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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烟幻

《夜读社.非常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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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8: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9.
  我故意拖延着时间,天蒙蒙亮的时候,我们才回到自家的房顶上。大人们看起来都有些憔悴,刘伯伯不停地抽烟,叶子伯母的睫毛膏脱落,眼带凸起,看起来就如僵尸一般。
  镇长说:“这么折腾也不是个事儿,我们报警吧!”
  刘伯伯一愣,马上说:“先不急,先不急,我打个电话看看。”他从兜里摸出一个黑色的砖头,嘀嘀地按了一串号码。然后就对着那个黑砖头说:“啊、恩、恩、啊、那就好,那就好。”
  挂了电话,刘伯伯故作轻松地舒口气,说道:“对不起镇长,我们搞错了。那个病人在路上就逃走了,不过医院那边已经把他抓到了!”
  “你们下次搞清楚再说!整个镇都被你们折腾翻了天。再说了,你们怎么能带着那么危险的病人四处走呢?这太奇怪了!”镇长自从死而复生后,就变得特别爱动脑筋了。
  “对不起……对不起……”刘伯伯一直鞠躬道歉,“本来想让陈医生给他诊断一下的,那个孩子的病情有点特殊……”说完他看了爸爸一眼,爸爸一脸的疑惑。
  镇长也看了爸爸一眼,没说什么,带着人走了,刘伯伯揉揉脸,坐在地上,继续抽烟。
  “刘哥……你带着病人找我看病的事情,怎么不提?还有,就算是病人,也是人啊,怎么能放在后备箱?你有事儿瞒着我!”
  刘伯伯刚要解释,他的黑砖头响了起来,刘伯伯一看,眉头皱得更紧了:“喂?李主任……恩……出了点问题,晚一天,再迟一天!我保证没问题!……合作这么久了你还不信我呀?恩!好!……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刘伯伯把砖头放在地上,站起来,嗓音嘶哑:“刘一呢?”
  刘一哥哥刚要出声答应,我捂住了他的嘴。刘伯伯找不到那个小孩,要用刘一哥哥代替,我不会让自己的哥哥去送死的。
  丁香妈妈急匆匆从堂屋出来:“刘一和丁厌都不见了!”
  爸爸怒道:“真是让人操心的孩子!”
  我小声对刘一哥哥说:“你看,你爸爸在撒谎。”
  “我爸爸没有撒谎,也许刘叔叔家里的小孩不是他们要找的。”刘一哥哥还坚持。
  “如果不是,他干嘛躲到鸡舍里?”我说。
  刘一哥哥不说话了。
  这时,叶子伯母突然蹲在地上嘤嘤地哭起来:“刘一……刘一去哪了……我们的命根子啊……”
  刘一哥哥站起来大喊:“妈——我在这里!”
  蠢货,完了!
  我的心仿佛一下子掉进了万丈深渊。
  刘伯伯和叶子伯母眼睛里立刻闪出了希望:“快下来孩子!快下来宝贝!”
  刘一哥哥一落地,叶子伯母就抱住他猛亲,边亲还边说:“我们回城,我们马上回城!”
  刘伯伯则手忙脚乱地收拾着东西,爸爸一直都皱着眉头。
  “刘一哥哥不能走!刘伯伯你们是坏人!”我焦急地扯着刘一哥哥的腿:“刘一哥哥你不要走,你爸爸妈妈是吸血鬼,他们会把你的心肝肺都挖出来的!”
  叶子伯母讪讪地笑着:“丁厌,我们知道你舍不得刘一哥哥,等你们到了城里,天天让刘一个哥哥陪你玩好不好?”
  “不好!”我大吼,“你们是魔鬼,你们要找的那个小孩没有狂犬病!”我哭得几乎喘不过气,又转身抱住爸爸的腿:“那个小孩在冯叔叔家里,他不是狂犬病,这两个魔鬼要挖那个小孩的心吃掉,那个小孩才逃跑的……呜呜……他们找不到那个小孩,又要挖刘一哥哥的了……爸爸……你叫警察抓他们啊……刘一哥哥不要走……”
  “丁厌,你别闹了。以后带你到城里看刘一哥哥。”丁香妈妈抱起我。
  “老弟,我跟你说的事儿,这两天你好好考虑,我的最后一笔款马上就到位了!”刘伯伯说完,拉着叶子伯母和刘一哥哥钻到大黑肚子里。
  “我书包还没拿呢!”刘一哥哥说。
  “别拿了,拿了也没用!”
  大黑扬尘而去,我躺在地上打滚,哭得死去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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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8: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10.
  大黑刚刚走不到十分钟,冯叔叔抱着一个小孩,大汗淋漓地跑过来,抓住爸爸的手:"你家的客人呢?"
  "走了……"爸爸一直皱着眉头,似乎在思考什么。
  "妈的!"冯叔叔急道:"你家的客人,很可能是贩卖小孩器脏的人贩子!"他把怀里的孩子放下,"这就是他们要找的小孩,真他妈的残忍!"冯叔叔一着急也说脏话。
  那个孩子怯怯地躲在冯叔叔身后,身上散发出久未洗澡的臭味。
