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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艾琳

《都市妖奇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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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18: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人探案之婚礼前面的谋杀案   

  
  新城酒店门口一早便摆出了一面红底黑字的告示板:“李纯星,张月茹新婚之喜”——一看就知道,今天有一对新人将在这里喜结连理。上午十点左右,开始有几个西装革履的青年焦急地在酒店门口出出进进,还有人不停地打着手机。

  “来了!来了!”

  看见一辆白色标着“公安”字样的警车远远驶来,其中一个青年高兴的叫了起来。

  车还没停稳,一名年青警员就跳了下来。

  酒店门口的几个青年围上来,纷纷责备地向他叫嚷:“‘歌星’!你在搞什么,十一点三十分举行婚礼,你这个伴郎竟然十点十分才出现!而且连手机也不开,传呼也不回!”

  “对不起!对不起!我们队上开案件碰头会,我实在走不开。”他一边道歉,一边向酒店里冲去。

  “你的礼服呢?怎么还穿着警服?”

  “大卫说他会帮我带来的。对了,我们租的房间是几楼?”他边冲进电梯里边问。

  “607。”

  警员名叫王杰,隶属于市刑警支队。至于方才他的朋友们叫他“歌星”,那是他高中时代的外号。虽然他确实生的高大英俊,十分有明星架式,但他得到这个外号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是因为他和一个著名歌星同名同姓,却偏偏天生五音不全,没有一首可以从头唱到尾的歌,才被一帮朋友们给他起了这个带着调侃意味的外号。

  今天结婚的新郎李纯星是王杰高中时篮球队的队长,不论当年在学校,考上大学,踏入社会后,他都是以一个兄长的姿态在照顾当年球队中这一帮小兄弟。今天他大喜的日子,王杰和一帮同学当然义不容辞的帮忙,王杰更是今天的四名伴郎之一。只是早上原本已和队里请好一天假的他忽然收到叶支队长的电话,有件王杰参于调查的案子有了新的进展,于是王杰只好乖乖地回支队上去开会,不但耽误了早上伴同新郎接新娘的任务,连正式的婚礼也险些没赶上。

  “幸亏让大卫先把礼服替我带来了。”王杰靠在电梯里,才总算松了口气。

  王杰的好朋友陆青卫,也就是他和同学们口中的“大卫”是今天的另一名伴郎,也是王杰的“房东”。父母家在县城里的王杰不愿住在单位上的单身宿舍,一直借住在陆青卫的家里。对于王杰而言,陆青卫不仅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工作上最重要的伙伴。虽然陆青卫大学毕业前夕从学校退学,现在只是在经营一家小小书店,可他敏锐的洞察力,精确的分析已屡屡在各种案件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刑警支队的叶支队长常常戏称陆青卫是刑警队的“编外队员”。

  “刑警不是必须大专以上学历吗?我现在可只有高中文凭。”每当叶队长提出要陆青卫正式加入刑警队时,他总是用这样一句话来拒绝。其实王杰明白,陆青卫是个爱书成痴的人,即使能从名牌大学毕业,他想干的工作,也只是市图馆的图书管理员这样一个职位。即使有成为一名优秀探员的天份,加入执法部门也是他想都不会想的事。

  王杰是怀着一腔热血进入警界的,看到自已的好朋友破案时的表现,心中有时也不是滋味,会想:“大概我并不适合作个刑警吧?”但对陆青卫,王杰绝没有妒忌过他的才能,相反,他是全心全意地信赖自已的好朋友,遇到难办的案子,一想到陆青卫还在自已身后,就会暗暗松一口气。

  为了方便新人和来帮忙的亲戚朋友休息,他们订了酒店的607房间。王杰跨出电梯间,便被老同学们发现了,大家气势汹汹地围了上来:“歌星,你这家伙要是把队长的婚礼搞砸了,他不和你计较,我们也不会放过你的!”

  “是,是,我知道,我有罪!”这个时候年青的探员倒是把他从自己审理过的犯人那里学来的低姿态发挥地淋漓尽致。

  “行了,行了,你们哪来的那么些废话。歌星快去换衣服!”担任“婚礼筹备委员会”“主席”的一名学长推开大家,把陆青卫带来的礼服塞进王杰手中,“房间里有女士,你去公用洗手间换吧。”

  王杰拎上衣服刚刚出门,另一名伴郎就举起一个带着“伴郎”字样的胸花说:“他忘了拿这个了。”

  “丢三拉四的家伙!我给他送去。”陆青卫自告奋勇的接过胸花,匆匆跟了过去。

  王杰在陆青卫的帮助下手忙脚乱地换上了礼服,一边从洗手间出来,一边向胸前别上“伴郎”的胸花,苦笑着说:“如果我真的搁误了婚礼的时间,‘虎头’他们非把我大卸八块不可。”

  “哈,那么明天的社会版新闻就会多一条‘刑警死于非命,疑犯为中学好友’的消息了。”走在他旁边的陆青卫张开手,作了一个卡他脖子的动作。

  “咦,那边怎么了?”

  顺着王杰的目光,陆青卫扭过头看向走廊另一边。在一间客房门口围了很多人,其中还有两名警员在内。围观的人都显得十分激动,围着警员们吵吵闹闹地说着什么。

  “好象出事了。”陆青卫因为心中不祥地预感而皱起了眉头。

  “我去问问。”

  王杰快步走向那警员,一边递上自已的证件一边问:“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你是刑警队的?太好了。”警员把证件还给王杰,向房间内一撇嘴,“凶杀案,有个男人被捅死了。”

  房间是普通的两人客房,尸体在靠向内墙的一张床上。死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身高大约只有一米六,偏瘦,给人第一眼的印像是一个精明的人。死亡的原因一看就明白――在死者的左胸心脏处插着一把匕首,一直插到了把柄处。匕首的柄上还裹着一条手帕。手帕已微微渗出血迹来。大概死者是在还没来的及反应的情况下就被一刀毙命,所以他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并没有痛苦的样子。整个房间也很干净整齐,看不出打斗或翻动的迹象,在死者床边的床头柜上,放有一只用过的一次性纸杯。

  死者名叫王先明,身份是某市某局的一名付科长。此时他和另外几名同事正在参加一次全省范围的系统内部会议,会议为期四天。与会人员下榻和开会的场所就是这家酒店。

  东区派出所是上午10:10分接到的报警,王先明的一位同事发现他在自已的房间内被杀。最先到达现场两名警员一位是东区派出所的付所长朱平,另一位是警员葛铭诚。因为凶杀案属于刑警队的办理范围,所以朱平和葛铭诚到达现场之后,只是一边保护现场,一边维持现场秩序,等待刑警队的人员前来办理。当王杰向他们提出进入现场看看时,他们立刻就答应了。

  十几分钟后,东区刑警大队的队长田友中带着几名警员赶到了。

  “呀!这不是支队的小王吗?”刚踏入现场的田队长没有看到床上的尸体,却先发现了王杰。他热络地上前拉住王杰的手晃了几下,“小王今天打扮的这么帅!你在这里忙什么啊?”又回头对着自已的手下说:“你们看到了吗?这位是支队的王杰——破案高手!你们今天有机会向他学习,可得好好把握!”说着大笑起来。

  王杰被他弄得十分尴尬,讪讪地说:“我只是来帮忙朋友的婚礼。随便看看,马上走,马上走。”

  陆青卫对这种在凶案现场,对着尸体还能大声说笑、忙着搞人际关系的人实在提不起好感来,见他看向自已,勉强出于礼貌地向他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

  王杰也刻意地没为他们介绍,拉起陆青卫就想要离开,“婚礼就快开始了!田大队,我们先走了。”

  田友中简单地看了几眼现场,吩咐手下的警员,“立刻将酒店的各出口封锁,将所有人员进行排查。”

  “不行!”

  “不可以这么作!”

  王杰和陆青卫本来已经走出了房间,听到他这句话一起叫了起来。

  “田大队,我同学的婚礼马上就要举行了,如果现在封锁酒店的出入口,那么这次婚礼不就搞砸了吗?”王杰焦急地对田友中请求,“能不能先进行不公开的调查?”

  “而且,我认为凶手不一定是外面来的人,很有可能就在死者的熟人当中。”陆青卫也插口说,“如果封闭整间酒店,未免有点小题大作了吧。”

  “喔!”田友中打量着陆青卫,“你到是很敢说啊?你是哪个部门的?”

  陆青卫淡淡一笑:“我不是警察。”

  田友中的笑脸一下消失了:“原来你不是警员?那你怎么随便走进凶杀现场来?这里不但轮不到你来发言,而且你也是嫌疑人之一,待在外面等着问话。”

  陆青卫掏出手帕裹着,将柜子上的杯子拿了起来,对着田友中说:“田队长,因为死者没有挣扎过的迹象,我猜想他一定是事先服用了犯人准备的安眠药之类的药物。你能不能先派人将这只杯子送去化验?”

  “什么?你意然还敢乱动证物?还敢对我下命令?你……”

  王杰拍了拍气势汹汹地田友中的肩头,将手中的手机递给他,说:“田大队,支队叶队长的电话,他请你接听。”

  田友中接过电话,脸上表情又是一变,十分严肃郑重地站直了身体:“叶支队长,是,是我,东区的小田啊。”

  “什么!”

  “支队长,这怎么行?”

  “您,您太信任他们了吧?”

  “什么?!”田友中开始掏出手绢擦汗,“他,他,是……是,是,我明白了!”

  看着田友中一边接电话,一边对着电话毕恭毕敬的点头,陆青卫不由苦笑着向王杰看去,王杰耸耸肩,回给他一个“我见多了”的表情,他忽然想到,如果田友中知道了陆青卫是市长的儿子,又会是什么样的表现?这么想着,不由向陆青卫瞄去。陆青卫向他挥挥拳头,无声地说:“你敢!”

  田友中再次对陆青卫和王杰说话时口气明显软下来:“小王啊!还有你,你叫陆青卫是吧?叶队长对你们两个很信任啊。看在叶队长的面子上,就让你们协助我们调查吧。不过,我把话说在前面,如果你们不能提供帮助还帮倒忙的话,我还是会依照原来的打算对酒店所有出入口封闭,然后对所有人进行排查的。”

  “不用那么麻烦,”陆青卫胸有成竹地说,“只要你允许我用我的方法进行调查,我保证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内找出凶手!”

  “什么!?”

  王杰拍拍田友中的肩说:“田队,你放心,我们也不想朋友的婚礼搞砸的。”

  与死者王先明一起参加会议的人员共有八十余人,其中,和他同住六楼的有十三人。最后有人看见活着的王先明是上午8:30,周务员周小姐进他住的619房间打扫整理时。当时死者在洗手间洗漱。周小姐要替他整理床铺时,还跟他讲了几句闲话。大约在8:40分周小姐整理完毕,离开619房间。之后,在10:00分左右,死者的同事宋存进到619房间找死者时,发现他已经被杀了。

  在8:40分至10:10分这段时间内,和死者同住6楼的其他十二名与会人员中有6人相约出去游玩,在8:00左右就一起离开了酒店,至今还未曾回来。在案发时间内留在酒店的六个人中,621房间的尹清华和617房间的郝淼都是一个人在房间内看电视,没有人可以为他们提供不在场的证明。另外的四个人:宋存进、田靖、李静和石烈鹏则共同在613房间内打扑克。

  陆青卫听完他们简单的情况介绍,对田友中说:“田队长,我现在想对这六位逐一进行问话――我认为凶手就在他们之中。”

  田友中翻了翻白眼:“你这么肯定?”

  “对,我肯定。”陆青卫点点头,你们看这条裹住刀柄的手帕”,他指着尸体说,“那是这家酒店的专用餐巾。这家酒店的早餐是不附赠餐巾的,也就是说,凶杀是至少昨天晚饭前就住进这家酒店了。另外,能顺利进入死者的房间,在死者杯子里下了安眠药,等药性发作,死者睡着之后将他杀死的人,一定是和死者认识的人。而这层楼上,死者认识的人,只剩下他们六个人在案发时间内留在酒店里不是吗?”

  “你的结论太武断了!”这次说话的人是朱平,“就算是死者的熟人作案,这家酒店中和死者同参加一个会的还有七十余人住在其他楼层,其中和死者认识的至少有一半人吧,照你这么说,他们也全都有嫌疑了。而且,那些出门游玩的人,也有可能半路折回来行凶。只是怀疑眼前这六个人未免太轻率了。”

  陆青卫摇摇头说:“不,不会是外面进来的或其它楼层的人作案。”他在自已的笔记本上简单的画了个图形(附图),向大家解释说:“大家看,这是这层楼的平面图。我的同学今天结婚,他租下了607房间,从这个房间的位置,不论有人从楼梯或电梯上到六楼,房间里的人都可以看见。我们是8:18分接到新娘,到达酒店在8:30分左右。在这之后的这段时间内,我们一直开着607房间的门,有什么人上楼来,我们都看得一清二楚。在8:40分到10:10这间,我没有离开过607房间。我就是证人,证明没有人在这段时间内通过楼道走廊去过位于南走廊的包括死者住的619房间在内的客房。”

  “你就能保证每个人都注意到了?”

  “今天来到婚礼上帮忙的人很多――新郎的亲戚同事朋友就有二三十人,还有新娘方面的人,我们很多人彼此不认识,为了防止大家找错了房间,607室的门才会一直开着,每看到有人上来,我们都会问一下是不是来参加婚礼的人。从早上8:30分到10:10分我离开房间,上六楼来的人是不少,不过除了参加婚礼的人就是这家酒店的服务人员,其它的人一个也没有。我想,这样的证明和我当时一起在607房间里的好多人都可以给出的。”看到大家都没有话说,田友中勉强点点头,“好,就先问问那六个人吧。”

  杜存进、尹清华等六个人在发现凶案这后,便处在酒店保安的监视这下,杜平和葛铭诚到达现场后,又把他们集中‘请’到了服务室中。陆青卫正要求警员将他们逐一带来问话,王杰匆匆从外面进来。

  “大卫!”王杰递给了陆青卫一张纸。

  “小王,你刚刚哪去了?”田友中有些不满地问。

  “我在外面先向会议的组织人员和其他与会人员问过话。纸上是我所了解到的死者的情况和六名嫌疑人和他之间的关系。”

  陆青卫看着纸笑了起来,伸手握拳在王杰肩头打了一下:“你这个家伙啊!”王杰回给了他一个会心的笑容。

  田友中要过纸条,看到上面写着:1、宋存进今年五月提升为付局长,七月,王先明被提拔任命业务科长。

  2、郝淼在该单位口中,是一名工作能力很强,但不擅长人际关系的人。他对工作能力不及自已的王先明被提升科长可能会有意见。

  3、车静与王先明男女关系较为暖昧。

  4、石烈鹏与王先明因业务关系常有往来,且二人皆有赌搏的爱好,不知是否会因此产生金钱上的纠纷。

  5、尹清华与田靖和王先明似乎仅仅是认识,没有更深的交往。

  王杰总是自谦能力不如陆青卫,但是他在整理、分析资料方面的才华十分出众,也只有他可以在短短时间内,从那些含糊不明的说话中整理出一份正确、可信的人际关系的脉络来。

  宋存进四十七岁,五月被提升为付局长,在同事当中都认为明年夏天现任局长退居二线之后,他是最有希望接班的人。他是个身材高大魁梧,很有领导威严的人。被警员带到临时用作问话的房间时,他先是居高临下地看了大家几秒钟,才在为他准备的位子上端正地坐下来,好象他才是在掌控全局的人一样。

  陆青卫盯着他看了一阵,问:“最先发现尸体的人就是你吧?请你讲讲当时的情况吧。”

  宋存进没想到一屋子的警察,开口盘问自已的竟是这个脸上挂着淡淡地笑容,西装革履,打扮的非常郑重,胸前还莫名其妙地挂着一个写着“伴郎”的胸花的年青人,一时愣了一下。

  “你怎么不讲话?”陆青卫脸上习惯性的那抹淡淡地笑容看起来总有点讥讽别人的意味。

  宋存进说:“当时我们在613房间打扑克。我觉得有点冷,就想回自已的房间去加一件衣服……”

  陆青卫问:“614房间对吗?”

  宋存进说:“对,就在613房间的斜对门。我回到房间里,才想起我把外套借给王先明了。因为昨天晚上在外面游夜市时,王先明说他感冒了,觉得冷……”

  陆青卫问:“他借你的衣服?从你们的身材看来,他不是应该借郝淼或石烈鹏的衣服才比较合理吧?”

  宋存进说:“因为当时我们在夜市游玩,只有我一个人穿着外套。他穿上我的衣服之后,大家还都取笑他象穿上了风衣一样……我到王先明信住的619房间,在门口叫了几声没有回答,就自已走进去,结果看到他躺在床上,心口插着一把刀。”说到这里低下了头,心有余悸地样子。

  陆青卫问:“你进入619房间时,门是开着的吗?”

  宋存进说:“我去的时候门是关着的,但没有锁,一转门把手就开了。我看到他那个样子当时怔了一会儿,就到隔壁617房间叫了郝淼出来。他和我一起到619房间看了一下,然后我们去郝淼的617房间内了警,又一起去叫了酒店的人员来。”

  陆青卫问:“你和郝淼没有动过屋里的东西吧?”

  宋存进一扬眉毛,说:“我当然没有动过任何东西。也没让小郝动――这一点常识我还是有的!”

  “哦。”陆青卫露出了一个古怪的笑容,“你做的很对。那么你在8:40至10:10分之间这段时间在哪里?在做什么?有什么人可以给你做证?”

  宋存进说:“我和车静、石烈鹏、田靖我们四个人从8:10分左右就在613房间里打扑克,他们应该可以给我作不在场的证明。不过……”

  “怎么?”

  宋存进说:“在这段时间内我,车静、石烈鹏离开过613房间,所以……”

  “你们离开房间去干什么?”

  宋存进回忆说:“我是回自已的房间上洗手间――因为当时车静在613房间的洗手间里。当时大概是9:00左右吧?我记不清楚了。反正我只用了两、三分钟就回来了。然后石烈鹏回自已房间打电话,车静回自已房间换衣服,好象也都是很快回来了。警官,你们不是认为我们当中有人杀了王先明吧?”

  “就是因为怀疑你们我才这么问啊。”陆青卫坦然自若地说,“你又为什么以为我应该怀疑你们呢?一定有什么理由吧?说来听听如何?”

  “陆青卫!”

  “你……你……”

  陆青卫莫名其妙的问话方式令田友中和朱平一起叫起来。

  王杰急忙向他们摆着手:“别激动,别激动,他这么问一定有他的道理。”

  田友中“哼”了一声,不再说话。朱平却知道王杰是个工作认真、严谨的人,见他对陆青卫的信任,自己心中也多了几分对陆青卫的信心。

  陆青卫向宋存进问:“讲啊!怎么不说话?”

  宋存进说:“因为我们当中好几个人都或多或少和王先明有各种矛盾。比如郝淼,他的学历、工作能力都远远胜过王先明,这次王先明被提升科长,他一定是不服气的;车静的丈夫长年在新疆工作,听说最近要调回我们市里,而这几年车静和王先明之间的关系一直很暖昧,会不会因此而产生纠纷呢?石烈鹏经常参与赌博,似乎欠了王先明不少钱――金钱可是万恶之源啊!至于我……说句真心话,自从局里提拔王先明作了科长,我这个分管业务的局长工作就越来越难干,他自已能力不足,人缘又不好,象郝淼这样的业务骨干们工作都越来越消极。”

  陆青卫不无讥讽地说:“工作能力不足,人缘又不好,乱搞男女关系,还喜欢赌博……贵局的领导意然提拔这样的人作科长?这当中一定有什么缘故吧?”

  宋存进无奈地叹口气说:“我只是分管业务的付局长,又上任不久,开会研究人员安排时,别的领导都同意,我当然也没有反对。我本人是比较倾向于提拔郝淼为科长的。”

  等宋存进出去,王杰冷笑一声:“这家伙最后那段话是在说慌。我就不信推荐科长意然不重视分管局长的意见。”

  陆青卫脸上保持着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象没有听到他的话似的。周围的警员都在心中对陆青卫不尊重朋友而不满,王杰却明白陆青卫那决不是轻视朋友的表情,只是他想一个问题想不通时对他自己自嘲的表情而已。王杰暗暗叹息:“陆青卫欠缺与陌生人相处的能力,虽然一旦了解他成为了他的朋友后,他总过多的为朋友付出关心和热情,可他的态度却真的得罪了不少不太熟悉的人。”

  郝淼是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戴着一付宽边眼镜,颇有学者的气质。问到他的不在场证明,他十分坦然的一笑:“我从早上就一直在自已房间里看书,没有人能为我作证。”他慢条斯理地说:“你们怀疑我杀人的原因,就是王先明提什么科长,我心中不满的事吧?以前,我确实有过这样的劳骚,可现在已经不会了。”

  陆青卫问:“为什么?”

