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楼主: 化蝶之灵

500个短篇恐怖故事合集(续)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21: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No.212 侵占
  
  不知为何,今天的清晨特别吵闹。
  我站在阳台上,听见楼下邻居们在无聊闲话。
  
  “你知道吗?昨天疯人院里有个女人逃跑了!”
  “怎么可能呢?疯人院看管的那么紧。”
  “听说那个女人是翻墙出来的。”
  “咳!说真的,在疯人院里,好人也会变神经病!难怪总有人想逃出来。”
  
  我默然梳理着自己的头发,抬眼向阳台对面望去。疯人院的灰墙赫然在目,离我只有十米之遥。我甚至能从灰墙后面的窗户里看见这些疯子们的一举一动。当然,他们也能看见我的举动,只要他们愿意。
  疯子的思维是常人无法猜测的。他们构筑了自己的世界,整天游荡在别人深入不了的境地中。陷溺越深,越无可自拔。
  
  我很同情他们。可惜,我帮不了他们。一墙之隔,我与他们,却仿佛隔了一整个世界。
  
  
  家里突然有了很多令人心烦的事情。孩子要上学,丈夫病倒了,母亲的身体本来就不好。我每天工作八个小时,根本无暇照顾他们。请一个保姆,势在必行。
  
  第二天下午,在我下班以后,母亲带回了一个女人,是保姆介绍所找来的。
  她三十出头的样子,容貌还算秀美,手脚也算勤快。每月一千二百元的工资,包吃包住,无论如何都不能算亏待她。
  
  孩子每天上学放学都交由她接送,母亲的生活起居,丈夫的行动不便,我们一家四口的饮食衣物也都由她打理。
  一开始,我还有点犹豫,该不该花钱请一个陌生人介入我们的生活。报刊杂志上,不是没有写过一些让人心惊胆战的故事。但是看她做事尚且认真仔细,何况人又老实本份,应该不至于会做出什么伤风败德的丑事。
  我渐渐放心,也渐渐放手。
  
  生活里,自从多了她,气氛活跃不少。母亲和孩子对她的好感与日俱增,丈夫也对她赞不绝口。反倒是我,好像被大家忽略了。她竟然有种魅力,可以让人对她信任。
  如果家是一个舞台,我无疑正在渐渐淡出。而她,地位逐渐显现。甚至我偶尔让她多干一点家务,母亲就会唠叨起来:“让她休息会儿吧!忙了也有一天了。”
  很多家务,我开始要学会重新动手。而不是她,一个被称作是保姆的人。
  
  但是即使这样,我还是要容忍她。因为我是一个贤惠的妻子,不可能因为这样的小事而请她走人。她在我家渐渐成了主导者,她的一声令下,没有人敢去违背。因为她的理由冠冕堂皇,好听的让人难以抗拒。
  
  想想也罢。为了家庭安宁,为了大家生活都有照料,我默认了她的一切行为。或许我应该学着大度一点,不再计较我在家中退到了怎样的位置。只是有些悲哀,才短短三个月,我竟然还不如一个外来的保姆。
  
  本来都可以相安无事的。
  直到那一天,我看见她和我丈夫在床上偷欢。
  捉奸在床的故事,我原本以为这辈子都轮不到我身上发生。没想到,他们竟然胆大如此,不顾母亲就在隔壁房间睡觉。
  
  丈夫的身体显然久已康复。这么多日子,她在他身边悉心照料,也许手段高超,也许口舌甜蜜。总之,丈夫背叛了我,与一个保姆勾搭成奸。
  她毫不羞耻地侵占我的家庭我的生活,现在连我的丈夫她都不能够放过。一瞬间,我心灰意冷,感觉世界一片黑暗。
  若不是我提早下班,不知道何时才能发现他们在背地里的这种丑事。
  
  我疯狂地厮打他们,咒骂他们。我的脑子很晕,我不敢想象,他们在人前,是那样的衣冠楚楚,知书达理。暗地里,他们简直龌龊的可以!
  
  我骂她:“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跑到我家勾引我的丈夫!我待你不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居然一脸诧异:“这里是我的家,他是我的丈夫。你在说些什么?不要再发神经了。”
  “哈哈哈哈!你才发神经呢!我们是夫妻,一同生活有四年了。你不要妄想拆散我们!”我快气疯了,她居然说我发神经,居然说她才是他的妻子。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好笑的事情吗?
  
  丈夫同情地看着我,说:“这都是你自己的幻想吧!我们也是昨天刚知道的,你从疯人院里逃出来都快三个月了。母亲当时从街上把你带回来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你就是那个逃走的人。”他顿了顿,继续说,“疯人院的看护马上就要来了,她们会带你回去的。”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们:“你们是不是疯了!我是这里的女主人,我怎么可能是从疯人院里出来的?”我楸住他的衣领,愤怒地咆哮,“你到底在说些什么!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你的妻子啊!”
  “你忘了你以前在疯人院的时候,一直从对面的窗口看我们的生活,你的潜意识里,已经默认了我们和你就是一家人。后来你逃出了疯人院,以保姆的身份来到我家里,却以为自己就是女主人。难道你不觉得可笑吗?”
  
  我瞪大了眼睛,感觉自己快要崩溃。“怎么可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难道我竟然就是那个疯子?”我冲向母亲的房间,“妈妈!”
  母亲背转脸,根本不愿见我。她说:“你还是回去吧!家里已经被你搞得鸡飞狗跳了。”
  
  难道我……真的就是那个有妄想症的疯子?难道这里所有的一切真的只是我潜意识里的幻想?幻想自己是这里的女主人,幻想自己的地位被一个保姆侵占,幻想自己沦落为一个可悲的妻子。却原来,我就是这个保姆。却原来,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我的痴心妄想。“我是一个疯子!我是一个疯子!”我低低笑起来,笑得泪水横流。
  原来侵占家庭的人,居然是我自己。原来我才是一个可悲的疯子。这一切是那么的真实,真实地让人心痛。
  
  我突然冲向丈夫,与他扭打在一起。我的神志开始混乱不堪,果然是发疯的症状,“我不要进疯人院!我不要进疯人院!”我疯狂地喊叫。
  
  一盆滚烫的热水劈头盖脸朝我脸上泼来。一刹那,我的脸皮沸腾绽开,整个五官都扭曲起来。我撕心裂肺地痛叫,双手在烫糊的脸上胡乱抓挠。没有人来帮我,他们站在我身边,冷眼旁观。我杀猪似的大叫,却没有换来他们丝毫的同情。
  我最后一点残存的意识告诉我,疯人院的看护把我带回了疯人院。
  
  
  两个月以后。
  他和她一同来看望我。他们告诉我说,母亲生病死了。不知为什么,我的眼角竟然滚下了泪水。想来,我在短短三个月里,和母亲的感情已经无比深厚。
  
  看望的时间转瞬即逝。我走时,听见他们在我背后说着些什么。我没有听真,也许,我根本就不应该听真。真话总是让人冷透骨髓的。
  “你看,她真的疯了。我的计划不错吧!”
  “当然!她的脸被开水烫过以后,谁都认不出她了。大家都以为她就是那个逃跑的疯子,谁能想到,真正逃跑的那个人此刻就站在我的身边,做了我的老婆呢!”
  “为了你,我可是在疯人院里吃了不少的苦。现在好了,终于让她也尝尝做疯子的味道。”
  “如果不是你想出这个办法的话,要摆脱她恐怕真不容易呢!”
  
  我没有回头。窗外阳光很暖,我的背脊却很冷。我心里很清楚,疯得人不是我,而是他们。他们已经被贪婪和情欲逼疯了。
  
  (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21: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No.213 照片
  
  凌晨两点钟,他脚步绵软,醉意朦胧地踩在老旧木板楼梯上。
  经过二楼的时候,他又看见她从201号房闪身而出,在楼梯的拐角处与他擦肩而过。
  几乎每一次的酒醉夜归,他都能在楼梯口遇见她。她抹着浅蓝色眼影,昏黄灯光下,她的眼神闪烁,面色苍白。
    
  搬来这里很久了,却一直不知道周围住得都是些什么样的人。每天下班以后,最常去的就是酒吧。他姿态疲惫的抽烟,与酒吧里无聊女子搭讪。但从不带她们回家过夜。生活平淡,没有激情。然而他已经习惯,也无意去改变。
    
  201房住的是些怎样的人,他无从知晓。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他更不会知道。或许是妓女吧!他想。
  深夜匆匆的闪身,兴许是为了赶赴下一场的欢愉,赚尽下一个客人的钱。他本不该把她想得这样坑脏,无奈生活让他只能做出这样的假设。
    
    
  又是一个雨夜,他浑身湿透冲上楼梯。他总是不记得带伞,每一次的薄醉微醺,如果都是种自我放纵的方式,那么他始终没有学会该如何照顾他自己。
  依然,在二楼的楼梯拐角处,她幽幽地站在昏暗的灯光下。浅蓝的眼影有些颓败,仿佛刚被蹂躏过。
  他朝她礼貌地点头微笑,她面无表情,双手纠缠在一起,不安地扭动。
  他继续上楼,却忽然转身问她:“这么大雨,还出门?”
  她的眼神缓缓移动到他的脸上,没有说话。他尴尬地站在她的上方,举止无措。随后,她闪身下楼。他注意到她穿得是一双家用拖鞋。莫非,她就是这201的房客?
  他无奈地笑。
    
    
  不知为什么,他突然开始渴望遇见她。他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可以接近她,所以他分明想早点回家期待与她擦肩而过的那刻,却依旧每天要在酒吧里等到凌晨才归来,试图与她碰巧的相会。
  她不算美丽,可是有种特别的味道。
  她的眼神很冷,面色苍白,让他忍不住要去窥探她的秘密。
  他并不想和她发生点什么,但他确实想和她有点什么。
    
  凌晨一点,他提前回家。
  他知道借手电筒这个借口并不好,甚至老套。可是他实在想不出其他更好的理由来敲开201的房门。
  也许她也有可能不在,也许她也正好提早离开。
  总之,他下楼的时候没有给自己多想的机会。
  他只是敲了敲201的门。
    
  没有动静。门里似乎没有声响。他又敲了敲门。还是没有动静。
  难道她真的提早离开了?难道这房间里本来就没有要她付出的客人?
  他站立了良久,决定上楼回房。注定了没有缘分吧!
  照在头顶昏黄的灯光突然灭了。他心一惊,朝楼梯的方向走去。
    
  经过拐角处的时候,他猛一抬头,背脊一阵发凉。他看见了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脸色惨白,双目冰冷。他不是一个胆小的男人,可是此刻竟然感觉有些寒意。
  她的声音低沉没有音调:“你找我?”
  他呐呐地点头:“我,我想借,借一个手电筒……”
  她缓缓从拐角阴影里走出来,走向201,说:“你进来吧!”
  “要是不方便的话,就算了。”他努力让自己从刚才的惊吓中缓过神来,“太晚了,我还是不进去了。”
  他转身准备上楼。他忽然开始害怕。他忽然想到了很多传说的故事,古老而恐怖的故事。
    
  她已经把门打开,声音依旧冰冷:“你进来吧!”
  他犹豫着,迟疑着,却终于退回来,走进了201。她在他身后把门轻轻合上。
    
  房间里很干净,只有她一个人。
  他矜持地站着,说:“要是没有手电筒的话,我还是不打扰了吧!”
  她看向他,两道锐利的目光逼得他不禁转开了眼神。
  她说:“既然已经来了,就看看吧!”
    
  她打开卧室的房门,忽然问:“你注意我很久了,是不是?”
  他只能点头,他没有办法反驳。
  “想不想看看我的照片?我和我男朋友以前的照片?”
  “你男朋友呢?他没有住在这里?方不方便?”
  她已经开始翻着她的照相簿了,“他在两年前出车祸去世了。”她抬头看他,“我等你来已经很久了。”
  他的心头猝然一惊,本能地退后:“你等我什么?”
    
