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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烟幻

前世今生300年(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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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9 15: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对我的爱说再见



  在那间“老故事”咖啡店,我终于再次见到张楚。

  一见面,我们的双手就紧紧握在了一起,彼此贪婪地注视着,只是两天没见,却像隔了整整一个世纪,思念得发狂。

  他以看得见的速度消瘦着,眼窝深陷下去,可是眼中的光亮,却那么炽热如火,带着不顾一切的痛楚与热烈,好像要把自己和我一起燃烧。

  “唐诗,我已经决定了。”他说,“和我妻子离婚!”

  “不!”我惊呼起来。

  他摇摇头,用眼神阻止我,坚定地表白:“我知道你是善良的,不想伤害任何人。可是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注定会有人受伤害,我妻子没有错,她不该为此伤心,可是同样地,她也不该受到蒙蔽,她也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子,也是当事人之一,有权力知道真相。我必须把一切摆在她面前,并接受她的惩罚。。当初,我向她求婚是因为爱她而不是其他,现在,我遇到你,爱上你,无可推诿,无可辩解,是我变心。既然已经变了心,却还要维持一份表面上的道德和忠诚,一味隐瞒塞责,对她,是不忠,对你,是不义!唐诗,我不能再继续对不起你们两个,也不能再让我的内疚来折磨你,一再向你表白我的痛苦是一种自私,只会给你带来双倍的痛苦,我没有权力这样做,却有责任必须结束这一切,及早给你一个答案,给你一份永恒……”

  “不,张楚,我不需要任何答案。”我哭着,握着他的手,心如刀割。他怎么可以这样好,这样好!我所想的一切他都知道,不推卸,不矫做,一力担当,磊落地面对自己的感情,负起应尽的责任。

  我再一次知道,今生今世,我不可能再爱上第二个人如爱他一样,他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是我用全身心所追求维护的感情。他是我的心,是我的血肉,是我自己的另一半!

  我想起《呼啸山庄》里凯瑟琳对希刺克厉夫的爱的表白:“除了自己之外,还有,或者应该有,另一个自己存在。如果我是完完全全都在这儿,那么创造我又有什么用处呢?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刺克厉夫的悲痛,而且我们从一开始就注意并且互相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最强的思念,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而他却给消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就将成为一个极陌生的地方,我不会再是它的一部分。我就是希刺克厉夫,他永远永远地在我心里,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却是作为我自己本身而存在。所以,不要说什么让我们分离,那是做不到的……”

  可是现在,我和我的希刺克厉夫却要分离了。离开他,我将不再完整,会比剜除我的心我的血肉更使我疼痛,可是,让我如何拥有他?

  望着他,望着他,我柔肠寸断,而泪如雨下,却不得不狠下心绝望地说出:“张楚,我们分手吧!”



  “张楚,我们分手!”

  我从没有想过这句话会由我说出。自从第一眼看到张楚,我今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拥有他,并永远和他在一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甚至可以不求任何名份没有任何条件地跟随他,只要他在繁忙之余,让眼光偶尔在我身上留连。

  可是,今天,他却说他要离婚,他要给我一个名份,他要同我在一起,永永远远!

  他终于答应了我,他终于接受了我,他终于承诺了我。然而,我却对他说:我们分手!

  天,这是怎样的残忍?怎样的荒谬?怎样的痛入心肺?

  我哭着,语无伦次地,将那个发生在350年前的老故事合盘托出。

  哦,那可真是一个老故事。

  在我的叙述中,张楚的表情不断地变幻着,由惊讶,愕然,震撼,而至惨痛,悲悯,感慨,无奈,最后,呈现出一种心灰意冷的死寂。

  我讲得很乱,很艰难,口才比鬼王爷吴应熊差一千倍,可他还是听明白了,而且,信了。

  毕竟,他也是吴应熊的一部分,是另一半转世。我们之间,始终有灵犀相通。

  沉默,比死亡更沉重的沉默。

  足足沉默了有一支烟的工夫,终于,张楚轻轻地用耳语一样的声音叹息:“这么说,我们只得分手了?”

