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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梵·tequila

《爱上你的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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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3: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八章 同行
  
  “怎么,你们认识?”
  “认识……何止啊?简直是他妈的阴魂不散!”
  小狐对这个帅小伙的出现显然是大为意外,情急之下居然冒了句粗口,不过我和丹丹立即明白了这家伙的身份,不由得面面相觑,惊奇之余不免有些好笑。
  “切,搞半天是你的相好,幸亏你认了出来,不然被我给弄死了才真是麻烦……”
  “讨厌你,为什么阴魂不散”,苦哥看水碗的时候对小狐说的话有些含糊,后来小狐倒是有老实交待,她离开学校出来猎奇,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躲避一个让她头疼的人。
  林天峰,北京考古文博学院的客座教授,海外归来的游子,有多次野外探险的经验,年轻有为,英俊潇洒,见多识广,还非常的有钱,绝对是很多女孩子做梦都想钓的金龟婿。
  这位林大少爷来昆明办事,和小狐来了个美丽的邂逅,一见钟情,当然,这只是他自己的感觉。
  换个角度看,他是给小狐这个天生媚骨风情万种的尤物给迷住了,神魂颠倒,不能自拔。
  可惜,小狐对胖子情有独钟,林天峰的如火热情也就遇到了坚不可摧的屏障,不过他小子有种,居然辞了文博院的工作在昆明落脚扎根,还拐弯抹角的和胖子搭上了伙,就这么把小狐给缠上了。
  从小到大这样不经意的麻烦数不胜数,小狐开始还没在意,可是以前的追求者多是本乡本土的中国人,有着含蓄的传统美德,知道强扭的瓜不甜,真正不识好歹的不多,仗着有钱有权的优势死缠烂打的也有,不过凭小狐的交际手腕和一身跆拳道功夫,倒是不至于焦头烂额。
  这下好,林天峰这个海归是在美国长大的香蕉人,虽然不至于霸王硬上弓,却也是热情如火霸气十足,摆明了车马的追求,简直是阴魂不散的情痴一个,让小狐切切实实的体会到了红颜祸水美丽就是罪过的滋味。
  惹火了就打呗,用暴力手段给对方一个泼辣凶悍的假象让对方知难而退应该不是难事——这是小狐的想法。
  没想到,林天峰身手不凡,别说小狐,就是胖子也相形见拙,而且他还说什么现在流行野蛮女友,根本就没有被吓跑。
  要是林天峰真个是死缠烂打的花花公子倒好了,偏偏他是一年轻有为的优秀青年,和胖子又是合作伙伴,顾及着胖子的感受,小狐实在是没有撕破脸皮一拍两散的勇气,就那么痛不欲生不死不活的拖了下来。
  后来我提到公子墓,小狐二话不说就跑了来,一是要想过过倒斗摸金的灯丝瘾,二是要看看是不是与自己的诅咒有关,三就是想借机避开林天峰,希望这个家伙能在自己消失的时间段里碰上称心如意的人好摆脱爱情的烦恼。
  为了这次攀西之行,小狐特意换了手机卡,号码除了胖子谁也不知道,哦不,还有那个小长安司机……
  小狐神色古怪的摸出手机,这才发现昨天在牛大龙家关机之后就没有拿出来过,本来她来这儿就是避难来着,唯一的联系人胖子就在身边,当然用不着了。
  开了机一看,小狐的神色更是古怪,丹丹好奇的凑上去一看就叫了起来:“哇,好多短信息,看看看看,是哪个人在骚扰你!”
  “就是那个司机……是小林子用那个司机的手机发的短信,昨天那个电话也是他打的。”
  “真的耶,‘小仙儿,为什么不接电话’,‘怎么关机了?我可是千里寻情来了,你怎么如此狠心’,‘到哪儿去了,是不是在那个活死人墓里’……嘎,活死人墓,是说的我们家么?”
  丹丹差点就跳了起来,我白了她一眼,对她的大惊小怪很是不以为然。
  没错,活死人墓,我们鲤鱼背的龙门小筑在那些山民嘴里就是活死人墓,大概是因为我和丹丹原本就该是死人而且我们家周围都是坟墓的缘故罢,这一点,就从那些人看我们的眼光就能确定。
  看来,林天峰不知道怎么的摸清了小狐兄妹俩来攀西三阳湾的消息,脚跟脚的就追了来,然后无巧不成书的碰上那个载过小狐兄妹的司机,当然就知道了小狐的去向和新的手机号码。
  大概知道自己不受欢迎,他就用司机的手机给小狐打电话,不过当时很不巧正遇上我们在牛家听聊斋,小狐连接都没有接,然后就是短信轰炸,可惜小狐已经把手机给关了。
  关心则乱,林天峰肯定以为小狐出了什么事情,加上司机把我们家的情况添油加醋的一说,多半小狐就成了误入魔窟身陷苦海的公主,林天峰这个护花使者当然就风风火火的上了鲤鱼背。
  不用说,那个引发剧情的司机肯定不敢上来,只是给林天峰指明了方向,结果林天峰孤身一人直闯龙潭虎穴,没想到正主儿没见着就给两个畜牲给摆平了。
  “看看看看,人家对你多么一往情深,你倒好,说走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可怜的孩子……”
  丹丹促狭的笑个不停,小狐撇撇嘴蹲下去又掐人中又捏鼻子,折腾半天也没把林天峰弄醒,不满的冲胖子嚷嚷起来:“老哥,过来看看你的搭档,是不是死翘翘了?”
  胖子从进院子开始就没有说话,四处溜达来着,听到小狐叫唤走过来,手里已经多了两样东西,说话的口气倒是满不在乎的。
  “他小子命大得很,死不了的,再说了,跟着老大混的宠物能没个轻重给他惹麻烦?放心好了!”
  “你这是什么东西?”
  丹丹好奇看着胖子刚才在院子里捡的东西,很明显,这不是我家出产的玩意儿,想来是这个林天峰的兵器。
  一个小小的铲子,还有一个尖锐的飞爪。
  随手从胖子手上拿过铲子一挥,尖利的利刃破空声响起,铲子切豆腐似的没入院子里的水泥地,把丹丹吓了一大跳。
  胖子挥了挥手,坠着长索的飞爪破空而出然后呼啸而回,前边的关节已经收紧,稳稳的抓了一把撑开的伞,那伞看上去闪闪发亮,居然不是布做的。
  “工兵铲,飞虎爪,金刚伞——好家伙,这位朋友来头不小啊!”
  有些淡漠的声音传来,却是苦哥也赶到了,后面紧跟着明珠,正一脸好奇的东张西望,估计是要看清楚有名的龙门小筑为什么会被人称作活死人墓。
  “黑旋风就是这东西伤的?该死……不对,这是盗墓贼用来倒斗的工具啊,这……这家伙是摸金校尉?”
  不用丹丹提醒我也看出来了,黑旋风右腿的伤口就是工兵铲砍的,后腰的五个血窟窿无疑就是飞虎爪的杰作,看来这东西还真的锋利得离谱,黑旋风没有给卸条腿或者抓块肉下来已经算是万幸了。
  丹丹说得也没错,这三样东西都是倒斗盗墓的重要道具,至少,我在《鬼吹灯》专区里看见过介绍。
  工兵铲,轻巧锋利,本是部队的东西,不但可以用来挖掘还能用来战斗,边缘锋利,短小轻巧,一只手就可以挥舞得密不透风,如果力量得当,石头也能轻易切开。
  飞虎爪,精钢打造,连有长索,形同虎爪,关节可伸可屈,尖端锐利,不但可以用来摄取远处的东西,还能用于攻击,相当于一个远战的软兵器。
  金刚伞,百炼精钢混合稀有金属打造,就算用电锯来切也只能留下一道白印,撑开就是一个刀枪不入的盾牌,用来抵挡古墓中的机关暗器实在管用,可以说是摸金校尉传下来的传统器械中最具有实用价值的家伙。
  单独出现一样或许不怎么样,不过三样东西都在一个人手上冒出来,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这位考古学院的教授,压根儿就是个摸金校尉,说白了就是盗墓贼,如果苦哥和胖子说的故事是真的,他们就是真正的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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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3: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九章 千杯不醉一杯倒
  
  “小仙,跟我上床啦,时候不早了……”
  “小仙?小仙儿!谁,谁他妈活得不耐烦了敢叫小仙儿上床?看我不拆了你的骨头……”
  丹丹和小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都弄不醒的林天峰炸尸似的蹦了起来,一双熊猫眼眯缝着东张西望,连情势都没有看清楚就大叫大嚷起来。
  除了林天峰,其余的人一个个都意味深长的看着胖子,刚才就是他在林天峰耳边说了那么一句含义暧昧的话,让已经只剩下小半条命的林天峰龙精虎猛的跳了起来。
  “怎么样,还是我厉害吧?一句话轻松搞定……呃,你们那是什么眼神?”
