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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解决光棍问题的七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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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光棍,是人类性行为有了约束关系后出现的一种现象,它不是性问题,而是婚姻问题。在古代,光棍问题其实比现在要严重多了,且历代都有。古代允许开妓院,女子卖淫合法,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决这部分光棍男人的性生活。7 v/ W3 o0 D! h, F" J
  但逛妓院终归不是彻底的解决办法。那么,古代是如何解决光棍问题的?我简单归纳一下,一般说来有以下七种种手段。0 G1 R) @- u+ D3 E" [: }
  ■强制女子出嫁2 ~. W; D8 t  A" v" K& d4 i9 s( n
  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 h. b% P) }2 d! j& z) g- M
  到了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还犯法呢,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现在有不少女孩子,对男朋友挑三捡四的,最后把自己弄成了剩女,在过去你这样做是犯罪行为呢,小心给家人带来麻烦。强迫女子出嫁,初衷可能是增加人口的需要,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e. ?% f# O# y% O* b& {  ■官媒指定
) w: X; ~" T7 T' u$ X. n$ X  过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给男女牵红线4 B1 o; t7 i1 L  _/ K$ X
的介绍人。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这种媒人都是民间的,属私媒。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上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给某男,纯是“拉女配”。
' A/ Y9 N) w8 j  在清代,就设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罚配去的新疆,为了边疆稳定,后继有人,就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光棍,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们争着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红包。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的“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处,这些男女方便私会之所。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翻墙私会现象,光棍男子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 _7 h6 L1 j' R* \  ■支持寡妇再嫁5 ?% E' t8 X0 r( V2 i( \- Q
  过去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嫁”,讲究从一而终。因为迷信认为,一个女人嫁给了两个男人,等于让两个男人过手,是犯贱,会被人看不起不说,: T4 \$ _) ^, E
死后也不得安宁,到阴间会遭二鬼缠身。如果二鬼闹到阎王爷那里就恐怖了, 往往会判女鬼锯成两半,分给二鬼。所以,古代让寡妇再嫁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的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f6 L3 n9 B. l
  ■鼓励娶二婚- N+ Q/ {- t0 h5 X. D
  与上面提倡寡妇再嫁相对是鼓励男人娶寡妇,找二婚老婆。过去男人一般视娶寡妇为低人一等,在社会上会抬不起头,让人看不起,除非实在讨不到,或讨不起黄花闺女了,才会选择有婚史的女人结婚成家。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难。但是,任何事物只要看多了就好办了。习以为常之下,还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在古代的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种常规伦理。9 h1 u9 ~7 R8 g$ V! n: |
  在早期,一些少数民族甚至还有“妻后母”风俗,即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过这种令她尴尬的事情,她和亲边塞,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只得入乡随俗,嫁给了前夫的儿子。这种家庭内部的再婚和再嫁,初衷是最大可能地利用育龄女人的生殖能力,来增加家族人丁问题,但在事实上却也有助于解决光棍
5 D, m+ j( m/ I% v# H2 w问题。7 Q2 V* R0 N2 w  i+ {( O
  ■限制富人娶妾; ]8 I* T3 `8 ?! A7 {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男女性别比例是一定的,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上不会有剩男或剩女。 但了解中国古代史的人都知道,过去不像现在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长时间内,实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如今天的大款般的有钱男人(有权男人就更甭说了),家里可以有三妻四妾,大红灯笼高高挂。这样便人为造成了男多女人现象,好多适婚男人找不到适龄的女人,适婚女人去当小老婆了啊。国家统治者看到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所以,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并不是说你有钱就能任意讨小的。7 Q8 a5 {, c: p6 @: w
  我在以前的博文中谈过这问题。如在汉代,蔡邕所著的《独断》称,“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在一样,是一夫一妻制。元代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庶人(老百姓)不得娶妾。
& r  s+ c& J+ t  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也不是什么时想纳就什么时纳的。如明朝,朱元璋规定,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减了一多半,“额妾四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除非无后
4 T9 y$ w( E6 ]9 f: Z才可再纳。
$ S" b$ n, y% P3 ~4 u  ■一妻多夫
& k0 {+ Z. H( y- M) q1 @: ~  这就不用解释了,大家都明白,就是一个女人有不只一名丈夫,或者说,几个男人合伙娶一个妻子,轮流同房。 这种现象在今天的西藏等地方,在共和国成立好多年后,仍能找到研究案例,往往是兄弟几个共娶一个妻子。  o9 @$ R$ W; p( |3 Z
  ■增加“奔”的机会% f  Q! T1 V' y" L: ^: F
  奔,可简单理解男女自由交流,“私奔”里的奔就有这种意思。用今天的话来说,这叫为单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台,这种解决光棍的手段,在现代最受推崇,工会、居委会的大妈大婶最乐于此事。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一个典型的“奔”机会,为青年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特殊机会,提高男女婚配率。《周礼》中的《地官·媒民》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仲春会”一般在“三月三”。除了这一天,古代可以给光棍提供择偶良机还有不少,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
: T' }$ ]( ^. H  当然,古代解决光棍问题的手段和方式还有很多。但是,话说回来,再多也没有现代机会多、花样多。现在有电脑,有网络,有舞厅,有歌厅……还有如《非诚勿扰》这样的的电视相亲节目。依我来说,光棍们现在根本不需要什么媒人、红娘,自己就能把意中女孩搞定。你说呢,光棍兄弟!
发表于 2011-4-2 00: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伟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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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18: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还有一个是逛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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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0: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的话多好,这样我就不用单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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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0: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不用解释了,大家都明白,就是一个女人有不只一名丈夫,或者说,几个男人合伙娶一个妻子,轮流同房。 这种现象在今天的西藏等地方,在共和国成立好多年后,仍能找到研究案例,往往是兄弟几个共娶一个妻子。    这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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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23: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代的女子真是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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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0: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取消了呢 这不正可以同时解决剩男剩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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