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半的这天,我打手机备忘录上出现了纪念日的字样。备忘写着今天是我们周年纪念日,我的许至君。我看着手机,原本身处闹市,可是,瞬间默然。
这个备忘,是去年的时候设置的。
如果我们的纪念周年为X,那么,以后的X+1,X+2直到X+N,都再也不会有你。
[一]
从什么时候起,我对马路上来来往往颜色缤纷的甲壳虫变得格外敏感。我见过那么多颜色的甲壳虫,红的,绿的,黄的,黑的。就像很多年前我听过的,那个肺活量惊人的小女生许哲佩像梦呓一样念着:黑的白的红的黄的,紫的绿的蓝的灰的,你的我的他的她的,大的小的圆的扁的,好的坏的美的丑的,新的旧的各种款式各种花色任你选择。
这个石阶上有很多很多颜色的甲壳虫,唯一跟我生命有关的那一辆,是奶白色。
我不知道你现在是否如同我们初识的时候一样,嚣张地开着你那辆奶白色打甲壳虫招摇过市,副驾驶上坐着不同类型的漂亮妹妹,她们有的喜欢画烟熏妆,本来就大的眼睛上了妆之后恐怖得好像整张脸除了眼睛没有别的重点。有的喜欢正襟危坐,耳朵上只有一枚小小的耳钉,那可一定是真正的施华洛世奇。
你曾夸下海口,无论什么样的女生,只要你看上了,就只有乖乖地束手就擒。
我们认识的时候,你旁边的那个座位上因为常年人员变动,所以有一种说不清楚的香味,因为太过混合,所以我从来都分不清楚究竟那是属于哪个奢侈的品牌的香水。
你斜斜地看我一样,很鄙视的样子,你说,反正不是你用的那种六神花露水。
我气呼呼地回敬你,我用的六神的功能是抵挡蚊虫,而你那些乱七八糟的女生用的什么兰蔻迪奥是用来勾引你这样的衣冠禽兽。
你“切”的一声,好像洞悉了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里。我等着你反驳我,我再痛心疾首地教育你做人要专一这个简单的道理,可是你目视前方,一边开车一边哼一首奇怪的歌: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
我正要粗暴的打断你,想要纠正你这提前步入中年大叔的低级品味,结果你声音一转,又哼起一首深情的调子,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你唱这首歌的时候,我慢慢平静下来,我甚至有一点点想掉眼泪。真傻。我只是觉得惊讶,这首歌被你唱的这么缱绻,这么动人,这么爱情。
有时候,爱情真的就是一瞬间的时候,电闪雷鸣,天雷地火,它就在我这颗小小的心脏里爆炸了,可是它的走向,完全不由我控制。
你有你的逻辑:世界上有这么多水果,不一一试遍,怎么知道自己最喜欢吃那种呢。
你给我举例子,甲像草莓,清新诱人;乙像黑加仑,鲜艳欲滴;丙像柠檬,光是看色泽都叫人心动。我满怀期待地问,那我呢那我呢?
你哈哈大笑,你这么臭,当然是像榴莲。
你说完还笑,仿佛奚落我很有成就感,我鼓着个脸像个青蛙一样仇视你,你慢慢收敛了笑容,揽过我的肩膀哄小朋友:好啦好啦,开玩笑的,其实榴莲很好的,不喜欢它的觉得它臭,可是喜欢它的就知道它其实是极品。
我在你的怀抱里看到车窗外有烟花陨落,那是我们认识的第一个夏天,许至君,那是我们的夏天。
[二]
一切都源自于你那辆招摇的甲壳虫。
我是女生,天真的、可爱的女生。我对奔驰宝马没一点兴趣,可是当我周末去找康偲偲的时候,看到她家楼下停了一辆奶白色的甲壳虫时,我兽性大发啦!