  爸爸蹲下来,把他拉到身边,翻了翻他的眼睛,又让他张开嘴,他嘴里几颗门牙脱落了,没有舌头。爸爸的手颤抖着捏了捏小孩的手,眼睛里开始冒出怒火。
  "报案了吗?"
  "报了!派出所说我捣乱,说我看电视剧看多了!"冯叔叔跺着脚。
  "你先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看看是不是真的有狂犬病,我去城里!"爸爸说完,从地上捡起刘伯伯的黑砖头,又从堂屋的桌子上拿出一张卡片,上面有刘伯伯的地址。
  "我开拖拉机顺道带你去!"冯叔叔说,他家里有一辆送鸡蛋的拖拉机。
  我扯着爸爸的裤腿,坚持要跟去。我要去救刘一哥哥,他说长大让我做他女朋友,他不能像孙笑笑一样丢下我。
  我蜷缩在拖拉机的车兜里,看着对面同样蜷缩着的小孩。
  那个小孩和刘一哥哥差不多大,嘴唇干裂,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不安。
  我对他友好地笑了笑,他吓得急忙把头埋在腿上。他听不到,也不会说话,甚至连写字都不能。而刘一哥哥,可能也会变成他的样子。
  想到这里,我站起来大吼:"冯叔叔你再开快点!"
  到了城里,我们兵分两路,冯叔叔带着小孩去一眼,而我和爸爸则按照卡片上的地址一路寻找。
  我的心里爬满了蚂蚁,额头上也冒出汗珠,一路小跑地跟在爸爸身后。
  我想起自己第一次走出大山的时候,也是这样一路小跑;我想起脸色苍白的孙笑笑,我想起四妞,想起冯小如,想起伍金花,还有厚老师。他们的脸在我的大脑里变得血红血红的,我心中一阵恶心。
  我生命里的人,一个一个的弃我而去,而我却无能为力。现在,连刘一哥哥也要死了,我明明知道,却无法阻拦,这一切,都是吸血鬼害的。
  刘一哥哥,你不要死,丁厌来救你了。
  爸爸站在一座高楼下面,对了对卡片上地址,扯着我上了楼。他在门口用黑砖头打了一个电话,然后按响了门铃。
  门里面传来脆到发冷的音乐,不紧不慢,一遍又一遍,仿佛是来自天堂的声音一般。
  后来,爸爸干脆用脚踢门,终于,传来一个仓促的声音:"谁呀--"是叶子伯母。
  继而,门打开一条缝,叶子伯母探出脑袋:"小陈?你这么快就决定了?"
  爸爸把一直脚伸进门缝里,说:"是丁厌这孩子,刚分开几分钟,就吵着想刘一哥哥,要死要活的,没办法,就带他来了。"
  "真不巧,刘一和他爸爸出去买东西了……"叶子伯母说着就要关门。
  爸爸的脚顶在门缝里,用力用手搬开门,说:"没关系,我们等他。这么老远来了,总得喝口水吧!"说着就带着我冲到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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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8: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11.
  刘伯伯家里很漂亮,墙壁上挂着他和叶子伯母的结婚照。
  叶子伯母生气地说:“我也要出门,你们还是走吧!”
  “参观一下吧!”爸爸不由分说站起来,把屋子里的每个门都打开看了看。
  “你还不相信我啊小陈,老刘真的没在家啊!”叶子伯母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
  我大喊:“刘一哥哥!刘一哥哥!”
  叶子伯母生气地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脸上写满了一个字:“滚!”
  窗外,小黑用力撞击着玻璃。我冲过去打开窗户,小黑猛地俯冲过来,吓得叶子伯母一声尖叫。
  小黑对着一个书架呱呱叫着,还不停地用身体撞着书架,羽毛零零散散地落下来。
  爸爸走过去,用力把书架拉倒,后面出现了一个门。叶子伯母一下子脸色苍白,扯住爸爸大吼:“你再这样下午,我可要报警了!”
  她话音刚落,远处就想起了警笛声。
  爸爸冷笑一声,用力踢开书架后门。
  我冲进去。
  ……
  ……
  ……
  房间里,亮着淡蓝色的光,摆着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机器。刘一哥哥,就一丝不挂地静静地躺在机器中间的床上,
  他全身上下都很白,嘴唇也很白。
  他安详地闭着眼睛,肚子上有一个大大的扣子,从正中间分开。我曾经期望像这样把冯小如劈开的。想不到,这样的事情,却落在了刘一哥哥头上。
  站在一旁的刘伯伯一把抱起我,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陈豪天!就差一步!就差一步!就差一步我就有自己的医院了!这是我的梦想啊!这是我的梦想啊!”
  “梦想?你儿子就没有梦想了吗?”爸爸冷冷地说,慢慢向我们走过来。
  “他不是我儿子,他只是从孤儿院领来的野孩子!你别过来!你别过来!”
  爸爸停住,继续冷笑着:“在学校里,你就一直不守本分耍小聪明,你果然聪明啊!领养了孩子寻找买家。真聪明!器脏在活人的身体里,比挖出来单独保存省钱多了,可是,你他妈的聪明的不是地方!”
