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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个“砖头”引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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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3: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看到因我上次拍砖引发的一些小问题 本来一直都是看看罢了 因为一开始就没想到要去解释什么 但是看着我所在乎的朋友很关心 所以 今日也说几句。
   一、看到断风前辈在回帖中的留言说
              这点我在这里解释如下:首先我在拍的时候 已经说了 虽然那位岛友可能不清楚,觉得我拍的莫名其妙,但是 能明白的人肯定也是明白的了,我只是个俗人,做事没办法做到任何人都明白,那么我所在乎的人明白不就好了吗?我相信点到这里 前辈也应该明白了
  二、何谓欺负?
      是这样的在现代汉语词典里 解释如下:“用傲慢的态度或不讲道理的手法恫吓或企图胁迫”【ps:当然肯定有很多人怀疑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正确性,但是由于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 没办法讲出一个让人信服的解释,所以就借鉴下官方解释了吧  起码比我自己乱解释的来的稍微好点的】 就我个人而言 我看到这个解释 最先关注的就是 傲慢和胁迫这两个词,我想说的是我拍了块砖头似乎还算不上傲慢,要是哪位觉得算傲慢的话,也真是太抬举我了,傲慢这两词 还不是随便态度差点就能算的。其次就是胁迫,呵呵 这个真的是不想说了。大家应该都明白的。
  三、还是一个回帖
           一、我拍砖完全和断风没任何关系,当然也有人会说 这个帖子明明是因为那位岛友问了断风的印象才被拍的,怎么会和断风没关系呢?难道我是真的胡乱拍的?
         其实,是这样的想起某位大师说的一句话了“天人合一 万物并肩”,这世间的万千事物之间都有着联系的,那么人与人之间也是一样的。所以 砖是为她而拍,而她却未在帖中。
     二、我很诚实的说 一开始 我对断风前辈是完全没有任何的不满的,但是我现在确实有点不满。
  四、对于这段话
      一、你们这个词我个人建议斟酌下,毕竟拍砖的人只有我一个,谈不上“们”。一个们字包含了太多的人了
      二、确实没有任何人针对你,拍拍砖 送送鲜花都是很正常的事,不是拍砖就针对的,针对的特定含义太明显,我不是很认识你 所以不会有“针”对的。
      三、下贱这个词贬义太严重  我也承担不起 这两个字
  五、
           这句话说的很好,在并没有了解前是不应该乱下结论的,但是我也没有妄下结论啊,我只是拍了砖罢了,不是说拍砖就是不好 送鲜花就是好的 凡事都没这么绝对的。当然这个有点强词夺理的感觉了,我也承认我这次拍砖没有表扬的意思。
     还有 我在拍之前写标注了,说别问我为什么。
  六、很抱歉引起了这场小小的口水战,希望岛友们能多多包涵
     最后想扯点无厘头的
     有些人本来能够在一起的,只是却一直觉得这样没关系,那样无所谓,所以一次又一次在不知不觉中伤害对方。世间情爱之事谈了千年万年,烂了 熟了。以为就是那么点事,相爱了便好,管他多少误会呢,反正总会有一天能遇到个“仙人”然后帮助他们让一切冰释。呵呵,只是小说终究是小说,现实总是现实,她们的眼泪一次又一次的把我从小说中拉回了现在。已经厌倦了那些因误会导致的分离...........头疼头疼。
     今日一切,讲白了 也是因情字而起,如若是真心相爱,那么就应该去思考。正如那句话说的一样“无论是网络还是现实,都是在用'心"去经营的”,那么心的把握尺度也应该控制好,并非说现实中对其矢志不渝,网络上就能虚拟的玩玩。
   好了 不说了- - 继续喝茶
  
   望有情人能终成眷属吧  喵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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ぷ斷風シ + 2 ?????—????????????.
oo0臸噂寶oО + 2 ?“?~~
b371042542 + 2 ???~??????~~~?“??“??“?
東莪' + 2 ?°???·,?????‘??????è?? ...
??–?°?????° + 1 ?°???¤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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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3: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段时间,被矮人拍过的人的抗议帖占了几乎半个版面!!!

后来他们都叫我砖头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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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6 13: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矮人布鲁诺


    我想起某人和我说的一句话   讲一句话就能让人有种想拍的冲动 那才是高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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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3: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伤相公,我爱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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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6 13: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糖小沫°


    咱们也要掌握个尺度哈 爱死了可不好
  当然死了都要爱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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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3: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必執著呀~~
唉~~
來了只是爲了娛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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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6 13: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東莪'


不执著  正巧写点什么 当我职业病犯了  嘿嘿 没发现像 结束陈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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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3: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矽若瓷泪


小伤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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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6 13: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矮人布鲁诺


    额= = 不是 我只是玩辩论赛的  嘿嘿 当然 也稍微学过点法律- -不过都是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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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3: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至于吧。。。。一块砖么。。。。
还~离开没多长时间,就出了这么多事。。。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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