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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烟幻

《夜读社.非常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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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4 10: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12.
  我知道伍金花在哪里,但是我不说。我站在大树的中央,一声不坑,小黑在树枝上张开翅膀,蓄势待发。
  
  伍金花的妈妈举着棍子敲打着树枝,不过却够不着我,最后,她干脆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小花……你在哪儿啊——小花,你在哪儿啊!你快回来……快回来……”看到伍金花的妈妈哭得如此痛心,我不由也泪流满面,虽然我曾经嫉妒伍金花得到独宠,但是我们毕竟曾经屁股对着屁股过,毕竟曾经相濡以沫过,我也不希望她那么悲惨地死去,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我转过头,遥遥望着幼儿园的方向,寒冷和恐惧突入袭来。我闭上眼睛,满眼都是血。
  
   围观的人渐渐多起来,有劝伍金花妈妈的,有对我指指点点的,我觉得自己再一次被目光囚禁了。
  
  临近中午,爸爸和丁香妈妈才回来,看到门口围观的人群,以为我又闯祸了,表情马上变得气急败坏,“丁厌!你又闯祸了?!”
  
  伍金花妈妈听到爸爸的声音,跪着抱住爸爸的腿,哭道:“陈医生,求求你,陈医生,求求你,你让丁厌把小花还给我吧……我求你了……”
  
  爸爸和丁香妈妈疑惑地扶起伍金花妈妈,“怎么回事儿?丁厌把小花藏起了吗?”
  
  “一定是她,她是灾星,我就知道小花和她在一起准儿没好事儿……”
  
  丁香妈妈一听,脸上立刻不高兴了,她甩开伍金花妈妈握着她的手,“大姐!我知道您女儿找不到了很着急,可是这和丁厌有什么关系?您怎么能那么说一个孩子呢?灾星灾星的多难听?!我是学幼儿教育的,您不知道我知道,您这么说对孩子有多大的心理伤害您知道吗?!……”
  
  爸爸用眼神制止了丁香妈妈继续说下去,安慰伍金花妈妈说:“我一会儿问问丁厌,看看她最后一次和小花玩儿是什么时候,您别激动,别激动……您这么拿着棍子,会吓到孩子的……”
  
  “丁厌!你下来!”爸爸厉声对我说。
  
  “她先放下棍子,我再下来!”我边说边又向高处爬了爬。
  
  “丫头,你先下来,别怕,妈妈保护你!”丁香妈妈在树下张开手臂,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的那样,可惜她今天没有穿蝙蝠衫。
  
  我犹豫了一下,咬咬牙,从树上滑下来,一落地马上躲在丁香妈妈的身后。
  
  “你最后一次见到伍金花是什么时候呢?”丁香妈妈抱起我。
  
  我歪着脑袋,想着自己该怎么说,是说屁股对屁股的时候呢?还是说她站在石头上演讲的时候呢?
  
  “是昨天白天……”我说。
  
  “在哪里?”伍金花妈妈眼睛里充满了期待。
  
  “就在这里,我挂在树上,伍金花来找我说话……”我小声说。
  
  “说什么了?她说什么了?”伍金花妈妈冲过来,我急忙抱紧了丁香妈妈。
  
  “她说……”要说用屁股吃巧克力豆儿的事儿吗?要把大锣魔鬼揭发出来么?我犹豫不决。
  
  “你倒是快说呀!”伍金花妈妈十分焦急。
  
  “她说……她说要和我玩过家家,我没同意……”我不敢看大人们的眼睛。
  
  “后来呢?”
  
  “后来她就走了……”
  
  “去哪了 ?”
  
  “不知道……”
  
  于是伍金花妈妈又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伍金花的失踪,真正着急的是她的家人,其他人虽然也热心帮忙,但毕竟不是自家的事儿,因此大家该吃饭还吃饭,该睡觉还睡觉,该看戏还看戏。
  
  爸爸说镇长是脖子里卡了个花生豆假死,幸亏戏班子吊嗓子吓到了抬棺材的人,否则直接火化了就完了。因此死而复生的镇长给了戏班子双倍的钱,并且要在镇里唱一个月的大戏。
  
  这个消息对于冯叔叔可能是个好消息,于我确实噩耗,我多么希望那个戏班子快点离开啊,我多么希望大锣魔鬼赶紧远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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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4 10: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13.
  那天晚上,任凭刘一怎么软硬兼施,我也不肯陪他去看戏,我不但不去,还紧紧拉着他的手,也禁止他去。
  
  唱戏的声音透过喇叭,乘着风传到家里,特别像鬼哭狼嚎,可怕地很。
  
  晚饭没有鸡血,那些血瓶子已经被我涮干净了,因此我只喝了一点玉米粥,就闷闷不乐地盘腿坐在小床上发呆。
  
  刘一写完作业,走过来,表情和大人一样,“丁厌,我觉得你有心事儿……”
  
  “什么叫新事儿?”
  