我打电话叫她下来,快快快,江湖救急,快来帮忙。
偲偲一听我气喘如牛的声音,还以为我被人追杀,当她穿着拖鞋奔到楼下来看到我喜出望外地举着个相机等她的时候,她简直想杀了我。我焦急地对她说,快来帮我拍个照,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她要吐血似的表情看着我,周宝音,你急忙叫我下来就是为了让我拍你跟这个傻车的合影?
我不跟她吵,我知道她一定觉得我是乡下人,可是……我真的很想跟怎么可爱的车合个影嘛,平时在大街上不方便,好不容易有怎么好的机会,我怎么可能白白错过。
再我满意地对这镜头摆完了剪刀手,双剪刀手、倒剪刀手、交叉剪刀手这些老土的POSE之后,我满意地鸣金收兵了,临走之前,我顺手的摸了它一下。
事实证明,很多人就是死在自己临时起的念头上,如果当天我没有发神经,非要去摸一下你的车,你也不会听到它突然间发疯一样的尖叫,也就不会从楼上冲下来看看这个企图偷你宝贝甲壳虫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我至今都记得你凶神恶煞的样子,我紧张不安地看着英俊的你围着它绕了三个圈,然后走近我,3厘米距离逼视我,万分委屈地问我:你想对它做什么!
很久之后我还记得你孩童般暴力的表情,像是捍卫自己的玩具不被人抢夺。我百口莫辩地向你解释,我不知道你的车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我保证不会再碰它一根汗毛了!
至君,说起来,那时候我真实看不惯你,不就一辆甲壳虫嘛,你干嘛紧张得跟有人挖了你家祖坟一样。我逃窜到偲偲家里的时候还偷偷地从窗户看你,你靠着车点一根烟来抽,表情像是被抹平的丝绸,我抓着偲偲的手臂摇,偲偲这个人是谁,好帅好帅啊!
偲偲怒目而视,刚刚在电梯里的时候是谁把人家祖宗八代都骂来?现在又对这窗户花痴,周宝音,你变态的啊?
其实那个下午我只是去偲偲家让她教我做图片,可是误打误撞就结识了你。我把相机里那些跟你的车的合影传到网易相册里去,我承认是我疏忽了,我没有把你的车牌打上马赛克。
所以,当你在QQ验证身份上气势汹汹地质问我“你是不是变态”的时候,我只能对着屏幕哑口无言。
[三]
你是不爱我的,我很清楚。
悲剧是什么呢,悲剧布什你不爱我,也不是我清楚地知道你不爱我,而是我明明知道你不爱我,却仍然愿意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在你身边一直待下去,等待你某个夜晚因为醉酒,或者无聊,或者寂寞这些原因打电话来问一句,周宝音,你在干什么?
我永远都装成很忙的样子说,我很忙啊,又要拍广告,又要录唱片,你以后打电话之前先预约一下嘛。
然后你就在那边哈哈大笑,心情好的时候你会配合我两句,说,唱片出来送我一张啊,要签名的哦。心情不那么好的时候你就会用低沉的声音说,我好象有点点想你了。
真是冤孽啊!你每次装可怜我总是会迅速地沦陷在你的无辜中,忘记我自己其实比你更无辜。我就是耳根软,听不得你撒娇,认识了你我才知道,有些男生撒起娇来比女孩子还有杀伤力。
你当初加我QQ的时候很凶,你问我,你为什么要把照片上传到相册里去,害得我女朋友误会了!以为你是我的新欢,以为我的品位退步了这么多。
我很愤怒,所以我忽略了重点,我跟你据理力争,我长的很丑吗!你凭什么这样侮辱我,你为什么不开着你那辆娘娘腔的甲壳虫去找个墙壁撞死。
我们大吵了一架,你要是在我面前我估计我会大嘴巴抽你,可是对着你那个绿色头发的QQ头像除了气得发抖之外什么都做不了,最后我们打字都累来,你说,你向我道歉我就原谅你好了。
那时候我真是讨厌你的狂妄,我真是不知道我什么地方得罪了你,你跟我讲,我女朋友在网上看照片,一个链接点到你的相册,看到你跟我的车在一起,误会了一些事情,我怎么解释她都不相信,你们女人啊,疑心病真是可怕!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你又说,其实也没什么,她现在已经不是我女朋友了,我早受够她了。
看着一个如此聒噪的男生在QQ上不断地发来信息,我只能表示无语,你下线的时候突然问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老实地告诉你,周宝音。你说,哦……名字跟人一样傻乎乎的。
你说完这句话就迅速地下线了,我看着绿色头发的头像变成了灰色,心里憋屈了很久的愤怒化作了仰天长“靠”!