  我趁着刘伯伯不注意,猛吹一声口哨。小黑从门口大叫着冲过来,对准刘伯伯的眼睛猛地啄下去。
  手术刀落在地上,刘伯伯捂住眼睛,我急忙跑回爸爸的身边。
  警察来了,人赃俱获。他们不但带走了恶魔刘伯伯夫妇,也把刘一哥哥装在一个透明袋子里一并带走了。
  那个冷冰冰的床上,只留下一滩血迹。那血,是暗红色的。我木然地走过去,用舌头舔了舔,和眼泪的味道一样。
  刘一哥哥说,我根本不是吸血鬼。
  我不是吸血鬼,但是我还是 喝 血 。那些美味的鸡血,也都变成了眼泪的味道,每次喝,我都泪流满面。
  爸爸给我在学校请了长假,我每天唯一的事情,就是倒挂在树上。就像我刚刚来到小镇的时候一样;就像一个傻子;就像一棵树。
  秋风有些凉,卷起落在地上的叶子。
  北方的秋天就是如此,不等叶子变黄,就急匆匆地把他们吹到地上。那些叶子就如刘一哥哥和孙笑笑他们一样,带着嫩生生的绿,随风飘落。
  地上的叶子中,有一张一毛钱纸币,纸币被风吹开,里面卷着一个纸条。
  我愤愤地从树上跳下来,捡起纸条撕了个粉碎,大吼:“有本事你也让我死啊--”
  爸爸默默地站在院子里,看着发疯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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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8: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12.
  我们离开十里镇的时候,正是深秋。
  那一天,镇长组织居民们为我们一家举行了欢送宴会。宴席一共摆了十桌左右,丁香妈妈小声说:“感觉就像结婚一样!真热闹!”
  爸爸内疚得拉住丁香妈妈的手,小声说:“对不起……”
  孙乐乐已经会说话了,她的兔唇虽然做过手术,但依然能看出痕迹,一条清晰的中分线,把短短的头发分成了两半,一见到我,就伸开胳膊,叫着:“媳妇……媳妇……”也不知是谁教她的。
  宴席中,有一桌是专门给小孩的,一群孩子围在旁边,狼吞虎咽,你争我夺斗智斗勇。王晓峰手里拿着鸡腿,说:“丁厌,你真的不吃吗?”
  我摇摇头,看看天,很想知道天的外面,到底什么?以前刘一哥哥说过,天的外面是宇宙。
  冯叔叔和刘叔叔与爸爸妈妈坐在一桌,他们旁边还坐着一个小孩,那个小孩,就是曾经被怀疑有狂犬病的小孩。他还是怯怯地,不时地吃着刘叔叔给他夹过去的菜,边吃边不安地看着周围的人。镇长说,领养手续已经办好了,户口也办好了,以后他就是咱十里镇的人了!
  咱十里镇……多亲切啊!可是,我以后,却不是十里镇的人。
  我以后,将成为人人羡慕的城里人,每天都能坐汽车,吃好吃的,并且还会学着电视里和刘一哥哥一样,连读课文以外都撇着洋腔说普通话。
  爸爸觉得,不能再让我在十里镇呆下去了,他说这里于我,有太多不愉快的回忆和阴影,他要带着我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到城里,读好的学校,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城里有很多汽车,很多人,树却少。不但少,连树枝都高高在上的剪着有板有眼的平头。树干的下半截涂着白色的石灰,害我每次爬树都蹭一身的白灰,吃力得很。
  城里的树很高,有时候倒挂上去,看着下面来来往往的人,甚至有些眩晕。而且,城里人对于爬树的小孩也表现得大惊小怪,最夸张的一次,竟然还叫来了警察把我从树上挽救下来,我还被拍了照片,上了报纸。
  这份报纸害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成为爸爸医院的讨论对象,每次我到医院找爸爸,胖胖的护士长都说:“呀!陈主任家的小猴子又来了!”于是一群护士阿姨就围过来,问我一些无聊的问题,比如今天上课学什么了之类的,千篇一律,每天都问。
  最不能适应城市生活的,就是小黑了。在它被鸟枪打了一次后,爸爸说为了它的安全,就给它买了个链子,白天的时候关在家里,晚上就拿链子拴着它去遛弯儿。它和我一样,变得郁郁寡欢,闷闷不乐。
  生活总是无奈的,童年总是孤独的,每个人都是要长大。
  每个人,都是先出生,然后长成小孩,变成大人,最终变成老头,死去。
  当然,有的人,在还是小孩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
  多年以后,爸爸吃着吃饭,突然停下来,看着我,眼睛里含着泪花,颤声说:“丁厌,你能长大真是太好了!”
  丁香妈妈笑骂他:“你真是到了更年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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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8: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童年手记之小妖的狗尾巴花童年记忆】
  