  “就是心里有事儿……”刘一坐在床上。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们几乎成了好兄妹。
  
  我低着头,咬着牙,伍金花的秘密拼命撞击着牙齿,如果我不咬紧一点儿,我担心它们会冲出来。
  
  “其实你那天表演的挺好的,一点儿都没丢人!”刘一说。
  
  我还是不说话,床板发出细微的声音,我神经质地把脑袋探到床下看了看,什么都没有,这才放心地重新坐在床上。
  
  “你到底怎么了?是因为没血喝了吗?”刘一还是问,还摸了摸我的脸,我不由想起大锣魔鬼摸我脸时的情形,本能地向后躲。
  
  刘一叹口气,坐在床上自言自语起来,“其实我挺喜欢你的,你又聪明又活波又勇敢还很义气,和城里的小女孩都不一样。和你在一起聊天,我能暂时不想我妈妈和爸爸……”
  
  “你爸爸妈妈死了吗?”
  
  “别瞎说!”刘一转过头,看着我,“他们去英国了……”
  
  “鹰国?那里全是老鹰么?”
  
  刘一开心地笑着刮刮我的鼻子,“虽然那里的人都长着鹰勾鼻子,不过却不是老鹰呀!不是鹰国是英国呀!英雄的英,伍金英的英!”
  
  “伍金英是谁?”我好奇地问,这个名字很熟悉。
  
  “我的同桌,也是伍金花的姐姐呀!”刘一说道这里突然一愣,“她今天没来上学呢!听说她妹妹失踪了……”
  
  我顿时脸色煞白,咬着牙嘴唇发抖,又神经质地看看床下,然后猛地拉住刘一的手,说:“刘一哥哥我知道伍金花在哪里!”我怕自己后悔,所以一口气说完马上捂住嘴。
  
  “在哪?”
  
  我恐惧地指了指床下,刘一弯腰,“床下什么都没有,小骗子!”
  
  “不是这个床下,是冯叔叔家的床下……”
  
  于是我一五一十把那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刘一,最后叮咛他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尤其千万不要告诉大人。
  
  刘一的表情很凝重,但是语气中却有那么一点点得意:“我早就觉得大锣伯伯不是好人……”
  
  “该怎么办呢?”我担心地问。秘密说出来,心里感觉轻松了好多。
  “告诉大人,大人可能不会相信,而且很可能会冤枉冯叔叔……”
  
  我重重地点点头,刘一果然比我更会分析问题。
  
  “让我好好想想……”刘一紧紧皱着眉头。
  
  他皱着眉头的时候,很酷,有点像电视上的明星,让人觉得把问题交给他很可靠。
  
  “我想到了!”刘一看着我,说:“我们把伍金花的尸体从冯叔叔家的床下搬出来,放到戏台子下面,这样大家就不会冤枉冯叔叔,而且也会自然而然地怀疑到戏班里的人了,到时候我们再一致指认大锣伯伯曾经单独给过伍金花巧克力豆,警察就会把大锣伯伯做为重点嫌疑犯了!”
  
  “什么时候搬呢?”我觉得这个主意虽然不够出类拔萃别出心裁,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现在趁冯叔叔在看戏,我们先把伍金花搬出来,抗到房顶上,然后等夜深人静的半夜,我们再偷偷下去,藏到戏台子底下!”
  
  “好吧!”我套上袜子,“你怕死人吗?”
  
  “不怕!”刘一说得很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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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4 10: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14.
  虽然刘一自己说“不怕”说得很坚定,但是到了冯叔叔家,还不待见到尸体,单是站在堂屋门口,他就胆怯了,屋里比外面更黑,就像一个无底深渊的入口。
  
  “你在里面站一会儿,就不会觉得黑了!”我小声说。
  
  “我知道,那是眼睛适应了黑暗,这个我懂!”这种时候,他还不忘表现自己的博学多才。
  
  刘一一只脚迈进了门槛,另一只脚却如何也不肯迈过去,“丁厌……打开灯吧……”
  
  我刚要反对,堂屋的灯突然亮了,我吓得扑到刘一的怀里:“闹鬼了啊!”
  
  刘一的眼睛直直地望着我身后,冯叔叔疑惑地站在那里。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双手抖动着,似乎也受了什么惊吓似的。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他质问,却底气不足,“你们什么时候进来的?”
  