  郝淼说:“因为我已经办好了出国手续,下个月就要去美国留学了。这次来参加会议之前,我连辞呈都递上去了,怎么还会跟他计较什么科长不科长的!”

  “喔,出国留学啊!”陆青卫显得很有兴趣,“是啊一家大学?”

  郝淼不无自得地说:“斯坦福大学。”

  “名牌大学!”陆青卫站起来跟郝淼握了握手,“恭喜恭喜!”郝淼虽然对他的行为深感意外,可还是诚心地对他表示了感谢。

  王杰偷偷地露出一抹微笑:陆青卫自己是个书痴,他对郝淼这样的人就格外的有好感。

  “咳,咳!”田友中不满地假咳了几声。

  陆青卫问:“宋存进在发现尸体之后,曾叫你一起去619房间看过,又和你一起报警,一起去找酒店的人对吗?”

  “对”

  “你们是谁打的电话?”

  “是我。”

  “当时宋存进的表现怎样?”

  “宋局长?有点慌吧。发生了那样的事每个人表现都差不多。我记得他还说‘发生这样的事,怎么向局里交待?’一类的话。”他停了停,迟疑地问:“警官,您不是在怀疑宋局长是凶手吧?”

  陆青卫不以为然地说:“我即怀疑他,也怀疑你――你们现在都是嫌犯。如果你把当时的事情祥细说一遍,对你们自已和对我们都会有帮助。”

  郝淼对陆青卫直截了当的话有点意外,看了他几眼说:“当时,我正在床上看书,听到宋局长在走廊里叫王先明……”

  “他只是在叫,有没有敲门?”

  “就算他敲门我也不一定能听见。虽然这家酒店的隔音不好,可我当时正听着随身听,是因为宋局长是个大嗓门,我才隐约听到子他的声音。”

  “是这样……你接着说。”

  “我听到他的叫声开始并没怎么放在心上,可过了没多久……”

  “确且一些,是多久?”

  “大约三、四分钟吧。宋局长就跑过来砸我的门,说王先明被人杀了。我跟他去619房间看了看,就回我的房间打电话报警,又去找服务员。”

  “你说这家酒店隔音不好,哪么你有没有听到隔壁619房间有什么奇怪的声音。”

  郝淼想了一会,摇了摇头。

  车静三十一岁,但从外表看来最多只有二十七、八岁。虽然称不上美女,但装扮入时,很有成熟女性的魅力。她低着头进来,一言不发地坐在椅子上,眼眶红通通地,脸上还有哭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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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18: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梦呓

  
  “弃,快把屋子收拾好!”

  “弃,地板脏了!”

  “弃,把窗子打开!”

  “弃,走廊有落叶!”

  “弃,倒茶来!”

  “弃……”

  从早晨开始,这样的支使声便一直跟着这个八岁的孩子,但他的脸色上始终挂着恬静温顺的微笑,努力地承担着那些超过了他年纪的工作。在这里连最低级的仆役都可以使唤他,而他也从来不曾对自己的处境表示过任何抱怨。

  这里是位于首都的魔法工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大魔法师、魔法师、学徒……等等在这所占地五百余亩的大建筑群中来穿棱,加上他们的仆从、工会的杂役,这里聚集了不下千人,他们之中大多数人是专程来鄞见帝王刹拿的,就如世人皆知的,刹拿王不仅是天下第一的战士,也是世间最强的魔法师,那些向他效忠的魔法师把得到他的接见当作无上的荣耀。但是身为一位帝王,刹拿王当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用来接见这些人,所以有很多人为了见王一面经年累月的住了下来。来访者越来越多,需要的服务人员也就增多了,因为这里所有的开支都由国家支付,所以那些魔法师们,甚至那些本来应该服侍老师的学徒也顺势使唤起仆人来,首都的魔法工会也就与众不同的拥有了人数众多的仆佣队伍。正是这样,才给了弃这个孩子一个生存的空间。

  弃是个妓女和士兵之间的私生子,因为父母双方都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所以在他出生在不久就趁天黑时把他扔在了街头,当时正好有一位大魔法师来到首都,他顺手捡了这个弃婴,又顺手把他丢给了魔法工会的仆人们抚养。等到几个月后,这位大魔法师觐见了陛下心满意足地离开首都时早已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不过魔法工会的仆人们到是一直听从他的吩咐,把这个孩子抚养了起来。

  因为他是个从一出生就被人丢来丢去的孩子,所以人们随口地称他为“弃”。

  弃渐渐长大,他是个金发碧眼,十分俊秀可爱的孩子,虽然一直穿着旧衣,一天到晚灰头土脸的,但是这一切依旧掩盖不住他那种天生的聪颖,也许是因为生长环境的关系,弃比同龄的孩子要懂事。不管他的出身多么令人瞧不起,他的乖巧还是让他赢得了一些喜爱,比如这一天吃过午饭之后,食堂的主管看着他洗完了那一堆比他人还高的碗后,竟然挥挥后要他去休息一下,就这样,弃得到了一个自由的下午。

  从厨房中跑出来,弃没有把这难得的时间用于休息或者玩耍,他躲开了大家的目光,钻进了水池边的一簇茂密的树丛中,匆匆掏出一本破旧的小本子,皱着眉头,费力地把他上午偷听到的一个魔法记下来,他认真地回想了几遍,当时那个魔术师教授时的情形,又读了几遍自己的记录,确认自己没有记错时才松了口气,抱着本子在树丛中坐了下来,露出了十分开心的笑容。

  在弃的心中有个小小的愿望,就是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和那些威风凛凛地大魔法师一样,不,哪怕和那些看起来聪明不凡的学徒们一样也好。所以他在为那些魔法师们打扫房间或者刷地板什么的时候总会努力竖着耳朵听他们的说话,如果遇到有魔法师在教导学生那他更是试着用一切办法留下来听完他们的授课(到是从来没有人怀疑过这个孩子是在偷听)。

  弃感激自己是在魔法工会长大的。

  在这样的环境中,弃很自然地学会了读书写字这样外面一般的平民孩子都没有机会学习的东西,总会有那样一些闲得无聊的魔法师或者学徒愿意教这个外表讨人喜欢的孩子一些一鳞半爪的东西,而弃就自己在空暇时把它们拼凑起来,变成属于自己的知识。

  弃现在就把他的宝贝--那个记录了他所有听来的知识的小本子拿在手中,越笑越开心。本子里面杂七杂八地记录了各种魔法知识,从最基础的入门知识,到一些大魔法师对某个魔法的独特见解都有,不分门类的记在一起,如果一个真正的魔法师看见这样奇怪的记录一定会皱着眉头摇头。本子中最重要的记录是关于完整的魔法的记录,加上他刚才记下的那一个,他已经记了九个魔法,而且到现在为止,其中风、水、火、土、光、暗、自然七种系列的魔法里面都有了。虽然里面初级魔法和高级魔法的分配如此不合理,可是弃顾不上这些了,能够听到一个完整的魔法的机会十分少,这其中有一个还是他冒险在为一位大魔法师收拾桌子时,硬从书上背下来的,他从来不敢奢望自己可以求那些出身名门的少年少女一样,系统的学习魔法。

  “嘻嘻,”男孩抱着本子一个劲地笑,幻想起自己将来成为了大魔法师后的情形。到时候自己就可以穿上福气地长袍走在他仰慕的魔法师当中,和他们在图书馆谈论关于法术的话题,在广场上比试或者一起觐见陛下了吧?弃这么幻想着,不停地笑着,把头埋在了草丛中。

  好不容易让自己从幻想中摆脱出来,弃把手伸进一棵老树的树洞中,取出了一根用布珍重地包着的魔杖,那原本是一名学徒嫌弃自己父亲为自己选的魔杖不够好看,上面镶的宝石不够名贵,杖头的魔法不够强大……等等的不满让他随手把魔杖丢进了草丛,刚好看到这一幕的弃记下了那个地方,在夜里又把那柄魔杖捡了回来。这是一柄镶了蓝宝石的美丽魔杖,弃本来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触摸这样一根魔杖的,而现在他却拥有了它。弃没敢把它带回自己住的屋子里去--也许魔杖原本的主人宁愿折了它也不愿意把它给一个私生子的,所以把它藏在了这里。

  “现在……”弃双手紧紧握着魔杖,准备试一试自己的魔法,他以前因为没有魔杖,所以只偷偷试过简单的照明和冰冻魔法,而现在他想试试其它的,他曾经多次看见那些魔法师和学徒施法,他觉得自己一样可以做到。

  一道闪电出现在弃的身边,击打在地上,开出了一个小坑和一股硫磺味。

  弃摇摇头,这和他看过的不太一样,应该是出现五道闪电,交织为环击中目标的,他又试了一次,这次出现了两道闪电,却没有击中他心里想的目标。“或许不该一开始上来就试一个四级魔法”,弃咕哝着,他意识到自己不该一上来就试一个中级的魔法,所以他接下来一连尝试了两个低级的魔法,这次他十分成功的先后唤出了一个低级精灵和发出了一团黑暗之幕。

  “我能做到!我就知道我能做到!”弃兴奋地挥动着手中的魔杖,这次的成功大大增加了他的信心。他本来还想一一试试他记下的所有魔法,可是抬头看看天色,他决定把剩下的魔法留到下次再试。虽然主管告诉他可以休息一下午,可他觉得自己早一点回去会比较好。

  “弃!你跑到哪里去了!”因为忙乱主管早已忘记了他放弃假的事,一看到弃进来,就先抬手给了他一记耳光。弃乖巧地跑到一堆桌布中忙活起来,庆幸自己早一些回来了。

  魔法工会中有这样突如其来的忙碌往往意味着有什么大人物要驾临了,不过这和弃没什么关系,他和大多数人一样是不被允许见到这些大人物的,他干完手里的活后,就必须待在仆人们住的屋子里,直到再次被叫出来干活为止。

  但是这次弃看见了那个女子。

  弃奉命往一位大魔法师屋子里送一套银餐具回来时,看到迎接贵宾的队伍已经走上了他所在的这条路,他急中生智,一头扎进了湖水中,只把鼻子的部分露出水面,藏在一片大荷叶后面偷偷地看着。

  被魔法工会的长老们簇拥而来的,是一名女子。从她淡银色的眼睛和尖耳看来,她应该是个精灵,她是那么美丽,美到弃看到他的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快要停止了。他直直地盯着精灵女子一步步走近,用手按着胸口,当他想到这名女子有可能会在这里住几天,而自己就有机会为她服务了之后,心就一直“砰砰”地跳,好象把胸腔鼓破一样。

  “你们不能否认!你们干了一件蠢事!”精灵女子的声音带着愤怒,“天音·远林在你们发觉不对之前,早就把他弄走了。”

  “他发现的完全象个来游学的学徒,我们实在……”

  “学徒!他是大陆上屈指可数的魔法师之一,你们竟然会把他当做学徒来支使了这么久,而且还让他潜入了皇宫!他偷走了那柄魔杖!无名魔杖!”女子听起来有点气极败坏,但即使她咬牙切齿地时候依然那么美丽,当她越来越靠近弃藏身的地方时,弃觉得那里是天上的太阳在靠近自己,他微微倾着身,就快忘记了自己是在躲藏而从那片荷叶下露出来了。

  “把他所有的东西拿给我看,也许我可以找到……”

  “他的东西……在出事前的一天,他派一个打杂的仆人帮他焚烧了不少东西--不过那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不然他不会叫仆人去做的。其他的物品……”

  “一定由他自己动手销毁了,他不会让自己留下被跟踪的线索的。”女子有点泄气地说,“他花了好几年时间来准备,不会在最后关头出错的。也许我应该去一趟精灵草原。”

  “不,天音·远林他正在那里,也许会使您受到伤害。”几个长老异口同声地叫起来。

  “那怎么办,我不去的话还能指望谁?难道要他亲自去!”女子的声音又提高了,带着一种比气愤更强烈的失望,当她看到一个长老要开口时伸手阻止了他,“我知道,由我去向他说,你们只要把自己的事做好就行了--我不是要为你们开脱,我只是不想让他为这种事无谓地生气!”她说着,声音低了下去,长长叹了口气。同时,那几个长老长长松了口气,有她出面,无疑可以使事情大事化小了。

  弃听着他们的话,忽然想起几天前曾有一个魔法学徒交给了自己一些东西要自己代为焚烧的事,那是一些学习的记载,弃曾经觉得这样烧掉了可惜,可是那个四十多岁的学徒只笑着:“这只是哄人的玩艺--就算你想学魔法也别信这些,去烧了吧,听话。”

  是他吗?他们刚才说的人是这个男人吗?弃很想跑出去说自己就是帮他烧东西的人,这样也许就可以和她说上几句话了,可是他想起那个学徒总是很温和地对待自己,甚至偷偷为自己讲解魔法的秘密时,弃打消了这个念头,同时又为那个学徒担心起来,虽然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事,可是弃不希望他被抓住。想到魔法工会深处的监狱里的拷问声和仆人们悄悄传说中的那些可怕的、折磨人的魔法,他的心就收紧了。

  “谁!”一个长老发出一声厉喝,接着弃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他被一个魔法从水中抓了出来,在空中翻滚了几圈,然后被狠狠摔在了地上。加上同时施加在他身上的一个虚弱魔法,使他趴在地上,半天不能动弹,更让他感到难受的是他这样狼狈地湿淋淋地在地上爬不起来时,那个女子正惊讶地看着他。

  “一个孩子。”

  “也许他是个奸细。”

  “我认识他,他是这里的一个仆人。”

  “仆人?学徒都可能是奸细呢!”

  “够了,住嘴!”女子有些受不了地皱起眉,她向弃弯下腰来问:“你是谁?为什么躲在这里?”

  听到她的声音,弃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抬起了头,看着她的脸说:“我只是想躲起来,我看到你们来了,我跑不过去……我没有做坏事……”现在她离自己很近,非常近……弃看到女子脸上一下子出现了一个笑容,这是从刚才开始她第一次笑,她是在对我笑吗?弃迷迷糊糊地想。

  “好了,别怕。”女子随手施展了一个魔法,弃身上的衣服立刻变得干爽,她向长老们吩咐,“带我去看看那个人住的地方吧,别在这里难为一个孩子了。”她看到弃后,心情似乎好了许多,话语也温柔起来。“你们应该感谢那孩子。”这是她离去前,弃听到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弃一直呆呆地看着她的背景,直到她消失在树丛后面,“她是谁?”他用一种梦游般的声音问身边的一个魔法师。

  “她?曜光殿下你也不认识?你和了不起的人说了话。”也许因为曜光吩咐不许为难他的缘故,这个魔法师并没有因为弃的不敬生气,反而告诉了他答案。

  “曜光……王的情人……”弃头脑一阵发晕,刹拿王、曜光……这样的人物对于社会底层的来说,是那样遥不可及的存在,今天自己却见到了她,和她说了话。弃曾经听说过,之所以刹拿王一直没有迎娶王妃,是因为只爱着曜光一个人的关系,可是曜光曾经发过毒誓,永远不成为刹拿的妻子,所以他们就这样一直维持着情人的关系。弃无法理解这些,他只是想到如果自己可以成为一个魔法师,并且有幸到刹拿王的身边的话,就可以再见到她了。对,要成为魔法师,成为最了不起的、可以到刹拿王身边服侍的魔法师,要成为最了不起的魔法师--弃带着这念头,一头倒在了自己的床铺上。

  时间过了几个月,秋天来临的时候弃那个小本子上的魔法已经增加到了十一个,而且他已经可以使用其中的任何一个了,虽然对那些高级魔法他不能每一次都成功,可是他知道自己是可以做到的,这大大增强了自己的信心。

  今天他又躲在了他那个秘密的小天地中,偷偷地做着练习。

  魔法工会中有一个小湖,湖的一侧有一些临水而建的房子掩映在茂密的植物中,另外几侧则完全被植物包围,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树林,工会中的魔法师们大都是些埋头于做学问的人,少数不是的也只倾心于国家大事,他们就任由工会里这么一大块地方闲置着不用,而另一边却是拥挤不堪的仆人住所。也正是因此,弃才找到了这么一个不会被人发现的练习场所。

  只是现在却有一个人在饶有兴趣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这个人本来坐在水边的一块岩石上,悠闲地翻着一本书,弃来的时候他闪到了石后,并且不快地沉下了脸,但是当他看着弃从树洞中取出魔杖,有模有样地开始练习魔法时,神色缓和下来,而当看到充为了练习治疗魔法,用刀在自己的胳膊上割出一道道伤口时,他竟然露出了一抹笑容。

  弃看着自己手臂上长长的伤口嘟起嘴,因为找不到可以用来练习治疗魔法的对象,他今天从厨房偷偷拿了一把小刀,在自己身上制造伤口来练习。第一次他只是很小心地划了一些血出来,结果魔法很成功,第二次他一兴奋,居然在自己的手上划了一道又长又深的伤口,只是这次不知为什么,他怎么也治不好这条伤口了。伤口痛得要命,他心里更是急得要命,如果晚上不能干活,自己要怎么向总管解释,难道说伤口是自己弄出来的?弃又连连挥动魔杖,念着一点都不起作用的咒文,快要急得哭出来了。

  “你不定下心来的话,永远也治不好这条伤口。”

  弃惊慌地回过头,看见一个青年男子从旁边走了出来,他身上穿了一件很像魔法师的长袍,可是弃却分辨不出他是什么级别的魔法师,而且他的手也没有拿魔杖,只是嘴角挂着一抹近似嘲弄的笑容看着弃。

  “魔法师先生……”弃完全慌了手脚,跑到他的身边哀求地叫,“请您千万不要说出去!请您千万不要说我在偷偷练习魔法!求你了!”

  青年在被称为魔法师先生时皱了一下眉头,但是听了弃接下来的话又笑了:“你不是求我帮你治好伤口吗?只是想别说出去?”

  “我只是个仆人,我没有资格学习魔法,如果被发现的话,我会被赶出去的……”弃的心缩紧了,想到一旦离开魔法工会,自己完全没有地方可以去,而且那样的话,自己就再也没有机会学习魔法了--比起前者,这一点更让他害怕,他连自己手上的伤都忘了痛,苦苦向男子哀求着。

  “资格?”男子冷笑一声,这个孩子一瞬间给了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使他打消了惩罚他的念头,“学习魔法还要什么资格,难道一个人的天份是魔法工会决定的!”他拉过弃的手,随意念了一句什么,弃手上的伤口立刻不见。

  “您,不会揭发我了对吗?”弃小心地问。

  “我不是魔法工会的人。”男子冷笑一下,他坐在岩石上吩咐,“把你那个本子给我看看。”

  弃看着这个青年,他的外表是那么清秀俊美,却散发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气势,他乖乖地把自己的本子递了过去,然后甚至不敢正眼看着对方,规规矩矩地站在旁边,用眼角偷偷打量他。

  男子随手翻看着弃记下来的东西,有时发笑,也有时皱一下眉,看到最后一页时才问:“这里记的东西,你都懂得吗?”

  弃红着脸摇摇着。

  “懂几成?一半?”

  “差不多。”弃自豪地点头,以为自己很聪明了。

  “有些根本就是垃圾。”男子的一声冷笑立刻打击了他的自信,男子随手翻动本子问:“那这里面的魔法会几个?”

  “全部……不过不是每次都灵验。”

  “什么!”男子一下子扬起了眉头,“刚才连一个简单的治疗魔法都做不好,现在却吹起牛来了。你知不知道这里面有一个魔法,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使用的,那个人就是刹拿——我不知道你是从哪里记下这个魔法的,可你却说你学得会着个魔法吗!”他说话中间,弃就开始很着急,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忍不住扯扯他的衣袖,男子似乎很讨厌这样的接触,挥手打开了弃的手,弃很担心地看着他说:“刚才……刚才你直叫了王的名讳!”

  “喔,怎么了?”

  “那是很重的罪过,会有很可怕的惩罚……”弃害怕地绞着双手,“会被割掉舌头的……”

  “哈哈哈……”男子大笑起来,“可是没有人听到不是吗?这里只有你和我。”

  “对,”弃微微松了口气,拍着胸口说:“我不会出卖你的,我保证不会说出去的。”

  男子似乎并没有因此而高兴,反而依旧带着冷笑:“不管多么严厉的法令,都无法让人们在任何时候都听话对吧--如果他们心里有那样的想法的话--马上就可以看到一个那样的人。你知道的……”他自言自语了一阵子,又低下头来对弃说话,“……想要得到自己要的东西,只有变得强大,只有这一个办法,只有最强的人才有权力拥有一切,都有活下去的资格,你明白吗?”

  弃感到很害怕,他发现自己听到了难以置信的可怕言辞,他想伸手从男子手中拿回自己的本子,结结巴巴地说:“我得回去了,主管找不到我会生气的……我什么也不会说的,我什么也没听见,真的。”他觉得自己快哭出来了。

  可是男子并没有把本子还给他,俯身看着弃说:“你的名字?”