  她缓缓靠近他,将他拉到卧室里。他有些不由自主,有些欲拒还迎。总之,他的心跳得好快。
  她说:“抱住我。”
  他无措地伸开双臂抱住她,她的身体很冷,可是他感觉得到她的心在跳动。这让他一下子定下了心来,先前种种疑惑全部烟消云散。他更紧地抱住她,心里为自己刚才愚昧的想法感到羞愧。
    
  她的唇有些发烫,点落在他的额头和头发上。
  他突然渴望与她做爱。他抱紧她,以同样热烈的吻回应她。
    
  她却慢慢放开他,静静看着他。
  他突然惊叫:“你!你的嘴唇上怎么会有血!”
  他震惊地站起身,照相簿被摔在了地上。
  她的眼泪成串滚落,表情冷漠,声音没有一丝起伏:“那是你的血。两年前,你的脑袋被汽车压过的时候,就是这样地留着血……”
    
  他的眼前猛然一片鲜红,他分明感觉到了脑袋后面那撕心裂肺般的痛楚,他一下子倒在了地上,大量的血水迅速从他的身体里涌出。
    
  照相簿上,她的笑容明媚,身边的男人容颜英俊。
  那男人的脸和他的一模一样。
  
  (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22: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No.214 左手(上)
  
  葱、姜、肉、蛋清。
  锅里的油开始沸腾,他将手工捏成的肉丸子一个一个放进油锅。“滋滋”响声过后,厨房里弥漫起一股香脆的味道。
  
  蓝梦云静静坐在客厅的沙发中,不时看看正在厨房里忙碌的他,幸福荡漾在心底。
  这就是她要的生活。有激情,有柔情,有浪漫,有温馨。
  他年少多金,人亦英俊,从小到大,都是女孩子们谈话的焦点。她成为他的家中客,受宠若惊,却又万分骄傲。在人前,她可以翘起下巴,俯视一众心有不甘的女孩子。虽然背地里,他的兽欲令她难以启齿。
  但那又如何?男人都是这样。对待喜欢的女孩子,总是那么的霸道和强硬。这道理,她很早就懂。
  
  油炸香酥肉丸子、醉蟹、清炒西兰花还有一碗番茄蛋汤。菜不多,但是很对味。感情亦如是,对味就好。
  
  晚饭过后,照例是洗澡、做爱。
  生活本来就是这样,还原到最初,性是愉悦的根本。
  
  他匍匐在她身上,用力地揉捏,踩踏,抽动。仿佛一架小型机器,运作频率繁复紧密。今晚的他,似乎比以往更加兴奋。他一再要求她翻身,侧身,坐起,睡倒。花样繁多,乐此不疲。
  她等待着,等待着云雨过后更一轮的粗暴。
  
  果然,他从墙上拿来一根鞭子,抽打起她。胸脯、大腿、屁股、背脊,无一幸免。她忍受着,咬着牙。她明白,这是他爱的表现。他曾经对她说过的,越是爱她,对她越狠。
  
  好吧!她可以忍受。越是爱,越是狠。多么令人迷醉的理由。为了他,她心甘情愿。
  
  
  他开始抽烟的时候,她半裸着身体靠近他。他朝她微笑,说:“你知道我有一个习惯的。”
  “什么习惯?”她撒娇,“你的习惯可多着呢!”
  他轻蔑地看了看她,眼神里流露出不屑:“同一个女人,不会在我身边逗留,超过三个月。”
  她脸上的笑意冻结,忽然想起今晚正是他们相处的第九十天。难怪今夜的他加倍卖力,别样兴奋。却原来,他打算与她分手。
  果然是这样的男人不能爱。她不过只是他身边的一个玩物。腻味了,就丢弃。如此简单。
  可惜,她不是那种轻易能够甩脱的女人。她冷笑,“是吗?你的意思是……”她故意顿了顿,“你要甩了我?”
  他重重吸了一口烟,露出神秘的笑容,却不再说话。
  
  
  蓝梦云醒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她的四肢都被绑在了床架上。这种感觉令她哭笑不得。难道这就是他要甩了她的把戏吗?要玩也应该是她玩才对。这不禁又让她有了一种潮水决堤般的快感。这样的男人,脑子里有层出不穷的点子,这一次,不知他想怎么玩。
  
  他推门进来的时候,手里居然还捧着一个餐盘。她微笑看着他,决定以不变应万变。
  “午餐你想吃点什么?”他手中的餐盘是空的。空气里,他的声音带着种魅惑的味道。
  她转动眼睛,甜甜地说:“我要吃酱爆肉片。”
  他走向她身边,坐在床沿,眼神在她的身上游移,“酱爆肉片我已经吃腻了。”他叹息着,“不过,你既然要吃,我就去做。好在就你自己吃,我想……”他缓缓从餐盘上拿起一把小刀,缓缓用刀刃切在她的左手手腕上,“一个手掌,应该会够你一个人的量。”
  
  她想笑。他居然还有情调玩这么老套的把戏。她没有笑出来,因为她突然感到,左腕上一阵剧痛。他竟然真的将小刀切了下去。
  刀锋尖利,一刀下去,几乎已经看见了白骨。鲜血像潮水一样彭湃涌出。
  
  “你……你疯了!”她挣扎着坐起,无奈手脚被绑死在床架上。他的小刀在一下一下地切割,每一刀都能令她疼得死过去。她甚至听到刀刃在骨头上磨砺的声音。这种声音让她疯狂。
  “救命!救命!”她无助地喊,却知道这里根本就是他一个人的城堡,谁都救不了她。
  
  他不动声色地切割着她的手掌,仿佛只是在割牛排。她撕心裂肺的喊叫对他而言,更像是一种伴奏。他在享受着这种残忍的乐趣。
  
  
  蓝梦云痛得昏过去。迷糊中,她感觉手腕处被缠上了纱布。随后,一阵浓烈的酱香飘进她的鼻子里。有人把她狠狠推醒。
  “酱爆肉片做好了。你该吃了。”他微笑着将餐盘上的一碟肉片放在她的唇边。
  
  她此刻的表情一定分外惊恐和扭曲,可惜她看不见自己。她想吐,胃里一阵一阵抽搐。这是她自己的手掌,是她自己的肉。她拼命摇着头,避开那只碟子。她的眼泪流下来,她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变态的人!
  “不想吃?”他用叉子叉起一块肉片放入嘴里,咀嚼着,“虽然我已经吃腻了,不过说实话,我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他看向她,满意欣赏着她脸上种种表情变化:“人肉一定要现割现炒才嫩。死人的肉炒出来是老的。所以你一定不能死。至少也要等我吃腻了你。”他走时不忘回头提醒她,“之前你在我家吃的所有肉片,都是活人身上割下来的。你说过味道很好,不是吗?”
  
  蓝梦云没有说话。如果她有话要说,那也一定是悔恨。
  她的胃在翻滚,想呕却呕不出来。手腕上的剧痛告诉她,这一切都不是梦,而是真真切切的事实。
  
  
  半夜里,她从黑暗中惊醒,看见一个人立在床头。
  “啊——”她尖叫。
  这是一个女人。一个浑身都是血的女人。微弱的月光下,这女人身上的肉在一片一片往下掉落。她的脸上已经是森森白骨,只有少量的皮残留。
  “你不用怕。”这女人的声音嘶哑,“我和你一样,以前也是他的女朋友。”
  “你……你……”蓝梦云哆嗦着,“你要怎么样?”
  女人缓缓走到床前,“我想救你。我不想看见还有人继续受着和我一样的伤害。”她伸手解开蓝梦云手脚上的绳子,“我不是第一个,但是我希望你是最后一个。你逃出去之后,一定要报警。”
  “你……你为什么自己不逃走呢?”
  女人凄惨一笑,缓缓转过身,“我逃与不逃,已经没有多少分别了。”她的后背上,没有一片完整的肌肉,血肉模糊,令人作呕。她的大腿和小腿也是残缺的,上面的肉都被割去,露出令人惊骇的腿骨。
  
  蓝梦云突然想起曾经吃过的那些肉片、肉丸和肉丝。恨不得立即撞墙去死。太恐怖了,她的背脊冰冷,心跳几乎停止。她这么多日子以来,吃得居然就是这个女人身上的肉!而现在,这个女人居然还来救她。
  可悲还是可笑,她分不清楚。
  
  临走前,蓝梦云紧紧握了握这女人枯瘦如柴的手掌。
  “谢谢你。”
  
  
  可惜,蓝梦云并没有活下去,也没有去报警。没有人知道为什么。
  仅仅过了半年,她就被发现死在一家简易仓库中。她是得胃肠癌死的。医生从她的肚中救活了一个遗腹子。一个女孩。可惜,没有左手。
  
  【上半部分 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22: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No.215 左手(下)
  
  好多年过去,他依然没有改掉吃人肉的习惯。有些习惯既然轻易改变不了,就只有去迁就和迎合。
  
  这些年来,他一直在找寻蓝梦云的下落。不找到她,似乎总仿佛缺了点什么。
  吃过很多女人的肉,没有一个女人能从他的堡垒中逃脱。蓝梦云是第一个,也会是最后一个。从她开始,他没有再放跑过任何一个女人。
  吃,吃,吃。吃到她们没有肉为止,吃到她们死为止。死人的肉是不能吃的,太老而且酸。
  尸体被堆积在一间废弃的暗室里,发臭、腐烂、生蛆。房间里,到处是尸体上流出的暗黄液体。他不介意,他住在干净整洁的城堡上,那些尸体仿佛与他无关。
  
  只是近来不知为何,常常在夜半莫名惊醒。醒来时,额头背脊一片冷汗。耳边隐隐约约有声音在回旋,“把我的左手还给我……把我的左手还给我……”
  声音凄厉,终至虚无。
  
  他想他是有些老了。做噩梦是症状之一。
  或者是他杀人太多,冤魂纠缠?他摇头,目光里流露出凶狠和鄙夷。他连活人都不怕,怎么会怕死人?
  就算是鬼,也不会是他的对手。他狠起来,连她们的尸骨都可以不留,一并放在锅子里熬成骨头煲。只是,他不喜欢吃死人。
  
  他在城堡周围的每寸土地上找寻她的身影。一个女人,没有了一只手掌,身心都受到巨大创伤,他知道她逃不远。可惜,他也找不到她。
  她似乎凭空蒸发,留给他一个小小的悬念。他不是害怕她去报警,他只是不想有个女人逃离他的手掌。到手的猎物,煮熟的鸭子,他容不得她半路的溜号。就算死,也是应该死在他的地盘。
  
  
  遇见小断,是在一个微雨的黄昏。
  一个中年女子牵着她的手,奔跑向远处的一间平房。
  
  他独自撑着伞,看着她们的背影。忽然若有所失,忽然神志恍惚。令他不安的是,他看见那个叫做小断的女孩子,没有左手。
  他的脑袋一阵发麻,耳边盘旋起噩梦中的一个声音,“把我的左手还给我……把我的左手还给我……”
  
  他不知不觉跟在她们身后,跑向那间平房。
  中年女子在平房的屋檐下面停下了脚步,转身看着他:“先生,你……”
  他看向小断,小断也正看向他,才三、四岁的模样,眉眼间竟然已经像极了一个人。蓝梦云,是的,这小女孩就像小时候的蓝梦云。他见过照片里,蓝梦云孩童时天真无邪的笑容。可惜,这小女孩眼神里流露的,却是忧伤和怨恨。
  
  “我……我……”他一下子找不到措词,“我很喜欢这小姑娘,觉得她很像我的女儿。所以就冒昧地跟来了。”
  “哦?”中年女子眼神里放了光彩,“她像你女儿?恕我无理地问一下,你女儿今年多大了?”
  “她好几年前失踪了,今年应该有四岁了。”他装出伤感的样子来。是蓝梦云的女儿也好,是蓝梦云的转世也罢。他要得到这女孩子,他不能让这个冤孽留在别人的手里。要处置,也应该由他下手。
  
  中年女子再度打量了他,“先生,我不妨告诉你实话。反正老爷和太太都已经过世了,我也不怕他们怪责我。”她舔了舔嘴巴,继续说,“这女孩子是老爷四年前从一个仓库里捡回来的。听说她的母亲已经死了,就死在仓库里。母女两个真是惨哦!都缺了左手掌。老爷给她取名叫小断,待她就像亲生女儿一样疼爱。”中年女子观察着他脸色的变化,“老爷太太两个月前双双过世了,临走前吩咐我要好好照顾她。可是你也知道,我一个女人,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何况她……看先生和她很有缘分,莫非她就是先生失踪的女儿也不一定……先生一看就不是等闲人家……”
  “你要多少钱?”他直接了当地问,不想再听她罗嗦下去。蓝梦云死了,女儿到手,没有后顾之忧。
  中年女子表情有些讪讪,“如果不是真的没办法的话,我倒真想将她当成我自己的女儿。那么可爱,那么乖巧的……呃……其实钱倒真的很难开口的……”
  
  “五百万。现在你就要把她交给我。”
  “喔!好的好的,没问题。”中年女子吃惊的样子非常明显。他给她的数目远远超过她所能想到的范围。
  
  她根本没有预料到,居然还能靠这小女孩发一笔巨财。有钱人,说话口气也不一样,不容置疑,斩钉截铁。
  
  
  好多天了。他把小断关在卧室里,心里一直在谋划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处置她。
  像其他的女人一样,做成人肉丸子或者肉片、肉丝之类?他觉得不妥。她明明就是蓝梦云的转世,一样的眼神,一样没有左手。如果他吃了她的肉,他不敢想象后果会是什么样的。他不想做被冤魂附身的傻事。
  
  任她饿死?闷死?渴死?似乎也不是办法,他不习惯城堡里有一个和别人不一样的尸体。习惯!有时候还真要命!
  