  胖子本来是得意洋洋的显摆来着,不过话才说一半就卡了壳,实在是因为我们大家伙的眼神太过诡异了一点,尤其是林天峰和小狐,一个是又惊又怒,一个是又羞又喜,看上去的确是精彩之极。
  “你……你你你,好你个胖子,有没有搞错,她可是你妹妹,你敢叫她……叫她……简直是岂有此理,简直是禽兽不如!”
  林天峰倒是没有被打傻,居然还认得出胖子和小狐,不过显然是一时没拐过弯来,气急败坏的开口就骂,连话都吐不完整了,看起来小狐在他心中的地位还真不是假的。
  “老哥……不,大肥,跟你上床是吧?讨厌啦,太阳还没有下山,这里还有那么多人呢……”
  小狐的表现像是个花痴,不过羞羞答答的扭捏中还有一份狡黠,不用说,这家伙是想顺水推舟将错就错把胖子给拿下来。
  “停停停,乱搅和什么劲,我这是紧急救助,要不小峰子迟迟不醒,大家的心都悬着是吧……”
  胖子当即就急了眼,跳着脚在那儿口水狂喷,不过已经没有人理他,因为林天峰晃了晃脑袋随即面色大变,显然是清醒了几分意识到自己是身在险地来着。
  “小仙儿你没事吧?别怕,小林子哥哥会保护你,不管他们是何方妖魔鬼怪,要伤害你就得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还真不是光说不练的主,林天峰一把从胖子手中抢过金刚伞往小狐面前一撑,脚尖一勾插在水泥地上的工兵铲飞起落到手中,一股彪悍的气势悄然而生,居然有些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味道。
  “得了,耍猴戏呢?还不把这些破烂收起来,什么妖魔鬼怪,他们是我朋友!”
  遭到胖子坚决抵制的小狐忍无可忍,嘣的在林天峰头上就敲了一记,林天峰还有些不服气,不过小狐沉下脸冷吼一声“小林子”他就没了脾气,凶神恶煞的孤胆英雄立马变身为低眉顺眼的新好男人,看得我们目瞪口呆的。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林天峰洗个澡换身衣服出来,又是个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要不是脸上淤青未散,倒是个正宗的小白脸。
  明珠自告奋勇的下了厨,很快弄出一桌子好菜为千里寻情的林天峰接风洗尘兼压惊,大家也就算是正式认识了。
  先前的估计果然没错,突然失去胖子和小狐的踪影,林天峰差点抓狂,要不是胖子在路上偷空给他发了短信,他还真不知道这兄妹俩会跑到三阳湾这个八杆子打不着的山沟里来。
  本来胖子是来查公子墓诅咒的,并不希望外人插手,不过他知道林天峰算是半个同行,也有意撮合林天峰和小狐,这才偷偷泄漏了行踪并且提及了此行的危险性,结果林天峰火烧火燎的就赶了来,还带上了祖传的摸金道具,希望可以助上一臂之力并且夺得美人芳心。
  下了火车林天峰就直奔三阳湾,果不其然坐上了当初接小狐兄妹的小长安,那个司机本来就年轻爱显摆,话匣子一打开,很快就扯上了头两天载过的小狐,末了还好一阵感慨,说这美女算跟了白骨精去活死人墓,多半是就这么报销了。
  林天峰一听这还了得,赶紧打胖子的手机,没想到胖子头天和苦哥去抓猫头鹰不但扭了腰还把手机给掉到山崖下去了,根本就打不了,还好司机留有小狐的新卡号码,倒是一拨就通,可惜时间不对,小狐给关了,连接都没有接。
  胖子的手机打不通,小狐的手机关机,林天峰的小心肝一下子就悬起来了,加上司机绘声绘色的把我们家的情况一说,他差不多就肯定小狐兄妹是落到鬼窟去了。
  顺理成章的,打探好活死人墓的位置和方向,在司机家借宿一夜的林天峰急不可耐的上了鲤鱼背,那时候我们都在牛家,家里没人,结果想要登堂入室的林天峰成了叮当眼中的非法入侵者,不客气的展开了狙击。
  林天峰家学渊源,本来极为自负,大有老子天下第一江山处处去得的豪情壮志,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看家狗就让他知道了什么叫坐井观天,好不容易占了上风还重创了对手,却又有一头骡子横空出世,一对畜牲联合进攻,他就那么很是屈辱的战败沙场落了个不省人事。
  好不容易见到安然无恙的意中人,林天峰当然不会具体的说这些灭威风扫面子的事情,略微提了提经过就算拉倒,却一个劲儿的追问小狐这两天的情况,结果给小狐在丹丹和胖子活灵活现的一阵神吹加上明珠的现身说法,惊讶得连下巴都要掉下去了。
  真要说起来我们这一家子的确非同凡响,不过真正让林天峰受到打击的应该是叮当和黑旋风,尤其是看到原本在对战中负伤不轻的黑旋风和叮当完好无损安然无恙之后,他简直就处在了崩溃的边缘。
  本来嘛,血肉之躯耶,就算畜牲的复原能力惊人,也不该惊到这个份上,那种恢复速度何止神奇,简直就是恐怖。
  不知道是不是战场上没占多少便宜要在酒场上挣回面子,惊吓过度的林天峰不再打探我家地情况,却和大模大样趴在桌子上大吃大喝的叮当较上了劲,一人一狗在那儿拚酒,你一碗来我一碗,斗了个旗鼓相当。
  “妈的,简直是见鬼,一个小狗狗居然这么厉害,喝,我就不信你有多牛,看你小肚子也不大,醉不死你撑死你……”
  林天峰现在的样子可不是什么翩翩公子了,倒是像个赌脾气的地痞莽汉,不过他遇上的叮当压根儿就是个怪物,喝酒跟喝水不说,喝下去肚子根本不见动静,也不知道里面是不是有个可以容纳五湖四海的空间袋。
  “这小子死定了,和叮当拚酒,那可是真正的千杯不醉,苦叔叔也没那个本事……”
  不知不觉间我们都停止了吃喝,拚酒的林天峰和叮当成了众人的焦点,丹丹毫不客气的充当了解说员。
  “千杯不醉?就凭它?哼哼,那可是我在考古学院的名号,看我怎么收拾它!”
  林天峰偏偏就听到了丹丹的废话,当场就瞪着双眼睛激动万分,估计他也满难过的,打架输给两动物也就罢了,这喝酒也让一个小姑娘看轻,还怎么往下混啊?
  “收拾它,就你?还千杯不醉?吹什么大气,就是本姑娘我也能把你轻松摆平!”
  “什么?你?”林天峰那个气啊,鼻子都似乎歪掉了,“好,我就和你斗,看你怎么把我摆平!”
  “斗就斗,谁怕谁呀!”
  难得热闹,丹丹当然不肯示弱,提起酒壶就给自己倒了一碗酒,端起来小小的抿了一口然后往桌子上一放:“看清楚,这酒是我刚刚倒出来的,我尝了一口,要是你敢把它喝下去,我就乖乖的认输!”
  “你!”林天峰的鼻子气得更歪了,“别说一碗,就是十碗我也不怕!”
  端起碗咕嘟咕嘟的一饮而尽,林天峰满不在乎地把酒碗往桌子上重重一放,意兴飞扬的道:“再来,满上!”
  “好气概!”丹丹翘了翘大拇指,然后不客气地把拇指倒转朝下,“你的胆子不小呵,云南边界一带的女子倒酒都敢喝,这可是‘红唇女儿红’,绝对正宗的闻香一杯倒,没事吧你?”
  “云南……蛊虫?!”林天峰骇然变色,“你……咕咚!”