  “我、我、我想找伍……冯小如,我想她了……”我看看旁边桌子上,冯小如骑着木马,她在照片里笑得无比甜美,那条中分线还是那么扎眼。
  
  “傻孩子……”冯叔叔摸摸我的脑袋,他似乎控制不住他手的抖动。
  
  “我们走了!”我拉起刘一,一溜烟跑了出去,不远处,幼儿园响起戏散场的锣鼓,三三两两的人从大院儿里走出来。
  
   “要不要去看看?”刘一小声说。我心头一紧,点点头,又摇摇头。
  
   突然,人声大乱,幼儿园大院里传来一阵阵尖叫,继而有的人飞奔出来,有的人飞奔进去。人多就不怕,我和刘一对视一眼,向幼儿园的方向跑去。
  
   幼儿园里,戏台子的聚光灯不知怎么聚焦到了教室的玻璃上,教师里,隐隐约约有一个长长的影子不死不活地飘荡,外面围了很多人,却没有人敢进去。众人议论纷纷,大部分人都在说,戏班子惊扰了孙笑笑大伯的冤魂,孙笑笑大伯,就是吊死在教室横梁上的。
  
  这个时候,断电了。
  
  断电的瞬间,一团漆黑,片刻后,我和刘一才适应了这黑暗,我趁着乱把刘一推到树上,然后自己也爬到树上,看着下面的人如无头苍蝇一般。
  
  后来,镇长带着治保队冲过来以后,一行人拿着手电筒冲进教室,教室里什么都没有,空空如也。于是,孙笑笑大伯冤魂再现的传闻,就更加绘声绘色了。
  
  “刘一哥哥!可能真的闹鬼了!以前孙笑笑的鬼魂跟我说过,他大伯就住在横梁上……”我伸手推了推刘一,刘一没说话,他的身体又冷又硬。
  
  “丁厌!丁厌!”刘一喊,声音没有在树上,我惊恐地转过头,一个人拦腰挂在树上,我尖叫一声,从树上栽下来,那个人也跟着从树上栽下来。也不知我落在了谁的头顶上,人群顿然更加沸腾了。
  
  我站起来,紧紧抓住刘一的胳膊,他说:“一会儿功夫你就不见了!”
  
  我害怕得无法说话,手电筒齐齐地照在那个和我一起落下的人身上,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伍金花。伍金花的脸在手电光下显得异常狰狞,仿佛怀着某种深刻的仇恨和不甘。
  
  一个女人的长嚎穿透夜空,伍金花妈妈扑过来,抱起她瘦弱而冰冷的身体,咬着牙,眼泪蜂拥而出。
  
  镇长手忙脚乱地指挥着,戏班里的人还来不及卸妆,齐齐地站在台子上发呆,浓重的油彩以及黑夜的黑,遮挡了他们的表情,他们就像是一群正在展览的玩偶,我看不到大锣魔鬼,或许此刻,他正躲在某处,想着某种逃脱的计谋;又或许,他正躲在某处,偷偷把尖利的僵尸牙藏起来。
  
  刘一的同桌伍金英也来了,刘一默默走过去,牵着伍金英的手。
  
  虽然我这个时候吃醋有些不合时宜,但是心中却忍不住酸酸的,在我心里,爸爸、丁香妈妈还有刘一,都应该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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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4 10: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15.
  那天晚上,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翻来覆去如何也睡不着,我的心中充满了疑惑。
  
  孙笑笑的大伯不是一直都挺老实的挂在房梁上荡秋千么?怎么突然就“冤魂不散”了呢?伍金花的尸体明明在冯叔叔家的床下,又如何跑到了树上?我印象中,明明把刘一弄到了树上,他怎么会在树下?那么我推上去的那个人又是谁?不可能是伍金花啊,死人是不可能自己抱着树干往上爬的,就算我推着也不行。
  
  这一切都太诡异了,我从床上坐起来,房间里的一切在黑暗中都变成了形,不但变了形,仿佛还在缓缓地蠕动。院子里干枯的树枝映在窗上,张牙舞爪,我捂着心口,防止心脏跳出来,抓起枕巾,蒙上头,慢慢地挪到柜子里。
  
  还是柜子里好,什么也看不到。
  
  第二天,听镇子里的人说,幼儿园的教室被上了封条,戏班子也要散了,唱不下去了,伍金花的尸体被警察带到了城里,伍金花的妈妈说,无论如何也要查个明白。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伍金花就是被大锣魔鬼杀死的!可是,传言说,连大锣魔鬼也消失了,戏班子里的人还是住在幼儿园,四处寻找他们的班主。
  
   我带着小黑在镇上闲逛的时候,看到戏班子抹脖子叔叔穿着便装,悄悄进了冯叔叔家。他进去后,冯叔叔就把大门锁上了。
  
   我顺着树爬上墙头,又顺着墙头爬上房顶,屋子里隐隐传来说话的声音,却听不清说什么。冯叔叔家的鸡舍里,萧条而落寞。
  
   不一会儿,冯叔叔和抹脖子叔叔从屋里出来了,冯叔叔说:“小刘,你们班主死了,就不用担心他逼你了,留下来,好不好?”
  