  “啊,我要回去了,请还给我。”弃听他说了那些可怕的话,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不敢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虽然即使没有名字想在工会里找到他也是十分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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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18: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名字?”男子压低了声音,带着一种让他询问了第二次的恼火。

  “弃,我叫弃。”弃被他的目光一扫,马上就回答了。

  “弃?遗弃的弃吗?”男子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弃羞愧地红了脸:“我是个弃儿……我是……私生子……”他不敢对这个男子说谎,说出自己的身世时都想找个地缝躲进去。

  “你根本不用为这个愧疚!”男子咆哮了一声,“那不是你的错!”一种回忆带来的愤怒崇尚了他的心头。他在弃面前蹲下来,反反复复地看着弃,“我问你,你会用那个只有刹拿用的魔法是真的吗?”

  “不,不是每次都成功。”他又直接叫王的名字了,弃觉得自己应该马上逃走。

  “竟然有这么巧合的事……我学会它的时候,也是这么大的年纪……”男子喃喃自语着。

  “请让我走吧,求求你。”弃一心想着逃走,却不想失去那个凝聚了他心血的本子。

  男子轻轻一拍手,本子一瞬间化成了飞灰,飘散而去,弃死死抓住了他的袖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不准哭!你不需要那些垃圾了,以后我会亲自教你魔法的!”男子被他的哭声弄烦了,斥责一句。“弃这个名字不好,它不配做我们的名字……明……以后你的名字就叫宇·明吧,记住了吗?”

  弃一时接受不了这许多改变:他要教自己魔法,还给自己名字和姓氏,为什么?自己甚至不认识他,也有点怕他。

  这时湖边的路上传来喧哗声,声音大到连他们呆的地方都听见了,似乎是不少人在反复念叨一个名字,又在赞颂刹拿的的威名,“看来已经到了,我们去看看吧。”男子看了弃一眼,示意他跟上自己,向外面走去。弃虽然觉得害怕,也认为自己跑出去可能会受到责备,但是却不能违抗这个人的话,乖乖地跟了上去。

  路上走着一队很长的队伍,那里很少出现在魔法工会中的骑士和战士组成的队伍,即使在魔法工会中,骑士们依旧不下马,个个高傲地平视着前方。他们的队伍中只有一个魔法师,他走在队伍中间,手上绑着一根绳子,牵在一个骑士手中被他们拖着走,他的目光是那么黯淡,甚至看不到一点生机,可是弃依旧认出了他,他是“那个学徒”。比起这个终于被抓住的人还有更加令人惊讶的事物--一只飞龙在空中,飞的是如此的低,弃连它的鳞甲都可以看清,他以前远远看见过空中飞过的龙,却是第一次看见这么真实的飞龙。

  弃傻呼呼地仰头看着,一边还在跟着男子一脚深一脚浅地走,等他发现自己挡在了大队前面时已经太晚了,他眼看着领头的骑士催马加速向他奔来,骑士身上黑月标记转眼就近在眼前,弃认为自己马上就要被马踩死了。

  骑士们忽然一起拉住了马,跃下马来,接着所有的人,包括那个俘虏也被人按着跪了下来,整个庭院中只剩下了弃和那个男子还站着。

  弃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和粗重呼吸,他身体摇晃着,觉得自己快昏倒了。

  男子没有留意弃是不是还站着,他连那些向他行礼的人都没理,径直走到了俘虏面前,眯着眼看着他:“我们终于见面了不是吗?你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俘虏的心智已经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即没有办法回答他的话,也没有办法分辨自己的处境了,呆滞的对着地面。

  “只有强者才可以活下来,就是这样。”男子挥挥手,两名骑士把俘虏带了下去,空中的飞龙一个俯冲下来,四周的人四散闪躲,让它落在了男子身边,它从翅膀下取出一支魔杖递给了男子。

  “无名魔杖,很不错的东西是吗?值得很多人为他不惜一切。”男子回过头来,用手晃动着魔杖问弃。

  弃快要吓昏过去了,他向后退了几步,不知道自己应该跪下去还是应该转身逃走。

  “把那玩艺扔掉,别让我再说一遍。”男子忽然皱起了眉头。

  弃忽然发现自己手中还抓着那支拾来的魔杖,慌忙把它一丢,却打中了旁边一个骑士的头。

  “那么这个就给你吧。”男子走过来,随手把手中那支魔杖递给弃,这一瞬间,弃听到了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男子蹲下身看着弃的眼睛:“拿着它,然后变得强大。”

  弃颤抖着接了过去,他喉咙发干,以至于一个字都出来。

  “是啊,我还没有介绍自己。”男子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把手放在自己胸口说:“刹拿,我的名字叫刹拿。”

  “陛下,陛下。”

  “父王,我们已经全部准备好了。”

  “……”

  呼唤声叫醒了光明王,他揉了一下额头坐起来,一时间还没有弄清楚自己身在何处。他茫然的向身边看去,四个儿子和所有的将领,以及他的两个王妃全穿着整齐聚在他面前。

  “父王,军队随时可以进攻了。”儿子的声音再次把他的思绪拉回现实。

  是啊,自己是宇·明,是世人所称的光明王,不是那个叫弃的孩子了……

  这么多年来他早已习惯了穿着盔甲入睡,手中也一直握着他的无名魔杖。当他从床上撑起身体,马上使自己的精神和肉体进入了最佳的状态。“凯那边怎么样了?”他向长子看去。

  “英雄王的军队已经举起起了战旗。”长子大声回答。

  “精灵王的军队已经就位。”

  “矮人王的军队……”

  一一听过其他盟军的情况,光明王系上披风,走出了大帐,帐外天气晴朗,微风吹拂,他跃上侍从牵来的的战马,极目四望,四周是一望无际的军队,各种各样的旗帜飞舞着,各种质地的盔甲和尖刀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茫,无数的飞龙在空中往来盘旋,不时发出吼叫,表示它们加入战斗的迫切心情。

  光明王的目光越过这一切,落在处于军队包围中的山峰上,他觉得自己刚才似乎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许多年前,自己还是个幼小的仆人时和刹拿刚刚相遇时的梦……

  远处的军队中,一只金色的飞龙带着它的骑士率先飞向空中,发出了一声盖过一切的吼叫,接着千军万马一起高呼呐喊,声震四野。光明王一挥手,身后的军队紧紧跟随着他,向潮水一样向前冲去。

  被千军万马包围中的山峰中,也有无数的飞龙和军队也涌出来迎战,飞在群龙之前的,是一只黑色的巨龙和它背上的骑士。

  “刹拿,我来了……”光明王喃喃自语着,催马冲向战场的最前方。

  这一天,飞龙大陆历史上最著名的朗山会战正式打响,即将为卅年战争划上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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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18: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林老师的特别班




序章


  
  在走廊上整理一下仪表,鼓足勇气的林青萍踏着坚定的步伐走进了一团混乱的高一九班的教室。教室象菜市场一样的充满着活力,林青萍在讲台上静静站了大约十分钟,教室里喧闹的声音还是一点也没有低下去的意思。这位新任的班主任暗暗叹息:看来这个新班级的第一堂课就明确的表现出了这些学生们不喜欢自己这个班主任啊。

  青萍在这段时间内倒是看清楚了混乱的源头:朱黑黄与何欣然正各守教室一角,疯狂的抓着附近课桌上能抓到任何的东西相互投掷,嘴里还大声咒骂着对方。班长王童童在他们中间的地方愤怒地「咆哮」:「你们闹够了没有!想耽误大家上课吗!」因为位与战争的中心位置,她身上不时会被流弹击中,这使她的火气越来越大,看起来就快要自己动手用暴力维持班级的秩序了。一边陈扛山正牢牢抱住朱黑黄,另一边韩桃儿韩杏儿姐妹则拉着何欣然不放——如果不是有他们三个在劝架,那两个人早扭打到一起去了。

  班里其它的学生却没有他们三个这么热心「公益」,聊天的聊天,看热闹的看热闹,也有的笑盈盈的看着林青萍,显然建班之初班主任的第一次处罚学生,将成为他们今后在这个班里具体表现的重要依据。

  林青萍的头开始隐隐作疼。

  虽然已经开学一个多月了,高一九班这个班却是今天刚刚成立说起来林青萍老师并不是师范院校毕业,所以「半途出家」的她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一个优秀的老师,平时只是努力用自己的勤奋和热情来填补不足,勉强算是一个合格的老师罢了。可是前几天校长却把她找去,说了一马车的恭维话,把她形容成一个多么多么伟大、负责、富有爱心、能力超群的老师之后说出了他的目的——今年学校的新生里有一批过分「特别」的学生,各各班级的老师都有快要受不了的感觉,校方商议了很久,最后决定把这些学生单独抽出来组成一个班。这样的一个班级,要做它的班主任的难度可想而知,学校方面不知怎么想的,居然看中了林青萍这个今年刚刚从初中部调来的老师。

  林青萍百般推辞,可是校长一口咬定了她一定胜任,两人争论到最后林青萍看出再推辞下去校长就要动气了,本着在人矮墙下的原则点了头。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学校方面怎么就会认定这些问题学生比较信服自己呢?自己又不是班主任,开学一个月也不过给他们上过四、五节课而已,连那些学生的名字都记不熟呢。准确的说,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去教导其它老师的口中那样顽劣的学生,几乎是抱着可能教不了几天就要被辞退了的心情接下了这个烂摊子。

  班里的吵闹还在继续着,林青萍觉得不能任由他们这样下去,拿起黑板擦用力拍拍讲桌,大声喊:「上课了,大家都坐好。」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向来温和的声音在这个闹哄哄的地方无比藐小,都不知道学生们听不听得见。谁知道她的话音刚落,教室里忽然一片安静。打架的、劝架、看热闹的学生都在看着她,然后王童童率先大喝一声:「林老师都来了还不回座位,都不想活了吗!」何欣然、朱黑黄以及韩家姐妹立刻用闪电般的速度跑回了自己的座位端端正正的坐好。只剩那个老实的陈扛山还在帮别人捡被扔得到处是的东西。

  「起立……」王童童大声喊,「老师好!」其它的学生倒有一大半也跟着她站起来,恭恭敬敬的向林青萍问好。

  林青萍微微松了口气。这些学生看起来也不是别人说得那么糟。

  这里是所收费高昂的贵族学校,来这里的学生家庭当然非富即贵。也不是说富贵人家就没有品学兼优的孩子,但是一般这样家庭出来的孩子总是难免惯的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可是如果只是因为这些小毛病就说他们是坏学生未免对他们不公平。林青萍总是善良的把学生们往最好处设想着。

  林青萍看着班上的四十一个学生,准备先点点名熟悉一下。这些学生只有王童童在初中时的学生就是她的学生,其它都是陌生的面孔。她清清嗓子对学生们说:「同学们,我叫林青萍,以后就和大家一样,也是咱们高一九班的一份子了。我知道自己不算是个好老师,但是我会努力的做好一个老师应尽的义务,所以以后大家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有什么做得不好的地方,请大家尽管提出来让我改正。今天是咱们第一天一起上课,就让大家先相互认识一下。请大家一个个作作自我介绍,同时也说说自己的人生目标好不好?」

  学生们开始轮流发言,林青萍把注意的重点放到其它老师口中最难办的几个学生身上。

  九班一被分出来就任命的班长王童童是个优秀的学生,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她是全校第一名。这个女孩成绩优秀、尊敬师长、性格也爽快大方,她的问题出在她出众的相貌上。任凭谁第一次看见这个少女都会惊艳呆上一呆,那种在美丽中包含的柔媚气质使她对异性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自从她上初中后,男生的情书就是她每天都会受到的东西,放学后天天有男生等在她回家的路上,甚至还有过一个年轻的男老师信誓旦旦的非她不娶,要等她长大。

  按理说这样的事情不断的发生,最无辜也是受到最多骚扰的人是王童童自己,可是偏偏有些人不这么认为。那些男生的家长咬定是王童童「勾引」他们的儿子,有些老师也把她看作红颜祸水,甚至其它的女生出于种种原因也不和她来往,联合起来冷落、排挤她。这样度过了三年初中生涯的王童童的性格上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子变得脾气急躁火爆,并且出现了暴力倾向:只要是给她写情书的男孩,都免不了要被她揪出来一顿暴打林青萍暗暗叹息,她是十分喜欢这个学生的,希望升到高中后她的生活不再那么混乱,可以使她安心学习。

  王童童简单的作完自我介绍后说:「我的理想是将来成为物理学家或者做个女强人,然后一辈子不嫁人!完了。」

  林青萍听了最后一句轻轻叹口气何欣然本身是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平时又特别喜欢穿白纱的公主裙,再加上那张娃娃脸,真是个清秀可人的洋娃娃般的漂亮姑娘。她读书不太用心,说话老气横秋的喜欢教训人,和同学之间的关系也不好。而她最大的爱好竟然是带小孩。平时整天在学校里四处打探有没有那个老师把孩子带来了学校,如果被她发现了目标,马上就会拐着小孩子逃课而去。等到发现孩子不见的老师急得快要报警时,她才会带着得到了一大堆礼物的孩子潇潇洒洒的回来。也不知道她有什么手段,反正孩子们都非常喜欢她,被她拐带过的孩子回家后都会闹着要到学校来找「何奶奶」玩。

  虽然说不上她做过什么坏事,可这样一个天天旷课私自出校(这所学校是寄宿制,除了周末禁止学生外出),还有拐带儿童的爱好的学生,说她不是问题学生都难啊!林青萍在心里对这个古怪的女孩子充满了好奇。

  何欣然最后的表述是:「我喜欢小孩,痛恨一切讨厌孩子、对小孩子不好的生物!对于这样的家伙我绝对不会让他好过!(挑衅的看一眼朱黑黄)我准备将来考教育学院,上完学以后当个保姆,这样就可以到各种家庭去看他们的小孩了。」

  林青萍无言。

  齐军一米九零的大块头一站起来,教室里凭空多了种压力,本来还在低声议论前面几个同学的发言的声音一下子全部消失,整个教室静悄悄的,不少也算是顽劣的孩子看着他时的眼中满是畏惧。齐军虽然个子高大,其实相貌并不凶恶,高高的额头,清晰的五官,本应是女孩子心目中的英俊少年才对。可惜实际上他却是个身负人命的凶手。

  齐军出身高干家庭,仗势欺人对他来说是自小的生活习惯,打架斗殴是他最喜欢的健身运动,反正有长辈们在身后撑腰,不管他闯什么祸都没关系。可是终于有一次就连他的父母也意识到这个孩子不管教不行了——齐军杀了人。

  被他酒后活活打死的是一个流氓,幸亏死者的身份是这样才这让他的父母有了借口,花钱出力的给儿子定了个正当防卫。可是这件事终于还是让他们明白,儿子这样下去终有一天要闯大祸的,于是花了钱把齐军送到了这所寄宿学校,希望拘拘他的性子。

  齐军的「事迹」是被他的长辈们竭力隐瞒的,可是世上没有不通风的墙,学校里有个杀人犯的消息还是传开了。不但同学们怕他,就连老师也是尽量躲着他走。而且齐军的性子显然并没有因为那次事件有所收敛,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动手打人,自从来到这所学校后打伤的人已经接近两位数了。

  「警告你们别管大爷的闲事,离我远点,我懒得理你们。」齐军把脚搭在桌子上恶狠狠地宣布,两眼盯着林青萍,看得她心里发毛。这样的学生要怎么教育?他不上来教训自己就算好了!林青萍心里充满无力感。

  「别对林老师大呼小叫得!」看到齐军连老师都恐吓,有充满正义感的学生站起来打抱不平了。只见坐在齐军身边的女孩一跃而起,她娇小的身材要跳到凳子上才能和齐军对着脸,以手指着齐军的鼻子骂:「你活够了自己去上吊抹脖子啊!招惹林老师连累咱们一大班人都活不成算什么事!」——她站出来为自己说话林青萍很感激,可是说的那字句的含义林青萍怎么就听不懂呢?

  「你才他妈的不想活了……」齐军刚要指着这个女孩说什么,另一个身负正义感的学生业腾的站起来:「齐军,冲女人嚷嚷算什么本事,有种你根本少爷单挑啊!」

  「薛子云,你以为我怕你啊!」

  「来啊,我就打到你怕我!」

  两个高大的男生扑向对方,刚刚有点秩序的教师再一次混乱起来。

  陈扛山手疾眼快地死死抓着薛子云叫:「子云冷静点,你就算打赢了他也没什么了不起啊!」

  就在教室中的混乱要进一步的升级时,有个怯怯的声音插了进来:「大家,大家别闹了……」他的声音太小,教室里几乎没什么人听见,于是这个少年不得不站了出来。商同心张开手拦在齐军与薛子云之间,怯声怯气地说:「齐军算了吧,今天是林老师的课,你就别闹了。薛兄,我代齐军给你陪个不是行不行?」他说话时胆怯地低着头不敢看那两个气势汹汹的的同学。

  好多同学,包括林青萍在内都以为商同心要被他们两个「暴徒」收拾一番了,谁知听了他的话,两个人又相互怒视片刻,竟各自忿忿地坐下了。

  商同心身高比齐军稍矮,身形却比齐军还要壮硕,只看外表的话估计有一多半的人会畏惧他。可惜的是这个少年生了一双明亮、水汪汪的大眼睛,并且从他的眼神中充分的透露出来他是个胆小羞怯的人。这会他只是发现大家在他的劝说下都回到座位,只剩下他一个还站着之后就慌了神,匆匆忙忙地向自己的座位奔去。结果一不小心撞在桌子上,连人带桌凳滚倒在地。商同心利落地跳起来,他毫发无伤,那套桌椅却被他的重量压的散了架。教室里一片哄笑声,商同心站在那里狼狈四顾,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林青萍忙笑着安慰他:「没关系,你先把后面那套空桌椅搬来用着。有没有受伤?用不用去医务室看看?」

  商同心连忙摇着头,手忙脚乱地把备用桌椅搬过来准备蜷到桌子下面去。林青萍伸手阻止他坐下说:「商同心,你就先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我,我……」商同心嗫嚅半天才说:「我叫商同心,我,我胆子小……我……」他半天也没讲完一句顺顺当当的话,教室里嘲笑声又响起来,这令他更无法讲下去,双眼盯着地面不言语。

  林青萍从别的老师那里听过这个胆小的孩子的事情。商同心是个比一般胆小的人还要胆小怯懦的一倍的学生,虽然人高马大,却在开学没出一个月就成为了班级中被人欺负的对象。他和齐军平时住同一宿舍(学生的住宿是两人一室的安排),奇怪的是齐军这种性子,竟从来没欺压过商同心。不过表面上看起来,他们两个人也不算什么朋友,在班级中很少交谈。在老师们眼中这两个学生应该算不同世界的人。可是令人不解的是商同心在得知齐军被接到特别班之后,却跑到老师那里提了个奇怪的要求:他要和齐军一起转班。他的班主任对这个听话老实的学生还是很有好感的,听了他的要求忍不住问:「齐军是因为打同学、打老师、胡作非为才被分到那个班去的,你是个老实学生去跟他们掺和什么?」

  「因为,因为打老师就,就可以去吗?」商同心结结巴巴地问,那位老师还没来的及回答,就觉得眼前一黑,商同心那巨大的拳头迎面一拳正中他的鼻梁,顿时把他打的眼冒金星倒在地上。商同心带着哭腔脸说:「老师,对,对,对不起,这样我就可以去特别班了吧?」

  于是商同心便也分来了特别班。

  他是为了和齐军同班才主动「努力」到这班来的,可齐军和他之间还是没什么交往,刚才他摔倒,齐军连一个关心的眼神都没有。现在听商同心结结巴巴,半天也没把自己介绍清楚,齐军冲他大吼一声:「不会说话就别说,招人笑话!」商同心立刻被他吓得坐了回去,但是教室里那些嘲笑声顿时也熄灭下去。

  林青萍以商同心送去一个安抚的笑容,看来这个齐军也不是传说中那么可怕,他能与商同心这样的孩子交朋友,就说明他不是那种一味只知道欺负人的人。

  接着本应该是另一个女生站发言,薛子云却抢先站了起来,向教室四周一抱拳:「在下薛子云,陪着兄弟和意中人到这里念几年书。看在林老师面上,在下也收收性子,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是若是谁惹到我们的话……哼哼……」目光盯着齐军。齐军当然也毫不示弱的盯回来。陈扛山坐在薛子云身边,伸手拉着他的衣服说:「子云,别这么说话,人家会以为你很喜欢打架的。」

