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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你的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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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2 12: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上你的白骨——玩转鬼吹灯
  引子
  我叫简洁,二十二岁,女,未婚。
  我的命不好,九岁的时候遭逢变故,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两个哥哥一个嫂嫂还有一个姐姐,全部在短短一年之内相继去世,自己也在一场高烧之后彻底失声,成了一个哑巴。
  幸亏还有苦哥。
  大哥去世不足半年,他就娶了我的嫂嫂,也成了我家新的顶梁柱。
  那时候,我觉得他乘人之危,简直就是天下第一大坏蛋,对他从来就没有好脸色。
  一年之后,改嫁的嫂嫂也因病去世,留下仅仅一岁患有先天小儿麻痹症的侄女丹丹和我相依为命。
  所有的亲戚都对我们这两个幸存者畏如蛇蝎,在他们眼里,我家已经成了灾难的代名词。
  别无选择,同时也是顺理成章,我和丹丹一起住到了苦哥家里,一住就是十三年,直到现在。
  如果不是因为一部叫做《鬼吹灯》的灵异小说,我永远不会想到自己遭遇的变故后面掩藏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
  原来,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天灾人祸,有些事情本来就发生在我们的感知之外。
  第一章 缘起
  “鬼吹灯同人征文大赛,三万元现金大奖等你拿!”
  丹丹刚刚打开起点中文网,醒目的广告就毫不客气的闯进眼帘,想忽略都不行。
  三万元现金?
  和丹丹一起凑在电脑面前的我倒吸一口冷气,指了指那个广告,丹丹会意的点开了它。
  原来是有奖征文,是作为全国知名度最大的小说原创门户网站龙头老大的起点中文网举办的,要求引用在起点首发的灵异探险小说《鬼吹灯》的设定内容创作同人小说,优胜者将获得三万元现金的奖励,还能得到作品出版的机会。
  毫无疑问,这是个名利双收的活儿。
  三万元现金,那是多大一笔钱是个什么概念?
  家里有三亩土地,每年种两季农作物,一季水稻一季小麦,可以买三千四五,加上养鸡养猪,最多也就是五千出头,还不算农药肥料籽种和人工。
  苦哥在镇上开的石厂上班,敲大石头,累死累活每天挣五十元,一个月一千五,一年也就才一万八,还不算伙食,还得每天都不耽搁。
  三万,苦哥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旷工不生病不受伤,总之一分钱不花,得干上将近两年,要是换上家里的收入,得整整挣个六年。
  三十万字左右的同人小说,能费多大个事?
  没事的时候,我也写过小说,不久前还在起点申请了作者专栏,虽说没弄出个名堂,不过试试又何妨?
  当初家里发生变故的时候,我才读五年级,不得已辍了学,等到事情告一段落,我已经端上了苦哥家的饭碗,又成了哑巴,还成了小伙伴们排挤的瘟神,当然没有机会再去上学。
  苦哥本来是弄了钱准备送我去读聋哑学校,可是被我拒绝了,不是不识好歹,是我不想再让他操太多的心。
  那时候举目无亲,苦哥一手操办了我家的八台丧事,整个人变形得像是骷髅,走路都是跟鬼一样用飘的,那样子真让人担心他随时会散架散成一堆白骨。
  我对他的态度不知不觉的就发生了转变,毕竟我是一个小女孩,很容易被感动。
  要是换了个人,根本就不会在那个节骨眼上娶我的嫂嫂,更不会在嫂嫂死后照顾她有残疾的女儿和小姑。
  事实上,嫂嫂还没有过他的门就过世了,他们甚至没有来得及用婚事来“冲喜”,我们那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家就已经彻底的支离破碎。
  据说,嫂嫂本是他的青梅竹马。
  这就够了。
  爱屋及乌也罢,补偿心理也罢,我都应该知足,又怎么能去奢求太多?
  后来,苦哥一直没有再娶,加上他的父母在三年内相继去世,他就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我和小丹丹的身上。
  他是初中生,当初的课本都还在,既然我执意不去上学,他也不勉强,就自己当起了老师,学生就是我一个人。
  等到小丹丹慢慢长大,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她行动不便,根本就没办法走上崎岖的山路去上学,何况学校根本就不收丹丹,原因当然莫须有。
  她和我一样,都是公认的不祥之人。
  于是,我又成了老师,学生就丹丹一个人。
  同样是“不祥之人”的缘故,加上身有残疾,我的年纪渐长,却根本就没有人上门提亲,于是我的终身大事就成了困扰苦哥的最大烦恼。
  今年开春,电信局连同电脑城举办“买宽带送电脑”活动,苦哥不声不响的去交了钱,成了这三阳湾第一个开通宽带的个人用户。
  “丹丹也长大了,家里太闷,该见识一下外面的精彩,上网去吧,那个世界不会有那么多的偏见和成见。”
  电脑这玩意儿苦哥也没学过,他们读书的时候还没有西部大开发这回事,三阳湾也还是个闭塞的山窝窝,根本就连电脑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不过好歹是初中毕业,他出山去买了几本网上冲浪的电脑书回来,先自己捣鼓然后教我和丹丹,上网这事也就没了什么神秘。
  QQ,网站,游戏,玩玩而已,又不是当黑客,不需要太高的技术含量。
  电脑就摆在丹丹和我的房间里,苦哥基本上不玩,丹丹玩的是游戏,而我,差不多就去网站看小说,看着看着觉得新奇,好像写书还可以签约还可以赚稿费,心动之下也就申请了作者开通了专栏。
  我写的是仙侠,胡编乱造的故事,并没有多少人看,不过无所谓,苦哥买电脑的本意就不是让我们网上赚钱,只是要我们散散心解解闷而已。
  更重要的是,他想我们在网上交些朋友,能网恋一回解决终身大事当然更好。
  不忍拂了他的好意,加上自己也有些好奇,我和丹丹都申请得有QQ,也交了些网友,不过我找的大多是在起点认识的书友,丹丹找的就是游戏里的玩家。
  在起点好歹也混了两三个月,自己写故事也写了十来天,虽然菜鸟得不行,《鬼吹灯》的大名却也如雷贯耳,毕竟那是零六年最热门的小说之一。
  可惜我没看,从来就没有。
  鬼吹灯,灵异小说,听名字就是个鬼故事,肯定是荒唐无极限,尽是瞎掰,能有什么看头,何况我看小说时丹丹也在凑热闹,我可不想影响小孩子。
  她已经有十三岁快满十四岁了,正是年少求知的阶段,要是沉迷在无边的荒诞里去,那才真的是恐怖故事。
  “这么牛啊,看看,原型是个什么东西?”
  没等我盘算妥当,丹丹已经点开了《鬼吹灯》的连接,想了想我没有阻拦,都说好奇心能杀死猫,小孩子的好奇心更重还有叛逆心理,不要她看她肯定会偷着看,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让她瞅瞅,没准儿转身就没有了兴趣。
  “远古的秘密,失落的宝藏,神秘莫测的古墓……风水秘术,摸金校尉……切,原来是盗墓贼啊!”
  盗墓,地下冒险?
  写同人小说,那不是也要写与风水有关的盗墓行动,没实践经验耶,光是看着《鬼吹灯》瞎掰么?
  “小姨,你干吗笑得古里古怪的……呃,不会是要去找感觉吧,深山老林的去哪儿找古墓,你又不懂风水……啊,你不会打公子墓的主意吧?”
  第二章 公子墓
  三阳湾本来就是山区,地处云南和四川的交界,群山起伏,树茂林密,也有着很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公子墓就是其中的一个。
  正因为树茂林密山高皇帝远,解放前这里曾经土匪盘踞,那些家伙除了打家劫舍,还有一大爱好,那就是盗墓,在我们这儿叫做发丘,也叫作娼坟。
  不知道是不是三阳湾风水特好,这偏僻的地方居然有好多墓,当然年代不算太久,不过据说都是些有钱人的坟,陪葬品丰厚得很,那些土匪盘踞在这里,估计除了地势复杂,有众多坟墓来做第二产业也是原因之一。
  既然是风水宝地,土匪当然不止一股,其中最有名的是天宝寨的土匪,原因无他,只因为这股土匪的瓢把子是个女的,叫做刁娘子。
  “刁娘子”是这一带的叫法,其实就是黄鼠狼,不大,灵活得要命,能在树上纵越如飞,而且可以打洞,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一个人,那个人的秉性就可想而知。
  刁娘子最大的长处不是打家劫舍,而是盗墓,据说她鼻子特灵,地下有没有墓一嗅就知道,三阳湾的大多数坟墓都是她带人下的手,向来出手无空,传得是神奇无比。
  久走夜路必撞鬼,她在动公子墓的时候就失了手。
  公子墓在一个山坳里,那使节当然还不叫公子墓,一个乱石滩而已,谁也没料到下面还有个古墓,可是刁娘子就有本事嗅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术。
  指挥手下的兄弟干了一天一夜,好不容易挖到了墓室,刁娘子却突然下令收手,说是歇息的时候打了个盹儿,梦见个穿着红袍的公子哥,那家伙死皮白赖的求她,要她别毁了自己的房子。
  推想起来,这个公子哥自然就是墓室里的主儿,穿着一身红衣,没准儿是得了灵气修成气候,要不就是发生尸变成了传说中的精怪,反正一句话,这墓动不得。
  当时局势动荡,解放军已经开始剿匪,这三阳湾土匪的崩溃也就是迟早的事,大家伙都寻思着好好干上一票然后散伙避风头,找墓葬本来就不容易,这眼看胜利就在眼前,有谁愿意半途放手?
  意见不合,加上人心涣散,刁娘子也镇不住场面,结果少数服从多数,到底还是把墓室给挖开了,不过很快就发生火并,天宝寨土匪全军覆没,刁娘子血透重衣披头散发的逃脱,却是疯了。
  疯了的刁娘子一副惊吓过度的样子,一丁点儿的响动都能把她吓得没命的跑要不然就缩成一团,整天就在嘴里念叨着“红毛”“公子”“不要”之类的字眼,哪里还有当初女瓢把子的风采。
  奇怪的是七天之后刁娘子就没有了踪影,传闻她又回到了那个发生火并的山坳,就在墓室里开枪自杀,到底是和弟兄们死在了一起。
  从那以后,公子墓的字号不胫而走,别说一般的小老百姓,就是土匪都得绕着走,毕竟天宝寨的覆没是摆在哪儿的,山民大多迷信,土匪也不例外,就算没有那个什么公子,光是天宝寨的数十条人命就能让人却步。
  万一弄个鬼上身,那还不得霉死?
  后来剿匪部队开进三阳湾,剩余的土匪死的死散的散,很快就没了踪迹,不过公子墓那地方已经成了有名的鬼谷,据说每到月圆就会听到山坳里吵吵嚷嚷的热热闹闹,中间还夹杂着凄厉的惨叫和嘤嘤的哭声。
  总而言之一句话,那就是阴风惨惨的活地狱。
  再后来十年浩劫,一群城里来的红卫兵听了公子墓的诡异后一口咬定那是土匪余孽的盘踞点,还可能会是潜伏特务施放的烟幕弹,喊着“绷紧阶级斗争的弦破除一切封建迷信打倒所有潜伏敌人”的口号冲去了公子墓,结果……
  去了九个人,回来六个,还有三个女的踪影全无。
  回来的六个革命小将当天晚上就死了四个,全身发黑,肿胀得比僵尸还难看。
  剩下的两个,全部神经错乱成了疯子,就和当初的刁娘子一样,惊吓过度,就会念叨“红毛”“公子”什么的,第二天就全给送回城里去了,至于到底是死是活没有人知道。
  再再后来,文化大革命结束,改革开放,山里心思活络的人开始动起了发丘娼坟的心思,当然,打的是那些土匪的主意。
  都知道这湾里的土匪经常客串盗墓贼,想来应该手里有货,不过杀星高照恰逢改天换地的新时代,一个个都给镇压得永不翻身,那些东西肯定是藏了起来。
  藏东西的地方,最保险的当然就是坟墓。
  幸存的土匪给死去的兄弟下葬,多半会埋下相应的陪葬品,一来希望兄弟走个安心不找自己麻烦,二来是留条后路好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江湖应急。
  也就是说,这些个土匪的陪葬可能比那些古墓的陪葬还要来得丰厚。
  那时候的三阳湾,差不多是盗墓成风,听说漫山都是被掘的坟遍野都是乱丢的白骨。
  那种情况下,公子墓也成了重要目标之一,人们不约而同的怀疑那里其实是天宝寨土匪的藏宝窖,而刁娘子也只是装疯卖傻想要独吞财宝。
  终归是有人去了,人为财死,千古不灭的道理。
  去的是当时在三阳湾大有名气的一个发丘高手,带了两个弟兄,乘兴而去,却是败兴而归。
  据说,那里已经被洗劫一空,他们去迟了,除了白骨还是白骨,根本就没有宝藏的影子。
  一气之下,那位高手把墓里的棺材板抬了回去,说是手不空出,好歹也找个烧火的柴禾不是,还说鬼怕恶人,要不拿点霸气出来没准儿真会被不干净的东西给缠上。
  结果,不出三天,连同那个高手在内的三个家伙先后暴毙,全部双眼圆瞪死不瞑目,竟然是给吓死的。
  更恐怖的是他们的婆娘先后失踪,有人看见她们是去了公子墓的方向。
  这下子算是闹大了,派出所,刑警队,还专门从上面调来了专家,好一番折腾,除了又在公子墓发现三个盗墓贼婆娘的尸身之外一无所获,案子到底结了没有谁也不明白。
  不过严打就此开始,三阳湾里的盗墓之风就此打住,而公子墓算是彻底的成了恐怖的代名词,大人哄小孩的时候都会说:“再不听话,就把你扔到公子墓去!”