   抹脖子刘叔叔说:“好!班主死了也活该,他本来就不是好东西。奸淫了小孩,还栽赃给你,他就是想让你住监狱判死刑,他就是不想我们在一起!你放心,戏班子里的人都恨他,找几天找不到,自然就不会找了。”
  
   冯叔叔穿上黑雨鞋,跳到猪圈里,镇上每户人家都有猪圈,就算不养猪也有。那个猪圈,其实是相当于粪池。冯叔叔拿着铁锨,在猪圈里翻了两下,就捞出一个人。那个人全身都是褐色的粪,不过当他仰卧在院子里的时候,我还是能认出来,那就是大锣魔鬼。
  
   大锣魔鬼瞪着眼睛,眼睛里也是粪,我想起丁香妈妈无意中说过的话:“心中又佛,则满眼皆是佛,心中有屎,则满眼都是屎。”我想大锣魔鬼心中一定全是屎,所以死后,才满眼都是屎。
  
   冯叔叔往大锣魔鬼尸体上浇了一桶粘稠的东西,大锣魔鬼马上冒起了烟儿,不一会,肉就化成了脓水,肢体也零零碎碎看不出本来的样子,然后冯叔叔又把那些看不出样子的零碎重新放进了猪圈里,用铁锨搅拌了搅拌。心中有屎的大锣魔鬼,终于和屎融为一体了,院子里充斥着混合复杂的臭味。
  
   冯叔叔和小刘叔叔对望一眼,两个人都笑了。冯叔叔抱住小刘叔叔,小声说:“谁也不能阻止我们分开。”
  
   我站在房顶上,看着彻蓝的天空,看着淡淡的轻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大锣魔鬼成了屎,连我也觉得莫名地轻松,压在心头的恐惧和不安,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小刘叔叔抹了抹兜,拿出一袋巧克力豆,“咱们动手的时候,我把这个拿出来,那个混蛋,总是拿这个糊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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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4 10: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16.
   过了几天,镇里又有了传言,说伍金花是窒息死的,死前好像还被人强奸过,于是同情一下子变成了鄙视,伍金花的妈妈在镇里,总是低着头走路。
  
   虽然我并不太懂强奸是什么,但是心中隐约觉得那是很丢脸的事,我想那可能和用屁股吃巧克力豆有关。
  
  警察拿着小本本来我家问伍金花的事情的时候,我一五一十说了大锣魔鬼的事,并且我的话也得到了其他小朋友的证实。丁香妈妈听了以后后怕不已,责怪我不早点和大人说,我低着头,心想,若不是知道大锣魔鬼变成了屎,我还是不敢说。但是随即我又担心自己不会有好下场,因为到目前为止,我所知道的吸血鬼,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大锣魔鬼成了通缉犯,戏班子也在不久后离开了,不过小刘叔叔留了下来,他就住在冯叔叔的家里,他说他是冯叔叔的表弟。
  
   至于那晚上树的谜题,也解开了。原来刘一被我推到树上后,不知被什么拌了一下,又摔了下来,我想拌他的可能是伍金花吧,伍金花冤魂不散。
  
   不过,幼儿园教室晃来晃去的身影和伍金花怎么爬上树,任凭我的小脑袋瓜儿怎么想,也想不出来。
  
   传言依然在继续,并且越来越绘声绘色声情并茂,还有人说镇长的尸体经过幼儿园的时候,并没有真的复活,而是孙笑笑大伯的灵魂钻进去了,那天的人影,其实是镇长的灵魂。镇长代替了孙笑笑大伯荡秋千。
  
  谁知道呢?!镇长又不帅,孙笑笑大伯钻他做什么?
  
   后来丁香妈妈坚持要开课,镇长无奈之下,请和尚们在幼儿园做了规模宏大的法事,这才算有了交待。
  
   说起镇长,也确实有很多奇怪的地方。
  
   死而复生后的镇长,仿若变了个人,以前明明是个大老粗,可是后来却变得文质彬彬的,并且无缘无故地开始喜欢我。
  
  就在我和爸爸做艰苦卓越的喝血斗争的时候,他来到我家,说要收我当干女儿,教我写字。
  
   关于干女儿的事,被爸爸和丁香妈妈挽拒了,他们说,丁厌只是属于我们的。
  
   这个回答让我兴奋了许久,并且感觉心中满满的,那种感觉,很像幸福的感觉。为此,我竟然想开始尝试戒血了。
  
   幼儿园开课不久,小镇似乎又回复了平静,刘一偶尔带着伍金英来我家写作业,他们好像结成了什么学习小组。
  
   我搞不明白结学习小组和结婚有什么区别,我想区别应该不是很大,都是一男一女,而且结了后,看起来都很开心。
  
   伍金英很怕我,因为我没事儿就老瞪她。我瞪她除了因为她和刘一“结”了以外,还因为她长得特别像伍金花,伍金花是不愉快的回忆。
  
   自从伍金花死后,我一直对巧克力豆有着莫名的反感和恐惧,有一次爸爸进城买药回来,带了一大包巧克力豆,当他打开袋子递给我的时候,我胃里一阵翻箱倒柜,吐得一塌糊涂。
  
   从那以后一直到现在,我一见到巧克力豆就吐,就像那个一听到鸡蛋就会晕倒的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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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4 10: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丁厌的小学一年级
  