  「他本来就很喜欢打架啊!」前座的双胞胎少女韩桃儿、韩杏儿回过头异口同声地说。

  这四个人可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四人帮」,基本上他们走到哪里结果都是鸡飞狗跳。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更是一团混乱:韩氏姐妹据说是陈扛山的未婚妻——而且两个都是!而薛子云公开声称在迷恋两姐妹中的妹妹杏儿,可是薛子云跟陈扛山又是很要好得兄弟。四个人之中也只有陈扛山老实巴交的没有危险性,韩氏姐妹喜欢捉弄人玩,薛子云则是性子火爆,动手比动口快。常常会有被韩氏姐妹捉弄后又被薛子云爆打得被害者出现。

  他们刚开始进入学校时,有几位老师对他们年纪轻轻就订婚的事情议论了几句,结果被尖牙利齿的韩氏姐妹一顿讽刺,这位老师恼羞成怒准备处置她们时,薛子云大步上前就是一掌在他脸上留下五个手指印……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终于惊动了校长出面前来了他们的家长。

  薛子云的父亲一进门就在校长桌子上扔下十几万:「这是预付的医药费——云儿,男子汉大丈夫决不能受人欺负,看着谁不顺眼就给我狠狠的打,一切有爹呢!」校长看着这位父亲身上的纹身、眼中的凶光,咽咽唾沫什么都没说。

  韩家来的是两姐妹的爷爷,进门就问校长有没有女儿,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叹着气说:「小伙子啊(指校长),你又没女儿,我找到个好孙女婿你眼热什么啊?坏人家姻缘可是要下地狱的!」然后苦口婆心地劝说校长做人要积德,要厚道,不要损人利己,不然会下十八层地狱……

  校长好不容易盼来了比较正常的陈扛山的农民父亲,谁知他刚一说到陈扛山小小年纪就订婚是不对的,是封建思想的残余,是违反国家婚姻法的,那位父亲就扑通跪了下来,哭着哀求校长不要比陈扛山解除婚约。因为他们那个贫困的家庭现在全靠着门有钱的亲戚接济:大儿子的小生意和订媳妇的彩礼钱,小儿子和女儿的学费生活费,老两口看病吃药……林林总总已经花了韩家好几万,如果退婚的话,家里砸锅卖铁也换不起人家啊!校长啊,好人有好报,反正山娃子和韩家的小姐们感情那么好,您何苦拆散他们还要害了我们全家啊……校长啊,您可不能这么做啊……

  于是陈扛山和韩家姐妹的婚约就这样成了学校里公开的事情。他们这个奇怪的小集团也就更见引人注目,在大家都注意他们的情况下,这个「四人帮」惹下的麻烦也就越来越多,最后顺利的入选特别班的名单。

  薛子云最后拍着胸脯保证:「林老师你不用担心这个班里的混蛋们,有我在你放心,谁敢跟你作对,我第一个教训他!」

  林青萍对于这个孩子的话报以微笑。她就知道,这些看起来顽劣的孩子并不一定是坏孩子,只不过是大人们没有找到教育他们的正确方法而已。不管怎么说,这个薛子云还是想与老师好好相处的不是吗。

  这个新班级里有好几个小集团,齐军、商同心是例,薛子云他们四个是一例,另外还有叶杨柳和花铃兰这两个女孩。因为花铃兰的额头正中心有一颗红痣,而叶杨柳天生细长的丹凤眼,所以同学们戏称她们是「红楼二丫头」,因为自认为是美女,这两个女孩也就默认了这个外号。只是她们的性格与逆来顺受的香菱完全靠不上边,倒是与火辣辣的晴雯有些相像。

  据说她们两个是远房亲威,平时亲密地同吃同住形影不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们是亲姐妹。其实她们两个的家境相差很大,叶杨柳是富家女,花铃兰却出身贫寒。据说花铃兰来到学校之后,她的父亲还找上门来要求校方退回那笔巨额的学费,他要领女儿回去。只是花铃兰的学费是因为她曾救助过一位富豪的孩子脱离绑匪之手,那位富豪为她交纳的,学校方面当然拒绝了这位父亲的要求。

  因为花铃兰的出身,在这所贵族学生们当中她的举止衣着当然显得又土又俗,很是被一些同学看不起。不但这样,有些教师居然也以出身看学生,对花铃兰横竖看不顺眼。花铃兰与老师同学相处的不好,她的好朋友叶杨柳也与她同进共退,两个人把所有人都视为不可信任的对象,动不动就怀疑别人对自己有什么企图。有一次一位男性教师去她们的宿舍找她们谈事情,被叶杨柳隔着门将他盘问了半个小时,好不容易证明了自己的身份的老师刚踏进一只脚,躲在门后的花铃兰便手举计算机键盘砸了下来!两个女孩大叫着「色狼」「下流」「性骚扰」把老师打出了宿舍。事后面对着把她们叫去问话的校长和那位鼻青脸肿的老师,两个女孩振振有辞:「老师就不会是色狼吗?老师非礼学生的事件可多了去了。他有什么事不能白天说,半夜三更跑我们屋里来,谁知道他们打什么主意,像我们这样的美女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在打坏主意呢,不事事小心怎么成!」结果那位老师自认倒霉,事情不了了之。

  这两个女孩一手泡制了许多类似的事件,自然得到了老师同学们不太好的评价。但是令她们来特别班的,是另外一件事情。那天她们班上的一位同学丢了一只贵重的手表,全班一起帮他寻找也没找到,于是老师便把花铃兰带到了办公室问话。这位老师看来花铃兰即坐在那位丢东西的同学附近,她在班上又是唯一买不起那样奢侈商品的人,所以自然首先便怀疑她。翻过了她的书包之后,又把她关在办公室里,要搜她的口袋。花铃兰虽然决不承认,而且危胁老师们要报警,可是她自己怎么抵抗的了三个老师。正在她就要被搜身这时,叶杨柳撞开门冲了进来。

  叶杨柳手中拿了一大叠钱,进门就重重地拍在了她们的班主任脸上,然后指着她「垃圾、猪、王八蛋……」等等满口脏话一气乱骂,当场把那位老师气得血压升高入了院。之后在校长面前,叶杨柳是这么解释的:「她认为花儿(花铃兰)偷了东西就可以当众说她是小偷,还把人家带到到办公室搜身,那么我认为她是垃圾、猪、下流的王八,说出来也没什么不对吧?难道说咱们学校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吗?」

  校长揉着太阳穴回答:「谭老师随便怀疑花铃兰并搜她的身是不对,可是只要证明了她是无辜的,学校会给她一定的补尝的,你不应该为此骂老师啊。」

  「我没有骂他,只是说出我的看法而已,只要她证明了自己不是垃圾什么的,我也会给她一定补偿的——不对,补偿她已经收下了,那她还有什么好说的啊,拿我的钱的时候也没见她说着说哪,反正那种垃圾就是眼睛里只看的钱。」她说的补偿当然是指她拿来打老师脸的那叠钱。

  不管校长怎么调解,叶杨柳和花铃兰见到班主任都会叫她「垃圾」,除掉了「猪」和「王八」的称号还是因为花铃兰认为那样会侮辱了动物。于是在九班成立之际,她们两个也双双被请到了这个特别班。

  现在她们正在作自我介绍,最后还忘不了加上一句威胁:「我们可是认为人是平等的,老师领工资我们交学费,算起来我们还是消费者呢,所以人和人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后面的话她们耸耸肩没继续说,看来经过谭老师那件事后,所有老师在她们眼里都变成了见钱眼开,以出身看人的人了。

  林青萍点点头:「我觉得你们的话说得很有道理,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是不值得别人尊重的。我真心的希望能与你们平等相处,如果能成为大家的朋友就更好了。」

  叶杨柳与花铃兰坐下后在那里窃窃私语:「这个老师看起来还不错。」「也许只是假象呢,多观察观察再下结论吧。」「反正不可能不那个谭垃圾更糟吧?」「哪道也是……」

  这两个孩子真让人哭笑不得。林青萍叹息着,孩子们对成年人的不信任,难道全是孩子们有错吗?

  又有几个学生草草的自我介绍以后,朱黑黄站了起来。

  学生们在私下里称朱黑黄是学校的第一帅哥,这个少年确实生的英俊非常,平时又喜欢装扮自己,一举一动真是翩翩美少年。他撩着自己染成金黄色的长发,慢条斯理地坐着自我介绍,吸引了班上不少女生的目光。林青萍听说过,这个学生很喜欢拈花惹草,入学时间不长,却总是在走马灯似的换女朋友。更奇怪的是他明明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却有偷盗和抢劫别人的癖好,经常会拿别人的东西,甚至看中了就直接抢过去,弄得好几次和同学们大打出手。他也不认为自己有错,不管校方说了多少次还是一犯再犯,于是也被遣送来了特别班。

  看着这个学生,林青萍认为他是那种家长们只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却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的典型。在这所贵族学校里,这样的孩子特别多,林青萍甚至以为,比起他们,前面那些顽劣一些的学生要更容易教育和沟通。

  「……我将来的打算就是有朝一日和童童妹子结婚,继承岳父的公司……」谁都没想到朱黑黄最后居然用这样的话结尾,大家都惊讶地看向王童童:怎么这两个平时看起来全然不相干的人之间还有什么关系?而且听朱黑黄德话中之意,他与王童童的关系竟然不是那么简单,已经到了将来要继承人家家业的地步了。没想到王童童这位校花还是被人摘走了,不少男生在低下扼腕叹息。

  「朱黑黄!」王童童忍了又忍,终于还是跳起来打断了朱黑黄地滔滔不绝,指着他的鼻子大叫:「你最好不要得寸进尺真地把我惹火了!」

  朱黑黄得意地说着自己对未来的打算,浑然忘记了王童童就在现场,在她的呵斥下不由住了嘴,讪讪地说:「童童妹子,反正岳父让我到这里来跟你做同学的缘故咱们都很清楚,那还不就是他承认了咱们得婚约,让咱们一起培养感情的嘛。」

  「你给我记住,我爸爸帮你出钱上学,给你钱供你挥霍,是为了报答你祖父对他的救命之恩,和其它的事情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跟你更是没有任何关系,你不用再在那里作你的春秋大梦了!」王童童握着拳一步步逼近朱黑黄,看来就要忍不住动手了。

  此时的教室里早就开了锅,吹口哨的,给王童童加油助威的,跃跃欲试要上前助拳的,总之什么唯恐天下不乱的事都有。就在林青萍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时,教室里的一根灯棍突然发出啪的一声清脆的声响,接着就炸裂开来,碎玻璃和电火花四处飞溅,教室里顿时一片寂静,除了几个坐在附近的女生发出几声惊叫外,原本闹得凶的朱黑黄、王童童等人突然都安静下来,默默的坐回到了座位上。林青萍虽然不明白没有打开的电灯怎么会突然爆裂了,但是教室里能够恢复平静还是令她松了口气。

  接下来的同学们在介绍中都没再出什么状况,林青萍总算在下课之前把这个特别班里的学生和她脑海中的资料相互印证了一番:秦庆阳,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进入本校,原因是自幼就心高气傲的他看不得别人比他强,据说这次之所以考全市第一是因为出钱买通社会上的某些人打伤了一名比他成绩优秀的同学,致使对方不能参加考试才得到的。来到这所学校后又曾经试图在成绩比他好的王童童杯子里下泻药,被王童童发现后暴打,结果来了这个班;房跃,高干之女,上学时带着保姆来的。跟谁都无法相处,最后只好来这个班;钱永明,刚开学没多久就弄出了令女生怀孕的事情;王洋……赵爱学……

  即使林青萍是个坚信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当的教育方式的老师,对着这一班学生还是不禁苦笑。「谢谢大家的自我介绍,这样一来我们就算是认识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咱们就要一起度过,希望能和大家像朋友一样的相处。」林青萍简单地说了几句,就宣布了下课,倒不是她不想多与学生们沟通,而是下课铃响过后所有的学生看着她时都露出了不耐烦地神情,使她不得不长话短说。

  「下课」两字一出口,哄的一声教室里的学生便少了一半,剩下的人聊天的聊天,慢悠悠的收拾东西的收拾东西,都把林青萍看成透明人,浑然当她不存在。林青萍想想以后要教导这个班,心里的无力感又增加了不少,沉思着走了出去。

  又过了大半个钟头,火儿伸着懒腰从灯棍上爬起来,看着黑漆漆的窗外它摸摸头:「好象睡过头了……天都黑了狐狸的妈妈怎么还没来上课啊?」火儿在空荡荡的教室里飞了几圈,确定了半个人影都没有后气呼呼地叫:「可恶的狐狸,今天学校放假也不告诉我,害得我耽误了吃饭!」他从早上就开始睡,已经睡了十几个小时,肚子早就饿得不停发出「咕咕」声,一想到吃饭的事情再也呆不下去,冲出窗口向家的方向快速飞去。

  「那个家伙终于飞走了,警报解除,警报解除!」看到火儿的身影消失,好几间学生宿舍里都传出这样的欢呼声。

  「逛街买衣服去罗!」韩家姐妹跳起来马上行动,「薛大炮仗、山娃子,你们去不去?」

  「又去买衣服?」两个少年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不去了,我们作业还没写完呢!」

  「真的变成好学生了?那么就多写两份吧,我们的也放这里了,记得字迹别写的一样啊。」两个女孩诡计得逞,洋洋得意的走了「那只死鸟终于走了,我要出去了。童童,你自己睡就行了别等我,我要变成那个孩子死了的妈妈陪他一整夜的,不然他就不睡觉。」何欣然向王童童打个招呼走了。

  「我换了环境可睡不着……」王童童打着哈欠嘟哝,「不知道妈妈今天做什么宵夜……时候不早了,也该回家睡觉去了。」说完也从这间应该是全寄宿制的学校中消失了。

  「终于可以除去打游戏了……」

  「终于……」

  在火儿离开后,这所学校开始夜间的沸腾……

  内幕:王童童、朱黑黄出现的正文是《相亲记》,王童童是半人半狐,朱黑黄是半人半蜘蛛;何欣然是老虎,正文《简单爱》;齐军人类,商同心父亲是兔子母亲是熊,继承了母亲的外貌和父亲的性格。他们出现的正文是《勇气》;薛子云蛇妖、陈扛山人类、韩桃儿、韩杏儿姐妹是松鼠,出现在正文《霜钟余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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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18: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林老师的特别班
转校生(一)
作者:可蕊


  一、 转校生程锦私立高中的江海生校长坐在自己装潢豪华的办公室里,一边看着眼前的转校生,一边用手指用力地按压着自己的额头。如今的他是多么怀念以前在公立学校当教师的时候,在狭窄简陋的办公室里办公,面对那些不良劣生,二话不说便可以一脚踢过去的日子啊。而现在,站在他办公桌前的这名转校生简直是个不良学生的标本,自己却还得带着笑面对他——为了他那一年十万元学费。

  “你就是吴潜峰?”

  “是。”站在校长对面的吴潜峰立刻抱拳行礼,“道门吴氏第十九代传人吴潜峰见过校长。”这个名叫吴潜峰的少年穿着一件杏黄色的道袍,背上背着桃木剑,脚下穿着麻鞋,留着一头长发,用一根红绒线束在脑后,五官虽不算是十分英俊,但是往那里一站也是英气勃勃,卓而不群,宛如……宛如香港僵尸电影里跑出来的捉鬼道士。

  江校长自他进门来第二十次把他上下打量一遍,也发出了第二十声叹息:“为什么都是这样的学生?难道这就是担任贵族学校校长的宿命吗?”

  见校长不说话,吴潜峰径自开始兴致勃勃打量起这间校长办公室来:“嗯,校长您这间办公室的布置一定是受过高人指点吧?你看这鱼缸的位置,这宝剑悬挂的方向,这盆栽的角度……嗯,好,好啊,真是高人所办啊,只不过如果在这里挂一面镜子就更好了,从刚才我就看到您一直在按头,一定是为头疼所挠吧?只要按我说的在这里按上一面小小的镜子,保证您的头疼不药而愈,从此身强体健,呵……。”

  江海生又开始按额头,你不知道让我头疼的就是你们这些不良学生吗。他挥挥手:“你自己去高一、九班报道,去找班主任林青萍老师!”

  “谢谢校长。”吴潜峰又行了个抱拳礼,出门前又说:“校长,如果学校里有什么妖魔鬼怪作乱,您尽管来找我,我一向以降妖除魔为己任的,保证给您办的妥妥当当,而且分文不取。”江海生向他挥挥手,伸手从抽屉里摸出止痛片吞了下去。

  “今天咱们班上又来了一位新同学,大家欢迎他加入我们这个集体。”林青萍刚一说完,下面便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有几个同学鼓的特别带劲,把手掌都拍红了。林青萍微笑着示意大家停止,和这些学生相处了一个月,她发觉他们根本不是象其他教师说的那么不堪,甚至可以说他们其中的大部分都是聪明善良的好孩子,如果说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不良学生的话,林青萍认为他们只是因为不信任大人们,因而不愿与大人们好好沟通罢了。看着学生们的表现,她相信这位转校生在这个班级中会受到欢迎,于是看向教室门外,想把他叫进来。

  “有妖气!”随着一声大喝,高一、九班的转校生以一脚踢开教室门,手中挥舞着桃木剑冲进来的方式完成了他在全班同学面前的第一次登场。

  “妖怪!妖怪!妖怪!”跃进教室的吴潜峰舞动着手中的剑,数次改变将要发动攻击的方向,最后却因为过度惊讶而愣在了那里,象一尊石象一样张大嘴一动不动。

  “原来是你!”一个学生看见他后吃惊地叫了出来,“吴潜峰。”

  吴潜峰也指着对方:“你是陈山娃。”

  陈扛山对于在这里看见这个整日沉迷于降妖除魔幻想的假道士也是十分吃惊,他真害怕吴潜峰一口揭穿薜子云他们的真实身份,又害怕这个班里的妖怪们不能忍受这个“小疯子”,马上就会发生一场激战。他急中生智地冲过去抓住吴潜峰的手臂:“你跟我来,我有话对你说。”不管吴潜峰的挣扎,他在全班师生的注目下打断了吴潜峰作为新生的“自我介绍,”把他拖了出去。即使是林老师对这个班级里的学生的种种怪异举动已经习以为常,依旧露出了茫然的神色。

  “你们班里有妖怪!很多妖怪!”吴潜峰挥着手向陈扛山强调,“这么多妖怪聚在一起,一定是串通一气,准备控制这所学校,然后中把师生们分来吃掉。”吴潜峰脸色越来越白,汗水流下了面颊,这么多的妖怪要怎么对付的了?要到哪里去搬救兵?他们已经发现自己了,会不会让自己安然离开?这个陈山娃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每次看见他总是和妖怪混在一起?

  他正在那里胡思乱想,陈扛山断然地打断了他的种种假设:“他们就是在这里上学,没别的打算——至少子云、桃儿、杏儿和王童童是为了来上学的,其他人吗?就算不打算好好念书,也不至于干太过份的事吧?毕竟林老师在这儿当班主任呢。”

  “林老师?”外表看起来只是一位普通的妇女的林老师居然可以压制这么一大群妖怪吗?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原来她竟然有这么高深的道行,自己既然有幸成为了她的一名学生,一定要把握机会,她好向她学习才行。

  “林老师只是个普通人,不过她的儿子是个妖怪。”陈扛山再次打断了他的幻想,“而且听说他还是个很厉害的妖怪,立新市的妖怪都挺怕他的,咱们班里那些也是,他说过了,谁敢惹他妈妈生气,谁敢在班里捣乱,就通通烤成五成熟吃掉。”陈扛山对于妖怪们的事也不是很清楚,可是当那个小男孩带着那只火鸟到班里来大模大样的宣布那几条禁令时,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薜子云竟然都脸色苍白的一动不敢动,韩家姐妹更是双双缩到了自己身后。就可见妖怪的可怕也不仅仅是写在脸上的了。

  “我劝你还是别在咱们班里闹事的好,万一林老师生了气,她的儿子不知道会不会真的做那么可怕的事。虽然他们是妖怪,可是相处久了就明白了,他们大部分还不错,比那些人类还好相处些呢。”

  “每次看见你你都在为妖怪们说话……”吴潜峰对于陈扛山得身分十分的怀疑,“你到底是什么人啊?”

  陈扛山无言以对,自己这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朴实得不能再朴实的乡下孩子,就是因为有了两个妖怪未婚妻,交了一个妖怪朋友,现在也变成可疑分子了吗?

  吴潜峰响了一会又问:“也就是说,那些妖怪不敢在这个班里闹事对吧?”

  “应该不敢吧?”陈扛山不敢把话说死,毕竟这个班里向来是大乱没有,小乱不断的。

  “只要他们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我自然懒得管他们,不过,我留在这个班里行吗?”其实吴潜峰是有些胆怯了,想到要整天面对这么多妖怪,自己不去招惹他们,谁知道他们会不会看自己不顺眼?谁知道他们会不会联合起来收拾自己这个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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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18: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林老师的特别班
转校生(二)
作者:可蕊


  
  “哼,谁有那个闲心啊。”薛子云对于陈扛山转述的吴潜峰的担心嗤之以鼻,“他爱来就来,爱走就走,我才懒得管他呢。”

  “是谁刚才还在说要找个机会教训教训那个道士的?”韩杏儿马上揭发他说。

  “谁说的啊……”薛子云东张西望,好像根本不知道这件事的样子。

  商同心小心地说:“他,他是个道士啊,万以来捉我们怎么办?”