  想来想去,他决定带她到山顶看风景,然后可以把她推下悬崖,一了百了,干脆果断。
  
  
  这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是个杀人的好日子。
  “小断,你看,有小白兔哦!”他假装探头在悬崖边,饶有兴趣地往山下看。
  小断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再转世投胎,毕竟性子里童真未泯,对小白兔和小鸭子的兴趣依然大过天。
  他摸了摸小断的头发,已经很长了,长到腰际,一如她的母亲,曾经用柔发缠绕着他的手指。
  “不要怪我狠心。”他没有用力,只是轻轻一推,小断的人飞了出去。
  
  “啊!不要——”他的人猛然间向前扑倒,一只手臂被小断紧紧抓住拖出悬崖。
  小断整个人荡在悬崖边,右手死死抓住他的一条手臂,却终于渐渐滑落,直到只能抓住他的一只手掌。
  
  “放手!”他满头大汗,拼命甩手,想要摆脱她紧扣的手指。
  她没有放手。她在他的下面,抬头看向他,突然笑了。不是四岁孩子的天真笑容,而是蓝梦云的笑容。那么凄苦,那么倔犟,那么怨恨,那么忧伤。
  
  他整个人都在往前移,往前移。快移到悬崖下了,快掉下去了。不要!他咆哮:“我不要死!不要拉着我一起死!”
  小断的脸像山花般绽放,眼神里是奇异的光芒。
  
  他情急生智,用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捏出一把随身带着的小刀。他的表情狰狞,“我把我的手割断,看你还能抓住什么!我不会死的,我不会被你害死的!”他疯狂地笑,开始用刀子切割起自己的手腕。
  一下又一下。痛彻心肺的疼,可惜,他已经不在乎。刀刃磨在骨头上的声音,他已经听过无数次。这一次,他依然在听,只不过,骨头是他自己的。
  
  最后一下,刀锋过处,手腕齐腕而断。
  小断带着他的一只手掌在他的眼底飘落,仿佛一只断线的风筝。
  
  他带着得意的笑容爬起来。耳边突然刮起了一阵阴风,阴风里,似乎有个声音在说,你终于把左手还给我了。
  他抬起手腕,瞳孔收缩。他切割的,正是自己的左手。
  
  
  二十年后,常常有人在山脚附近,看见一个美丽的女孩。那个女孩的左手,比常人要大出一圈,骨节宽大,手指硕长。好似一只男人的手掌。
  
  (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22: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No.216 阿芬
  
  阿芬走了。没有人知道她到哪里去,也没有人知道她还会不会再回来。
  一个细雨微凉的清晨,阿芬带着她的旅行包,从此远走他乡。
  
  娟婶呆呆地坐在一架老式缝纫机前,看着手中的一张信纸发怔。信纸上,是阿芬临行前潦草仓促的留言:我走了,不要想我。
  
  七个字,一句话。感情原来可以如此单薄,好似陌生旅客的一个口信,轻飘飘。
  
  
  早晨九点整。娟婶打开旅馆的铁门,魂不守舍地擦着柜台上的玻璃。阿芬走了,旅馆却还是要开门。生意不能不做,就好像饭不能不吃。女儿毕竟是离家出走,不是离家去死。
  
  有人向她打招呼:“娟婶,早。”
  “咳……早。上班去?”
  “是啊!”那个人朝旅馆里看了看,“阿芬今天倒迟了,平时她八点多就张罗着开门的。”
  娟婶没有说话,空气里只听见“啪嗒……啪嗒”的声音,那是娟婶的眼泪滴在了柜台玻璃上。
  
  因为她知道,阿芬以后都不会开门了。阿芬走了,一个人就这么走了。连最后的告别都没有,只留给她一张可有可无的信纸。
  
  阿芬为什么要走?娟婶想不明白。
  和佟林结婚刚刚两年,虽然没有孩子,感情却浓烈如酒。旅馆是她父亲生前留下来的,经营始终一般,维持生计却没有问题。
  娟婶想不出阿芬出走的理由。难道是和佟林吵架了?但昨晚风平浪静,丝毫没有争执的声音传出。为什么呢?要走也要给个理由,为什么阿芬什么都没有对她说,就这么走了?
  
  
  佟林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睡眼惺忪:“妈妈,看到阿芬没有?”
  娟婶沉默着没有出声,她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这个问题。
  “咦!大清早,跑哪里去了!”佟林把毛巾搭在肩上,疑惑着走向卫生间。
  娟婶忍不住:“你们睡一起的,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起床的吗?”
  “妈妈!”佟林噗哧一笑,“你也知道,我睡着了,就像头死猪。阿芬什么时候起床,我可真不清楚。”
  “阿芬……她……”娟婶欲言又止。
  
  佟林从卫生间走出来,“怎么了!阿芬她怎么了?”
  娟婶无言递给他一张信纸,“你自己看。”
  佟林看完信纸,百思不得其解。他和娟婶一样,想不明白,阿芬的走究竟是为了什么。
  
  母亲失去了女儿,丈夫失去了妻子,旅馆失去了老板娘。可惜,生活还是要继续。
  娟婶和佟林都在等,等待阿芬回来的那一天。倦鸟终究要归巢,她在外面的世界,累了疲了够了,家,是唯一能够包容她的地方。
  
  
  夜半十二点敲过,娟婶一阵尿急。她下床,摸黑走向厕所。
  过道里,有风隐隐穿过,阴冷的风。
  
  隔壁放缝纫机的屋子中,突然响起了踩踏缝纫机的声音。“搭拉……搭拉……”一下又一下,带有节奏性。暗夜里,尖锐的声音直透屋顶。
  是佟林吗?夜已经那么深,他一个人呆在隔壁屋子中踩缝纫机干什么?难道他想念起了阿芬?
  
  “搭拉……搭拉……”是熟悉的声音和节奏,一切仿佛回到从前。
  从前,阿芬每晚都会在缝纫机前忙碌一阵,把以前穿旧的衣服重新裁剪、拼接,用缝纫机踩踏成一件新衣。阿芬的心灵手巧在街坊邻居里,是出名的。都说佟林娶到她,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阿芬人漂亮,亦有旅馆经营,加之性格柔顺乖巧,和佟林在一起,多少带着种公主下嫁般的底气。
  
  不过,佟林也是个好男人。对长辈孝顺礼貌,对妻子温柔体贴。如果不是性格太懦弱的话,娟婶倒是对他相当满意。丈母娘看女婿,向来都是越看越喜欢。
  
  想到佟林,娟婶的背脊上突然滑过一丝冷汗。她分明记得,刚才从屋里摸黑出来的时候,还听见佟林在对屋里沉重打鼾的声音。再想想,也许是记错了。娟婶的后背贴在墙壁上,手脚都在发冷。她记得很清楚,是佟林在对屋的鼾声,不可能听错,更不可能记错。
  那么……隔壁屋子里,踩踏缝纫机的人……是谁?
  
  这里是旅馆的后院,和旅馆本身是两个独立的建筑体。后院上有防盗铁门安装,根本不可能有其他人能进来。而后院里,除了她和佟林,亦不会有其他人存在的可能性。
  那么……隔壁屋子里,踩踏缝纫机的人……是谁?
  
  娟婶手脚发软,心跳在迅速加快。她紧紧按住胸口,害怕一不小心,心脏就会从胸腔里蹦出来。
  隔壁缝纫机的踩踏声还在继续。一下又一下,时而间隔,时而连贯。像极了阿芬的习惯,像极了阿芬的节奏,像极了阿芬在踩踏缝纫机时候的声音。
  
  难道是阿芬?是阿芬回来了吗?
  娟婶屏住呼吸,慢慢移向隔壁屋门。
  屋门并没有关紧,还留着一条门缝。娟婶想要悄悄从门缝里看去,却猛然发现一个令人惊恐万分的事实,隔壁屋子里根本就没有开灯。
  
  没有开灯,一片黑暗,缝纫机的声音尖锐刺耳。一下又一下,踩踏出她熟悉的节奏和音调。
  娟婶感觉自己随时可能崩溃。她一步一步,以极其缓慢的速度移回了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的时候,她才惊觉,背上的衣服早已被冷汗浸湿。
  
  
  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清早,娟婶径直冲向隔壁屋子。
  在推开门的一瞬间,她深吸一口气,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门开了。屋子里空无一人。娟婶的眼睛却越瞪越大,越瞪越圆,整个人都禁不住颤抖起来。
  满屋子的碎布条,白色的蓝色的灰色的褐色的,每一片碎布条上,都用黑线缝纫了四个字:为我报仇!
  
  为我报仇!为我报仇!为我报仇!
  黑色的字,白色的布。不祥的气息充斥了整个屋子。
  是阿芬吗?是阿芬回来过了吗?是阿芬出事了吗?是阿芬要告诉她什么吗?
  
  娟婶跪在地上,泪水横流。阿芬,你到底出了什么事了?阿芬,你到底去了哪里了?阿芬,阿芬,阿芬,你为什么连母亲都不要了呢?昨夜踩踏缝纫机的,真的就是你吗?
  
  一个影子缓缓靠近娟婶身后,一个沉默高大的影子。
  娟婶悚然回头,怔怔看着佟林。佟林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妈妈,你在地上找什么?”
  “我……”娟婶的泪珠还挂在下巴上,“我突然头晕,在地上蹲一会儿。没……没什么。”
  佟林冷冷地说:“你关节不好,蹲在地上怎么行?起来吧!我送你去一个地方。”
  “你送……送我去哪里?”娟婶看向佟林。突然,她的瞳孔收缩成针尖般的大小,她惊恐地看着佟林身后的那面镜子。镜子里,佟林的双手在背后,赫然握着一柄斧头。可以杀人的斧头。
  
  “送你去一个不会再得风湿性关节炎的地方。”佟林的嘴斜斜地笑,从身后举起了斧头。
  
  一阵阴风吹过,满屋子的碎布条忽然间全都飘了起来。飘在了佟林的身上脸上手上腿上和眼睛上。
  他愤怒地拨开满脸的碎布条,却发现娟婶一下子不见了。
  “快出来!不要以为躲起来我就会放过你。老老实实地自己出来!”佟林面目狰狞,双眼布满血丝,仿佛一只穷凶极恶的野兽,全然不复往日的懦弱和温文。
  
  
  娟婶的眼睛也被碎布条蒙住了。等到她撩开布条的时候,阿芬就站在她面前,流泪看着她。
  “阿芬!你回来了!”娟婶扑在阿芬身上,却又立刻放手,阿芬的身体冷得就像是块寒冰,没有一丝暖意。
  娟婶疑惑地看了看四周,黑漆漆的一片,除了阿芬,什么都看不出。
  “阿芬!你……你……出什么事了?”
阿芬的人在摇晃,泪流得更多了,“妈妈!为我报仇!”
  “阿芬!你怎么了?你怎么了?”娟婶拉住阿芬冰凉的手指,“昨晚我听见这里有踩踏缝纫机的声音,是你吗?告诉妈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阿芬在黑暗中抽泣,“妈妈,这里不是久留的地方,等你出去以后,记得一定要带警察到后院的老槐树下,把我的尸骨挖出来。妈妈,女儿以后不能照顾你了,你要学会一个人照顾自己。妈妈,是佟林杀了我,是他逼我写的信,他要让你们以为我是离家出走了。妈妈,他还要杀你,他想一个人拥有旅馆。他从一开始对我就不是真心的。妈妈,我……”
  “阿芬!”娟婶撕心裂肺地痛喊,“阿芬!”
  阿芬慢慢从娟婶手掌里抽回了自己的手,“妈妈,我们现在是在镜子里。但是这里不是久留的地方,这里阴气太重。等我送你出去的时候,你一定要去找警察。妈妈,记住,镜子流血,那就是我在流眼泪。不要害怕,我永远是你的女儿。”
  
  
  娟婶的眼前突然一黑,再睁开眼的时候,已经到了镜子外面。
  她忍着眼泪凑近镜子,镜子上慢慢渗出了一缕鲜血。娟婶知道,那是阿芬在哭泣。
  
  (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22: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No.217 替身
  
  “收工!今天就到这里。明天早晨四点,出发去云岭山,大家不要迟到!”导演放下话筒,对着仍然站在道具房里的龙套多彬说,“那个谁谁谁,那个……多彬,你过来。”
  “是。”多彬放下手中的抹布,走向导演,“什么事?”
  导演斜睨向他,一口烟喷在他脸上,“听说你学过点功夫。明天早晨,翻山的那场戏,你就做托尼的替身吧!”
  多彬面无表情,呐呐地问:“不是一直让小堂做托尼哥的替身吗?为什么突然找我?”
  导演表情愠怒,“怎么?给你次机会你不想要吗?你难道永远只想做个擦桌子扫地板的龙套?!”
  
  多彬没有再说话,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一次机会。即使是,那也是要用命换回来的。
  他曾经听小堂说起过,做一个替身的辛酸苦辣和屈辱难堪。小堂咬牙切齿的样子还历历在目,他说,做什么都不要做替身,因为替身永远都只能是主角的影子。一个别人看不见的影子。
  
  多彬没有选择,明知道小堂说的有道理。可惜,他已经无法选择。他要赚钱,要生活。他不做替身,还是会有其他人去做。他笨!可是他还不想回家喝西北风。
  
  
  托尼,这部戏的男主角,国外归来,重金邀请。自称跟外国和尚学过武艺,却从来没有亲自上阵拍过打戏。
  新片发布会上,永远说是不用替身。可是,背地里谁都知道,他连打个滚,都是要人代替的。
  玩过很多女人,妓女、演员和粉丝都有。不给钱,说是给钱看不起她们。她们是心甘情愿,他是乐于助人。
  
  很多光环,很多黑暗,很多内幕。可惜,他的名字叫托尼,他的身份是巨星。没有人敢说,没有人敢揭露。掀他老底,就要做好隐居深山的准备,从此江湖难见。
  
  多彬,龙套。所谓龙套,就是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拍戏时,他永远来的最早,退的最晚。搬最重的道具,拿最少的薪资。他不应该叫龙套,应该叫虫套,活得比虫还累。
  
  不过从明天开始,他的命运应该会有一点改变。因为他不再是一个龙套,而是一个替身,学名叫做特技,也有人尊称武师。武师,多美好的名字。只不过,付出的远比得到的要多!
  