  明白了《鬼吹灯》的主题,我第一个想到就是公子墓。
  要是到那儿去溜达一圈,亲身体验地下探险的刺激,写出来的同人小说会不会在众多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三万元现金大奖?
  传说虽然恐怖,毕竟是添油加醋的传说,我才不信真的有什么红毛公子!
  第三章 夜半莫读鬼吹灯
  “倒斗四大探险分支,摸金门、搬山门、卸岭门、发丘门。又被称为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卸岭力士、发丘将军。有称‘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已经夜深了,我还在电脑前看《鬼吹灯》的资料,因为我已经决定要写这个同人小说,偏偏又对风水盗墓一窍不通,也没有看过《鬼吹灯》,想睁着眼睛说瞎话胡编乱造都不成。
  先去看了看《鬼吹灯》的小说目录,密密麻麻一大篇,整整二百三十四章足足四百二十多万字,要从头看到尾可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何况还有一百多章是需要掏钱付费的vip章节,向来看白书的我压根儿就没有打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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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2: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用《鬼吹灯》的设定内容创作同人而已,又不是写续集,还不能用原著里的主要人物作主角,没必要把原著看得明明白白吧,大致的东西搞清楚就行了。
  所以我才进了《鬼吹灯》的专区,想把原著的世界设定门派流传什么的摸个大概,然后才好构思如何动笔,没想到……
  我渐渐的陷进去了。
  一个诡异的世界,远古文化,神秘的古墓,惊险的盗墓生涯,稀奇古怪的机关……
  好像都是瞎掰,又好像有条有理有章法,难道说真的有那么不可思议的人和事还有物?
  以前觉得本地的一些灵异传说根本就是捕风捉影添油加醋的连篇鬼话,可是连上《鬼吹灯》一看,似乎大有玄机。
  那些盗墓的土匪,介于绿林和掘丘之间,找到墓就盗墓,找不到墓的时候占山为王打家劫舍,不就是活生生的卸岭力士,四大探险分支之一?
  卸岭力士这一派找墓主要用鼻子闻,传说中的刁娘子不就是用鼻子一嗅就可以断定有没有墓?
  《鬼吹灯》上说他们长期被蒙人追杀,以至于淡出中原,有谁能断言他们没有混迹在大西南的崇山峻岭之中?
  我们这儿把盗墓叫做娼坟或则发丘,似乎又和探险四大分支的发丘将军拉上了关系,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另有渊源?
  古墓里碰上的僵尸或者恶鬼叫做大粽子,还有白凶黑凶之分,那刁娘子她们遇上的会不会就是长红毛的大粽子?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专区里居然还有小说中描写的种种奇物的图片,一个个清晰真实,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弄虚作假的迹象。
  难道说,除了我们为了衣食而忙碌的生活,真的还有另一个神秘诡异的地下世界?
  游走不定的目光很快就被摸金符的图片吸引,那个实物照片和其他图片一样非常清晰,介绍也说得非常清楚,那是摸金校尉特有用来避邪的护身符。
  所谓“摸金有符”,指的就是那玩意儿。
  弯勾似的东西,一寸多长,乌黑锃亮,坚硬无比,还刻了两个篆字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飞虎纹,根部锁了一圈金线,可以挂在脖子上当饰品,据说是用穿山甲最锋利的爪子制成,非常的神奇。
  我被它吸引的缘故却不是它的神奇,而是看上去非常的眼熟,似乎经常见到来着,对了,丹丹就有那么东西,不过是乌漆嘛黑的,根本不像网上形容的“黑水晶一样”。
  丹丹因为小儿麻痹症腿脚不便,经常在家里闷坐,苦哥为了给她解闷就送了他那个玩意儿,她就经常用来雕东西玩,别说在豌豆黄豆这些小东西上雕花跟切豆腐似的,就算在石头上刻字也能入石三分,的确非常的锋利。
  如果它真的是摸金符,苦哥怎么会有这传奇般的东西?
  难道说,苦哥也是个倒斗(《鬼吹灯》里盗墓的暗语)的手艺人?
  他对自己的身份秘而不宣,倒是有些像专区里介绍的卸岭力士,可是他又怎么可能会有摸金校尉的视若性命的护身符?
  怔怔的想了半天不得要领,本来想从丹丹那儿把东西拿来和网上对照一下,可是丹丹早就睡了,实在没必要去吵她。
  这种事也就是胡思乱想的那么瞎扯,巧合而已,根本就当不得真,我总不能拿着那个像是摸金符的东西跑去问苦哥是不是卸岭力士的传人有没有为了护身符谋害摸金校尉。
  发了一阵子的呆,我摇摇头清醒过来,莫名其妙的有些期待,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小说里到底写了些如何精彩的诡异传奇。
  迅速进入《鬼吹灯》小说阅读界面,我正式走进了《鬼吹灯》的灵异世界。
  引子,白纸人,鼠友……
  仅仅开了个头,我就被吸引住了,看第三章荒坟凶尸的时候,心居然悬了起来,一个劲儿的替那个遇到僵尸的大烟鬼担心。
  “还满有意思的嘛,瞎掰得有水平!”
  突如其来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冷不丁的吓了我一跳,不过不用回头,听到随之而来的一声“嘎嘣”我就知道是谁来到了后面。
  只能是丹丹。
  丹丹喜欢吃炒豆,胡豆豌豆黄豆都喜欢,经常炒熟了当零食,嘴里老是咬得嘣啊嘣的,总安静不下来。
  “你怎么起来了?有事还是小姨吵到你了?”
  我没有回头,只是随手拉开挂在线上的QQ,随便点了出个聊天模式的空白框出来,把我的问题漫不经心的打了出来,当然没有点发送。
  丹丹和我住的一间屋子,本来是要方便照顾她,不过她向来乖巧,我实在没什么好照顾的,现在也不过是随便问问罢了。
  “哪有什么事啊……只是模模糊糊的闻到生人味,有些嘴馋,只好起来转转……你吃不吃点?”
  丹丹的回答有些含含糊糊,似乎没有睡饱,不过中间夹杂着的“嘎嘣”声倒是脆生生的,我又好气又好笑,想来这丫头真的睡迷糊了。
  “什么生人味,你又不是这个百年尸魔……”
  显示器上的话还没有打完,我突然停住了所有的动作,因为身后的丹丹已经把手伸到了我嘴边,手里拿的居然不是豌豆胡豆也不是黄豆,而是一截白森森的指骨。
  她问我要不要吃点的东西,居然不是她喜欢的豌豆胡豆黄豆,而是白森森的骨头!
  心腔子蓦地一缩,我斜眼一瞟,身后的人弯着腰凑在我颈边,伸着个脖子专心的看着显示器,因为角度问题我看不清她的面目,可是她分明穿着一身宽大的青衫。
  没错,就是长可及地的青衫,那种只有死人才会穿的寿衣。
  第四章 梦魇
  见鬼了!
  ——这是我的第一个念头。
  难道这就是书上说的大粽子?
  会说话的粽子,半夜三更莫名其妙的从我背后无声无息的冒出来,就为了和我一起看《鬼吹灯》?
  那也太荒唐了。
  从小到大,鬼故事听了不少也在书上看了不少,可是我不相信有鬼,因为我从来没有看到过。
  庄稼人,半夜三更看田水什么的是常事,走夜路过坟地也很寻常,我就从来没有遇到鬼啊僵尸之类的东西,想见识一下也没机会。
  这下好,我才决定写个灵异小说才盘算去公子墓找点感觉,它居然摸上门来了。
  我当然是不怕,可是屋里还有个丹丹,到底是小孩子,我可不敢担保她也不怕,何况这个鬼会说话,很可能上了丹丹的身,也就是传说中的附体。
  不管怎么样,先要看个明白。
  我一反手就抓住了伸在我面前请我吃骨头的手,然后飞快的回头,正好和丹丹惨然变色的脸打了个照面。
  “咝……好疼哦,小洁你这是干吗?”
  不知道是常年干农活还是别的原因,我的手劲非常的大,就是小碗粗的竹子都能直接捏破,丹丹的手被我狠狠一握,不管她是不是鬼上身都受不了。
  我当然不可能搭话,目光却直直的望进她的眼睛,传达的意思直接了当,没有一点含糊。
  “你是谁?”
  我是哑巴,却不会哑语,也不知道是彼此太过熟悉还是有心灵感应,苦哥和丹丹都可以直接解读我的眼神,我要说的话他们能理解个八九不离十,现在我就是要用眼神来求证丹丹有没有被不干净的东西附体。
  “放手小洁……你弄疼我了,看我不告诉你哥……”
  心里又是一寒,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这个声音根本不是丹丹的,不过我同样熟悉,它就藏在记忆的深处。
  是嫂嫂的声音,也只有她才叫我小洁。
  心神恍惚了一下,丹丹的脸已经凑近了一些,分明就是当初嫂嫂那憔悴的模样。
  “小洁,你干吗欺负我,还嫌我不够辛苦么?”
  嫂嫂的脸惨兮兮的笑了一下,看上去非常的古怪,却是嘴角裂开,一直延伸到了脑后。
  随着那古里古怪的一笑,她脸上的皮肉开始迅速掉落,转眼间就露出了森森白骨,眼睛也骨碌碌的掉落,眼眶一下子成了两个黑乎乎的窟窿,紧接着就是“咔嚓”的一声脆响,在这寂静的夜里听起来分外的惊心动魄。
  我在紧张之下不知不觉的加大了手上的劲道,紧攥在我手里的那只手居然给我硬生生折断了。
  手上的感觉不对,不用去看也能猜出来是攥了截白骨,明摆着的,身后这个“嫂嫂”已经变魔术似的成了一具骷髅,白骨架子套着件宽大的寿衣,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冷冰冰的寒意似乎成了实质化的东西,无孔不入的包围着我,我没有尖叫的意思,只是想伸手捏碎这个白骨精的每一根骨头,但是我全身僵硬,连根手指头都动不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坐在椅子上保持着回头的姿势,傻傻的看着这个诡异的骷髅。
  先前为了求证丹丹的身份,我是盯紧了她的眼睛,这会儿“丹丹”变成“嫂嫂”,又由“嫂嫂”化成骷髅,转变太快,连我的目光都没来得及抽离。
  那黑洞洞的两个眼眶,就像两个无底的深潭,不止我的目光,就连我的心神都陷了进去。
  我心里很清楚很明白,可是我动不了,就像是在做一个无法醒来的噩梦。
  两个黑洞洞的眼眶慢慢扩大,那是错觉,我知道是骷髅慢慢的逼近了我的脸。
  很奇怪,本来它就是凑在我颈子旁边,我一回头就和它面对面,可它就是还有向我逼近的余地而且一直在毕竟逼近老是没个完结。
  也许,它要的就是这个“逼近”的过程,好让我的恐惧不断提升?
  耳畔传来刺耳的声音,似乎这个骷髅在不断的磨牙,然后还有液体滴在地上的嘀嗒声,下意识的就想象出鲜血一滴滴落到地上的恐怖场景,我真不明白了,它这是馋得要命想吃人还是想告诉我什么?
  难道它成了骷髅就不能说话,或者我是什么新时代转世的唐僧?
  这关头还能想这些,我都有些佩服自己,看来我真的有写小说当作家的潜质,问题是——
  要啃要杀来个干脆行不行,婆婆妈妈搞什么名堂!
  正在恐惧和烦躁交织闹得水深火热的时候,突然“叮”的一声响,然后眼前白光一闪,近在咫尺的骷髅突然就没有影子。
  眼睛眨巴了几下,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恢复了行动的能力,刚才那阴冷僵硬的感觉似乎根本就没有存在过。
  跳起来满屋子转了一圈,门窗完好,寂静无声,没有穿寿衣的大粽子,也没有什么白骨精,丹丹也在床上睡得香香的,根本就没有鬼上身的任何迹象。
  梦么,好端端的我怎么会做这么一个见鬼的梦?
  回到电脑面前,我才发现椅子的扶手已经断了一截,那是被硬生生掰断的,毫无疑问,被我当作鬼手折断的就是它。
  是梦游还是梦魇?
  明明在看《鬼吹灯》,我怎么就会睡了过去?
  难道真的被鬼迷住了,真正鬼上身的是自己,或者是鬼遮眼看到了看不得的东西?
  那我又怎么会在最后突然惊醒?
  乱七八糟的疑惑纠缠不休,我下意识的低头,突然发现胸前贴身悬挂的鸡心项链不知怎么的出现在衣裳外面,而且那个可以打开的鸡心坠子已经弹开了。
  这坠子里面没有镶照片,却有拇指指甲那么大的一块玻璃,算是个小小的镜子,打开就可以照照脸化化妆什么的,很方便。
  记得是听到一声“叮”才清醒过来的,那不就是鸡心坠子弹开的声音?