  “你”后面的指责被一声闷响代替,拍案而起的林天峰突然消失,却是到了桌子底下扮死猪,才一眨眼的功夫,他居然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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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章 魔咒
  
  云南在古时候又叫做滇南,是有名的少数民族聚居之地,有着很多不可思议的神秘法门,其中虫术、蛊毒、降头并称为滇南三大邪法,别说民间传说,就是影响力颇大的正统武侠小说也常有提及。
  远的不说,金庸金大侠的《笑傲江湖》《碧血剑》里面就屡次提到五毒教这个让江湖中人谈虎色变的门派,那就是驱虫下蛊的帮派化,也许就是三大邪法纵横天下繁荣昌盛的时代。
  到了后来,邪法邪教遭到官方和正派名士的围剿打击,渐渐的销声匿迹,到了现在,虫术早就失传,降头外出发展到了南洋,蛊毒也渐渐式微,不过在云南苗族中还有人会用,虽然只剩下些小法小门,却也更为神秘诡异。
  “苗女多情”这传说一般都是和蛊毒联系起来的,据说蛊毒由美丽妖娆的苗女施展出来无形无影,简直就是“防不胜防”这个词儿的现场演绎。
  毫无疑问,现在的林天峰就成了传闻中的受害者。
  “早说了,就你这臭级别,我一个人一碗酒就轻松摆平!哼,跟我斗,还差得远呢,差了十万八千里还要多!”
  丹丹是得意洋洋,明珠看她的眼神满是敬畏,胖子却是有些疑惑的探了探林天峰的鼻息,小狐则是两眼放光的盯紧了丹丹,就像看一个世外高人那样满脸崇拜。
  “哇噻,不是吧丹丹,你这么厉害,真的会下蛊?好像你不是苗女耶,教我两招好不好?对了,你还会些什么?能不能驱使毒虫?就像欧阳峰那样赶着毒蛇漫山遍野的跑或者像小龙女那样召唤玉蜂天上地下的飞?”
  “你白痴啊这个也相信?这是把戏,糊弄人的把戏懂不懂?要是真的会下蛊,我早就把苦叔叔给拿下了!”
  丹丹得意洋洋而又满是不屑的看着小狐,满不在乎的说出了大实话,苦哥不动声色的吃他的米海椒,我却是有些忍不住好笑。
  还真是个敢爱敢恨的小小陆无双啊,说话都百无禁忌的,要是耍把戏的都她那个德行一点儿也不懂故作玄虚,只怕早就饿死了。
  “糊弄人的把戏?别骗我了丹丹,咱们是好朋友还同病相怜不是么,给我说实话再教我两招好不好……呃,莫非你是古滇国信奉邪神的献王传人,专门捉活人来祭炼毒虫的那种?哎,就算是要拿我们去喂虫,也得让我们死个明白不是?”
  “哇哈哈哈,早猜到你会想到《鬼吹灯》里面的献王墓去,果然不出山人所料!”丹丹得意的仰天大笑三声,然后小脸一沉没好气地斜睨着小狐,“问题是你看我这么天真美丽可爱三合一的青春少女可能是那种养虫下毒的女巫么?”
  小狐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丹丹一阵,点头道:“像,非常的像,小说里那些玩毒的高手都是你这样,外貌看起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下起毒来却是心狠手辣六亲不认,《天龙八部》里的阿紫就是最好的例子!”
  “跟你说话简直是对牛弹琴!”丹丹气得不轻,“要是再破坏我的形象,当心我真的拿你去喂虫!”
  小狐当然是没什么害怕的样子,明珠却不由自主地往后面缩了一缩,看来我们一家子在老百姓心里还真没有什么好印象啊。
  “好丹丹,别生气了,教人家两招嘛……大不了晚上姐姐传你几招万人迷的必杀技,保证让你心想事成迷得某人神魂颠倒!”
  小狐真的是对丹丹所说的“红唇女儿红”有兴趣,媚眼如丝笑颜如花的就腻上了丹丹,这么一放嗲不要紧,几个人都看直了眼睛面红耳赤,就连苦哥都不由得瞄了两眼。
  “别别别,你给我坐好,不要乱摸啦……我告诉你还不行……你搞错对象了,朝哪儿放电呢?”
  丹丹手忙脚乱的把小狐玩胖子怀里一推,一张脸红得跟苹果一样,连呼吸都浊重了许多,看来小狐男女通杀的天生妖媚还真不是假的。
  “说嘛,人家都等不及了!”小狐被胖子同样手忙脚乱的推回座位,嘟着诱惑之极的红唇很是不满,“你下的到底是虫是蛊还是降头?”
  “不是虫也不是蛊更不是降头,我根本就没有动手脚。”丹丹很自然的摊了摊手,“那碗酒就是一碗酒,没有任何特别。”
  “怎么可能?”小狐眨巴着眼睛一脸狐疑,“要糊弄人也要找个好听点的理由好不好,这样应付敷衍很伤人家自尊的!”
  丹丹并没有糊弄人,她说的就是实话,酒里没有下药,让林天峰醉倒的只是他自己。
  换句话说,他被催眠了,下意识的接受了丹丹的强烈暗示,认为被丹丹抿过一口的酒里下了“红唇女儿红”,能够让人“闻香一杯倒”,自然就醉倒了。
  本来林天峰败给两只动物,心里已经留下了阴影,丹丹又算那两只动物的主人之一,潜意识中林天峰就觉得她应该比那两只怪兽更加神秘更加诡异,会下蛊应该不会离谱到哪儿去。
  《鬼吹灯》里有一段云南之行,那就和小狐所说“古滇国信奉邪神的献王”有关,据上面的描述,虫术、蛊毒、降头这三大邪法不乏传人,而且着实匪夷所思让人防不胜防。
  丹丹已经从林天峰的兵器知道他和摸金校尉有关,加上他喜欢的小狐是个灯丝,自然不难断定他也看过被奉为盗墓经典的《鬼吹灯》,起码,他对云南的蛊虫不会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在传闻中,苗女下蛊可以不动声色伤人于无形,丹丹和那碗酒有实质性接触,下蛊的可能性当然更高,再捏造出一个闻香一杯倒的“红唇女儿红”并点明这里是云南的地盘,由不得有了心理阴影的林天峰不相信自己着了道儿。
  既然他相信,那就是接受了丹丹地暗示进入了催眠状态,所以自称千杯不醉的他一杯就倒了。
  “事情就这么简单,我的酒没有下药,可是我说的话就是魔力无限的魔咒,由不得他不倒。”
  听完丹丹的解释,我才知道原来《鬼吹灯》里也有提到云南蛊毒的厉害,就算林天峰身为摸金校尉明白其中的水分也不可能不受潜移默化的影响,何况苦哥地药酒里泡有闹羊花,具有一定致幻止痛的药效,他先前就喝了那么多下去,积少成多加上暗示的引导,不进入催眠状态都难。
  “就这么简单?”小狐一脸的难以置信,“就因为他相信了你的话所以他就醉倒了?也太荒唐了吧?”
  “一点也不荒唐,亏你还是一身马小玲地装扮,《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第三部没看过吗?‘相信就可以,不相信就不可以’,那就是魔咒的根源所在,就是真正的魔咒!”
  “相信就可以,不相信就不可以”,那得确是僵尸第三部《永恒国度》里魔咒一般的信念,说这句话的人是驱魔天师马小玲的父亲,就凭这么一个信念,他能二十多年不眠不休,能从冥界把亡魂唤回人间,所创造的奇迹简直就是活生生的传说。
  其实,他那同样是一种强烈的暗示,一种自我催眠的手段。
  “只要相信,奇迹就能诞生,神话鬼话也就有了根源,很多事情不在于真假,只在于你相信与否。比如说,如果一个人不相信自己已经死亡,那他就会滞留人间,成为一个飘来荡去的亡魂——鬼,就是这么出现的,可是对不相信的人来说,它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东西,完全可以忽视。”
  突然插话的是苦哥,他不再吃米海椒,只是闲闲的用牙签在剔牙缝,目光却是怔怔的落在桌子上,似乎透过桌子看着下面酣睡的林天峰。
  “这小子很是合作,看来他老子得到的教训全传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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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3: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一章 大八卦
  
  “什么,你叫我跟你们去盗墓?”
  林天峰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小狐已经在苦哥那儿得到明确答复,她的小林子就是要等的“很重要的人”,只要他答应同行,随时都可以去公子墓。
  很自然的,小狐找上了饱受打击的林天峰,直截了当的说明要他一起去公子墓,结果林天峰就很不给面子的大叫起来,就跟卫道士遇上妖魔鬼怪似的。
  “叫什么叫,什么盗墓,不懂就不要乱说,那叫倒斗摸金!”小狐不客气地吼了回去,“再说了,那个墓早就空了,还是衣衣家的老祖坟来着,我们只是去见识见识,是地下旅游,是灵异探险,你的明白?”
