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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缎惊瞳:红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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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18: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娘,走过这座大山就到家了,今天跑这么远去采这些药材,真值得,收了这么多。快看看啊!”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像黄鹂一样在整个深山中响起,惊得树林中一只老鸦腾空而起,怪叫一声向远处飞去。

  说话的那个女孩,十六七岁的模样,背着一捆草根之类的东西,裤角扎得高高的,露出一截雪白的小腿,草鞋走在山路上,飞快又活泼。她的脸红扑扑的,非常俏丽。女孩对着身


后的一个中年妇人说着话。

  树林阴森,正午的阳光拼命地从交集的厚厚的树叶中透过来,却只有一个小白斑点落在两个人的身上,慢慢地闪动着。

  “孩子,我们在这块石头上坐一会儿吧。来,喝口水。”那个中年妇人开了口。她声音低沉,着一身黑衣,头上包着一块白手帕。她看着女孩乖巧地把药材给放下,目光里流动着一种温柔,轻轻地伸手把女孩头发上的一些草叶摘去,然后从怀里摸出一把木梳,对女孩说:“坐下,才采半天药,头发就乱成这个样子,我来给你再梳一梳。”

  女孩听话地坐在前面,妇人在后面用黑色的木梳慢慢地梳着头发。女孩的头发乌黑发亮,发丝飞扬,母亲沉默不语,女儿仔细地打量着脚前那一只正在树叶上打转的蚂蚁。山里一般非常的静,这条山路是她们娘俩采药时发现的,平日里很少有人来。宁静的山林里不时传来鸟叫声,身后是一棵巨大的槐树,那树根盘龙交错着,占了很大一片地方。

  女孩正在说着今天采药的乐事,忽然感觉到身后气氛变得冷冰冰的,等她想回过头看个究竟时,脑后猛地一声闷响,被人重重一击后她就倒下去不省人事了。

  冷风吹来,女孩醒来时森林已经变得暮气沉沉。她动了动身子,发现自己正被结结实实地用树藤捆在那棵大槐树下,她仔细打量了一下身边的景色,惊恐地大叫道:“娘,娘,你在哪里?”

  身侧传来一阵轻轻的磨刀声,她想转过头去看,脑后却一阵巨痛,她这才明白自己不仅身子被紧紧地绑在了这棵大树上,而且连头发也被人分成两股捆在大树上,头无法动弹。

  她吓坏了,大声地叫着:“娘,你在哪里?来救我啊!”

  熟悉的声音从她身边传来:“听话,别喊了,一会儿就不痛了。”

  她一听之下,忘记了害怕,大声叫着:“娘,娘,快把我给松开,好痛啊!”

  磨刀声还是那么清楚,一下一下,在森林里非常有力地回荡着。

  “乖,再忍一会儿,娘马上就好了。”

  “娘,你到底要做什么?为什么把我绑在树上?”女孩已经泣不成声了。

  这时,女孩在泪眼朦胧中看到母亲站在眼前,手里拿着已经磨得锃亮的挖药用的尖嘴铲,凄凉地一笑,抚摸了一下锋利的铁铲。

  “我磨了很久,就是希望磨快一点儿,听说,刀快,伤了人,人也不会那么痛。”

  女孩一脸不可置信地望着自己的母亲,“娘,你要杀我?”

  “孩子,你本不该来到这个世界的,是你有眼无珠投错了胎,事到如今,多说无益,你安心去吧!”

  妇人举起了手中的尖嘴铲,向女儿的眼睛挖去,挖一下就喊一声:“是你有眼无珠啊!莫怪我,莫怪!”

  月亮躲回云层去了,仿佛不忍看到这幕人间悲剧。女孩绝望凄厉的叫声惊起了群鸟,森林中充满了诡异的血腥味,满脸鲜血的女孩已经奄奄一息地立在树上,她的眼睛变成两个血洞,鲜血汩汩冒出。

  妇人把摘下来的眼珠细心地用头上的手帕包好,轻柔地放在怀里,慢慢地收拾好包袱,开始转身下山,身后传来女孩那细如游丝的声音:“我要报仇!我要报仇!报仇!”

  妇人的脸上闪出一丝笑,那笑里带着冰冷的恨意,却也带着一点儿无奈。

  这是明媚的一天,小城的天空十分的美丽,在一处居民房的单人床上,秦锦正乱七八糟地流着口水做着梦,美美地享受着。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8: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忽然手机急促地响起了,她摸出手机,闭着眼睛骂了一句:“谁啊?!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活?”

  那边传来一个尖锐的女声:“大半夜?太阳都晒到你屁股了,你快给我出来,今天中午到我家来,我回来了。”

  秦锦睡意全无,是唐诗诗——自己的损友。

  她不满地骂道:“死女人,你走了就天下太平,你一回来就瘟神出世,天下大乱了!你回来就回来呗,难道要我裸奔夹道欢迎你不成?”

  手机已经挂了,秦锦在床上苦闷地想着,唐诗诗那家伙可不是好惹的,要是敢爽她的约,将来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一只黑猫跳上床,眼巴巴地望着她,一看就是来要早饭吃的。

  她摸着黑猫的毛,温柔地叫道:“黑宝,黑宝,早上好,我们今天去见凶婆子诗诗了。”

  黑宝是秦锦的宝贝宠物,一只流浪猫,是秦锦在一个冬夜在垃圾桶旁捡回来的。现在已经是富贵得不得了,猫食猫窝猫玩具,一应俱全,而且都是名牌。

  秦锦从浴室里冲完凉出来,在化妆镜前涂抹了半天,屋中大型的穿衣镜里出现了一个美女,高挑的身材,得体的衣着,如玉的脖子,气质也是那么的高贵,只可惜,秦锦为自己叹了一口气,这么好的条件还是找不到男友,不知道是自己要求太高,还是这个世界的男人变得太坏。

  唐诗诗是一个有钱的败家女,家中祖产丰厚,足够让她扮靓、泡仔、周游全国、不上班、去高档俱乐部、自助游,这不,刚刚又周游了一趟全国,她一心情不爽就开着车到处乱跑,开到哪里算哪里,也没有个目的地,每一次回来都带一大堆礼物,各地的奇珍异宝都是她的心头至爱。

  秦锦赶到了唐诗诗家,穿过美丽的私家花园,宽敞的大厅里已经坐了三个人。秦锦将黑


宝从猫篮中取出,丢给了唐诗诗,诗诗抱着猫,心肝宝贝地乱叫。

  蓝琦站起身来,拿来一杯水递给秦锦。蓝琦品位独特,简直可以称之为时尚蓝本,看她的穿衣打扮就知道今年流行什么了。陆瑛琪在角落里摆弄着一个银器,见到秦锦微笑着打招呼,她是唐诗诗的表妹,但她才是真正地继承了唐诗诗的书香门地显贵世家的所有品质,温柔得体,沉着优雅,一看就是淑女。

  唐诗诗自助游回来,大家又聚在一起。秦锦在诗诗家的超大餐厅里边吃着新鲜的草莓边听她路上的见闻、风俗传奇、人情世故,配上她那极生动的表情和夸张的手式,让听者犹如身临其境。

  “这次我去了湘西,除了山路不怎么好走之外,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那里的山村非常的宁静,晚风吹来的时候,星星仿佛可以伸手摸得到,黄昏的时候,可以看到小村庄冒出的炊烟,真的,下次你们一定要和我再去一次,那里简直是天堂。”

  说了一会儿,大家都喊着要礼物,诗诗也非常享受这个时刻,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都拿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三人都围着沙发坐着,只见唐诗诗一脸喜气地捧出一个盒子,慢慢地扯开那盒子的细丝线,大家都被她那副一本正经的样子给镇住了,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那个盒子。盒子打开后,是一个纸包,把纸包拿出来之后,一层一层慢慢地打开,到了最后,只见唐诗诗用力一抖,像抖开了一天的红云,整个房间马上就流光溢彩起来。连蓝琦这种见惯了大场面的人都睁大了眼睛。

  秦锦定睛一看,是一匹红布。红布并不稀奇,稀奇的是那种红,红得让人错不开眼睛,是美到极致的那种红,她们四个都像是被人定住了一样,看着那匹布。

  僵局被黑宝打破了,它从秦锦怀里腾空而起,发出一声尖叫,吓了她们一跳,只见黑宝一个转身,往窗外蹿去。

  秦锦最早反应过来,扑到窗口,看见黑宝全身的毛坚起,在很远的路尽头,盯着她们的窗口。她大叫一声:“黑宝,不要跑,我来抱你。”等她冲出屋子跑到路上的时候,黑宝已经无影无踪了。

  秦锦的眼泪都差点儿流下来了,却也不好表明。

  沙发上那打开的一匹红布静静地躺在那,色彩是那么的温柔,像满天的星光,让人都可以陷入到那种色彩中去。

  陆瑛琪叹了一声:“真想不到会有这么漂亮的颜色!”

