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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似蓝

事情过去了,不必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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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1: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先感慨一下这段平心静气的对话,从来如此一切即好。
虽你说并非和我闹,但的确托福让从来来无影去无踪的无情和家兔体验了一把“名人”感受,那么我也听从些某人劝解来个选择性糊涂。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家的是什么宝兔,其实是我明知上当受骗也乐意买回家的小獭兔,教会了自己上厕所不乱尿后自然当有灵性的宝贝养着。哪怕我一时高兴捉几只蚂蚁养,有兴趣时发发照,也不会乐意听人进门大谈蚁力神。一些不认识的只当玩笑,有原因的即时清洁卫生。人之常情没什么好多说的。正如你那位自称不是女人不是小人的朋友一样,他喜欢养狗是他的爱好,我决定找份骨灰盒销售工作是我的选择,也别跳脚,来而无往非礼也,我无情本来不会也不想找份这样的工作。
你可以说禁言后发贴和我没任何关系,可我左右横竖看着,特别给那位“爷们”提着,怎么看都沉默不下去。不说两句觉得对不起自己,要不讨论到最后我可能还刺杀了皇帝呢。你也别嫌我多说,从头到尾我自认还算含蓄,被推着前进而已。
无情我向来闲云野鹤颇为懒散,没理由自找事做增加负担。类似那位爷们一样的事多了也烦,一时兴起给论坛带来了麻烦,最歉意的是这事连累了别人。
对于毒毒我想说,咱两在这卖力打字费心伤神还没稿费,便宜了路过的职业编导不划算,哪天搬上舞台编成戏曲得了金鸡奖,咱还不能告侵权。
不划算就不划算了,就当过回演员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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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1: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33# 仍是无情也动心


哎。。。气还是没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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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1: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毒毒手机上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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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1: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34# 矮人布鲁诺


的确没消,这本不是什么事儿,以下这段也不是写给毒毒的。不知所云的就当无情自言自语吧。

各位本不应出现于此,随无情纷踏而来的人们,无不无聊?最多无情给你们腾地儿,多少次了?需不需要我剪了网线才能得安宁?得,你们闹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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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1: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毒毒手机上撒.!!!
ぷ斷風シ 发表于 2010-1-19 11:24


晕死,你帮我交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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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1: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老歪呢嘛... 俺只能给俺媳妇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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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1: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不提了。。。?

处罚会员要公示原因的。。。而且要有证据。。。!

这是基本的规矩!

毒毒做错了,就应该道歉! 要是其他人错了, 也一样要道歉!

过去了就不用提了?

日本侵略中国还过去了呢,我 ...
矮人布鲁诺 发表于 2010-1-18 11:34

老兄!比喻不是很恰当!但是你的意思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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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2: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回想起来,都怪我的脾气太过暴躁,才使得大家都不愉快。
在此毒毒和大家说声对不起,我会吸取“祸从口出”这个教训!
以后说什么话之前先考虑下再说,尽量做到心平气和不发脾气。
所以也请大家别再怪我了,我都被某歪拿封口胶粘上了,砍了某歪的手。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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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2: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  砍了砍了.. 给他装上俩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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