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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15: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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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安邪
灵隐记者团★团长
你以个人的权利来判决 你的证据是什么?
1.发色情图片的人 是谁提供的 为什么不让这位提供者报警?
2.要处理“色狼团”你的证据来源是什么? 给我们证据
3.你难道还要整出现代中国网络的“文字狱”吗?
综上所述 没有证据 请收回你的判决 拿出证据在来判决
在追究需要道歉着 必须拿出完全图片色情证据 以及发图片的QQ号码 以供网络警察立案侦查
如果拿不出证据 需要管理者给予 需要道歉者予以严厉的处罚并象“色狼团”道歉
你屏蔽我 想逃避是不? 给我们事件的真相 给我们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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