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楼主: ddvgek

这些流言已经被证明是误传()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19: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泛流传的所谓美国国际搜救队长道格卡普的“正确的地震保命法”

作者:张成

  今天在扫地老僧的Blog上看到一篇《地震时应该躲在哪里》,乍读下来好像有些道理,还和同事们交流了下。

  后来想找英文的原文来确认下,搜来搜去居然搜不到这个“美国国际搜救队”的英文名字和官方主页,倒是找到 FEMA(美国联邦紧急措施署)上的官方宣传材料:《Drop, Cover, and Hold Poster》,于 2005 年 9 月出版。这么重要的美国联邦的官方材料,内容和这位看似搜救经验非常丰富的美国国际搜救队长道格卡普所说相左,让我开始怀疑道格卡普说法的可信度。

  继续开始搜索,找到 FEMA 关于城市搜救 (US&R) 的主页,没能看到这个“美国国际搜救队”的任何踪迹,倒是留意到一个城市搜救现场操作指导手册(Urban Search & Rescue Field Operations Guide)是相当的专业。

  几经周折,总算定位到这个道格卡普的英文名是 Doug Copp 或者 Douglas Copp,这个美国国际搜救队的英文名是 American Rescue Team International (ARTI)。不说别的,单看其主页的第一印象就显得不专业。

  更深入的调查,发现这篇文章很科学的揭穿和批驳了道格卡普的骗局,其中援引了许多很有说服力的参考材料,包括美国红十字会的批驳是非常的科学和专业。其中的要点简要翻译出来就是:在地震发生时采取趴下、钻桌子(或者椅子、床等)然后原地等待 (”Drop, Cover, and Hold”) 的原则,至少在美国是非常实用和有效的(由于美国有严格监管的建筑规定)。

  相关的资料文章清楚地说明了许多这个道格卡普所吹嘘的搜救经验实际上是他的吹牛和撒谎:他倒是很多次出现在现场,只不过他并不是去搜救的,而是去现场拍录像试图卖个好价钱。感兴趣的读者请自行阅读开去。

  参考资料:

  - Doug Copp: Disaster Expert or Massive Fraud? @ Wednesday,September 15, 2004

  - ‘Knucklehead’ or Hero? @ Wednesday, July 14, 20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19: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德基的畸形鸡


图片里的这种“无毛鸡”,是以色列雷霍沃特希伯伦大学农业系的遗传学家卡恩纳于2002年采用杂交技术培育出的一种天生含有特殊“裸体基因”的新品种鸡,和所谓饲喂激素毫无关联。这种鸡不仅脂肪少、营养丰富,而且还可为饲养业节省成本,减少环境污染。这种红皮肤无毛鸡具有天生良好的散热机能和低脂特征,适宜在热带气候条件国家饲养。

西方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控极为严格,文中那些据称发生在美国等国的荒谬事件完全是胡编乱造。况且,中国国内KFC的鸡肉,100%是由国内的大型养殖场供货,并非从外国进口。——似乎至今还没有人在国内的养鸡场看见如此恐怖的情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19: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年大教堂的太空人浮雕


这个建筑物是西班牙的古老大学城 Salamanca 市的新教堂,建于16世纪,跟原来那个旧教堂是连在一起的。这个宇航员的浮雕是近年维修教堂时加上去的。当时对教堂进行了一次修复,负责人觉得应该给古老的建筑加点新鲜的元素,赋予她新世纪的灵气,于是发扬恶搞精神,让雕塑家在教堂雕刻上“太空人”和“怪兽吃雪糕”。如今这也成了 Salamanca 的一个亮点,为古老的教堂带来了新的话题和参观人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19: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民党政府不承认外蒙古独立。

转一片文章,这个问题已讨论过无数回了。
///1947年,国民党在制宪大会上的声明呢?那个声明明确规定:外蒙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于苏联的背信弃义,中国政府收回之前关于外蒙问题的一切决议!外蒙的所谓的外交使团先后12次到南京要求签署所谓的国书,国民党行政院12次严词拒绝!
///
这个完全是三无,根本没有任何依据,你让他提出处,他就哑巴了.