  
  次日清晨,四点。
  所有人都到齐,只剩下多彬和托尼没有出现。
  “真以为自己是大腕了!动不动耍大牌,老子生气了,派个娱记写死他。往死里写!”导演站在众人面前毫无顾忌的开口大骂。
  托尼的随行保姆,大家都称呼她托尼妈,紧张兮兮地辩解:“托尼昨晚就说头痛,现在可能在吃药。马上就到了嘛!”
  “哼!告诉他,我的片子他也敢迟到!国外回来的是不是?随便去打听一下咯!要不是投资方用他,谁吊他!”
  托尼妈面色尴尬:“他小孩子嘛!不要和他一般见识啦!”
  
  多彬拖着一个超大旅行袋气喘吁吁地跑向众人:“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
  导演劈头盖脸给了他一顿臭骂,“怎么!你们都当我死人是不是!连你个跑龙套的都敢迟到?这碗饭你不想吃了吧!你他妈以为你是谁啊!老子提拔让你做特技,不是让你来拽的!——”导演正骂在兴头上,一回头看见托尼睡眼朦胧地走过来,“哼!人到齐了,上车。”
  
  
  车子开到云岭山已经是清晨五点二十了。
  摆景、搭台、化妆、背台词、吊钢丝、武术指导。
  翻山的那场戏一遍就过,拍得非常顺利。
  
  连从来不露喜色的导演都咧嘴笑起:“小子,你果然有点功夫啊!身段不错,难怪托尼妈向我推荐你。”
  多彬满脸通红望向托尼妈,小声说:“谢谢托尼妈。”
  托尼妈细心为托尼擦去额头一点灰尘,懒懒地接口,“我也就这么随口一说而已。小堂不在,当然要找一个和托尼哥差不多身材的人做特技咯!又正好听说你学过功夫,你演得好,就是托尼哥好嘛!”
  
  导演淡淡地拍着多彬的肩膀,“以后托尼的特技都由你来做吧!不过呢……”他吸了一口烟,“要不是小堂无缘无故走了,我也不会用你。你的工钱暂时是不会和他一样多的,年轻人嘛!有机会的。嗯?”
  多彬谦恭地弯腰:“谢谢导演给我机会。我会好好干的。”
  
  
  晚饭过后,多彬敲开了托尼妈的房门。托尼妈一袭黑色性感蕾丝睡衣,身材丰腴,胸脯饱满。
  “不是说晚上还有一场戏吗?你怎么还来?”嘴上是拒绝,口气是娇噌。托尼妈三十八岁的年纪,却依然风韵犹存。
  多彬闪身进门,反手拧紧锁孔,带着笑问:“怎么?不想我来?”
  “你胆子也太……”托尼妈的话没有说完,多彬的嘴已经堵了上来。
  
  男欢女爱,情欲纠缠。不是你的,你可以争取,是你的,你不要放弃。这世界,没有什么不可能。不是亲眼所见,你就没有资格判断。
晚上八点,天色已经黑暗。
  山脚下的一个山洞旁边,大家都在忙碌。
  灯光、布景、烟雾、道具。
  山洞很小,宽不过一丈,深大约三米。洞里臭气熏天,可能曾经住过野兽。
  要找这样一个洞并不容易,是多彬推荐的,他曾经在这里迷过路,知道这里有一个山洞。况且它符合剧情需要。
  多彬对剧本的熟悉,可能比托尼更深。只是,他永远没有机会说台词而已。
  
  “那个谁谁谁……火种都撒好了吗?”导演在催,大家在忙,托尼在玩,多彬在闷。
  撒火种的小工说:“导演,都撒好了。”他指了指山洞口的那摊黑色碎粒,“到时候只要火柴划过,火就会烧起。”
  导演拿起话筒,“大家各就各位,五分钟后准备开拍。”
  
  “导演……”多彬轻轻说,“我想先和托尼哥练习一下,这样争取一次就过。您觉得如何?”
  “托尼,你先和多彬练一下吧!”导演站在托尼身旁,看他正对着剧组美女无聊吹口哨,皱起眉头。
  托尼扫了他一眼,不屑地说:“你说怎么拍就怎么拍?何必要练习?”
  托尼妈推了推托尼,“还是和多彬练练吧!免得到时候拍出来,你的背影不漂亮。”
  “嗯。那就练好咯!我可不想我的形象毁在一个特技手上。”
  
  多彬和托尼走向山洞。山洞里漆黑一片。
  “这么臭,就在这里吧!”
  多彬陪着笑,“还是再往里点吧!万一别人看见托尼哥的身法不漂亮,不是损害托尼哥的形象吗?”
  “哼!他们谁敢说出去,以后不要再在这个圈子里混了!”托尼说归说,还是走进了山洞。
  
  
  多彬看向洞外,大家依然忙碌,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他转头,看见托尼妈在微笑,他回报她一笑。
  掏出火柴,划燃,随手掷在洞口的火种上,他只有五分钟的时间。
  顷刻间,火光四射,热气熏人,烟雾缭绕,把洞口堵住。
  外面的人看不见洞里,洞里的人也看不见外面。很好,一切都很好。按部就班,将计划稳步进行着。
  
  “怎么回事?”托尼急得双脚跳,只听见外面人声杂乱。
  多彬的脸在火光下显得异样诡异,“你很快就会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你……”托尼的瞳孔缩小,整个人突然抽紧,他看见山洞的角落里,有一只很大的旅行袋。这只旅行袋里,慢慢伸出一只手,然后是一个脑袋,一具身体。
  可是,没有脸。这个脑袋上,竟然没有脸!确切地说是没有脸皮。仿佛被人用手活活地剥掉一般。露出了浓稠腥臭的血水和腐烂的红肉。
  
  “鬼啊!”托尼凄惨的叫声在火焰的燃烧声中,显得遥远而微弱。
  没有脸皮的人从旅行袋里一点一滴爬起来,慢慢走向托尼,声音嘶哑干燥,“我不是鬼,我只想要你的一张脸皮。”
  他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睛,血水从手指缝里溢出,“我的脸皮被别人借去了,现在我想借一借你的脸皮……”
  “不要!不要!”托尼不顾一切地冲向火堆,他要逃,他要逃!这该死的地方,他为什么会进来?
  
  突然,他的胸口一阵刺痛,一柄锋利的匕首穿进他的胸膛。
  是多彬。烟熏雾燎中,他看见多彬的脸在扭曲,在笑,在说话。可惜,他已经听不见了。
  
  一分钟后,他被塞进了那个很大的旅行带。
  脸上的肉裹着血,血滚着肉,模糊一团,没有脸皮。
  
  “从今以后,你就是托尼,我就是多彬。再也没有小堂这个人了!”多彬冷冷地对着已经粘上托尼脸皮的人说,“我给了你一次改头换面的机会,也给了自己一次机会,以后的路怎么走,你应该比我清楚。”
  
  这个人点点头,“是,我会忘了我才是多彬,你就是小堂。”他顿了顿,“从今往后,我是托尼,你是多彬。我们是最好的拍档,不再是默默无名受人欺凌的小虫!”
  
  “当时我撕下你脸皮的时候,你恨不恨我?”
  
  “那时候当然恨!我恨你为什么要撕下我的脸皮粘在你的脸上?恨你为什么要冒充我,却不给我一张脸皮去冒充别人?”他继续说,“不过现在我懂了,你是想改变我们的命运,让我们重新开始不一样的人生。”
  
  “如果让你重来一次,你还愿不愿意被我撕掉脸皮?”
  
  “我愿意。因为我受够了别人的欺负!”
  
  
  火势终于得到控制。
  托尼和多彬互相搀扶着走出山洞,托尼的脸上鲜血淋漓,面色惨白。
  
  “怎么样?托尼哥,没有被烧到吧!”大家关切地问。
  托尼亲热地挽住多彬的肩膀,“多亏了多彬救我,不然我可能要毁容。”
  多彬低下头,惭愧的红起脸。
  
  
  有些事,有些人,就算是你亲眼所见,你的判断也有可能错误。
  
  (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22: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No.218 肉食的兔子
 
  
  [01]
  
  郑清总觉得最近自己有点不对劲,精神总是恍惚不已。有些晕,抬头看天空上的云彩时,总会目眩得睁不开眼睛。走到马路中间时,有时忽的一抬头,看到对面的高楼,就会莫名其妙不由自主地去数高楼玻璃幕墙上的窗户数目。数到一半的时候,总会被汽车一声尖锐的刹车声所吓醒,然后看到一张被吓得煞白的司机的脸。
  郑清想要找出发生如此问题的症结,思来想去,才明白这一切与一个人有关——霍瞳。
  霍瞳是郑清的老婆, 准确地说,是前妻。他们结婚七年,七年了,按照电影上的说法,是该痒一痒了。她也真的痒了,所以离开了郑清,投入了一个年老肥胖,但却多金多钱的台湾人怀中。给郑清留下的,只有一套十三楼上空空荡荡的两室一厅,以及他们刚满五岁的儿子。
  霍瞳长得很漂亮,而最让人留下印象的,就是她嘴里的小兔牙。一张嘴,两颗洁白的兔牙就会露在阳光下,有些刺眼,但更加迷人。
  周一,郑清从广告公司下了班,脑袋又是晕晕沉沉的,他还在想着霍瞳。脑海里一直不停幻灭着霍瞳的影象,就如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他知道,他永远无法忘记她。
  郑清在过马路时,又一次情不自禁地去数对面的窗户,然后被货柜车司机一阵痛骂后,他才回过神来。他摇了摇头,对自己说,再不能这样了,自己必须得过正常的生活。于是昂着头迈开脚步走过了马路。
  马路的对面,是一排临街的宠物市场,有猫在使劲叫,甚至还有几只半大不小的狗冲到了街上扭来打去。郑清昂着头的时候就没注意到脚下,当他感觉到的时候,才发现一只高大的牧羊犬正死死咬着他的裤管不肯松口。他蓦地一惊,不由得踢出一腿,然后整个身体向后跃去。
  只听“轰”的一声,他的肩背一阵生硬的疼痛,回过头去,他看到了一双怒视的眼睛,还有一地的杂碎。
  郑清这才明白,原来是他在向后跃出的时候,竟撞翻了身后的摊子。这是一家出卖宠物兔的摊位,一个铁丝制成的笼子竟然从高处被郑清撞翻在地,门开了,一只浑身白色长毛的兔子可怜兮兮地趴在地上,抬起头来望着郑清,眼角红红的,仿佛梨花带雨一般。郑清的心脏不由得抽搐了一下。看着这只兔子的眼睛,他不禁想起了拥有两瓣兔牙的霍瞳。他的心隐隐作痛。
  郑清蹲了下来,抚摸着这只长毛兔子,毛发很柔顺,摸上去异常地舒服。而这兔子也闭上了眼睛,看上去相当享受这爱抚。刚才还暴怒不已的店主此刻连忙说道:“先生,这是一只暹罗长毛兔,真正的潮流时尚宠物。您要不要把它带回去?”
  郑清犹豫了一下,又看来一眼眯着眼睛一动不动的兔子,点了点头,说:“店主,请问多少钱?”
  当付过钱后,郑清提着笼子准备离开时,忽然那个店主说了一句话:“先生,您一定要好好地对待这只暹罗兔,它通人性的……”
  郑清不以为然地笑笑,说:“知道了,我会把它看作是自己老婆那样对待的。”
[02]
  
