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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杀了你,甚至还会吃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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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04: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介绍这个视频
中文名:公平:怎么做才正确?
  英文名: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一场关于道德和政治哲理的讨论。
  这部12集的系列让观众对基本的公平、正义、民主和公民权进行了慎重的思考,每周超过1000个学生参加哈佛大学教授Michael Sandel的课堂,希望使自己对政治与道德的哲理有更广泛的理解,并对长期以来的观念提出挑战。
  Sandel对学生们提出一些道德难题-有假设也有真实案例,然后询问他们的意见:如何做才好?他鼓励学生们辩护自己的看法,经常引起生动又幽默的课堂讨论。

这是一套来自哈佛大学的关于道德和哲学的讲座,是最近YouTube上最受欢迎的讲座,哈佛大学最受新生喜爱公共课,最近正在被广泛的传播和热议。我也是刚在优酷上看了一小会儿就被深深地震撼到了,因为那些值得深思的问题,以及哈佛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和独立性。
红色内容为视频的部分翻译,已经看过视频的童靴可以略过。其实我很是纠结要不要把这些内容粘出来,因为这样会显得内容很多,让人没有阅读的欲望。不过,我想有些童靴一定没有时间或者耐心看完一个小时的视频,那么不妨来这里看看这些文字,虽然只有教授给出的道德难题而没有学生的讨论。但是真正重要的是我们自发的思考,而非照搬别人的结论。不是吗?

如果必须选择杀死1人或者杀死5人,你会怎么选?正确的做法是什么?教授Michael Sandel在他的讲座里提出这个假设的情景,有多数的学生投票来赞成杀死1人,来保全其余5个人的性命。但是Sandel提出了三宗类似的道德难题——每一个都设计巧妙,以至于抉择的难度增加。当学生站起来为自己的艰难抉择辩护时,Sandel提出了他的观点。我们的道德推理背后的假设往往是矛盾的,而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的问题,并不总是黑白分明的。
教授的三个道德难题:
一. 假设你是一个电车司机,你的电车在轨道上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飞驰前行。在轨道的尽头,你发现五个工人在轨道上工作。你尝试刹车,但力不从心,刹车失灵了。你感到绝望,因为你知道如果你冲向这五个工人,他们必死无疑。假设你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所以你感到很无助,直到你看到在轨道的右侧上有一条侧轨,并在该轨道的尽头,只有一个工人在那条轨道上工作。你的方向盘还能用,所以你可以把车转向,如果你愿意,转到岔道撞死这名工人,但挽救了那边五个人。以下是我们的第一个问题:究竟怎么做才是正确的选择?
  二. 这一次,你不再是电车的司机,你是一个旁观者。你站在桥上俯瞰轨道。此时,电车沿着轨道驶来。轨道尽头有五名工人在干活。电车刹车失灵了,就快要撞上他们了,把他们杀死。现在,你不是电车司机,所以你真的感到无能为力。直到你看到站在你旁边,倚在桥边上的是一个非常肥胖的人。你可以推他一把,他会从桥上摔下来正好掉到轨道上面刚好能够停住那辆车。这样他肯定活不成了,但他将挽救那五个人。现在,有多少人会去推桥上的胖子?(最后的例子和此类似:这一次,你是移植外科医生,你有五名患者,每一个人都亟需器官移植,为了生存下去。他们依次需要心脏、肺脏、肾脏、肝脏和胰腺。但你没有器官捐献者。你得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去。突然你想到在你的隔壁房间有一个健康的家伙过来进行体检,你可以悄悄地走过去,拿出他的五个器官,这个人必死无疑,但你可以挽救五个。多少人会做呢?有人吗?有多少?)
三. 你是一位急症室医生,有六名病人被送进来。他们刚经历了可怕的电车事故。其中五个伤势较轻,一个是严重受伤,你可以花一整天照顾一个严重受伤的受害者。但在这段时间里,那五名病人将会死去。或者你可以照顾五个人,使他们恢复健康。但在这段时间里,那一个严重受伤的人将会死去。在场的多少人会挽救那五个人?现在,作为医生,多少人会去挽救那一个人?