后来你就经常再QQ上弹视频骚扰我,你的意图根本就不是真的想看我,你就是手痒,没事做,消遣我打发时间,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都会跟你理论一番,卑躬屈膝地请求你不要欺负我,可是没有一次奏效。八月的某一天你反常态高调上线,我连忙隐身,可是你揪住我,你说,丫头,出来陪我喝酒吧。
鬼使神差地,我居然答应来。
后来我才想起来,那天是传统的鬼节,往年的这个时候我总是紧张不安地躲在家里,就算别人跟我说外面有钱捡我也不会出去。而且,在这一天我特别忌讳有人叫我明天,一听到周宝音三个字我就觉得是鬼来抓我了。
那天晚上在你的车上,你买了很多的杰克丹尼。我看着那些黑乎乎的液体不知道你为什么喝得如此起劲,你喝多了之后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醉醺醺地讲话。
你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经大亮,我微笑地看着你,我说,许至君,天亮了。
[四]
有人说很多人熟络了之后就不好意思在一起玩了,一就是到了该三的时候了。可是我们两个人倒是没有按照这个轨迹运行,我越来越要好,好得有时候我自己都会产生幻觉,以为我跟你的亲密超过其他人。
你说,周宝音,我喜欢你,你跟那些女孩子都不一样。
要说我没有误会过,那就假的,要说我对你的感情真的只是手足之情,那也是假的。
我不只没有想过,终于有一天你会熟稔地牵起我的手,好象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一样,然后用你一贯不以为然的语气问我,你不反对吧。
可是一次一次,你带我一起出去的时候,你身边那些漂亮的女孩子,让我终于洞悉了真相:你对我,始终不曾有过别的心思。
之前我还会惊愕,会郁闷,渐渐地,我平静了,我淡然了,我泰然自若了。
她们好奇地问起我的身份,你说,周宝音,我最好的兄弟。我微笑着颔首,配合你的言论,我的眼神那么澄净,谁都不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很多话说得多了就成了真的,所以我自己也相信了。
我只是不太明白,为什么你身边的那些女生变换得那么快,消失得那么迅速,就连我曾经觉得和你一定会修成正果的林跃然,在两个月之后,也成了你口中的过去式。
她是你所有女朋友当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知书达理,温柔谦和,对我也非常客气,不像之前有几个神经病非要用看待情敌的延伸看我,似乎我是埋在她们身边的定时炸弹,时间一到就自动引爆,炸得她们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次见到林跃然,是你生日那天。我从书店出来接到你的电话,抱怨我迟到了,我跟你解释,这个时间段拦不到的士,公车人又多,我也没办法。
挂掉电话之后我在书店门口看着雨中的人群发呆,然后你的车子进入我的视线,副驾驶上的人摇下车窗,微笑着对我说,周宝音,快上车吧。
那天的雨下得好大,整个城市被一层灰色的迷雾笼罩着,我记得林跃然那天穿着紫色的小开衫,头发全绑起来,露出光亮的额头,我呆呆地看着她,整个天地失去了颜色。
那个晚上你兴致很好,吃了晚饭还拖着大家去唱歌,我安静地坐在角落里看着你们群魔乱舞,沙发的另一端坐着林跃然,她微笑地注视着你,那种延伸除了爱情我想不到别的。
然后你疯疯癫癫地跑过来熊抱我,非要我跟你一起唱歌,她的表情一直那么单丁,丝毫不觉得我跟你有什么暧昧的蛛丝马迹。你揽着我的肩膀唱《人来人往》:闭起双眼你最挂念谁,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感激车站里,尚有月台能让我们满足到落泪……
分开的时候,我拿出送你的礼物,是一本书,我最喜欢的《小王子》。你喝多了酒就听不清楚我说话,你结结巴巴地问,什么?小丸子……樱桃小丸子啊?我……不看少女漫画的……
林跃然搀扶着你,替你收下书,我对她笑,从来没有一个时候,我觉得我跟你之间如此遥远。一个林跃然,彻底隔开了我们的亲密。
[五]
你跟林跃然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整个人沉稳了很多,我乐意看到你这样的改变,只要有个人能让你停下仓皇的脚步就好,即使这个人不是我。
不知道为什么,你心血来潮就迷上了钓鱼,不管我们愿不愿意,只要逮着空闲就拖我们一起去,你这么有钱的人,自己不买鱼饵,逼着我像个童养媳一样在地里给你刨蚯蚓,我鼓着一肚子气跟在大美女林跃然身后伺候你,她忽然问我,你喜欢他吗?