  这坠子是苦哥送我的东西,难道会是一件可以驱邪镇妖的宝物,就像丹丹用来玩的那个“摸金符”?
  可是,在鬼吹灯专区里好像没有看到有这么个东西啊。
  刚刚想到《鬼吹灯》,电脑的音箱突然发出一阵阴风惨惨的怪笑,还伴随了“咔嚓咔嚓”的骨节摩擦声,那动静让我一下子想到了龇牙咧嘴的骷髅架子。
  抬头一看,电脑的显示屏上赫然跳出个披头散发的鬼脸,血肉模糊不说,头顶还牵出根灯芯燃着碧绿的鬼火,两只眼睛都掉出了眼眶,就几根血丝吊着一抖一抖的,偏偏眼珠子还会动,上上下下的一转,直愣愣的就盯上了我。
  “终……于……找……到……你……了……”
  第五章 灯丝小狐
  “小狐,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我恨恨的在电脑上打出我要说的话,然后重重的点了发送。
  “鬼吓人,笑死人,人吓人,吓死人”,这话,是苦哥告诉我的。
  事实的确如此,刚才我本来就已经绷紧的神经再度紧张,要不是以前见过这恶心疤瘌的鬼场景,只怕我一冲动就把电脑给砸掉了。
  这电脑连同宽带一共用了四千二百三十八块钱,真要给砸了,还不得心疼死。
  就在先前那如同梦魇的恍惚中,我莫名其妙的点开了QQ聊天并接受了场景邀请,那个吓人的惊魂鬼脸就是好友小狐设置的个性场景,恶心死了。
  她是我在起点结识的书友,也在写小说,似乎混得还不错,我写的第一个东西就是她给设计的封面。
  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个“灯丝”,嗯,就是《鬼吹灯》的狂热粉丝,一张嘴就是“大粽子”“倒斗”什么的,“用胡大的名义发誓”“看在胡大的份上”更是成了她的口头禅,简直是彻底走火入魔没救了。
  估计她是个大学生什么的,很骄傲,开始可没有打算交我这个朋友,不过在介绍《鬼吹灯》却被我不客气的拒绝以后,她就牛皮糖一般缠上了我,那个封面也是算是她拉拢我的手段之一。
  也许,在她眼里《鬼吹灯》真的值得崇拜,就像佛教弟子对原版《金刚经》的态度一样,而我对该书的断然拒绝显然让她受到了不小的刺激。
  “衣衣,好像脾气不好哦,在干吗呢?”
  衣衣是我的网名,没别的意思,我就觉得自己像是被一件被遗忘的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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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2: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撞鬼了,都是被《鬼吹灯》害的。”
  这次小狐的回应是一连串的“哇”,不用连接视频都能想象她吓掉下巴的样子。
  “终于看《鬼吹灯》了?太棒了,真的很精彩是不是?没骗你吧?那里面的大粽子可好玩了,老吓人的……对了,你是不是给吓傻了?还撞鬼呢,是入魔了吧?嘻嘻,胡八一大大就是猛,厉害!”
  一连串的话咋咋呼呼的蹦出来,不愧是大学生,打字比我快多了。
  其实为了我的网恋苦哥专门给配置了摄像头,也配了音箱和耳麦,小狐完全可以接通视频后直接说话的,不过她知道我不能说话,所以一直都用打字的方式聊天,算是对我的一种尊重。
  这也是我把她当朋友的原因之一。
  她对《鬼吹灯》的推崇真的到了狂热得近乎痴迷的地步,本来我是有些反感的,不过为了征文比赛去鬼吹灯专区看过之后,算是大概明白了她的热情从何而来。
  异军突起的盗墓兼灵异小说,写的是几个摸金校尉(自命正统的盗墓贼)通过风水秘术发掘古墓的诡异经历,探险、寻宝、猎奇、悬疑、考古、墓葬融为一体,惊心动魄,曲折离奇——
  这样的小说在网上连载,可以说开创了一个新流派,想不红不火都不行。
  起点中文网签约,点击超过一百六十万,三万多人收藏,各大网站相继转载,点击大多名列首榜,实体书出版后销量持续上升,上市不久就突破二十万册,甚至连网友见面的问候都成了“今天你吹灯了没有”,其火爆程度可想而知。
  说实话,这种半真半假的瞎掰迎合了很多年轻人的猎奇心理,本来嘛,他们生长在和平年代的大都市,年轻的心不安分的蹦啊蹦,可是又没条件潇洒走天涯,只好在别人的冒险故事里体验一把,精神上刺激一下过过瘾也好。
  由喜欢而崇拜,由崇拜而痴迷,再正常不过。
  就这么着,《鬼吹灯》男主角胡八一不知道成了多少年轻人的偶像,小狐也不过是个大学生,迷上她的胡大不足为奇。
  把自己看了《鬼吹灯》之后的梦魇简单的告诉小狐,她立马反应,说我屋里肯定有不干净的东西,被字灵诱发给我撞了个正着。
  按她的说法,《鬼吹灯》一文是灵异奇谈,文字本身就带有超自然能量,就是所谓的字灵,相当于道教的符咒和佛门的印记。
  加上有那么多人追捧,只要每个人相信那么一点点,意念的凝聚力百川归海聚沙成塔,完全可以造出一个灵异世界,《鬼吹灯》因此拥有了沟通阴阳的力量完全可以理解。
  既然能够沟通阴阳,我屋子里那个未知的东西自然会被《鬼吹灯》的能量吸引,不知不觉中现形就毫不奇怪。
  她的说法有些牵强,不过勉强可以接受,毕竟《鬼吹灯》的火爆摆在那儿的,据说现在点击超过六百万,还打算拍成电影,没准儿狂热的灯丝们真能赋予它神秘的能量。
  “你不是不看《鬼吹灯》么,怎么这回转性了,不会是失恋了要去找大粽子自杀吧?”
  没等我回过味儿来,小狐又嚷嚷开了,懒得和她废话,我把同人征文的事情一说,结果她来了个晕倒的表情,让我好一阵郁闷。
  “那需要实践哎傻大姐,你以为编故事哪?没有经验怎么能写出高潮怎么能勾引读者怎么能诱惑编辑?别做梦了,三万元现金不是那么好拿滴!”
  “实践经验还不简单,找个坟墓进去逛一趟,自然就会有感觉了!”
  “无语!倒斗不是请客吃饭,哪有那么轻松?你懂风水么?你会武功么?你有装备么?你知道墓室结构么?你有搭档么?你懂什么叫鬼吹灯么……”
  “得了,真啰嗦,不就找个墓吗,我们这儿就有,现成的!”
  “不是吧,现成的……这也能将就?衣衣啊,我给你说,要找感觉得去那些个古墓里找,最好是要没有动过的,深藏在地下的,陪葬多多的,最好还要有大粽子的……”
  “那还用说,十全十美,惊险恐怖尽在公子墓!”
  “吹吧你……哎,公子墓?你们那儿真的有个公子墓?说说看说说看!”
  费了我好一番劲,手指都打酸了,总算把公子墓说了个大概,没想到小狐当即发过来一个骷髅和一个跳动的红心,然后理直气壮理所应当的宣布:“等等我,我也要去!”
  我吓了一跳,没好气的回复道:“开什么玩笑,我去找感觉你凑什么热闹?”
  “废话,我也去找感觉,别忘了偶也在起点开了专栏!而且,你一个小姑娘跑古墓去多危险,听你形容里面可是有尸煞,就是那个红毛大公子,很危险的!看在胡大的份上,偶得来保护你!”
  一听就知道这个灯丝处于亢奋状态,连“偶”都蹦出来了,听着都头疼。
  “没搞错的话,你还在读书吧?没事添什么乱!”
  “我偷跑就是,小意思!后天,不,明天晚上来金江火车站接我,对了,我还要带我哥来!悄悄儿告诉你,他可是如假包换的摸金校尉,绝对正宗!”
  三不管的做出决定,小狐的头像一下子暗了下去,看来是怕我推托,干脆来个斩立决,溜了,早知道当初就不告诉她我家在什么地方。
  这下好,无端端的多出来个要保护我的保镖,不,两个,还有个居然是书上瞎掰出来的摸金校尉!
  难道《鬼吹灯》真的成了气候,让里面那些诡异神秘的东西都跑到了现实世界?
  ——也就是所谓的“沟通阴阳”?
  苦笑一声我刚想叉掉聊天对话框和网页,眼角一斜目光已经下意识的瞟向了门口。
  门悄悄的开了,一个人影轻轻的“飘”了进来,无声无息,宛若幽灵。
  第六章 苦哥
  一下子从电脑前弹了起来,我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狠狠一拳砸向那个人影的脑袋,如果让丹丹来形容,她肯定会说“被踩着尾巴的叮当跳起来咬人似的”。
  叮当是家里的小狗,凶得要命。
  可能真的受了《鬼吹灯》的影响,我下意识的认同了“屋里有不干净的东西”这个论断,而所谓不干净的东西,说白了就是有鬼。
  半夜三更,无声无息,走路都是用飘的,不是鬼还能是什么?
  先下手为强,我可不想再来一次梦魇。
  大概我的反应太过激烈,进门的那个人影似乎吓了一跳,抬起头来露出一脸的惊愕,那张脸却是无比的熟悉。
  坏了,是苦哥,老是这样,走路都跟鬼一样飘啊飘的,用丹丹的说法就是“非常倩女幽魂”,也不知道是不是当年给我家操心留下的后遗症。
  房门本来就是虚掩的,不论是我还是丹丹都没有闩门的习惯,而苦哥半夜三更进我们的房间是习以为常的事。
  都怪《鬼吹灯》,给迷住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眼看拳头就要把苦哥那张削瘦的脸砸成苦瓜,他身子一侧斜斜的往前踏了一步,我那自以为会打个正着的拳头不知怎么的从他耳畔擦了过去,根本就是砸了个空。
  这一扑本来就去势汹汹,没料到落到空处,苦哥又恰到好处的往前踏了一步,我等于是一下子扑到了苦哥的怀里。
  “简洁,你干吗呢,晕灯了吧,干吗打我?”
  还别说,真的晕灯(我们这边的方言,相当于昏头啊迷糊之类的形容)了。
  本来是绷紧了神经,发现是苦哥而且没有误伤突然就松懈下来,人又撞在了苦哥的怀里,胸前的坚挺紧压在他的胸膛上,酥麻的奇异感觉如电流通过,脑子里更是乱作一团,不晕才怪。
  偏偏苦哥在这时候开口说话,两人之间本来根本没有距离,他一张嘴温热的气息就喷在我耳垂上,加上怕惊醒丹丹自然而然的压低了声音,本来就显得亲密的耳语更是多了几分暧昧。
  全身一阵颤抖,我整个人都软了,身子不由自主地往下滑,刚才一拳打空从苦哥耳畔擦过的手本能反应圈回来搂住他的颈子,差不多就是挂在了他的身上。
  苦哥“咦”了一声,可能发觉我软绵绵的往下滑,顺手就伸手一搂把我稳住,只是这一搂就搂到我的……臀部,两个人算是真的贴了个亲密无间。
  呼吸一紧,只觉得自己的鼻息灼热如火,心腔子更是一炸,我忍不住就哼了一声,似呻吟又似渴望,自己听起来都分外的……妖媚。
  苦哥怔了怔,似乎意识到这个姿势的暧昧和不妥,忙不迭的把我推开,却还是慢了半拍,紧贴的身体已经感觉到他男人迅速崛起的冲动,让我在又惊又羞的同时有点小小地得意。
  原来,我还是有点魅力哦!
  “在做什么呢,看小说……咝,妈的个P,老毛病又犯了,给掐掐!”