  “诗诗,你从哪里捡来的宝贝啊?”

  唐诗诗一脸得意地说道:“是我在一个小镇上看到的,就只有这一匹,挂在一个人家的门口,实在太美丽了,所以我就死缠着要了它。”

  她们坐下来,轻轻地抚着布面,小心翼翼地像抚摸自己的婴儿一样。布的质感很凉,但是非常的光滑。

  “缎子吧?这么丝滑,不知道是什么织的,可以织得这么密,手感这么好。”

  “把手放在上面就舍不得拿开,怎么会这么舒服呢?”

  这三位损友从来都没有意见一致的时候,唐诗诗没有想到这一匹布得到了这么高的赞美,狠了狠心说道:“这匹布,我要量身订做一件时尚旗袍,剩下的,你们就拿去分吧!这么大一匹,应该会有很多剩下的。”

  这一匹红缎,就这样,像明晃晃的温柔一刀,刺入了她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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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8: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女人已经很少去量体裁衣,各大服装店里成千上万套的衣服,难道还不够她们选吗?但有的衣服会让一个女人销魂艳丽,一个人一生总有一套真正美丽的衣服,它可以衬出女人所有的美,它的存在,就像是镶着钻石的白金指环,有白金才会将钻石衬托得超凡脱俗,更光彩夺目。

  每个女人都需要这样的衣服。

  唐诗诗拿着城里最好的设计师的设计图,却开着车与秦锦她们一起跑到小镇去找裁缝。她的心里很不满,一边开车一边说:“怎么还要到镇上去找裁缝,真是麻烦!为什么好手艺的人都要躲到深山老林里,显得这么高深。”

  “有所成的人,必然心有独钟,不会与人打交道,自然也红不起来。”蓝绮答道,她精通人情世故,只想努力向上爬。

  秦锦不言语,想着跑掉的黑猫,那是它的心肝宝贝,窗外的景物一闪而过,美景也只得惊鸿一瞥,难道黑宝也只是她人生中的过客?

  镇子静静的,可能镇上的人都有睡午觉的习惯,有几个小孩子在巷子深处跑动,脚步声由远及近,“哒哒”地回荡在这些青石路板上。

  小镇不大,走几个巷子就到了一家很小的裁缝铺,店里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布,到处都是碎片,一把大剪刀放在一个很旧的缝纫机上。

  “这就是高手的藏身之地?!”诗诗不敢相信。

  随着一声门响,大家都抬头朝小门看去,只见那里出现了一个中年男人,打扮得平淡无奇,老实巴交的,有点儿秃顶,皮肤微黑,这就是她们赶了这么远的路要找的天才裁缝?

  她们还是结结巴巴地说明了来意,又把精心做好的设计图给他看,但那个男人接过来只是略扫了一眼。

  “我姓胡,这里的裁缝,先看看布。”那男人木木地说。

  蓝琦得意地打开盒子,小心地打开纸包,她发现拿着缎子的边缘,它几乎像有生命一样,想自己绽放开来,一个优美的手势,那缎就完全地展开了。

  胡师傅怔在那里,像中了魔法一样,半天无法动弹。蓝绮更加得意了,看来这匹缎子的魔力连一个见惯世间美丽布的人都无法抗拒。

  四人都相视微笑,心底快乐的小银铃已经摇响。

  胡师傅特地把缎子拿到阳光下去看,那缎子竟然发出一种眩目的光,那种光像舞台上妖媚舞蹈的艳女肚脐上的那个闪光的装饰,对男人几乎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他拿着布比划着设计图,举手投足间已经忘记了四人的存在。

  陆瑛琪轻声地问:“他是不是真的很喜欢那块缎子?”

  “废话!”三人异口同声地答道。

  陆瑛琪讨了个没趣,好奇地往店后面的深堂走去。过了小门,光线更暗,杂物摆在过道上,过道两旁是木房子,那些房子因为没有天窗都非常的暗,她就一个个地瞧过去,看到那些小镇人的用品,感觉很新鲜,她从小就是大小姐,从来没有机会来这些地方玩,连一个梳妆台都觉得很新鲜。所以,当她看到最边上的小屋梳妆台时,好奇地走了进去。屋里的东西很少,只有一张床、一把椅子和一个古老的梳妆台,那镜面已经落了一层灰,看来这个房间已经很久都没有人来过了。她看到镜边有一个小凳,就顺势坐下来,打量了一下这个古老的梳妆台,花雕得非常漂亮,红木做成,大而结实,镜子是圆形的,边上还放着一把梳子。

  她看到自己的头发有点儿乱了,就拿起那把梳子对着镜子梳起头来。她的头发很美,黑得顺滑发亮,长至披肩,自小她就喜欢自己的头发。她摸了摸头发,看着镜中自己俏美的脸在阴阴的房间里显得明媚动人,于是微微地笑了。

  笑容刚浮上嘴角,她就看到镜子中闪过一个人影,虽然一闪,但还是看清楚了,是一个老婆婆,包着白色的头巾,穿着黑色的衣服,佝偻着腰,低着头看不清脸,从门口走过。

  惊吓之余她拿起梳子,返身,门外已经空无一人,再追出去,过道里吹过一阵扑面的阴风,哪里有什么人影?她更是惶恐,返身就往店门跑,眼看着小门近了,突然眼前那个木门内伸出一个干枯的人手,她硬生生地收回了脚,不可置信地看着一个人影从门内闪出,就是刚刚那个老婆婆,白色的头帕包得很低,看不太清脸,那个老婆婆慢慢地拖着脚步,一步步地向她走来。

  陆瑛琪恐惧得头脑几乎一片空白,呆呆地站在那里不动。老婆婆抬着左手,干枯的手呆呆地伸向她,一个声音丝丝传来说:“还给我!还给我!”

  她大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

  裁缝在外面听到声音,放下了布就往这里赶,秦锦她们跟在后面忙上前去把陆瑛琪扶起来。

  胡师傅走上前去,对着老太婆轻轻地叫了一声:“娘,你怎么出来了?”

  老婆婆固执地伸着手,对着陆瑛琪说:“还给我!”

  “是什么东西?快还给她?”

  “我没有。”瑛琪慌了,带着哭腔辩解道。

  秦锦注意到她手上正在挥舞着一把梳子,抢了下来问道:“这是哪来的?”

  瑛琪忙把梳子递到那个带着阴气的老太婆手里,又赶紧将手缩了回去,唐诗诗恶狠狠地瞪了陆瑛琪一眼。

  陆瑛琪急道:“我看那个梳妆台的镜子上全是灰,以为是没有人住的屋子。”

  “我妈的眼神不好,看不到东西,所以陆小姐才会误会,没有关系,来,大家别挤在过道了,把陆小姐扶到外面定定神吧!”胡师傅说。

  几个人往回走,老太婆也在后面慢慢地跟着。

  回到屋里,陆瑛琪在椅子上坐下,老太婆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在屋子里摸了一会儿,她的脚步越来越重,最后在一角站定。

  胡师傅为了安慰老娘,捧着那匹红缎朝老太婆走去,边走边说:“妈,你摸摸看,这布可好了!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的布。”

  一个尖而刺耳的声音猛然响起:“放下!”

  大家都吓了一跳,看着角落里的老太婆,没想到她又开腔尖叫道:“放下!把布给我放下!”

  胡师傅也急了:“为什么?”

  老太婆忽然抬起头,露出一双布满白斑、几乎没有黑色瞳孔的眼睛,布满皱纹的脸看起来苦大仇深的,她的眼神几乎可以定住自己的儿子。“退给她们!”

  四个女人都吓得站到一边儿去了,老太婆实在是太可怕了。

  胡师傅几乎带着哭腔了:“妈,你是看不到,你不知道这缎子有多好,这料子真的是天下无双,只要我接下来,我能做出最美丽的衣裳,妈,你让我做啊!”

