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查看: 5165|回复: 32

重建灵异讨论小组,并且申请挂在灵隐岛名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8 18: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鬼门憬妖 于 2011-4-30 13:42 编辑

去年因为自身原因离开小组后,小组就处于低谷状态。近段时间一直有会员向我询问小组的事,希望加入,我以早已离开小组为由表示不知小组是否收人,其实原小组的人应该都知道,小组现在与其说是低谷状态不如说是早已关闭,原来的记者群和讨论群早已无人问津。我想向大家征求下意见,是否重开小组?之前小组就想挂在灵隐岛名下,出于各种原因遭到拒绝。如果现在能重开小组,能挂在灵隐岛名下了吗?




暂定规章如下:

1.        进入此群后,通报灵隐岛ID。必须写入群名片,经过管理员核实。
2.        国家政要事情一概不谈,国家政府封锁灵异事件不得在群内交谈。
3.        小组成员,在灵异讨论小组群以外发生任何口角,纠纷。本群概不负责。
4.        群内不允许出现不和谐图片。例如:“裸体,三级,AV。”
5.        不得在群内骂人.说脏话,一经发现警告一次,如发现第二次踢出本群。
6.        管理层保证上线时间,如群内展开会议无法到场需先行请假,连续缺席4次,开除高管降为普通会员,1年内总共缺席15次,开除高管降为普通会员。
7.        管理员不得以自身权利威胁任何会员,开除群成员,踢出群成员均需切图公告。发送到至少3为管理员QQ处。
8.        本群不接纳灵隐岛会员以外人群。
9.                  组内不与管理的事情严禁插手(插手后一切收益及出现事故与小组无关,清)  
10.               组内不接任何除灵行动,(私人出面,不与小组挂钩,出现一切收益或事故与本组无关)
11               . 小组成员发帖时不得附带任何私人感情因素(违者,三次清)

评分

参与人数 1 +2 收起 理由
?‘?é?‘????°‰198 + 2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4-28 19: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有必要,可以建官方群。
但是必须有人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8 19: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可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8 19: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0.0
是版主的話就申請官方群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8 19: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不错  可以做起来  管理这方面找人就是了  我现在基本上算是闲人一个  有的话 算我一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8 19: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這個應該是你們內部自己討論的。。。。
不必放出來天子殿的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8 19: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没有重大违纪现象,可以考虑你们重新开放并且与论坛挂钩,不过此事还是需与其它管理组成员相商后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8 19: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憬别忘了奈奈我啊  我可是原小组一员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 +2 收起 理由
é??é—¨?????– + 2 不会忘的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8 19: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5楼的 你就一流氓 还想进群?流氓谁啊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4-28 19: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爱新觉罗·绵亿


    管理这个,之前是我跟兔东东在主管。东东是老师可能没多少时间,我一个人也管不过来。绵亿如果不嫌弃,你管下好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4-11-23 16:0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