  回到了位于十三楼上的家,儿子小雨在幼儿园还没放学,家里更是显得杂乱无章,空空荡荡。郑清将有着长长耳朵的暹罗兔放出了笼子,捉进了浴室中。他要为它洗个澡,就像初恋时为霍瞳洗澡一样。
  当水从莲蓬里倾泻出来,洒在兔子身上时,这暹罗兔身体不禁一阵颤栗,整个身体蜷缩成一团,它有些失措与惊恐,红色的眼睛中闪烁着摇移不明的光芒,躲避着流水的冲刷。
  郑清用手紧紧按着兔子的身体,他不想让兔子是水流下东躲西藏。当他的手捏住兔子的腹腔时,不由得一愣。兔子的肚子鼓鼓涨涨,结结实实,一块砖似的。难道这是只怀了身孕的兔子?
  郑清一乐,心想,莫非这卖兔子的店主做好事,还买一送一?他哼着歌忙忙碌碌地在阳台上为兔子搭了一个窝,他想起了结婚那年,霍瞳怀孕的时候,他也是这样乐呵呵地在三伏天里跑来忙去,为他与霍瞳布置一个最温馨的小家。可惜,一切都物过事非了,郑清在搭好兔子的窝后,不禁叹了一口气。
  晚上,邻居帮忙将儿子小雨送回了家。小雨进门一看到白色的可爱暹罗兔,他立刻就扑了上去,搂住兔子亲来亲去。快活地大声唱着:“兔兔,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兔子在小雨的怀里也很温顺,眯着眼睛一动不动。郑清笑着说:“小雨,别亲了,亲得一嘴毛。这兔子以后就是你的了,你可要好好待它呀。”
  小雨点着头说:“嗯。”他抱着兔子走进了浴室。郑清在后面说:“不用给兔兔洗澡了,我已经给它洗过了。”
  小雨头也不回地说:“兔兔还没刷牙呢,我帮它刷牙。”
  郑清无奈地一笑,然后跟在小雨身后走进了浴室。
  浴室中,小雨趴在地上,手指伸进兔子嘴里,有模有样地划来划去。郑清笑着说:“小雨,你就这么给兔兔刷牙吗?”小雨嗯了一声后,继续给兔子“刷”着牙。这时,郑清听到屋外的电话铃大声地响了起来。
  接完了电话,郑清脸色煞白,冷汗涔涔。他颤抖着身体走进浴室,却看到小雨缓慢地转过身来,沙哑着声音,说:“爸爸,你说,兔兔的这两瓣长长的门牙,像不像妈妈?”闻罢此言,郑清的身体又忍不住一阵剧烈的颤栗。
  在刚才的电话里,那个曾经无数次令郑清痛恨的多金台湾人悲伤地说,他们共同的妻子霍瞳,今天下午在滨海马路上开车兜风时,遇到了车祸,不幸身亡。她把车开下了悬崖,被翻飞的白色浪花卷入了海洋深处,连尸身都没找到。台湾人虽然与他依旧心有芥蒂,但还是通知了他。毕竟人都走了,仇恨还有什么意义?
  算了算时间,霍瞳坠下悬崖的时候,正好与郑清在街边宠物市场买下长毛暹罗兔时,差不了多久。
  一想到这里,郑清的胃部开始了一阵阵抽搐,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狠狠地揉搓着他的腹腔,令他无可抵抗。
  在小雨诧异的眼神中,郑清抚着马桶,一边哭泣,一边呕吐着。
[03]
  
  自从得到消息以来的这几天来,郑清过得很不好受。他不愿意让小雨看到自己整日悲伤颓废,于是将儿子送到了幼儿园全托。在家里,陪着他的,只有那只白色的长毛暹罗兔。
  这只有着与霍瞳近似牙齿的长毛兔终日在屋里蹦蹦跳跳,体态也日渐丰腴,肚子鼓胀得愈加明显。郑清的心绪也无法令他更好地照料兔子,于是他吃什么东西,就给兔子喂上点什么剩下的。郑清喜欢吃肉,每顿份都会让楼下的餐馆送来有荤菜的便当,吃剩的菜混着肉喂给了兔子,他奇怪地看到,每次兔子都把便当盒里的肉食吃得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在郑清的记忆里,兔子应该是一种喜欢吃胡萝卜的可爱小动物,可眼前的这只兔子却喜欢吃肉,这令他很好奇。它是长毛暹罗兔,以前郑清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品种,即使在网上查,也没找到关于这种兔子的任何介绍。不过,既然这只兔子喜欢吃肉,那就喂它吃肉吧。想想当年,霍瞳也是最喜欢吃肉的。听说她嫁的那个台湾人,老母亲是佛教徒,全家都终日食素,想必霍瞳会过得不自在。一想到霍瞳,郑清的眼圈又不由得微微发红。
  霍瞳的尸体是在七天后被吐着白沫的潮汐冲到沙滩上的,泡得发白,手指变得像胡萝卜一般粗细。全身上下看不出一点曲线,就像一个几天前还新鲜可口,如今却发霉变质散发恶臭的紫菜饭团。据验尸的法医形容,当时赶走了霍瞳身上盖着的密密麻麻的苍蝇,露出了她变形的尸体后,用手指戳一下她身上的肌肉,立刻会凹下去一个小坑,良久之后都不见回填,却慢慢淤积起一层粘稠浓黄的尸液。而她身上也到处是伤口,那是被海鱼噬咬后留下的痕迹。
  葬礼举行得很隆重,来了很多人,身着黑色西装的郑清见到那个台湾人时,相对无言。霍瞳都走了,互相仇恨还有什么意义?
  肥胖的台湾老头,一边流着泪,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阿瞳平时开车很稳的,怎么就会出这样的事呢?以前我开车的时候,她还在一旁叮咛我要小心小心,可她怎么就会连人带车一起摔下了悬崖呢?她前个月还对我说她怀孕了,要送个大胖小子给我,可是现在却……”言语中,他已经泣不成声了。
  郑清不想再听了,他怕再听自己会失态地哭泣,于是找个理由离开了葬礼的现场。
  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街边的宠物市场,他想问问当初卖给他暹罗兔的那个店主,究竟喂兔子吃肉有没有什么不好。可是当他来到宠物市场时,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门市了。
  郑清在路边摊随便买了点肉食后郁闷地回了家,一开门,就看到长毛暹罗兔蹦跳着跑到了门边,嘴里衔着拖鞋。郑清勉强地笑了笑,真不知道养的是一只兔子,还是一条狗。他趿着拖鞋蹲下身来,一把搂住了兔子,嘴里叫着:“小乖乖,看今天我给你买什么东西回来了?你最喜欢吃的肉呢!”当他的手摸到暹罗兔的肚子时,忽然愣住了。兔子的肚子瘪瘪的,空然无物。
  郑清蓦地一惊,兔子不是怀孕了吗?怎么现在肚子里却什么都没有了?他疑惑地放下了兔子,兔子立刻咬着他的裤管,拼命移动着身体,想要拖着他跟着它走。
  郑清苦笑着任凭兔子将他拉进了浴室里。
  在浴室洁白干净的瓷砖地板上,两个毛茸茸的粉红色肉团正缓慢地在地上爬行着,你挨着我,我挨着你。这是两只刚出生的小兔子。
  郑清呵呵一乐,先前心中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04]
  
  屋里多了两个可爱的小生灵,的确是件很开心的事。但是对于从来没养过兔子的郑清来说,却有着别样的麻烦。兔子妈妈没有奶水,而冲了奶粉,小兔仔也不愿意吃。郑清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无奈下,他用了最后的办法,将才买的肉切成碎末,混在饭里,在微波炉里打热。没想到热气腾腾的肉饭一摆在兔仔面前,这两个圆滚滚的小家伙立刻就爬了过来,憨态可鞠地吃起了肉。
  真是肉食的兔子。郑清苦笑,他想,要养活这三只兔子,看来会花上不少钱。
  还好,郑清是个广告人,养兔子所需要的这么一点小钱他还是负担得起。不过作为广告人,工作性质就决定了他得常常去外地出差。果然,两周后,当两只小兔仔刚长出雏形时,身上已经泛出幼嫩的浅浅的白色的绒毛,郑清便接到公司老总的派遣,得去邻市接洽一笔户外展牌的业务。
  大的这只暹罗兔倒是好说,它蛮聪明的,还会自己扒开冰箱门,寻找里面放着的肉类。而那两只小兔仔就麻烦了,它们还没有足够的气力扒开冰箱门,而大的暹罗兔也从来不把自己吃的肉分给两个小的。兔子毕竟还是兔子,你是没有办法去要求它讲究什么伦理道德。
  很无奈,为了不让两只小兔仔饿肚子,郑清决定把它们送到宠物托管站去。所谓宠物托管站,就是一个暂时帮助出差的人照料他们的宠物的地方,虽然只是临时照看,但却收费不菲。
  宠物托管站在城市的郊区,尘灰蔽日。冒着惨烈的阳光,郑清用铁丝笼子提着两只小兔仔来到托管站,却被告知,托管站从来没养过兔子,在他们的心目中,兔子只是一道可以吃的菜而已。不得已,郑清只好提着铁丝笼子向回走。
  在路上,他反反复复地思考把这两只小兔仔拖给哪个朋友帮忙照料。可数来数去,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正当他郁闷之际,忽然听到脑后有人在叫他的名字。回过头去,看到了那个肥胖多金的台湾人,霍瞳的现任老公。
  这个台湾人叫金六福,一个忑俗气的名字,他在城市的郊区开了一家叫“阿妈潮菜馆”的豪华餐厅。而郑清正巧提着铁丝笼子从他餐厅门口走过,于是被他叫住了。
  “郑生,我们喝一杯,来好好聊聊吧。”金六福此刻却有些低声下气地说道。
  郑清叹了一口气,也垂下头来,将笼子放在了餐厅门边,跟着金六福走进了大堂。
  坐在靠窗的桌边,两人各要了一扎黑啤就对啜了起来。他们的话题一直围绕着霍瞳,而发言的主角当然是金六福。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郑清会议着他与霍瞳的交往,却一点也没在意郑清的反应与接受能力,他甚至还无意中说出了在郑清没与霍瞳离婚前,就与霍瞳有了身体上的亲密接触。
  郑清阴沉着脸一句话也没说,他实在是听得心里有些隐隐作痛,心脏最柔弱的地方在暗暗滴血。他一直都以为霍瞳是在与他离婚后才认识金六福的,没想到他竟然被欺骗了这么久。正当他想拂袖而去时,他忽然听到肚子咕噜响了几声。郑清这才想起自己连早饭都没吃,现在却已经到了午饭的时刻。
  金六福还算是懂事,弹了个响指,立刻就有侍应生送上了精美的小食。他开的是潮菜馆,自然招牌特色菜都是潮汕风味,色香具全。而最后上的一道汤菜更是别具风格,胡椒炼成的汤白汪汪一片,上面浮着几块看上去就觉得很嫩的肉。
  “金老板,这是什么菜啊?”
  “郑生,这是我们的镇店大菜,飘香兔囡汤。”金六福腆着肚子大声说道,“这是特意选取的仔兔,最好是才出生不到一月的仔兔,锅里捞上一会过个油,再在汤里加进胡椒、葱姜、鱼露、生抽,还有我们餐馆秘制的酱料……”
  不知道为什么,郑清觉得头很晕,他听不见金六福在说什么,他只看到在白炽的灯光下,金六福的两片嘴唇机械地一开一合,耳朵边上一直响着杂乱刺耳金属般的轰鸣声。一定是耳鸣,据说这是因为精神紧张或者听到了令自己震撼的关键词时才会产生的症状。
  精神紧张?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毕竟霍瞳的死,再加上她当初的背叛,的确让郑清很受打击。
  关键词?如果有的话,会是什么呢?郑清转念一想,终于明白了。是金六福说的,这道飘香兔囡汤是又刚出生的仔兔做成的。
  郑清站起身来,向门口望去——铁丝笼子还放在餐厅的门边,但里面已是空然无物。那两只小兔仔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郑清埋下头来,看着汤钵里的兔子肉,忽地觉得心里一阵难受,胃里如同翻江倒海一般。
[5]
  
  郑清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嚼之无味地吃完了桌上的饭菜。酒精的作用令他跌跌撞撞地走出了潮菜馆,在出门时,金六福叫侍应生把桌上几乎没动过的兔囡汤打了个包,递到了郑清的手中。
  郑清晕晕沉沉地到了家,打开家门。门一开,长毛暹罗兔就衔着拖鞋窜到了门边,讨好地摩擦着郑清的腿。
  郑清还是有点上头,自顾自地趿上拖鞋,将身体重重地倒在了沙发上,顺手将手中的饭盒扔在了地上。兔子立刻就兴奋地扑在了饭盒上,用嘴拱开了盖子,有滋有味地咀嚼起饭盒里的仔兔肉来。它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吃的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话又说回来了,它又怎么可能知道呢?
  郑清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朦胧中,他看到了一线微弱的光。他站起身来,左右摇晃,颈脖僵硬地向那团光缓慢走去,两条腿反复不受他的控制。在光团中央,有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背对着光源。逆光与侧逆光将她的身体轮廓变得很模糊,只有纷飞的发鬓被染成了嫩黄的颜色。
  郑清迷乱地靠近这个女子,他渐渐从丰腴而又熟悉的体态,辨认出了那是霍瞳。他伸出手去,手却从霍瞳的胸膛中间穿胸而过,只触碰到一团空气。霍瞳的身影渐渐在光团中慢慢融化,变成了一缕轻烟,直至消失。郑清怅然若失,心中空空落落,他悠悠叹出一口气,仿佛用尽了身体所有的气力。忽然他感觉到地上有什么东西在轻轻噬咬自己的小腿,低下头看了一眼,却是那只有着与霍瞳相似牙齿的长毛暹罗兔正埋在身下,在它身边,还有两只毛茸茸的粉嫩的肉团,憨态可鞠地跟在后面,闹成一团。
  郑清有点头晕,他回忆起自己曾在金六福的潮菜馆里已经吃掉了这两只兔仔做成的兔囡汤,怎么现在又出现在了叫下?一定是个梦吧?
  他使劲地晃着头,想让自己更清醒一点。果然,当他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还躺在床上,不过已是浑身濡湿,冷汗涔涔。
  郑清睁开眼,只看到阴暗无光的天花板,楼上渗下的水渍沉淀成了淡黑色的圆圈,一轮一轮放大,更像一只又一只的眼睛,在死死地盯着他。迷糊中,这一只又一只的眼睛渐渐变成了霍瞳那幽怨的眼神。郑清只感到后背发凉,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他腾地一声蓦然坐起,正想拉开床头灯,扭头一看,却看到床边有一双熠熠发亮的蓝色瞳孔正瞪着他。郑清只觉得口舌干燥,咽喉肿痛,心里像有无数只猫爪在抓挠一般,心脏剧烈跳动起来。
  他拉开了灯,是那只暹罗兔趴在床边的书桌上正看着他,幽怨的眼光几乎滴出血来。郑清忍不住浑身一个激灵,寒颤过后,他起身下了床,抱起了暹罗兔。
  抱着兔子踱到玻璃窗边,郑清点上了一根烟,然后对着兔子的小脑袋吐出一缕烟雾。以前,他就最喜欢对着霍瞳的脸吹出一缕烟,在那个时候,霍瞳总会夸张地咳起嗽来,就像一个老头子一样。这时,怀里的暹罗兔也低声地咳起了嗽,就如一个婴儿一般。
  坐在窗边的藤椅上,玻璃窗开着,窗外黑黢黢的一片,没有星,更没有月亮。玻璃窗外袭来的冷风竟有些刺骨,于是郑清将怀里的暹罗兔抱得更紧了,仿似多年前抱着霍瞳一般。
  困意渐渐涌了上来,郑清疲倦地靠在椅背上,身体缓缓向下划落,找到了一个最舒适的角度,眼皮像是灌了铅一般沉。终于,他睡着了。
[06]
  
