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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20: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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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尖长的嘶吼,那是丫头,她跟在我身后,我知道她为什么尖叫,马路中间斜斜地歪着一辆卡车,车轮底下一具尸体扭曲着,头部插进车轮里,已经不知去向,尸体身上穿着曼丽出门穿的那件漂亮的粉红色洋装,已经被鲜血和泥土浸透。
警车来了,一群警察忙碌着,勘察现场,确定事故原因,几个女警架开哭晕的丫头,把尸体放到架子上,被压成粉末的脑袋小心地摆到尸体旁,那颗模糊的头上还有一枚压碎的发簪,曼丽姐姐出门的时候还说过,这枚发簪会给她带来幸福。
我站在原地,直到拥挤的人群依依不舍地散开,现场被清理干净,地上用粉笔画的人形依稀可以辨别,明天扫地的清洁工会把它扫掉,或许再开过一两辆洒水车,一切就都会消失,灰飞湮灭,就像从来不曾发生过。
究竟发生了什么,有人看见神志恍惚的曼丽姐姐一个人游荡在马路中间,横冲直撞的卡车迎头将她的身体带进了车轮,到死,她都没有发出一句喊叫,或许人不死,心也已经死去。
咖啡厅里子漠哥哥和她说了什么,为什么她会一个人神志恍惚地游荡地马路上,我的心越想越纠结,几乎要从嘴里喷涌出来,什么狗屁的王子不王子,一切都是谎言,不过都是假象,是我自欺欺人的童年梦幻,泡沫。
我走到翡翠大学门口,怔怔地愣着,我想见到子漠,我想亲口问他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扔下神志不清的曼丽姐姐一个人走掉,为什么,那个二奶投胎的鬼凭什么比曼丽姐姐好,想着曼丽姐姐死前三天三夜痛苦的样子,我的心都要碎了。
可是子漠的宿舍在哪里呢?我不知道,我找不到他,我只能这样呆呆地站在校门,像疯了似的看到经过身边的学生就拉住人家问认识不认识韩子漠,我要找韩子漠,他们都像躲避瘟神一样躲开,有男生唏嘘地吹着口哨,大概他们都以为我是神经病。
算了,就当我是神经病好了。天完全黑了下来,我失魂落魄地离开翡翠的大学,童话终究是童话,彻底破碎了,冷小烟已经16岁了,已经不再是抱着洋娃娃做梦的小孩子了。一切该懂的,不该懂的,该理解的,不该理解的,都终究要懂终究要理解,也必须要接受,长大以后,不再有童话,不再有王子,也不再有白马。
子漠哥哥,我有点恨你,虽然只是一点。但是,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第四章 流浪的鬼娃娃之我想唱歌 第四话 你喜欢听我唱歌吗
日子一天一天过,阿五他们的演出有时候很多,有时候没有,我们的生活就是饥一顿、饱一顿,子漠没有再来找我,几次他拖阿五带给我生活费,都被我退回去了,虽然我心里很难过,很想当面问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曼丽姐姐,但始终没有勇气见他。
这天晚上,阿五他们在一个小型聚会上争取到一个表演的机会,天还没黑我就跟着他们到后台开始准备,调试器材,整理衣服,这些事情我已经可以做得很好,猴子三有时候会跳着脚说多亏了小烟在后面跑来跑去,要不真不知道能不能上得了台。
阿五坐在角落里低着头调试吉他,他的头发更长了,垂在腰间,面容憔悴,很多时候,他都把自己的那一份稍微还有点营养的东西给了我吃,他说我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能缺乏营养。
“我们乐队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字,总是叫臭虫臭虫的,真难听。”猴子三一边往脸上拍粉一边嘀咕着,我真不明白他一个大男人为什么那么喜欢化装,每次上台都打扮得好象个人妖似的,不过猴子三长得很清秀,化上妆还真的很漂亮,妖精不是都很漂亮的吗。