先说一下我的选择吧,站在哲学的角度:
一.  让火车按照原定的方向开下去。
二.  不应该把胖子推下去。
三.  挽救那五个人。
第一个道德难题。
是的,当他们在我的眼里仅仅是人,当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他们作为人而存在着时,我可以做出撞死五个人的决定——一个人和五个人都是生命,而生命是无法比较价值的,我所能做的就是让这件事按照本来的方向发展下去。但是我绝对会在以后的日子里寝食难安。当我见到那些死去的人的亲人、朋友时,我会自责、懊悔,我会承受着不下于他们的悲痛、默默的。甚至,我可能会因为无法忍受这些折磨而去自杀。
这,就是人性。
假设,那些工人我全都认识:岔道上的那一个人是个孤儿,没有家人,性格很孤僻,也没有朋友;直线上的五个人各个都有着幸福的家庭。我会怎么做?我会把火车驶向岔道。这样做,我依旧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是我在那些幸存下来的人的眼里是有些可爱的,在他们的亲人、朋友的眼里是有些可爱的。我或许还会因为他们的感激而不再责怪自己,甚至会认为理所当然——他就是该死的。某种程度上,我心安理得了。 如果,那五个人是孤儿,并且孤僻,情况一样。
这,也是人性。

第二个道德难题。
纠结,因为这个难题在现实里并不是难题,因为我们根本不会想到把一个人推到轨道上能使运行的火车停下,即使他再胖。所以,我选择做一个纯粹的旁观者。如果,这时候有一个人在旁边告诉我:把这个胖子推下去吧,这样子你就能救下那五个人了。我想,我最可能做的是把这个人一脚踹下去,让他自己来验证一把。
真的,我也许真的会那么做。

第三个道德难题。
肯定,我在挽救那五个人之前,会先为那个重病患者做一些急救,使他不会太快的死去。然后我会去救治那些轻伤的病人,使他们的情况稳定住,再回来救治重病患者。然后再次救治轻伤的病人……也许最后他们都会死去,也许他们都会活下来但是留下很多的后遗症,也许他们有的死了有的痛苦的活着……我想说的是,他们,我一个也不要放弃——如果我是一个医生。
如果,一定有一个人会死去的话,我希望是医生在救治完所有的病人后,??地累死在手术台上。就如同英雄总是会慷慨就义,就如同佛祖割肉饲鹰,惟此方可以彰显职业的伟大、人性的伟大、哲学的伟大。
只是,那位医生又哪里不是无辜的?
Sandel介绍了功利主义哲学家Jeremy Bentham(杰瑞米·边沁)与19世纪的一个著名案例,此案涉及到的人是4个失事轮船的船员。他们在海上迷失了19天之后,船长决定杀死机舱男孩,他是4个人中最弱小的,这样他们就可以靠他的血液和躯体维持生命。案件引发了学生们对提倡幸福最大化的功利论的辩论,功利论的口号是“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教授讲述的真实的案例:

最可悲的海上灾难故事莫属于小艇的幸存者,Mignonette。在南大西洋徘徊不前的船舶,离海角一千三百英里。有船员4人,达德利是队长,史蒂文斯是大副,布鲁克斯是一个水手,所有人都具有出众的才华,或者报纸就是这么报道的。第四个船员是船舱里的男孩理查德帕克,十七岁。他是一个孤儿,他没有家庭,这是他第一次在海上远航。报纸新闻告诉我们,他执意要去,他不顾朋友的建议,奔向年轻人的理想希望,想着这次旅程能够使它变成一个男人。可悲的是,这没有实现。案件的事实没有争议。一个波浪击中了船,Mignonette号游艇沉下去了。4名船员逃到了救生艇上。他们仅有的食物是两个罐头:里面是萝卜,没有淡水。在前三天里,他们没有吃什么。第四天,他们打开一罐,吃了那一罐萝卜。后一天,他们捕获了一只海龟。这只龟与另外那罐萝卜一起,使他们在未来数天得以生存。之后的八天里,他们没有吃任何东西。没有食物。没有水。试想,你自己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会怎么办?以下是他们所做的。到现在,船舱男孩,帕克,正躺在救生艇底部的一角,因为他不顾别人的劝告喝了海水。他生病了,他看上去似乎是要死了。因此,在第十九天,达德利船长,建议他们应该抽一个签,谁抽到就会被杀以拯救剩下的人。布鲁克斯拒绝了。他不喜欢抽签的想法。我们不知道这是否是真的因为他不想冒险,或者是因为他相信绝对主义的道德原则。反正最后,没有进行抽签。过了一天,仍然没有看到救援船。因此达德利想让布鲁克斯改变想法。他示意史蒂文斯说,男童帕克,最好杀了他。达德利做了一个祈祷,他告诉孩子他的时间已经到来,他用他的笔刀杀死了男孩,刺在他的颈静脉。布鲁克斯从他有良心的拒绝转向分享这可怕的“盛宴”。 4天里,他们3人以男孩的尸体和血液为食。真实的故事。然后他们获救了。达德利在日记里令人惊讶地委婉描述了他们的营救。“在第二十四天,我们正吃我们的早餐,一艘船出现了。”这三个幸存者被德国船救起。他们被带回到英国法尔茅斯,他们在那里被逮捕和审判。布鲁克斯成为事件证人。达德利和史蒂文斯接受审判。他们没有否认事实。他们声称,他们的行为出于迫不得已,这是他们的辩护。他们争辩道,只有一个人死是较好的结果。这样,三个人才得以生存。检察官并没有被该论点动摇。他说,谋杀就是谋杀,因此该案提交审判。现在假设你是陪审团。只是为了简便,撇开法律问题,让我们假设你作为陪审团即将裁诀他们的所作所为在道德上允许与否。多少人会投“无罪”,说他们所做的一切在道德上是允许的?有多少投票“有罪”,他们所做的一切在道德上是错误的?

我无法去评判他们的做法,我只能想象我面临这种情况会做出怎么样的决定。
如果我遇到了这种情况,那么在现在此刻在这个我不饿并且拥有绝对足够的理智以及思索了相当长时间的情况下,我会做出如下决定——吃人!!!

舍得,我不由得想到这个词。面对选择,我们总是要舍弃些东西,然后才能得到些东西。我们舍弃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
在刚才的选择里,我背弃了我的道德观,做出了一个就连我自己都无法接受的选择——有时候,痛苦的活下去比解脱的死去更需要勇气。
因为我知道,只要我活着,我的家庭就是完整的。并且,我也同样的知道,我的家人绝对会唾弃我的做法,因为他们都太善良了。他们也几乎一定会和我断绝家庭关系:这简直是一定的。但是我依旧会这样做,我会努力地活着只为了彼此可以再见上一面。然后,把一切交给那个无力的法律来审判——是的,在这里,在这个生存以及道德以及情感的交界处,法律是无力的,甚至是应该保持沉默的——让它来裁决我的生或死,囚禁抑或自由。
我舍弃了道德,得到的是家庭的抛弃以及法律的审判,值得吗?
值!!!
起码,在我回来的那一刻,我的父母、亲人、朋友,所有真正在意我的人,他们确切地得到了我的消息,他们那颗揪着的心可以放下来了。
如果我没有被判死刑,那么我的父母、亲人、朋友,所有真正在意我的人,他们将会默默地关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他们将会不时地向那里投射去一道意义复杂的目光。
如果我真的被执行了死刑,那么我的父母、亲人、朋友,所有真正在意我的人,他们将可以真正地把心放下了,因为法律已经在某种意义上赦免了我在道德上所犯下的罪。
至于说,我被无罪释放——这是不太可能的,不过,因为这本来就是假设,所以就继续假设下去吧——那么,我会离开我的父母、亲人、朋友,离开所有真正在意我的人,到一个远离他们的地方生活。举杯独饮,对月相思,个中滋味与谁说?