  长大以后,
  
  我才明白:
  
  有的人戒不掉烟
  
  是因为戒不掉落寞;
  
  有的人戒不掉酒,
  
  是因为戒不掉思念;
  
  有的人戒不掉血,
  
  是因为戒不掉,
  
  某种爱恋。
  
  
  1.
  夏天的时候,冯叔叔受了戏班子里鸡的启发,重新开了养鸡场,那些嫩黄色、嫩白色、嫩黑色的小鸡毛茸茸的,分外可爱,让人忍不住想抓起来,握在手里,然后拧断它们的脖子,喝那新鲜美味的血。
  
  虽然冯叔叔家重新开了养鸡场,但是却没有了威风凛凛的大公鸡,没有大公鸡,就算院子里唧唧喳喳的跳满了小鸡,我还是觉得莫名落寞。大概,没有敌手的人生,就是寂寞的人生吧。
  
  自从冯叔叔家所有的鸡都被冯小如的后妈妈毒死以后,镇子里的公鸡们立马乱了阵脚,每天打鸣也乱七八糟的显得无组织无纪律,好像每只公鸡都在暗自较劲儿,谁也不服谁,你叫你的,我叫我的。若不是现在人们有了闹钟,估计整个小镇的作息时间就要乱套了。
  
  这种杂乱的状态直到冯叔叔重开养鸡场后,终于得到了好转,六国统一。一统江山的不是别人,正是冯叔叔的“表弟”刘叔叔。
  
  刘叔叔虽然不唱戏了,不过每天清晨依然吊嗓子,他的嗓音悠远悠长,震撼了全镇所有的公鸡。只要刘叔叔的嗓门一起,全镇的公鸡立刻就会开始打鸣。我怀疑冯叔叔家是成就鸡王的风水宝地。
  
  没事儿的时候,我喜欢像黄鼠狼一样,徘徊在冯叔叔家大门外,想伺机偷那么一两只小鸡喝血,不过却一次都没有得逞过。
  
  陈豪天强制给我断血粮已经快一个月了,这一个月,简直比一个世纪还要长,每到吃饭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好像爬满了蚂蚁,坐也不安,站也不宁。丁香妈妈特意做的饭菜,到了我的嘴里,就都跟嚼塑料似的,要么一点味道也没有,要么就是难吃的很。
  
  虽然味同嚼塑料,但是我每次都吃到肚子鼓起一个小包为止。我吃那么多,不是因为饿,因为我发现就算自己吃到胃疼,依然很空。那种空不在胃里,在心里,在骨髓里。
  
  不让一个吸血鬼喝血,就好比不让一条鱼游泳一样,简直生不如死。
  断血的这段时间里,我每晚都会做雷同的梦,我梦到在爷爷的山里,血红色的山泉散发着诱人的味道,从山上潺潺流下。我边吞着口水边向山泉奔去,偏偏每次快要跑到的时候,就会突然出现一堵墙。那堵墙笔直地向我压过来,聪明机智的我,每次不等它砸到我身上,就会及时醒来。
  
  我怀疑我的身体里装了一个闹钟,我总是同一时间醒来,从我醒来的那一刻在心里默数10下,刘叔叔的吊嗓子的声音准会响起,然后紧跟着百鸡齐鸣,再紧接着我就口干舌燥的,连唾沫都没得咽了,心中充满了空虚,同时又充满了渴望。
  
  不行,再不喝血,就算我不会死掉,起码也会疯掉。
  
  我抓抓自己的头发,舔了舔干得有些脱皮儿的嘴唇,站起来,走到堂屋,打开橱子。明明知道橱子里什么都没有了,依然打开。
  
  原来人类从小时候开始,就学会了自欺欺人,很多时候,明明知道没有结果,却还是选择继续;有时候,明明知道结局是伤害和失望,却依旧忍不住开始。
  
  人类最大的悲哀,就是他们总是心存侥幸并且奢望奇迹。
  
  我蹲在地上,心里仿佛爬满了热乎乎的蚂蚁般,总觉得哪里痒,却又不知道具体哪里在痒,好像全身都在痒,又好像全身都不痒。
  
  终于,我再也忍不住,一条心横下去,咬破了食指。
  
  原来,食指是因为这个才被叫做“食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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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4 10: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2.
  夏天的夜并不黑,最原始的欲望总能战胜一切恐惧。
  
  我站在屋外,大口地吸着并不清凉的空气。外面并不凉爽,十里镇仿若被煮进了一口大锅里,连地面上都会冒出热腾腾的气。我套上塑料凉鞋,出了门。
  
  冯叔叔家的院子里很安静,偶尔有那么一两声小鸡的叫声,怯怯地,梦呓般。
  
  顺着路边的大槐树攀上墙头,跳进院子里,鸡舍有了小声的骚动,堂屋里隐隐传来:“谁呀?!”
  