  “明白,还不就是披着探险的外衣去盗墓?”林天峰的声音低下来,却还是不依不饶的咕哝着,“我才不去,我是考古专家,最恨这种非法入侵的盗墓行为!”
  “切,神气什么啊,看你那些家当,不就是个摸金校尉?还非法入侵,真把自己当正派人士了?”
  丹丹在一边不屑一顾的嗤之以鼻,林天峰一下子涨红了脸,怒道:“摸金校尉又怎么着,家有家法,门有门规,摸金校尉行事一向留有后路,从来不往绝处做,精悍手艺只为衣食谋,哪里不是正派人士?”
  “吹吧,你就使劲的吹吧,别以为《鬼吹灯》我没有看过,虽然是盗帖来着还是看了个完整,上面的确是那么美化的,可惜哪,鬼话连篇,纯属放屁!”
  《鬼吹灯》在起点中文网有很大一部分的vip章节,那是需要充值付钱才能看到的,我连前面的公众章节都没有看完,后面的自然更不用说,丹丹却是在我去接小狐那天就和苦哥在网上折腾了好久,别说公众章节,就是后面的付费章节也在一个专门制作盗帖的网站看了个干干净净,自然算是有了发言权。
  据《鬼吹灯》上面所讲,倒斗盗墓的门派就是四大分支,分别是摸金门的摸金校尉,搬山门的搬山道人,卸岭门的卸岭力士,发丘门的发丘将军,其中最为正派规矩最多名气最响技术最好的就是摸金门的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的名号来自三国,那时候的曹操设立摸金校尉一职,专门发丘娼坟盗取墓中明器来解决军饷问题,后来传承渐多并流落民间,就成了盗墓一行的正统。
  照小说上面所说,摸金校尉最擅长找墓,“寻龙决”和“分金定穴”之术相结合,不但能以最快速度找到陵墓具体地点,还能判断出陵墓入口和墓室结构以及棺木所在的位置,不过对传统行规很是重视,极少有人违反。
  找到墓室棺木后,摸金校尉会在东南位放一根点燃的蜡烛,然后开始摸金,不但不能损坏死者骸骨,还要给死者至少留下一件宝物,如果摸金过程中蜡烛熄灭,就得把拿到手的宝物原样放回,然后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头原路返回……
  摸金时蜡烛熄灭的现象就叫做“鬼吹灯”,是墓室的主人不同意别人拿走自己陪葬品的表示,那是摸金校尉独有的法门,其他三派根本就没这个规矩。
  也正因为如此,丹丹才会说摸金校尉是“正派人士”,其实她是在嘲讽来着,因为苦哥对此根本就是嗤之以鼻,认为根本不切实际。
  试想,摸金校尉原本出自曹操手下,那就是一个寻宝的专业机构,当然以得宝请功为首要目的,哪里会有那么多规矩那么多顾虑,洗劫一空都是很正常的事,那还会有到手的东西放回去的道理?
  ——曹操是什么样的人?宁可我负天下人,天下人不可负我!他的手下哪里会是吃素的和尚?
  和摸金校尉一起设立的盗墓机构还有发丘中郎将,也就是所谓的发丘将军或发丘灵官再或发丘天官,只是比起摸金校尉来说级别低了一点技术逊色了一点而已,当然名声也就差了不少。
  剩下的搬山道人和卸岭力士都是野路子,搬山道人出自茅山,常以道士先生的身份活动,卸岭力士出自崂山,一般混迹于绿林,前者无视行规,后者以武犯禁,差不多就是反面角色的代表。
  “事实上,真正的摸金门和发丘门才是无视传统百无禁忌的强盗,搬山门和发丘门本来出自民间,对鬼神有着本能的畏惧,做事才会留有后路不至于往绝处走——所以说鬼话连篇啦,有内幕的!”
  这是苦哥的原话,经丹丹复述出来多了些刻薄和嘲讽,林天峰已经消肿散瘀的小白脸更红了,差不多就气得跳了起来。
  “抗议,这纯粹是无聊之极捕风捉影不负责任的八卦,竟敢怀疑盗墓权威,简直就是乱来!再说了,就算我的先祖是摸金校尉,那有怎么样?我现在可是有名有姓的考古专家学者教授,考古和盗墓是两码事!”
  “得了吧,考古也罢,盗墓也罢,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同样的惊扰死者安宁,有什么好炫耀的?”苦哥在一边懒懒的插了嘴,“我说,胡八一是不是走了?”
  林天峰像被噎着了似的一下子张大了嘴,看着苦哥的眼神说不出的古怪。
  “都是明白人,没什么好隐瞒的,说个清楚也好——记得我说过的那个捡了我半卷书的算命先生么?他就是这小子的祖父,也就是胡八一的老爹,不过那书,却是从我爷爷手里当废纸卖去的,等胖子从我枕头下面拿书的时候,根本就只剩了那么半本。”
  简直就是耸人听闻,除了没看过《鬼吹灯》的明珠,其余的人都变了脸色。
  胡八一是《鬼吹灯》里的主角,是当代的摸金校尉,是如今的盗墓权威,虽然《鬼吹灯》的体裁是小说,但是有很多灯丝认为那是一部自传体小说,里面都是真人真事,只是无从考证而已,现在苦哥这么一说,好像胡八一真有其人而且他的儿子就是眼前这个年轻的考古学家?
  可是,书上不是这么说的耶……
  “假作真时真亦假,假语村言,怎么可能每个故事都符合事实?人嘛,添油加醋,想入非非,无中生有,故事就成了传奇,传奇就成了神话……再说了,这书只是以他老爹的故事作蓝本衍生而成,有必要进行考证么?”
  苦哥淡淡的笑容似乎有些苦涩的味道,林天峰很快回过神来大笑不已:“这可是新世纪最大的八卦,我居然是盗墓权威胡八一的儿子?胡八一仗以成名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还是从你家弄去的?我说,你小子是想出名想疯了吧?”
  这话可不好听,丹丹刚刚把眼睛一瞪,胖子已经抢先开了口:“小风子你他妈给我闭嘴!”
  没有人想到看热闹的胖子会勃然大怒,苦哥也不由得失笑道:“得了大肥,不知者不怪,好歹你老爸和他老爹也有那么几分香火之情……”
  胖子怔了怔,叹息道:“就知道瞒不过你,可是一码归一码,老头子和他爹是搭档可没我多大的关系,我拿那书也就是为了给老头子解精绝女王的诅咒……”
  “不是吧,你老爸就是胡八一的搭档,那个贪财的胖子?”丹丹一脸的难以置信,“晕,还真的是个世纪大八卦!”
  “精绝古城的神秘诅咒,没那么容易解开吧?由眼而生由眼而亡,逃出昆仑神宫后胡八一和那个美籍华裔美女去了外国,你老爸就娶了小狐的妈妈,结果被公子墓的诅咒牵连而死,倒是没有尝到精绝女王诅咒发作的滋味,也算是不幸中之万幸吧。”
  “你……你……”林天峰简直就是傻了眼,一副天大的秘密被揭破手脚无措地样子,“你也知道那个可怕的诅咒?”