  
  我一直想搞明白,狗尾巴花的花语是什么?
  
  不过至今没有答案,直到那一天,我闪回到了童年
  ————UU
  
  我一直是个超级健忘的人,严重到在晚餐时别人问我中午吃的什么,我常常需要想上那么一小会儿,才会想起来,所以,童年的记忆,只是深冬偶尔飘落的叶子,零零散散,支离破碎。
  
  周六和朋友去798工厂晃悠购书,火车上,看着眼前干巴巴的绿在眼前晃过,仿若进入了时光隧道,脑海里莫名想起了狗尾巴花,记忆的门被狗尾巴花撬开了一条细细的门缝,童年的记忆,零零散散的溜出来。
  
  在这条门没有开启之前,关于童年的记忆,我常常会在脑海里看到自己低着头走在回家的路上,踩过一个厚厚的正方形的井盖,两边的树上挂着冬霜,有点像圣诞节的装饰,就这么一个镜头,仿若一部和童年相关的黑白电影。
  
  我的童年,和普通的女孩子们一样,最爱玩的游戏是抓石子儿和投沙包还有跳皮筋,和普通的女孩子们不一样的是,我还喜欢弹玻璃球,和上墙爬树,而且我对别的女孩抱着洋娃娃自言自语这种事情常常表现出极大的鄙视和不理解,我一般只会抱着童话书和一些罕见的国外儿童读物自言自语,并且想象自己是某位公主。
  
  我记得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十分热衷于登高。常常在一个阳光很好的下午,蹬着一个砖垛爬上一个围墙,顺着围墙绕到墙的另一面,然后再从墙的另一侧的树上滑下来,然后再绕回去,爬砖垛、上墙,滑树,滑得纽扣散落双手发麻腿上带着血痕,但依然乐此不疲,我想那个时候的我,一定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非常伟大的事情,所以那个夏天,我每天下午都会重复着这项体育运动。
  