再次引用视频里的一段对话(关于那个器官移植的故事):
学生:“其实我更喜欢探索可能的替代方案:只是到那五个需要器官的人中间先死去的那个人那里,用他的4个健康器官来挽救其他四个人。”
教授:“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这是一个很棒的主意。除了这个事实:你绕开了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哲学观点。”

哲学上的一些问题在现实里是可以回避的。但是为什么我们还要一直的讨论下去? 哲学是什么?
也许哲学,就是要我们给自己一个理由,然后在两难之间做出选择。可是往往我们做出了选择,却依旧逃脱不了良心的谴责。因为哲学没有绝对的答案。教授说“简而言之,这门课程的目的,是唤醒你们永不停歇的理性思考,然后看看我将把你们带向何方。”关于哲学,关于道德,我想这种“理性的思考”是最必要的。因为是理性的,所以这种思考渗透着我们的人性,我们的选择不是简单的舍少取多,舍小取大,其中有着我们对于痛苦、幸福等等所有人类情感的定义。这种思考是哲学冰冷外衣下的温暖,是身体的温度。
这种思考决定了我们之所以为人。
作者 兔子爱吃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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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04: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oxuzhang 于 2010-3-31 04:46 编辑

相关讨论
午酒 在 6楼 评论于 2010-03-27 17:57 电梯
我的亲身经历至少告诉我:人在面临突变的两难选择的时候,其实智慧和良心都不重要的——那一刻其实是本能在发挥作用。
兔子爱吃萝卜 在 24楼 评论于 2010-03-28 02:18 电梯
我也认为在突变时,人更多的依靠本能,所以,我想,平时更要多想想:勉强成习惯,习惯成自然,这个自然也就是本能了吧?孟子不是也说“吾善养吾浩然正气”吗?
只可惜,真正做到的,太少了。我想我是做不到了,不过,还是会努力的。
记得《神医喜来乐》里面的鲁正明在被捕入狱以后要求喜来乐把他医死,理由是受不了刑讯。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的软弱与刚强。
住在屋顶的猫 在 18楼 评论于 2010-03-27 21:13 电梯
人在面对危机时候的选择往往是感性的,就像是被困在孤岛的那四个人一样,谁能要求他们在那种环境下做出理性的选择呢?人类所有的道德、法律都只能在正常的人类社会下适用,脱离了正常运行的社会,道德和法律就不再有适用的空间。所以,用所谓的基于道德和法律的理性来评价人在特殊情况下的行为本身就是不理智的。
ZIPO轧路男 在 19楼 评论于 2010-03-27 21:26 电梯
如果能保全五个人的话,
我还是选择杀死一个人,然后自杀。
牺牲了别人最宝贵的东西,不管有意无意,善意坏意,总是要还的。
兔子爱吃萝卜 在 30楼 评论于 2010-03-28 02:24 电梯
你的生命只是属于自己吗?
这又是一个让我纠结的问题,目前我还没有找到真正的答案
迷糊之国度 在 8楼 评论于 2010-03-27 18:19 电梯
我觉得那3个命题其实都是有区别的。角色都不同了。有些时候,你是被迫做出选择,有些时候,你只是拥有改变结局的权力。
