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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13: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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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婚礼
枳城的贵州码头上,人烟稀少。现代交通的发展,使得千百年来枳城赖以与外界连接的水路变得寂寥。如今在乌江上来回行驶的都是些旅游船或是货船了。临近黄昏的时候,一艘满载着煤炭的小货船驶近贵州码头。船老板等船靠岸便钻进船舱,提醒那位客人下船。
还没有敲门,门自动开了。年轻男子正背对他透过船舱玻璃看江面的风景。他随身的一黑一白两只小猫乖巧的蹲在门口,抬着圆溜溜的眼睛望着船老板。
船老板轻咳一声,那男子转过头,朝他露出个和善的笑容:“老板是来提醒我到岸的吧,真是谢谢了。”那人身体瘦长,脸型方正,单眼皮眼睛不大也不小,眉毛浓了些。这样的长相放在人群里再普通不过。他笑起来很面善,不然船老板也不会接受他的请求载他到枳城。听到男子道谢,船老板摆摆手:“顺道而已!而且我也不是做善事,你给的钱可不少。”
男子笑笑,侧身抱起一个檀木盒子:“那再会啦!”
船老板点点头,指给他一条上岸的路,说:“这码头寻常人很少来,你上岸后,沿着那条小路走,趟过一个草地,就到公路口了。不过位置比较偏,需要走一会才有出租车或者公交车。”
男子再次道谢,低下头对地上那两只说:“飞雪,小黑,走了。”
白色的小猫紧跟着他脚跟,黑色的小猫则在白色的小猫边打跳边走。一人两猫渐渐消失在船老板的视线。
冯祺没想到自己会再次踏上枳城的土地。他在省城发展很好,若不是末染临死要求,他根本没有念头要回到这个地方。念及此,他低下头,凝视怀中的檀木盒,在心中默默的说:“末染,我们回家了。”
脚边的飞雪有感应似的在这刻抓了下他的裤管,他问它:“飞雪,走累了?”它喵了一声,只可怜兮兮的望着他。他温和的笑了,弯腰捞起它,也将它抱在怀里。余下小黑着急的在地上转来转去喵喵直叫。他无奈的朝小黑说:“喂,我可抱不了那么多。”
飞雪在他下巴底蹭了两下,自己主动跳下地,气宇轩昂走在前头。时不时还拿蔑视的目光扫一眼马上跟上来讨好的小黑。
冯祺见状,笑意渐浓,连日奔波劳累的辛苦也仿佛一扫而空。
终于坐上出租车,尽管司机对两只脏兮兮的猫上车颇有怨言,但还是客气的问他要到哪里去。冯祺沉吟片刻,说:“枳城第三医院。”
出租车从旧城区驶向山顶的新城,冯祺支起手面无表情的看向飞速倒退的街景。4个月前的一切仿佛就在昨天,但是他却觉得分外疲惫。连回到枳城,也觉得心里堵得慌。
他在那段日子里投入太多的感情在疯癫的末染身上。小时候的回忆,重逢后的种种,一起生活的时光,虽然艰苦,但甜多过苦。她总归是安静的,不发一语,只看着他微笑。她伤害自己,却从不曾伤害他一分一毫。当她安静离去,他的心一下子空了。这样的感觉并不陌生。多年前,那个人离开他时,也有过这样的感受。只是,如今没有当初那般勇敢,不如当初爱得深切,伤痛也就不及当初。
事到如今,他也只能自嘲“百炼成钢”,再来几次,他便能铁石心肠。
从贵州码头到第三医院,花了半个小时。冯祺交待飞雪与小黑在花园玩耍,一个人上了内科八楼。他不确定曹先桂是否在健在,也不知道他是否还住在那个病房。数着电梯上升的字数,电梯门打开,他却与曹先桂不期而遇。
再见到曹先桂,冯祺先是一愣,但立刻欣慰的笑起来:“曹老爷子,你气色不错。”