  “书上不是写得很详细么?八卦而已,说说笑笑,信也罢,不信也罢,都只是故事,只是故事说多了,讲故事的人会不知不觉地成为故事里的人。”
  苦哥长长地叹息一声,站起来拍屁股走人,懒洋洋意兴阑珊的话却留了下来。
  “如果有兴致的话,你不妨把你老爸的情况讲给他们听听,也许,会让他们打消去公子墓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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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3: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二章 荒诞的传奇
  
  林天峰的老爸当然不叫胡八一,他叫林虎,林虎的父亲叫做林守源,是个走村串户的算命先生,手艺不怎么样,混饭吃而已。
  有那么一天,林守源到了三阳湾,寄宿在一个石匠家,意外的发现了半本发黄的老古董书,就那么随随便便的垫在饭桌底下,似乎根本就没有得到主人家的重视。
  林守源也就是顺手拿起来一翻,结果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了,好家伙,风水阴阳,奇门异术,简直就是包罗万象足以夺天地之秘,说是绝世宝典也不为过。
  本来就靠手艺吃饭的林守源当然为之心动,想到这样的东西用来当垫脚石也太浪费,就那么悄悄的“借”了出去,走得慌慌张张小心翼翼的,石匠第二天早上叫客人起来吃饭才发现人家已经走了,桌子上倒是放了块大洋,算是个小小的惊喜。
  那个石匠本来是属于偏门的手艺人,所学的东西从来都是口传身授根本就不曾付诸文字,说白了他也就是个大老粗,大字不识两个,当然不知道自家那本一代代扔下来的破书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秘密。
  据说,那本书是好多年以前一个借宿的秀才留下的,说是要进山寻访名胜古迹,今后有时间了就回来拿,不过那么一走音讯全无,那书就一代一代的放了下来,谁也没把它当什么宝贝。
  等到了这一代,挖泥巴种庄稼的山民已经成了学过手艺的石匠,书是传了下来,不过他并不知道其中随便拈一样法门出来都比他石匠这一流派的手艺要高明百倍,所谓“明珠暗投”,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那书的来历他是大略知道,也明白那么多年那么几辈人过去,进山看风景的秀才肯定是不会回来取东西的,正好地面不平饭桌有只脚跛了,就把那书顺手拿来当了垫脚石。
  也是巧合,那书厚得可以,整个儿塞进去不行,撕下来一半却是刚好合适,恰好枕头也有些矮,另一半就垫了枕头。
  林守源好死不死的就看到了垫饭桌那半本,因为其中的内容太过惊人而且看出主人家也是旁门子弟,他根本就不敢明说要买这本书,悄悄往怀里一塞放下银元跑路了事,结果让石匠好一阵的不安。
  ——这个先生留下银元多半是买了那个破书(山里人借宿可是不收房租饭钱的),可是才半本耶,还有半本放枕头下面都没拿给人家。
  得到绝世宝典,林守源无疑就像网络小说里那些遭遇旷世奇缘的主角,一下子就由连蒙带骗混吃混喝的江湖骗子成了身怀绝技洞察天机的绝顶高手,给人家看风水驱邪魔什么的,混了个风生水气。
  好景不长,很快就迎来了文革,迷信活动的传播者当然少不了吃苦头,林守源这种牛鬼蛇神当然跑不了,一来二去就给弄死了,那半本外行看不懂的残书也给当作罪证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还好,林守源有个儿子林虎,从小就被林守源逼着把书上的内容背了个滚瓜烂熟,却没有继承父业去干阴阳先生那个明显前途无亮的行当,而是在动乱之后干上了倒斗盗墓这个可以一夜暴富的职业。
  之所以干这个,是林虎在下乡的时候结识了一个本是倒斗为生的家伙,那叫作胡凯,是个胖子,不用说,那就是现在这个胖子的老爹。
  胡凯是搬山道人出身,身手不凡,对古墓机关的破解极为在行,加上有了个精通风水解阴阳的林虎,后来又搭上了销赃的金大同和有着考古学家身份并且精通枪械的美籍华人杨琼,简直就成了最佳组合,在倒斗界闹出的动静可不是一般的大。
  毕竟盗墓是犯法的事情,出来混一般都不会用真名,就跟土匪用匪号一样,这四人组合,也有着自己的匪号。
  林虎在族里排行第九,拆开就成了“八一”,反正“虎”和“胡”同音,就叫胡八一,和胡凯装成了两兄弟,胡凯也干脆,名字的不要,直接叫胖子就行。
  剩下的不用说,一个用嘴上的大金牙作称呼,另一个直接弄个英文乱叫,反正也没那么多人去考证。
  四人组合走南闯北,留下了无数的故事,结果久走夜路闯了鬼,前线作战的林虎胡凯杨琼在新疆的鬼洞遭遇魔眼诅咒,为了破解又带了一堆高手进入昆仑神宫,去的时候浩浩荡荡,回来就只剩下三个主力干将,凄凄惨惨得无以复加。
  据说,神宫之行步步杀机惊心动魄之外还惨烈诡异得超乎想象,那一队人马其实是成了祭品,换取的就是三个摸金校尉身上魔眼诅咒发作期限的延长——
  遭遇诅咒后,林虎曾经在路上遭遇当年那个石匠的儿子,他也是个石匠,不用说,他就是苦哥的父亲。
  两个人东拉西扯的把龙门阵一摆,得,山不转水转,敢情还大有渊源,得知那本天书还有半卷的林虎喜出望外,毕竟那是包罗万象的东西,能破解身上的诅咒也大有可能。
  没想到,跟着小石匠再进三阳湾的林虎并没有拿到那半本残书,小石匠当然不知道是被儿子何苦带到学校看去了,不过他倒是从自己流派的角度给林虎提了个建议。
  很简单,让他去找祭品祭神送邪。
  说白了,就是找替身。
  找替身并不是厉鬼幽魂才会干的事情,七大流派中这样的法门不少,比如一个人病重的人经过施法,就能把病痛转移到其他人身上,自己就会不治而愈。
  嗯,形象点说,就相当于移花宫的“移花接木”或者姑苏慕容的“斗转星移”。
  一般的法门只能把病痛邪崇转移到其他人身上,称为“移尘”,高级点的就能转移到动物植物这些生灵身上,要是道行够深,甚至能转移到没有生命的石头上去,那样就不伤天和,不会有任何后遗症。
  小石匠本身道行不够,不过林虎学过半本天书,其中诀窍一点就通,找替身而已,并不是什么难事。
  于是,上古神物“移尘珠”即将在与鬼洞相通的昆仑神宫出土的消息传了出去,很快林虎就组织了一批高手前往神宫,过程不足为外人道,反正林虎曾经捎信来说诅咒解除,要陪杨琼去美国享福。
  时光流转,很快到了网络小说盛行的时代,当初化名胡八一的林虎和他搭档留下的无数故事悄悄形成文字以强势劲头席卷天下,《鬼吹灯》妙笔生花再现传奇,红遍大江南北……
  林天峰和胖子的讲述加上苦哥后来的补充,我算是把这个错综复杂的传奇理出了头绪,不过,也太荒唐了些,简直就让人难以置信。
  事情的真相往往出乎意料,比小说还要荒诞不经。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真相来自于现实,现实产生了故事,故事流传成谣言,谣言加工成传奇,传奇经过时光的沉淀就成了神话和聊斋,比想象的精彩,比现实还要真实,而最初的真相,早就不知道湮没在什么地方去了。
  只要你相信,说得再荒诞不经也是事实,只要你不相信,说得再天花乱坠也是屁话。
  ——所谓真假,就看你愿不愿意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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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3: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三章 找替身
  
  “作为旁门左道,‘移尘’并不能彻底消除诅咒,治标不治本,饮鸩止渴而已,我父母找的那些替身,只不过拖延了诅咒发作的期限罢了……”
  神宫之行,数十名高手作为替身成了祭品,不过临死前的反扑触动机关,导致神宫崩塌祭坛炸毁,也就是说,那一次“移尘”是唯一的机会,今后还要继续找替身延长诅咒发作的期限根本就不可能了。
  烧香都找不着庙门,还愿也拜不了菩萨,诅咒却没有随着神宫祭坛的崩溃而消失,而是如同传说中蛊虫一样潜伏下来,等待苏醒发作的那么一天。
  林虎当然明白这一点,所以和杨琼结婚去了美国,一来是打算抓紧时间享受生活,二来却是想逃离故土,希望能借着地域的阻隔避免诅咒的发作。
  胡凯没有走,因为他不愿意背井离乡丧家犬似的在大洋彼岸惶惶不可终日,更重要的原因,却是他的妻子去世给他留下了一个胖小子,他实在不愿意带着儿子去飘洋过海。
  金大同也没有去,他本来是管的销赃那一块,并没有进过鬼洞也没有遭遇诅咒,再说自己倒卖明器的活儿干得风生水起,当然不会到一个陌生环境里去看人脸色从头再来。
  ——曾经名噪一时的盗墓权威四人组就这么散了,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的也就没有了联系,到底是天各一方,各人有各人的生活。
  后来就简单了,胖子再婚,一下子得了个便宜女儿,却是同样遭遇亡魂诅咒的桃花命,该当有那么一劫,后妻一把火烧掉所有家产,也断送了他们夫妻的性命。
  还好,死得倒是干脆,至少没有受到鬼洞诅咒发作时的痛苦,远在大洋彼岸的林虎夫妇就不一样了,眼看儿子渐渐长大,还以为已经摆脱了诅咒的纠缠,没想到灾难来得无声无息毫无征兆,猝不及防间,诅咒发作了。
  “你们永远想不到那有多么恐怖,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做噩梦,梦到自己也中了那种神秘诡异的可怕诅咒……”
  说这话的时候,林天峰的脸色非常的难看,估计和古墓里的大粽子有得一拚,很明显,那段记忆给他留下的阴影不是一般的大。
  “难道不是《鬼吹灯》上面描写的那样?不就是铁元素缺乏症么,好像也没什么可怕的。”
  小狐很是好奇,丹丹也一样充满疑惑,她给我讲述过,《鬼吹灯》里面描述的鬼洞诅咒就是精绝古国的一种邪术,进入鬼洞直接遭到诅咒的人会在身上长一种眼球状的红斑,终生都无法消除。
  光是长些红斑也就罢了,大不了当作一种另类的纹身,糟糕的是长了这种红斑的人在四十岁以后会患上铁元素缺乏症,就是身体里的铁元素逐渐减少,血液逐渐粘稠,供应给大脑的氧气逐渐降低,呼吸也就越来越困难……
  那是一种凌迟般的死亡,临死的时候简直是苦不堪言,连血液都会变成黄色的凝固状,推想起来应该和拿长布条活生生的把一个人裹成干尸差不多。
  更可怕的是,那种诅咒会一代一代的延续下去,进入鬼洞遭到诅咒的人生下来的后代虽然不再长那种眼球状的红斑,却还是会得铁元素缺乏症,换句话说,那种如附骨之蛆的诅咒成了遗传病。
  “身上会长眼球状的红斑是不错,可是痛苦的发病过程不是长时间的延续,而是突然性的爆发,如果不是亲眼得见,你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人身上会睁开一只又一只皮开肉绽的‘眼睛’,整个儿血肉模糊的辗转嚎叫,直到把自己的双眼都挖出来塞进嘴里嚼烂后才咽下最后一口气……三天三夜的痛苦,那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地狱!”