吃人与否的问题我想过,但一直想不通。怪医黑杰克 里有类似的故事,在里面,动物选择吃自己的同类。
兔子爱吃萝卜 在 38楼 评论于 2010-03-28 02:29 电梯
人,是动物吗?是高级动物吗?高级动物是动物吗?
gdsfjc 在 43楼 评论于 2010-03-28 10:13 电梯
你想多了。其实人总是倾向于选择责任小的选项。
题目一,死5个给人下意识的感觉是比1个严重,所以选择撞1个人的占大多数。
而题目二跟一,虽然形式上也是二选一,但本质上却不同。虽然车里5个人,但却跟桥上的人没关系啊。就算他们全死了,桥上人最多觉得他们可怜,但不会有自己杀死5个人的想法。而推人就不一样了,是自己杀了一个人。所以题目二的选择实际是,不杀人和杀一个人的选择。
兔子爱吃萝卜 在 46楼 评论于 2010-03-28 11:05 电梯
呵呵,趋吉避害是生物的本能。只是,在可以思考的情况下,依旧屈从于本能,那就是一种逃避了。
我在说我会“吃人”的时候,特意的强调了当时的状态,不知道你有没有留意?
其实,我就像是在旷野里,没有方向,然后,自己给了自己一个方向,并且勉强的记录下沿途的风景;其他的方向也有会人选择,也有着各种的风景,我在等着他们的描述。呵呵!
夭泠 在 48楼 评论于 2010-03-28 11:34 电梯
不管怎么讨论都没有用。 我们只是局外人。 就算得出一个完美的道德生活的答案。 在遇到真实的事件时我们都会保存我们的最大利益。 人性吗。?
兔子爱吃萝卜 在 51楼 评论于 2010-03-28 11:50 电梯
生存,这个词对人的意义有多少?
人死了也就一了百了,为什么还依旧有着这个千奇百怪的世界?
我貌似并没有忽略情感吧,额,你貌似也没有说我这么想了。
呵呵,也许,有时候强硬的规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这个世界就简单了
姣 在 52楼 评论于 2010-03-28 12:44 电梯
有时候,顺其自然 不好吗,习惯了不作为 或许就没有太多的感伤
兔子爱吃萝卜 在 53楼 评论于 2010-03-28 12:53 电梯
道法自然,这的确没错,可是,什么是真正的自然?
古人说:我们吃的粮食是别人种的,我们穿的衣服是别人做的,我们住的房子是别人造的,我们的文字是别人发明的……
我们的思想呢?我很想知道答案
名字太长果然不好看我汗一不小心打了好长 在 56楼 评论于 2010-03-28 13:52 电梯
世界本无界,世人自画之
有些事情本来就不必说清,为何还要去想呢?徒增烦恼罢了。
。兔子爱吃萝卜 在 57楼 评论于 2010-03-28 14:00 电梯
这就是强迫症,哎,个中辛酸与谁说?
靖经幽 在 61楼 评论于 2010-03-28 14:22 电梯
本身这个世界就是不公平·没有什么人什么物质能使这个世界公平·这个命题只能说是理论上的律法不外乎人情·回到现实世界还是一样的残酷···
兔子爱吃萝卜 在 63楼 评论于 2010-03-28 14:34 电梯
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
忽然想到这句话,法律道德不外如是。没有绝对的对错,我们能做的,往往只是亡羊补牢。
如果,有一天,我们连“牢”都懒的补了,那就是真正的绝对的残酷了!!!
如斯人 在 76楼 评论于 2010-03-29 09:26 电梯
关于那个真实的案例,谈谈我的想法。
定义一个行为是否能称的上为“罪”,往往与环境有关。环境决定了人们的价值判断。

在船员当时所处的环境,他们的行为没有任何特征能称得上为“罪”,而一旦他们获救,他们进入一个新的环境,即他们之前脱离的正常环境,那么他们的行为在新环境中,所有的特征都能被证明为“罪”。