“名字再好听也没用,架不住有你这么一个破锣嗓子的主音。”老大叼着烟头说,脸上流露出遗憾,猴子三不高兴,但也不能发作,人总是有自知之明的。
“臭虫乐队是吧?”两个漂亮的女孩子凑了过来,我刚才看见她们两个就在其他乐队成员那里聊天打闹,每次演出的时候,后台总会有这种打扮得暴露而年轻妖艳的女孩子围在乐手旁边搭讪,我已经习惯了,微笑着继续擦乐器,忙我手里的活。
“哟,这是哪个成员的女朋友啊?”一个女孩子歪着头看我,言语里有下意识的敌意:“还挺漂亮的。”
“这是我亲妹妹。”阿五在一边说,不看那两个女孩子,我的这四个大哥哥好象都对女色没什么兴趣,除了猴子三偶尔会和她们调侃几句,不像其他乐队,一看见漂亮的女孩子,各个眼睛都发绿,哼,不喜欢。
“亲妹妹啊,长得可一点都不像,是情妹妹吧?”女孩子嬉笑着,阿五不说话,其他人也不回答,猴子三跳着脚说:“小烟是我们大家的妹妹,别造谣你们俩。”
“这么开不得玩笑,难怪红不起来。”女孩子嘀咕着走开,猴子三气得双手砸墙。
“到我们上场了,别在那砸了,人不和猪斗。”小四站起来,整理着衣服边边角角。
“小烟,看好东西啊,拿到演出费带你去吃火锅。”阿五拍着我的头,笑吟吟的,真温暖的大手,阿五大概是哥哥小雨为我找到的守护神吧。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看见阿五他们上了场,那两个女孩子又凑了过来,其他乐队的乐手也都饶有兴致地望过来,大概他们是串通好的,要来拿我寻开心呢。
“冷小烟。”我不抬头,弄自己的衣角,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对待这种女孩子,我的方式就是低头不理,问什么我就答什么,她们笑我就发呆,反正我的嘴巴没有她们伶俐,但是我的脾气比她们都好,我自己不难过就够了。
“多大了?”
“16。”
“这么小啊,臭虫乐队的那几个人都是你男朋友吗?”我想这个才是她们真正想问的,这种鬼话都能问得出来,怪不得她们长得那么漂亮,原来是没长大脑。
“他们都是我的哥哥。”我低头轻声回答。
“不是吧,我们可都看见了。臭虫乐队的几个大男人都没有女朋友,平时演出的时候也不愿意和女生聊天接触,一定是你不让他们接近漂亮女生吧?”另一个乐队的主唱在一边乜斜着眼睛望过来。
我不回答,脸上也不流露什么表情,眼睛在后台来回巡视着,有一道目光来自我的背后,直觉告诉我,那道目光怪怪的。
“装傻了不是?”女孩子们讥笑着:“说到你心上去了吧?”
我回头,羡妮站在后台的角落里,左手拿着被砍掉的右手,眼巴巴地望着我,除了流血的手,她看上去还和我第一次见到她时那样漂亮。
“小烟,你喜欢听我唱歌吗?”她的声音幽幽地飘过来。
“你看这小姑娘,肯定是有病,傻傻地看什么呢?”我不管那几个乐手和那两个女孩子的讥笑和挖苦,径直走到羡妮站的那个角落,那个角落堆放着一些落满灰尘的破旧器材,这些举动在正常人眼中,大概就是怪怪的吧,随便,反正我就不是正常人。
“羡妮姐姐,你怎么还没有转世?”我怔怔地望着她的脸,被泪水哭得花掉的粉脸,眼神呆滞。
“你喜欢听我唱歌吗?”她呆滞的死眼望着我,问。
“我没有听过你唱歌。”我诚实地回答。
“你喜欢听我唱歌吗?”她继续问,并缓缓地把那只断掉的手递到我面前,断手里的血已经干涸,干枯的青紫色皮肤皱巴巴地包裹着骨头,断裂处爬满蛆虫,还有苍蝇的幼虫,荧荧蠕动,我恶心地抽动了一下鼻翼,恶臭的味道让人不敢呼吸。
“你喜欢听我唱歌吗?”她依然呆呆地问我,断手伸在我面前,似乎要伸到我嘴里去。
“羡妮姐姐,我没有听过你唱歌。”我不由得向后退了退,她却跟了上来,断手依然伸到我嘴边,蛆虫就快爬上我的脸:“羡妮姐姐你不要这样,你想让我帮你什么忙,你就说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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