  “就他那个样子,你一爪子就可以把他拍扁!真是的,个子这么大,胆子这么小!”何欣然打了商同心的头一下。

  商同心连忙分辨:“我不会那么干的,使用暴力不好。”

  为了吴潜峰的事情,陈扛山把班上所有的妖怪都请到了他与薛子云的寝室,这间屋子现在挤得满满当当的,不过大部分妖怪们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对于班上来没来这样一个转校生并不放在心上。王童童的话大概代表了他们基本的看法:“他爱来就来,关我什么事?只要他不惹我,我才懒得管他呢。不过警告他别在班上惹事啊,不然弄得大家都跟着他倒霉。”

  看来妖怪们倒是没有吴潜峰的那么多想法。跟妖怪们相处得越久,陈扛山越有这样的发现,觉得大多数妖怪比人类的想法要单纯,只要事不关己,他们几乎不会去考虑干涉。不象人类,有时候明明表面上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偏偏要前思后想,非得考虑个透彻,在这件事上挖掘出些将来会不会对自己不利的因素。

  妖怪们纷纷离去,都对陈扛山得多此一举不以为然。陈扛山松了口气,明天去把这样的结果告诉吴潜峰,他就可以安心的上学了。虽然还有几个妖怪没有来,但是陈扛山觉得他们毕竟是少数,而且也不一定敢在林老师的班上闹事。

  “你可真能多管闲事啊。”大家一走薛子云就开始埋怨陈扛山,“我看那个小道士反倒是个不安分的家伙,你现在帮他说话,等他闯出祸来小心大家当你是他的同党!”

  “可是总算是跟他一起经历过生死之战,我没法眼看着他在咱们办理受欺负啊。”陈扛山也对吴潜峰的性格有些担心,毕竟他曾经为了所谓的拜高人为师学习道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一个那么可怕的疯子放出来过。(详情请见正文《婚约保卫战》)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不会有心血来潮的胡闹。在这个学校里的生活真是一天也别想安静的度过,陈扛山不由有点怀念起自己初中时就读的那所硬件条件、师资力量都远远不如这所贵族学校的小村中学来,心中隐约有有种预感——那样除了学习什么都不用考虑的学校生涯对于自己来说,已经是一去不复返了。

  薛子云又叮嘱一句:“记住啊,别跟那个家伙走得太近,小心被他连累了——我总觉那家伙是个扫把星。”

  陈扛山点着头去准备写作业了——薛子云、韩桃儿、韩杏儿的作业每天都是等他写完以后再拿他的照抄,所以他一个人的作业质量直接关系到大家的作业完成情况,是一件很艰巨的任务。而薛子云则准备出门去游玩。摆脱了父母的看管来到繁华都市,他想干的事太多了,没时间浪费在睡觉上。他走到门口看到陈扛山也站了起来,惊讶地问:“怎么?你也要去?”

  “我还是去跟吴潜峰说一声吧,不然他也许会害怕的谁不着。”反正宿舍相隔不远,陈扛山决定先去了解了这桩心事。

  “你还真能多管闲事啊!”薛子云大声叫,“他睡不着觉正好,吓唬吓唬他说不定将来能安生点!你不许去啊,不然遇到事我可不管你!”说着扮个鬼脸出门去了。

  陈扛山在薛子云的警告与内心的善良间挣扎良久,还是跑出门去向吴潜峰通报了这次妖怪会议的结果。

  吴潜峰对于陈扛山关于妖怪们不会把他怎么样的话本来还将信将疑,可是接下来在班里,他们居然真的对自己不闻不问,领吴潜峰放心了不少。转眼时间过了几周,吴潜峰在这个奇怪的班级中生活渐渐习惯下来。

  在这段日子里,他惊讶地发现这里的妖怪们出奇的安份,至少比他想象中的安稳得多,即没有看见他们随便吃人,也没见他们杀人越货,迷人采补(王童童的情形似乎应该算是例外)。吴潜峰自幼就在脑海中便不停地在描绘一副副妖怪们的恶劣形状,此时在这样的环境中,天天见到的都是这样的妖怪,颇有些难以接受的滋味。

  另外班里还有一大半的同学是普通人类,不过在吴潜峰眼中看来他们比那些妖怪还要古怪,而在这些人类学生眼中的吴潜峰同样是个怪的一塌糊涂的人。大家都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距离,所以几周下来,在这个新学校新班级,吴潜峰居然一个朋友都没有交到。好在他自幼为了修行花费了大部分业余时间,原本也没有什么朋友,独来独往惯了,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

  下课铃一响起,按照惯例不等老师宣布下课,学生们已经纷纷站起来向教室的外边走去。

  这个班里的妖怪学生除了林青萍老师之外是一个老师也不放在眼里的,而那些人类学生则是连林青萍老师都不放在眼里,反正学校方面对于特别班的要求是只要他们不闹事不闯祸就行,所以对他们其他行为统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弄清楚了这个班级的特色后,吴潜峰曾经对于自己刚来这个学校,什么也没有做的情况下就被分配到这个班大为不解:如果是在自己做了点什么后再这么办也不冤枉啊。

  看到下课铃响后的情形,吴潜峰一边摇头叹息:“这算什么班级啊,根本没人好好学习。”一边收拾东西也加入到下课的潮流中去。

  教室面前的门口处,朱黑黄与王童童不知发生了什么争执,正堵在门口你一句我一句地嚷着,阻挡了别人的路,许多同学不愿意招惹他们两个,纷纷转身去走后面的门了。吴潜峰走到门口时,正好看到王童童一拳打在门上,扔下一句:“你最好离我远点!”扬长而去。

  朱黑黄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忽然伸手向离他吴潜峰推了一把:“滚开!看什么看!”

  吴潜峰猝不及防,被推得连连后退,撞倒了一张桌子才停下来。这些日子表面上过的平静无波,其实吴潜峰的神经时刻都提着,随时准备应付妖怪们的袭击。朱黑黄突然这一出手,吴潜峰想都没想,跳起来从口袋抽出几张符咒,手一扬便向朱黑黄抛去。

  符咒一接近朱黑黄立刻化为火焰向他包围上去,没有料到吴潜峰会出手使用法术的朱黑黄一个难看的驴打滚滚到了走廊上,才躲过了被烧的危机。他本来是因为王童童当众给他下不来台找个人发泄而已,压根没注意走来的同学是吴潜峰。这一下出气不成反而弄得更是狼狈,自己认为大丢了脸面,气极败坏地爬起来。等他发现下课时分就连许多别的班的学生都集中在走廊上正对自己指指点点时,怒火一下子涌上了头顶。他是个极爱面子的人,吴潜峰居然当众让自己出这么大的丑,他无论如何也忍不下这口气。顿时把这个班里的规矩也忘了,向吴潜峰扑了上去。吴潜峰最近没带木剑来上课,握着拳头准备抵挡。

  “喂,够了够了,少在这里惹事生非吧!”两个人影同时插进来分别拦住了他们。拉着吴潜峰的是陈扛山,他向吴潜峰用力摇着头,要他不要再冲上前。挡在朱黑黄面前的却是薛子云,“朱黑黄,你也收收性子吧,这班里就你不安份,不惹点事出来你就不死心是吧。”他说的是劝阻的话,口气中却尽是挑衅。

  朱黑黄虽然在气头上,可是他也知道薛子云的法力其实跟自己半斤八两,而且他还会一些人类的武术,如果真打起来后果很难说。而且除了薛子云还有韩家姐妹在旁边虎视眈眈,陈扛山虽然是个人类,但是因为身上有和尚大师为他做的护身符(详情请见《霜钟余响》及《婚约保卫战》),也不是好对付的。他可不想正面与这个“四人帮”冲突:“你可真是有闲心,专门喜欢跟这种‘人’来往。”他反过来讥讽了薛子云一句,拍拍衣服走了。

  “就看不惯他这副嚣张样,要不是在这个班里早教训他了。”薛子云咕哝着回过头来扫了吴潜峰一眼:“小道士,小心那个家伙点好,他没我们这么安份,别不小心被吃得骨头都不剩。”

  陈扛山也拍了拍吴潜峰的肩表示关心:“不要惹他啊,他可没说过不把你怎么样。”

  “小道士干得好!”

  “下次继续努力!我也看那个家伙不顺眼!”

  韩氏姐妹唯恐天下不乱地鼓励着吴潜峰,留下一串笑声走了。

  看着他们一行四人走远,吴潜峰苦笑,在这个班里好象跟自己最熟悉的就是陈扛山与薛子云了,陈扛山是个老好人也就罢了。薛子云曾经因为经历过一场生死危机,按理说应该憎恨自己才对,为什么自己总会感到若有若无的善意呢?难道是在弱化自己的防范之心?不管怎么说,跟那个朱黑黄算式结了仇了,以后要小心他一点的好。不如找个机会跟陈扛山单独谈谈,看看能不能套出点这个妖怪的情况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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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18: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林老师的特别班 二、灵异事件?




  二、灵异事件?


  中午下课后,吴潜峰在校园中百无聊赖的乱晃,自己也不知该干点什么好。下午的两节课都是他最讨厌的一个老师教授的,所以他打算不去上了(他原本以为只有自己有这种恶习,到了这个学校才发现,这根本就是这里学生们的正行为)。

  来到这个学校后不用经过很长时间的深入了解就可以发现,这里的学生们的纪律就连已经转学次数高达十七次,号称见多识广的吴潜峰都要惊叹糟糕的地步。尤其是那个“特别班”,里面除了生活状态不正常的妖魔鬼怪就是心理状态不正常的人类,那么自己仅仅是转学来的第一天的打扮不太符合校规就被发配到这个班级,是不是太冤枉了一点?

  一般来说转校生总是要花一些时间才能融进新的环境,何况吴潜峰沉溺于道术久了,自然而然就跟同龄人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不管在哪个学校他正正试试去上课的次数都数得出来,所以走到哪里都交不到朋友,在这个学校自然也是一样。他觉得周围的同学们怪,同学们何尝不是把他当作怪物。吴潜峰平时连个说话的对象都没有,而且还因为四周充满了妖怪不敢练习法术,日子过得说不出的无聊与郁闷。

  吴潜峰在校园里随意的溜达,不愿意回到宿舍去对着那个和他同宿舍的富家子弟,在他看来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的种种怪癖纯粹属于吃饱了撑得,却忘记了在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他自己也是个有着难以理解得怪癖的有钱人家的孩子。

  连校园中栽种的都是些名贵的花木,看看到也赏心悦目,不过真是有钱没地方花了,种些萝卜地瓜不是更好,逃课的时候还可以偷来吃吃。吴潜峰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晃过食堂门口,食堂里来来往往的人群告诉他,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

  这所学校的食堂可以说是这个学校中最不像正常学校的部分了,不但食物味道好,而且厨师服务员们的态度有礼貌,菜里面也从来找不到死无葬身之地的苍蝇蚊子,馒头更是无法当作暗器使用——即使把它们扔到别人头上也之后柔软的弹开而不能打破别人的头。最离谱的是居然还可以象在外面饭店一样,自己按菜单点菜,把厨师们打点好了(或者威胁好了),弄几瓶酒进来喝都不成问题。

  “哼,修道之人怎么可以贪图口腹之欲。”吴潜峰不屑地自言自语。他要的食物非常简单:一瓶清水和两个夹肉面包。名义上是为了清心节欲,其实吴潜峰这样吃饭的理由很简单,他没有钱。家里人虽然不惜花巨额的学费把他送到这里来上学,但是为了防备他再次离家出走,去追寻什么修道之路,所以留给他的生活费仅够他的日常开支,前几天为了防备班里的妖怪们,吴潜峰不得不去置办了许多道术用品回来,他的财政也就因此出现了赤字,这一个月内只能吃面包度日了。

  “早知道就不在这里吃了。”吴潜峰有一口没一口的干啃着面包,看着别人在那里山珍海味,就会觉得自己手里东西更加难吃。吴潜峰不是个挑食的人,只要是好吃的东西他都喜欢。现在正是食堂里人最多的时候,每张桌子边上都坐着准备享用美味的有钱人,所以每一张桌子上都摆着吴潜峰喜欢的菜肴。“我讨厌有钱人!”他在心里这暗暗诅咒,“如果你们被妖魔鬼怪缠住了找我救命,我一定会收你们天价的费用。”这时几个同班同学走进来,吴潜峰伏低身体,现在他可不想让他们看到自己。

  “吴潜峰……”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唉……”吴潜峰不知道这个整天跟妖怪厮混的少年是不是视力比妖怪还好。

  “你也在这里吃饭?”陈扛山走了过来。他身后薛子云正甩开膀子把排队中的同学挤得东倒西歪,不一会就和韩家姐妹到达了队伍最前面,回过头来高声喊:“山娃,你要吃什么?”陈扛山露出尴尬的神情,他就是不想跟那三个人一起打饭才跑来跟吴潜峰说话的,没想到还是逃脱不了成为大家关注的目标。“什么都行,随便……嗯,咱们一起坐吧?”陈扛山回答过薛子云的话后马上在吴潜峰的身边坐下来问。

  吴潜峰基本上明白了他的来意,看来这个家伙整天和妖怪混在一起,日子也不好过啊。虽然薛子云他们点的饭菜看起来丰盛可口,可是他还是不想跟这些人坐在一起,因为那样势必会被看成是他们一伙的:“我,我在等人呢。”吴潜峰马上这么说。

  陈扛山失望的走开,他本来想要跟吴潜峰一桌坐下的。吴潜峰有些歉意地看着他,不过反正不管陈扛山怎么表现出他和那三个妖怪不一样,别人都会认定他们是一伙的,大名鼎鼎的“四人帮”中陈扛山可是不可缺少的一员啊。

  “你好,我可以坐下吗?”陈扛山刚走,另一个声音就在吴潜峰耳边响起。

  吴潜峰抬头看了看,自言自语的嘟哝了句什么,却没有开口反对。原因很简单,因为托着餐盘站在他旁边的,是三个女孩子。

  女孩子们把他的无言当作了默许,径直在他的身边坐了下来,突然被三个少女包围的吴潜峰心跳加速,慌忙把手中的面包三两下塞进嘴里,准备离开这个座位。

  “你就是吴潜峰吧?”那个刚才向他打招呼的圆脸少女柔声细气地问,“我听说你表面上是个学生,实际上是个很厉害的道士是吧?”

  吴潜峰虽然心里很清楚自己的道术距离“很厉害”还有不小的距离,但是面对着女孩们三双充满了好奇与崇拜的眼睛,他还是忍不住一拍胸脯:“我可是从小就练习道术,十几年来从来没有停止过。很厉害说不上,可是也算是已有小成了吧。”

  “哇,他真的是修道之人耶!”

  “好厉害啊!”

  “那你一定会很多东西吧?”

  女孩子们的欢呼声、惊叹声令吴潜峰更是飘飘然起来,摇头晃脑地说:“也不算是懂很多东西,我要学的还多着呢……道法高深啊……”

  “那你会不会御剑飞行?”三个女孩中最漂亮的那个把头伸向吴潜峰,两眼放光地问。

  吴潜峰抓抓头:“那个只是小说里面写的故事,真正的修道之人是不学那些的。”其实是学不会。要修到御剑飞行的地步不仅仅需要天资、勤奋,还需要名师的传授和指点。吴潜峰不过是跟着当过几年道士的祖父学过一些道术,又凭着自己的努力与执著东一榔头西一锤的偷师才有了今天这样能称得上是已经入门的水平,说到御剑飞行他却连门边都没有摸到呢。

  “那么释放闪电和火球呢?”

  “那个……是西方奇幻小说中的魔法吧?我是个道士啊。”

  “那么看水晶球算命呢?”

  “……那是女巫的专长。”

  “往稻草人上钉钉子诅咒对方早死呢?”

  “……”现在的女孩子心里到底都在想什么啊。

  三个女孩问了半天失望地摇头,把头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他根本什么都不会呢!到底能不能帮上咱们的忙啊?”

  吴潜峰听到了她们的话,深感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马上抢着说:“有什么需要我的尽管说,我绝对能给你们办好……只要不是什么要诅咒别人早死就行……”

  三个女孩小声商量了一下,终于下定了决心,还是由那个圆脸的女孩开口说:“其实我们找你是想请你帮个忙,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吴潜峰问:“到底什么事啊?是遇见妖怪了吗?”想到这个学校里妖怪密集程度,他多留了一个心眼,万一女孩子们要他去帮忙解决与妖怪间的纠纷,他是一定会托言推辞的。至少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想与妖怪们发生正面的冲突,势单力薄的他根本不可能是十几个妖怪的对手(平时看妖怪们之间并不和睦,谁知道他们面对道士的时候会不会同仇敌忾呢)。

  “妖怪?怎么可能呢。如果遇到妖怪多好啊,犬夜叉好可爱啊。”

  “谁说的,杀生丸才帅呢!”

  “七宝……”

  吴潜峰发现自己根本听不懂对方说的话。他耐着性子听女孩们讨论了很久关于什么样的妖怪可爱,什么样的妖怪适合做男朋友的话题,就在他觉得自己就要崩溃的时候,女孩们终于想起了他的存在,回到了原来的话题上:“怎么会是妖怪呢,是我们……我们遇见鬼了。”女孩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

  “鬼?”吴潜峰立刻开始两眼放光,“是什么样的鬼?一共几只?有没有伤到人?”

  女孩们似乎不愿意在这满是人的地方说这件事:“先吃饭,吃完了再说。咦,萱萱你怎么又要了这么一大堆啊?你不是说要减肥吗?”

  “可是那个厨师一直在推荐,说今天这几种菜都特别好吃。”

  “你就是这样,别人已推荐就忍不住买东西。”

  “你还说人家呢,自己不也是点了一大堆,你吃得了吗?”

  “可是这些菜每一种看起来都很好吃嘛。”

  “咱们怎么吃得了啊?吴潜峰,你帮我们吃一点吧?”

  不等吴潜峰反应过来,手里已经被女孩们塞上了筷子,面前已经被女孩们摆上了可口的菜肴,不等他的理智和自尊心作出反抗,他饥饿的肚子已经支使着他的手伸了出去。第一口肉下肚,已经吃了一个星期面包加白开水的肠胃更加受不住诱惑,也顾不上有女孩子在看着了,左右开弓不停的把食物往自己嘴里塞去。还不容易肚子传来饱胀的感觉,他才停下了手。桌子上的饭菜已经被他一个人吃了大半,三个女孩看起来倒是没有介意,但是觉得吴潜峰的样子十分好笑,正对他指指点点的说笑着。

  圆脸的女孩看吴潜峰发现了她们在笑话他,脸微微一红,玩弄着筷子说:“吃完了饭我们出去说事情吧?”

  吴潜峰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不能推辞这件事情了,吃人家的嘴短,这件事不管难不难危险不危险,自己是非得给人家办不可了。

  三个女孩把吴潜峰带到了校园里一个僻静的角落,开始对他述说她们遇见的怪事:三个女孩是同班同学,住在同一寝室(吴潜峰到了这时才知道,这所学校的宿舍居然也分三六九等。从单人单间带浴室到四人一间不等。吴潜峰住的是两人一间的寝室,他本来以为学校的寝室都是一样的条件呢,早知道这样,应该磨着家长给自己弄个单间,有好多事情办起来方便些,还不用看着那个阴阳怪气得室友生气)。女孩们的寝室正好是她们那层楼的最角落一间,门口斜对着走廊尽头的那扇窗户。

  刚刚入住的时候女孩子们还对自己寝室的位置十分满意,位置安静又方便通风,而且还可以从走廊的窗户里向外看看风景。可是住了没有多久敏感的女孩子们就开始渐渐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在女孩子们的窗外就是学校的后墙,与这所贵族学校为邻的则是一片简陋陈旧的平房式建筑,那是一家曾经在立新市数一数二的国有企业的职工住宅区,到了现在那家企业已经破产重组,这片住宅区也到了要拆除重建的时候,其实程锦高中就是在已经拆除的部分地区上建起来的。现在那一大片地方都是一片的狼藉,从窗户中望去,一眼到头全部都是空无人住的房屋,被原来的住户拆走了的门窗部位黑洞洞的张着,好像一双双不怀好意的眼睛。破碎的玻璃碎片,随风纷飞的纸屑与塑料袋,充斥在各个角落的各色垃圾废物,被主人和旧居一起遗弃了的小动物在其间游荡,重重在别人没有防备的时刻发出凄厉的叫声。

  这样的窗外风景非但称不上赏心悦目,简直是令这几个娇生惯养的女孩儿难以忍受。她们只好天天管着窗户,拉紧窗帘,为了要求换宿舍去找老师理论。学校里已经没有了空置的同等级宿舍,老师们无法满足她们的要求,也就一天天住了下来,三个人都在心里发誓下学期一定要求家长为他们换更好的宿舍。

  日子久了,三个女孩渐渐发觉这间宿舍居然还不仅仅是环境不好这一样毛病,而且里面还有“不干净”的东西。

  吴潜峰听到这里打断了她的话:“你们看见了还是听见了?第一次有几个人看见?是白天发生的还是晚上?至今为止一共发生了几次?其中有没有你们三个人同时看见或者听见的境况发生?”他这么问是有原因的。根据吴潜峰过往的经验,这样的所谓灵异事件,特别是由女孩子们说出来的时候,其虚假程度是相当大的,基本上连十次中一次的真实率都达不到。一般都是由当事人自己胆小心虚造成的幻听幻觉和胡思乱想掺合起来制成的。如果三个人都分别听见看见了,吴潜峰首先会怀疑是她们自己吓唬自己的幻觉,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同时经历过,吴潜峰才会真的往自己的“专业”角度去考虑。

  “我就亲眼看见过,好吓人啊!”