  叼着根牙签的苦哥大概也有些尴尬,东张西望的看了看就坐到电脑前,想动动鼠标却倒吸了一口冷气,一张嘴就连粗口都出来了。
  牙疼,老毛病发作,他一来我就知道。
  当初我还小,半夜经常踢被子什么的,他常常半夜进门来照看,后来慢慢长大,丹丹和我睡在一起,虽说是我照看,不过到底年轻有时候自己都睡死了哪还管得那么多,他又常常来看丹丹,所以房门一直都没有闩过,门闩不过是个摆设。
  等到我年纪渐长,丹丹也慢慢长大,苦哥却还是经常半夜来串门,不过却已经不是照看我们俩,也不是有什么不良企图,而是找我给他解决痛楚。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患上了很严重的牙病,疼起来连腮帮子都能疼肿,不过如果不是实在受不了,他也不会轻易到我们屋里来。
  “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不是身临其境的患者,简直是难以想象牙疼的痛楚有多厉害。
  十六岁那年我就患过虫牙,也就是所谓的龋牙,据说国际卫生组织将它列在冠心病、癌症之后的第三位,可见其普遍性,山里的孩子大多没有刷牙的习惯,加上爱吃甜食,很容易得这个毛病。
  那病发起来可不得了,就像真的有虫子在牙齿里啃似的,疼得我咬紧牙关在床上翻来滚去,恨不得跟周星驰在《月光宝盒》里那样抓块石头把牙齿给敲下来。
  还好,苦哥去找了个黑松节,也就是分叉的枝节部分大概有一二两,剁成小块后用搪瓷缸装水文火煮半小时,熬出来的松节水漱口二十多分钟,一次就断根,再没有复发过。
  尝过牙疼的滋味,当然知道厉害,还好苦哥有那个被他称作秘传神方的土法子,不然还不知道要遭多久的罪,没准儿还真拿石头把牙齿给敲了。
  后来才知道苦哥也有牙疼的毛病,不过他那不是虫牙,也不是风火牙(就是牙齿极度过敏的那种),他自己也治不了,如果没有“阴阳十八指”,说不定他就给活活疼死了。
  轻轻的坐到他对面,我拉过了他的右手放在自己大腿上,左手固定他的手腕,右手卡住他手掌,大拇指掐住第三和第四掌指关节间,中指置于相应的掌心作依托,两个手指渐渐用力,拇指尖的侧重点放到了他的中指掌指关节处。
  阴阳十八指第八指,封喉。
  苦哥闭上了眼睛,手背上有蚯蚓般的青筋在跳动,鼻子里发出了一声轻哼,那是表示找对了穴位,劲力也差不多到了火候。
  “掐穴八十一息,改为点穴,一松一紧为一次,计二十四次,稍停,再二十四次,如此轮转二十四遍计五百七十六次,再改掐穴八十一息,则调和阴阳镇痛化淤,牙疼、咽喉痛皆可迎刃而解。”
  这话,是封喉指的口诀,应用起来却还要复杂得多,分阴阳,取轻重,定节奏,灵动存乎一心,据说稍有不慎就可以将人真正真的“封喉”,让他一辈子失声。
  据说,是据苦哥所说,这阴阳十八指本来就是他教的,靠这套据说是祖上秘传的指法,从小到大我和丹丹就没有上过村上的卫生所,至于医院,更是连大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
  一轮封喉指施完,我已经出了一身的细汗,看起来这不费劲,但是苦哥不知道是不是疼得实在厉害,我需要施加的劲道非常的大,真怀疑他的骨头是铁做的,要不早该给捏碎了。
  长长的吐了口气,和往常一样苦哥没有道谢,只是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就出门而去,不过今晚,他的目光有些闪烁,也不知道是不是先前的尴尬闹的。
  “半夜三更的,不要看那些神神道道的东西,招鬼,很麻烦的。”
  临出门的时候,他莫名其妙的蹦了这么一句,让我的心脏突然漏跳了一拍。
  ——真的,有鬼么?
  第七章 夜路走多必撞鬼
  小狐居然玩真的,第二天一早她就打电话来,说是已经买好从昆明到攀西的车票,晚上九点就能到攀西的金江火车站,要我赶去接她。
  得知有网友远道而来,苦哥比我还高兴,就连丹丹也很是期待。
  从小到大,我们都没有什么朋友,年老的见了我们都绕着走,年轻的一代稍好些,好奇的眼神却像是看大熊猫,不舒服之余根本就懒得搭理,连泛泛之交都算不上。
  我们这一家子,在三阳湾可以说是一直遭到排挤的对象,至少,我们家从来没有客人上门。
  所以苦哥才会买电脑拉宽带,没有电脑的从前,他买了很多的书,还安了电视卫星接收器,无非就是怕我们寂寞。
  现在好,有客人来了,还是大学生,而且有一个是男的,他不高兴才怪。
  于是他打电话给石厂请了假,专门给包了一个跑出租的小长安,花了他整整五百块,为的是让我接到人之后可以连夜赶回来。
  金江火车站在攀西市区,对我们三阳湾来说是“城里”,路很远,如果不包车,得转六次车,而且入夜之后决不会有司机跑三阳湾。
  可能沾了当初盗墓热的光,三阳湾在攀西成了开发试验区,大兴土木,连公路都改建成了水泥路,各种石厂沙场多的是,流动人口也相应的增加,偏偏这里民风彪悍,各种冲突层出不穷,实在不是什么太平的地方。
  有人说这里风水不好,是典型的穷山恶水,一年下来至少会发生三四起凶杀案,城里的司机一提起三阳湾都有些谈虎色变的味道,基本上是不会出夜车的。
  苦哥找的车本来就是三阳湾里的,如果别的人包一天,顶天也就是个三百,他多出两百,名义上是跑夜车的缘故,实际情况应该是和我们家的遗世独立有关。
  中午出发,擦黑的时候到了金江,我让司机在外面等我,自己进车站去接人,没办法,在视频上彼此认识的就只有我和小狐,苦哥也没有大包大揽来接我的网友的打算。
  小狐坐的车还没有到,只有等,不过等的时候,我遇上了麻烦,严格的说,是我惹上了麻烦。
  我发现有人偷钱,一个头发染成黄色的小青年鬼鬼祟祟的挨上个等车等得打瞌睡的人身边,用一把夹药棉消毒的夹子去他兜里夹东西。
  不用说,这是最差劲的小偷。
  手法拙劣不说,动作慢得要死,而且没有什么隐蔽性,看到他小动作的人不止一个,不过都很聪明的当做什么都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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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2: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苦哥经常会带我和丹丹进城,也给我们讲过那些混混们讨生活的手段,不客气的说,我去做个反扒手都绰绰有余。
  也是这个小子倒霉,他根本就不该在我眼皮子下面动手,我一向看不得这些乱七八糟的破事。
  那个打瞌睡的人一看就是出门打工的,兜里钱不会太多,不过路费生活费之类的,要是给扒掉,说不定就得走投无路连哭都找不着地方。
  想都没有想的走上去伸手在黄毛肩上一拍,他整个人都矮了半截,手里的夹子也啪的掉到地上去了,一张脸变得煞白,跟见了鬼似的。
  我真的想告诉他,上得山多终遇虎,久走夜路必撞鬼,别说他手艺太差,就是高手也总有栽跟斗的时候,这种昧良心的钱还是少挣点为好。
  可惜我是哑巴,没法子说话,所以我只动手,不动嘴。
  如果估计没错,这小子给我那么一拍,那只讨生活的手至少得休息半个月,就当是报应好了,活该。
  黄毛不敢吭声,不过怨毒的眼神说明事情才刚刚开始。
  能在火车站讨生活的混混不可能是单飞,拉帮结伙寻常事,如果估计没错,用不了半个小时黄毛就能带一伙人来报复,不过我毫不在意。
  如果你能在不断摔打中长大并且独当一面,你也不会拿那些混混当回事。
  别以为农村的活儿很轻松,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是说的隐士,不是山民,更不是我们三阳湾的山民。
  一百二十斤的铁铧,八十斤的铁耙,要一只手拎着在田里和老水牛较劲,三百多斤的柴驮子要一个人抓到骡子背上去,山洪爆发时牛羊不敢过河,得用双手举过头顶往齐腰的急流中淌过去……
  三阳湾中别的山民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住得单家独户被同村彻底孤立连鬼都不上门的我在家里就有这么辛苦,别看苦哥是个男子汉,家里田里的力气活差不多就是我承包了的。
  记得他第一次让我学犁田耙田的时候,村上那个自命德高望重的老村长唧唧歪歪,说什么婆娘犁田是冒犯山神会祸及全村,结果给他抓起来就从河这边扔到了河那边,吓得口吐白沫差点就发了羊角风。
  “打铁要望本身硬,谁也靠不住”,苦哥如此这般的教训我,可以说我是给苦哥磨长大的。
  正因为如此,我根本就没有把这些小混混放在眼里,老鼠就是老鼠,成群结队也是老鼠,没什么可怕的。
  小小麻烦而已,不值一提。
  不过,黄毛带着七八个一看就是不良青年的混混气势汹汹的逼近时,我还是忍不住苦笑了一下。
  火车正好进站,乘客已经开始出来,小狐很快就要出现,偏偏这群老鼠来添乱,还真的是个麻烦。
  四下里扫视一下,装作打瞌睡偷窥的明目张胆看热闹的都有,偏偏就没有人民警察和打抱不平的。
  “就是她,这个婊子……”
  黄毛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给我当面一拳砸了回去,本来只是手爪爪休息半个月就行,这下好,该好好躺一阵子,还得去医院镶几颗牙齿。
  我是哑巴,却是后天性失声,并不是聋子,和一般意义的“聋哑”拉不上关系,他的话我是听得一清二楚,当然不会客气。
  黄毛的同伙估计没有料到我比他们还嚣张,不由得怔了那么一怔,就这么一怔的工夫,我又放倒了两个人。
  本来就性子火爆容易冲动,我当然明白速战速决的道理,何况这里是火车站,迟早会引来警察,还是快快了事然后接到小狐开溜才是。
  回过神来的混混们叫嚣起来,齐刷刷的亮出了西瓜刀,可惜动作太慢,实在没有什么前途,而且他们的身体太差,根本就是一击即倒,才一交手就又倒了三个。
  早看出来了,这几个家伙比家里那头叫做“黑旋风”的骡子都不如,还不够我舒展筋骨的,看热闹的那些人大呼小叫得实在没必要。
  也就喝杯热茶的时间,一群混混全部放倒,我轻松的拍拍手,正觉得不过瘾,脊梁骨突然一凉,本能的感觉到有人鬼魅般到了身后,肩头微微一沉,却是搭上了一只手。
  眼角余光扫处,那只手竟然白骨嶙峋,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第八章 三阳湾的传说
  心头一凛,头皮一炸,我反手一抓一扯,弯腰耸肩,一下子就把肩上那只骷髅手连同它的主人一起抛了出去。
  黑影在眼前一晃,耳畔传来一声惊呼,被我重重抛出的却是个女子,她在空中翻了个跟斗稳稳落地,动作利落得像武打片,倒是看不出有什么慌乱。
  “衣衣!”
  刚想再接再厉,黑衣女子的招呼让我回过味来,定睛一看,竟然是视频上见过的小狐。
  来不及啰嗦,我拉了她就跑,苦哥说过,城里不比山里,要是打架得忙上加快打了就跑,不然有的是麻烦。
  风风火火的冲进苦哥包的小长安,叫醒正在睡觉的司机,一溜烟离开火车站,我这才有时间打量小狐和另一个紧紧跟着她的胖子。
  虽然已经在视频上见过,小狐还是给我以惊艳的感觉,暴露的穿着全是神秘的黑色,配上那惹火的身材,电影上女杀手那种酷得要命的性感让她分外引人注目,连司机都在反光镜里不断的偷窥,真让我担心他小子把车子开到人行道上去。
  和她随行的胖子就没那么牛了,戴个黑色的蛤蟆镜装老板,虽然有一身肥肉,不过穿着随便还背个大大的帆布旅行袋,怎么看都是个苦力的样子,充其量也就是个保镖的材料。
  “行啊衣衣,想不到你还是个高手?居然提小鸡似的把我抛着玩,还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瘪呢!”
  和我坐在中排座位的小狐大惊小怪,很好奇的用手在我胳膊上又捏又摸,似乎对我这样的身材能爆发出那么大的能量感到不可思议。
  虽然长年的农活一力承担,却没有对我的体格造成太大的影响,也许是四川人都个子偏矮偏瘦,我这样的在城里人眼里称不上骨感也能算苗条,这一身从磨练中得来的蛮力和速度按电视和小说上的标准看已经能算是高手级别,只是自己习以为常了不觉得而已,别人看了当然觉得稀奇。
  “这叫九天仙女下凡尘,深山野岭出高人,是不是啊衣衣?”
  胖子倒是个自来熟,一张嘴就叫起了衣衣还叫得亲热无比,好像跟他八百年前就很熟似的,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知道我不能说话,小狐也没有问到底在车站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作了一下自我介绍,她姓胡,胡小仙,在昆明读大学,胖子是他哥,胡小奇,开了一家古董店,是“掩饰身份用的”,其实是个摸金校尉。
  我有点好笑,看胖子那色迷迷的眼神和养尊处优的身材,怎么也不像个盗墓贼,还摸金校尉,多半是他为了哄女孩子镀的金,小狐真是《鬼吹灯》中毒太深了,这样的话也能信?
  留意了一下小狐的手,却是戴了一双很别致的手套,纯黑色的底子,上面印的却是白生生的骷髅,乍一看还真的就是只鬼手,难怪当时把我吓了一跳,直纳闷火车站那地方怎么会闹鬼。
  她还带了一只红色的箱子,很乖巧的那种,看上去有些眼熟,正琢磨呢胖子装模作样的卖起了关子,说那是现代天师最流行的装备,没等他揭开谜底,边开车边关注小狐的司机一下子就接了过去,看来是要在美女面前表现一下。
  “是马小玲的装备吧?驱魔龙族马家,还有僵尸况天佑,我熟得很哪!”
  给他一提醒我恍然大悟,马小玲是《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的女主角,性感漂亮,精明能干,和僵尸况天佑纠纠缠缠发生了一段回肠荡气的爱情故事,小狐这一身打扮不就是马小玲地翻版?
  小妮子真的走火入魔了,难道她还希望和古墓里的大粽子来个僵尸的约会?
