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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关于本人之前的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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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2: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于种种特殊的原因。



            撤销本人对以下本人之前的帖子的各项观点:



        真正的阴阳眼。


        五鬼位摆香火,招鬼。


        桃树真的可以打鬼。


         会打鬼的人。

        我真的遇鬼了。

        

        看过以上五篇帖子的朋友就当没看过。希望其中的话语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毕竟人鬼殊途。


         我们在阳间做人少管阴间的鬼事。


         请看过以上五篇贴子的朋友务必不要告诉别人关于帖子的内容,大家要慢慢忘记。
发表于 2011-4-24 12: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阴间做鬼的经常在人间无理取闹,不是吗?过分的甚至要人命。既然有能力为什么不帮帮人呢。鬼和鬼怎么样都可以不管。但鬼害人。那就不算多管闲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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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2: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算是变相的让人去看你的帖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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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22: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别有用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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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22: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楼主发了这些帖子啊  我要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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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09: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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