另外,国民党与外蒙建立外交关系是在1946年2月13日 ,当时外蒙古代表苏龙甲布是见了蒋介石的,还递了国书的.这在/中/华/民/国大事记上全是有记载的.
  

外蒙古独立时间表
一、 蒋介石国民党政府当年的国事记录(节选):  
         ...
        1945年8月14日  
   甲、日本答覆美英苏中四国正式投降,并由天皇颁布敕令,保证签订实行波茨坦宣言规定条件,所有部队停止积极行动,交出军械。  
   乙、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在莫斯科签字(王世杰与莫洛托夫代表)  
   (1)防日军事同盟三十年。(2)苏俄声明一切援助给予国民政府,尊重中国在东三省之主权与完整,新疆问题无干涉中国内政之意。(3)中国声明外蒙古如依公民投票证实其独立愿望,承认其独立,苏联将尊重其独立与完整。(4)中苏共有共营中东及南满二路干线三十年,路警由中国组织。(5)大连开为自由港,苏联租用码头仓库之一半,期限三十年。(6)旅顺为中苏共同使用之海军根据地,由苏联防护,期限三十年,民政归中国管辖。(7)苏军进入东三省后,中国派员前往设立行政机构。(8)苏联声明日本投降后三星期内,苏军开始撤退,最多三个月内全部撤毕。  
   1945年8月18日  
   己、外交部照会苏联大使,要求外蒙军队停止前进。  
   1945年8月24日  
   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经国防最高委员会及立法院分别通过。  
   乙、蒋介石在国防最高委员会及中央常会临时联席会议致词(题为「完成民族主义,维护国际和平」),恢复东北领土主权及行政完整,承认外蒙独立,予/西/藏/以高度自治,香港地位协商改正,九龙问题外交解决,希望越南自治,渐独立,希望盟邦提高缅甸政治地位,扶助华侨,希望泰国恢复固有独立地位,与我建立正常关系。  
   丙、外交部长王世杰在参政会驻会委员会报告中苏订约经过。  
   1945年8月25日  
   丙、中苏分别批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1945年8月27日  
   丁、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全文公布。  
   1945年10月18日  
   决定外蒙古独立之公民投票督导人内政部次长雷法章抵库伦。  
   1945年10月20日  
   丙、外蒙古举行公民投票,10月22日投票完毕。  
   1945年12月5日  
   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在重庆互换。  
   1946年1月5日  
   甲、国民政府公告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并由内政部将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决议通知外蒙古政府。  
   1946年1月6日  
   甲、东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组织东蒙古自治政府。  
   1946年1月15日  
   乙、所谓「东蒙古自治代表大会」在辽北王爷庙(葛根庙)举行,曾任俄军官之蒙人乌尔占及玛尼包达拉(马明洲)主之。  
   1946年2月8日  
   外蒙古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齐米时多尔济苏龙甲布乘苏俄飞机到重庆。  
   1946年2月10日  
   外蒙古代表苏龙甲布谒蒋介石。  
   1946年2月12日  
   乙、美国务卿贝尔纳斯答记者,内蒙古为中国领土不可分之一部,其地位不应发生任何问题(记者问及内蒙在苏俄势力下建立自治政府事)。中苏谈判,已获得报告一起,此问题(东北日人财产与设备之处理)将归还东委员会决定。  
   1946年2月13日  
   丙、外交部与外蒙代表换文,建立外交关系。  
   1946年2月17日  
   丁、外蒙古人民共和国代表苏龙甲布离重庆北返(注①)。  
    ...    
       二、人们可能要说,国民党政府后来又不承认外蒙古独立了,还到联合国搞了个控苏案。哈哈,那只不过是国民党政府的一个政治把戏、一场闹剧而已。  
  暂不说国民党政府这种可笑的举动已经无法挽回历史铸就的事实,先来说说1961年吧。1961年外蒙古申请加入联合国时,国民党政府在联合国还是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它当时在联合国是代表中国的,却放弃使用否决权否决外蒙古加入联合国,这等于更进一步确认了外蒙古的独立国地位。  
   现在再来说说为什么国民党政府这种可笑的举动已经无法改变历史铸就的事实:  
  自欺欺人之一:联合国不是“世界政府”,只是一个国际组织,各国之间签什么条约,有什么交道,联合国没有“审批权”,也没有否决权。大会的决定对各国政府没有法律约束力。关于这一点,你们可到联合国网页上查看“联合国大会”相关简介,那里面可是写得清清楚楚——“尽管大会的决定对各国政府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它们具有在主要国际问题上的世界舆论影响力以及世界社会在道义上的权威。”  
  自欺欺人之二:1952年2月1日联合国大会控苏案根本就没有提出过外蒙问题,联合国也从来没有对所谓中华民国废约和不承认外蒙独立“予以承认”。联大会议上通过“中华民国”的控苏案是在前,而“中华民国”宣布废除与苏条约和“不承认外蒙独立”是在联大会议之后。联大决议中,根本就没有提过什么“外蒙问题”。你在联大会议上搞的是控苏,而国民党政府公告承认外蒙古独立,与外蒙换文,建立外交关系,这是你与外蒙古之间的事情,与和苏联签订的条约有何关系?所以在联大会议上怎会涉及到“外蒙问题”呢?  
  自欺欺人之三:国民党政府与苏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条款中,根本没有什么外蒙独立的文字,关于公投独立的双方外交换文根本就不在条款之中,而是以条约签订后的外交照会和换文方式达成协议的。同样道理,国民党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与外蒙换文,建立外交关系,这是你与外蒙古之间的事情,别说是《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条款中没有外蒙独立的文字,就是有,在外蒙古独立这件事上也不具任何效力。