  说话间小长安已经出城,拐上了去三阳湾的路,搭上话的司机开始滔滔不绝,看来小狐的魅力的确不凡,足以让他拼命的表现了。
  明摆着小狐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司机很聪明的摆起了三阳湾的龙门阵,说的就是三阳湾最古老的传说,叫做“烈火观音”。
  三阳湾最初不叫做三阳湾,而是叫清水湾,山里有股清泉,那水是青花绿凉,光是看看都让人打心眼里的舒服。
  有那么一天,南海观音云游路过,见到这泉水,不由得怦然心动,一时兴起,就决定在这儿洗澡,呃,往高雅了说,就是打算入浴。
  不过,泉水汇集的水潭不大,观音觉得不够地方,毕竟人家是个菩萨,怎么能太小家子气?所以她决定扩建,要造个大大的浴缸出来。
  清水湾是典型的盆地,四面环山,就只有下方一个出口,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盆子豁了个口子,观音就打算把这个口子给补上,同时扩张泉眼,让泉水注满整个清水湾,算是个半天然的浴池。
  为了不那么惊世骇俗,观音变成个女子,把数不清的石头变成漫山遍野的山羊,向那个口子赶去,只要赶到地头,那些山羊就会变回石头,转眼间就能把口子添上,已经爆发的山洪没有出路将迅速回卷,要不了多少时间就能把清水湾变成汪洋大海。
  也是该当出事,托那眼清泉的福,这湾里地灵人杰,出了不少的能人,随便拉个小孩出来都是所谓的高手,怎么可能让观音如此容易的就生灵涂炭?
  当时就有个伙子正在山上砍柴,眼看着山洪暴发,眼看着一个女子赶着漫山遍野的山羊在风雨里悠闲的散步,眼看着哪些山羊一到了地头就变成石头堵住山洪,可惜他修为不够,根本就没想到是菩萨要洗澡,还以为是妖怪出来乱搞,立马就打主意降妖伏魔救万民于水火。
  结果,大意的观音被匆匆忙忙似乎要找地方避雨的小伙子在后脑上敲了一斧子,当即就晕了,然后被伙子拖到山洞去堆起柴禾放了一把大火,当然不可能给烧死,不过把衣服什么的都烧了个精光。
  被火那么一烧,观音醒了,发觉自己出了个大丑,连羞带气,腾云驾雾的就跑了,清水湾的那个口子最终还是没有被堵上,据说不多不少还差三块石头。
  有人问了,说观音到底是菩萨,怎么会乱来,你也不想想菩萨也是人,何况是女人,高兴起来玩玩有什么稀奇,众生碌碌,在她眼里没准儿就更蚂蚁在我们眼里一个样。
  又有人问了,说观音就是观音,法力无边,怎么会被一个砍柴的伙子打闷棍,你也不想想这清水湾是什么地方,风水好着呢,一不留神来了个转世的火神也不稀奇,其实这本是火神和观音在斗法,结果观音就输在那三块石头也就是三个山羊上,正是火神的终极绝招叫做“三阳开泰”。
  还有人问了,说观音终归是菩萨,吃了这么个亏怎么会善罢甘休,哪有呵,她不是给烧光光了么,后来就去如来哪儿告状,说火神非礼她,结果火神就给抓去变成了大黑熊给她看门,每天都要被她扒层皮下来做衣服,惨啊……
  反正后来清水湾就改成了三阳湾,还修了火神庙,靠近那个缺口处还有漫山遍野的石头,一个个全都朝着一个方向,那就是还没有派上用场的“山羊”,后面还有个看上去很像裸体女子的山峰,叫做火观音……
  年轻司机的口才不错,讲得活灵活现,把小狐逗得咯咯直笑,笑得胸前波涛汹涌,司机的眼珠子都快要从眼角落出来了,我真担心他回去后会落下斜视的毛病。
  胖子就不一样了,老是挑刺儿,也不知道是不是卖弄给我看的。
  这个传说我也听过,是苦哥讲的,不过末了他还叹息了一番,说是好好一个地方把风水全给破了,都是神仙打架害的……
  第九章 夜行
  一路神吹,小长安不知不觉的到来三阳湾深处的棉花地,水泥路没了,司机意犹未尽的停了车,那恋恋不舍的样子明显是对小狐有企图,小狐倒是大方,主动和他交换了电话号码,把他高兴的晕乎乎的。
  下了车,我带着小狐和胖子上了山路,这会儿已经是半夜三更,虽然有月亮,月光却不明亮,朦朦胧胧的,不等我提醒他们小心,胖子从旅行袋里弄出三个带射灯的安全帽,一人一个,亮晃晃的电力十足。
  看过鬼吹灯的世界设定,估计这个就是野外必备用品的登山头盔,上面的射灯不像一般井下专用的矿灯,就只有一个小巧的灯头,很是方便,不过我没有要,本来就是山里人,走夜路家常便饭,戴个累赘反倒是不方便。
  一路上小狐都在大惊小怪的大呼小叫,不管是弯弯拐拐的路还是又高又陡的崖她或是怪模怪样的石头都觉得新奇无比,胖子显然就有见识多了,代替我成了导游,不停的给她解释什么山啊树啊的,更多的却是扯到了风水上面,听起来像个神棍。
  我家没有和一般山民那样住在村子里,而是孤零零的住在鲤鱼背上,偌大一座山梁就我们一家人,交通什么的都不方便,当初修房子拉电线的时候可是费了好大的劲。
  眼看路越走越陡山越爬越高树林越钻越密,小狐和胖子的话慢慢的少了起来,到后来干脆都闭了嘴,闷着个脑袋赶路,不用回头我也能想象小狐那渐渐紧张的表情。
  也许,现在的我有些像个古墓里钻出来的百年尸魔,正把两个肥羊往荒坟乱葬岗带。
  忽然间,小狐停住了脚步,侧着耳朵似乎在倾听什么,脸上的表情又是惊异又是好奇,似乎还有点隐隐的恐惧。
  “衣衣,你听,是不是有人在笑?”
  不用仔细去听,真的有笑声,虽然隐隐约约,还是能听出其中的凄厉,阴风惨惨的那种。
  我也停了脚步,回头看了看小狐的惊疑不定又看了看胖子,看得出来小狐就是个大小姐难得上山下乡,可是胖子不同,他有丰富的野外经验,应该可以给小狐上这么一课。
  可惜,胖子是存心添乱来着,他缩了缩脖子,怕兮兮的就像见了鬼或者听到了鬼哭。
  “真的是有人在笑啊,半夜三更的,不会是鬼吧?要不就是大粽子跑出来散步?”
  大粽子,亏他说得出来,也不想想那是僵尸耶,是都死了还笑,真以为是闹鬼?
  说话间那个笑声又响了起来,近了许多,阴惨惨的好像在哭,更吓人的是它不是在一个方向,而是忽上忽下忽远忽近,倒是有点厉鬼飘荡的味道。
  “真的是鬼耶,好可怕,怎么还不出来?哎呀他要真的出来了怎么办,黑驴蹄子对他有没有效啊?”
  小狐瞪大了眼睛跃跃欲试,看起来倒不是怕鬼,巴不得鬼快点出来好见识一下似的,让我晕灯的是她居然快手快脚的从胖子旅行袋里摸出来个臭烘烘的东西,仔细一看还就是在鬼吹灯专区里见过照片的黑驴蹄子。
  “这个恐怕不行吧,黑驴蹄子只能对付大粽子,这个会笑的好恐怖,只怕是笑面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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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2: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这月亮,跟长毛了似的,毛月亮啊,孤魂野鬼最爱在这个时候出来晃荡了,是不是啊衣衣?”
  得,人家《鬼吹灯》上都说了,这朦朦胧胧的毛月亮其实是种气象现象,叫做月晕,是变天刮大风的先兆,根本就和孤魂野鬼扯不上关系,胖子该不会以为我是乡下妹子最相信这些会吓得往他怀里钻吧?
  “对哦,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这是比大粽子都要厉害的黑星啊,以胡大地名义发誓,黑驴蹄子肯定不管用,得动我小狐的杀手锏才成!”
  小狐是打主意要看那个厉鬼的模样了,她顺手把黑驴蹄子塞回胖子的旅行袋,然后就地蹲下把自己提的小红箱子打开,里面就跟《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马小玲用来装驱魔道具的那个箱子一样,一格一格的可以伸展开来,装满了符咒啊法铃什么的。
  眼瞧着小狐摸出个鬼画符拉出把桃木剑如临大敌,我在一边看得目瞪口呆,胖子忙不迭的凑过来充当解说员,绘声绘色的给我将起了黑星的由来。
  就跟大粽子是指僵尸一样,所谓黑星又称鬼星,是《鬼吹灯》里倒斗人的切口,指的是比僵尸还要恐怖的厉鬼,据说凡人一见之下三昧真火立马熄灭,犹如万丈深渊走独木桥,肯定就小命难保。
  盗墓倒斗,遇上穿红衣的死尸和带笑容的死人,都是大凶之兆,可是与能够发出笑声的厉鬼黑星相比还是不够看,这就是“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的由来。
  真正的《鬼吹灯》我才看三章,胖子讲的应该是后面的内容,听得我直翻白眼,不就是连篇鬼话么,谁知道是真是假,枉自小狐是大学生,居然把这些当作金科玉律,真的是走火入魔了。
  在山路上捡起块三尖八角的石头在手上掂了掂,阴风惨惨的笑声再度响起的时候我甩手就是一家伙,鬼笑立马变成一声尖利的怪叫,然后就有一个黑影扑腾着往山路边上的悬崖落了下去。
  农闲的时候我也有活儿,那就是放羊放牛,漫山遍野的跑,甩石头是一打一个准,连看都不用看瞄也不用瞄,在我看来电视上百发百中的飞蝗石也稀松平常,没什么了不起。
  “哇,不是吧衣衣,你不但是高手还是高人?能降妖伏魔来着,你不会是胡大的徒弟吧?”
  小狐一手抓桃木剑一手拿符咒,头盔上的射灯傻傻的照着我,跟发现稀世大粽子似的,还好胖子提醒过她走夜路的规矩,射灯没有直直的晃我的眼睛,不然我怕真的会跳上去踢她两脚。
  晚上走路尤其是在陡峭的山路上,最忌的就是灯光直接照射双眼,夜色中的强光很容易对眼睛造成伤害,要是本能反应往后退的话,一不小心滚到崖下是很正常的事。
  不理会惨遭《鬼吹灯》毒害的小狐,我朝胖子瞪了瞪眼睛,胖子讪讪的做个鬼脸,聪明的把解说服务对象换成了小狐。
  “小狐啊,不要闹啦,那个,不是鬼星,是夜枭,夜猫子,也就是猫头鹰啦,它在晚上捕食,叫起来就跟笑似的……”
  “什么?猫头鹰?你你你……我我……好啊,你看我出丑好开心是不是?看见美女就出卖妹妹,什么人啊你,有异性没人性,大尾巴狼,以胡大地名义发誓,我要代表大粽子惩罚你……”
  小狐一蹦三尺,手中的桃木剑劈头盖脸的往胖子招呼,打得他鬼哭狼嚎,一马当先的就窜到前面去了,看不出他肥头肥脑的,动作还很利落。
  也许,他真的是个在野外摸爬滚打惯了的摸金校尉?
  小红箱子也不要了,小狐哇哇大叫着追打胖子去了,善后的活儿当然就只有给我干了。
  正在不慌不忙的收拾箱子,前面突然传来了怪叫二重唱,先是胖子的,然后就是小狐的,叫得那个惨啊,比先前的夜猫子还要恐怖。
  我愣了一愣,拎起箱子就跑,还好,转过两个弯就看见了两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胖子和小狐都靠在山壁上直喘气,一副惊魂未定活见鬼的样子。
  “那个,衣衣啊,看在胡大的面子上你实话实说,我们先前遇见的真是猫头鹰?”
  第十章 铁索飞渡
  “前面已经没有路了,万丈深渊哪,不会是鬼打墙或者鬼遮眼吧?”
  前面的确是个山沟,万丈深渊却太夸张了,就算没有小狐他们的射灯我也能看到沟底,只是十来丈而已,乍一看倒也有些让人头晕。
  很明显,小狐和胖子一追一逃,谁都没有算到前面拐弯处会是个山沟,他们都戴着明晃晃的射灯,我也没想到提醒他们注意,结果差点就闹出了人命。
  这路是我带的,当然不可能是个绝路,可是前面就是黑沉沉的山沟,掉下去肯定没命,灯丝小狐和神棍胖子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鬼打墙”和“鬼遮眼”,小狐更是聪明的联想到了先前遇上的恐怖笑声,自己吓自己简直是没事找事。
  “鬼打墙”和“鬼遮眼”这活儿谁都知道,无非就是遇上野鬼给迷了双眼,要么在原地打转,要么看见一些本来不存在的东西,民间那些书生在野外碰上千金小姐入聘大户人家第二天却躺在坟场荒郊的故事就是讲的这种情况。
  小狐只是个灯丝,虽然有强烈的探险欲望却没有实际的探险经验,可是胖子不同,他应该进行过野外探险的实践,不然也不能像模像样的自称摸金校尉,怎么事到临头就没有一点冷静和镇定反而跟着瞎起哄?