  林天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英俊的脸扭曲成触目惊心的恐怖,听戏的几个人面面相觑,彼此的眼里尽是惊骇。
  “父母相继去世,我也按照他们的嘱咐回国,开始在文博学院任教,也参加了不少的考古探险,后来遇上小仙儿,阴差阳错的就找到了胖子……”
  故事说到这里差不多已经清楚了,林虎要儿子回国寻访故人,可是沧桑变迁根本就无从寻找,别的不说,光是三阳湾这个地名现在除了本地人根本就没人知道,地图上都叫攀西来着,加上搬迁啊什么的,几十年前的故交能访到还真是奇迹……
  算是凑巧,继承了父亲冒险精神的林天峰成了考古学家,还邂逅了小狐既而找到当年胡凯的后人,同样的胖子,相似的职业,要不是现在的法制根本不能和以前的松散相比,没准儿两个人搭档的就不是古玩古董生意,而是无本万利的倒斗摸金了。
  “真说起来我们还就是世交,大有渊源啊,可是我不想提这些的,到底都是过去的事情,谁也不知道真有几分假有几分,可是何苦说的对,也许我可以打消你们去公子墓的念头……”
  林天峰的意思很明白,地下世界的灵异往往超乎想象,鬼洞如次,神宫如此,公子墓也该如此,光是对付机关没问题,要摆平大粽子也不是什么难事,无形无影的黑星附带着阴损诡异的诅咒那才让人头疼,实在没有必要去冒险。
  “老大本来就是为我们考虑,真的没必要去走这一趟,你的诅咒似乎已经解开,更是没有必要去……”
  胖子是苦口婆心,说的话倒是不难理解,从得到阴阳眼到现在,孤魂野鬼,恶龙黑星,附体斗法,小狐看到的灵异不少,经历的刺激和惊吓不小,情绪也算大起大落的折腾,可是并没有再次羊儿疯发作,这说明苦哥那据说来自万籁声《武学汇宗》的秘方奏效,小狐的诅咒也就化解了。
  如此一来,前来三阳湾探秘公子墓的原定计划就没有了必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怪力乱神的东西还是少参加的好。
  小狐有些犹豫,林天峰又添了几句狠的:“你发觉没有,如果要去公子墓,就跟当年神宫之行有很多相似之处,何苦也是从公子墓出来的,却到现在还活得有滋有味,谁知道他有没有施用‘移尘’的法门,没准儿这一去就成了某人的替身呢!”
  移尘,替身,石匠……
  我和丹丹对视一眼,眼里疑云弥漫,还有隐约的恐惧在闪闪烁烁。
  “公子姓简,划地为王,入我墓来,家破人亡”,这,就是公子墓的诅咒。
  前前后后的扑火飞蛾不再少数,都是死的死来亡的亡,可是,简家还有我和丹丹,何家还有苦哥,我们都没有“亡”,难道真的是找了替身?
  如此这般,我执意要去公子墓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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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3: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四章 雾起苍茫
  
  终归还是出发了,去公子墓。
  虽然有些不安,公子墓探险却是早就有的打算,我并没有想过要放弃。
  “那不是我们家的老祖坟么,去看看有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串门子喽!”
  丹丹说的话,其实就是我的意思。
  “好不容易有个倒斗摸金的实践机会,人家真的不想错过嘛!再说了,你们不一个个都是高手么,跟着你们去看一个空墓,应该没什么危险吧?”
  小狐到底不愧是灯丝,地下探险对她的确有着无比的诱惑力,都说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看来杀个把人或者狐狸同样没问题。
  其实她也可以不去的,条件是要胖子娶她,胖子不知道是一直把她当妹妹所以有心理障碍还是担心自己会受到鬼洞诅咒的遗传不愿意连累她,一口回绝连个嗝都不打,结果不用说,小狐巴不得再受一次诅咒好给胖子创造怜香惜玉的机会。
  小狐要去,胖子和林天峰当然担任了护花使者,有我同行,苦哥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导游。
  我,小狐,苦哥,胖子,林天峰,这就是将要进行公子墓探险的五人小组。
  丹丹本来吵着要去,不过腿脚不便是不可回避的缺陷,她并不适合去“步步杀机”的野外探险地下冒险。
  为了这个她好一阵的委屈,可是苦哥让我把她叫进卧室,给了她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守好这盏灯,我计算过,里面的灯油足以支持三天三夜,这段时间足够让我们在公子墓走个来回,你可以和叮当换班把守,决不能让油灯熄灭。”
  苦哥郑重其事的交待了一番,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在我们卧室的电脑桌上放了一盏油灯,灯已经点燃,幽幽的灯火在灯罩里静静的燃烧,乍一看就像只怪怪的眼睛。
  “如果油灯熄了会怎么样?”丹丹很是好奇,“这是不是什么法术?”
  “告诉你也无妨,这是有‘千里火’之称的幽冥灯,有它在,可以确保我们不在公子墓里迷路,如果灯熄了,你完全有可能再也见不到我们。”
  这一次,苦哥的回答轻描淡写,让人分不清他是随口说笑还是真的在诉说一个诡异的事实。
  丹丹没有再问,不过脸上再也没有了委屈,只是深深的看了苦哥一眼然后重重的握了握我的手。
  那手,和我的手一样的冰冰凉。
  明珠当然也没有去,苦哥给她安排了一个厢房,似乎真的把她当作了家庭的一员,她也算是知趣,这两天就已经包揽了所有家务,也似乎真的把自己融入了这个让一般人谈虎色变的家庭。
  出发的时候天气很好,我们一行离开龙门小筑经过生死桥下山,绕过好一段山路后插进另一个山谷,进入了让当地人也不敢深入的深山老林。
  我的心情跟天气很不配套,也许是因为丹丹第一次出门相送的缘故(以往我或者苦哥出门都只是在家里打声招呼就行,根本没有出门送别的习惯),我觉得跟以往出门有不小的区别,莫名其妙的就有了些不安。
  经过锁龙渊的时候,我心血来潮的用心神去接触心口的鸡心坠子,结果再一次在心口一热的时候看到了那个在意识中放大的镜子,而镜子里出现的景象让我心神大乱,非但出现在意识中的灵镜刹那间烟消云散,还差点从生死桥上掉了下去。
  灵镜里映出了一个人,一个全身赤裸血淋淋的女人。
  半边身子是白骨骷髅,半边身子是红粉佳人,不管是森森白骨还是娇嫩肌肤都不断有红彤彤的鲜血渗出,两边的琵琶骨都穿了铁链,铁链就捆在一根火光熊熊的柱子上……
  锁龙渊的龙么,我算是明白了小狐当天的惊怵。
  鬼片看得不少,鬼故事也听过不少,前些日子还在似梦非梦中近距离接触过超乎想象的鬼魅,老实说这个场景并不能给我太大的震撼,真正让我动容的是那个女人的脸和她的眼睛。
  那张半枯半荣的脸看上去非常的熟悉,居然和嫂嫂谢柔极为相似,更可怕的是她那一只灵动一只空洞的眼睛居然直愣愣的望了过来,那似乎能穿越虚空的眼神……
  足以让一个熟睡的人尖叫着从梦里惊醒然后一连三天三夜不敢合眼。
  这景象随着灵镜在意识里的消散而消失,可是我受到的惊吓非同小可,心里的那种不安更是强烈,以至于整整一个上午都有些神不守舍的恍惚。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们已经进了深山,还是三阳湾的地界,但是当地人一向少来,不只因为这山林太深,还因为这曾经是剿匪战场,据说常有凶魂厉鬼出没,加上公子墓也在这一带,恐怖的传说越传越玄,对相信鬼神的山里人来说实在有足够的威慑力。
  传说归传说,事实上公子墓我也只知道大概的区域,具体地点根本就不晓得,要是没有苦哥带路,我自己来体验倒斗生涯的话恐怕找目标都得费上不少的时间和精力。
  “衣衣啊你怎么一幅掉了魂的样子?有点精神好不好,我们这可是在探险呢,灵异行动哦,不可以掉以轻心的……或者,你是在讨厌咱们搅黄了你准备体验生活的二人世界?”