  【一年级】
  
  一年级参加朗诵比赛,我演讲的题目是《小猫钓鱼》,结果因为紧张漏掉一段,得了第二名,奖状贴在家里客厅的正中间,金光闪闪。
  
  后来住在我隔壁的女生见到我拿着彩色粉笔在墙壁上画丁老头,于是向老师告状,说我偷了班上的彩色粉笔,因为那个时候班里的彩色粉笔常常丢失。老师很严厉的批评了我,而我并没有偷讲桌里的彩色粉笔。
  
  那粉笔是我哭了一天并且以一个礼拜不吃饼干为代价央求爸爸买来的。从那以后,我总是在那个诬陷我的女孩家的墙壁上用大红色的粉笔写着:×××是个王八蛋。
  
  【二年级】
  
  二年级的时候,老弟在我上课的时候蹲在桌子底下睡着了,屁股坐在我的脚上,导致我上课不敢举手回答问题。
  
  之所以坚持偷带老弟去上课,是因为看了某部教育性质的电影,电影里姐姐带着弟弟上学。当时老妹强烈要求我带她去,我没同意,因为电影里是姐弟而不是姐妹。
  
  前些日子老弟从部队打来电话,我跟他聊起这件事情,老弟死活不同意,他说他并未记得,为此我差点顺着电话线爬过去打他一拳。
  
  【三年级】
  
  三年级的时候,我憎恨新闻联播,因为那一年,新闻联播突然胃口大增,原本只是半个小时的枯燥节目,却常常要枯燥上两三个小时,每天都是报道动乱啊天安门什么的,那之前我去过天安门,没电视上演的那么乱道,最为重要的是,原本8点播出的靖哥哥,因为新闻联播,老是延迟到九、十点,而我很少在那个时间还能够保持清醒。
  
  那个冬天,学校改建新的教学楼,我们只能搬出学校,全体到班主任家里上课。班主任家里在郊区,有一座两层的小楼,楼上清空了做为教室,我们传说班主任家里是个万元户,才会有那么大的房子。
  
  那段在班主任家里上课的经历,是我小学时候最传奇的记忆。上学的路上可以一路风花雪夜,发现很多新奇的东西。比如在班主任家附近的小哑巴,比我小4岁,个子也小,黑黑瘦瘦的小女孩。传言她非常凶悍,见了女生就要打,所以我每次见到她,总是绕道走,为此还迟到了好几次。
  
  那年冬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说话太多的原因,我的嘴唇额外的干,并且有要裂开的迹象。最恐怖的是那个时候班上有个女生患了口疮,从嘴角开始发炎生疮,流出清澈的黄色的液体,我老担心她会把它们吞下去。而且她必需总是张着嘴,如果闭嘴闭得时间稍微长一些,从嘴角开始就会慢慢结痂,导致嘴巴无法张开,我老是担心她的嘴巴从此变成一条暗黄色的线。
  
  因了这位口疮女同学的警示,我对我嘴唇干裂表现出了极度的关注,随身带着香油瓶,觉得嘴唇干了就抹一抹,因此那个冬天,我老被怀疑天天吃猪头肉。
  
  
  还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从路边的煤灰里拣了一块粉红色的石头,那块石头有烧过的痕迹,拿在墙上画出来,是浓重的粉色,可比一般的粉色要紫,比紫色要粉的颜色,这种颜色,是我的粉笔和水彩笔以及蜡笔里面都没有的颜色,我从此爱不释手,并且开始热衷于从煤灰堆里挖掘宝藏。三年级的冬天,我常常因为指甲里面藏满了煤灰而被惩罚洗衣服,因为洗完衣服指甲里面就干净了,单纯的洗手洗脸是洗不掉的。
  
  另外一个深刻的记忆,是在我痴迷荡秋千的日子里,把我家附近的两棵小树给摇死了。后来一次洗澡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膝盖上有两块淤青,怀疑自己像血凝里的女主人公一样得了白血病。
  
  
  【四年级】
  
  四年级,我酷爱画画,我的课本为此成为班主任教育同学爱护书本的反面教材,上面每一个有人画像和照片的地方,都被我改画成了奇形怪状的妖怪,而且还常常修改课本里面的字,比如把“大”字改成“太”字,这种恶习后来发展成了帮同学用红色圆珠笔修改考试成绩,遭到了老师的严重批评。
  