  老太婆一字一句地说:“放下,退给她们。”一边说一边步履蹒跚地向小门摸去,要回深堂了。

  胡师傅几乎是呓语般地说:“我妈她从来不来这里的,也从来不管我做生意,今天是怎么了?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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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8: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唐诗诗出再高的价,胡裁缝还是拒绝了。四人开车回家,一路无语,自认倒霉。

  秦锦在家门口下车,站在马路上又想起了跑掉的黑宝,她想,如果黑宝在外面玩累了,会自己跑回家来,很可能就逗留在这附近,于是,她提着浅蓝色的猫筐,嘴里“咪咪”地叫着,走在街道边,不停地翻寻垃圾箱,一副被失恋打击过度的样子。
  她正在专心地找猫,一双白亮的波鞋伸到了眼前,不停地晃动着,而且晃得很有节奏,二二拍的。

  她抬起头看那个“二二拍”的男人,那个男人正色迷迷地看着她。

  秦锦给了“二二拍”一个白眼,那个“二二拍”接到白眼飞刀,叫道:“秦小咪,你是秦小咪吧!”

  秦锦几乎都呆住了,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噩梦中。

  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叫她这个绰号了,小时候她很喜欢猫,整天都和猫咪咪地叫着说话,后来整个青少年时期都被人叫做秦小咪,较大点时就视之为耻辱,尤其她发育得较晚,更是不喜欢人提她的痛处,小咪,小咪,那只不过是因为她没有发育。想到这里,她下意识地把胸往前挺了挺,示威似的问:“你是哪个?”

  那个“二二拍”的男人,忙把头发往后捋了一下:“我啊,你仔细看看,是不是有印象呢?”

  秦锦把那个男人看了又看,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只有一个词:猥琐。他的五官分开来看应该是非常帅的,可是这么帅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却非常难看;衣服本来也很好看的,但是穿到他的身上,就像抹布一样;身材也算高大,却让秦锦想到了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两个词。

  她忽然发现,这是偏见。

  为什么要对这个男人有偏见?让秦锦如此讨厌的男人应该不多,她一下子想起来了:“柯良,你是柯良啊!”

  柯良一下子喜上眉梢,笑得更加讨厌了:“是啊是啊!那个从前抢你书包、往你文具盒里放毛毛虫、用火柴烧你的头发、对老师说你上课吃东西、考试的时候放屁还故意说是你放的人就是我啊!”

  秦锦真恨不得一猫筐打烂他的脸,小学两个人是同桌,他欺负她的事情,原来以为过去那么久不再记得了,没想到这个男人居然还这么如数家珍,真是太可恨了!

  但她还是礼貌地点了点头,毕竟是老同学了,而且人家还主动和自己打了招呼。

  秦锦把一口恶气全都咽到肚子里去了。

  哪知道柯良却来了一句很轻描淡写的话:“你,你,你在捡垃圾啊!”

  天啊!秦锦眼前一黑,她穿的三宅一生连衣长裙虽然是黑得有点儿离谱,可是,怎么也不会看成是垃圾服吧!而且很多人说她穿得很有气质,脚上的高跟凉鞋也是一千八的最新款,色彩是一只一样,但这是时尚,还有,她的猫筐是像一个破篓子,但也是高价选的,怎么就看成了垃圾篓子?这是艺术。还有身上那股高雅的香水味,和他说牌子他是一定不明白,但这种香味,也不会是上海花露水啊。

  难道,她只是来找找猫,他就一定要误会自己是捡垃圾的吗?

  惨了,她忽然想起,自己今天在唐诗诗家里居然没有化妆就出了门,一定很难看,头发是那天做的最新碎米型,像这种高中都读不下去的男人是一定不会欣赏的,估计真的是误会了,不行,这么多年没有见,怎么可以让他误会自己是垃圾婆?

  她马上站直,对着那个傻男人说了一句:“我,我只是在找猫,我家的猫昨天跑了。”

  “找猫,哈哈,你还是这么喜欢猫啊!你还记得你三年级时抱来一只病猫,和我坐在一起,你那只病猫总是到我书包里来,你就咪咪地喊它,喊得好小声的,所以我就叫你小咪了。记得吗?”柯良并不知道自己的死期快到了,还在那里一脸阳光地说着,洁白的牙齿好像颗颗都在对秦锦说:“把我打掉,把我打到地上。”

  秦小咪,这个绰号让秦锦整个少年时期都是那么的悲惨,别的同学一听到这个名字就会问:“谁啊,怎么叫小咪?”就有好事者答:“就是那个太平公主,胸平得跟面镜子一样,小咪取得真好!”

  这是多么让她伤心的名字,原来是面前这个臭男人搞的鬼,应该先打后杀还是杀了再打,这个问题她想了又想,还是没有想出来。

  这时候,柯良说:“你后来是不是上了名牌大学?我们这些同学中就属你最有出息,那么个破小学都能出一个人才。不过老同学,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们这些同学,所以再也没有回小学参加过校友会?”

  秦锦想起了整个小学,她本来在一个很大很漂亮的像花园一样的校园里读书,那年她爸爸出车祸,妈妈居然丢下她去了英国,她和外婆在一起,迫不得已才进了那所破小学,后来,她再也没有去看过那所小学,原因也是不想让自己想起从前那一段不开心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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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8:5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她的噩梦里永远都有那个学校的大门,代表着她的孤独和无助。秦锦念到此,又稍稍地松了一口气,好在苦日子已经过去了,她现在生活得很好。

  “你现在在做什么?”秦锦客套了一下,她想打击一下这个男人的嚣张气焰。哪料到柯良立刻递上一张名片,而且还很骄傲地说了一句:“我继承了祖业。”再一看名片:“天道大师。”上面写着清洁居事、选定风水、看相驱鬼、八字算命,柯良居然是个神棍!

  秦锦抬起头瞪大了眼睛,柯良换了一副十分得意的表情说:“我祖上是很有名的天师,我们家族在这一行里很有名的,都是神人啊!你认识柯道吗?”

  “我只知道有个叫柯南的很有名,除此之外就不认识什么姓柯的名人了。”秦锦暗讽道。




  “柯南?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名字,看来他不怎么出名。柯道是我爷爷,他是这一带最有名的天师,捉鬼一流啊,我小时候看他捉鬼,真是很过瘾,像刘德华在电影里的形象一样!”

  秦锦在心里暗叫了一声苦,老天!不是吧?这种人居然连漫画都不看,看来是没救了。

  “那你现在是不是也捉了不少鬼!”秦锦已经不耐烦了。

  “那当然,只要我出手就没有捉不到的鬼,你要是有需要,我免费帮你捉,真的,免费!”

  秦锦已经撒开腿往回走了,而那个柯良居然还在那里大叫:“记得啊,我的名片,天道大师,免费,全免费。”

  秦锦回到家几乎要哭出来了,她提着黑宝出门,却让黑宝跑了;去找人做衣服,却被别人拒绝了;去找猫,却遇到一个神棍,而且还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取绰号的仇人,最离谱的是,她这么得意的一身打扮,却被人当成捡垃圾的了。

  她昏头昏脑地吃了饭,又喝了一点红酒,泡了一个澡,站在窗前“咪咪”地喊了几声。这么多年的单身生活,原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哪料到一只小猫就让她这么依赖,相依为命原来不仅仅是和人,和动物也有这种关系啊。

  她睡的时候没有把窗关好,希望黑宝回家的时候可以钻进来。

  那个夜,秦锦就在这种压抑的气氛中睡去。她知道自己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生活就是不对劲了,为什么不对劲,她也说不明白。

  夜深了,孤单的秦锦缩在床的一角,迷糊间听到一些响动。她睁开眼,想辨清那些响动的来源,她心头一惊,难道有小偷?小区有灯光,屋子里能看个大概明白,并没有人影,可是,响动还是在慢慢地靠近自己。

  她开始害怕起来,今天去找胡裁缝时看到陆瑛琪被吓那一幕的时候,她也被吓得浑身发抖,那个深堂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气氛,让人的背寒了一次又一次。她发现响动在床下。她的床是那种仿古的大木床,底下是空的,有红纱帐做装饰,她慢慢地把头伸出去,看看床下到底怎么了。

  她把双手握得紧紧的,一边对自己说“不要怕,不要怕,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的”一边轻轻地发抖。她看到自己的真丝绣花拖鞋,再伸头,猛然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人头在床下慢慢地移动,那一惊不再是言语可以形容的,她的头脑中一片空白,只有那个人头在无限地扩大。