  郑清睡了一会就开始做梦,梦到在滨海马路上,他乘坐在霍瞳驾驶的敞篷车的副驾,车高速向前飞驰,霍瞳兴奋地从驾驶座上站了起来,伸展开双手,大声吼叫着,感受高速为她带来的快感。郑清却觉得身体很冷,冷得就像是落进了冰窖一般,浑身瑟瑟发抖。前面是个向左的弯道,郑清连忙叫霍瞳坐下来驾驶敞篷车,可霍瞳孔却像没有听到他的话,还是站在座位上,尖叫着,疯狂地尖叫着。车向前开去,撞断了护栏,下面是悬崖……
  郑清悠悠醒转过来,浑身颤抖。他睁开眼,却看到那只长毛暹罗兔正趴在他的胸口上,很安详地睡着,前腿伸在身体前,正好搭在了郑清的左胸心脏上。郑清猜想,一定是因为兔子的前腿搭在他的心脏上,才会让他做这样的噩梦。其实,以前和霍瞳在一张床上睡着的时候,她也是最喜欢将手臂搭在他的胸口上,每次这样都会令他噩梦连连。
  郑清苦笑着想把兔子抱到地上去,没想到兔子却醒了。暹罗兔抬着头望向郑清,红红的眼睛里似乎滴出了血,充满了幽怨,就像霍瞳的眼神。郑清的心里不由得咯噔一声,乱如絮麻。
  暹罗兔的前腿缓慢在郑清的胸口上游移,郑清觉得痒痒的,他低下头来想让兔子不要调皮,可一垂头,就愣住了。
  他清清楚楚地看到,长毛暹罗兔前腿的指甲突然变得很长很长,还很锋利,就像几柄刀仞一般,缓慢地划过了他的胸膛。没有等他回过神来,已经看到从自己的胸膛中,渗出了一汪鲜血。一开始流得很缓慢,但那伤口忽的一张,大片大片的鲜血便汩汩地淌了出来。郑清想尖叫,却发现自己的喉咙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紧紧地扼住了,一点气也进出不得。他只有眼睁睁地看到兔子用两只前腿灵活地撕开伤口,他看到了自己的内脏整齐有序地排列在肋骨之下,心脏还在跳动,扑通,扑通,扑通……
  即使是他的胸口多出了一个血洞,郑清却没有感觉到一点疼痛,他就像个冷眼的旁观者一般,仿佛游离出了身体之外,冷酷地欣赏这幕活剧,欣赏着暹罗兔对他绵长而又残酷的杀戮。他看到暹罗兔埋头从伤口钻了进去,然后又看到暹罗兔爬了出来,嘴里衔着他心脏,热乎乎的还在跳动粘连着血管动脉的心脏。暹罗兔抬起眼,冷冷看着郑清,红红的眼睛几乎滴出血来,充满了怨毒与仇恨。这是浓得化不开的怨毒,就像亲生骨肉被郑清活活口啖了一般的仇恨。
  郑清不由得一个激灵,浑身像筛子一般抖个不停,他又一次醒了过来。这次他是真的醒了,他这才明白,他做了个梦中梦。一回想起刚才这个被兔子撕开胸膛的梦,他就不由自主地颤抖,停不下的颤抖。
  暹罗兔还在他的胸膛上温顺地安睡着,身体有节奏地一起一伏。
  郑清提住兔子的长耳朵,将兔子放在了地上。暹罗兔一着了地,立刻就蹦蹦跳跳地跑向了浴室。郑清还想睡一会,正想躺到床上,却看到暹罗兔又蹦跳着跑到他身边,在它的嘴里似乎还叼着什么东西。仔细一看,竟是半截骨头,是它晚上吃过兔囡汤后的战利品。暹罗兔用前腿在地板上玩弄着这半截骨头,一边玩着,一边不时抬头朝郑清望上几眼。一看到兔子的眼神,郑清就不由自主地一个颤栗。他看到了熟悉的眼神,正是他在刚才那个梦里见过的,怨毒与仇恨的,几乎滴出血来的眼神。就像亲生骨肉被郑清活活口啖了一般的眼神!
  这兔子就像一个已经洞悉一切诡计与阴谋但却毫不作声的冷血人,只是冷冷地看着郑清。郑清一动不动,整个身体都不受自己控制。他感觉到了恐惧,他开始恐惧这只长着长毛的兔子,这只喜欢肉食的暹罗兔!
[07]
  
  一夜郑清都没合眼,他将兔子关进了铁丝笼子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彻夜不眠。他在思考怎么处置这只肉食的兔子,他必须要在出差前把这件事处理好,否则等他回来后,说不定什么事都会发生。在他的心目里,这只兔子实在是太可怕了,就像是霍瞳的再生。
  终于等到窗外的天边泛起了鱼肚白,郑清起床就听到客厅里的电话响个没完。接了电话,是儿子小雨在幼儿园的老师打来的。说昨天晚上小雨在学校发高烧,现在正在医院里打点滴。一听完,郑清连忙披上外衣就往医院赶。在医院里看着小雨打完点滴,他已没有什么大碍了,吵着嚷着吃过肯德鸡后,郑清这才放心地抱着小雨回了家。
  一进了家门,兔子又衔着拖鞋等在了门边。小雨高兴地搂着兔子玩了起来,但郑清却很不好受。他记得在出门前,把兔子关在了铁丝笼子里,还加上了一把明锁,可现在兔子却还是衔着拖鞋站在门边。他的心里麻麻的,但看到小雨玩得这么开心,他也不好说什么。
  小雨在学校请了一天假,明天就会送回幼儿园去。郑清决定等明天送走了小雨后,他一定得把兔子处理掉。
  晚上,小雨还想吃肯德鸡,郑清虎着脸一顿威胁后,才带着小雨吃了一顿中餐。吃完饭,看了会电视,小雨早早地抱着兔子睡觉去了。郑清一个人在客厅木然地翻动着遥控板,脑子里却在想怎么处理这只邪恶的吃肉的兔子。过了一会,他终于想好了怎么处理,他要把兔子送给金六福,让厨师把它做成一钵汤。就算做不了兔囡汤,也可以做其他的汤,反正他不想再看到这只兔子。
  郑清进房帮小雨掖好了被子,然后躺在了小雨身边。小雨是抱着兔子睡的,但郑清还是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兔子滴溜乱转的一双眼睛一直跟着他在转动。郑清觉得心里无比的烦闷,他站起了身,在卧室里踱来踱去,但不管他走到哪里,都可以感受到暹罗兔那凌厉而又无处不在的眼光,令他无处遁迹。
  终于他无法忍受了。他冲到了小雨身边,但却温柔地拉开了小雨抱着兔子的手,一把捉住暹罗兔的耳朵,跳到了窗边。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起了淅沥淅沥的细雨,屋外是深邃得看不到尽头的黑色,无边无际。郑清冷冷地看了一眼手里捉住的兔子,狰狞地冷笑。兔子仿佛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它只是无辜地看着郑清的眼睛,无辜得像个孩子,纯洁无暇。郑清差一点就被这眼神软化了,但他一想到昨天一夜的噩梦,就不可遏止地愤怒与恐惧。他伸出了手,将兔子放到了窗台以外,捉住兔子耳朵的双手慢慢放开……
  郑清不会忘记的,他住在十三楼,明天他出门就可以看到被摔成一摊肉泥的兔子。他想,他的噩梦总算是结束了。
  他回到了窗上,躺在了小雨的身边,不一会就发出了酣畅淋漓的酣声。
[08]
  
  梦总是要做的,不过在做梦前,永远不会知道自己会不会做噩梦。
  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做起了第一个梦。
  在一片淡蓝色的梦境中,郑清与霍瞳在滨海公路附近一家宾馆的床上疯狂地做爱。当他们浑身渗着暧昧的汗液结束纠缠时,霍瞳说,她怀孕了,是郑清的。郑清笑了笑,问要怎么处理。霍瞳说,当然是生下来,有了孩子,金六福那里的钱不是更可以随便拿出来了?多了这么好的一个砝码啊。
  郑清还是有点难过,因为他也不敢确定霍瞳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的。他多多少少有点不满,嘟囔着问霍瞳什么时候与金六福离婚。
  霍瞳却呸了一声后,说,离什么婚啊,这样不是蛮好的,想要钱的时候就找金六福,想要找快感的时候就来找郑清。这样不知道有多舒服。
  这话让郑清听了很是不爽,于是大声吼叫,霍瞳,你这样是把我当男妓么?
  霍瞳呵呵一笑,那有区别吗?
  暴怒的郑清扑到了浑身濡湿的霍瞳身上,他一边想着霍瞳的不忠,一边用手使劲掐着她的脖子。霍瞳在他的身下扭摆着,力气越来越小,最后终于停止了扭动。
  当郑清清醒后,后悔莫及。但是事已至此也无可挽救了。他趁着宾馆管理员不注意,挟着霍瞳,就像挟着喝醉了的人一般,直接乘坐电梯下了底下二层的停车库。
  他开着敞篷车,冷风很快就让他的脑子清醒得像是在冰箱里冰镇过一般。在一个弯道前,他下了车,将霍瞳放到了正驾上,然后用一块石头压住了敞篷车的油门。
  郑清亲眼看到敞篷车落下了悬崖,然后被翻滚的浪花卷走,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09]
  
  郑清醒过来后,擦了擦汗,看了一眼身边的小雨,接着躺下。没过多久,他又开始了这个雨夜的第二个梦。
  还是在一片黯淡的蓝色中,他开始了梦境。但是在这个梦里,他并不是他,却变成了他的儿子小雨。
  小雨张开了眼,看到一团紫色的雾慢慢散去,有两只粉红色的小兔子蹲在他面前。他奶声奶气地问,你们是谁呀?
  兔子竟然会说话,它们一起回答,我们是妈妈的宝宝,乖宝宝。
  那你们来这里干什么啊?
  两只小兔仔齐声说,我们要陪你玩,我们一起玩好不好?
  小雨问,怎么玩呀?
  来,跟着我们,我们来玩一个游戏,捉迷藏。
  两只兔子蹦蹦跳跳走在前面,小雨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兔子爬上了窗边的书桌,窗户玻璃大大地开着。
  小雨跟着爬上了书桌,站在窗边问,我们怎么玩呀?窗户这里很危险,爸爸从来不让我在这里玩的。
  兔子笑了,说,你们当然会怕了。我们不会,因为我们会飞。
  兔子身后突然长出了两只巨大的翅翼,铺天盖地,遮住了整个窗户。扑闪翅膀,立刻生出一团强烈的风。
  来吧,小雨,和我们一起飞……小兔仔慢悠悠地说。
  可是,我不会飞啊,我没有翅膀……
  小雨背后忽然生出一道风声。他回过头去,看到一只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大兔子站在身后,用慈爱的眼光看着他,就像他妈妈一样的眼神。是那只爸爸养的长毛暹罗兔。
  这只大兔子也会说话,它说,去吧,跟我的孩子一起去飞吧。
  可是……我怕……我害怕……小雨的话里带上了哭腔。
  怕什么?大兔子突然眼神一变,眼睛里红红的,就像要滴出血来。
  去,冲出窗去,你爸爸吃了我的儿子,还让我也吃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我也要毁了他的儿子!兔子歇斯底里地大叫,它埋下头来冲着小雨的大腿使劲咬了一口。
  小雨疼得大哭,可床上的爸爸却睡得像个死猪一样,没有半点理会。小雨看着发怒的大兔子,只好一步一步向窗户退,刚一退出窗沿,就一脚踏空。他听着呼呼的风声,看着楼层一层层向上移动,他大声尖叫,却发不出声音,喉咙就像被一只手扼住了,很疼很疼……
[10]
  
