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查看: 6097|回复: 40

美女贪官潘玉梅女士的可耻下场——死刑(附照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6 19: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3年初,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筹建创业园区。为捞钱,潘玉梅和陈宁(迈皋桥街道原主任,区财政局原局长,同案被判处无期徒刑)一拍即合。
  他们先找到港商陈某,成立南京某公司,将创业园100亩土地,以低于市场价每亩8万元的价格卖给陈某。之后,陈某再将上述100亩土地以每亩24万元价格转让,从中获利1500万余元。事后,潘玉梅、陈宁分别收受陈某贿赂480万元。
    此后,潘玉梅如法炮制,与时任市某局局长周某(另案处理)、市某公司书记兼副总江某(另案处理)、省某厅处长孙某(另案处理)及某市房产开发公司法人顾某等5人商议成立一家公司,以便专事创业园区地块的运作。
    5人先投资1100万元,购得创业园267亩土地。两年后,潘玉梅让创业园以5800万元高价回购该地块,光此一项,5人就从中非法谋利达1700万余元。
    一次选举,让她开始“沦陷”
    潘玉梅的落马和高某密不可分。高某是潘玉梅分管的迈皋桥街道某村支部书记。2000年春节,高某借拜年机会,就给潘玉梅送了1万元钱。2001年9月,潘玉梅参加境外培训。临行前,高某又送去1万美元。
    2003年,南京推进小城镇试点,高某遂成立公司,承接了自己村的集体土地开发项目。但不久后,由于项目不规范,市里下达了停工、停售禁令。然而“双停”后,潘玉梅却有意不执行,帮高某渡过难关。为此,2005年11月,高某一次将现金80万元人民币送给了潘。
    在一次区委常委选举中,潘玉梅被差额落选,使得她对官场有了恐惧,起了捞钱念头。2006年,潘对高某谎称街道将统管所有村委会资金,变相向高某索贿48万美元、120万人民币,此笔令潘玉梅最终成为我市处级干部受贿犯罪中,单笔现金数额最大的贪官。
    据统计,2000年春节前至2006年12月,潘玉梅在担任迈皋桥镇镇长、迈皋桥街道主任、工委书记及栖霞区区长助理间,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792万余元,美元50万元(折合人民币398万余元),合计收受人民币1190万余元。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发表于 2009-10-7 04: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7 12: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叫美女,内心丑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7 14: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7 15: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杀!这样的人目前还不少,只是还没抓住,不是不杀,时候未到,这样的贪官有几个杀几个,最好不要采用注射死刑的特殊待遇,直接对后脑枪决,有条件的话把爆头的照片示众,就象当年希特勒看到墨索里尼被枪决倒挂电线竿上示众的照片吓破胆一样,震慑这些贪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8 20: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打打贪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9 09: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rfkhfgddfhshvngj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9 10: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9 11: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条件的话把爆头的照片示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9 12: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条件的话把真名实姓的照片示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4-11-23 10:3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