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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官员嫖娼和学者嫖娼的思考
日前,知名经济学家,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陆德明因为嫖娼被上海市杨浦区派出所当场抓获,被依法留置。此后,他辞去院长职位,离开复旦大学。 还有一则:广东河源市委原副书记卢建中因嫖娼被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指使该市几名干部出资70多万元“摆平”。因其卖官受贿,近日被省纪委批准查处。 嫖娼属于非法的性交易。既然是非法的,当然该受到相应的处罚。然而,身份不同,官阶不同,嫖娼后所受到的处分却相差不小。市委副书记嫖娼后要求下属筹款70万“摆平”。大家都心知肚明,少数官员嫖娼以不是什么稀罕事,但被抓者却寥寥无几。比如,河南新乡市委原书记祝友文,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嫖娼,三番五次被抓,每次都由当地公安机关去“认领”回去。换言之,官员嫖娼的政治成本很低,经济成本几乎为零。 官员和学者嫖娼有一个不同之处,那就是个人的道德涵养差异。卢建中陆德明因为嫖娼一事败露后,不是马上引咎辞职,而是以大爷的生份责令下级去给自己檫屁股。这样的嫖娼者是何等的威风!而陆德明嫖娼后,辞去院长一职,因脸上无光,主动离开学校,自谋职业去了。相比之下,其羞耻心毕竟要高出前者一筹。 学者嫖娼,是学界的奇耻大辱。那么官员嫖娼,为什么官场中人就不觉得多么严重呢?这确实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欢迎大家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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