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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18: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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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麒麟不屑道:“那又怎样?”
战狼继续道:“我们既怀疑了是你,当然得去你呆过的地方看看。客栈的伙计说,你一早离开了,我们便沿着他指的路走下去,你‘玉面麒麟’的相貌端的不凡,稍一打听便得知你在路边一个小草棚吃了一碗馄饨。”
霍麒麟笑道:“三位打听得可真是仔细,想必连我吃了几个馄饨也都了如指掌了。”
“不错,”萧疏接过他的话茬,“你吃了十六个馄饨,共是九文钱,你没有零钱,摊主找还你一文,可惜你把它丢在龙门石窟。”
霍麒麟仿佛这时才明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们这个故事编得未免可笑了点,这铜币莫非打了标签,怎知道就是他找给我的?”
“不错,”战狼把铜币拍在桌上,“它上面正是刻了标签的。”霍麒麟凑上前一看,那铜币上竟真的刻了一个十字。
战狼怕他不明白,解释道:“我们见此记号,特意去问了馄饨摊老板,他说他有个规矩,晚上回家把一日挣来的钱串起来数,每数一百个,就在最后一枚上刻个十字,以免弄乱,今天,他恰好就把一枚刻了十字的铜币找给了你。”
霍麒麟到此时尤不动声色,道:“如果我说把这枚铜钱随手丢给路边的乞丐了,想必你们也不会信喽?”
战狼未睬他,继续道:“我们发现铜币是在洞口的杂草丛中。因为洞口石壁上有一只血手印,我们才会注意到这摊杂草,也才知道你的腿曾被一种不知名的坚硬植物划伤了,这才会留下血迹。”战狼说得头头是道,仿佛他当时就在现场,眼看着霍麒麟贴着石壁潜入洞中,未顾及脚下,不小心被植物划伤,他下意识的用手护住伤口止血,一枚铜钱不知怎的就滑了出来。由于伤口不很深,霍麒麟便也未在意,继续前行,哪知手上沾染的血迹却留在了石壁上。
听完战狼的话,霍麒麟忽然鼓起掌来,笑道:“战狼不愧为战狼,难怪连京城四大名捕断不出的案子都要找你。只是…咳咳……”
“既然承认了,还不快交人!”萧疏不愿听他罗嗦,逼问道。
“我话还没说完,急什么,”霍麒麟的行止永远那么优雅,“我想说,郎少侠这次却算错了。”
“哦?我算错了,那么阁下的意思是,你的腿并未受伤喽。”战狼道。
“的确未受伤,”霍麒麟把袍角一撩,两只裤管翻起,“不信你们瞧。”果然,他的腿又细又白,就像女人的腿一样,哪有一点受伤的痕迹。
战狼的眉头紧紧锁在一处,不明白自己的分析哪一点出了差错,霍麒麟仔仔细细的把衣服整理好,忽然敛起笑容道:“三位若是没有其他事情,还请离开这里,误会我霍麒麟事小,倘若耽误了断玉山庄的大事,在下罪过可大了。”
“你——”萧疏攥紧拳头,偏偏有苦说不出,要知道,他们找了八家妓院才找到霍麒麟,好不容易找到了,却救不出沈如心,如同刚刚展现的光明一下子破灭了。
“小红,送客!”霍麒麟的口气一下子强硬起来,那个粉衣女孩走进来,笑吟吟的请他们出去。
没有人动,空气一下凝固起来,萧疏已经拿定主意要跟霍麒麟拼命,战狼却在想,他的腿上为什么没有伤,难道真的是我错了。他却不知道,玉面麒麟最最爱惜自己的身体,身上就算有再多伤口,也早已被师倩倩修补得天衣无缝了。
只有龙,转着跟他们完全不同的心思,并且在这最紧要的关头问了个最莫名其妙的问题:“这位姑娘是谁?”他指的,当然是坐在床上的沈如心。
萧疏有意无意的看了她一眼,对龙说:“这位就是江湖上大大有名的‘圣手观音’师倩倩了。”
龙自来到洛阳,从未见过师倩倩,直至今天才算照面,但整间屋子里最最吃惊的却不是龙,而是被误认为师倩倩的沈如心。她从萧疏的目光和语气里已隐隐猜出了什么,如果连萧疏都不认得她,那么这个世上还有谁能救她呢。
沈如心柔肠百转,除了恐惧,心里还杂糅着失望、心痛和消沉。就在这时,她被一个声音惊醒了,这个声音,把她从深渊的海底救了起来,这个声音,给了她希望和阳光,这个声音,那么浑厚而且亲切。这个声音只说了五个字:
“她是沈如心。”
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龙,大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都愣了愣神,龙只好重复了一遍:“她是沈如心。”
沈如心流泪了,在最最无助的时候,她没有流泪,在最最孤独的时候,她没有流泪,在最最绝望的时候,她也没有流泪。可是,当听到龙这句话,她却流泪了,而且,她也第一次看清楚这个从没给她留下过太多印象的男人。
洛阳城里多极了像“牡丹楼”一样的大酒楼,但“牡丹楼”有个与众不同之处,这里出售一种独门酿制的酒——“胭脂泪”。
据说,无论是谁,只要沾了一口“胭脂泪”,就还想尝第二口;据说,凡是喝过“胭脂泪”的人,没有不醉倒的;据说,牡丹楼的杜老板曾当众许诺,倘若有人能够喝“胭脂泪”三杯不醉,他就把牡丹楼拱手相让。
很多人都被杜老板的这个赌局所吸引,但是三年来,牡丹楼除了生意越来越好,没有任何的变化。老板还是原来的老板,只不过比以前更发福,显得更加富态而已。
牡丹楼凭借着“胭脂泪”的魅力名声大噪后,整日里人来人往,自从断玉山庄举办了招婿大会,这里的生意更是红火得不得了,有人说,如果沈家有三个女儿,杜老板这辈子都可以吃穿不愁了。
萧疏现在就坐在牡丹楼二楼的西北角上,面前放着三个大碗,里面盛了满满的酒,这酒泛起幽幽红光,轻轻的,淡淡的,让人看了就忍不住要喝下去。
“这就是胭脂泪吗?”萧疏问老板娘,他来这里就是为了挑战那三杯不醉的。
老板娘看上去四十多岁了,却不服老,穿了大红外衣,粉扑了满脸。她摇摇头,似乎觉得萧疏太嫩了点,笑道:“想喝胭脂泪,先要过我这相思红。”
原来这淡红淡红的酒名叫相思红,萧疏把它举在手中端详一番,发觉那淡红的颜色还会因角度的不同发生变化,当萧疏把碗递在嘴边的时候,那红看上去已明亮得诱人。
一碗、两碗、三碗,萧疏当真一口气把三碗酒都喝了下去,酒的性子并不烈,反而有一丝甜蜜的味道,一丝一丝,不绝如缕的向四肢百骸扩散,越久回味越是无穷。不错,那味道确是甘冽的,但渐渐的,萧疏昏昏沉沉起来,当老板娘夸他“没想到公子如此海量”的时候,他已经醉了。
萧疏酒醒在深夜,那时龙已经帮他付了酒账,并把他送到客栈。萧疏口渴得厉害,挣扎着倒了杯凉水喝,他的口中充满苦涩,那是“相思红”留下的余味,这余味不仅留存得长久,而且像是把他整个人都掏空了。萧疏望着窗外的月,自嘲的笑笑,自语道:“我为什么要喝下相思红呢,难道这十年来,我所受的相思之苦还不够深么?”
与此同时,断玉山庄的嵌璧阁里,沈如心也正在望月沉思,这时,她的小丫头铃当问了个问题:“小姐,今天他们是怎么认出你的?”于是沈如心回想起龙说的一句话:
“我能认出你的呼吸。”
天,这么平平淡淡的一句话,岂非比世上任何甜言蜜语更能打动人。当龙用一种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语调说出这话时,沈如心忽然对他生出一种情愫,那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她对于萧疏的感情,那样疏疏淡淡,若有若无,轻飘飘软绵绵的。
“小姐,”铃当见如心想事情入了神,忙着把她拉回现实,“我听阮管家说,那个龙公子虽然没参加文比,但是救出了你,等于是胜了关键的一场,说不定会成为咱们家的姑爷呢。”
沈如心心一动,她从来以为她的丈夫会是个家世显赫的青年才俊,比如楚放、比如南宫卓、比如郎湛,她从没奢望过能和萧疏在一起,可是,龙,那有可能么?
铃当知道小姐在这种时候总是沉默着的,自顾自的说:“只不知道那个每年都来吹箫的公子会怎么样,以后他还会来么?”说完叹了口气,好像很惋惜似的。这句话同样勾起沈如心的心事,唉,萧疏,那个时而狂热时而冷淡的萧疏,那个她很少见面却天天记在心里的萧疏,那个她认识了十年、惦念了十年的萧疏,那个她虽不能嫁却永不能忘的萧疏,唉,为什么在她的生命里,要出现这么样一个令她心痛而至心碎的男子,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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