“罪”这个定义的提出,作用于是在于保证某种环境下人们能遵循一定的行为的规范,规定人们行为的底线。

相对于“吃人”这种行为,不管是在道德,还是法律上的判断,都不能脱离行为发生时的环境,独立地下结论,道德和法律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也只是在侧重点不同而已。
如斯人 在 79楼 评论于 2010-03-29 10:01 电梯
而对于如何选择,选择是根据选择对象的“价值”和选择产生的后果带来的“惩罚”终合考量而决定。那个教授就是基于选择的对象“价值”来设定不同的场景,如人数的差别,对象的具体背景等。而教授想要学生讨论的就是选择产生的后果带来的“惩罚”问题。

其实,不管你做出什么选择,产生的后果都会带来“惩罚”,比如你选择了一个爱人,那么“惩罚”就是其他的爱你的人的“怨恨”。因此,不管你怎么选择,都会带来争议,因为人们的一贯想法,就是“完美”,想要一个无争议的“选择结果”。

即然不管怎么“选择”,都会带来“惩罚”(良心上或者利益上)。所以,《公平,怎么做才是正确》的结论就是:不管怎么做,都是错误的。

而为了弥补这种错误,人们就产生了“补偿”的概念。因此,对此文的回答就是:执着于达到“完美”的选择结果是无意义,应该聚焦于怎么对后果进行“补偿”。
银错刀 在 81楼 评论于 2010-03-29 10:15 电梯
本来是一件正常的事故,不正常的在于,把这件事故割裂出了时间,并且无限放大。这大概就是,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的原因。
当被割裂出时空、割裂出的社会,往往就会发生那样在船上的境况。
当你为人,请时刻不要忘记自己是一个社会的人,不要忘了你身边的社会圈。否则,就会变得诡异了。
杏花天雨 在 87楼 评论于 2010-03-29 14:56 电梯
注册了个号来回复:
其实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并不重要,引发的思考才重要。
通过各种答案,我们已经知道,人们的道德观察点是不同的,即便是对道德原则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再填上文化背景和地域色彩,那么,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就不显的稀奇了。

道德原则及思考,是人发明的玩意,进行这类判断必须考量到社会大众。
比如第一个问题,一般来说,两害相权取其轻,法律也规定有紧急避险(但不应超过其规范的度)。所以选择撞向一人,保全其它人及整节车厢人们的生命,这个判断无疑是更有利于社会及人群的。所以从社会道德来说,无疑他是对的。 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那五个人是当地社会道德所排斥的分子,比如五个特大犯罪集团分子(每人背负命案N条),而另外一边那位是本市市委书记,名声清廉 。那么,选择撞向那五个人,也是为社会道德(当地)鼓励的。

第二个问题类似 。
说一下第三个问题 ,因为它引出边沁的功利主义 。其实这个极端性是理论学术讨论的问题,不能庸俗化来进行八卦 。

楼主给了一个实际的例子,就是船员吃童案 。我不免俗的庸俗化八卦一下,如果是我,我也会主动去吃,因为这是利人群的(船上) 。但相比更大的人群利益(即从船上到陆地上,接受审判),这种吃人行为就“无利而有害”了 。 所以受到打压是正常的。 举反例来说,即便船员只是吃尸体(孩童饿死后,而不是被杀),那么法官也有理由判处重刑于他们,这中间的尺度权衡,取决于人群的接受度,而不是走极端的法律原则和案例乃至法条。
法理上说的好,法律的意义是调整社会关系,而不是单纯的暴力或者宗教规范。

嗯,我觉得接触这类思想多了,必须要跳的出来看才好。因为有些讲法,还是比较唯心及庸俗化的。
不过哈佛的这个录像,可以练习一下听力 。
我个人还蛮喜欢谈论这些东西的 。
注册了个号来回复:
其实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并不重要,引发的思考才重要。
通过各种答案,我们已经知道,人们的道德观察点是不同的,即便是对道德原则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再填上文化背景和地域色彩,那么,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就不显的稀奇了。