  秦锦紧紧地咬着嘴唇,不让自己昏过去,因为无论如何她都不相信自己眼前这一幕,一个长发在洁白的地板上散开的人头,居然一点点向自己这边靠过来。

  她的身子忍不住地巨震,尖叫不出来,一时间红纱在震动中掉了下来,眼前全是粉红的布和一颗在地上看不真切却实在是一个长发女人头的东西,而且在动,声响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她的恐惧已经到了极点,就在那个人头移到她的脸的下方的时候,她想拼命地尖叫,可叫出来的声音却全卡在嗓子眼里,她已经吓得失声,无法言语。

  最可怕的是那个人头慢慢地抬了起来,一双发着光的绿色眼睛居然盯着她。秦锦没有选择昏倒的原因是她实在不愿意相信这种事情,像她这种知识分子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不相信的事情出现在自己的眼前。但当那个人头弹起来跳到她身上的时候,她还是崩溃了。

  那个人头扑到她的脸上,温暖潮湿的舌头舔到了她的唇上,绿色的眼睛还是紧紧地盯着她。

  这是一种特别特别熟悉的感觉,她的心开始活络过来,果然一声轻轻的猫叫,让她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她拼命地把那头发一扯,一只猫露出来了,原来是黑宝。

  她那冰凉的手脚慢慢地恢复了,血又慢慢地重回到她的四肢,让她有了精力,这一吓真的大伤元气。

  她抱着那只黑猫放声大哭,凄凉的夜里传来她压抑不住的哭声,她一直都表面坚强,却有不为人知的脆弱。

  开了灯,仔细打量那个长发,原来不知是谁丢掉的假发,一定是黑宝跑掉后,走到哪个垃圾箱里,钻到了这个发套里,然后就被这些假发缠住了。看看黑宝也是伤痕累累的,看来这个假发害苦了它,如果它再晚回来一点,这个假发就会要了它的命。它也是拼命地挣扎着逃回家里,让秦锦救它。

  秦锦抱着它,放在浴室里洗个干净,用吹风机慢慢地吹干它,又拿出药箱,取出碘酒,给黑宝的伤口消毒,黑宝知道她来给自己治病,居然很听话地趴在那里不动弹。

  秦锦看着它那可怜的样子,又舍不得责怪它吓自己的罪,毕竟它逃回来是求自己救命的。她也暗暗奇怪,黑宝一直都很聪明,怎么会让一个假发套给缠住,而且这个假发仿佛要把它给卡死。

  她拿出了一大包猫粮,全部倒在猫盆里,看着黑宝大口大口地吃着,她快乐地坐在电脑前。秦锦一边逗着黑宝,一边递给它猫食,但它似乎很不高兴。秦锦以为它是因为受了伤难过了,不停地逗它,却只得到小猫不领情的喵喵声。她烦躁起来,准备站起来给自己倒一杯咖啡提提神,就在转身倒咖啡的那一刹,镜子里显出的已经不再是秦锦一个人,一个穿着青色长袖衣服的长发女子紧贴着她的背,黑宝在猫筐里尖叫一声,扑到了秦锦身上,秦锦轻轻地拍了拍黑宝,然后轻嗔道:“大半夜的,这样叫会吓到邻居的。”而黑宝的眼睛却紧紧地盯着她肩后,穿衣镜里,离秦锦肩不远的地方,有一双苍白的手,手指修长,却好像惧怕什么东西,在离秦锦肩上方一寸的地方停住不动。

  秦锦笑眯眯地抱着黑宝在电脑前坐下了,又开始打字。

  黑宝跳到电脑桌前,用身子掩住那块镜子,镜子里已经不再是秦锦的脸了,而是一个失去眼睛的长发青衣长袖女子血流满面地看着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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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8: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的清晨,一般都和秦锦无缘,她是属于夜一族。唐诗诗总是说她是属猫头鹰的,白天睡觉晚上工作,给各大报刊写一些小稿子,钱挣得不多。可是,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而且从前在这个城市最大的广告公司工作,做的是主任职位,那些年钱比较好赚,莫明其妙就成了个小富婆,等有一天拿着银行卡取钱的时候,她猛然醒悟,完全可以不必再赚了,如果不养小白脸的话,钱已经够她在这个小城市里安安稳稳地过下半生了。

  她辞了职,写起了小说,一天一点,并不图那点稿费,有没有人喜欢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想休息一下,从小到大她都习惯了自己努力,像上足了发条一样不停地往前冲,现在可以不再冲了。

  因为昨天受了黑宝惊吓,她睡得很迟,起来一看,手机上全是未接来电,手机被她调成了振动,根本就听不到。她急忙回电话给唐诗诗,只听到电话那边有一群人在欢呼。她仔细地听了一下,原来是蓝琦和陆瑛琪,唐诗诗正在兴奋地说:“衣服都做好了,快点来!”

  做好了,这才多长时间?十二个小时都不到就说衣服做好了,可见有钱好办事,也足以说明这三个女人有多心急。

  她急忙收拾着出门,看了一眼猫筐里可爱的猫,轻轻地关上了门,她不敢再带黑宝出门,万一又不见就惨了。

  一路都很顺利,来到唐诗诗家的时候,她匆匆往里跑,总感觉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吸引她,让她把心思全放在那些衣服上面,心怦怦地跳个不停,仿佛去见初恋情人一般。

  进了客厅,空无一人,穿白制服的仆人使了个眼色,她知道在更衣室里,便直奔过去,连门都忘记了敲,直往房子中央的那排衣架上冲。一件大红的时尚旗袍,亮晃晃地挂着,转过头,边上是一个肚兜,非常时尚的样式,然后就是一个红头巾、一条红围巾并排挂着。

  唐诗诗兴奋地喊:“秦锦,你见过这么好看的衣服吗?”

  “快快换上,让我们看看。”陆瑛琪有点儿迫不及待了。

  蓝琦笑着说:“诗诗坚持等你来了才肯换衣服,说是要让你欣赏,现在好了,来来,快点儿换,现在换了正好赶上纸醉金迷酒吧开场,我们可以去闹场了。”

  秦锦有点心慌,事情好像进行得太顺利了,好得让人有点难以置信。她拿起了围巾,因为布料不足,她和陆瑛琪设计的是头巾和围巾,肚兜是蓝琦的。那红缎实在是太少了,这已经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布料的设计了。

  大家都各拿各的,暗自赞叹,秦锦握着围巾的时候,感觉有一种冲动,很想马上把围巾围在自己的脖子上。拿起这条围巾,居然像握着一双温柔的手,想把它贴到脸上,它的质地很光滑,舒服得让人直哼哼。

  唐诗诗最先从更衣室里出来,真的是艳惊四方,秦锦和她同学多年,什么样的打扮都看过了,她曾经戏称唐诗诗身上有几根汗毛都很清楚,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觉她惊为天人。

  那件衣服很舒服地贴在她的身上,使她曲线毕露,却又高雅端庄。那种美丽的红色,在灯光下发出一种柔和的光,她走到哪里都是流光溢彩,像拖动一屋子的色彩,眉眼间却是风情无限,无袖的玉臂真是让人忍不住想摸摸。

  还来不及表扬唐诗诗,蓝琦的最大胆的肚兜已经穿出来了。两个人走在一起,两个中式女人,两个中式的极端,正是那种古代美人躺在床上的风情,娇媚中带一点儿温柔,妖艳中有一种不可侵犯的美。

  “天仙,你们准备到哪里去下凡?”秦锦打趣道。

  “哪里都行,反正要穿了去给人看看。”唐诗诗看样子连鞋子都不想穿,想马上跑出去给人看看。

  “我真想不到我有这么漂亮!”蓝琦对着镜子里的女人有点儿发呆。

  陆瑛琪有点儿不服气,“秦锦,帮我把头巾扎上。”在红色头巾的映衬下,瑛琪的脸马上就生动起来。

  只有秦锦有点儿难过,自己选的偏偏是秋天才能用的东西,难不成要大夏天的围围巾不成?

