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我是一具骷髅,一具活生生的骷髅。我可不是你们学校或医院里固定在架子上的骨头架子,我现在就可以站在你面前,用我黑洞洞的眼窝瞪你。
我住在欧洲一座小城市郊外的墓地里,这里有很多我的兄弟。不用去拿地图,没人会把墓地标在上面,你怎么和丧尸一样笨!!我可以告诉你,大约就在特兰斯瓦尼亚附近,就是吸血伯爵德拉克拉的老家。那个家伙其实根本不是伯爵,他们家本来是给城堡的伯爵看大门的,只是有一天成了吸血鬼,才自称伯爵,并强占了城堡。他是个大骗子,我们住在墓地的朴实的“人”们都不喜欢他。
我来介绍一下我的家吧。我住在月光下最美的一座墓穴里,里面有蜡烛,一张书桌,一个书架,还有一口棺材(我的床),外加一个私人浴室(我挖出了泉水)。我是这个墓地最博学的骷髅。在这座墓地里,总计有25具骷髅,13个丧尸,还有一些乌鸦和别的小动物。我正在为丧尸们办一个扫盲班,不过它们的智力实在太低下了,上课时只懂得“噢噢”乱叫,三天来只学会了两个字:“你”“我”。我都快失去信心了。相比之下,我的骷髅兄弟姐妹们都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智力不知比它们高了多少。
我最喜欢万圣节,这个人类的节日是唯一我可以上街去的日子。(因为若是我平日上街,会引起骚动并且吓死人,而且我也讨厌刺眼的阳光,它会使我的骨头发黄)在这个夜晚,我穿上我珍藏的燕尾服,戴上高礼帽,拿上一根手杖上路。我以前可是一位绅士,一定要穿戴整齐才上街。我来到街上,便可以看到四处都是南瓜头,披着白布的鬼,还有装着假尾巴的小恶魔。我站在一边,观察幸福的人类生活,并且回想起我的过去,作为人类时的过去。
我不愿想起过去。我本生活在中世纪,在保卫村庄的战争中战死,作为骷髅活到了现在。我以我空空的眼窝观察活人,并且在墓地过着平静且愉快的生活。晚上,我们全体都会爬出自己的墓穴,一起享受美丽的夜晚。当然,这种活动只限于我们骷髅,丧尸们一般都早早出来,一个个“噢噢”叫着散步去了。有时会有一两个丧尸在外面迷路,我们就必须去找,并在它引起骚动前把它带回来。由于保密工作做的很好,以至于附近的村民直到现在也没有发现我们这个美好的社区的存在。
当月亮升到城堡顶上的时候,大家就要出来了。疏松的土地上,突然伸出一只腐烂的手,接着丧尸自己从土里爬了出来。这种方式很不雅,而且很脏,所以每个骷髅的坟里都有通往墓碑后的秘密通道,当然,这是我的设计。我们在墓园中心聚集,望着天上被乌云遮起一半的月亮,听着附近猫头鹰的叫声,聊着自己的梦。不要见怪,虽然颅骨里是空空的,但我们的骨髓还在思考。
每晚我们都有固定的节目,便是羞辱那位每晚无功而返的“伯爵”先生。由于这里的吸血鬼传说太过著名,他根本没有吸人血的机会,因为每人都吃大蒜,并挂一身十字架。他没有办法,只能去袭击猪马牛羊等可怜的牲畜。每当他带着一身大蒜味或畜粪味飞回来时,我们都会敲击彼此的颅骨,并唱歌来羞辱他。他只能默默忍受,因为他打不过我们。第一次他向我们挑战时,便被倒挂在墓园的树上,可怜地挂了一夜,我们在快出太阳的时候才把他放掉,从此他再也不敢找墓地里的兄弟的碴。现在人们似乎已经发现他袭击家畜的事,有几头羊身上已经挂上了木头削的十字架真不知他以后怎么混下去。
我喜欢人类,因为我以前是人类。但我不喜欢人类的虚伪。我们骷髅的最大优点就是坦诚,无论想什么,只要摘下脑袋,就可以在颅骨里看到。所有的骷髅都不会对别人隐瞒什么,只不过是有时恶作剧,有人把别人的脑袋或肋骨偷走藏起来,但这只是一种恶作剧,过一会,偷脑袋的家伙自会去找到那个正在四处乱撞的身体,把那个正在骂它的脑袋重新装回去。可是人类实在是虚伪,我想可能是思维的器官被血肉所束缚,无法见到美丽的月亮的缘故。人类喜欢把什么都藏起来,我觉的这很不好。
作为一个已死者,我本可以去天堂或地狱,亦或重新去投胎,但我的灵魂选择了回到我的骨头里,成为一具在夜幕下走动的骷髅。我永远不会后悔这个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