     自欺欺人之四:先来看看“有人”意淫的这个东东:“1953年2月25日,台湾立法院通过议案,经蒋介石明令,终于废止中苏条约及其附件,原令如下:查上项条约及其附件。由于苏联背信弃约,应届无效,着即废止;并保留我国及人民于灭苏联违反该约及其附件所受之损害向苏联提出要求之权。此令。中苏条约既已废止,关于外蒙独立的公告当然失效了。此后在台湾政府的中华民国版图上,外蒙古仍然被画作中国的一部分。” 这可真是创下了自欺欺人之最了!间直是滑稽死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1946年1月5日国民党政府承认外蒙独立的正式照会在法律形式上根本就与《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无干,也就是说,从法律形式上来说,即或联大或“中华民国政府”真有这个权力能“废除”前者,也无法“废除”后者!《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本来就是有时限的,30年期满时若双方都无要求延续,也要自行作废。而“公告”则是无期限的,更不受《条约》时限的限制。条约到期可自行作废,可“公告”就不行了!还是那句话,国民党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与外蒙换文,建立外交关系,这是你与外蒙古之间的事情,这与和苏联签订的条约没有法律关系。再说你已承认了人家独立,人家也得到了世界的承认,你再单方面把人家重新画到你的地图上就是你的了?你把整个亚洲、把整个世界都单方面画到你的地图上,是不是整个亚洲、整个世界都是你的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国民党政府与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重签了《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争回了原条约中被损害了的包括共同经营中长铁路、租用旅顺港30年等在内的部分权益,但却无法废除国民政府已经正式宣布过的那个外蒙古独立“公告”!为此毛泽东还受了斯大林的好多奚落,主要就是斯大林认为我们不懂国际法。至于郭沫若在人民日报上的那篇文章,那只不过是包含了中共许多难言苦衷的向国人对此事的一个变通了的交代罢了,其中个味不细品是体味不到的。  
       四、这个国民党政府弄出了事儿却担不了事儿,就靠这么哄自己过日子,今天居然还哄到海峡这边来了,稀罕!这个国民党政府在事过境迁之后不能承担实际责任之时,为逃脱自己的历史罪责,弄出的这一出“废约”闹剧,实际上是个自已哄自己、就连自己也不敢当真、也当不了真的东东!  
       附注①:  
       同年8月间(1946年),“蒙古人民共和国”申请加入联合国,未经安全理事会通过。  
  联合国代理秘书长索到列夫曾致电“蒙古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写道:  
  “库伦蒙古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钧鉴:安全理事会籍审并委员会于7月31日开始工作,并训令本人电请贵部长措派可在纽约于该会开会时备供关于贵国申请加入联合国若干情报之咨询之贵国政府代表,即希查照惠复,并通知该代表之姓名为荷。”  
  又发电文说:“兹应入会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之请求通知贵部长,在审查‘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之申请时,若干会员提出问题,入会资格委员会请贵部长对于下列问题惠予供给参考资料。以便利该委员会草拟报告:(一)蒙古对外关系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目前范围如何?(二)关于蒙古政府发展对外关系,尤其对于交换使领之态度如何?(三)、除中苏外,迄今尚有何国家曾向蒙古政府提议建立外交关系及曾如何答复,此外并希望对于(甲)、外蒙之宪法及其政治组织与外交处理情况;(乙)、外蒙预算尤其对国际事务之分配额两点,供给该委员会详细之情报。此类问题之询问,并不会表示该委员会对于蒙古人民共和国之申请之意见,即希查迅予惠复为荷。”  
   关于此事,中华民国驻联合国代表徐淑希曾于8月6日发表声明:  
  “蒙古人民共和国在数月之前,尚为中国之一部分,称为外蒙古。其独立乃由中国所赋予,职是之故,中国将为欢迎其加入联合国之一国家,吾人固竭诚期望其加入此国际机构。然中国代表团认为对于该问题之考虑,延迟一年左右似属必要。迄今为止,除苏联而外,外蒙古并未与任何国家交换使节。此项事实,或足表示其尚未准备就绪,俾成为国际社会之一员。无论如何,由于疏忽之故,渠井未使联合国诸会员国获得对其深切了解之机会。举世或倍外蒙古爱好和平,将接受宪章所规定之义务,然世人同时有权获知渠是否可能履行此等义务,后者系一事实问题,不能予以假定。中国于适当之时间到来时,侪以全力支持外蒙古要求入会申请。”   
  中华民国之立场,获得美、英、埃及、澳大利亚之支持,均希望获得外蒙古更多的情报。
       这里请注意:1946年8月间外蒙申请加入联合国时,联合国、国民党政府、外蒙用的称呼已都是“蒙古人民共和国”。
      五、小结
      ①1946年1月5日国民党政府公告承认外蒙独立,1946年2月13日与外蒙换文并建立外交关系,铸就了外蒙正式独立出去的无法改变的事实。
      ②1946年8月联合国代理秘书长索到列夫已改称蒙古人民共和国,国民党政府已改称蒙古人民共和国并希望到时全力支持其加入联合国。
      ③1961年国民党政府在联合国会议上放弃使用否决权,使外蒙古加入了联合国,这等于国民党政府更进一步确认了外蒙古的独立国地位。
      ④1949年前,中国大陆是国民党政府当政的时期;1971年第26届联大2758号决议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进入联合国,台湾国民党政府在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19: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个手机在振铃时可制爆米花


