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0-2-4 19: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第一法案规定,民众有权持枪反抗违法的政府直至将其推翻
这个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第一法案”是什么东西?美国只有“宪法第一修正案”,其内容是:"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内容才是关于持枪权利的:“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权利所必须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前一句常常被某些人无视了。在殖民地时期,北美人民面临着险恶异常的内外环境,建立了民兵部队来保卫自己的安全。北美民兵在美国独立战争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直接导致现在美国允许民间合法拥有枪支的基础。此后民间的枪支都是为美国经济的发展和版图的扩张服务的,比如西进运动、拓荒运动中屠杀驱逐印第安人,与其他国家的殖民者作战以及打猎防身等等。
美国现在对民用枪支的威力有严格限制,在1986年之后就不允许新的全自动武器流入民间市场,1994年之后连弹匣容量高于10发的枪也不许流入民间市场了。拿着这样的民用枪,无论如何也无法反抗政府。
一下摘录可以在wikipedia上查到
7. That the people have a right to bear arms for the defense of themselves and their own State, or the United States, or for the purpose of killing game; and no law shall be passed for disarming the people or any of them, unless for crimes committed, or real danger of public injury from individuals。
美国宪法赋予人民武器是要保卫自由和保卫自由的政府不是推翻它,不要再以讹传讹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