  三人看出她的难过,围上去要把围巾给她戴到脖子上,而那一刹秦锦居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不想反抗她们的胡闹,因为自己也很想戴上围巾,感受一下。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耳边传来一声很轻的猫叫,她一个激灵,挡开了那条就要围到脖子上的围巾,对她们三个说:“黑宝跑出来了,来找我了。”说完她便跑出去找猫,可哪里有猫的踪影。

  “你们没有听到猫叫吗?”秦锦问。

  “哪里有啊,你是不是想黑宝想疯了?”唐诗诗不屑地回答。

  “哪里,黑宝已经回来了,昨天夜里。”

  “回来了?黑宝回来了?你怎么不带它出来玩?”陆瑛琪问道。

  “我哪里敢啊,跑了一次找得我要命,还遇到一个熟人看到我翻垃圾箱,居然误会我是捡垃圾的,你说可气不可气?”秦锦一想到那个二二拍的捉鬼天师柯良就一肚子怒火。

  三人开始一怔,后来都放声大笑起来:“天啊!还有把你秦锦看成是捡垃圾的极品人物,你得带来给我们见见。”

  秦锦没好气地说:“见什么啊!他那种不学无术,只知道坑蒙拐骗、装鬼弄神的人,离得越远越好。”

  “这么生气啊!看来是动了真情了,不然怎么会气成这个样子,是不是你从前的暗恋者?”唐诗诗玩笑道。

  “暗恋者,我就是瞎了眼也不会看上他。诗诗你知道吗?原来我的绰号是他给我取的。”

  唐诗诗一听更是笑得喘不过气来,在地板上打着滚说:“原来是你的隔世大仇人,还说你捡垃圾,看来真的是有缘分啊!”

  秦锦给了诗诗一脚说:“起来!天都黑了,还在这里笑我,走吧!现在是你出动的时候了。”

  陆瑛琪也笑着拿起了自己的包,走过蓝琦的身边,忽然听到蓝琦轻轻地说:“我怎么感觉身上很凉啊!”

  “你都等于没有穿衣服,能不凉吗?”瑛琪取笑着。

  四人一起涌出了门,朝着酒吧开去。

  四人在车上精心地化妆,像即将上战场的勇士。车里的气氛沉重又暗藏杀机,她们誓要捕杀每一个情色男子,秦锦因为没有红缎映衬,自然是先心虚三分,又见三人还在那里不知足地化精美夸张的彩妆,更是心灰意冷,感觉这红花绿叶的比例也太不协调了,但心里不满也没有办法,只好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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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8: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车那一瞬间,秦锦终于明白什么叫万众瞩目了,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想当明星,为什么那么多人迷恋权力,原来当自己成为众人的焦点时的感觉是那么好。所有的目光全都齐刷刷地聚集在四人身上,蓝琦一个轻盈地转身就在光滑的后背抖落下了一地目光,唐诗诗的无袖旗袍几乎让目光给割开了。这就是成功,吃多少苦都是值得的,连女人都看得眼睛发直,几个贵夫人居然失礼到上前来询问:“这衣服在哪里订的,如此精美?”

  四人只是微微一笑,不再言语,进门的时候,两边的男人让出了通道,几个男人还主动跑上前做绅士,四人更是骄傲,蓝琦还暗暗地感叹了一句:“我从前枉为时尚教主,从来没有这么风光过,也从来没有看过这个架式。”

  来围观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她们成了全场的宝贝,每一个侧面都有人来看。纸醉金迷似乎是为了衬托这几个女人而开的。

  也有男人小心地试探,条件较差的都自动退让一边,不想成为全场男人追杀的对象,上前来搭腔的男人非富即贵,而且平日里都有一些小交情,四个女人更是笑靥如花。

  只有蓝琦有点心不在焉,她盯上了一个目标。那是她心仪已久的猎物,这个城市最大的钻石店的董事长,家传祖业,年轻英俊,多情又多金,哪个美女不是恨不得扑上去咬几口?她想咬这个青年才俊已经很久了,只是从前没有机会,那等男人眼高过天,平日里,就是她蓝琦再美也不多看两眼。

  今天明显大不一样,那个多金公子正紧盯着自己不放。

  这套衣服真是太神奇了,居然可以心想事成。

  她静静地坐着,等着那个男人过来,果然不出所料,那个男人还是上前来了。手指轻轻地抚过她光滑的背,指甲划过有点生疼,情欲在一刹间像火柴头划过磷纸,“哗”地一下激出了火焰,两个人的呼吸马上有点乱了,一只手轻轻地绕过她的细腰,紧紧地搂着她,用富有磁性的声音说:“小心滑倒。”

  那声音真像一把刀,把蓝琦刺得发麻,那男子轻轻地说:“这里不适合你,人太多,我们找个清静的地方吧!”

  她居然任那个男子带走,心里快乐得像潮涨,灰姑娘一下子变公主,或者是等了太久的白日梦终于变成了现实,她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

  她悄悄地走了,连秦锦都没有注意到,大家都在玩乐,已经顾不上朋友了。

  纸醉金迷酒吧的楼上就是一个五星级的饭店,直接坐电梯就可以上去,服务生态度很是恭敬。在那个华丽至极的总统套房里,蓝琦和这个贵公子几乎是压抑不住地纠缠在一起,热吻的时候天昏地暗,夜被情欲占领,当他们激情地褪去衣服时,贵公子却不让她脱下那个红色肚兜,说她这样子更有魅力。

  俩人疯狂地做爱,一次又一次的高潮让两人都兴奋得不住地在房间里尖叫,整个房间充满着春情,到处都是呻吟和喘息。

  战事终于平息了,男人从蓝琦的身上滚落下来,在一边轻轻地喘息着。他梦呓般地说:“从来没有这么爽过,和你一个人做爱,却像进入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身体,你真是极品女人。”

  蓝琦微微一笑,看来这个贵公子是泡定了,做个广告公司主任有什么意思,嫁入豪门才是她的最大心愿。

  看到唐诗诗那么好的家境,谁会不嫉妒?谁会不想要?

  蓝琦在一边巧笑,她得意非凡,手轻轻地抚着那一片红缎,女人的漂亮就是法宝啊!她有点高兴,就把床头那一杯红酒给喝了下去,边走边笑地进了浴室。门外的贵公子看着她的身影,几乎有点儿飘飘欲仙了。

  五星级酒店的淋浴水很大,冲得她全身都很舒服,肚兜舍不得脱,被水冲过贴到身上,舒服得像长出一层新的皮肤,她的手温柔地抚摸着这件衣服。

  蓝琦想,什么时候事情顺利成这个样子?都是遇到了这件衣服就什么都改变了,可见穿红是能改变运气的。她闭着眼想起了那个胡裁缝的瞎眼老母,如果她能看到这么好的衣服,可能就不会再反对什么了。

  她站在花洒下,水珠从天而降,整个浴室都朦胧起来,水气慢慢地把她包围,突然水一下子就凉了,她尖叫了一声,往后一跳,不禁暗骂了一声,还五星级,怎么可以客人洗澡洗到一半就出凉水了,一会儿去投诉这个酒店的服务不到位算了。

  蓝琦一边气愤,一边走到浴布那里,因为那件湿了的肚兜让她感到凉凉的,只想换下来,转过身来的时候,一抬头看到水雾那边的镜子里有一个东西挂在自己的身上。

  她大吃一惊,低下头来看的时候,只有一个肚兜,再抬头仔细看镜子,还是有个东西挂在身上,她仔细一看原来是个人。她恐惧过度,一时都反应不过来,目瞪口呆,一股寒气从脚底冲上来。
  她待在原地不能动,凉水冲下来了,朦胧的水雾慢慢地散去,镜子里的那个人影也清楚起来,是个长发女人,她的手挂在她的脖子上,两条腿缠在她的腰间,全身都是红色的。蓝琦一点点移动着把手伸过去,摸一下,确定不是幻觉。

  入手的感觉非常温柔光滑,凉凉的,是那么的熟悉。

  一个更加惊恐的问题在蓝琦的脑子里闪出来。这个女人,就是那件红色的肚兜!果然,女人的手就是肚兜的两根带子,挂在脖子上,女人的腿缠在腰间,头深深地埋在她的双乳间。

  蓝琦从来没有那样害怕过,想叫,可是脖子上那一双手已经紧紧地扼过来,让她喘不过气;想跑,那双腿似乎把她的腿缠住了,她绝望地低下头去,只见一个人头埋在胸前,长发湿淋淋的,赤露的红色皮肤上是鲜血。

  这个时候,那个埋着头的女人也一点点地把头抬起来,蓝绮已经无法移开目光,慢慢地黑发间的那个脸孔露了出来。

  两个血洞洞的眼睛,正在往外涌着鲜血,她没有眼珠。

  这是蓝琦最后的一个念头,她看到那张血淋淋的脸,对她轻轻地一笑。唇角上扬。

  浴室里又响起了哗哗的流水声。贵公子在屋外等了很久,还是不见蓝琦从浴室里出来,有些耐不住性子。忽然遇到一个极品女人的兴奋让他有点晕,轻轻地推开浴室的门,只见蓝琦穿着润湿的红肚兜在洗脸处低着头洗着什么东西,长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脸,但是她的下面却是什么也没有穿。