        这其实本来是蓝牙生产商在电视广告中的故意炒作,意在说明传统手机的辐射强度大,能量足以将玉米爆开,其实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作假诀窍:将微波炉的磁控管放在桌子底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19: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邱少云

几段话都经不住推敲。

1、如此一来,武器弹药必然在大火中灼烧了。稍有思维能力的人都明白,弹药在火里灼烧时会发生什么现象。毫无疑问,弹药必然要爆炸。而爆炸声是非常巨大的,近在咫尺的美国人肯定不是聋子,为什么没有听到呢?这就是我要对英雄牺牲细节的质疑。

——你真的有脑子吗?
这个帖子5月22日11时45分的回复:
  请作个实验,将一个温度计绑在一块猪肉上用火烧,你会发现在猪肉被烧焦之前温度计的温度不会超过100多太多。人体大部分是水分,牢记这一点。
  然后我可以告诉你,手榴弹是烧不炸的。当然温度如果真得非常高也是可以的。
  我们再看子弹,子弹从理论上说能够烧炸,但是温度要很高,这个我做过试验。那么我们考虑下邱少云身上的子弹是否会被烧炸。子弹存放在那里?按照当时的装具看应当是放在身前,也就是说被压在身体下面,那么请问你看过烧死的人么?我见过被焚的尸体下面还有残留未燃的布片。
  火源问题
  我们知道是周围的草着火,不是凝固汽油弹直接砸在他身上,那么这个草火能有多大的温度?能燃烧多久?足以将弹药加热到足够的温度么?
  所以整个过程中唯一能够爆炸的是手榴弹,可惜根据我看到的川军某营长回忆录,手榴弹用煤油烧都烧不炸。