  “昨天晚上我还看见了……”

  “它没有脚,飘乎乎的……”

  “白色的,白色的,吓死人了!”

  “……”

  女孩子们七嘴八舌地一阵乱嚷,吴潜峰根本没法弄明白她们想要表达什么。他摆着手大声说:“慢慢说,慢慢说,一个一个的来。”

  那个叫萱萱的圆脸女孩好像是这个宿舍的发言人,还是她向吴潜峰说:“你是不是怀疑我们在说谎啊?还是以为我们集体幻觉?告诉你,我自己就至少看见了十次,滴滴看见的次数更多。其中有好几次还是我们三个人一起看到的,这怎么可能有假的!”

  吴潜峰已经相信了七成,又问:“能不能说说经过?你们看见的东西有攻击性吗?”

  “第一次是我看到的,”萱萱开始回忆,“那时刚开学没多久,有一天晚上我跟滴滴在看电视,小艾在上网。我们的窗帘是拉上的,所以当窗户外面传来啪啪的声音的时候,我还以为外面下雨了,就站起来想把窗子关上。谁知道我刚刚掀起窗帘,就看到外面有个白色的人影正在轻轻碰我们的窗户,我当时什么也顾不上想,马上尖叫起来……(她的室友插嘴说:她当时动静可大了,估计半作楼都可以听见)她们两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马上跑过来看。我已经完全吓傻了,只会在那里不停地闭着眼大叫:鬼啊!鬼啊!她们两个窗外看的时候,却什么也没看见。她们以为我是看花了眼,在旁边反复的劝我,说了很多世界上根本没有鬼之类的理论,到了最后我自己都相信是自己看花眼了,所以也就没有把那件事在放在心上。可是没过了多久那种事又发生了一次,着一次看到的是她们两个人……滴滴你来说,你们亲身经历的说得清楚些。”

  滴滴是个文静的女孩,慢慢悠悠地刚要开口,旁边突然传来一个趾高气扬的声音:“呦,三位美女这是在干什么呢?怎么会跟这个小道士鬼鬼祟祟的说话啊?难道眼光降低到这种程度了?”

  吴潜峰回过头,看见朱黑黄正摇摇摆摆地从校园小径上走过来。他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看着三个女孩,显然早就与她们认识。吴潜峰不由在心里暗想,难道这件事情居然与这个蜘蛛精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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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18: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市妖奇谈 最倒楣的罪犯之一 纵火犯



不管报纸上的报导怎么写,钱名都自认自己不算是个坏人,他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嗜好比较奇怪的人而已。这个世界上古怪的人很多:喜欢偷窃的、明明很有钱还喜欢偷窃的、喜欢喝过期饮料或者喜欢吃西瓜皮的……而钱名的怪癖不过是自幼就喜欢点火。一根小小的火柴棒,轻轻地摩擦,就会在一瞬间闪起一团跳跃的火焰。这样的画面使钱名无比着迷。也使他不论走到哪里都带着一盒火柴,一有时间就躲到无人的角落一根根划着,反覆感受这种激动。为此,他从小不知道挨了多少次父母责打,可是却从来没有更改过这个爱好。

大部分人长大以后会遗忘幼年时的爱好,但钱名不是这样的人。他终于长大成人之后,还为了自己可以尽情去点燃和享受那令人心醉的火焰而兴奋不已。当他越是可以尽情与火焰相互亲近,就越是对之迷恋不已,终于他发现,仅仅是一根火柴,一根蜡烛的火焰已经不能满足自己的可望了。于是他开始用别的办法来寻求满足。

今晚,与自己渴望的辉煌分离了整整两个月,钱名再也忍不住了,无论如何也要见到它,不然心中的那股冲动会撕裂胸膛,会把血液烤干。

于是,钱名带着工具,匆匆出了门。

在立新市这样的大都市中,穿梭在街道的人们,永远也不会去留意身边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在想些什么,他们只是匆匆忙忙的奔向各自的渴望。钱明知道,自己也是这种人当中的一员,他不知道住在眼前这栋大楼的人们是谁,在做着什么样的美梦,可是今后,钱名将邀请他们参加这次盛宴。

钱名的手因为激动而颤抖着,却依旧准确地划亮了小小的火焰,然后在他面前,这团火焰迅速地膨胀起来,那火焰扭曲跳动,欢快地“啪啪”欢腾,仿佛当中有无数奇形怪状的精灵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舞会。

钱名眯着眼,贪婪的看着这一切,也期待着高潮上演:楼中的居民应该马上就会发觉窗外这场火焰舞台正在邀请他们加入吧——他们当然会加入的,尖叫、逃跑、呼救、跳楼或跌倒,嚣闹地扑救、飞溅的水花……想到这些,钱名的心脏快速跳动着,呼吸越来越急促。

“啧,这火放的也太不专业了。”

突然在耳边响起的唠叨,让钱名全身一震,他紧张地四处张望时肩头一沉,肩膀上传来被鸟类的脚爪紧紧抓住的微疼,而一只鸟的轮廓也在他肩上浮现出来:那是一只火焰凝结而成的鸟,他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着迷人的光芒,那么地令人迷恋,仿佛要吸走人的灵魂,这正是钱名心中的梦想,是他梦中的精灵,是他的寄托……

钱名迷恋地向那只火鸟伸出了手,那是他的,那是应该属于他的,为了得到他,他可以付出一切……

“你真是太笨了,放这样的火,用最简单的法术就可以扑灭了。火,应该这样放!”说着,那鸟一挥翅膀,眼前的火焰猛然升腾,直到五层楼的高度。一片鬼哭神嚎般的呼叫声与远远的警笛声,把沉迷于火鸟魅力中的钱名惊醒过来,正当他犹豫着要带这只火鸟往哪个方向逃跑时,火鸟又慢悠悠地说:“哎呀,影居然和那个黑皮员警一起来了,我本来还想帮你打那个讨厌的家伙一顿呢。”说完,他展翅飞向一辆正急驶而来的红色桑塔纳计程车。

钱名正想追过去带这只梦中的精灵一起逃跑,但是火鸟已经飞进了计程车的车窗,那辆计程车在发出刺耳的煞车声后,下来了两个男子,其中一个大喝一声:“我是警察!”然后向钱名扑了过来。

钱名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对方已经越过脚下的障碍来到面前,一下子就把钱名撂倒在地。当钱名被按在地上的瞬间,他看见那只火鸟落在另一个男子头上,用翅膀指着钱名,依稀听见他在大叫:“是他,他干的,不关我的事!”

钱名带着极度的奋怒挣扎着,那只火鸟应该是他的,那是从他梦想中飞出来的精灵,那个男人凭什么把他带走。他要把他夺回来,那应该是他的,可是他怎么可能挣脱眼前这位武艺高强,技巧娴熟的警察;被对方几下就铐住双手,眼睁睁看着他的火鸟跟着那个男人上车走了。

钱名昏昏沉沉地靠着墙闭着眼,因为只有这样,那火焰精灵的身影才能留在他的脑海中,他几乎忘了自己已经身陷囹圄,只渴望着能再次见到那令人迷醉的火焰之鸟。

“喂,喂,纵火犯。”钱名还没分辨出耳边响起的声音是梦是真,头上已经被狠狠打了一下:“我叫你,你还敢睡觉!找死啊,给我起来!”

钱名睁开眼一看,立刻惊喜地跳了起来,那只令他魂萦梦牵的火鸟正拍动着翅膀,悬停在他正上方。“我的梦想,我的精灵……”钱名颤抖着向他伸出了手。

火鸟飞下来,一翅膀拍开他的手:“别动手动脚的。”他用仅有的一只脚爪轻松地抓着钱名的衣领,把他拎了起来,大模大样地说:“走,我来教教你怎么放火——看见你这样放火我就生气,那点火连地瓜都烤不好,你还想烤人吃!”他咕咕哝哝的往墙壁直直飞撞过去,钱名吓得闭上眼睛,以为这下子必然是头破血流了。谁知等了半天还没有撞墙的感觉,他睁开眼看时,发现已经身在拘留所的走廊上。那只鸟拎着他正摇摇晃晃地从两个警员之间飞过去,而那两个警员依旧聊着天向前走,一副丝毫没发觉越狱行动在他们鼻子底下进行的样子。

钱名被带着穿过大门,飞向天空,速度越来越快,高度越来越高,立新市的万家灯火就在脚下,钱名在呼啸的风中俯望大地,觉得心脏跳动得越来越急,终于失去了知觉。

就好像躺在飘荡的小船上在波浪中轻轻摇晃,船下的大海发出轻柔的波涛声,使人昏昏欲睡。一轮红日跃出海平面,照得暖洋洋的。太阳沿着海浪的方向漂过来,越来越温暖,越来越温暖……

“嗷嗷嗷嗷……”钱名惨叫着从地板弹起,他迅速的在地上打着滚,好不容易才把身上的火苗扑灭。火鸟正在他旁边抱着翅膀等着看热闹,见他熄了火才冷笑着说:“我辛苦带着你飞,你居然敢给我睡觉!”

“精灵!我的精灵!”钱名忘记了身上的疼痛,连滚带爬地向火鸟扑过去,想把他紧紧抱在怀里。“叫你别动手动脚,你没记性啊!”火鸟举起翅膀,劈头盖脸地就打。他的翅膀就像铁铸的一样,力气又非常大,一下一下地直打到钱名抱头讨饶才停下。这只火鸟的行为和钱名梦中的精灵相差甚远,施暴之后还用一副宽宏大量的口吻说话:“你最好给我记住我的吩咐。以后若再忘了我说过的话,我可就不会这么好说话了。”

“喂,你叫什么名字?”火鸟想起来还没有彼此介绍,用翅膀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叫火儿。”

钱名正往四下张望,他发现自己已经身在郊外,不远处是一大片麦田,在地平线的方向还可以看见立新市的灯火。难怪刚才在风中老是有种快窒息的感觉,原来这只火鸟飞这么快,短短几分钟竟飞出这么远。

“砰!”钱名的头上重重挨了一翅,打得他眼前直冒金星;火儿身上火苗乱窜,怒冲冲地对他叫:“问你名字没听见啊!”

“钱名,我叫钱名。”钱名摸着头赶忙回答。

“签名?谁找你签名了?连罗天的签名我都不屑一顾。”火儿对这个人类的名字也十分不屑。“喂,我看你挺喜欢放火的,可是你那技术实在不怎么样啊。”

钱名唯唯诺诺,生怕说错了话他又打过来。

火儿拍拍他的肩:“从今天开始,我来教你放火——说到放火,我可是天下第一,哈哈哈哈……”说完,一挥翅膀,就有一头猪不知从哪里落了下来,重重摔在钱名面前:“去把他烤成外焦内嫩的八分熟。”

钱名摸摸身上,却没有火柴也没有打火机,为难地看着火儿。

“看我干什么?快动手!”火儿躺在一棵树上吩咐,“记得把猪尾巴留下来,我要带给狐狸吃。”

“我没带火柴!”

“笨蛋,放个火还要火柴,我怎么从来都不用火柴?”他这句话提醒了钱名,他收集了一些柴草把猪堆起来,用一根干树枝伸到火儿身上取了火,终于把猪烤了起来。皮肉被火炙烤时特有的臭味在柴火味中扑鼻而来,薰的钱名连连后退。火儿连眼也不睁就评论道:“什么烂技术,外面都成炭了,里面还没熟,这样算是立新市第一纵火狂吗?”等到火熄灭之后,果然如他所说的,猪的外表已经烧成了炭状,但是当钱名用树枝一捅,里面的内脏却流了出来,看得钱名扶树呕吐起来。

“不及格,继续努力!”火儿再次从树上扔下了一头猪。

钱名一头接着一头地烤着猪,烟熏火燎之下,弄得自己都变成了一个黑人;他很怀疑再继续这么烤灼下去,自己也会像那些猪一样发出烤熟的味道。终于在第七头猪时,火儿发出了进入沉睡的鼾声。对钱名来说,这无疑是宣布大赦的声音。他扔掉手里的树枝,颓然坐在地上。遇见火儿之后,他第一次有时间认真思考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

自己因为纵火被捕,然后又被一只火鸟带着越狱,然后又被逼在荒郊野外烤猪——这一切都是真的吗?是不是自己的精神终于出了问题,一切都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哪里会有那么容易的越狱?哪里会有会说话的火鸟?对了,这一切都是出自于自己的臆想……看来自己真的快疯了。

钱名认定自己完整的记忆和树上那只火鸟都是幻想之后,决定先回家去好好睡上一觉。也许一觉醒来,自己就恢复正常了。他抬脚踢开眼前的灰烬,蹒跚地往远远的立新市走去。

过了好久,睡梦中的火儿流着口水醒来:“肚子饿扁了,喂,要签名的,你的猪烤好了没?”树下没动静。火儿低头一看,大怒:“竟敢趁我睡着时逃跑!”他展翅飞去,不一会儿就把钱名拎了回来,重重往地上一摔。火儿踩着钱名,把头伸到他面前,凶恶地问:“猪烤好了吗?”

钱名发现自己幻想中的事物竟然真实到可以一再殴打自己,他茫然摇头,盯着火儿,想知道他是不是很快就会消失在空气中。

“没烤好你就想走?你要上哪儿去啊?”火儿不但没有消失,反而贴着他的眼睛说话,使钱名有身在火炉边的错觉。

“我,我想回家。”

“谁准你回家了?”火儿咆哮着,“给我烤猪,我还等着吃呢!达不到要求,我就亲自动手把你烤来吃!”

幸亏钱名不知道火儿的威胁变成事实的机率有多高,不然他不会有勇气做接下来的事——他抓起那根木棍敲向火儿,企图用自己的方式解决掉眼前的幻觉。火儿身上的火焰迅速变成了几乎透明的白色,这代表他的忿怒已经到达了极限,接下来要出现的,是足以烧毁整个城市的火焰风暴……不等他的翅膀挥出,钱名已经感到自己身上冒出了火苗,那不仅是衣物在燃烧而已,而是从他的肌肤血液里烧出来的火焰……自己要死了,要被火烧死了……钱名第一次觉得火焰这么可怕,原来火竟然是一种可以把人烧成灰烬的力量……那根本不是火的精灵,那是火魔、魔鬼……

当钱名在地上打滚嚎叫间,所有的火焰突然都消失了,一只手按在他的身上,仿佛吸走了那些火:“火儿,果然是你干的……”这个有些平板的声音在钱名听来却无比美妙,他抱住对方的腿喊:“叫救护车!我快被烧死了!快帮我叫救护车!”

“我听孙剑说纵火犯从看守所莫名奇妙不见了,就知道是你。”来人根本没理钱名,抚摸着落在他肩上的火儿说,“你弄他出来干嘛?”

“好玩啊,我喜欢纵火犯。”火儿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错,“我好心教他放火,这家伙不好好学,还敢打我,我要教训他一下!”

“别领着他到处放火啊。还有,瑰儿做了一大桌子饭菜,问你怎么不回去吃?不吃她就要倒掉了。”

火儿怪叫一声:“糟了,我忘记回家吃饭了。都是你这个笨蛋害的,我是为了教你才忘掉时间的!”他虽然急着去吃饭,但是临走前还没忘了扑过来对钱名抓扑几下,再次把钱名打的嗷嗷直叫。

“火儿,这个人怎么办?”火儿迳自飞走前,那个男子问。

火儿头也不回地吩咐:“帮我存在鹿九那哩,咱们冰箱放不下了。”不一会儿,他的身影就变成了天空中的一个小红点。

钱名好不容易挣扎起来,他现在才开始打量眼前这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男人。钱名试探着问:“你……”

男子没跟他搭话,一只手抓住他的脖子拎起来,等钱名反应过来,已是又一次身在半空中。钱名挣扎着喊叫:“你要带我去哪?你想干什么?”

“去养猪场里放进冰箱里。”即使在高空的风中,男子的声音依旧没什么情感变化。

“养猪场……冰箱……”钱名从这些字眼中得到浓浓的不详资讯,这时男子说的最后几个字也悠悠传进他的耳朵里,“火儿喜欢把肉存着慢慢吃。”

“吃人了,妖怪啊,救命……”钱名声嘶力竭地吼叫起来,手刨脚蹬想挣脱这个男子,完全没想到如果现在自己从他手中掉下去,命运也比进冰箱好不了多少。

也许是钱名的挣扎起了作用,男子忽然在空中停住。只见他慢慢的把手插进口袋,钱名惊恐的睁大了眼,不知道他会拿出什么样的凶器,谁知这男子最后居然拿出一只手机来:“孙剑,你找我?……喔,你请客的事取消?好的,没关系……是,我本来就没指望你真请客……我没取笑你,你说请客十次有五次是我付钱啊……你还在找那个越狱的纵火犯?丢也就丢了,不找不行吗?……非得找到啊……”

切断电话后,男子提着钱名,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你自己是想去冰箱呢?还是想去监狱?”他无法在朋友和儿子的不同要求中作出抉择,只好民主地询问钱名自己的意见。

“我去监狱,我自首……坦白从宽,我自首,不要吃我……”钱名声嘶力竭地嚎叫着,然后昏了过去。

几天后,孙剑实践了他请客的诺言。拖着周影去了一家小餐馆,边吃边夸夸其谈:“你说奇怪不奇怪,那个纵火狂不知道是怎么越的狱也就罢了,居然怎么回来的也没人知道,凭空就又出现在看守所里了。”他挥舞着鸡腿,加重语气,“而且好好的一个纵火狂,就那么得了火焰恐惧症,看到别人点个打火机,都会吓得上窜下跳的,真是从没见过的怪事。”

“那他现在……”周影问。

“送进精神病院了,十年八年出不来了……”孙剑惋叹着一代纵火狂人的结局。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我是孙剑……什么?死人!在哪?……我马上到……对,我直接去……现场见……”他跳起来抓起外套:“有案子我得马上走,回头再聊。”说完就冲了出去。

周影又坐了良久,才醒悟到孙剑又没有付这顿他请客的饭钱,只好慢慢的掏出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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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18: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市妖奇谈 最倒楣的罪犯:盗窃犯



  公共汽车以它特有的节奏摇晃著,王富裕半闭著眼,被公车的晃动弄得昏昏欲睡。他打著哈欠,心裡对身边的鹿九那过分小心的样子很不以為然。看他把包包牢牢抱在怀裡,不时小心翼翼打量整个车厢的样子,简直就是把所有人都当成了小偷。如果不是他知道那个包包装的是一些还没有签字的合约,看他这样子,一定会以為裡面是装满了钞票。王富裕又打了个哈欠,不想理会老闆鹿久的行為,继续闭目养神。

  就在王富裕迷迷糊糊时,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幕景象。「偷东西!」王富裕眼尖地看到前面一个男子把手插进了另一名乘客的裤袋裡,忍不住叫出声来。坐在他身边的鹿九眼明手快地捂住了他的嘴。可是他的那声低叫还是引起了裤袋主人的注意,被偷的人迅速彽下头来查看,使得那伸手的男人无功而返。他装作抓痒的样子,低著头、咂著嘴,一道阴冷的视线在王富裕身上扫来扫去。被偷的男子在人群中挤到了远离他的地方,居然没有作声。

  那个扒窃失风的男子,在面对车厢裡无数厌恶、防范、谴责、鄙夷的目光时,竟丝毫没有半点愧疚慌乱之意。反而哼著小曲,若无其事的环视著车厢,目光飘过鹿九和王富裕时,总带著一种冷冷的气息。鹿九被他看的很是不安,每当他的目光掠过,他总像是屁股下有针扎一样,惶恐地扭动身体。王富裕颇看不起自己老闆的这种懦夫相--本来就是偷东西的人不对,揭发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没道理见义勇為的好人反而怕小偷。如果世界上都是鹿九这样的人,那这社会还得乱成什麼样。王富裕心胸坦荡,毫不畏惧地同样盯著对方。

  车到了站,鹿九和王富裕下车之后,那个小偷也跟著下了车。另外还有三个男人也同时下车,他们与那小偷交头接耳,毫不掩饰地跟在鹿九他们后面。对此鹿九十分惊恐,拉著王富裕飞逃,几乎是一路跑进了他们的目的地。

  顺利与猪肉加工场签订了供货合约,走出门后,鹿九轻鬆不少,刚刚做成的「大生意」总算让他一改小心翼翼的样子,与王富裕有说有笑起来。谁知他们走出没多远,便被拦住了去路,七、八个男人挡住他们,其中一直都跟著他们的那个小偷,用半点也不把周围行人放在眼裡的态度宣佈:「谁敢管老子们的閒事,活得不耐烦了吧!不教训教训你们,你们就不知道我们的厉害!」说完,便扑了上来,围住鹿九和王富裕来上一顿拳打脚踢。

  被打中的鹿九,早就就地一滚,蜷起身体、双手抱头,极有经验地护住了要害,任由拳脚落在身上,而王富裕却气愤地想要还击。这是大白天,而且就在大马路上,路边的行人那麼多,他们怎麼敢!难道他们不怕有人看见,不怕有人见义勇為!到底还有没有王法啊!

