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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灵隐岛“岛主”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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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4: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好啊,我喜欢这个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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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4: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同学,我要要的是你的工作证明,证明你的身份。
而且要照片为证。
至于身份证,我们没有资格询问。
请认真看我的问题。
而且不要拐弯抹角的回答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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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4: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请你注意你在论坛的位置。
你是个会员,是没有资格发公告的。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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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14: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绵亿 你先把你的身份证号码给我

我找的是灵隐岛论坛的岛主

至于你“绵亿” 现在我无权和你说太多

我已经提供了“身份证号码”如果我违反了中国法律 我是逃脱不掉制裁的

我和你谈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谢谢绵亿 你想利用你手中的特权 你就用吧 我没有能力来制止你个人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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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4: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会员无权使用“公告”这已功能项目,公告这一功能仅限论坛版块版主或是更级别管理组成员使用,我已经代为编辑,原帖子内容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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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14: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艾琳和绵亿 这样的做法很好

我不懂这里的规矩

我的主题和任务就是找“灵隐岛论坛的创始人”晴川先生(女士)

其他的我就不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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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14: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忘记了

你们两位“管理员”今天的做法 以后我会明白的

公告和建议的区别,你们两位管理员 可以解释一下吗?

我想知道它们分别的含义和作用?

谁有资格用“公告”谁有资格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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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4: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爱新觉罗·绵亿 于 2011-4-30 14:56 编辑

要我身份证号为什么?
我凭什么要给你呢?
我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需要核查身份。
我的身份,一个学生而已。
还是没有参加社会工作的学生。
只不过是网络论坛的一个管理组成员。
还要说明,我们论坛是非盈利性论坛。
也不是国家机关的官方网站。
管理方式,只不过是代表个人论坛风格制定。
就算是网络警察,也没资格过问。
管理与管理关系,也是论坛内部事情。
说白了,跟楼主有关么?

你没有感觉你做的事情是个“小学生”而不是个40的“成年人”么?

同时,我也在其他论坛。
以及YY等各个频道都是管理组成员。

同时,我代表的是论坛的言论、
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言论。
请你搞清楚关系。

还有。
我们的岛主,全论坛的人,找他的人多了去了。
难道要一个个接见么?

呵呵,经过几天观察。
你只是单纯的闹事者。
首先,我们的论坛没有发布过色情等东西。
欢迎网络警察介入。

其次,你原本的想法是不要解散色狼团。
现在已经转变成与论坛的矛盾。
你不觉得你很可笑么。

关于网络警察的问题。
你现实是不是也犯法了么?
宠爱猫咪貌似才20吧。
刚刚你说你40.
你在帖子里说过,你是她的老公。。。

在身为中国人的传统角度。
这个“老公”年纪也太大了点。
还是XX是传说中的“小三”?
站在记者团角度,八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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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14: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绵亿 有头脑 让我们拭目以待 等待结果吧

你8卦我 我很开心啊 我自己需要朋友提出宝贵意见

以便我自己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

谢谢绵亿的建议 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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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4: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矮人前面答应不插楼了,可还是要破一次例,蓝鹰见谅。

你试试去群里问下有没有人知道晴川(先生)的联系方式,如果没有,你可以尝试问一下“月中天”和“南昌徐麟”的联系方式,他们应该可以联系到晴川。

你这么等,不是办法。。。。。。

而且,矮人建议你找前面的两位,还有“众生的众生”,他们3个是阎罗王,在岛上拥有最高的管理权限。晴川对岛上的具体细节情况也不是十分了解,他主要是管理服务器,数据等方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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