在军事博物馆内,还保存着邱少云身下的一片棉衣和压在其身下的、枪托已被烧焦的冲锋枪。

2、当时是草丛,美军又扔燃烧弹,可以想象,场面是多么的“壮观”。这种情况下,谁能在大火肆虐浓烟弥漫的火场里,看清楚东西?何况还是晚上!邱老大愣是 “为了不暴露目标一动不动,一声不吭”,就这么烧死了...别说他打几个滚灭火了,就是站起来一路小跑,也不会暴露目标。

——当时是中午12点,谢谢。
草丛中的动作也要有大小之分的,打个滚这叫大动作,手挖到土里叫小动作,哪个能看见哪个不能不是很显然的么?说得不雅一点,埋伏的时候如果手方便,挖鼻孔是不会有人管的吧?

3、“坚持半小时”之说也值得推敲,冬季的朝鲜,蒿草丛...一根火柴点着了,几分钟就能烧光一大片了,何况燃烧弹。可咱们邱老大,一动不动在草丛里烧了半个小时,我们可以想象当时的情景...邱老大四周围的草都被烧光了,就他自己一个人趴在光秃秃的灰土地里烧了半个小时...把咱们英雄当蜡烛吗?

——10月12日,好吧,就算是冬季吧。人从烧着到烧死用得着30多分钟吗?大概是烧光的时间吧?一块地方烧了30分钟没动静,这地方有人么?想来是没有吧。

4、美军“盲目”扔燃烧弹,往离自己60米的距离扔...先不说美军不怕烧到自己,就说燃烧弹的威力...爆炸半径再小也要三四米吧...加上干柴烈火...再想想往500人的人堆里扔...从头到尾只烧到邱老大一个人...不知道别人到底离邱老大有多远...我看安全距离没有30米是不行的... 60米外的敌人啥也没看见,30米外的趴在草丛里的自己人连邱少云纹丝不动都看清楚了...这明显是拍电视剧嘛...

——美军跟别人一起打仗时的误伤误炸还少吗?而且当时美军空军都是超低空飞行的(在朝鲜经常有撞山挂线的事发生),60米已经不算近了。注意这可不是从1000多米扔下去的。退一步讲,就算是陆军扔的,只要确认烧不到自己的据点就可以扔啊,为什么要怕呢?
30米是你臆测的吧?
60米外的敌人只要啥都没看见,不就说明了邱少云几乎没动吗?谁规定为了让敌人看不见就必须绝对静止的?

邱少云被授予“一级战斗英雄”称号,并追认为中国GCD员。志愿军在朝鲜战争牺牲的数以万计,没必要靠做假来树立典型。而且如果是做假,也没必要花这么大个奖励了。

题外话:
比如雷锋日记,他是汽车司机,但他的日记从头到尾看不到一点关于汽车的描述,尽是一些无比正确的政治说教和好人好事。而且雷锋充其量不过是个小学没有毕业的文化程度,而他的日记水平简直可以和大学教授的文笔论高下了。
——日记里就一定要写跟生活相关的事么?一个人写了几年日记从来都只写自己的思想,有什么不对?他写好人好事,可是他整天就做的是好人好事啊?是,他是汽车兵,但是他认为汽车兵的工作不是自己最重要的生存价值,不需要记,有什么不对?就像我是个学生,我的日记中从来也不写“今天的课程……”,最多写一句“今天翘课了。”奇怪吗?
文笔和文凭毫无关系,请问你知道郑渊洁是谁吗?