  郑清一夜不停地做着噩梦,他是被一阵尖锐的砸门声弄醒的。
  天已经亮了,他起身一看,却看到了床上躺着一只兔子,那只长毛暹罗兔,正眨着眼睛看着他,红红的眼睛几乎要滴出血来。他觉得头好疼!
  开了门,是几个警察。郑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当他被警察带到了楼下时,才吃惊地看到了蒙着白布的小雨的尸体。
  郑清被要求带去警局协助调查,当他离开时,执意要求再看一眼小雨。他拉开白布,翻转过小雨的尸体,褪去短裤。在小雨的大腿上,有两个很深很深的牙痕。站在郑清身边的法医撮着牙花,迟疑地说:“邪了,看这牙痕,怎么像是兔子咬的呢?”
  郑清苦笑着抬头向自家阳台望去。窗台上,那只长毛的暹罗兔似乎在笑,它冷冷地看着郑清,然后向前跨出一步,如狂风中的一片树叶,从十三楼上垂直落下,就摔在距离小雨不远处的地方。
  郑清觉得左胸无比的疼痛,这疼痛来得实在是过于猛烈,令他无法招架。他呻吟了一声后,倒在了地上。
[11]
  
  警方最后得出的结果是,郑清因为前妻的去世精神失常。在睡觉时产生梦游,将自己的儿子小雨从十三楼上扔了下来。从郑清的日记里却又发现了新的线索,他的前妻竟是被他在宾馆里扼死的,原因只是因为霍瞳不愿意与金六福离婚并且还怀上了身孕,这实在是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而郑清最后却在见到儿子尸体时过于悲痛,心脏病突然发作,最后抢救无效死亡,其实倒也算是个不错的结局。
  至于在医院抢救时,郑清一直呼喊着一只暹罗兔,经过调查,他家里并没有养兔子,只有一个空的铁丝笼子。估计那是因为他杀妻后精神紧张所致的幻觉。
  总之,最后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坐牢,因为该坐牢的人已经死在了医院。
[12]
  
  郑清在弥留之际,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七年前,他和霍瞳在泰国度蜜月时,霍瞳看上了一只长着长毛的暹罗兔,她想带回家。
  郑清打趣地说:“别带了,兔子活不了多少年,我怕你看到它死的时候你会伤心的。”
  一说到死亡这个话题时,霍瞳突然幽幽地问:“要是我先死了,怎么办呢?”
  郑清笑了起来:“我一定会继续好好过下去,一定要找个比你更漂亮的女人做老婆。”
  霍瞳的眼神突然变得黯淡,她指着铁丝笼子里的暹罗兔,说:“如果我先死了,一定会变成一只兔子,就像这样的暹罗兔,来带你和我们的儿子一起去下面。”
  郑清在临死前,最后的一个动作是浑身不停颤栗。
  他的脸上各个器官都变形得厉害,仿佛看到了最可怕的事。
  
  [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22: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No.219 替死鬼的故事
  Sam驾着他的BMW把音乐开到震耳欲聋,在蜿蜒的山路上以120km的速度飞驰。今天,是2月14日,情人节,他约到了在中环一家高级酒吧卖唱的三个美女。Sam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一个花钱如流水、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他的家位于山顶的别墅区,他今天的情人节的礼物,就是把这三个美女带到他的别墅里,呵呵,一皇三后。想到这里,他英俊的嘴角不仅勾起一抹淫笑。像他这样的男人应该是上天特别眷爱的吧。衣食无忧,家产丰厚,居然还貌似潘安,英俊挺拔。
  Sam约了三位美女在中环地铁站那边等,因为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陪这样的女人逛街吃饭上,地铁站附近不能停车等人,只能快速的上下客,只要她们上了车,一切都尽在掌握了。从这点上来看Sam还是个非常有头脑的男人。美女们如期而至,甚至没有迟到,她们管Sam这种人叫“水鱼”,还是条“钻石水鱼”。既然大家都是各取所需,自然是没有什么多余的废话,掉转方向,Sam直奔山顶。
  车上,四人开始闲聊。Sarah,Helen和Ellen是相当活泼并且相当开放的女生,话题始终都离不开时尚名牌。Sam是什么人?怎么会不明白这三个女人的用意?不过他觉得她们还不值,还不值得大少爷他花心思去讨好她们。不过,还没有弄上床之前,他也不会笨的挑明来讲,只是敷衍着。随即想到了一个话题成功的转移了三个女人的注意力。当时的时间是晚上6:47。
  ——你们有没有听过关于这条山路的传说? Sam从后视镜里看了看坐在车后排的Helen和Ellen。她们都摇了摇头。
  ——沿着这条路再向上5km有一个弯道,人称死亡弯道。Sam很满足的看到三个女人不同程度的害怕,车里的气氛一瞬间令人背脊发凉。
  ——那里每年都有很多车因为失控跌落山,每年都会死一些人。
  ——请你开慢些吧。三个女人异口同声地哀求道。有的时候确实只有惊恐才能让一些喋喋不休、自以为是的女人闭嘴。
  Sam并没有理会这三个女人,他还是全速前进,这条路他每天都要至少来回2次,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路况的,呵呵!他只是想看看这些女人惊恐的表情,为他刚才几近崩溃的耳膜报仇。
  ——请你慢点吧!不要这样了!坐在他身边的Sarah双手紧紧抓着扶手,声音已经有些颤抖,她手上原来紧握着的那瓶她正在炫耀的CD香水因为害怕被甩了出去,从Sam的脚边滚落,时速表上的指针此刻正指向160。那个死亡弯道只有1km了,Sam知道应该要适可而止了,他停止了加速,改去踩刹车,可是刹车此刻却怎么也踩不下去。眼看着汽车仍然以全速向着死亡弯道冲去,Sam也开始恐惧了,车里的女人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惊叫声,使得Sam更加慌乱,慌不择路中他竟然把方向盘向着山崖方向打去。银白色的BMW以一个漂亮冲刺冲破了弯道的护栏,在空中划过了一条美丽的银白色的弧线,山谷里还回荡着那撕心裂肺的尖叫声。
  15分钟后,警车、救护车和消防车都已经来到了出事地点,大家都在进行着紧张的抢救工作。消防员们小心的用工具把已经撞成了一块废铁的BMW撕开,请注意是撕开。小心翼翼的把四人从废铁里拖出来,请注意是四人,不是四具尸体。是的。他们没有死,一个都没有。人人都说是个奇迹。他们都只是受了些轻伤,四人都在住院观察了两个星期以后康复出院。警方调查的结果是。CD的香水瓶被卡在刹车的下面,所以Sam当时无论怎么用力都没有办法踩下刹车。巧得有些离奇的意外!一件很奇怪的事是,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到了叹息声,有的人说是男人的声音,也有的人说是女人的声音。
  出院了以后,他们各自都没有再见过面,死里逃生的经历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去回忆的。一年过去了,人们也渐渐淡忘了那年里最福大命大的四个年轻人。地球总是在转的,情人节也还是要过。
  
  又到情人节了,一辆车速只有80km的私家车载着说说笑笑的四个人向着山顶的方向开去。6:47pm,又一辆因为刹车不及的汽车滑出了弯道冲向护栏,请注意是滑出弯道,车头歪歪斜斜的撞向一棵树停止了下滑。15分钟后赶到的消防队员从车里拖出了四具面目全非的尸体。是三女一男!那天,所有的救护人员都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一些诡异的笑声!
  
  
  据说,后来Sam的爸爸发现了这件事情的巧合有些不寻常,于是,请了个高人,再一次把上次车祸中的四人聚集在一起,为四人算了一卦。才知道那个弯道确实是有鬼在寻替身。他们也是三女一男在同一个时刻同一个地点车祸身亡的,但其实是枉死,阳寿未尽,不能投胎,而他们的肉身早已面目全非,重回阳间已经是妄想了,落得个孤魂野鬼,所以怨气很重,一定要找替身才能再去投胎做人。而这四人八字很硬,尤其是Sam,前世定是种下善果,今世福寿双全。所以这些怨灵奈何不了他们。只能再等时机,再寻替身。
(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0 17: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No.220 路中的火盆
  
   我认识一个男孩,平时是那种喜欢武术和运动,比较健康活泼阳气很旺盛的人。有一次,我们一同出去玩,他讲了一些亲身经历的事情。
  
   他说以前自己也是根本不相信鬼神之说的,自从经历了这事以后,不免改变了看法,心中常常戚戚。
  
   这个男孩的父亲是个老板,在离家100多公里的城市建了房子,男孩军队转业以后,自己一个人在小城里当警察,他父亲想过一段时间把他调到他身边来。
  
   他在小县城做了两三年的警察,平时就是管管治安,抓抓小偷,打架斗殴,查查吸毒贩毒的。也受过几次伤,但他仗着年轻,又学过点拳脚,根本有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气质。
那一天,他开车警车和同事一起去值勤,大白天的,他也没有注意,当时路中间有一个燃烧着的火盆,他的车子就正正地从火盆上方开过去了,他说当时心中一凛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仿佛车子腾云驾雾一般,轻飘飘的一摇,然后落在前面,和他一同坐在车上的同事也有这种感觉,他们下车一看,原来刚才从一个火盆上驶过去了。
  
   因为常常在农村跑,他也懂一点,这一般就是说那些家里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或者家里有人被那些东西缠上了,请人做法送出来,一般那些作法事的人,把它送走了,也就管不了它跟上那个有缘人了。
  
  
   他下车看了看,因为急着去办事,又不太相信这些,所以没太在意,可是他说从此,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就来了。
  
   先是过了几天,警察局里面举行拳击比赛,因为是擅长的,他就参加了,白天打了比赛,晚上就没有回家,在局里的泳池游泳。
  
   游了一会,感觉有些累了,就爬上来,倒了杯冰啤酒,他刚把啤酒杯子拿在手里,杯子啪一声,就炸裂了,酒流了一地,他以为是热胀冷缩的关系,也没太在意,就在游泳池边的椅子上坐下来,可是紧接着,那椅子又啪一声裂了。
  
   他说那椅子是那种常常放在游泳池边,或者露天酒吧的那种硬塑料的,当时是两个椅子摞在一起,他自己的体重根本不可能把它压坏,而且当时的感觉是,自己的屁股都没完全坐上去了,椅子就烂了。
  
   离奇的是,那椅子坏了不说,居然有一快塑料,深深地插进了他的后背,鲜血直流,拔下来一看,刀形一般。
   那天他开始有点心里发毛了,没想到晚上回到家,发生了更可怕的事情.
当天他包扎了伤口,回到家里,因为比较喜欢字画,他的墙上挂了一排很多条幅字画,电视机两边摆着音响。
  
   他回家坐下休息,一会儿,哗啦一声,一幅条幅掉了下来,他开始以为是挂钩没有粘牢,刚把那条幅拾起来,只听得一声巨响,一边的音响突然倒下来,差点砸到他,他知道那音箱好好地放着,如果没有外力是根本不会倒的,正在惊异间,又一声巨响,另一边的音响也倒了下来,这时候还来不及踌躇,墙上的那一排字画“噼里啪啦”纷纷掉在地上。
  
   他亲眼看着那些字画就象被一双愤怒的大手扯下来,撕开来,团起来,被狠狠扔在地上,根本不是那中自然的掉落。
  
   这个时候他已经知道毫无疑问是有些看不见的东西在与他做对了。
   他狠狠骂了几句,去睡了。
  
   那段时间他都尽量晚回家,因为一个人住,又是年轻人,这些事他也没有对人说,想看看会不会好转。
  
   后来一个雨夜发生了一件事,使他不得不求助于长辈,那个雨夜他险些丧命。
那天晚上,他办完事情,把车子交回去,骑着车摩托车回家,那晚上下着点雨,他把摩托车的速度放得很慢,车子经过街心要转圈的时候,突然失去了控制,箭一样冲到路对面,“轰隆”一声不知道撞到了什么,他失去了知觉,雨越下越大,他就这样躺在街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骑三轮摩的的女孩子看见他,把他扶起来,他说不要,因为知道那不是一般的车祸,这时候他的腿肿得西瓜一般,慢慢坐起来用衣服袖子勒紧了大腿,坚持不去医院,让那女孩把他送回家。
  
   他说当时有种感觉,如果去了医院,被医生一折腾,打针检查,准没命了,他靠一点意志坚持着,回到家里,躺着床上,莫名的恐慌,把手枪拿出来,上好搪,对着打开的卧室门,一晚上半梦半醒,不敢睡过去,恍惚中,仿佛看见一个瘦瘦地中年男子,满脸鲜血,站在门口,笑笑地看着他。
  
   第二天,他打电话给他表姐,表姐知道了,责备他为什么不早说,表姐请来法师为他作了法事,这才慢慢好了。
   他说那男人的样子,他似乎觉得是曾经办理过的一个案子,他当时去看了现场,好象是县上一个死于非命的吸毒男子。
  
   “那天晚上,你喝酒了没有呢?”我有问他,他说绝对没有,他把摩托车速度放得很慢。靠近街心花园的时候,雨突然迷糊了眼睛,第三天他去街上看,那摩托车还躺在路边,已经一丙废铁一样!
(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0 17: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No.221 融合
  
  “好吧,就这样吧!”他将指间的烟蒂弹出几米远。烟头在地上挣扎了三秒钟,缓缓熄灭。
  她的眼泪不争气地滚过脸颊,“她有什么好?她哪里比我好了?你为什么要去找她?”
  