  “真的很恐怖嘛,差点就掉了下去,幸好小狐给拉了一把……”
  似乎瞧出来我的不解,胖子不好意思地辩解,我释然一笑,上前两步,一脚踏出时已经落到了山崖之外。
  小狐和胖子同时惊呼,我那么一走等于一脚踏进山沟,跟自杀差不多,可是我没有掉下去,却是稳稳的站在了夜色之中,就站在那个被他们形容为万丈深渊的山沟的上空。
  根本就没有什么玄虚,山沟里扯了一根粗大的铁链,等于在山沟上架了一道铁索桥,只是黑色的铁链在夜色中不那么显眼,晃眼看去站在上面就跟凌空而立一样。
  甩开大步向前走,三丈的铁索很快到了尽头,我站在山沟的对面,转过身来向小狐兄妹招手,他俩却傻傻的站在原地目瞪口呆,嘴巴张的可以一口吞个鸵鸟蛋。
  磨蹭什么啊,我有点不耐烦,顺手把小红箱子放在地上,又稳稳的走了回去,学着电视上那些礼仪小姐做了个“请”的手势。
  “不是吧,要我们走过去?我的傻大姐耶,这可是独木桥,不对,这分明就是世外高人练绝世轻功用的一线天铁索桥,一步之差生死路,我们那里敢过啊?”
  小狐咋咋呼呼地叫嚷,还一个劲的往后缩,看来她这个灯丝也是叶公好龙,连个铁索桥都不敢过还想去古墓探险,简直是不自量力。
  胖子更是夸张,整个儿贴在山崖上跟壁虎似的,一张脸变得煞白,想来是怕高,毕竟这山沟的深度和比三层楼的高度还要超出一点,掉下去肯定没好果子吃。
  懒得和他们蘑菇,我伸手抓住了两个人腰间的皮带,提起来转身就走,这一次特地加快了脚步,两耳生风,三丈的距离转瞬即过,小狐兄妹俩异口同声的尖叫还没来得及叫完,我已经带着他们过了铁索桥。
  脚踏实地,两个人同时软倒,胖子更是夸张,干脆眼青面黑的张嘴就吐,小狐倒是干脆,傻傻的看着我,连尖叫也噎回去了,两个眼睛直冒绿光,估计摸金校尉见到大粽子时就是这个表情。
  “卖糕的(MyGod)!你还是回古墓去吧,地面很危险滴!”
  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我没好气的冲小狐额头上就是一个响头,没搞错哦,居然把我当成古墓里跑出来的超级大粽子,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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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2: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敲我脑袋啦,你真的好恐怖耶,凌空飞渡还能带两个人!我这个苗条淑女倒也罢了,我哥可是个大胖子,整个二百五哎,你居然拎小鸡似的,力大无穷啊——这TMD还算是人么?”
  小狐捂着额头嚷嚷,胖子吐啊吐的吐习惯了也不吐了,瞪着个眼睛猛点头,看我的目光就像看妖怪似的。
  “对对对,衣衣你好猛哦,绝对如假包换的古墓仙女,小龙女第二,不不不,小龙女算什么,你就是独一无二空前绝后的仙子,给签个名好不好?”
  别说我是哑巴,就算我不哑,现在也只能无语。
  明明就是踩着铁索走过来的,什么凌空飞渡,提两个人而已,就力大无穷,这不瞪着眼睛说瞎话么,或者是这时候太晚,两个家伙迷迷糊糊的在说梦话?
  这个铁索桥是鲤鱼背下山上山的唯一通道,我从十岁就开始走起,到现在轻车熟路,闭着眼睛也能在上面连蹦带跳,这也叫凌空飞渡?
  苦哥把房子修在鲤鱼背,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哥哥嫂嫂姐姐还有苦哥的父母都葬在鲤鱼背,从修建到电力到通讯,没有任何人帮忙,都是我和苦哥经过铁索桥辛辛苦苦弄上来的。
  修房建坟,用的水泥,瓦片;电力,抬电杆,拉电线;通讯,重新栽电杆,拉电话线,并网……
  这些连男人都觉得累的劳力活儿,我照样有份,苦哥虽然能干,到底只是一个人,抬电杆那样的重活,一个人根本就干不下来。
  到了后来,苦哥去了石厂,家里的农活全都归我,每季庄稼的肥料什么的全是我一个人的事,拎着百十斤的东西在铁索桥上飞奔,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
  提两个人过桥而已,这也算力大无穷?
  看来城里人和我们山里人有代沟啊,起码看事情的角度不同,毕竟对方所处的环境是个完全陌生的天地。
  摇摇头我正想前面带路,原本对我好奇之极的小狐却和胖子一起凑到了铁索边,又摸又敲的,真怀疑他们会不会把铁索给弄回去当古董卖掉。
  这两个家伙的神经也够粗大的,刚刚还吓得要命怕得要死,一转眼就能把刺激放下转而研究新事物,真的有点探险家的精神。
  说到底,这荒山野岭的出现一条横贯山崖的铁链成为一道铁索桥的确是件匪夷所思的事,换了谁都会注意一下,何况是两个对这些稀奇古怪的事物特别感兴趣的灯丝?
  小狐这个走火入魔的就不说了,胖子动不动就是风水要不就是鬼星的,看来也是深受《鬼吹灯》毒害,当然不可能放过这么奇怪的东西。
  可惜我不能说话,不然把这铁链的传说讲出来,没准儿能把这两灯丝吓得滚到山沟里去。
  不耐烦的揪起两个进入状态的灯丝,我用眼睛告诉他们快点赶路,至于这铁链的秘密,自然会有人给他们做讲解。
  还好,可能平时面对苦哥和丹丹多用眼神来说话,我的眼睛真的能表达出具体的意思,因为小狐看懂了我的语言。
  “你是不是说你的那个苦哥?他会解答我们所有的疑问?太好了,哎,你神神秘秘像是古墓里出来的漂亮大粽子,你的苦哥是大粽子还是黑星?好恐怖啊,不过我喜欢,最好他也是个大粽子,还是又酷又帅又有型的那种,就像况天佑——我和僵尸有个约会,好期待哦!”
  无语,无力,我只能干瞪眼,不过下一刹我就笑了,因为有个低沉的声音在蒙蒙月光中响起,突如其来,吓死人不偿命。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枉我望穿秋水以待有缘,却是等来了两个贼!”
  第十一章 白幽灵
  一个小小的白影无中生有的出现,在地上一纵,整个儿悄无声息的破空而起径直向我扑来,就像是传说中的幽灵。
  我往旁边一闪,白影扑了个空,却在诡异的扭动中凌空转向,再度向我扑来。
  双脚不停的在狭窄的山路上跳动,我的身子也就在不断的移位,每一次都能能让白影扑空,可是每一次白影都能在无可借力的情况下凭空转向再接再厉,逼得我喘不过气来。
  白影连连扑空,终于生气了,“呜”的一声长长的呜鸣,看上去似乎不受地心引力作用的身形蓦地一沉,在地下一顿,然后再度跃起扑出,却是比先前的速度快了很多。
  我没有再闪避,反而张开了双臂,一把就将白影搂了个正着。
  “呜呜呜……呼呼……”
  白影在我怀里乱拱,发出短促的哼哼还有夹杂着急促的喘息,一条粉红色的舌头伸得老长,不管眼睛鼻子耳朵的一阵乱舔,痒痒的热乎乎的弄得我应接不暇好一阵忙乱。
  “哇,这是什么东西?好……可爱!”
  小狐和胖子终于回过味来,不约而同的围了过来,胖子手里抓了一块石头,小狐则是一手桃木剑一手黑驴蹄子,不过桃木剑居然拿倒了,可以想象这个凭空出现的诡异白影给他们的刺激有多大。
  要不是它的速度太快,一来就和我缠了个如影随形,只怕这对灯丝兄妹已经在大呼小叫的降妖伏魔斗僵尸了。
  闪亮出场的白影当然不是幽灵,更不是什么鬼星,只是一条不足一尺的小狗狗而已。
  就是我家那个凶得要命的叮当。
  不知道苦哥是从哪儿弄来的,喂了整整十一年都没见长大,刁钻古怪,迅捷如风,丹丹曾经怀疑它是天上某个神兽下凡,因为它实在太厉害了。
  吃饭要上桌子,吃肉尽挑瘦的,会坐在沙发上充大爷,能聚精会神的看电视,敢捕食毒蛇,可以挑战野狼,弹跳力惊人,会爬树,能在纵跃中改变方向……
  它厉害得不像一只狗狗,丹丹一度相信它某天会脱下狗皮摇身一变化成王子,或者某天能开口说话再唱个山歌摆个龙门阵什么的。
  对于这一点,很不屑的是苦哥:“狗就是狗,会飞会爬树还是狗!”
  叮当最喜欢做的游戏就是和我追逐,开始它真的下嘴,要不是我拼命的用双手保护脸盘子,只怕早给它破相了。
  坦率的说,我这还算灵敏的反应和值得一提的速度就是它给逼出来的。
  这儿隔家已经不远,叮当自然是来迎接我的,用的是它独特的方式,跳起来抱住你就啃,这么多年都习惯了,惹不起我躲还不成么,躲到它忍不住发牢骚抗议为止,这时候再接受它的欢迎就好多了,只是亲亲舔舔,用不着考虑整容的问题。
  就跟苦哥说的那样,狗就是狗,叮当虽然厉害,到底还是个小狗狗,没有一根杂毛的纯白,蓝宝石似的眼睛,娇小的体态,粉嘟嘟的舌头……
  足以瓦解一个人的心理防线,让人忘记它的不平凡。
  这不,非但小狐,就是胖子看它的眼睛也变成了可爱的心形。
  “小猫猫,乖,来姐姐抱抱……”
  小狐兴冲冲的伸出了手,不过她显然搞错了对象,硬是把狗狗当成了猫猫,还讨好的学了一声猫叫,不料把叮当给得罪了,小嘴巴一张就是“汪汪”两声,表明身份来着。
  “哇”的一声怪叫,小狐连蹦带跳的逃出老远,那反应比见了大粽子还要激烈,胖子讪笑不已,连忙解释说小狐天不怕地不怕蟑螂不怕毛毛虫也不怕,偏偏就是怕狗,像刚才这种近距离接触没有当场晕倒已经算是个奇迹。
  怕狗,加上自称小狐,不会是传说中的狐狸精吧?
  荒唐的念头让我哑然失笑,看来《鬼吹灯》的确有超自然的力量哦,至少,它让我开始想入非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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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2: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抱着叮当走到山路的拐弯处,我朝山壁笑了笑,立即引起了小狐的又一次大惊小怪:“小狐你是不是被小狗狗迷了心窍,没事干嘛对着山壁笑……啊!”
  又是一声尖叫,看来跟小狐做伴一定得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至少不能有心脏病,不然很容易给她的一惊一乍活生生吓死。
  我当然不会对着山壁傻笑,只是有个人懒懒的靠在山壁上站着,我向他打招呼乍一看就像对山壁笑一样,也怪不得小狐误会。
  这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当然就是苦哥。
  虽然他人未来声已到,可是山路恰好有个拐弯,小狐兄妹还没有来得及看到他就被凭空冒出的叮当——其实也就是拐弯的缘故,连蹦带跳赶来的叮当就成了突如其来幽灵乍现——给吸引,等他登场根本就没有了震撼力,被下意识的忽略也不奇怪。
  我甚至在怀疑,小狐兄妹开始肯定以为那个说等来两个贼的人就是白色幽灵,压根儿就没想到背后还有人。
  难怪小狐看清楚之后大呼小叫,意外么,自然得有所表示。
  “丹丹一直在等你的朋友,估摸着也该到了,又听到有人鬼叫,所以让我带了叮当跑来看看。”
  苦哥轻描淡写的两句话,让我心里暖洋洋的。
  什么丹丹一直在等,是他一直在等吧,估计是听到了小狐兄妹的尖叫,怕出什么事才急匆匆的赶来,这个……
  可以理解为关心我么?
  “你就是衣衣的那个苦哥?以胡大的名义发誓,还真够酷的……不对,先前的话是不是你说的?两个贼,我们那点像贼了?偷了你的心还是偷了你的肝?”
  这个小狐,怎么一来就和苦哥对上了,人家好歹是个主人耶,难道她真把他当古墓里的大粽子把自己当成了伏魔女天师?
  “张口大粽子闭口鬼星,灯丝是吧?还大包小包的,又是桃木剑又是黑驴蹄子,算天师还是摸金校尉?嘿嘿,地下旅游的倒斗人,不就是发丘娼坟的干活?还敢说自己不是盗墓贼?”
  小狐张张嘴还没有来得及反驳,苦哥已经瞄上了目瞪口呆还有些畏缩的胖子,笑道:“胖子,嘿嘿,胡八一的最佳搭档,想不到看到了真人,而且,似曾相识……”
  “你……”
  从看到苦哥就开始傻眼的胖子总算回过神来,上上下下的不停打量着苦哥,似乎有些期待又有些畏缩,显然是有些拿不准自己的判断。
  “是……是你?”
  “不是我。”
  苦哥就比他干脆多了,一口否决了他的询问,然后点点头算是打招呼,脸上的笑容明显有些勉强,笑意也明显有些做作。
  “我是鲤鱼背的主人,何苦,欢迎二位远道而来的朋友。走吧,如果你们不想做这锁龙渊的祭品,就请跟随我的脚步,走进我的龙门小筑!”