道德原则及思考,是人发明的玩意,进行这类判断必须考量到社会大众。
比如第一个问题,一般来说,两害相权取其轻,法律也规定有紧急避险(但不应超过其规范的度)。所以选择撞向一人,保全其它人及整节车厢人们的生命,这个判断无疑是更有利于社会及人群的。所以从社会道德来说,无疑他是对的。 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那五个人是当地社会道德所排斥的分子,比如五个特大犯罪集团分子(每人背负命案N条),而另外一边那位是本市市委书记,名声清廉 。那么,选择撞向那五个人,也是为社会道德(当地)鼓励的。

第二个问题类似 。
说一下第三个问题 ,因为它引出边沁的功利主义 。其实这个极端性是理论学术讨论的问题,不能庸俗化来进行八卦 。

楼主给了一个实际的例子,就是船员吃童案 。我不免俗的庸俗化八卦一下,如果是我,我也会主动去吃,因为这是利人群的(船上) 。但相比更大的人群利益(即从船上到陆地上,接受审判),这种吃人行为就“无利而有害”了 。 所以受到打压是正常的。 举反例来说,即便船员只是吃尸体(孩童饿死后,而不是被杀),那么法官也有理由判处重刑于他们,这中间的尺度权衡,取决于人群的接受度,而不是走极端的法律原则和案例乃至法条。
法理上说的好,法律的意义是调整社会关系,而不是单纯的暴力或者宗教规范。

嗯,我觉得接触这类思想多了,必须要跳的出来看才好。因为有些讲法,还是比较唯心及庸俗化的。
不过哈佛的这个录像,可以练习一下听力 。
我个人还蛮喜欢谈论这些东西的 。
sporttrain 在 93楼 评论于 2010-03-30 19:01 电梯
特地专门注册了一下,只为了回复。
说实话,这些问题之所以看的很尖锐,是因为我们平时没有进行这一方面的思考,也是因为中国道德约束中重要的一环,没有思考,就没有实践。我估计古人就这么想的。
这几个问题要说的是道德的问题,我在想的是道德的产生。还记得猴子摘香蕉的故事吗?道德就是这么产生的。因为自身的利益被触及而产生的社会道德,本来会因为利益的不同而产生变化。日益增多的人导致直接影响自身利益的关键体变得稀薄,而使社会道德变得稀薄。
所以,我从不相信道德,我喜欢用概率说话,概率可以解决很多事情。就按这几个问题来说,第一个,撞向一个人,按每个人躲开的平均概率都是20%来算,还是一个人躲开的几率大点。第二个,事情实现的可能性几率太小,忽略不计。第三个,几率无法计算,可以凭本能办事。但是要是我选还是那五个人,因为无论从成就感和心理上来说救活五个人比一个人要好得多。
人,只是一种杂食性动物,不要把自己弄得多么清高,没有意义。
最后,鄙视一下伪善的西方哲学。
在过分强调个人的情况下,忽略了大众个体的存在。将个人至于大众之上,本来就是一种犯罪。既然个人强调个人的权利,又为什么要剥夺众多个体的权利??
就像第一个题,既然生命无法比较,那么就要加上其他的砝码,看天平向哪一方向倾倒。作者在后面加上的那些条件就是这些砝码。
或许个人有些偏激,但我一直坚信,一路哭不如一家哭。再次,永远不要为了自己不能抗拒或者改变的错误而后悔,没有任何意义,过去就是过去,有意义的只有未来。
最后,说一下那个真实的例子,如果我是法官,我会把他们流放到某个无人的地方。理由不是他们有罪,而是他们已经不算是人类了,动物的天性已经在他们的血液中恢复了,无论他们认与不认,都会伴随到永久。所以,将他们和人类隔绝起来,做个真正的动物,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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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09: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视频我是第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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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1: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喜欢这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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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1: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看这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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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2: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多了~
回帖慰勞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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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7: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承认,我看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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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20: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我来说。。确实是道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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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20: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我也会选择大多数人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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