曹先桂上身穿着厚厚的毛衣,下身还穿着医院的病服,手上端着个饭盒,看样子正要去打饭。见到冯祺,他先是眉头一皱,而后又舒展开。他朝冯祺微点头,说:“我去食堂吃饭——”点头的时候,目光不经意扫到冯祺怀里的檀木盒子,他顿住,疑惑的看向冯祺。
冯祺扯出个笑:“这是末染。”
曹先桂再次皱紧眉头,举起手在空中犹豫了几秒,终于还是拍在冯祺肩上:“走,陪老头子吃点饭。”
两人在花园小道上一前一后走着,并不急于去医院食堂。两人都不愿意先开口,于是就一直沉默。最后还是曹先桂清了清嗓子,说:“我当时就觉得那个女孩并不适合你。”冯祺闻言,不置与否的笑笑:“一切都过去了。”
“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安顿好末染的身后事就回省城。”
“男儿志在四方,也好。”曹先桂与冯祺在花园里的石凳坐下。冯祺瞧他脸色不佳,正要询问。
“冯祺!”一个青年男子从花园另一头大声叫着他的名字走过来。
冯祺眯起眼,来人有张熟悉却又陌生的脸。他迅速在脑子里回忆见过的人,终于在那人走近时回想起来者是谁。他主动伸出手,露出热情的笑容:“宋子津,怎么会是你!好久不见。”
宋子津看起来很是激动,他握了握冯祺的手,最后索性给了他一个大拥抱:“哎呀,冯祺,我就知道是你!刚刚看到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你怎么样?”冯祺见他这么激动,有些奇怪,自己与宋子津是高中同学没错,但交情也不曾好到这个地步。他似乎还是老样子,爽朗率直。或许是不习惯与同性这样亲密,冯祺尴尬的借拿名片之势摆脱宋子津的拥抱。
他将名片递给宋子津说:“子津,几年不见,你都成了医生。”宋子津摸摸头,哈哈一阵笑:“瞎混,瞎混!”接过名片后,他的神情显出惊讶,又看看平静的冯祺,用手肘子亏了他,笑说:“我也就是个实习医生。倒是你,没想到你做了记者。不过,当年你的成绩可是全校数一数二的,读枳城大学可惜了。”
冯祺心一沉,面上却没表现出来,跟着宋子津打哈哈。宋子津低头在随身携带的皮包里一阵倒腾,最后翻出一叠喜帖,从中抽出一张,用签字笔迅速写上冯祺的名字,然后塞到冯祺手里:“我可没有名片给,不过,我有喜帖给。”
冯祺翻开喜帖,上面工整的写着新郎宋子津,新娘顾芸。他抬头疑惑的看着宋子津,宋子津回他个坦荡的笑。他便了然的笑了:“恭喜,是这个周末吧,我到时一定到场。”
宋子津离开后,曹先桂才问冯祺:“你看到喜帖时,是在奇怪什么事情。”
“他高中时有个很要好的同学,我们一直以为他们以后会结婚。不过,这种事情怎么说得准。”
冯祺还记得那个叫韩嘉夕的女孩。她总是象影子一样跟在宋子津身后,沉默,自得。但奇怪的是,冯祺对韩嘉夕的印象比宋子津还深刻。宋子津在中学时代也是个风云人物,篮球打得好,人长得帅,虽然成绩一般,却自有许多女生喜欢。韩嘉夕则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白净的圆脸,小眼睛,踏鼻子,不怎么爱笑。这样的女孩子并不可爱。但就是这样的女孩,中学六年,她几乎寸步不离的跟着宋子津。
即便宋子津在球场上打球,也总能看到她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安静的呆着。等到宋子津打完球,她便起身跟在他身后。女孩们爱给喜欢的男生递上毛巾和一杯水,宋子津不乏追随者,却从未见韩嘉夕递过。她只是不发一言的跟着宋子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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