  第十二章 小小陆无双
  “岗——岗——”
  突如其来的叫声又猛又烈,把跟在我后面一路东张西望的小狐吓了一大跳,还好,胖子及时给她当起了解说员。
  “这是驴叫,民间传说驴子会‘打更’,就是在晚上每隔一个时辰叫一次……”
  “错了,这不是驴叫,也不是毛驴打更,而是黑子在欢迎简洁回家,表示亲热来着,拍马屁呢,对了,简洁和丹丹管黑子叫黑旋风,是个骡子。”
  走在前面带路的苦哥纠正了胖子错误的解说,没错,在夜里怪叫的就是被我和丹丹叫作黑旋风的骡子,真服了它,这人还没有进院子呢,它居然已经知道我回来了。
  进了大门,我先到马圈转了转,黑旋风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两个眼睛闪着红光,看上去就像两颗红宝石似的。
  拍拍它的脑袋算是打招呼,它晃晃耳朵打了个响鼻,很是温顺的样子让小狐大为欣赏,伸手想跟我一样和它亲热亲热,不料它脑袋一偏张嘴就是一口,差点咬着了小狐的春葱玉指。
  小狐又给吓了一大跳,还好原本身手不凡反应不俗,忙不迭的缩手,一张俏脸先白后红,看来先是吓得够呛,然后是气得够狠。
  歉意的笑笑,我急匆匆的拉了小狐进屋,黑旋风本来就是野惯了的烈性子,小狐又是心高气傲的主,天晓得多呆一会儿会闹出什么乱子。
  丹丹真的还没有睡,在玩游戏,听到我们进屋才从卧室出来,好奇的打量着客人,当然,没有忘记打招呼。
  她患有小儿麻痹症,不过算不上很严重,只是腿脚不便而已,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配上她精灵般精致的脸和正在发育的玲珑身材,看上去有着一种很别致的韵味。
  胖子还不怎么的,小狐却是看得倒吸一口凉气,脱口赞道:“陆无双!”
  陆无双是《神雕侠侣》的重要配角,是个美丽刁蛮的姑娘,和主角神雕侠杨过有段很精彩的故事,不过后来被杨过和女主角小龙女的爱情感动而退出,与杨过结为兄妹,终生未嫁。
  不管是在书上还是在电视里,杨过都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和他结为兄妹的陆无双自然是个堪称绝色的小美人,恰恰陆无双也有腿脚不便的毛病,小狐把丹丹比作她,应该说是个很有水平的赞美。
  可惜,丹丹的笑容一僵,当即就沉下了脸:“不要拿我和那个笨蛋相比!”
  “哦,丹丹不喜欢陆无双,为什么呢?姐姐觉得她很好啊,又聪明,又美丽,还有心计有勇气,连赤练仙子李莫愁都敢斗……”
  “敢恨不敢爱,她算什么东西!”丹丹不屑的嗤之以鼻,“明明喜欢杨过,偏偏装什么糊涂认什么兄妹,差劲!如果我是她,不但不会退出,还会利用所谓的兄妹关系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哪里还有小龙女什么事!”
  说话间丹丹已经端出了热气腾腾的宵夜,早上我出门时她就说了到家肯定是半夜三更,不管是我还是客人都得饿扁扁,得准备宵夜打打饥荒才成。
  虽然迎接客人的是我,可丹丹终归腿脚不便,我还是自觉的帮忙张罗,听到丹丹信口开河,不由得瞪了她一眼,没想到她也瞪了我一眼,居然借题发挥撩拨起我来了。
  “小姨你还别瞪眼睛,你自己不也是个敢恨不敢爱的陆无双?明明就喜欢苦叔叔,为什么还要遮遮掩掩的不敢说出来?”
  正在拿碗的我吓了一跳,手上一滑,一摞碗全掉了下去,不过坐在一边的胖子手一伸就接了个稳稳当当,一个也没有砸着。
  早就已经落座的苦哥倒是没有什么反应,有一下没一下的用牙签剔着牙缝,跟没有听到似的。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小狐转了转眼睛,笑道:“这么说我们的小丹丹是个敢恨敢爱的陆无双了,不知道你心里的杨过是谁啊?”
  “哼……嘎嘣!”
  丹丹不满的鼻子里出气,然后往嘴里丢了颗胡豆狠狠的咬出声脆响,同时挑衅似的挺起了初见峰峦的小胸脯。
  “首先声明,不要叫我小丹丹,我今年已经十五岁,算是姑娘家可以嫁人了!”
  丹丹的确十五岁,不过是虚得不能再虚的虚岁,在比较落后闭塞的三阳湾,也真的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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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2: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早栽秧早打谷,早讨婆娘早享福”,山里人习惯早婚,十五六岁结婚的比比皆是,当初大哥和嫂嫂结婚,两个人都只有十六岁,苦哥娶嫂嫂的时候也才十八岁。
  一般人家的姑娘十三四岁就已经订婚,像我这样二十老几还没主的早就算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
  “然后,告诉你们也没关系,我心里的杨过就是……苦叔叔!”
  这一次受的惊吓比先前还要猛烈,两个酒杯从我手上落下,砸了个粉粉碎碎,这一次,胖子没有伸手,因为他也傻眼了,根本来不及反应。
  “放屁!”
  苦哥终于开腔了,板着张脸苦大仇深似的,一张嘴就是粗话。
  “不——”
  苦哥话音刚落,丹丹就真的放了个屁,很响亮还带拐弯却没有臭味的那种,不用说是非常的不淑女,这下连小狐和苦哥都张口结舌傻了眼。
  豌豆黄豆胡豆这些东西炒来吃很香,可是有个副作用那就是屁多,丹丹好像是最近一年才喜欢上吃炒豆的,也经常听到她翻着花样的放屁,起初苦哥还怀疑她吃坏了肚子,又评脉又熬药又揉又掐的折腾了好久。
  现在把话挑明,这事儿似乎也变了味,丹丹吃炒豆放屁不是口味独特嗜好奇异,而是要引起苦哥的注意!
  从小到大她就没有伙伴,也就没有太多的复杂心思,她一直都很单纯,她的人就像她的名字,那就是——简单。
  糟糕的是,她不仅简单,而且聪明。
  苦哥知道我们的孤独,所以买了很多的书给我们消遣,后来有了电视,有了卫星接收器,有了电脑,所有的这些,都让丹丹和我不再寂寞,也不再懵懂。
  书,电视,电脑,开启的都是一个个绚丽的世界,展示的都是一个个精彩的人生,浪漫,爱情,谁家女子不怀春?
  豆蔻年华,心扉初开,作为接触最多的苦哥,无疑就是我们眼里的第一王子,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句话并不是白说的。
  只不过,我把感情埋藏,而丹丹任青春飞扬。
  所以,她才会用她的方式来表现,来暗示,来……引诱,甚至,在外人面前明明白白的来表示。
  “苦叔叔,我喜欢你,就像你当年喜欢我妈一样,我知道小姨也喜欢你,但是,我不会放弃,我要和她一起嫁给你——”
  苦哥蓦然起立,胡子拉渣的脸有些狰狞,他没有看任何人,顺手抓起桌子上的茶壶狠狠的向地上掼去,不过一掼之下又迅速伸手追上往地面掼去的茶壶一把抓住,轻轻的放在桌子上,然后不声不响的出门而去,一句话一个字都没有说。
  从头到尾,他就没有看任何人,就连骂丹丹“放屁”的时候也没有看丹丹一眼。
  丹丹慢慢的偎进了我的怀里,肩头轻轻的抖动,隔着单薄的衣裳,我能感觉到她眼泪的温热。
  “小姨,我做错了么……”
  我无话可说,小狐却莫名其妙的插了进来:“你们没错,他也没错,错的好像是我们。”
  “好快的手。”
  胖子怔怔的看着桌子上的茶壶,仿佛看着一个沉淀了很多年的秘密,脸上的表情很怪异,摸金校尉见到大粽子似的。
  “我们好像在一个错误的时间,来到了一个错误的世界。”
  第十三章 有贼自远方来
  “闷葫芦,榆木疙瘩,臭石头,猪脑壳……看我不咬死你!”
  叽里咕噜念叨的同时,丹丹喀里嚓啦的啃着鸡翅膀,那旁若无人恶狠狠的样子显然是把无辜的鸡翅膀当作了某人的骨头。
  虽然少了个男主人,准备好的接风宴还是要开的,丹丹在我怀里抽泣一阵后若无其事的上了席,化悲愤为食量的样子让小狐兄妹偷笑不已。
  “说真的,你们家苦哥真的很酷耶,连我都有点动心……”
  一副花痴状的小狐显然是在逗丹丹,丹丹停止了发泄式的抱怨,嘴里叼着个鸡翅膀斜着眼睛上上下下的把小狐打量了一番,然后很是不屑的哼了一声。
  “不得不承认你很漂亮,可惜长得太夸张太风骚,一看就是个狐狸精,苦叔叔才不会喜欢这个类型,你就慢慢的做你的清秋大梦吧!”
  “这你就不懂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不骚,男人不要’,至理名言,没听说过吧?难怪那个怪叔叔,不,难怪你的苦叔叔不喜欢你。”
  这个小狐,还真是什么都敢说,难道现在的大学生都这么开放?
  我有些不满,心里却有点隐隐的认同感,再看丹丹,若有所思的样子,两个眼睛都在发光,似乎对小狐所谓的至理名言有了兴趣在瞎琢磨来着。
  看看起点的那些流行小说就知道,现在流氓混混痞子吃香得很,还美其名曰“淫荡有理流氓无罪”,一个个都是敢爱敢恨敢上床的那种,非但男人,女人也是一样。
  或许小狐说的是实话,可是要我为了吸引苦哥去主动去扮风骚,我还真办不到。
  “闭嘴吧你,好吃的那么多还塞不住你的废话?别教坏了小孩子,人家可是清水出芙蓉,很环保的纯天然山泉,给你污染了简直是罪过!”
  一上桌子就大吃大喝的胖子狠狠的瞪了小狐一眼,一副仗义直言的样子,不过目光老是朝我这边溜,看上去倒有些讨好的味道,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的感觉太好。
  小狐的目光在我和胖子之间滴溜溜的打转,怪模怪样的做了个鬼脸,然后就识趣的岔开了话题。
  “说真的,老哥你好像认识这位酷酷的苦哥?怎么见了他就像碰到债主似的看起来浑身不自在?”
  这话没错,苦哥和胖子真的像是老相识,还在锁龙渊铁索桥那儿我就看出来了,这事儿蹊跷,没听苦哥说他认识这么一个胖子啊。
  “你们苦哥的职业是什么?”
  胖子没有直接回答小狐的问题,却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丹丹不假思索的就答了出来:“农民呗,还能有什么职业?”
  “农民?”胖子一口吞下满满的一杯酒再咂咂嘴,看那意思这答案早在意料之中,“副业是什么?”
  “副业?”有些拿不准的丹丹望了望我,“他在采石场上班,算不算副业?”
  “采石场?是不是敲大石头卖苦力那种?这倒是个很好的障眼法,他是什么时候去的?”
  “五年前……咦,关你什么事?又不是警察查案子!”
  “随便问问,随便问问,对了,能不能讲讲他的故事?”
  胖子干笑着打哈哈,不过丹丹一下子来了劲,也难怪,她是我和苦哥一起带大的,稀奇古怪的故事听了一大堆,可怜她没有伙伴更没有弟弟妹妹来带,压根儿找不着听众来炫耀,早憋坏了。
  胖子要听故事,可以说是正好抓着了她的痒处,何况是讲苦哥的故事,她更加的有劲。
  苦哥在三阳湾应该算是一个人物,知道他的人不少,因为他曾经发过很大的一笔横财,曾经轰动一时来着。
  当初苦哥家里穷,丢个石头进屋连坛坛罐罐都打不到一个的那种穷,他爸他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任何门路可走,也没有什么关系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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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2: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苦哥初中毕业考上了中专(那时候的中专很吃香,三年就能毕业包分配的那种,可以说是铁饭碗的代名词)却没钱读书,连青梅竹马的恋人也跟了别人,没办法,山里人大都实际,嫌贫爱富是很正常的事。
  苦哥为此受到刺激,大病一场后两手空空的出了三阳湾,说是要学做生意,还发誓不混出个名堂决不回来。
  山里人有句俗话,叫做“生意买卖眼前花,锄头落地是庄稼”,显然生意不是想做就做一做就能成功的事情,可是苦哥运气不错,出门就碰上了天大的好事。
  一个黄澄澄的母鸡带一大群黄灿灿的小鸡到处寻食,这样的场景在乡下是随处可见,可是苦哥遇见的母鸡和小鸡是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这就有点稀奇了。
  更稀奇的是,准备打牙祭的苦哥紧赶慢赶就是逮不到那个母鸡,用石头扔也是打不着,就连退而求其次想弄只小鸡做烧烤都是妄想,那个母鸡带了小鸡三转两转,居然就在苦哥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本来苦哥是为了赶路错过宿头才遇上这个怪事的,也没放在心上,不过后来碰到个收古董的,闲谈时那么一说,古董商当场就双眼发光,财迷见到金娃娃一样。
  当然了,苦哥不是什么金娃娃,可是他见到的母鸡和小鸡却是和金娃娃相差不远的古董,还是已经具备灵气的金器。
  据古董商所说,大凡有些年头的古董都是活的,并不是死物一个,而是会四处溜达吸收灵气,大多幻化为各种动物的形态出现,要是够级别甚至能变成人形,金娃娃的存在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苦哥看到的母鸡和小鸡显然就是已经通灵的古董,而且从颜色来看应该是金器,要是能够弄出来,无疑是很大的一笔财富。
  古董商知道如何给金器定位,也知道如何发掘金器,可是他不知道金器出现的地点,苦哥知道地点,却不知道怎样才能弄到手,两人很快就达成共识,搭伙去取那笔意外之财。
  看好黄道吉日,算好破土时辰,点燃三柱清香,在一个风高月黑的晚上,古董商和苦哥一起动手,掘开了当初母鸡和小鸡消失的地方,挖地三尺又三尺再三尺,捧出来一个大大的土罐。
  很遗憾,土罐里没有金没有银更没有金娃娃,只有浅浅的一汪清水。
  失望之余,苦哥和古董商一起进城,打算找行家里手来鉴定一下,说什么也要搞清楚水是什么水罐罐是什么罐罐。
  进城的途中投宿,两个人睡一个房间一张床,古董商趁苦哥不备把那汪水给喝了,估计他认为那是有灵气的东西,吃了能成仙也不一定。
  结果,半夜里古董商闹肚子,来势汹汹,他还来不及起身就拉了一被窝的稀粑粑,而苦哥被他在喝“灵水”前下了药,睡得跟死猪似的。
  出了这么大一个丑加上做贼心虚,古董商连夜开溜,连土罐也带了去,不料苦哥只一醒来就目瞪口呆,因为他的被窝里到处都是金元宝,金灿灿的颜色跟他看到的那窝小鸡一个模样。
  发财,就是这么简单。
  “三两黄金四两福,要是你没这个福气,黄金到手都会化成水!”
