不是第一现场,凶手把死者约出去,打网球或乒乓球,趁着死者不注意,将其杀害,用车吧死者运回公寓,这时发现死者右手还是握球拍的动作,大家都知道握球拍时要右手食指伸开,无奈只好砍掉死者手指,降低警方对自己的怀疑~所以能完成以上程序的,只有2号洪映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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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4: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死者表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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