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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昌徐麟

严惩不贷!严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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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13: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艾琳


    你咋还整个 适用判官啊?

不是可以直接恢复原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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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14: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艾琳


    你咋还整个 适用判官啊?

不是可以直接恢复原职嘛???
米小皧 发表于 2010-5-20 13:19



    小米啊,一句两句很难讲的清楚,小女子我知道自己失职,擅离职守,能给一个机会让我从试用判官重新做起已经不错啦,其他的也并不奢望什么了,人要知足不是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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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20: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决不能沦为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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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20: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生最恨标题党~~~~~还有,如果他在注册然后回来恶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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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22: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哦,银鳞胸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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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2 收起 理由
霜ˊ夜瞳 + 2 ??‘è??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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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22: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灌水可以,但是要灌的有素质!要保证灌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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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05: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灭了他是最好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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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3: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生最恨标题党~~~~~还有,如果他在注册然后回来恶搞怎么办?
大叔★酷毙了 发表于 2010-5-20 20:09



    查IP地址,斩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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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3 01: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斩龙之默 于 2010-5-23 01:52 编辑

哎   哥回来啦    报个到 、      


额     别忘啦 。。     把我       现场和黑水的  权限  封了哦   



谢谢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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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3 14: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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