  没有人见义勇為,甚至没有人流露出看到这场斗殴的样子,大家都远远地绕开现场,就连应该管这事的执法人员也没出现。招架得越来越勉强的王富裕,气愤不解,不明白為什麼人们為什麼这麼冷漠。他虽然身强体壮,在乡下时也是村子裡打架的好手,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不多会儿还是被打倒在地,和鹿九滚倒在一起。那些人气焰嚣张,边打边满口秽语地叫骂,直打到心满意足,才扔下几句警告,吐下几口口水,放过在地上呻吟的鹿九和王富裕,扬长而去。

  王富裕浑身无处不痛,用手支撑著身体却爬不起来;旁边的鹿九挨的打似乎比他多,却轻鬆地爬了起来,四下观望确定那些人已经走光了,於是拍拍一直紧抱在怀裡的包包上的尘土,用力扶起王富裕说:「咱们快走,警察就要来了。」

  「警察来正好,我报警抓他们!」王富裕擦著嘴角的血跡,恨恨地说。

  「你在说什麼,不走我们会被抓……」鹿九的话还没说完,警车已经呼啸而至。王富裕挣开鹿九的手奔向警车,希望能让警察们在那些人还没走远时追上他们。警车上跳下几个英武的员警,在王富裕跑近时一把按住了他的脖子。

  「干什麼?我不是你们要抓的人,他们刚刚往那边跑了!」王富裕边挣扎边解释。可是根本没人听他说话,满身是伤的他,被警员们轻鬆制服,戴上了手銬。同时看到鹿九也带著手銬被推上了车。不过因為鹿九聪明地没有反抗,倒是没被警员们再给他增添新伤。

  直到被用手銬銬进了派出所,王富裕才依稀明白了鹿九刚才说的话的含意。警员们一不问打他们的人是什麼人,二不问他们為什麼挨打,先给他们扣上了一项打架斗殴、妨害社会治安的帽子,然后把他们扔在那裡不闻不问。直到过了大半天,才过来略略审问几句,便要他们一人交一万元罚款走人。

  王富裕今年刚离乡工作,而且前面两份工作都被黑心老闆赖掉了工钱,直到来鹿九的养猪场,才过了几个月他期待的努力工作、安心领钱的日子,挣的工资除了吃用之外,大半都寄回了家裡,要他一下子怎麼拿得出一万元。他正想跳起来与警员理论,却被鹿九及时制止。

  吃了这麼多亏之后,王富裕终於觉得还是鹿九的人生态度正确,所以选择了乖乖听他的话。

  鹿九在口袋裡摸找手机,却不知道是被殴打时掉了,还是被那些人偷了,摸半天什麼也没找到,只好低声下气地借警局的电话。不多时,便有一个自称鹿九叔叔的老头带著钱匆匆赶来。这老头一身名牌,气度不凡,与一副农民模样的鹿九没有半点相似之处,就连员警都不自觉地客气不少,加上钱已送到,便立即让鹿九他们离去。

  王富裕出派出所后越想越不甘心,嘴裡不免骂骂咧咧的,对这些警察打著执法旗帜坑人的行為十分愤慨,鹿九却闷著头不发一言,不知心裡在想什麼。那个老头一直在絮絮叨叨的,不住地抱怨鹿九太老实、任「人」欺负,害得他破财,还得他来警察局这种不吉利的地方,并且不住怂恿鹿九去找那些人讨回来。

  鹿九叹著气:「叔叔,你的钱我会还你的,求你别再嘮叨了,好吗?我现在浑身都疼呢。」

  王富裕听到自己的罚款也是人家代缴的,正想说几句一定会还的话,鹿九却说出了一句让他难以置信的话:「叔叔,你带富裕去医院看看伤,我找那些人有点事。」

  「你终於想通了?就该这样,被人欺负了一定要要回来,你自己去不成找刘地,他不是你的朋友吗?有他在,立新市没有你不能做的事……喂,别走啊,不找刘地没关係,要不要我叫黑冰去帮你?」老头在身后叫著,鹿九却已经走远了。

  吴黑铁在窄巷裡跟著几个同伙瓜分赃物。失主们的钱包被他们顺手扔掉,而裡面的现金、信用卡自然转移进了他们的腰包。对於吴黑铁而言,最初下海干这一行也是迫不得已;离家出来打工想挣钱回故乡盖房子、娶媳妇,却在大城市漂荡了一年多,不但没挣到钱,还被人骗走了身上的旅费。实在没有别的法子了,才在一个同乡的教导下干起了偷钱的勾当。可是,当刚开始出手的胆怯与恐惧渐渐消失之后,他便喜欢上了这份报酬多又容易的「工作」。

  分配好了战利品,同伙们相继离去之后,吴黑铁点了根菸,半闭著眼在窄巷中踱步,心中对於今天的几次「工作」情形反覆进行「检讨」。这几次行动哪裡做得不够完美?要怎样改善?这些正是他明天「工作」中要作的事。吴黑铁之所以能从一窍不通一跃而成為这一行裡的高手,除了他能举一反三、对动作要求精益求精之外,他擅於总结经验,知错就改也很重要。

  「请问……」一个小心翼翼的声音打断了吴黑铁的沉思。吴黑铁睁开眼,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这个身影在半个小时前还在他的拳下、脚下呼号打滚,充分满足了吴黑铁发洩暴力的慾望。

  现在看见这个年轻人他有些惊慌,不知道对方是报了警还是带人来报復?自己已经和伙伴分开,孤身一人的可不希望再有任何事发生。

  「您、您刚才拿了我的手机。」鹿九小心地说,「那裡面储存了我全部的联络资料,请您……不,只还晶片卡给我,行吗?那对我很重要。」

  鹿九小心翼翼的态度消除了吴黑铁心裡的不安,他恶狠狠地说:「小子,你受的教训还不够,是吧!想要我再给你鬆鬆筋骨吗?」

  鹿九慌忙后退:「我真的只要晶片卡就行了,手机我不要了。」

  「你还敢囉嗦!」吴黑铁大吼一声,作势要扑上去,吓得鹿九转身就跑。看著鹿九的身影跌跌撞撞地消失在巷子口,吴黑铁哈哈大笑。就凭他那副窝囊样被偷的东西还想要回去?作梦吧!不过他是怎麼找到自己的?多半是正好路过这裡看到的吧?还是快点离开这个地方比较好。

  鹿九又探头探脑地从巷子口溜回来时,吴黑铁早已不在原地。鹿九叹口气,闭上眼,搜寻这个小偷的下落。

  吴黑铁从公车上下来,口袋裡又装了好几个别人的钱包,那种鼓鼓囊囊的感觉带来的满足,使他不禁哼起歌来。今天的手气似乎特别好,所以吴黑铁决定打铁趁热,多干上几把,努努力,说不定够到富丽华酒店瀟洒个十天半个月呢。可是还没走出多远,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就在身边响起:「打扰一下……那个,我的晶片卡……」吴黑铁一抬头,鹿九紧张的搓著手,正站在他身边。

  「你跟著我干什麼!」吴黑铁怒吼。竟然没发现这个傢伙一路跟著自己,这可是自己这一行的大忌。

  「可以把我的晶片卡还给我吗?」鹿九就这麼一个目的。

  「你这小子,找死是吧!」吴黑铁一把揪住鹿九。

  鹿九吓的说话都结巴起来,乞求地看著吴黑铁:「我、我、我真的、只要、只、只要我的晶片、卡……」

  「我看你是真的找死!」吴黑铁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鹿九接连挨了几拳后终於挣脱,抱著头跑到马路对面。到达安全距离后,他停下脚步回头看看,见吴黑铁大有要追过来的架势,於是又开始逃跑,直到离开了吴黑铁的视线。

  吴黑铁狠狠地在地上吐口唾沫:「真是倒楣!」遇到这麼个活宝,原本的好心情全被破坏了。他放弃了继续工作的打算,索性回去睡觉。

  在大伙合租的民房中,吴黑铁躺在床上数钱,另外两个同伙则边看电视边閒聊。今天的战利品不少,而吴黑铁这种高手的收入更是他普通同伙的几倍。大多数人在拿到钱之后,都找地方快活去了,吴黑铁因為心情不佳,所以没有出门,正在计算自己的收入。没有干这行时,还总想著将来赚了钱先寄回家去孝敬父母,真正干了这个获利快的行当之后,反而不管有多少钱,都被随手挥霍掉,从来也没有往家裡寄过一分钱。

  门口忽然传来了敲门声。正在看电视的一个同伙以為是哪个同伙忘了带钥匙,不耐烦地应著,问都没问,就打开了门。

  门外站的是个陌生的男子,看他那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就让人忍不住想欺负,於是开门的人大喝一声:「你干什麼的?找谁?」

  青年向屋内探头探脑地问:「我找、我找白天偷我手机的那个……」

  吴黑铁听到这话,衝到门口,果然又是那个阴魂不散的年轻人。他见到吴黑铁,高兴的说:「可找到你了,可以把我的手机,不,只还给我晶片卡就行了。可以吗?再不然我给你钱,买、买回来……」

  吴黑铁怒吼一声衝出门,抬手拎住鹿九的领口:「你到底是谁?怎麼知道我在这裡的?」自从发现自己被跟踪后,他已经加倍留意,特别是在回窝点时,更是特地在街上绕了好几圈,这个看起来不怎麼精明、机灵的傢伙,是怎麼跟上自己的?自己那麼小心,怎麼会没发现他?

  鹿九挣扎著说:「我没有跟踪你……你就把晶片卡还给我吧,还给我,我就不跟著你了。」他也是被逼急了,结结巴巴地说出了威胁的话。

  「你的胆子太大了!」吴黑铁虽然觉得鹿九古怪,但是几次的接触下来,他已经知道鹿九是个好欺负的人;听他说出自己不想听的话,想都没想,劈头盖脸地就打下去。

  鹿九打定主意这次不逃,狼狈招架地说:「晶片卡又不值钱,手机你都拿走了,卡你就还给我吧。你,你要是不还,我,我可要请朋友帮忙来要了!」鹿九最后的这句话,不但使吴黑铁火上加油,也激怒了吴黑铁的同伙们,几个人一起上前对鹿九拳打脚踢,一顿暴打之后,把他扔出了门外。

  吴黑铁对著他的背影吐了几口唾沫,又躺回床上去数钱。在他的心目中,鹿九的威胁根本不算什麼,废物的朋友当然也是废物,还不是来一个打一个,不过住处被他知道了有点麻烦,等大家都回来之后再商量搬个点吧。

  
鹿九被打走后,过了大半个小时,门口再次传来敲门声,门被打开后,外面却没有人--一隻黑色的大猫正站在那裡举著爪子作敲门状。就在开门的人难以置信地揉眼睛时,那隻黑猫向他点著头客气说:「麻烦您了。」然后在那个人「猫、猫……猫在说话啊……」的惨叫声中,大大方方地走进了门。

  吴黑铁在半睡半醒间听到同伴的惨叫声,莫名奇妙地坐起来,便看见一隻油光水滑的大黑猫大摇大摆地来到自己面前,张嘴用人类的语言说:「就是你偷了九师兄的手机吧?请你把晶片卡给我行吗?九师兄重要客户的联络方式都储存在裡面呢。」

  吴黑铁环顾屋裡,看著两个同伙那苍白惊讶的神情,知道自己不是在作梦,在看脚边的猫,不由得也惊叫著:「猫在说话!」然后跳了起来。

  「我是妖怪,请不要叫我猫。」黑猫彬彬有礼地说,「现在可以把晶片卡还给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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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18: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倒楣的罪犯:炸弹客



  「你好,这是一一0为您服务,请问有什麼可以帮助您的吗?」

  接线生公式化的声音刚落,电话的那一端便传来一阵被处里过的语音:「我在一辆计程车上放了炸弹。」那个声音阴森森的,重复著:「一颗定时炸弹。」

  接线生一愣,脑海中飞快分析这又是一个恶作剧电话还是真实事件。对方接著又说:「那是一辆红色桑塔那计程车,车号是XX00544,车上的炸弹将在半个小时後爆炸--我给你们半个小时的时间够了吗?」同样的炸弹我在立新市放了十七个,不过不用担心,其他的十六个暂时不会爆炸,至於将来炸不炸,就全靠你们了。我现在手头紧,需要一千万,汇到这个帐户:XXXXXXXXXXXX。我看到钱,就告诉你们所有炸弹的位置。好了,我就说到这里,不打扰你们去找那辆计程车了--他的运气不太好,对吧。就这样吧,我等著我的一千万,掰掰……」

  几分钟後,正要下班离去的刑警们被紧急招集在一起。叶小队长向他们说明了情况,吩咐说:「赶快跟各大计程车行联系,赶紧找到这辆计程车!尽最大可能保证司机和乘客的安全!」  现在正值下班尖峰时间,正是街道最壅堵的时候,万一那辆计程车真的被安装炸弹,又正好在街头爆炸,那後果实在是难以想像。而且立新市那麼大,要找一辆特定的计程车谈何容易?叶小队长心急如焚,恨不得能飞到街上去找。等他一抬头,却见警员们竟都站著没动,不由得气急得喝斥:「你们还不快去!」

  员警们都围著一个正在拨打电话的员警,那个员警拿著话筒小声解释道:「叶队长,这不正在打电话给那辆车吗。其实那辆车十分钟前还在咱们停车场呢--那是孙剑一个哥儿们的车子,刚刚接孙剑走了。哦,电话通了……孙剑,你还在你朋友车上吗?还在,好,你听我说……」

  孙剑一上车就摊在座位上喊累,又喋喋不休地宣称自己为了这座城市的和平与繁荣耗费了多少心力,为了保护周影这样的善良市民花费了多少心血,其目的也不过是想要周影出钱请吃晚饭而已。其实孙剑平常绝不是个罗嗦的人,只是周影这麼少言寡语,他和周影在一起时,总得多说几句才能制造气氛,不然车厢里冷冰冰的多麼难受--至少他自己是这麼认为的。周影每当听到这个论调都很苦恼:刘地平时也总是喋喋不休,难道也是因为自己话太少的缘故?

  电话铃声打断了孙剑的话,他边咕哝著:「难道又要被抓回去加班?」边拿起了电话。只听了几句,他原本散漫的神情就凝重了起来,不住「嗯」「嗯」的答应著,鬓角甚至流出了汗水。挂上电话之後,他沉声向周影说:「周影停车。」

  周影问:「你得回去吗?」

  「周影,听我说,你千万别慌,你的车上可能被人放了炸弹,现在你下车,把车交给我,我要把它开到没人的地方。」孙剑看著接上的车流人潮,手心不由得冒汗。

  周影听了他的话,只是眨眨眼,连半分孙剑想像中的惊慌之色都没有,反而安慰孙剑似的说:「放心,这车上没炸弹。」

  「周影,你……」这种处变不惊的态度实在令人敬佩,可是关键时刻也十分气人。孙剑顾不得说明来龙去脉,趁著遇到红灯停车时,他用力一推周影:「下车,我来开。」孙剑的本意是想把周影推出车外,自己抢过车子来开走。没想到周影肩膀一沉,就化解了攻势。孙剑一直知道周影的功夫不弱,这次是第一次意识到对方的功夫其实胜过自己。

  周影叹气:「车上真的没炸弹。」那个炸弹早就被火儿拆去当玩具了。

  可是孙剑不由分说地再次扑过去,这次他下手更狠,一脚把周影踹出了车门,周影好赶在车子发动前,快速坐进了副驾驶的位子。孙剑抢到方向盘,发动车子後,也不管红灯不红灯,从车缝中东插西钻,向一座已经被刑警们清空的停车场冲去。周影几次想开口说自己的驾车技术更好,如果由自己来驾驶的话速度更快,可是孙剑的精神高度集中,根本听不见他的话。周影无言的看著车外,看来孙剑真的很在意那个炸弹的事,是不是不该让火儿拿去当玩具啊?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距离那个人威胁会爆炸的时间越来越近,孙剑著急又无奈地看著眼前壅堵的车道,不知道能不能在时限之内赶到无人的停车场。

  火儿抓著「拎」来的炸弹,得意洋洋地飞著,他想要一件这样的玩具好久了,可惜这种东西不多见,很难得才能发现一次。火儿很为自己的「慧眼」能在第一时间从车底下发现它而自豪。现在火儿正准备把这个「宝贝」带去和林睿玩……

  五分钟,四分五十九秒,四分五十七秒,四分三十秒……

  汗水从孙剑的额上滚落下来,他忽然把车快速停在路肩,不顾身後车辆愤怒的喇叭声,猛的拉开车门,冲下去大叫:「我是警察,这辆车上有……」他正想驱散在场的民众,却被周影一把捂住他的嘴,在他耳边说:「我今天一整天都没离开过车,车上不可能有炸弹。」

  孙剑身为刑警,自然以民众的安危为第一位,即使是一通威胁电话,也只能宁可信其有了。引起现场短暂的惊慌总比真的有人伤亡好。可是周影的手臂力气出奇的大,扣住他的双肩,竟使他无法移动。

  员警们从头到尾,一颗螺丝都没放过地把周影的车检查了一遍,果然没有所谓的炸弹。员警们对这种恶作剧的谎报电话十分气愤。也不知道那些打电话进行「我在某某商场放了炸弹」「我在某某饭店的食物里放了氰化钾」之类的谎报者有什麼想法,总是害得大家劳师动众,偏偏还算不上什麼大罪名,就算把他找出来,也判不了什麼刑。

  孙剑看著正用「我早说了没有吧」的眼神看著自己的周影,无奈地耸耸肩:「没有不是更好。走吧,我请你喝一杯。」

  就在这时,电话响了起来,一一0的接线生给叶小队长又转了那个要求和「大上司」通话的「恐吓电话」。

  「喂,我是叶建华。」叶小队长铁青著脸接电话,周围的员警们都暗自惊恐,这种表情表示叶小队长十分生气,看来这次那个把警方当小孩戏弄的家伙要倒楣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叶建华身上,只有周影伸出手迎接悻悻飞来的火儿。火儿一脸的不高兴,一头钻进周影怀里,准备睡一觉来调整心情。刚才那个炸弹,好端端地竟然在他爪下突然炸开了,害得他根本没来得及玩,所以心情十分不好。

  但是这时在接电话的叶小队长的一句话引起了火儿的注意:「……别以为你没有真的放炸弹就不犯法,恐吓也是一条罪名!哼,那辆车上哪有什麼炸弹,什麼,你不相信车还没炸?当然,车现在还好好的呢!」

  对方似乎不相信这个答案,沉默了半响才说:「哼,我不管你们在搞什麼鬼,在汉兴路的第二个电话亭里还有一个炸弹,十分钟後就会爆炸。我会再打电话来的。」说完便挂上了电话。

  不等警察们做出反应,火儿已经欢呼一声冲了出去:「还有一个!我要了!」

  之後的大半天,在那个打电话的人、警察以及火儿之间,展开了一场追逐的游戏。那个人打电话威胁要炸哪里,警察们当然马上要赶去,而一直隐身埋伏在叶建华肩膀上支著耳朵偷听电话的火儿则快马加鞭,抢在员警前面去找到那个炸弹。可惜炸弹到手不出几分钟就会「轰」的爆炸,让他空欢喜一场。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著,不但员警们疲於奔命,纷纷咒骂著那个耍弄警察的混蛋,火儿也恨恨不已,那家伙竟敢和他作对,非吃了方不可。

  当火儿再次飞回叶小队长肩头,正听见电话那头的人在歇斯底里地尖叫:「我明明放了炸弹,我放了十六个!明天,明天我再去放!我要你们知道我的厉害!」

  一名员警来到叶小队长的耳边悄声说:「已经锁定对方位置……」火儿眯起眼,把头伸了过去。  瑰儿在厨房里忙碌了半天,端饭菜出来时发现桌边坐了一个陌生男人,她不由得抱怨:「这是谁的客人啊?请客人来吃饭也不早说一声,我没准备多一个人的饭菜啊。」那个人听到她的声音後,竟像被针扎了一样弹起来,用一个茶盘护在胸前,神色惶惶地看著她。

  「不用给他饭吃,如果他做不出我要的东西,他就是今晚的宵夜。」火儿悠哉悠哉地站在吊灯上汤著秋千说。  那个男人听了又跳起来尖叫:「什麼东西在说话?什麼东西!」他冲著瑰儿吼道:「这是什麼地方?你们为什麼绑架我?」并且气势汹汹地向瑰儿扑上来。瑰儿在他冲到跟前时,抬手把盛著热菜的盘子扣在他的脸上,抬头生气地叫:「火儿,你怎麼带这麼没有礼貌的家伙回来?浪费了我一盘菜!」  火儿「啪」的从灯上跳到那个男人头上,把他整个人按趴在地板上,又狠狠啄了几口:「笨蛋,浪费了我的菜!快点起来给我做炸弹!」

  那个男人烫得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用手拭著眼里的油叫道:「到底是什麼人?你想干什麼?」他的眼光四处寻找著,却总是从张翅悬停在他眼前的火儿身上略过去,「你究竟想干什麼?你是人还是鬼?」

  火儿又是一翅膀把他打个跟头:「叫你去给我做炸弹,你还不给我动手,在那里鬼叫什麼!」

  那个男人再次张惶地寻找,可就是对火儿视而不见。瑰儿皱起眉头问:「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火儿,这家伙是不是疯了?」

  「当然不是,据他自己说还是个天才呢!专门做炸弹的!我特地抓他回来做炸弹玩,谁知道这家伙居然装做看不见我,一直不跟我说话!」火儿越说越气,又打了那个男人几下。

  看不见火儿?这倒是件新鲜事。火儿平时使用了隐身术,人类是看不到的,但如果火儿想让谁看到他,那他的外表可不容易被忽略:雄鹰般矫健的身姿(虽然略胖),光芒炯炯的双眼,身体上覆盖著升腾的火焰,宛如神话中的火鸟出现在人间一般。再加上他那动翅膀比动嘴还快的习惯,谁也无法在被他搧上几翅之後还看不见他吧?