  他转身走向身边的黑色奔驰,司机小跑过来替他拉开车门。他忽然又回头,“不要问为什么。我从来不习惯给别人解释。”
  他背过身,上车。
  
  黑色奔驰与她擦肩而过,树上一片黄叶慢慢掉落。
  
  “不要——”她发了疯一样追赶着轿车,“不要离开我!不要!”
  她的眼泪在风中飘洒,空气中到处充满悲伧的声响。
  “求求你!荣羽涵——”她声嘶力竭地喊,“不要离开我!”
  
  黑色奔驰与她渐行渐远,她与富家公子露水情缘。
  她明明知道会是这种结局,却一厢情愿投入。
  她相信他是爱她的,只是,这爱情消失的好快。他的绝情,比十二月的寒风更冷。冷透骨髓。
  
  
  他坐在后座上,车外反光镜里,她奔跑的样子有些狼狈。
  是有点对不起她。明明知道她不是个玩得起的女人,却偏偏将她带到了床上。
  其实真的给她一纸婚约也没有什么。他再浪荡不羁,终究还是要过凡夫俗子的生活。她应该会是一个贤妻良母。
  
  可惜,他遇见了小蓝。
  很多人,很多事,仿佛命中注定。
  若没有遇见她,他也不过平凡男人。中年结婚,家底殷实。妻子贤惠,儿女宝贝。偶尔他会在外面鬼混,却绝对不会撼动妻子在家中的地位。
  
  妻子要摆平,情人要搞定。酒吧里,每每喝醉,他都会和别人探讨起偷情绝招。
  那一次,他遇见了小蓝。
  “我想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他端着酒杯,朝她眯眼。他的微笑是杀手锏,让无数女人为之倾倒。
  小蓝看向他,眼眸里有长长的隧道,望不见尽头,“我不是你想的那种女孩。”她转身走远。
  “我也不是你想的那种男人。”他跟上她,“只是觉得你很像一个人。”
  
  “像谁?”她停下脚步,这种招数实在烂得可以。
  “我这辈子要找的女人。”他看着她,很认真。
  她笑,笑容像春风拂过大地。
  “你太轻浮了。”
  他黯然许久,抬起头看她,“我不是对所有女人都这么轻浮。”
  
  
  那一夜的温存,他永生难忘。
  她的身体柔软似天际的云朵,让他无法忘怀。
  他不是没有得到过女人的男人,不同的女人,不同的感受,他只是从来没有心动的感觉。真正的心动就是想抱着一个人睡觉。不只是做爱。做爱是性欲需要,睡觉是精神安慰。
  
  一觉醒来,她已经远去。
  不知道她去哪里,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回来。她是那种走了,就不会再出现的女人。她是那种做了,就不求结果的女人。
  
  她唯一留下的,只有放在他枕边的一串珠链。
  他依稀记得她曾经将它戴在手腕上。暗赤色,有种古老的味道。
  除此之外,他找不到与她有关的事物。他几乎以为,她根本就不曾在他生命里出现过。然而,那种销魂的滋味,再没有别的女人可以替代。
  
  他要找她。天涯海角,要找到她。
  他花钱找人调查珠链的出处,他到处打探一个年轻女人的下落。
  没有结果。
  
  一个珠宝鉴定商摇头说,“不知道。不过应该是老物了。像是用山石凿出来的,但是不确定是哪一座山。”
  
  山有很多。黄山、泰山、祁连山、五台山。千千万万座山,千千万万块石头。
  她在哪里?也许哪里都不在。
  抱着唯一的希望,他决定去附近的山脚找她。
  
  他不在乎时间和金钱。
  他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只拥有过一夜的女人那么执着。
  不明白,不清楚,不了解,不知道。然而,这才是最要命的!
  
  
  
  “停车。”他看向反光镜里,她颠簸着跑近,脸上挂着欣喜的泪珠,“让她上车。”
  黑色奔驰在路边嘎然停下,发出尖锐刺耳的声响。
  “少爷——”司机皱眉,“还要带上她?”
  “算了。她至少可怜。”
  司机不再说话。带着一个女人去找另一个女人,这种事情,如今也只会发生在年轻人身上。而他,毕竟老了。想不通,看不惯,唯一的办法是埋头工作,把车开稳。
  
  “我就知道你不会离开我。”她坐上后座,揉着小腿,“你是爱我的。”
  他沉默。
  “刚才我真的以为你不要我了。”她突然紧紧抱住他,“羽涵,不要再和我分开。我好怕。”
  他一动不动,不知该说些什么。他觉得悲哀,为她悲哀。
  “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她的泪水滴在他胸膛上,“好不好?”
  
  他没有说话,转头看车外。车外人如潮水,每个人的脸都冷漠淡然。
  也许,他不该去找另个女人。也许,那个女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也罢!就和车里这个女人结婚生子过平常人的生活。本来就是如此,是他苛求太多。这世界,哪有什么心动?不过只是看着顺眼而已。
  
  
  车子开得飞快,一路驶向云岭山。
  “羽涵,你要到哪里去?”她不解地问。
  他淡淡地回答,“我去找她。”
  
  她的瞳孔骤然收缩,声音尖利,“你去找她?我就坐在你的身边,你居然说你要去找她?”
  “我说过,我不习惯给别人解释。”
  她抓住他的臂膀,泪如雨下,“你不是说过你会和我永远在一起的吗?她有什么好,为什么你忘不了她?”
  
  他深吸一口气,对她的问题有些乏味,“也许你该下车了。”
  他对司机说:“让她下车吧!”
  “不——”她声嘶力竭,整个人开始抖动,“你不要想离开我!你不要想抛弃我!”
  
  “你冷静一点。前面放你下车。”他拍着她的肩膀示意她小声。
  她甩肩,甩眼泪,双手前伸,抓住司机的手臂,“不要停车!我不要下车!你们休想丢下我!”
  
  司机的手臂在摇动,方向盘在乱转,“放手!危险!”
  
  山道前方,重重迷雾,看不清路途。
  她像发了疯,拍打着司机的臂膀。
  
  “不要——!”司机和荣羽涵同时惊叫。
  黑色奔驰冲破了防护拦,向空中坠落。
  空气中,庞然大物轰然滚下,泥沙石子伴随,三个人的尖叫伴随。
  漫天尘土飞扬,终至无声无息。
冰冷潮湿的夜里,她像蛇一样缠上他的身体。
  他动弹不了,眼睁睁看着她的舌头探进他的嘴里。她的舌尖冰凉滑腻,抵达他的喉咙、刺痛他的胃壁。他的胃如翻江倒海般难受。她的眼神充满怨恨,她说,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他一翻身,满脸冷汗。夜半惊醒,一场噩梦。
  
  胃却真的难受,胸膛有挤压的感觉。
  他想开灯,举起手臂,突然扎针一般疼痛。
  全身都不对劲,可是又说不出是哪里不对劲。
  
  房间里灯光亮起,是别人开的灯。
  “小蓝!你怎么会在这里?”他惊喜万分,开灯的竟然是小蓝。
  
  “你的车翻在了山脚下,我把你救回来了。”小蓝捧来一碗汤,“我熬的补汤,你喝点。”
  他的脑袋一阵痛楚,骤然想起翻车的那一幕。
  
  山道前迷雾重重,她的手用力拍打在司机的臂膀上。
  然后是碎石漫天,他的人压在司机的身体上,混合着她的尖叫声,汽车不由控制地向空气中俯冲。
  他居然没有死。而救他的人居然是小蓝。
  
  原本以为今生不会和她再见。来山脚找她,不过是给自己一个死心的借口。
  只是兜兜转转,还是安排他们相遇。
  是巧合还是天意?有时候,巧合就是天意,是天意假手于人制造出来的。
  
  “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我以为我这次死定了。”
  小蓝微笑,“本来你确实死定了,却偏偏遇见了我。本来我可以不必救你,却偏偏曾经和你……”
  
  他动容,抓住小蓝的手,“你那天为什么要离开我?”
  “我不适合你。”
  他的眼神黯淡,一滴泪水无声无息划过脸颊。
  竟然流泪了。
  他从来不会为了女人掉眼泪,现在却流下了泪水。
  
  他擦去眼角滚烫的泪,手指从脸颊上拂过的时候,突然感到有些异样。
  一种奇怪的感觉,一如噩梦惊醒时候的冰冷。
  
  他忍不住再轻轻抚摸,脸颊、额头、眼睛、鼻梁,嘴角。
  随着每一寸的摸索,他的心逐点冷却。忽然间,他有种世界毁灭的感觉。那额头、那眼皮、那鼻梁、那嘴角,都竟然不是他的。
  不是他的脸,不是他的鼻梁,不是他的眼皮和嘴角。他曾经千百次的抚摸自己的脸,再也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现在,他摸索到的,竟然不是他的脸!连皮肤都已经不同。这种震惊除了他自己,没有人能够体会。
  
  他呐呐地看向小蓝,“我的脸……”
  小蓝背转身,深吸了一口气,“你的脸在翻车的那天,就已经毁容,完完全全毁了。”
  对不起,羽涵,你不再有迷死人的脸孔。对不起,羽涵,我所能做的只是给你一张正常的脸孔,却无法回复你往昔的英俊。小蓝在心里对他说,对不起,羽涵,我也爱你,却不适合你。
  
  “那……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很丑?”他低低地问,几乎说不出口。
  小蓝从背后递过一面镜子,“只是换了一张脸而已,算不上丑。”
  
  他颤抖地接过镜子,镜子里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孔。算不上丑,中等相貌。却绝对和他没有一点的雷同。
  他想哭,哭不出来。他想叫,没有力气。
  世界在一瞬间崩塌,眼前的一切都变得陌生和扭曲。
  
  “司机和……她呢?他们怎么样了?”他努力克制自己绝望的情绪。他不知道如果他不思考其他问题,他会不会因为痛苦而崩溃。
  “他们都死了。”小蓝尽可能平静地述说,“司机死的时候,身体里的器官已经完全毁坏。可是那个女孩子死的时候,除了脑部重创难以治疗,各个器官都还完好。”
  小蓝抿了抿嘴,“你的心脏和胃都坏死了。为了救你,我把那个女孩子的心脏和胃嫁接到了你身体里,还给你找了一张年轻点的脸皮……”
  
  小蓝转过头,偷偷观察他的表情。
  他没有表情,甚至连动作都没有变过。他整个人都已经麻木。
  他继续听,小蓝继续说,“本来我应该用司机的脸皮的,可惜他太老了,况且又是你认识的人,我怕你不喜欢,就找了……”
  
  “你是怎么做到这些的?”他突然开口。
  小蓝疑惑地看他,“什么?”
  “嫁接心脏和胃,剥脸皮再缝脸皮。是缝吧?我想不出一个凡人之手怎么能够做到这些。”
  
  小蓝淡淡地说:“这并没有什么奇怪。我从小,师傅就教我治病救人的方法。对我来说,这些都只是小手术。”
  “不可能。你说的我都无法想象。你师傅是谁?”
  “他姓海,他的医术是家传的。”小蓝微微笑,“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定的。很多事情,也许只是你没有想到而已。”
  
  是的,他没有想到,他还会和她相遇。他没有想到,她成了他的救命恩人。他没有想到,他的脸皮是从别人脸上借来的。他最没有想到,他身体里安装的,竟然是另个女人的器官。
  是的,那个女人不是说过,要和他永远在一起的吗?她不是说过,要和他再也不分开的吗?
  
  是巧合还是天意?也许,巧合就是天意。
  他的身体里有了她的器官。这一辈子,他都摆脱不了她。她缠绕着他,用她的心,用她的胃。
  他挣脱不了她,用她的心,用她的胃。他已经没有再死一次的勇气。
  
  他轻轻叹息,轻轻问小蓝,“可以告诉我,你的全名吗?”
  
  “我姓蓝,蓝小断。”她伸出左手,“师傅说,我这只手最适合做手术,因为它像男人的手,却不适合被男人握住。他说我是天生孤独的人,不适合结婚。”
  她的左手,比常人要大出一圈,骨节宽大,手指硕长。好似一只男人的手掌。
  
  他轻轻将一串暗赤色的珠链戴上了她的手腕,“幸好没有碎。谢谢你,救了我。”
  
  (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4-11-16 13:4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