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地质调查局对近期各地出现的“天坑”实地调查发现,所谓的“天坑”并非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而是地面塌陷,属于一种地质灾害现象。
记者25日从中国地质调查局获悉,近来媒体陆续报道,我国南方广西、湖南、四川、浙江、福建等省区,频繁出现“天坑”,被误传为是地震前兆,造成一定程度社会恐慌。中国地质调查局迅即组织南京地调中心、成都地调中心、武汉地调中心,广西、湖南、四川、浙江、福建等省区地调院和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选择影响较大的“天坑”开展了实地调查。
调查结论认为,这些所谓的“天坑”,实际上是地面塌陷,是一种地质灾害现象,主要发生在岩溶区,因长期干旱、强降雨等气候因素和工程建设、地下水抽采、矿产开发等人为活动引发形成。
经过中国地质调查系统对8个较大“天坑”的实地调查,发现均具备常见地面塌陷特征和形成条件,不是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据调查,这些“天坑”属于两种类型的地面塌陷。一是岩溶塌陷,如四川长宁县硐底镇、湖南岳麓军营村、湖南宁乡大成桥、广西来宾吉利村、浙江黄衢南高速、福建大田下地村等地的“天坑”。二是松散碎屑沉积层塌陷,如四川大邑县新场镇和四川崇州怀远镇的“天坑”。
据介绍,岩溶塌陷多发生在有第四系松散沉积物覆盖的隐伏岩溶区,主要情形一是岩溶含水层地下水位大幅度波动,上覆第四系松散沉积层承受的顶托力(水压力)发生较大变化,在隐伏溶洞较发育的地区极易产生塌陷。二是降水入渗过程中和溶洞自身地下水(地下河)的长期溶蚀,造成下伏溶洞垮塌,引起上覆第四系松散层塌陷。岩溶塌陷通常受断裂构造控制,成带出现,并常伴有地裂缝出现。
松散碎屑沉积层塌陷,多发生在第四系和第三系碎屑沉积物中。若为第四系松散沉积层,含水层颗粒一般较细,以粉细砂为主;若为第三系碎屑沉积层,含水层一般较破碎,结构疏松。松散碎屑沉积层塌陷多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地下水位下降,使得孔隙水压力变小,含水层骨架被破坏,沉积物自重造成地面沉降,引起塌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