  然后,他站起来,跨进一步,猛地将我紧紧地搂在怀里,用尽全身的力气,仿佛要将我揉进他的身体里去。我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碎了,可是忍住了不出声。天知道我多么渴望这样的拥抱,多么渴望碎裂,毁灭,将你我两个,都来打破,用水调和。我和他,本来就是一体的呀!

  教堂举行婚礼时,新郎新娘会对神父发一个誓:“我将跟随他,无论贫穷与疾病,不离不弃。”

  对我和张楚而言,无论贫穷,疾病,都不足以将我们分开,甚至道德与良心的重压,我们也宁可背负,情愿抱在一起下地狱。可是,现在要分开我们的,不是疾病也不是道德,而是命,是命!

  元歌说过,我美貌,青春,富有,受上帝宠爱,她不知道,拥有得再多,没有了张楚,我也只是一个无爱的躯壳,最贫穷的失窃者。不,我并不是上帝的宠儿,而恰恰相反,却是上帝全力追杀的那个不祥之人!

  我失去张楚,失去我自己,来换得世界的和平。真不敢相信自己有这样的伟大,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女子,如何竟肩负起拯救全人类的责任来了。

  “只想做个普通人”,是哪个名女人的感慨?一直觉得她们矫情,言不由衷。但是此刻,这却是我最强烈的愿望。

  只想做个普通人,可以自由去爱!



  手机在这个时候锐响起来。这一回,是苏君:“唐小姐,你可不可以到医院来一趟?”

  “什么?谁住进医院?”我兀自沉浸在痛苦中,一时不明所以。

  “是宋词。她旧病复发,在审讯中晕倒,一直昏迷不醒。”

  我蓦地惊醒,手上忽地渗出汗来:“在哪家医院?我就来。”

  吴应熊警告过我,不可以再见张楚,只要我们见面,只要我情动于衷,就会有人受伤害。可是,我给忘记了,见张楚的心太炽太切,当我们紧紧相拥,我早已忘记全世界的存在,更忘了宋词和元歌。是我的忘情令宋词受罪,我太自私,太不应该了!

  张楚拉住我:“我同你一起去。”

  “不要。”我望着他,心中灰痛到极点,“张楚,你还没有明白吗?我们不能再见面了。如果再见面,宋词就没命了……”

  他呆住。我在他眼中看到清楚的爱与疼痛。

  爱,爱得这样荒凉。

  如果世界上真有公平交易这件事,我愿以自己所有的一切来交换张楚的爱情。

  然而,我们的前身吴应熊说:如果我们相爱,将会给人类带来难以估计的灾难,战争或者瘟疫,那时,死的人将数以万计,远远超过300年前的三藩之战。

  全人类的灾难!这样的大帽子压下来,我已经没有任何理由抗拒,便是死一千次也唯有束手认命。

  是的,认命。

  我同张楚,只得分开,这是我们的命!

  最后一次凝望,望进永恒!

  哦张楚,张楚,让我怎舍得将眼光从你脸上移开?他来的时候,眼中有火在燃烧,只是片刻,却已烧成了灰。

  我拭一把泪,毅然转身。这一别,大概从此相见无期了。可是,我又怎能再贪恋温柔?

  去医院的路上,我一直祈祷着:宋词,你可千万不要出事呀。如果你有什么意外,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我答应你,同张楚分手,再也不见他,永远不见他。只是,你一定要醒过来,一定要活过来呀!



  赶到医院才知道,警察根本不许探视。

  苏君苦苦哀求,又到处托人,才勉强得到隔着玻璃窗遥望的特许。他立即将整个身子都趴到玻璃上去,恨不得就此穿墙过壁,与宋词化为一体。

  我走过去,将一只手搭在他肩上:“别担心,宋词会没事的。”

  “以前真不该那样对她。”苏君忽然哭泣,“宋词一生很少开心。如果她就这样去了,叫我,怎么能原谅自己……”

  我掩住脸。他说出了我心中的话,我们,都辜负了宋词。如果宋词有事,我也绝不会原谅自己。

  等。永远也没有尽头的等。

  忽然明白过来为什么会有人一夜白头。原来等待是这样焦灼而绝望的一件事。

  我几乎可以看得清苏君的胡须滋长的速度,为了安慰他,不得不找些话来说:“这样相爱,为什么还会分开?”