  他轻轻地走到蓝琦的后面,温柔地环着她的腰,这个时候的她看起来十分的性感,让他的小腹开始燃烧起欲火来。

  他一边向下摸着蓝琦的身子,一边梦呓般地问:“宝贝,你在洗什么东西呢?”他的手里落入了一个滑滑的珠形物,他很好奇地缩回手来看了一眼,只一眼,他就僵住了。

  这是一个眼珠,眼白已经被水冲得发肿,瞳孔却还是黑亮的,在日光灯下发着光,像在狠狠地盯着他一样。他尖叫一声,抬头看了看蓝琦的手,只见她的手里拿着另一个眼珠,在水笼头下哗哗地冲着。她的手指温柔地抚过那一颗在水中显得清亮的眼珠,那眼珠在她的指尖滑动,水的冲力让眼珠润滑非常,像还活在眼睛中一样,而眼珠里的瞳孔却也和他手里的瞳孔一样,狠狠地盯着他。

  他站在那里不能动弹,蓝琦却慢慢地回过身来,两个血洞在往外冒着血,一脸的鲜血正往下滴在红肚兜上,蓝琦却面无表情,还慢慢把手伸到他嘴边说:“洗眼珠。”

  那个眼珠滑溜溜地直往他的唇边触,他几乎没有了任何思想,只知道那两个已经被蓝琦自己挖下来的眼珠还在活活地盯着自己。

  蓝琦举起右手,有一把牙刷,她用力将牙刷一折,成了两段。

  贵公子想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看到了。

  他看到蓝琦的肚兜已经不见了,而是一个血淋淋的长发女子吊挂在蓝琦那如玉一般美丽的脖子上,那个女人的手交叉着放在蓝琦的脖子后面,腿盘在蓝琦的腰间,头深深地埋在蓝琦那圆滑的乳房间,头发却像藤一样地缠在蓝琦身上。

  那个女人正举起右手,在空中不断地用食指和中指做着一个动作——“挖”。

  正在他惊恐间,突然感到一阵巨痛,一把蓝色的断节牙刷插到了他的左眼中,鲜红的血流了下来,他倒在地上,蓝琦伏下身去,用牙刷轻轻地挖他的眼珠,一边挖一边还在嘴里有节奏地慢慢念着:“挖,挖,挖。”

  而他的右眼看到蓝琦胸前的那个女人慢慢地扭过头来,那个女人没有眼珠,但是,她布满鲜血的脸上却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

  接着,又一阵巨痛,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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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8: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秦锦站在酒吧的中央四处看了看,没有看到蓝绮的影子,她拉着诗诗问:“蓝绮去哪里臭美了?”

  诗诗被很多男人团团围住,密密麻麻,根本就听不到她的问话。

  唉,看来她们都疯了,奇怪,穿上了那衣服,怎么人都不一样了?秦锦一边摇头一边往
+

外走,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里有种强烈的不安感,好像要出什么事一样,她得去找找蓝绮。

  她想,蓝绮可能在酒吧楼上的天台上和男人调情吧!无论如何,去看看也好。秦锦上了电梯,准备去天台,电梯里蹲着一个长发女子,抱着肚子,好像是女人在痛经时一样,看不到脸。秦锦想上前问问那个女人要不要帮助,但是却感觉电梯的气氛很压抑,有点儿心慌。她转念一想,女人总有几天会痛,自己也痛过,看来这个女人只是休息一下。

  她按了顶层,电梯“咣”地一下就往上升了,秦锦感觉周身很冷。忽然电梯停了,那女子走出了电梯,动作很慢,长发向下散着,看不到脸。秦锦奇怪地看了十三楼一眼,十三楼门口已经有几个人在等着,仿佛是要下楼,目光呆滞地看了一下秦锦,秦锦想这是什么地方,全都是一些面无表情的人。

  那女人走得很慢,秦锦一直按着电梯门的钮,不让电梯门关上,女人快走出电梯的时候,低着头侧着身子对秦锦轻轻地说了一声:“谢谢,欢迎你到十三楼玩。”秦锦礼貌地微笑了一下,看着那个女人远去的背影,有种说不出的熟悉。

  天台上空荡荡的,露天的酒吧已经散了,什么人都没有。她扑了个空,心里恨恨地骂了一句:“蓝绮这死女人去哪里了?”

  秦锦无聊地看了一下电梯的数字变化,忽然发现电梯里没有十三层的数字。秦锦以为是电梯出了问题,就随口问一起进来的服务生:“为什么这电梯里不显示十三楼呢?”

  那个服务生很奇怪地望着她说:“你怎么想到问这个?”

  “没有,我只是刚刚看到一个女人上了十三楼,不知道她一会儿没有电梯怎么下来。”

  服务生那奇怪的目光“刷”地射到秦锦身上,好像看到一个怪物,又好像听到一句绝对不可能的话。

  秦锦慌了,小心翼翼地询问:“怎么了?”

  服务生冷冷地回答:“十三楼从前是一家公司,但那家公司很邪,一个月内死了很多人,全是跳楼。我们大厦害怕了,就把十三楼给封闭了,为了避免不知情的客人误入这一层,这个电梯十三楼根本不停。”

  秦锦忙说:“可是我刚刚明明看到有人上十三楼,而且电梯口还站着很多人。”

  “小姐,你不是见鬼了,就是该去见见心理医生了。”服务生明显的不屑。

  秦锦的头一下就大了,她明明看到那个女人上了十三楼,怎么一下子她所看的都成了谎话?

  刚出电梯口就听到一阵骚动,秦锦心头一紧,问道:“出什么事了?”

  “听说有个客房死人了。”

  秦锦暗叫不好,打了电话叫了唐诗诗和瑛琪过来,然后就自己先往上跑。

  陆子明赶到酒店现场的时候,局里所有的精英几乎都已经到了。一来死者是本城最大钻石店的年轻董事,家中权大势大,平白死了一个独子,局里的电话已经被打爆了。二来是这个案子实在是很凶残,他在床上听到老局长在电话那边的声音有点激动,要知道,这个老局长明年就要退休了,什么凶残的案件都应该看过了,难道还有什么案子会让他感到吃惊吗?

  一进门,局里的同事都来打招呼,陆子明今年虽然才三十不到,可是,他的办案水平是局里数一数二的,拿了无数的奖状,立了太多的功,但陆子明是一个固执的人,他对名利看得不重,只是对自己的工作有一种热爱,他希望能把每一个案件办好。

  屋里很干净,没有打斗的迹象,甚至连血都没有看到,和他想像中的凶残犯案现场完全不一样,可以说,这是一个灯光很温暖的套房,一切都显得非常平静,让人看了心情很舒畅。

  但职业直觉告诉他,这不是案发现场,他向人最多的浴室走去,法医正在那里忙碌着。

  拍照的拍照,取手纹的取手纹,发现这个凶杀案的服务员正在屋外的沙发上发抖,连问题都回答不了。

  他戴着手套进了浴室的门,只见一个男人倒在地上,一个女人倚着镜子坐着,都也已经死去。两个人的眼珠都被挖了出来,那把凶器还在女人手边的不远处摆着,是一把蓝色的牙刷,血淋淋的,上面甚至沾着一些肉块。最让他受不了的就是那挖出来的四只眼珠,正放在酒店的水瓶里用水泡着,看来是凶手把眼球摘下来后,放在水笼头下冲洗干净,再放在水瓶里泡上的。

  那眼珠在水瓶里上下地滑动着,让人感觉还是活的,而且瞳孔在盯着他。

  他从来没有那么难受的感觉,退了一步,身后的小吴上前说:“是不是很怪?那个眼珠像活的一样,连我都受不了退了出来。这里的工作人员都是坚持不了多久,就要到外面喘口气,那眼珠居然还会转,真是!”

  陆子明挥了挥手,示意小吴不要再说下去了,又进到了浴室里。

  那个女人是身子朝内脸对着镜子倚着死去的,可能是死的时候受到巨大的惊吓,肌肉僵硬,才能让她保持不倒的姿势。

  只见一个法医轻轻地把她放倒,将胸露出来,那个法医也惊叫了一声,连法医都惊叫的事情真是不多。

  陆子明一阵头晕,因为他看到了一个血红的肚兜,真的是血。原来,她胸前的那一块皮已经完全没有了,露出了肌肉,而那层皮像是被什么东西割去了一样,而且割成一个肚兜的形状。

  法医仔细检查后推断说:“这个女人可能是先摘除了自己的眼珠,再用牙刷挖出男人的眼珠,最后自己割下胸前的皮肤,两人的死因都是失血过多,最不能理解是的,为什么那个女人在那么强烈的痛苦下,还能做这么多的事情?”

