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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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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23: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苜蓿 于 2009-10-22 22:08 编辑

2008年7月11日,家住辽宁锦州市太和区钟屯乡罗台村的3名女学生结伴出去游玩,但是她们出去之后直到深夜都没有回家。7月12日凌晨,心急如焚的家长们来到当地派出所向警方求助。警方立即连夜驱车前往罗台村,帮助寻找失踪的3名少女。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失踪的少女还是杳无音信。就在上午十点左右,警方突然接到了寻山员的报案,在鸡冠山南侧的蓄水池内发现两具无名女孩尸体。经家属辨认确定,她们就是结伴出游一夜未归的三个女孩中的其中两个。经法医检验,2人确实属于溺水身亡,两个死者手中无任何物体,第三名女孩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查找突然失踪的第三名女孩,成为警方工作的重点。14日早9时30分左右,侦查员与村民们经过认真细致的地毯式搜寻,在距中心现场——蓄水池300多米的一个隐蔽草丛中,女孩吴某的尸体被发现。经检验,女孩是被人用石块砸死的并且全身赤裸但是生前并未发生性行为,并且掩盖的尸体的杂草显然是用镰刀割倒故意掩盖的。案情骤然升级,锦州警方立即成立“7·12”特大杀人案件专案组。警方经过工作,梳理出27名审查对象,进而筛选出重点人员4人,而在这四人当中,有一个人是报案的寻山员杜某。

但是意外的是在经过测谎仪器测试的时候,4人均通过了测试.杜某面对警方的询问不慌不乱,对答如流,把自己在案发当天的活动精确到分。因案发所处位置偏僻,警方无法找到佐证,看起来无懈可击。这时,警方在杜志家的果园里发现了属于死者的雨伞等物证,此人具有了重大作案嫌疑。但杜志家仍然不慌不乱,一口咬定东西是他捡回来的。


经过两夜的攻坚,杜某终于败下阵来,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他在大学毕业后,由于身材矮小其貌不扬性格古怪,由于身材和长相的原因一直找不到工作,只好在这里看果园。案发当天,他发现3个女孩偷吃他家的杏,在驱赶女孩的时候被遭到嘲笑,一时怒火攻心,争吵中将第一名女孩推下水库,在场的女孩谁也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杜某顺手又将第2名女孩推下了水,第3名女孩害怕逃跑的过程中,被杜某用石块敲击头部死亡杀害了,并移尸到山上掩盖.
发表于 2009-10-22 13: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测谎仪竟然这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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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13: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孩子 不可以偷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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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10 + 2 嗯 你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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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15: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怎么没有答案呢。原来没有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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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10 +2 收起 理由
29??· + 10 + 2 哈哈 兄弟幽默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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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2 22: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4# namoemituofu


你不看最后2段,就是题目
有结果也可以无视结果,假设这个案件摆你面前,对结果能有几分分析,就是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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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19: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开始, 就没有相关凶手的杀人动机 。

这只能当作一个故事来说明 , 并没有给其他人任何去分析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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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19: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啊,我来示范下
1.鸡冠山南侧的蓄水池内——为什么死亡地点是这里
2.经法医检验,2人确实属于溺水身亡,两个死者手中无任何物体,第三名女孩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为什么手中无物,什么导致3人分离
3.距中心现场——蓄水池300多米的一个隐蔽草丛中,女孩吴某的尸体被发现——为什么死在这里
4.人用石块砸死的并且全身赤裸但是生前并未发生性行为,并且掩盖的尸体的杂草显然是用镰刀割倒故意掩盖的——什么样的人可能造成这样的作案痕迹

其实从文中我还对凶手心理有个猜测:这人很有可能因为外貌跟性格问题没少遭人嘲笑,而且爱这样搬弄是非的以女人居多(美女们原谅偶~)于是凶手其实对女性存在心理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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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20: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啊,我来示范一下
1.鸡冠山南侧的蓄水池内发现两具无名女孩尸体——死亡地点提示什么
2.经法医检验,2人确实属于溺水身亡,两个死者手中无任何物体,第三名女孩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什么导致这样的死亡现场,为什么手中无物
3.在距中心现场——蓄水池300多米的一个隐蔽草丛中,女孩吴某的尸体被发现——什么导致3人分开死亡
4.被人用石块砸死的并且全身赤裸但是生前并未发生性行为,并且掩盖的尸体的杂草显然是用镰刀割倒故意掩盖的——什么人可能造成这样的犯罪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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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20: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为发送没成功,害我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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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23: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2名女孩的尸体被发现,可以认为是1人意外落水,另一人施救不利,导致第三人离开去寻找救兵。
但第三人被人用石块砸死.肯定可以断定前两人的死亡并不是意外.而是必然,凶手可能与3人发生个摩擦..将2名被者推入水中,而第三人侥幸逃脱.有被凶手追上用石块砸死,既然没有发生性行为,肯定不是劫色,而且死者是小孩子,自然也排除了劫财的可能,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仇杀,小孩子会有什么仇呢?肯定不是什么深仇大恨,应该只是一些小摩擦而已,在综合分析那4人的情况..得到寻山人杜某是凶手这个答案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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