  小狐靠过来挤眉弄眼的,我朝他翻了翻白眼,眼角的余光不由自主地瞟向苦哥,却正好撞上他淡漠的目光。
  二人世界么,好像还早了点……
  苦哥也许是发现了我在锁龙渊的小动作,也应该发觉了我的不安,只是他没有什么表示,就连不时扫过的目光也没多余的关注,不知道是不是疑心生暗鬼,我总觉得他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
  他似乎正在筹划一场超乎想象的好戏,注意力根本就没有太多的放在我身上。
  胖子一反常态的沉默,林天峰倒是一副深入生活实地考察的样子,东张西望的对一切视线内的东西都兴趣盎然,看起来还真有些专家教授的味道。
  烤了只兔子当午饭,饭后我们又开始行军,路早就没有了,尽是在树木草藤中穿梭,跟小孩子捉迷藏差不多,看起来地势渐渐向下倾斜,好像是进入了一个山谷。
  “公子墓是不是不远了?阴森森的……衣衣,你说我们会不会碰上鬼星?”
  小狐跃跃欲试的走在前面,兴致勃勃的样子不像探险,却像是进了游乐园的乡下孩子,精神好的很。
  “不要乱讲话,跟紧一点……该死的雾,小心脚下,不要摔着了!”
  胖子没好气的嚷嚷了一句,我突然发觉心头有些发寒,早上就开始探头探脑的不安似乎有了具体的对象——
  雾,哪里来的雾,怎么会越来越浓?
  刚吃过午饭不久,这会儿的太阳正烈,虽然林荫里无从观察,可是那种闷热却是货真价实,这种情况下居然会起了雾,并且在不知不觉中弥漫在身前身后越来越浓,连那种闷热的感觉都慢慢的成了阴寒,也太反常了吧?
  真是的,雾气似乎突如其来,或者说,是我们一头扎进了原本布满迷雾的地域。
  四面八方一片苍茫,视野受到限制不说,视力也大幅度下降,就是走在前面仅仅只有三步的人也只能看到一个隐隐约约的剪影。
  “雾起苍茫,魂归梦乡……妈的,迷魂阵!”
  胖子沙哑的声音听起来实在让人不舒服,跟号丧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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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3: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五章 迷魂阵
  
  迷魂阵本来就是公子墓衍生的传奇之一,据说迷魂阵是高人布就,为的是防止有人乱闯公子墓惹上难以预料的灾祸。
  传说中迷魂阵有三座,一座比一座复杂,一座比一座诡异。
  第一座只是单纯的鬼打墙,一般的人到了这里就会迷失方向,老是在同一个地方转圈圈,不管怎么走都会回到入阵的起点,也就是说,这里是闲人止步,根本就连公子墓的边都挨不着。
  这也就是很多人都知道公子墓的大致区域却无法确定真实地点的缘故。
  甚至还有人因此说公子墓是活的,就像大沙漠里的鬼城或者百慕大的幽灵船,可以神出鬼没的到处溜达。
  第二座迷魂阵就要复杂些了,那是鬼遮眼,懂点门道的人破开第一座阵来到这里,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幻觉,据说是根据入阵之人的心性而变,怕什么来什么,想什么有什么,到最后会被折腾的死去活来,闹个疯疯癫癫再正常不过。
  在传闻中这一关本来是高人设下的攻心之术,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遭到公子墓阴气侵蚀,已经成了公子墓的鬼道场,死在公子墓里的外人会不分昼夜的在这里晃荡,有人入侵就会得到非常“热情”的款待,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很明显,牛家父子就是在第二座迷魂阵里遭遇鬼遮眼,然后被伥鬼附体,差点就闹了个家破人亡。
  第三座迷魂阵就没有外人什么事了,那是公子墓的主人所布,听说就在公子墓内部,阵主就是墓主,其中凶险没有人知道,或者说,知道的人都成了公子墓的伥鬼。
  雾起苍茫,难辨东西,看起来,我们已经进了第一座迷魂阵。
  “跟上,千万不要掉队,把射灯打开……咦!”
  山林里没有路,我们是纵队前进,打头的是苦哥,后面跟着林天峰,中间是小狐,后面是我,最后压阵的是胖子,除了我和苦哥,其他的人都带上了他们的装备,射灯自然是其中必不可少的探险工具。
  让大伙儿开灯的是胖子,说话间我的身后有雪亮的灯光一闪,想来是他开了安全帽上的射灯,可是下一刻灯光诡异的消失,胖子发出一声惊咦,仿佛发现了什么怪事。
  蓦然回首,我的心顿时不由自主地往下一沉。
  身后没人,原本紧跟在后面和我只有三步之距的胖子不见了,不只他不见了,还有那些树木那些葛藤那些杂草,全部都不见了。
  惊骇之下回过头来,三步之外小狐的背影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只是她,就是身边近在咫尺的树木也无声无息的没有了踪影。
  映入眼帘的,除了雾还是雾,白茫茫的一片,仿佛是这一片苍茫吞没了所有的生命,只留下孤零零的一个我。
  我的脚步蓦然停顿,然后侧耳倾听,灵敏的听觉完全没有作用,别说没有踩断树枝践踏杂草的脚步声,就连风声虫声都完全没有,入耳的一片静寂简直如同一场噩梦。
  万籁无声,静默,死寂,没有一丝一毫的活力……
  哦,不,还有一个声音。
  我的心跳。
  在这一片死寂中,我的心跳清晰的如同战鼓。
  慢慢闭上眼睛,心神融入心口悬挂的鸡心坠子,可是,没有任何反应,坠子里的灵境似乎失灵了。
  睁开眼睛试探着伸出手来往左边摸去,记得停下来的时候这里是一根粗大的葛藤,我得确认自己是不是还在原地,得确认原有的那些障碍是不是真的消失,得确认自己是不是跟玄幻小说写的那样通过传送门进了另一个世界。
  手伸出,先是摸了个空,再捞一下,触手冰凉,抓到了葛藤……不对,葛藤怎么会活物般扭动!
  “呼——”
  手臂一紧的同时有了声音,近在咫尺,那是毒蛇抬头吐信的示威声,我绝对不会听错。
  伸出的手火速收回,手臂上赫然缠了一条粗大的蛇,蛇的上半身抬起,腥风扑面,一张大嘴在眼前出现,蓝牙尖利,蛇信吞吐,看那架势一口吞下我的半个脑袋估计不是什么问题。
  另一只手迅速伸出,不客气的掐住了毒蛇的七寸,然后双手一绷,刺啦一下毒蛇就成了两半截。
  没办法,谁叫我本身的力气就那么大,再用上瞬间爆发的崩劲,粗大的铁链也能崩得环环断裂,这家伙看起来也不是传说中刀枪不入韧性十足的铁线蛇,活该它倒霉。
  不过,诡异的是绷断的毒蛇一阵扭曲,并没有预料中死而不僵的反扑,却是化成了一股云烟,转眼间消失在茫茫白雾之中,仿佛刚才的攻击只是幻觉,仿佛刚才的存在只是幻象。
  再次伸出了手摸向左边,记忆中的葛藤并没有存在,是它被雾气吞噬还是就在刚才化成了那条诡异的毒蛇?