我呆了一下,随即决定装傻,你说谁?
她眨眨眼睛,周宝音,你的演技并不好,知道吗?我的直觉很准的。这种事情,你不回答我也看得出来的。
我回头看着在池塘边垂钓的你,你神色专注,一点都听不到我们的对话,我的鼻腔里忽然蹿上些许酸涩。我问林跃然,你知道所有的鱼当中最苦命的是什么吗?
她摇摇头,示意我说下去。
世上所有的鱼当中,最苦命的是蛙。
它出生的时候是淡水鱼,成长之后游入大海中,五脏六腑起了变化,慢慢适应了盐水生活。它体积硕大圆润,肉质丰美,是上好的食物,一直是渔夫追踪的目标。产卵期近,它由一种神秘力量的指引,游返至淡水出生地,连科学家都无法解释那种力量的来源。
到了这个时候它的外形产生了极大的变化,背脊隆起一个驼峰,露出尖齿,青灰色的身体变成了血红色,狰狞不堪。
上游还有棕熊在等待它,熊只吃鱼头,鱼身丢一旁,等待小动物饱餐。
到了产卵地,蛙已经浑身无力,只剩最后一口气,达成任务,随即死亡,这时,满溪都是鲜红的尸体。
我说完之后,她的表情有了一些变化,她蹙眉问我,那是为什么?
我淡淡地笑,我也不懂那是为什么,我去水族馆看海蜇,全身透明通亮,靠吸收海洋生物当食物,边缘发出幽冥荧光,多么知足逍遥。
我转过身去看着你,你的表情依然那么专注,可是不知道为何,我觉得你的灵魂其实离开了你的躯壳,取到了一个我和林跃然都触碰不及的地方,你越是一动不动,我便越觉得你在渐行渐远。
我要如何回答林跃然的问题呢,我想起蛙,那般动荡不安的命运。
是的,这时我唯一的解释,这是命运。它的命运,自己承担,无论这路途何其艰难,蜕变何其痛苦不堪。如同我对你的爱情,许至君,我这从未启齿的,爱情。
这是我的命运给我的,我的遭遇给我的。命运无所谓好坏,我是坦然接受,不是承受。
那似乎就是我们三个人最后聚在一起了,之后的半个月我生了一场大病,在家里修养了半个月之后整个人瘦了一大圈,你每次给我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能出来见人。我搪塞了几次之后终于决定满足你的心愿,你看见我的时候大吃一惊,你说,周宝音,你抽脂啦?
