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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nshenguo

曾轶可,小沈阳,李宇春和芙蓉姐姐同时掉水里 你手里有一块砖头 你砸谁?投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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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22: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斑竹说的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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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09: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砖头很珍贵,自己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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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7: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奋不顾身的选了:1
先说为啥不选小沈阳.丫装X装到这个地步.也不容易.虽然丢咱爷们的脸. 可毕竟还是咱男同胞.
为啥不选李宇春.同上.要支持咱男同胞.再说了.信春哥.死后原地复活.信的人都能如此.更何况春哥本人了.是吧?用砖拍个几十下.想必春哥也不会有什么大碍的.!
再说为啥不选芙蓉姐姐. 大伙瞅见没. 单凭芙蓉大姐的那身肉. 就可以给砖拖造成数十倍的反弹冲击波. 我怕伤了自己.

用下排除法以后.决定选曾轶可.. 曾轶可曾轶可.. 憎恨她.轶(亦)可以... 瞅丫那坷碜样.我都吐得慌. 不得瑟能死阿. 在家当你的千金大小姐多好.. 还非整得跟个帅小伙死的. 多少好歌不唱. 丫还自己写歌.写也就写吧. 丫在家自娱自乐也就行了. 还硬是搬到台上强奸大家伙的耳朵 唱了半天. 还整一副死爹哭妈的脸形. 等唱完了.我愣是没明白唱的是什么.  大家知道这叫啥嘛, 哗众取宠这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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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7: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选曾轶可
小沈阳是低俗,但是毕竟能给很多人带来快了,这不可否认。
芙蓉大姐是恶心,但是看在芙蓉姐夫的面子上,不拍她了。
李宇春,过气了,在拍也浪费。
至于曾轶可,一个唱歌跑调的人居然可以成为歌手,我很费解现在人对音乐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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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21: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砸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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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22: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懒得砸 事不关己 路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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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23: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的是4块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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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7 04: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1块砖  分成4半  专往人脑袋上砸
一次砸不晕  捡起来再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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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7 08: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咱打水漂,漂着哪个算哪个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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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7 10: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块砖漂四下,个个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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