  「火儿,你忘记对他施个法术好让他看见你吧?」瑰儿大胆推测。

  火儿的脑袋一下子贴到她的脸上:「你看我像是那种没脑子的笨蛋吗!」

  「那他是怎麼回事……喂,你看的见我吗?」瑰儿指著自己问那个男人。

  那男人冲著瑰儿吼:「你到底想干什麼?用了什麼妖术?」

  瑰儿向火儿说:「他看的见我,不是瞎子。」

  瑰儿有些同情地看著那个对自身处境还没有完全了解的男人,拍拍他的肩膀说:「抓你来的家伙就在你头顶上,我也不知道你为什麼看不到他--其实看不到更好,省得你一下子就吓死了。他说了,抓你来是为了让你做炸弹给他玩,十二点前作完十个,不然就吃掉你……等等,做什麼?」瑰儿眯起眼看著火儿问:「你抓他来要做什麼?」

  「炸弹啊。」火儿大模大样地说。

  「你居然想在家里做炸弹!」在瑰儿高分贝的叫声中,火儿和那个男人一起被她扫地出门,「立刻给我扔了那个会做炸弹的家伙,不然你就别想回家吃饭!」

  火儿拎著那个会做炸弹的猎物在天上徘徊了好一会儿,在晚餐与炸弹之间激烈挣扎,对他来说,不吃饭是万万不行的,可是好不容易得到了可以保证以後有源源不断的炸弹制造者,火儿更是舍不得放手。怎麼办呢?他在天上转了四五圈後,终於想出了办法,哼歌往郊外飞去。

  鹿九端著饭菜走进猪舍,放在那个男人身边,小声的说:「趁火儿不在你快吃吧,等他回来你就吃不成了。」

  火儿是本来命令只许给这个男人吃猪食,可是这种事情他实在做不出来,趁著火儿回去吃宵夜时,他还是准备了点东西拿来给这个倒楣的家伙吃。那个男人坐在一个空的猪圈内,周围猪圈的邻居都是鹿九养的大肥猪。虽然鹿久为他特意收拾过这个猪圈,可是那黏糊糊的地面,那扑鼻薰脑的臭气,还是令这人直想作呕,怎麼可能吃的进东西。

  他一把揪住鹿九怒吼:「你想干什麼?为什麼绑架我!」

  鹿九摇摇头:「你最好还是快点把炸弹做出来吧,我是为你好。」

  「用这种方式要我跟你们合作?不怕我做个你们拿到手上就爆炸的炸弹出来。哼,想利用我的技术可以,把你们老大叫出来跟我谈。」他认为是哪个黑社会帮派看中了他的专业技术,态度自然强硬了起来。

  「你……唉……」鹿九心里对这个男人充满同情,但胆子还是没大到做出与火儿旨意相违背的行为,摇头叹息著想要离去。那个男人猛的向他扑上来,自身後扣住鹿九的喉咙,压低声音威胁:「放我出去,不然就拧断你的喉咙!」

  鹿九抬手按住他的手臂:「你就别闹了,都到这里了,就认命吧。有机会我一定帮你说说话,尽量保住你的性命。」

  男人没想到被自己紧紧扣住喉咙的鹿九还能一如平常的说话,惊讶之馀,手指再用上几分力气,恶狠狠地说:「你想死,想活!」

  鹿九挥手在他的手臂上一切,那个男人顿时觉得彷佛被铁棍砸了一样,抱著手臂蹲在地上。鹿九又叹口气:「时间已浪费不少,你还是快点动手做吧。要是需要什麼材料就叫我,我姓鹿。」他算著火儿可能就要回来了,於是把那男人一口未动的饭菜也端走了。

  男人呆坐了半天,看著眼前堆著的火药等物品,忽然脑子里灵光一现:自己怎麼把这麼有利的事情忘了!这些人不是想利用自己制造炸药的能力吗?哼哼,就让他们知道让自己手中有这些工具是件多麼大的错误!

  火儿回来检查了几次,每次都看到那个男人正在卖力工作。他对这种态度表示满意,就没有再换法子欺负对方,只向鹿九安排了一下对产量的要求,就回去找林睿炫耀自己今天的收获了。

  男人忙碌了许久,直到天空微微发白,他停下手边的工作,伸展一下痠疼的手臂,他长长出了口气。

  「你做了几个?」鹿九再次端著饭菜进来问。

  「哼。」男人看著他冷笑了一声。

  鹿九不疑有他,继续向前走。这个人一整夜没吃没喝的,万一渴死了饿死了,火儿也不会放过自己。

  看著鹿九一步步走进,男人忽然站起身来,把手里的一个小型炸弹往他扔去。炸弹撞到鹿九身上,顿时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爆炸,鹿九应声倒地,手里的饭菜被炸的到处都是。

  「敢绑架老子,这下知道厉害了吧!」男人纵声狂笑。这种类似手榴弹的小炸弹他做了十几个,应该足够他从这里冲出去了,还是幸亏这些人为他提供料充足啊。男人得意地向门外走去,手里拿著一个炸弹,要是有人敢阻拦他,他立刻就会投过去。

  「哎呀,吓死我了……」鹿九费了好大力气才战战兢兢的从地上爬起来。他拍打著身上的菜叶饭汤问:「你的作品失败了吗?最好趁著火儿还没有来验收,另外作一个补上,不然……喂,你要到哪里去?」他看见男人正在往外走,连忙上去阻拦。

  鹿九突然站起来把那个男人吓了一大跳:被炸弹正面击中胸口,并且在那里爆炸的人,居然能完好无损地站起来,还若无其事地说话。男人想都没想,一扬手就把手里拿著那个炸弹又扔向了鹿九。这次鹿九没有眼睁睁让炸弹落在自己身上,而是在这个不明物体飞过去时一侧身,炸弹掠过他,落在了他身後的猪圈里。

  又是一声巨响过後,猪只们惨痛的嚎叫声顿时响彻猪舍。一头死猪的残骸飞得到处都是,半条肠子连著不知什麼内脏挂在鹿九身上,弄得他一身血水。另外几头受伤的猪扑腾挣扎著,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救活。「我的猪……」鹿九发出一声惊叫,「那是已经签了约,明天要给xx酒店送去的货啊……」

  男人手里拿著另一颗炸弹步步逼近,狞笑著:「下一个死的就是你!去跟你的猪作伴吧!」对著鹿九又抛了过来。

  鹿九一伸手,把炸弹接在了手里,剧烈的爆炸後,男人没有看到预想中的屍体,却看到鹿九正用惊讶的神情看著自己空空的手。

  如果说第一次爆炸後鹿九的安然无恙,有可能是因为炸弹出了点问题的话,这一次男人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爆炸的威力把顶棚都震出了裂缝,拿著炸弹的鹿九却偏偏毫发无损。「你不是人!你简直是妖怪!」男人尖叫著,把手里的炸弹一个接一个的扔过来。

  鹿九嘟哝著:「我本来就是妖怪啊……咦,你干什麼!」他冲上前,手忙脚乱地去接那些炸弹,但是还是有几个没来得及抓住,飞到了周围的猪圈里。接二连三的爆炸声响起,整个猪圈转眼间就面目全非,肥猪们死的死伤的伤,剩下的也纷纷冲出猪圈,试图夺路而逃,鹿九只能张大了嘴,连声惨叫,却阻止不了这一切的发生。

  男人扔完炸弹,也不管身後的状况,就开始向外逃窜,等鹿九发现他的时候,他居然已经跑到养殖场的大院里。由於他们这排猪舍是火儿用法术掩蔽过的,所以这里面爆炸也好,猪嚎人叫也好,外面的工人都没有察觉。依旧各自做著自己的工作。那个男人出现时,大家都吃了一惊,不知道这个陌生人是怎麼跑到这里来的。看他那副样子,简直像刚从猪圈里爬出来一样--其实就是刚从猪圈爬出来--可是在场的人谁也不认识他。一个工人慢慢靠过去问:「请问你……」男人一见他靠过来就大喊著:「妖怪啊!」转身向另一个方向逃去。这个工人摸著头,愣在当场。

  养殖场的工人对男人围追堵截,男人大呼小叫地逃窜,认定了出现在眼前的全是披著人皮的妖怪。求生的本能使他动作敏捷,力大无比,七八个工人居然都抓不住他。工人们看见鹿九出现,远远就叫起来:「老板,有个疯子跑到我们这来了,你看怎麼办?」

  现在的鹿九真的有些气急败坏,原定要交货的猪死的死伤的伤不说,那个男人用光了材料做出来的炸弹,竟然全用在了自己身上,这样叫他怎麼向火儿交代?依照火儿的性子,自己不死恐怕也得扒层皮!那个笨蛋更不用说了,肯定要「住」到周影的冰箱里去了。自己这麼同情他,结果却被他连累,人类真是不值得同情的生物!他冲上前去,一把抓住那个男人,不顾工人们诧异的眼光,把他拖回了那一片狼籍的猪舍。

  「你到底想怎麼样?」鹿九愁眉苦脸的对男人说,「事情弄成这样,你想怎麼收场?火儿回来你怎麼办?」

  男人虽曾利用炸弹威胁政府,但是他本身绝对不是一个胆大的人。比如说他看不见听不见火儿,就是由於他内心的恐惧使他拒绝相信难以解释的事物。有炸弹在手的时候,他嚣张得不可一世,现在却像腌了的茄子,缩著身子向鹿九哀求:「大哥,大仙,求您饶了我吧。我上有父母,下有儿女啊……呜呜呜……」

  鹿九急著拔著自己的头发说:「不是我想把你怎麼样,是火儿……天啊,这下怎麼办?待会儿火儿来了,你一定会吃掉!怎麼办?怎麼办?」他本来还在为这个男人连累了己生气,听了对方的苦苦哀求,转眼间就忘了自己将要面对的事情,一心一意的为对方担心起来。

  男人听到「被吃掉」这句话,立刻瘫在了地上。妖怪故事是自幼就听长辈们讲的,可是自己长大後要被妖怪吃掉,这可是怎麼也想不到的事。他泪眼蒙蒙地坐在地上,嘴里只会叨念著:「我不想死,我不要被妖怪吃掉……我不想死……」

  看他这麼可怜无助,鹿九的同情心受到极大的刺激,认真的帮他出主意起来:「火儿其实就是要炸弹当玩具,本来只要你老老实实帮他做炸弹就没事了,可是你却把炸弹都浪费掉了……」

  「我还可以做啊……只要不吃我……我就可以做啊……呜呜呜……嗷嗷嗷……」男人扯开喉咙嚎哭起来。

  「唉,不知道火儿什麼时候来收货。」鹿九现在最担心的就是火儿会突然冲进来检查炸弹的生产进度,「如果能在他来之前先做出一个半个的,到时候我可以帮你说说情,就不知道这些材料还够不够……」

  「够,够,再做两个没问题!」男人看见了一线生机,也不管手头还剩多少材料,马上答应下来再说。

  鹿九松口气,急忙催促:「那就快动手,但愿火儿晚点来,但愿他不知道作一个炸弹需要多少时间。」  男人奋力制造炸药期间,火儿倒是来视察了一次,幸亏就像鹿九所预测的,火儿根本不知道作一个炸弹需要多少时间,所以虽然只得到一个成品,但是看那个男人在努力工作就表示了满意,甚至还赞赏地拍了拍鹿九表示鼓励。火儿带走了那个炸弹,没过多久又有几个妖怪奉他的命令又送来了许多制造炸药的材料。那个男人眼看离开了鬼门关,便越发卖力的工作起来,心里盘算著就算火儿不会因为他炸弹做得好就放了他,但至少不会再吃掉他吧。

  他始终看不见火儿的长相,不过从每当他来到这个屋子里温度就会直线上升,而鹿九这个连炸弹都不怕的妖怪就吓得浑身发抖看来,这个火儿一定是个青面獠牙、魁梧高大,面目可怖,口中喷火,走一步地面都会晃动的大妖怪。夜深人静,这个男人常常从梦中惊醒,每一次出现在他梦中的火儿,恐怖程度都有所上升,从八个爪子到六个头,越来越可怕得难以形容。幸亏这个男人的想像力不佳,不然真不知道火儿会被他塑造成什麼离奇古怪的模样。这种凭空的想像成了他工作的最大动力,,每当想像中的火儿出现在他脑海,就算是三更半夜,他也会跳起来拼命地组制炸弹。就算鹿九好心劝他歇歇,他也不听。  由於他这种忘我的工作热情,制作出来的炸弹数量直线上升,在那个猪圈的一角已经堆满了这种东西。只是不知道为什麼,最近火儿却没有来收货。

  刚开始的时候,鹿九不时听到关於哪里哪里发生不明爆炸的新闻就心惊肉跳,他不知道火儿会把那些炸弹用到什麼地方去,可是那毕竟是从他的养殖场量产出来的,无论什麼人因为炸弹受到伤害,他心里都会觉得内疚,可是他又阻止不了火儿。到了最後,鹿九乾脆学习鸵鸟,一听到炸弹的事情就关电视、关收音机,甚至打断别人的闲聊。後来火儿不来拿炸弹了,他又开始担心别的:是不是哪里得罪火儿了?是不是他用炸弹闯了什麼大祸?

  由於原料还是不停送来,做炸弹的工作就一点也不能停。鹿九曾经悄悄问过那两个送炸弹材料的妖怪,结果他们也都很久没有见过火儿了,只是按照火儿先前的吩咐,按时送原料过来而已。至於火儿来不来取炸弹,则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於是炸弹还要继续做,火儿不来拿就堆在猪圈里,眼看著越堆越多。鹿九常常看著那一百多个炸弹叹气:如果发生爆炸的话,足以把自己这个养殖厂炸平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火儿还是没有出现,算起来那个男人在猪圈已经住了三个多月了,他的样子与刚来的时候判若两人,面容憔悴,头发和胡子都长得老长。鹿九对他的同情与日俱增,看著他每天埋头苦干,连话都越来越少的样子,鹿九很想去找火儿为他求情,可是每次到了周影家门口,他又会不由自主的缩回去,想像一下火儿大发雷霆的样子都令他胆寒,更说是由他亲自去触怒火儿了。

  於是猪圈里的炸弹依旧以每天四到五枚的速度增长,鹿九看著那些炸弹和那个越来越憔悴的男人,每天入睡前都会在心里下著一定要去找火儿的决心,可是等到第二天早上,看著火红的太阳,联想到火儿炙烈灿烂的双翼,鹿九的这个念头就会像夜里的露水一样,一点点地被太阳烤乾。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等到火儿再次来到养殖场的时候,已经是落叶缤纷的季节了。

  「鹿九,先给我拿两头乳猪来!」火儿飞进办公室後,一脚把鹿九踢下去,自己坐在椅背上,大模大样的吩咐;鹿九连忙跳起来去满足他的要求。两头乳猪下肚,火儿满意的点点头:「不错,你最近工作的很努力,养的猪味道越来越好了。」

  在火儿看来,这个养殖厂应该是属於他的--鹿九在历次的求助中逐渐把产权转移给他了--鹿九现在就是在为他工作,对於能干的员工,必要时还是要给予一点鼓励的,火儿眯著眼想著,自己真是个好老板啊。

  「那个……那个……」鹿九搓著手,小心翼翼的在火儿身边说,「火儿老板,您要不要去看看那些炸弹?」

  「什麼炸弹?」火儿眼前一亮,「你弄到炸弹了?在哪里?」

  「就是那些……」鹿九的话还没说完,已经被火儿一把提起来,「立刻把炸弹交出来,今年年终我就发给你奖金!不然的话……哼哼……」

  鹿九哪里敢指望什麼年终奖金,只要火儿不要在过年的时候把养殖厂的牲畜当作年礼大肆赠送,他就可以省下不少开支了。既然成功的让火儿想起了那些炸弹,鹿九便兴冲冲带著他直奔猪圈。

  看著那些堆积如山的炸弹之後,火儿发出了一声欢呼,他跳上炸弹兴奋地打著滚:「这麼多炸弹,足够把狐狸的学校炸掉了!」

  听到炸弹可能的爆炸地点,鹿九的脸色有点发白,但他还是强打起精神,加倍陪著小心地问:「那麼……那麼……怎那个人……怎麼办?」

  「什麼人啊?」火儿一边忙著把一个个炸弹变成硬币大小塞进他储物的空间里,一边漫不经心的问。

  「就是……那个做炸弹的人啊。」鹿九示意火儿去看那个坐在猪圈一角,还在奋力进行炸弹制作的可怜人。

  「哇!」总算注意到猪圈除了猪还有别的生物的火儿,怪叫一声,「又脏又臭,根本不好吃嘛!你养这种东西干什麼?」

  「这是你……你……」鹿九结巴了半天,还是没胆勇敢指出其实是火儿吩咐自己把这个男人关在猪圈里的,只好介绍:「就是他在做炸弹。」

  「好人啊!直得表扬!」火儿赞叹著,为了给火儿做炸弹,不惜吃住在猪圈,数月如一日地辛苦工作,多麼好的员工啊。「鹿九,给他双倍的工资外加奖金!」火儿吩咐著。他已经收拾好所有的炸弹,准备去向林睿炫耀了。

  鹿九逮著机会赶著问:「那他可不可以回家?」

  「他为什麼不回家啊?」火儿扔下了这句话,不见了踪影。

  「不就是因为你嘛……」看著那条火影在天际消失,鹿九终於用肉耳听不到的声音,勇敢的说出了心里的话。

  立新市繁华的市区,一个衣衫褴褛,面容憔悴的男人步履蹒跚的走著,他身上散发出的恶臭成功的把路过的人流都阻挡在五公尺开外。在他的身後,十馀头肥硕健壮的大猪迈著坚定的步伐,紧紧跟随著他。男人脸上挂著幸福的笑容,不时向路过的人们介绍身後的猪只们:「这是和我同一个宿舍的,呵呵呵呵。也是我的奖金和工资,你们要不要买啊……呵呵呵呵,比炸弹便宜很多的……」

  而在远方,城市郊外的鹿氏养殖场厂长办公室里,鹿九正在接受一番狂风暴雨的洗礼:「明明本来就是我的炸弹!你以为我想不起来吗?我想不起来狐狸就不会提醒我吗!你竟然敢趁著我忘了拿来敷衍我,骗我的年终奖金!今年没有奖金、没有休假、没有工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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