  但是我仍然没有改过自新,这种恶习一直持续到初中毕业,初中的时候我还做过一件很恶劣的坏事,就是把一种粉红色软塑料皮的笔记本外套剥下来,裁剪成饭票的大小,然后模仿学校做工粗劣的饭票,用圆珠笔画上一样的图案,送给同学当真的饭票花。后来食堂的师傅们发现了这种容易掉色的饭票,告到了学校,校长大发雷霆,不过一直也没有人怀疑到我头上,我也没觉得内疚,因为我从未使用过,只是画,画了送,同学花了,我觉得十分有成就感。
  
  【五六年级】
  
  五年级和六年级我超级喜欢唐装和汉服,央求妈妈买了布料,让裁缝按照我想象的样式裁剪,常常穿得花枝招展古里古怪,由于五六年级对色彩和款式的过渡追求,导致我整个初一和初二色觉疲劳,都只喜欢黑色和咖啡色的衣服。
  
  因了对唐装和汉服的喜欢,我又染上了用橡皮泥雕塑小人儿的毛病,有一个暑假,我几乎就没有出门,研究让橡皮人更逼真的技巧,比如用火柴做橡皮泥人身体各个环节的支撑和链接,鼻子和眼睛分别用牙签点了不同颜色的橡皮泥,这样就更有立体感。再比如疯狂搜集电器盒子里的白色的防颠架,然后用小刀裁剪和粘帖成跌宕起伏的庄园,把各种造型的橡皮泥人底部插上牙签,再插在庄园里,那些小人儿,每个都穿着颜色鲜艳的唐装汉服。
  
  后来老妈说我捏的那些东西太像死人了,尤其像出殡的时候的纸人,放在家里心里怪怪的,就把我的庄园放在了我姥姥的骨灰架上,安慰我说,姥姥更喜欢这些小人儿。
  
  去年到灵堂祭祀的时候,我看到那些小人儿还在那里,不过已经东倒西歪,有些小人儿的胳膊腿还掉落了下来。
  
  
  那个时候我还热衷于户外俱乐部运动,常常和一个闺中密友挎着小篮子带上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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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8: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六年级】
  
  五年级和六年级我超级喜欢唐装和汉服,央求妈妈买了布料,让裁缝按照我想象的样式裁剪,常常穿得花枝招展古里古怪,由于五六年级对色彩和款式的过渡追求,导致我整个初一和初二色觉疲劳,都只喜欢黑色和咖啡色的衣服。
  
  因了对唐装和汉服的喜欢,我又染上了用橡皮泥雕塑小人儿的毛病,有一个暑假,我几乎就没有出门,研究让橡皮人更逼真的技巧,比如用火柴做橡皮泥人身体各个环节的支撑和链接,鼻子和眼睛分别用牙签点了不同颜色的橡皮泥,这样就更有立体感。再比如疯狂搜集电器盒子里的白色的防颠架,然后用小刀裁剪和粘帖成跌宕起伏的庄园,把各种造型的橡皮泥人底部插上牙签,再插在庄园里,那些小人儿,每个都穿着颜色鲜艳的唐装汉服。
  
  后来老妈说我捏的那些东西太像死人了,尤其像出殡的时候的纸人,放在家里心里怪怪的,就把我的庄园放在了我姥姥的骨灰架上,安慰我说,姥姥更喜欢这些小人儿。
  
  去年到灵堂祭祀的时候,我看到那些小人儿还在那里,不过已经东倒西歪,有些小人儿的胳膊腿还掉落了下来。
  
  
  那个时候我还热衷于户外俱乐部运动,常常和一个闺中密友挎着小篮子带上一个烧饼沿着一条小路一路向城外走去,采集奇怪的草和花,嘴里叼着狗尾巴花抓蝴蝶,至今我的一本新华字典里,还夹着无数蝴蝶的干尸,每每翻起,总觉得我的童年为何如此残忍和残酷。
  
  
  
  五六年级对我影响最大的事情,就是我偷偷用零花钱报班学习了国际音标,这件事情的直接后果,导致我读中学以后,我的英语老师一直对我怀恨在心,因为我常常在课堂上纠正她略带唐山口味的英语发音,不留情面,怀疑她的英语水平。这也是我至今还是不喜欢英语的原因。
  
  趁着回忆还新鲜,我迫不及待地写下来,因为或许明天一觉醒来,我便又忘得一干二净了。
  
  至于狗尾巴花的花语,我想,可以是:童年的回忆。
  

[ 本帖最后由 mirror 于 2007-12-12 18: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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