  照片都拍下来了,酒店的闭路电视也提供了现场并没有外人进来的记录,证明法医推断的自杀的结论是正确的。

  陆子明正准备收队先回局里再研究,只见一个女人慌张地撞到了他的怀里,他扶起来一看,却看到一双含着泪的眼睛。那双眼睛非常的美丽,正在努力地抑制自己的惊恐对他说:“这里真的发生了命案?死的那个女人真的叫蓝琦?”

  他把那个女人扶好,看得出,这个女人认得女死者。

  后面又冲上来两个女人,一个叫:“秦锦,你别跑这么快,电梯也不等就跑上来了。”一个叫:“问清楚了吗?是不是蓝琦出事?”

  这三个女人都打扮得非常时尚,而且其中一个穿着让人收不回眼光的红色无袖旗袍。

  他怀里的那个女人站直了身子答道:“不知道,我正在问警察。”

  一个女人冲上来,让他的眼前一花:“是不是蓝琦?我们都是蓝琦的好朋友,我们参加一个派对,她中途不见了,后来就听说这酒店出事,而且女的叫蓝琦,是不是真的?”

  这一连串的问题,让他根本无法回答,而且那个女人的脸上有一种好像理所当然的盛气,他转过头去,那个叫秦锦的女人轻轻地说:“你只要告诉我,蓝琦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他虽然有点儿不忍,但还是说:“死了。”

  边上有个围红头巾的女子倒了下去。

  两个女人扑过去叫着:“瑛琪,瑛琪,你怎么了?”

  幸好有警车在下面,陆子明抱着瑛琪直奔医院,秦锦和诗诗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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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8: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瑛琪醒来的时候,眼前是一片白色,闻到的是浓浓的消毒水的味道,有一个人轻轻地握着她的手。她侧过头去,看到了秦锦,病房的窗前站着唐诗诗,她正忧伤地看着远方。

  瑛琪一醒,秦锦就惊喜地扑上去问道:“醒了,要不要喝点水?”唐诗诗也走过来,轻轻地扶起她。

  瑛琪问:“真的是蓝琦?她真的死了?”

  秦锦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唐诗诗用力地搂着她说:“别想那么多了,这是意外。”

  “谁杀了她?”

  “不,是自杀。”秦锦说。

  “怎么可能是自杀,我们一行人来酒吧的时候,她不是好好的吗?怎么一转眼就自杀了?”瑛琪皱着眉问。

  旁边传来一个男声,很温柔地说:“是啊!既然你已经醒过来了,我可不可以给你做做笔录?”

  瑛琪一抬头,是刚刚告诉她们蓝绮死讯的那个警察。

  那个男人自我介绍道:“我叫陆子明,是重案组的副组长,希望你能配合我做笔录,好吗?”

  瑛琪顺从地点点头。

  笔录完毕后,陆子明走出病房,后面有一个女子追来,他回头一看,是秦锦——那个闪着大眼睛撞到他怀里的女人。

  她跑在白色的走道,着粉红的长裙,长发轻轻地挽着,脸上还挂着泪水。

  她说:“我想见见蓝绮,你可以安排一下吗?”

  陆子明望着她那双充满渴望的大眼睛说不出话来,虽然他已经年近三十,追求他的女人一直都是络绎不绝,但他还从来没有这么难在一个女人面前开口。这个女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让陆子明的目光一次次地落到她身上。他看着她,点了点头。

  在去医院停尸间的路上,气氛冰凉,秦锦忽遇好友身亡的变故,情绪低落到了极点,连头都抬不起,陆子明为了将沉默的气氛打破,在电梯下沉的时候给秦锦说了一个小笑话。

  “从前,有一个医生下夜班后和一个护士乘电梯下楼,中途电梯停了,有个人想进来,但是那个医生忙把电梯门给关了,护士问他为什么,医生就说:‘你没有看到啊,那个人手腕上缠着红线,我们医院的停尸间的尸体的手腕上都缠着红线。’然后那个护士就举起手,露出手上的红线问医生,‘是不是这样的红线啊!’”

  秦锦静静地听着,猛地举起手,对陆子明说:“是不是这样的红线啊!”洁白的手腕上果然有一根鲜红的红线,十分的诡异,陆子明看着这根红线往后一退,大惊,秦锦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她说:“我从小就戴着红线,避邪的。”

  陆子明说鬼故事,反而被秦锦捉弄了一把,但是他的心里甜甜的,因为他看到了秦锦的笑容。可是,那点儿好不容易得到的笑容,在看到蓝绮的尸体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秦锦算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可是,一看到蓝绮恐怖的尸体,她还是腿一软倒在了陆子明的怀里,当她看到了蓝绮的胸时,指着那片失去皮肤的血肉说:“肚兜,是红肚兜。”

  是的,那是一个红肚兜的样式,而穿在蓝绮身上的红肚兜已经被脱下来,泡在泡眼珠的那个水瓶的底部。那个水瓶现在还在法医那里,血红的绸缎在水底荡漾着,化成一丝丝的像女人的长发一样的幻影,而那四个眼珠还是在幻影中浮沉着,互相撞击,像含着笑。

  “这难道都是蓝绮自己干的?!”秦锦面色苍白地问。

  “是啊!”

  秦锦回过了神,那是怎样血淋淋的场景,那个又跳又笑的蓝琦,那个自称为时尚教母的美丽女子,怎么就成了一具冷冰冰、没有一点儿生气的尸体。

  “难道她当时疯了不成?”

  “我们分析,当时她正在洗澡,然后忽然就发了病,神经错乱,酿成了这一系列的悲剧。”

  “可是,我和蓝绮相识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她有神经病!而且我们也从来没有发现过她有异常。”秦锦不解地问。

  “这也是我们最不能理解的一点,蓝绮的所有医疗记录都显示她并没有精神病史,而且她的家庭也没有这种病史,为什么会忽然一下子神经错乱,而且她和钻石老板也没有深仇大恨,我们的调查也证实当时他们进酒店的时候相处得很好!所以,线索到这里就断了。”

  秦锦陷入了沉思,她忽然想到什么似的问:“那为什么她要把自己的皮肤割下来呢?”

  “这正是我问你们口供的原因,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她要把自己的皮肤割成肚兜样,他是不是很喜欢这个肚兜?”陆子明问。

  “那是当然,你没有看到我们有多喜欢这红缎吗?”秦锦从包里拿出属于自己的红围巾,举起来给陆子明看。

  陆子明接过围巾也着了迷,那种色彩实在是有一种魔幻的光芒,让人错不开眼睛。

  “我、蓝绮、唐诗诗,还有瑛琪,都有这匹红缎做的衣服,没想到,刚穿上去,蓝绮就出了这种事情,这让我们真的很伤心!”说着说着,秦锦的眼泪又落了下来。

  她的眼泪滴在红缎上,有一种让人眩目的光,她似乎也有一点儿痴了,拿起围巾伤感地往脖子上围去,仿佛看到了蓝绮刚刚在没有出发去酒吧前嬉闹着要帮她围上围巾的情景,那时候大家多开心啊,这样的好日子现在居然成了过去,再也不会有了。

  围巾还没有围到脖子上,就听到一声大叫:“秦锦,秦锦。”

  唐诗诗急匆匆地跑过来说:“快去看瑛琪,她忽然在那里说胡话。”

  秦锦对陆子明说:“你先去看看,我在太平间里陪陪蓝绮。”

  陆子明拉起唐诗诗就往楼上跑,病房就在上面。

  秦锦把陆子明支走的原因是她感觉那个躺在停尸床上的蓝绮,很像那个刚刚上十三楼的女子,尤其是从侧面看,简直一模一样。怪不得刚刚她在电梯里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觉得那么眼熟。

  不过,那个时候,蓝绮应该已经死了,怎么可能再出现在电梯里,而且能进一个电梯不能到的十三楼呢?