  “小鸡们乱叫,不用理,宝贝儿,来,我们继续……”于是屋子里断断续续传来床的呻吟声。
  
  我蹲在鸡舍外面,看着里面毛茸茸一片,把鸡舍的门打开一条缝,伸进去一只手胡乱抓了一只小鸡,咬咬牙,一下子拧断它的脖子,那只小鸡几乎连叫都未来得及叫一声。
  
  小鸡毛茸茸的脖子上,渗出热乎乎的血,我张开嘴,贪婪地吮吸。
  
  这几乎是我喝到的最新鲜最美味的鲜血了,我把小鸡的尸体甩进猪圈里,伸了个懒腰,
  
  全身真是有说不出的畅快,似乎全身的每个毛孔,都在欢呼雀跃。
  
  第二天,我去买冰棍的时候,看到冯叔叔从孙妈妈那里买了几个老鼠夹子,黑色的,大且结实,我的手一阵痉挛。
  
  我说过,欲望是战胜一切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我抱着被老鼠夹夹得青紫的脚站在冯叔叔家院子里大哭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后悔。
  
  歇斯底里的我被冯叔叔抱回了家里,爸爸在这个夏天第一次打了我。不但如此,他还把我捆在床上,禁止我出门,禁止我咬自己的手指,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感觉到了焦躁,如发狂的猛兽般,不停地挣扎,大叫。
  
  我不能没有血,我不能让自己的身体如此空虚,如此缥缈,于我而言,似乎这个世界上,只有鲜血才是实实在在的,只有鲜血才是最最真实最最靠得住的。
  
  我病了,发烧,昏迷,百药不侵,无药可救。我的大脑里不停闪动着山里的一幕幕,山里的阳光,山里的鸟鸣,爷爷的微笑,以及浑身涂满鸡血的我自己。
  
  三天后,爸爸终于妥协了,他仍给我一瓶鸡血,看着我狼吞虎咽,无奈地说:“每天一瓶,不准多!”
  
  我点点头,有就好,聊胜于无。
  
  我和爸爸关于鸡血的战争,也到此告一段落,虽然我知道每天的鸡血里都兑了葡萄糖或者盐水,但是我并没有揭穿他。对于有些事情,我一向不善于争取,撑不死,饿不着就行了。
  
  但是在刘一哥哥的事情上,我不能再姑息下去了。
  
  那个伍金英越来越过分了,不但每天都到我家写作业,还常常和刘一哥哥分着吃鸳鸯牛奶冰糕。
  
  我见过画里的鸳鸯,跟鸡差不多,总是成双成对的。伍金英的野心很明显,她想和“国际儿童节”做鸳鸯。
  
  事情总该有个先来后到吧?是我先认识刘一哥哥的,刘一哥哥自然是我的。
  
  旁人抢不得。
  
  我决定和伍金英好好谈谈,如果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伍金英!”我盛气凌人。
  
  “你应该叫我姐姐吧?”伍金英笑着,伪装成很可爱的样子。
  
  “我就叫你伍金英!伍金英,你是不是想当刘一哥哥的新媳妇?”我直奔主题一针见血。
  
  “你……你别乱说!”伍金英的脸霎红,眼神飘忽着,“你听谁乱造谣呀?”
  
  “大家都那么说!”我理直气壮。
  
  “我没有!”伍金英抓起书包一溜烟地跑得没影儿。
  
  估计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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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17: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3.
  伍金英果然很识趣,从我们正式谈判后,她就再也没有到我家写作业,而且听说整个暑假都没有跟刘一哥哥说话。
  
  刘一哥哥也说,他再也不理伍金英了。
  
  看来,所谓“结”,无论是“结”婚还是“结”学习小组,都不那么可靠那么不堪一击。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对婚姻和爱情的不信任,原来如此源远流长。
  
  新学期快开始的时候,爸爸和丁香妈妈一趟一趟地往镇长家里跑,并且还常常嘀咕着什么神秘的事情,我隐隐觉得,那件神秘的事情是关于我的。
  
  刘一哥哥有一天问我:“你喜欢你名字么?”
  
  我摇摇头。我怎么会喜欢自己的名字呢?
  
  电视里说,名字是父母送给孩子的第一个礼物和第一份祝福,而我的名字,却是诅咒。
  
  “听说,陈叔叔要给你改名字,因为你马上就可以上一年级了,婶婶觉得你的名字不好,所以建议你爸给你改,你喜欢叫鲜艳的艳,还是燕子的燕?”
  
  我低下头,突然满腹惆怅,那两个yan我都不喜欢。
  
  我跑回自己的房间,看着妈妈的照片,她在照片里还是那么好看,她长得越来越像我了。其实我自己知道,我的名字,是爸爸对妈妈深深的思念,“丁”是妈妈的姓氏,“厌”也并非是让所有人都讨厌我的意思,而是爸爸因为对失去妈妈的痛苦的一种表达方式。现在,爸爸要把这个名字改掉,是因为他决定彻底忘记妈妈了么?是因为他决定彻底不再思念妈妈了么?
  