我正要一耳光扇过去,却不小心瞟到了你车里那个女孩子,她不是林跃然。你看到我惊讶的眼神说,看你生病,没有跟你说,我跟跃然分开了。
那是我第一次在你面前哭,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你跟林跃然分手了哭的是我,我绝望地看着你,许至君,你要什么时候才肯停下来呢,你怎么就那么不能专一呢。
[六]
我不知道是不是那次我哭得太难看吓到了你,还是吓到了那个我连脸都没有看清楚的女孩子,总之,你不再来找我了。
但是从那之后,我在路上看到甲壳虫就变得非常敏感,总觉得每一辆车里坐的都是你和你那些陌生的女孩子,直到那天你真的出现在我面前,我还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你径直走到我面前,抱住我,什么话都不说。
我呆呆地任由你抱着,好像这个姿势会持续到天荒地老。
你说,宝音,陪我一个星期,好不好。
我看着路边香樟的叶子在阳光下发着油亮的光泽,街上的女孩子都穿着薄薄的外套,有些不怕冷的已经开始穿短裙了,露出曼妙的小腿,我轻声问你,许至君,夏天快来了吗?
多么俗套的结局,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我爱着你,你就告诉我你即将离开我。
我终于第一次听你说起你心里那个独一无二的人,苏瑾。那个再所有人之前,林跃然之前,我之前,就已经住在你心里从来没有消失过的女孩子,你最初的爱情。
在那个礼拜的最后一天晚上,我们窝在你的车里,像我们初识的时候一样买了很多杰克丹尼,只不过这次不仅是单单看着你喝,我第一次喝这个酒,味道有点像可乐。你很自顾自地说,你送给我的小王子我看完了,很给你面子,我很多年不曾认真地看通话故事了。
我凝视你,那不是童话故事,你越读得多,越明白那不是写给小孩子看的。
你没有搭理我,还是不管不顾地说,整本书里我最让我震撼的不是小王子再某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而是关于他的那朵玫瑰花,他说,我还太年轻,不懂得怎么去爱她。
宝音,你明白吗。我跟苏瑾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都不懂得忍让和妥协,那时候我太年轻太年轻,我根本不懂得怎样表达我心里所想的,我明明不想伤害她,可是最终却是伤害她最深的那一个。她曾经对我说,你可以爱我,也可以离开我,但是请你不要伤害我。
或许那是一个注定要与初衷背道而驰的年纪,那个时候,我不懂爱情。
她离开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完全不能适应,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就像小王子说的,如果你爱上地上一朵玫瑰花,当你抬头看夜空,会发现天上的星星全是她。我让自己置身在各种不同的女孩子中间,我以为总能找到一个能代替她的人。
可是宝音,我似乎,错了。
我终于知道我错了,我要去找回她,也找回最初的自己。
我听他说这些,非常非常的想哭,可是我努力地微笑。亲爱的许至君,我很难说得清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似乎是开心,又掺杂了悲伤,我为你终于停下来追逐的脚步感到欣慰,却又明白你我真的从此彻底分别。
我抱抱你,加油,去找你那多独一无二的玫瑰花吧。
那天晚上我靠在你的肩膀上看见窗外有萤火虫明明灭灭,我想起我给林跃然讲的那个故事,她但是心领神会的表情。原来,我们都是明白你的,所以,每当你神情专注地看着某个地方的时候,我们都觉得离你那么远。
许至君,这是我们的命运安排给我们的爱情,我接受,我笑纳,我不反抗。
[七]
你在夏天的时候闯入我的生命,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可直到你离开我始终不动声色。
你没有问我,所以我也没有机会让你知道,《小王子》这本书里,最让我震撼的是小狐狸说,既然你驯服了我,就不应该离开我呀。
可是故事的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小狐狸去寻找他的玫瑰花,可是小狐狸在告别小王子的时候说,现在告诉你我的秘密,一个非常简单的秘密:只有用心去观察,才能看得真切,最根本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是你为你的玫瑰花所花费的时间,使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
许至君,失去你,我不悲伤。
小狐狸只要看见金黄色的麦子就会想起它的小王子,我只要看到大街上的甲壳虫就会想起我的许至君。在每个夏天来临的时候,我都会记得,我们在漫天的星光下坐在你的车里,我陪你喝杰克丹尼,那种味道像可乐一样的酒,后来你靠在我的肩膀上,把应该说给苏瑾的话说给我听。
我知道你醉了,忘记了我是周宝音,可是我愿意骗骗自己。
你说,我爱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