看了雷锋的日记我简直认为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大学中文系教授了。我不禁怀疑,是不是也有人在雷锋日记里造假?
——原来中文系教授就这水平啊?
那个年代的人,谁不会说这种充满了革命激情的话啊?雷锋日记是有原稿的,可以查啊!要说编造,你编出一个月的——且不让你编好几年的了——日记来试试?而且,就算雷锋日记是那个年代的产物,可是那个年代出现个雷锋这样的“傻瓜”,你认为很奇怪吗?窃以为本文作者是一定不会奇怪的,因为此人就是对那个年代嗤之以鼻的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19: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空军重创日海军“龙骧”号航母


        中国空军当时轰炸(未命中)的是侵华日军的加贺号大型航空母舰,而不是龙骧号小型航母。

1937年秋,侵华战争中的龙骧号,96式舰爆起飞中,上空为96式舰战编队


1935年现代化改装之后的加贺号


        先锋论坛贵宾правда提供的资料:

目标:大型航母“加贺”

美员 Billy McDonald 驾 Hawk 75 发现目标

攻击前日军完全没有发现三架 Northrop 2E

结果:炸弹在目标后面近炸,的确令日军震惊

中国空军的美制诺斯罗普 2E“伽玛”轻型攻击轰炸机


        1937年十月底中国空军无法补充战损,越打越少,反观,日海航十三航空队的九六舰上战斗机越打越多,十二航空队又开始换装九六舰战。基本,战场上制空权已经属于日军。

        中国空军只有进行游击战。不过,二大队当时Northrop 2E 轰炸机也消耗得差不多了。受伤、损坏的战机在后方修好,返回南京大校场基地也会遭到日军战机的攻击。



        二大队、十四队队长全正熹十月二十四日驾一架修复的 Northrop 2E 返回南京途中就被五架日军战斗机拦截击落殉国。

        二大队在这样艰苦的情况下,突然得到美籍顾问找到日军航母的位置时就立刻冒险出动所有可以动用的飞机,也就是仅存的三架 Northrop 2E,出海攻击。

        每架出动的 Northrop 2E 带着480Kg 的炸弹(4 枚120kg),在徐卓元队长率领之下巧妙地利用云层掩护飞抵日军“加贺”号上空。日军完全没有防范。飞行甲板停放有十三架飞机。其中两架是由小队长蝶野仁郎(是不是那个击落7架的海航王牌 Chono, Jiro?)  一等空曹和日高初男(海航王牌,共击落11架)三等空曹所驾,在甲板前方警戒的九六式舰战。其余的就是正在飞行甲板后方挂弹、发动机加温的轰炸机。

        徐卓元带队从后方 9,000 英尺高度水平投弹。可惜,炸弹全部落在舰尾后面。

        要炸中海上移动目标实在是不容易。五年后美军在中途岛战役中 VS-6 和 VB-6 中队因为通讯中的误会,结果两队三十三架SBD 俯冲轰炸机有三十架集中攻击“加贺”。VS-6 的16架SBD 一共投下16枚500lb 、32枚100lb 炸弹。总领队分队和VB-3 一共14架SBD 一共投下14枚1,000lb 炸弹才命中没有防范的“加贺”4至5枚(三枚500lb、一枚1,000lb 和可能命中一枚100lb)。

        投弹后,日军两架九六舰战利用强劲的爬升能力立刻追击。不到5分钟就追上速度缓慢的 Northrop 2E 从后下方攻击。彭德明所驾的1402号首先被击落,后座枪手李恒杰跳伞落海失踪。宋以敬所驾的1405号机也被击落,宋和枪手李锡永失踪。徐队长的II-6 (大队部6号) 机被攻击两次后躲入云中逃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19: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真相:比窦娥还冤的黄世仁


       《白毛女》最初由邵子南同志编剧,剧中的所有人物全是虚构的,在创作此剧时并无现成的原型人物。“白毛女”这个形象最初来自于晋察冀地区(一说河北平山、阜平一带)民间传说中的“白毛仙姑”(参见剧中的喜儿偷取庙中供果的情节)。

        当然在真实历史中,类似的悲惨事件确实是真实存在的:罗昌秀,1923年出生在四川宜宾县凤仪乡,当地的恶霸地主罗锡联及其妻陶天珍等人先后逼死她爸爸,打死她哥哥。16岁的罗昌秀被迫躲进川滇交界地区断头山上的深山老林,过了17年野人般的生活。1956年,罗昌秀被救下山,年仅33岁的她重返人间时已经是满头白发。与世隔绝十七年的罗昌秀凭着勤奋劳动,曾被选为宜宾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四川省人大代表。罗昌秀婚后生下一儿一女,于2002年12月31日去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19: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布泊核试验场的马匪


报告文学《揭秘中国第一爆》    摘自《巴音郭楞日报》  作者:秦汉(新疆作家)

核爆前夜惊现残匪?

