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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2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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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
男孩穿裙子被挂屋梁续:定性意外死亡 晨报讯 (记者 罗小光)昨天,巴南区东泉镇神秘死亡的13岁男孩(详见本报11月7日10版《身穿裙子脚捆秤砣 13岁男孩被挂屋梁上》)的父亲匡纪禄,向记者出示了巴南区警方对儿子匡志均的死亡鉴定结论:“排除他杀、自杀,属意外死亡。”匡纪禄说,他对这个结论不服,将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并状告儿子所在的学校。 警方难解男孩死亡原因 昨天,匡纪禄向记者出示了巴南区警方12月5日给他的两份通知书,第一份是《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上面写着:“控告人匡纪禄你于2009年11月5日提出控告的匡志均死亡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申请复议。” 第二份是证明,上面写着:“经市、区两级刑侦、技术部门调查,匡志均死亡事件排除他杀、自杀,属意外死亡。” 匡纪禄告诉记者,拿着警方给他的通知书和证明,他很不理解,也对警方的鉴定结论不服。当时,他质问警方:“什么叫意外死亡?既然不是他杀和自杀,我儿子究竟遇到了什么意外?这种意外是怎么出现的?”匡纪禄说,对于他的疑问,警方没有回答。 于是,匡纪禄第二次要求警方解释“意外死亡”的含义,警方想了一会儿说,比如玩游戏也可能引起死亡。匡纪禄再次提出疑问:玩什么游戏?和谁玩游戏?如果是玩游戏引发的死亡,那我儿子死时,双手、双腿捆得非常专业的结又从何解释?我儿子双手被捆后,不可能把自己“挂”到屋梁上去,更不可能再穿上大红裙子和游泳衣。 匡纪禄说,后来巴南区刑侦支队的负责人告诉他,不仅是区局,市局也无法解释发生在匡志均身上的这些现象。 将申请复议并状告学校 “如果不服区局的鉴定结论,可到市局申请复议。”警方安慰匡纪禄说。 “明天(12月9日)我就要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匡纪禄昨天说。 昨天,记者还看见东泉派出所为匡志均开出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在死亡原因一栏上写着“其它非正常死亡”。 “如果不是老婆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人进了农村老屋,催她赶紧回家看儿子,儿子的尸体可能腐烂了都没人晓得。”昨天,匡纪禄哭着说。 11月5日,警方在现场判断,13岁的匡志均死于11月3-4日(星期二或星期三)。或许是“母子连心”,11月4日凌晨,匡志均的母亲辜登会就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从未谋面、个头很高的男人悄悄进入他家农村老屋,并在梦中催促她赶紧回家看儿子,她立即被吓醒了,因为儿子当周正好回农村老屋没有到江北城与父母见面,于是辜登会赶紧催丈夫回老屋看看。匡纪禄起初没有在意,拗不过妻子,11月5日才赶回老屋查看,结果儿子真的出事了。 匡纪禄说,儿子在当地学校念住读。有同学证明,儿子10月30日(星期五)放学回家时,一切正常,他本应在11月1日(星期天)晚上返校。“没有返校,学校虽然自称也联系过我,但在没有联系上之后,他们就放弃了继续联系的责任。如果学校坚持联系家长,及时告诉我儿子没有按时返校,或者派人到家里去看看(家长留下的家庭地址,学校离匡志均家仅两三公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儿子4天不返校的情况,我们可以尽快想办法,或许还可以救出儿子。现在,这宝贵的4天时间,因为学校不负责任,被耽误了,因此,我们要将这个学校告上法庭。”匡纪禄说。 律师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重庆市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丽霞告诉记者,如果匡纪禄向学校提起诉讼,丽达律师事务所将免费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记者将匡志均的死亡结论告诉重庆法医验伤所主任、重医教授李剑波,请他分析“意外死亡”的几种可能和原因。李教授回答,不能分析,因为法医从来不做假设,每个死者都有属于自己的特殊死因,在没有看到孩子的尸检报告前,一切无从谈起。 重庆国宾妇产医院博士生导师萧美茹告诉记者,目前一些社会黑手伸向农村留守儿童,不仅是对幼女进行强奸,还对男童进行性侵犯,因此,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应该不分男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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