  秦锦一个人鼓足勇气走到蓝绮身边,慢慢拉下那张盖在脸上的床单,入眼的是两个血肉糊模的眼洞,秦锦的心狂跳,但她还是想看清楚,那个电梯女子到底是不是蓝绮。就在这个时候,秦锦忽然看到蓝绮的嘴角牵动了一下,露出一个恐怖的微笑,她惊恐地往后一退,但已经晚了,蓝绮的手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冰冷入骨。

  秦锦一动不动,脑子里一片空白。

  蓝绮坐起来,用冰凉僵硬的手捂住秦锦的嘴,“欢迎你也到十三楼来。”脸上的血腥味直奔秦锦的口,声音却一字一句传来。

  秦锦大叫一声,往后一退,马上碰到一个人。

  那人一把抱着她,一个温柔的声音传来:“没事了,没事了,你别怕。”

  回过头去,居然是陆子明,他不放心,特意下来看她,眼里是询问,好像是问秦锦为什么要怕。

  秦锦知道无法解释,只好拉着陆子明去看瑛琪。

  很快就来到瑛琪的病房里,瑛琪把头埋在被子里,怎么也不肯出来,浑身发抖。

  秦锦轻轻地拉下被子,对着瑛琪喊道:“瑛琪,瑛琪,是我,秦锦,别怕,怎么了?”

  瑛琪把头伸出来,看了看秦锦之后,就大叫一声抱住她呜呜痛哭起来。

  “秦锦,是蓝绮,我看到了,是蓝绮。”

  秦锦紧紧地抱着她劝道:“别瞎说了,你看花眼了。”

  唐诗诗在一旁手足无措地说:“她睡在这里,睡着睡着,忽然指着卫生间说里面有人,还说门缝里有一双眼睛,把我吓了一跳,我看了看,什么人也没有,她就说是蓝绮,就成这个样子了。”

  陆子明低声问: “她是不是被吓坏了?”

  唐诗诗叹息着说:“我表妹从小到大什么事都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当然对她的刺激很大。”

  只见瑛琪倒在秦锦的怀里,对着秦锦说:“真的是蓝绮,她坐在血中间,身上穿着肚兜,肚兜往外冒着血,眼睛没有了,在卫生间的地板上,我看到了,我真的看到了!”

  诗诗扑上去说:“天啊!你醒醒,别再想了,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

  秦锦也拍拍她的背说:“别想那么多,都是幻觉,不是真的,你要放松一点儿。”

  瑛琪在镇定剂下安静下来,皱着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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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8: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陆子明主动要求开车送秦锦回家,秦锦实在是太累了,已经无法拒绝什么,就上了车。秦锦缩在车的一角,轻轻地发抖,怎么都不肯接受一个好朋友就这样活生生地没有了的事实。

  她和蓝绮初次见面,还是在从前广告公司的招聘会上,她是主试官,那些新人一个个地进来,没有一个灵气逼人,只有蓝绮,将作品拍在她的桌上说:“我没有文凭,不过我是最


优秀的。”后来,果然她也证实了自己的优秀,无论什么广告她都做得最好,什么客户都拉得到,有时候也嫌她过于不择手段,可是,这个城市里一个单身女子想要出人头地,哪能苛求那么多呢?

  再后来,秦锦辞了职,那个位子顺利成章地落到蓝绮头上,本来是职场的冤家,就在退位那一会儿做成了朋友,对手变成朋友更是亲密,因为彼此都很了解对方。

  四个人那么稳定、那么快乐地生活,现在除了蓝绮的离去,瑛琪又出现了问题,生活一团糟,刚才还是天堂,怎么转眼就成了地狱了呢?她努力地想了想,是什么时候出了问题?她们平静的生活是怎样被打破的?可是,没有头绪,什么头绪也没有。

  秦锦只好把头埋在汽车后座的沙发里,什么也不去想,可是,她那副无助的模样全都落在了从后镜观察她的陆子明的眼里,陆子明的心从来没有那般痛过。

  这个女人,不过是一笑一动,就可以让他的情绪发生变化,为她难过,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车子很快就到了,陆子明恋恋不舍地把秦锦送到楼下,本想问她要不要一起吃饭,可是,又感觉自己太唐突了,而且这件案子还有很多地方有奇怪之处,要回办公室去找一些资料看看才对。

  秦锦看着那个男子开车远去,感到一股浓浓的暖意。

  回到家里,一打开门,只见一道黑色的闪电一晃而过,扑落了她手中的手提袋,她定睛一看,是黑宝,那只可爱的小黑猫正竖着背上的毛对着她的真皮袋,像对付自己最大的敌人。

  她安慰一下黑宝,倒了一点儿猫食,顺手将皮包一丢,丢到了远远的一角,黑宝才肯罢休。天色已经亮了,秦锦折腾了一夜,倒在床上呼呼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秦锦虽然悲伤,但一天一夜没有进食,让她感到非常饿,她打开窗,准备到街对面的那家饭店去美美地吃一餐。她准备出门的时候,黑宝扑到了她身上,拼命地大叫着,像是要和她一起出去。秦锦看着可爱的小猫,感到很温暖,这个时候毕竟还有只猫陪着自己,抱着猫就下楼了。

  她下了楼,往饭店走去,走到一个垃圾桶边上,想到了那天的一幕,那个可恶的柯良的脸又闪现在自己的脑海里,哼,今天自己穿得这么漂亮,而且抱着一只美丽得像贵妇人一样的猫,这下子如果再让柯良看到,想必会很有趣吧!

  就在这个时候,手里的黑宝一下子扑到了垃圾桶上,秦锦一惊,她喊了一声黑宝,黑宝已经没入了垃圾桶中,她只好暗叹一声上前去翻垃圾,希望能找到那只调皮的小猫。正在她专心地翻着垃圾的时候,她的眼前又出现一双白色的球鞋,最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那双白球鞋还晃动着二二拍的节奏。

  秦锦心里苦笑一声,抬起头来,果然看到了柯良那一张讨打的脸,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还咬着一根吸管,拿着一瓶可乐。

  眼睛却紧紧地盯着她,对着她喊:“秦小咪。”

  秦锦马上低下头,装做没有听见。

  那个可恨的声音还在继续着:“秦小咪。”

  周围路人都停下来看了她一眼。

  一只温暖的手像蛇一样拍在她的肩头。

  她一跳,看到了柯良,只好傻笑着说:“真巧,又遇到你啊,哈哈!”

  柯良似乎很高兴:“是啊,我们真是有缘分啊!我也住附近呢!”

  秦锦支支吾吾地说:“我,我还有事,先走了,再联系。”

  她正准备开溜,可是,没想到柯良居然说:“今天捡了多少?”

  天啊!不是吧,这个可恨的家伙居然还把自己当垃圾婆,难道这一身衣服就没有让他意识到自己高贵的身份吗?

  她低头往自己身上一看,看到的情况让她大吃一惊,原来自己身上全是皱巴巴的棉布衣服,而且还很脏,这一夜的折腾,让她高贵的棉布衣皱成了一团,而且,她连头发都没有梳就在那里找猫,怪不得柯良会误会自己在捡垃圾。她忽然很泄气,感觉柯良就是自己的克星,每一次看到他准没好事,而且每次都是在自己最丑的时候。而那个家伙好像还很得意地欣赏打量着。哼,他自己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一双破球鞋配一身运动衣,像是去打篮球的样子。想不到不良青年还有打篮球的爱好,不过肯定是那种三对三的混战。不看也罢。

  柯良正在洋洋自得,脸上放着红光,他兴奋道:“小咪,能遇到你真好,不如我请你去喝点东西。”

  秦锦往后退了几步,她开始后悔从小就放弃跆拳道这种明智又随时能用得上的活动。

  柯良又上前一步,手指往上一伸,简直是从前的恶少调戏可怜的卖花少女的翻版。

  幸好这时候黑宝从垃圾桶里跳了出来,柯良吓了一跳,缩回了手,黑宝在垃圾桶的盖子上细细地打量了柯良一番,看到秦锦惊慌失措的样子,黑宝猛地跳起来扑到柯良的怀里,它的动作很快,像一道闪电,秦锦几乎要喝彩了。

  但接下来的情况并没有让秦锦开心到哪里去,黑宝好像很亲热地向柯良的唇上亲去,并不是咬,而是亲,用它那红红的小舌头舔柯良那一张白净的脸,柯良吓得大叫一声,不敢动弹。

  黑宝像是看到失散多年的老情人,而柯良却在一边尖叫着:“猫,猫,快把猫给我拿走。
  秦锦微笑着把黑宝硬扯下来,抱在怀里,而柯良一头冷汗,还一边保持着那个酷酷的手式。

  秦锦说:“原来你很怕猫。”

  柯良苦笑一声,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谁怕猫了?我不过是不怎么喜欢毛毛的东西罢了。”

  秦锦大笑一声,因为她看到柯良的脸上有一滴晶莹的汗珠正在慢慢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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