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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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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23: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有关文献记载,赶尸有 “三赶,三不赶”之说。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 “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发表于 2010-1-13 05: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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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5: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像你自己赶过尸似的。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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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5: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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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616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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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6: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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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21: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知道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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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3: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像你自己赶过尸似的。切~
阿浪 发表于 2010-1-13 15:35

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  我是转贴 不是自创  我只不过想让更多的朋友知道我所知道的事情而已  不信的话你自己去试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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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08: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尸体行进时速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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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7 11: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8# 边缘


你以为是在飙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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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7 13: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是在研究问题!要严肃!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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