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安邪 于 2010-3-22 11:42 编辑
(转载)为什么在月亮与火星上没有看见生命?
0问—为什么在月亮与火星上没有看见生命?为什么我们人类没能看见神仙等非人类生命?
0答—生命的产生与存在,有一个基本的条件,这就是生命的意识(观念)形态(形体),以及体现为社会的意识形态,都必须以地球的利益意志为目的、为依据,符合这个要求的生命是合法合理的生命,反之则反之。
0地球大自然的[法]与[理],简称为自然法理,这是自然绝对真理的社会体现,这也是所有星球共同的生命法则,适用于一切星球。
0当生命符合地球利益意志时,也体现为符合生命利益的生命意识形态,不符合生命利益的生命意识形态,也必然是不符合地球利益的生命意识形态。
0以此为依据分析,本地球的地球表面的动物生命,尤其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人类生命,并不是符合生命利益的生命形态。
0符合地球利益的生命,是以地球能量本体为生命本体能量,以地球引力为生命能源与智慧能源,以地球本体空间为社会空间,这样的生命没有生老病死,作为地球利益整体及其智慧的一部分,既符合地球的利益,也符合生命的利益,这也是所有居住有灵魂生命的星球,共同统一的生命形式。
0也就是说,所有星球的生命,凡是符合地球利益与生命利益的生命,都是以灵魂的方式存在于该星球的[地球王国]中,这样的生命是我们人类看不见的。在我们的地球的地球王国中,就有好多这样的神仙(神灵与仙人)居住着。
0事实证明我们地球表面的动物与人类这样的生命形式,不是理想的生命形式,作为人类应该最有体会。
0本地球人类的教训就是生命形式的错误。人类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必须(衣服、吃饭、住房)而不得不去服从人类社会错误的社会意识形态,而由这样的人生为目的的人类社会意识形态(如阴阳逻辑及其社会意识形态),又强化了上述的、被动的人类生命的意识形态的社会影响,严重地削弱了,地球的利益意志及其地球伟大的精神信息体系的优势作用。
0几乎所有的宗教的目的,都是为了选择符合地球利益的生命形式,因为这是符合生命利益的基本条件。
0人类宗教的差异,就在于是否忠诚于地球的利益意志及其地球伟大的精神信息体系对生命的优势作用,这是人类宗教的目的与依据。是所有宗教的基本利益法则,如果违背了这个基本规律,对于人类生命及其社会后果就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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