  我盘腿坐在小床上,如果丁厌变成了丁燕或者丁艳,那么丁厌还是丁厌吗?我还是我吗?我会不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我觉得自己无法放弃这个跟随了自己六年的名字,一如自己无法放弃对妈妈的内疚和思念,这种思念和内疚,就算是丁香妈妈也不能弥补。
  
  晚饭的时候,我跟爸爸坚定地说:“我不改名字!我就要叫丁厌!”
  
  爸爸面对我突如其来的坚定表现出了很大的愕然,他愣了愣,叹口气,没说话。
  
  “爸爸是为你好,因为你读小学以后,名字就会变得很重要。”丁香妈妈温柔地说。
  
  “我不会放弃妈妈的,我不会嫌弃自己的名字,就好像我不会嫌弃我妈妈一样。”我坚定如故。
  
  爸爸小声责令:“别当着你妈说这种话!”
  
  “为什么?丁香妈妈就是丁香妈妈,我妈妈就是我妈妈,丁香妈妈永远也成不了我妈妈!”
  
  丁香妈妈不说话了。
  
  那顿饭吃得无比压抑,连刘一哥哥也一直沉着脸,或许他也想自己的妈妈了,听丁香妈妈说,他已经一个月没有收到父母的信了,他一定担心自己的父母在鹰国会真的变成老鹰,或者被老鹰们吃掉。
  
  我突然觉得刘一哥哥很可怜很孤单,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好好疼他,让他开心,让他比和伍金英在一起的时候还要开心。
  
  据我所知,王晓峰和小结巴他们,是需要先上一年育红班然后才可以读一年级,可是由于我已经认识了好多字,并且爸爸在镇里也有些威望,所以才破格让我直接上一年级的,对此我十分自豪。
  
   开学前的几天,丁香妈妈专门进城给我和刘一哥哥买了新书包,我的新书包是红色的,
  
  刘一哥哥的新书包是蓝色的。但是刘一哥哥却死活不肯换下他那个已经破旧的小虎队。
  
   刘一哥哥私底下跟我说:“你用你妈妈给你买的书包,我也要用我妈妈给我买的书包。”
  
  刘一哥哥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望着很远很远的地方,我不知道,那是不是鹰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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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9 16: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4.
  太阳当空照,
  花儿对我笑,
  小鸟说早早早,
  你为什么背上炸药包,
  我去炸学校,
  天天不迟到,
  一拉线,
  快逃跑,
  轰隆一声学校炸没了!
  
  第一天上学的路上,刘一哥哥就教会了我唱这首歌。他说,唱着这首歌去上学,心情就会格外的好。
  
   而我的心情,却没有格外的好。我扯着刘一哥哥的衣角,忐忑不安地走向学校。我总感觉自己从此就要走向一个幽长的隧道。那条隧道很深,很长,很黑,就像一个恶魔吸血鬼的肠道一样,里面充满了未知和无奈,每个钻入里面的人,只有一个结局,就是变成屎。只不过区别是,是变成金黄色的屎,还是变成褐色屎;是变成稀的屎,还是变成圆柱状的稠屎;变成屎以后是当花肥,还是直接进入猪圈被猪踩个稀巴烂。
  
  每个进入这条隧道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什么用途的屎,据说这几乎要完全凭运气。
  
  上学的第一天,是分班排座位。
  
  那个时候,我们就像一群无辜又无助的小鸡,被老师拉扯着到了操场,于是操场里就扬起了一层尘土,好像西游记里神仙或者妖怪出现的时候一样。高年级的学生在一旁或者教室的窗户上指指点点,似乎在挑选自己满意的货物。
  
  我们被老师推推搡搡地排队,期间有不少同学被扯出来又塞进去,塞进去又扯出来,我看到一个留着黄色鼻涕的男生被塞扯了四次之多。
  不过,我就没有那个福气了,我年纪最小,个子最小,因此无论老师怎么折腾,我都还是排在第一名。
  
  一年级一班第一排。
  
  学校和幼儿园最大的区别就是多,什么都多。教室多,老师多,学生多,规矩也多,连厕所都比幼儿园多一个。
  
  上课的时候,每个同学都要左臂搭右臂或者右臂搭左臂总之要一个手臂搭着另外一个手臂放在课桌上,一动也不能动。有的老师也要求我们把两只手全部都背在后面,这令我们看上去像人质。
  
  我的同桌就是那个被塞扯了四次的黄色鼻涕,本来他应该坐在后面的,可是最后关头他急中生智,说自己近视,于是老师就让他坐在了第一排。
  
  他刚刚坐稳,就把黄色鼻涕吸进鼻洞里,从铅笔盒里拿出一个崭新的小刀,在课桌的中间刻了一条线。其实那张课桌中间本来已经有了一条深深的刀刻线了,他的小刀落下去,不过是清理了一下那刀痕中间的污垢而已。
  
  他把那些污垢吹了吹,黄色鼻涕马上冲到了嘴唇,但是又很及时地刹车缩了回去,他的鼻涕和他一样,喜欢急中生智。
  
  他说:“这是三八线,你的胳膊要是越过这条线,我就用铅笔扎你!”
  
