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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4 14: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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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8月8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耿红仁)“我们去了一趟派出所,不是我们犯了法,而是去所里的酒店吃饭!”7日晚上,网友“丫先知”在红网论坛发帖,称在搜狐新闻社区、张家界公众论坛等网上社区论坛看到一爆料帖,以游客的身份讲述了到张家界旅游被导游安排到派出所内一家酒店的事,还附带了照片为证。
帖子附带的两张照片显示,有一旅游大巴停在张家界派出所院子里面,大门左边还挂着张家界森林公园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大门上方是挂着国徽和公安字样的牌子,院子里还有“人民公安”等标语,还有一家挂着“喜乐来酒店”牌子的酒店,三三两两的游客摸样着正在进入该酒店。
“该不会是派出所领导开的酒店吧?太扯淡了!”许多网友认为派出所内开酒店不妥当,并提出了质疑,“本来是规范管理督察部门的,现在和被检查单位放一起办公,给人以猫鼠一窝的微妙想象,实在影响公务部门的形象!”“派出所想钱想疯了,利用这个来创收,还真是别出心裁啊!”
“你游客吗?要投诉酒店服务?我们可以帮你反应解决!”8日上午,张家界派出所一位孟姓值班人员接到记者电话后如此反应,并承认该派出所内确实有一家名为“喜乐来”的酒店,据她介绍说,房子是派出所承包出去的,经营酒店的老板并非该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所里工作人员也在这吃饭,并提到该派出所将在今年11月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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