  丹丹绘声绘色的把苦哥大发横财的故事讲得天花乱坠,末了还用老气横秋的语气感慨一番,当然,这个感慨照搬了苦哥当初讲故事的原话。
  “私吞明器,拉稀摆带,这算什么事儿啊,居然把我埋汰成这个样子!”
  胖子脸红脖子粗的唧唧咕咕,声音不大,却让丹丹瞪圆了双眼:“原来是你?难怪!”
  “难怪什么?”
  问话的是小狐,先前丹丹讲的故事让她笑不可抑,忽然听到老哥冒出句傻话,然后丹丹做恍然大悟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顺口就接了过去。
  “早上苦叔叔看水碗时就决定不去上班,还说了一句话,叫‘有贼自远方来’,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我才知道,原来今天来的客人里有个贼,那个贼就是你,你就是当年那个把稀粑粑拉到被窝里的古董商!”
  “废话,我哪会那么恶心芭拉的?这是诽谤!再说了,我又没有偷什么土罐,怎么能是贼?”
  胖子一脸激愤的拍案而起,可是丹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他跌回原位不说,还整个儿软倒滑到了桌子下面去。
  “你当然没有偷土罐,你偷的是《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第十四章 天书奇谈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正在喝汤的小狐差点给呛死,又咳又喘的折腾了好一阵,闹得跟胖子一样,脸红脖子粗的。
  非但是她,连我也吃惊不小,《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是《鬼吹灯》里的一本奇书,可夺天地之秘造化之功可以算无上宝典的那种,怎么能和苦哥和胖子扯上关系?
  “……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残本,只有半卷,只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
  《鬼吹灯》我只看到了第三章,这正是第三章对《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的介绍,很是简略,不过一看就能猜到正是这本书造就了主人公的传奇人生,就像《功夫》里那个小混混得到那些影响他一生的武功秘籍差不多。
  “晚清年间,有名金盆洗手的摸金校尉,人称张三链子、张三爷。据说他自一古冢里掘得了十六字天卦全象,并结合摸金校尉的专利产品‘寻龙决’,撰写了一部《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但此书夺天地之秘,恐损阳寿,便毁去阴阳术的那半本,剩下的半本传给了他的徒弟阴阳眼孙国辅,连他的亲生儿子都没得到传授……我说的可对?”
  丹丹说的是起点中文网鬼吹灯专区里的介绍,为了参赛我也看过,但是要我像她那样一字不差的背出来,我肯定办不到。
  “哟,原来你也是灯丝啊,幸会幸会!”
  小狐两眼放光,大有他乡遇故知的意思,不过脸上的疑惑却是很明显,本来嘛,既然说那本阴阳术的下卷已经毁掉,怎么会扯到了自己的老哥?
  因为《鬼吹灯》传神的描述,很多灯丝都相信它讲述的是个真实存在的故事,第一人称主角胡八一就是作者的化身,也就是说作者很可能真的是个摸金校尉,的确有着那么一本可以看风水寻墓穴的奇书有着那么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探险经历。
  虽然专区里发布了《鬼吹灯》作者的采访报道,认真的说明作者并不是什么盗墓高手,可是有些中毒太深的灯丝根本就不信,在他们看来这只是烟幕弹而已——
  真人不露相嘛,可以理解。
  “怎么,不相信?没看到胖子已经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心里有鬼哦……”
  “有个毛的鬼,他是喝多了,加上人胖血压高,突然站起来结果就晕了过去,睡得跟死猪一样,你看不出来?”
  小狐没好气的撇撇嘴,似乎胖子经常玩这种大醉然后大睡的把戏,她是一点也不担心他着凉。
  还以为胖子被丹丹吓得钻桌子呢,没想到会是这么个原因,难怪他钻了桌子就不爬出来。
  “贪吃贪睡,贪杯贪色,难怪会是个胖子……哎,你没发觉他和《鬼吹灯》里的胖子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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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2: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瞪了胡说八道的丹丹一眼,我把醉醺醺鼾声渐起的胖子提到了客房的床上,毕竟是客人,怎么能让人家睡桌子底下?
  回到座位刚刚坐下,小狐又好奇的伸手过来在我胳膊上又摸又捏,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
  “没天理啊,虽然丰满是丰满,可跟粗壮根本不沾边,怎么就有这么大的力气,提个大胖子就跟拎小鸡子似的……你确定你不是大粽子?”
  又来了,走火入魔的灯丝,简直就是给大粽子迷了心窍。
  “提个人而已,大惊小怪……刚才说到哪儿了?呃,你哥就是《鬼吹灯》里的胖子……不对,说的是那本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瞪着丹丹看了又看,小狐有些迟疑的问:“你不会是要告诉我胡大都没有得到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在你的苦叔叔手里吧?”
  “其实呢,《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根本就不分上下卷,它是苦叔叔捡来的一本老书,线装的很古董的那种,苦叔叔一直用来垫脑袋睡觉,当枕头来着……”
  “骗谁呀,那种堪称天书的无上宝典可以用捡的?还当枕头?暴敛天物也没这么个说法!”
  “谁耐烦骗你呀,《功夫》里绝世秘籍还搞批发呢,少见多怪……”
  丹丹说得很认真,我想了想觉得有可能,因为当初苦哥出去做的所谓生意就是收破烂,走村串乡东奔西走的,要是有那个机缘收到天书奇书什么的并不稀奇。
  他本来就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就算是过期的黄历都能看得入迷,真要是收到《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那种深奥的书,翻翻看看很正常,用来当枕头无非就是随身携带的意思,哪里谈得上什么暴敛天物?
  “后来呢,就遇上了那个母鸡和一窝小鸡,然后就是和古董商搭伙,再以后就是古董商看中了苦叔叔的书枕头,半夜里偷了就跑,不过还算有点良心,留下了一大笔钱,结果以讹传讹就成了苦叔叔发财记那个恶心的故事……”
  “自相矛盾了吧,你不是说这书不分上下卷么,怎么又说我老哥偷……哦,拿了下卷?”
  “当然有原因哪,投宿的时候出了点小麻烦,就是那张床有只床脚是跛的,所以床面倾斜睡着很不舒服,苦叔叔顺受就把书枕头撕成两半,一半还是做枕头,另一半垫了床脚,偏偏那当儿古董商去厨房捣鬼下药去了,根本就不知道,结果就忙天慌地的拿走了半本书,恰好就是下卷!”
  “还真会吹啊,这么说上卷应该还在?拿出来给见识见识成不?”
  “哪里还在哦,苦叔叔第二天搞忘了,拍屁股就走人,根本就没有拿走垫床脚的半卷书,后来有个算命先生又去投宿,发现后如获至宝,捧了回去说是祖师爷所传的天书残卷,就靠它混得风生水起,再后来有人为他著书立传,就有了流行网络火透起点的《鬼吹灯》!”
  丹丹说得是活灵活现,小狐听得是目瞪口呆,好不容易小狐才缓过气来,翻着白眼问:“好故事,是你编的?”
  “哪儿啊,是苦叔叔讲的。”丹丹看了看我,补充了一下,“今天苦叔叔没有去上班,呆在家里把《鬼吹灯》看完了,我陪着看了一阵,对那个《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很感兴趣,结果苦叔叔不以为然,就给讲了这个故事,说是独家披露首次报道。”
  “以胡大的名义发誓,这纯粹是诽谤,鬼话连篇!”
  小狐气乎乎的提出抗议,看样子苦哥要在场,她没准儿会直接找他算账,我是没什么话说,丹丹却又笑眯眯的添了把火。
  “鬼话连篇,说的好,苦叔叔就是这么评价《鬼吹灯》的,不过后面还有四个字——纯属放屁!”
  第十五章 闲话马蜂窝
  
  小狐一下子变了脸色,当场就拍案而起,怒道:“这是什么屁话,太伤人了,岂止是诽谤,简直就是恶毒的人身攻击!”
  “被糊弄了还这么维护人家,真是难得……现在的大学生就这水平,难怪当初能闹出天安门自焚的荒唐事件!”
  丹丹啧啧有声的摇头晃脑,完全是居高临下看好戏的样子,神气活现得差点把小狐气成个疯子。
  她说的天安门事件大家都知道,电视上也有正式的报道,就是练某某功的人为了追求什么圆满跑到天安门去自焚,其中就有个是大学生,那算是典型的中毒太深走火入魔,跟狂热的灯丝还真有共同点。
  满以为小狐会当场暴走,可是没有,她板着脸横着眼把丹丹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然后摇摇头坐下,想了想噗嗤的一声笑了个花枝招展。
  “嗨,我还真是糊涂,跟个小丫头急什么劲儿,摸金倒斗,这种技术活深奥无比,小孩子家家的外行懂个啥,你说是吧衣衣?”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看完起点鬼吹灯,不会盗墓也能吹,有什么了不起——发丘印,摸金符,护身不护鬼吹灯,分金定穴走风水,灯灭鸡鸣不摸金——我可有说错?”
  丹丹所说的发丘印摸金符我都在专区介绍里看过,说的分别是发丘将军和摸金校尉的护身之宝,至于鬼吹灯,那是摸金校尉在盗墓倒斗中的独门规矩,要在开棺前在墓室东南位放一支点燃的蜡烛,算是活人与死人之间的默认契约,如果蜡烛熄灭,墓室玄宫里的东西就拿不得,到手的东西也要原样放回……
  很玄的诡异说法,一套一套的,真格的,看了这书去讲故事,效果肯定出奇的好。
  “说得是没错,没想到你还是看进去了嘛,怎么样,真的很精彩很神奇是吧?你还好意思说是纯属放屁,简直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陪着苦叔叔看小说,当然能看进去了,精彩是精彩,神奇是神奇,可是真的是放屁耶,鬼话连篇,尽是乱弹琴……别瞪眼睛,就像那个《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根本就是来路不正侵犯版权来着!”
  “切,你苦叔叔说的你就相信?那是哄小孩子玩儿呢,夸夸其谈,胡说八道,真的是吹牛不上税哦!”
  “警告你不要说我是小孩子,都说了人家是大姑娘了!”丹丹不悦的白了小狐一眼,“你不信拉倒,还有别的证据呢——捅马蜂窝那节你记得吧?”
  丹丹和小狐较劲,目光却投向了我,我才看了区区三章,哪里又知道什么捅蜂窝的情节?
  轻松的从我眼睛里读到我的意思,丹丹给我讲解了一番,说是《鬼吹灯》的主人公胡八一和搭档胖子在内蒙插队的时候去捅马蜂窝,要弄点蜂蜜冲水喝,剩余的就拿去跟当地猎人换兔子肉吃。
  这是个很小的细节,不过为了躲马蜂胡八一和胖子扎到小溪里去被残缺的古玩弄伤,才就此牵扯出了深山古墓的信息,为后来的盗墓倒斗埋下了伏笔,可以说是个小小的引子。
  “这节写得很好啊,生动又有趣,满好玩的,要是有机会我也去实践一下,弄点蜂蜜尝尝鲜也不错嘛!”
  “你不是山里人,没有见过马蜂吧?”丹丹斜着个眼睛像看一个白痴,“难怪你看不出来这是个天大的破绽!”
  的确,这是个大大的破绽,我一听就明白了。
  马蜂的确是在树上做窝,可是马蜂窝里根本就没有蜂蜜,因为马蜂不会酿蜜,也不像蜜蜂那样采花授粉以蜜为食,它可是肉食性昆虫,并不是吃斋的善士。
  养蜂人最讨厌的就是马蜂,马蜂常常会守候在蜂箱附近捕食出来采花的蜜蜂,那叫“抱蜂儿”,空中出击,一抓一个准,抱了就跑,跟强盗打劫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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