  我说:“那你要是越过了呢?”
  
  他说:“那你也扎我。”
  
  我说:“行。”
  
  其实我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是三八线,最早关于的“三八”记忆,是一部制作粗糙的电视剧,电视剧里一个反面角色,总是拉长耳朵,睁大眼睛,捕风捉影通过只言片语来跳起事端,制造矛盾,故意让别人不和,后来事情败露,电视剧里一个男人抓起她的头发,边打边骂:“臭三八”。
  
     今年3月8日的时候,刘一哥哥说,3月8日要帮妈妈做家务,给妈妈洗脚按摩。但是我妈妈已经死了,丁香妈妈并不是我亲妈妈,因此我并没有那么做。
  
     我对于三八线的理解,仅仅限于三八线一画,双方都不得越界,有点大婶级的小气和斤斤计较,所以我坚信三八线是由三八妇女节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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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8: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5.
  我在上学的第二天,就表现出了在语文上的卓越才能,几乎整本书的拼音和字我都认得,因此我非常荣耀地当了“语文课代表”。我们的语文老师是一个带着厚厚眼睛的叔叔,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厚。
  
  不但眼睛片厚,嘴唇厚,连整个人都给人一种厚厚的感觉,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最令人惊讶的是,他本人也姓“侯”,因此我们都叫他“厚老师”。
  
  厚老师不仅仅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同时也是我们一年级一班的班主任。他很喜欢穿那种像花花公子似的暗灰色格子的西装,不过长得却有些土气,西装也常常皱巴巴的,这令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显得不伦不类。
  
   厚老师很喜欢我,这主要表现在他喜欢让我回答问题,还喜欢让我到黑板上去写字,并且每次语文课下课后都把黑板擦递到我的手上。
  
   那个时候整个学校都有一种难以理喻的习俗,就是下课后大家都抢着擦黑板,每到下课铃声一向,坐在边上的同学总是先把一只脚伸到外面,只待老师一声“下课”,大家就冲到讲台上抢黑板擦。似乎擦黑板是一件无比荣耀的事情。
  
  但是我却对这种愚蠢的想法不感冒,每次都把这项光荣伟大的任务交给我的同桌,我的同桌外号就叫“鼻涕虫”,以至于现在我都想不起他的真实姓名。
  
  在小学里,没有外号是可耻的。
  
  我是可耻的。
  
  我之所以变成可耻的,是因为那次打架。
  
  其实在上学第一天下午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就拥有了一个公认的外号,叫做“讨厌呀!”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一定要绘声绘色歪腔斜调,我很讨厌这个外号,更加讨厌别人叫我这个外号时候的语气和表情。
  终于,我再也忍无可忍。在上语文课的时候,当鼻涕虫边用那种很贱的表情和强调说:“讨厌呀,你越线了!”边在我粉色的上衣袖子上画了一条黑线的时候,我腾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拿起他的铅笔盒,一把砸到他的头上。
  
  全班同学包括厚老师在内当场就震惊了,因为连六年级的学生也不敢在老师眼皮子底下打人,我却打了,还打得干净利落,丝毫没有拖泥带水。
  
  课后,我难免被叫到老师办公室上思想政治课,并且也由此被免去了语文课代表的职位。这些都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外号了。
  
  我说过,没有外号是可耻的,因为孤独是可耻的,被孤立也是可耻的。
  
  开始的一阵子,我只是郁郁寡欢闷闷不乐,在学校里,除了上厕所的时候偶尔遇到刘一哥哥以外,几乎都不说话。上课也从来都不举手回答问题,就算厚老师偶尔主动叫我来回答,我也仅仅是从座位上站起来,却一言不发。
  
  我懒得说话。
  
  再后来,班长刘晓明据说丢了一支特别昂贵的圆珠笔,这件事情惊动了学校教导处米主任,因为刘晓明是镇长的外甥。
  
  米主任让全班同学匿名选小偷,我得票最多,也就自然而然成了公认的小偷。这件事情,让我彻底愤怒了。
  
  我最容不得别人冤枉我,记得去年和伍金花吵架,我把伍金花骂哭了,伍金花回家后告诉她妈妈我打了她,于是伍金花妈妈气势汹汹地要我为此道歉,当时爸爸也相信了她们的话,我说不清,道不明,于是当着大人们的面狠狠打了伍金花一记耳光,然后才郑重其事地道歉。
  
  因为只有这样歉,道得才不冤枉。
  
  这一次,我同样说不清道不明,但是我并没有打算以真的偷东西来报复所有人,我有更好的计划,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一样:“一拉线,快逃跑,轰隆一声学校炸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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