  想不明白,我也懒得再想,又伸手往右边摸了一大圈,什么都没有,明明记得有颗野栗树来着……
  这种情况还真是麻烦,白茫茫的一片,算是另类的伸手不见五指,加上诡异的场景变换,谁知道前面是会不会是油锅火海或者是悬崖深渊?
  两眼一抹白,和两眼一抹黑一样的寸步难行。
  这个当口自然而然的想起了胖子他们带的射灯,可是我没带那玩意儿也谈不上后悔,这雾气这么的怪异,估计带了也没用,胖子消失前的那一声惊咦完全可能是发现灯光在浓雾中没有用武之地的缘故。
  苦哥来过公子墓,应该对这种情况有所防备,怎么可能就这样把我扔下?
  心头才这么一转念头,一片苍茫中出现了一点幽幽的昏黄,就在雾气中无声无息的飘来,看上去似乎有一只独眼的妖兽在悄然逼近。
  昏黄渐近,在雾气中轻轻的闪烁,好像是一朵小小的火焰。
  第一时间想起的,是龙门小筑卧室里那盏苦哥留给丹丹把守的油灯,苦哥语焉不详的幽冥灯。
  “……这是有‘千里火’之称的幽冥灯,有它在,可以确保我们不在公子墓迷路……”
  这就是苦哥的防备么?
  幽幽火焰飘近,白雾潮水般向两边散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出现,从我脚下向前延伸,虽然还是不大清晰,以我的目力倒是完全不成问题。
  这就是去公子墓的路?
  没有多想,我抬脚就走,可是才迈出一步,身后传来一阵喧哗,突如其来得毫无征兆。
  蓦然回首,身后白雾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却也不是我们先前走过的山林,却是一个小小的村落几户零散的房屋,而七步开外的那个院落,在我眼里是无比的熟悉。
  那是我的家,儿时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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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3: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六章 心魔
  
  心神一乱,天旋地转。
  定睛看时,真的发现自己在村庄里,身前身后没有什么浓雾,也没有鬼眼一般的幽冥灯,更没有什么山林密谷公子墓。
  慢慢的转过身来,怔怔的看着七步外的家门,脚步不由自主的挪动,我……
  想回家。
  院门无声无息的开启,刚刚走进院子我就看到堂屋门大开,堂屋里香烟缭绕,当中的桌子上热气腾腾,四方的长凳却是空无一人。
  人都在前面跪着,跪在香案前面,中间的火盆里火光闪烁,纸钱烧得正欢。
  原来是在祭祖,是在献饭。
  “献饭”是山村的习俗之一,逢年过节,都会摆上一桌子好酒好菜,然后烧香烧纸拜神祭祖,给老祖宗请安是个正大光明的理由,希望各路神仙保佑算是个小小的私心,用不着往台面上摆。
  山民家中的香案又叫做香火,一般就供在堂屋上方,献饭自然也是在堂屋,现在跪在那儿烧香烧纸的人,就是除了奶奶、我、嫂嫂、丹丹之外的一家子。
  爷爷、爸爸、妈妈、大哥、二姐、三哥……
  他们不是死了么?
  怔怔的站在院子里,我似梦似醒的有些迷糊,也许,这是在做梦,也许,是刚刚从一个家破人亡的噩梦里醒来?
  木头桩子一样杵着,我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堂屋里的家人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烧完纸钱后全都上了席,开始举杯动筷,一个个吃得兴高采烈,其乐融融的样子让我不由自主的心头发酸。
  犹犹豫豫的蹭到门口,坐在上席的爷爷第一个看到了我,皱纹纵横的老脸顿时笑开了花。
  “小洁回来啦,快快快,进来吃饭,正热乎着呢,冷了就没有味道了……”
  “对啊对啊,快点来,这可是咱们一家子的团圆饭,就差你一个!”妈妈手脚麻利的给我添了碗筷,“你奶奶走了就走了吧,伤心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吃饭吃饭!”
  奶奶走了,是过世吧,就在嫂嫂生下丹丹那天……
  对了,大哥不是在给奶奶找先生开路买山做法事的时候除了车祸住在医院里么,怎么好端端的在这儿大吃大喝,嫂嫂和丹丹又去了哪儿?
  我傻傻的在二姐旁边坐下,随口道:“不只差我一个吧,嫂嫂和丹丹呢?”
  “她们不是在这儿么……”
  饭桌上的腾腾热气散开,我突然就看到了嫂嫂和丹丹,真的在这儿,却不是和大家坐在一起吃饭,而是赤身裸体的躺在一个大蒸笼里,那个蒸笼就摆在饭桌上,还散发着腾腾热气。
  我这才看清楚桌子上根本就没有饭菜,就只有这么一个蒸笼,蒸笼里全身蜷曲紧紧搂着丹丹的嫂嫂,就是这顿饭唯一的菜肴。
  嫂嫂是在蒸笼里侧卧着的,上面的半边身子已经血肉模糊的露出了森森白骨,一只眼睛已经被挖掉,黑洞洞的眼眶不断流出鲜红的血,另一只眼睛白惨惨的凸出,看上去竟然有一种诡异的妖冶。
  她还活着,她的躯体还在抽搐蠕动,可是她起不了身,七根尖利的黄竹钉把她固定在蒸笼里,那腾腾热气,原来是她血液里的活力和生机迅速消逝的表现。
  这一惊非同小可,我不由得失声惊呼,骇然抬头间更是魂飞魄散,险些就晕了过去。
  席上的人都在吃喝,不过喝的是鲜红的血,吃的是通红的肉,身边的二姐就在贪婪的舔着嘴唇,嘴角上蜿蜒的分明就是鲜血,爷爷正在啃一根纤细的手指,大哥筷子上挑着血淋淋的眼珠子,爸爸正用菜刀在嫂嫂赤裸的大腿上割肉……
  竟然,这是一场人肉宴。
  他们,活生生的吃了嫂嫂。
  估计,在嫂嫂怀里暂时安全的丹丹也难以幸免。
  “叫什么叫,快吃,吃了这个丧门扫把星就啥问题都解决了,有她们做替身用她们做祭品,老祖宗一定会饶恕我们的冒犯,决不会再降罪给我们……”
  妈妈恶狠狠的把嫂嫂的乳头放进嘴里,咬牙切齿的样子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恐怖。
  怎么会这样,怎么能这样!
  替身,祭品,那可是活生生的人,是我们家的成员,是疼爱我的嫂嫂和我喜欢的丹丹!
  我先是浑身僵硬,然后纵声尖叫,尖叫中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伸手端起蒸笼就夺门而逃,跑得那个快呀,简直就连狗都追不上。
  逃,我得带着嫂嫂和丹丹逃走,可是我没有目的地,天大地大,我完全不知道该往哪儿逃该往哪儿跑。
  身后阴风怒号,我只觉得心头一寒,眼角余光已经瞥见一只干枯的鬼爪呼啸而来,随后喉咙一紧,顿时浑身发僵呼吸困难,很明显,那只鬼爪掐住了我的脖子。
  我想叫,却发不出声音,我想哭,却流不出眼泪,我想反击,却浑身乏力,感觉就像是梦魇缠身身不由己,恐惧如山洪一样吞没了我,偏偏神智又清醒得可怕,就连晕过去不省人事都成了奢望。
  “叮”,一声低哑的敲击声突如其来,入耳分外的熟悉,好像是苦哥用小手锤敲打小凿子发出的声音。
  扼住我脖子的鬼爪轰然炸开,我虚脱般软倒,手里还紧紧的端着装了嫂嫂和丹丹的蒸笼。
  腰间一紧,浑身发软的我没有跌倒,却是被一个人搂在了怀里,定睛一看,果然是苦哥……
  不对,他怎么那么年轻?
  整个儿是一精神抖擞的少年郎!
  苦哥看了我一眼,然后目光落到嫂嫂身上,脸上的肌肉刹那间扭曲起来,仿佛被生吃了半边身子的人不是嫂嫂而是他本身。
  “李代桃僵,移尘改命,怎么会这样……我要你们偿命,给我去死!”
  怒喝声起,如焦雷震空,一手持锤一手持凿的苦哥以锤击凿,凿子前端爆出一条耀眼的闪电,闪电飞涨化为龙形,张牙舞爪的呼啸而出。
  它的目标,赫然是我后面紧追而来恍若厉鬼的家人,其中有一个右臂齐肩而折,却是我的二姐。
  不——
  我想出声阻止,可是不知道是不是被先前的鬼爪伤了咽喉,居然发不出任何声音,惊骇惶急之下脑子里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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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3: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才是我失声成为哑巴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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