   在这次独家采访中,记者捕捉到的一条真实信息,一直存留在脑海中:核爆前夜,罗布泊发现了国民党残余匪帮,这是一种艺术塑造的解释似乎更合理……

   核爆前夜残匪之谜

   记者脑海中闪过一幕幕沉睡的大漠中建起核试验场的镜头,有1999年拍摄的《横空出世》,还有多年前潇湘电影制片厂拍摄的《飞越绝境》。一直缠绕记者们心头的谜团,随着今天踏上这片充满传奇的土地,终于到了可以解开的时候了。

   影片《飞越绝境》描述了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前夕,巡逻士兵在罗布泊发现了国民党残余匪帮,影片中时任基地领导的张爱萍将军还接见了匪首。

  这段传奇的始作俑者是1988年第一期的《巴山文学》刊登的纪实文学《蘑菇云下的决战》,文中着重描写了中国在爆炸第一颗原子弹的前3天也就是1964年10月13日,在核爆现场掩蔽部巡逻的警卫连官兵,意外地发现沙漠中一男一女正骑着马追捕黄羊。警卫连官兵误以为牧民闯入核禁区,立即上前追赶,让他们远离核爆试验区,以免误伤。

  谁知,两人一见士兵驱车追来,便策马飞奔而去,引诱我士兵追至一沙丘,埋伏在沙丘顶上的10多名持枪人突然出现。他们个个穿戴破烂,面容肮脏,发乱如蓬。我士兵与这帮人展开激烈交火,擒住一小头目,审讯得知,这帮人竟是国民党余部。解放兰州时,国民党将领马步芳的侄儿马庭蛟率1000多名残余士兵逃出城,躲避在沙漠中落草为寇已14年。

  《时代青年》杂志也刊登了这段传奇。《中国第一颗原子弹起爆前的意外发现》一文称,原子弹起爆前3天,一支200多人的杂色队伍突然出现在大漠中,鬼鬼祟祟地向早已禁控的试验区靠近。此刻,一组伊尔侦察机从800米高空拍摄的照片秘密送至担任试验场总指挥的将军面前,将军打开一看,顿时惊呆了——大漠中枯柴的余烬、腾起的烟雾、马蹄和人工凿出的深水坑都清晰可辨。

   3天后的幕色中,派出的小分队终于在3号目标区意外地发现了一顶破帐篷、丢弃的干柴和破损的刀鞘。基地的专家们分析,这伙人马很可能是早已销声匿迹的“马匪”——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长驱西进,马匪溃不成军、纷纷缴械,一小股残匪从甘肃酒泉一带逃往罗布泊大漠。十几年来,他们在茫茫大漠中盲目游荡着,过着野人一样的生活,终于有一天,他们游弋到核试验爆炸区。

   当这帮马匪看到大漠深处高耸的塔架时,发觉是个不平常的地方,于是周旋于附近,白天逃得远远的隐蔽在沙漠里,到了晚上跑出来找东西吃,日久天长,他们放心地在此安家,当日被我官兵发现后用车送出了茫茫沙漠……

   甚至两美国学者撰写的《中国原子弹的制造》一书也引用了这个盛传一时的故事。该书说“基地派出的小分队总共花了3天时间,才跑遍了试验场区周围的200个马匪隐居处。”

   直到1995年,《北京青年报》还转载了《科技经济导报》的一篇文章,再次刊登了这条新闻。

   听完记者聊起的这段传奇,基地陪同同志显得有些愤怒,也有些无奈。

   这个传闻究竟有几分真实性,为何传得这么神乎其神?

   针对这些传闻,陪同同志气愤地说,这纯粹是为了猎奇杜撰的,全是胡编乱造,导致以讹传讹。

   巡逻兵被困楼兰

   基地陪同同志气愤之余,倒是讲了基地里一个流传了30多年的真实、感人的故事。这个故事可能就是这段传闻的原型吧?

   关于这则故事,陪同同志没有多说,只说:“前面就到辛格尔哨所了,哨兵们会告诉你们这个故事。”

   辛格尔哨所被誉为“罗布泊第一哨”。哨所边有两眼相邻一米的泉水,一苦一甜。那眼甜水泉就是当年7名战士巡逻场区8300里的救命泉。现在,甜泉旁边立着一块重达两三吨的石碑,上面刻着“罗布泊第一泉”,那是战士们从山上采下的巨石,立碑以纪念。

   走进哨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醒目的巨幅木版画《八千里路云和月》,画中7名战士在沙漠中艰难跋涉。哨所胡照伟班长说:每年新兵进哨所后,上的第一堂课就是听老兵讲巡逻小分队183天大漠行军史,那艰苦绝不亚于当年红军过草地、爬雪山。

   胡照伟在这大漠哨所驻守了3年,一批新兵就要来了,这段历史将通过他传给罗布泊的下一批守护者。

   “1964年4月,为确保首次原子弹爆炸试验成功,基地警卫连抽调副连长何仕武,排长王万喜,战士王俊杰、司喜忠、丁铁汉、潘友功、王国珍等7人,组成巡逻小分队。目的一是抓捕可能出现的窃取核机密的特务(当年核试验场区空中绘图,前苏联知道,防止苏联破坏,空投空降);二是查清场区外围地形、地物,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看看场区有没有流动人员,一旦发现就清出来。

   当时不允许带任何交通工具,也没有向导,只有一张军用地图和指南针,小分队在大漠中衣食住行全部自理。7名队员写好遗书踏上了巡逻之路。

   每天从生活点出来,就去巡逻。所谓的生活点也就是孔雀河边的土丘,没有房子也没有帐篷,只是挖个存放食物的土坑,连队每个月派汽车来这里送一次给养,放进土坑里用沙子埋起来,再插上红柳作标记。

   队员们每天行动不止。沙漠里白天热得汗珠子淌,晚上冻得连个避风的地方都没有,小石子打到脸上无遮无挡的,第二天醒来半截身子都被沙子埋了。

   有一次小分队迷路了,被困在沙漠中的楼兰古城里,方圆几十里找不到一滴水,两天两夜吃不上一粒米,嘴里干得连点唾沫都没有,惟一能支撑生命的就是卫生箱里的3支葡萄糖。这3支葡萄糖在7个人手里传来传去,谁也不肯喝。

   在大家严重脱水极度虚脱的情况下,队长何仕武哽咽着作出决定:4个团员每两人1支,3个党员分1支。那么一丁点儿葡萄糖只能是湿湿嘴唇。7个战士就这样相互支撑着回到了生活点。

   最终,他们历时183天,巡逻8300里,硬是靠铁脚板和钢铁般的意志走完了沙漠。

   残匪奇闻以讹传讹

   胡照伟说,当时为了保密,7人巡逻小分队名称是“打猎队”,途中除了发现野猪、野骆驼和野鸭之外,没发现别的任何生物。

  基地陪同同志说:“当警卫战士为了国家利益,默默奋斗,不公开荣誉时,一些人却杜撰了发现土匪的奇闻。尽管这些文章的主旨也是宣扬战士对核事业的忠诚和献身的精神,但它们向观众传递了一个错误信息,并最终导致以讹传讹。我们这些战士半年中每人磨烂了12双鞋,八千里跋涉,不就是为了不让试验场区每一个可能存在的人免受核爆炸的伤害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19: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隐瞒50年的内幕:中国军队在朝鲜战绩真相


        此文在网络上已传播五年之久,反响极臭。它节选自轮子炮制的伪文《今钟韩战回忆录今钟韩战回忆录》是《大妓院时报》和“博大出版社”发起的《红朝谎言录》“有奖征文”的“二等奖作品”。作者今钟(大妓院专栏作家)自称志愿军老干部,却满篇胡言乱语:国民党在1949年之前就不承认外蒙独立……毛岸英遗体被秘密运回国内……苏联拒绝派空军参战……一发喀秋莎火箭弹价值13根金条(约合现在的75000元人民币)……喀秋莎是战士用手推小车和肩膀冒死运到前线的(他不知道什么是自行火箭炮)……中国在朝鲜死了一百几十万青年……烈士家属没有抚恤金……朝鲜获得中国援助的原因是——金正日同学正“手执中苏秘授的核导弹”对中国进行着核威慑……不一而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4-9-25 16:3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