  那么简单的问题,可是他明显困惑:“为什么?竟连我也不知道。”

  “是因为性格不合?”我再问。天下夫妻离婚100对里有99对会这样说,哪怕这并不是最关键的一条,也至少是数十条理由中之一条。

  “算是吧。”苏君拧着眉,整理一下思路,“也许应该这样说,是双方都太注意发扬自己的个性,而不肯迁就对方所致。”

  这是一个君子,不肯随便菲薄自己的前头人。但是我已经猜到事情真相,正像吴应熊说的那样,是宋词的傲慢伤害了正常的夫妻交流,使一段原本应该很美好的感情得不到顺利发展。

  “如果宋词醒来,你会同她重归于好吗?”

  “我不知道,如果能和好,当初就不必分开了。”

  “但是当初大家都还年轻,经过这么多事,也许性格会成熟许多,不再为耍个性而伤害自己。”我这样说,与其说是劝慰,不如说是祝福。

  苏君忽然抬起头来凝视我:“唐小姐,我一直有种感觉,你好像比我们每个人都更了解我们自己。看你的年龄比我们还小,为什么说话做事如此成熟睿智?”

  “这是因为我是王爷转世,表面年轻,其实已有300年道行。”

  苏君苦笑,不再搭腔。

  我知道他当我是在说笑,也不去更正他。换了是我,有人突然跑过来说他是玉皇大帝下凡我也会当他是疯的。

  我们不再说话,静静等待宋词醒来。

  隔着层玻璃,躺在病床上的宋词显得特别瘦小,完全看不到平日的张扬跋扈,此刻的她,苍白而无助,让人只想像只猫儿一样把她搂进怀里呵护温存。

  可是等她醒来以后呢?等她醒来,苏君是否还会对她像此刻这般疼惜?我知道有些大男人是专喜欢等女人落难时才肯来表现男子气概的,否则便不足以体现男人自尊似。苏君可是这种人?

  这时候病床上的宋词动了一动,医生护士齐齐长出一口气,其中一位还特地转过身来,对着玻璃窗做一个“V”字。

  我同苏君忍不住紧紧拥抱,谁说警察没有人情味儿?他们完全知道我们在窗外的感受。

  苏君的眼泪又流下来,丝毫不觉难为情,只是一遍遍说:“我会对她好的,我会对她更好一些!”

  我深觉安慰,受到一次磨折,可是得回一位深情夫婿,宋词不冤!

  可是,什么时候才能拆除隔离这对深情人的玻璃窗呢?

  苏君走到一角去尽情流泪,我也攀着走廊的窗户深吸一口新鲜空气。楼下林荫路上,有一对老夫妻互相搀扶着在散步,看他们的步态,全然分不出谁是病人谁是陪护。老到那样的年纪还那样依恋,大概早已勘破红尘奥秘,知道自己时间无多,所以才要抓紧最后的每分每秒紧紧相伴。

  能够这样珍重地对待自己的人生与爱情,也必然可以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离去与死亡吧?他们的沉着平和,会将生命的意外降至最低,一定不会犯年轻人因为冲动冒为而惹火烧身的错误。

  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生命短暂而脆弱,故而不肯珍惜,故而冷漠为人,故而看破红尘,故而游戏人生。然而吴应熊使我知道,时间再无垠也有其联系,生命再短促也有其延伸,人不仅为这一时这一处负责,更还要为所有的时间与空间,为整个的世界和宇宙负责,故而必须认真,故而必得真诚,故而必当正义,故而必要执著。

  宋词的意外,便是上帝给我的又一次示警吧?只为我同张楚又一次相爱。

  上一次,是秦归田的死;这一次,是宋词;下一次,又会是谁呢?

  不,不会有下一次了,绝不会有下一次了。老天爷,我答应你,我会离开张楚,永远不再见他,我答应你,你听到吗?

  我闭上眼睛,尽情地流下泪来,却并不完全是为了宋词。



  再睁开眼时,楼下林荫路上的主角已经换了一对年轻人,身影十分熟悉。

  我仔细地辩认,发现是“王朝”的保安阿清和茶水小妹。在王朝同他们分别还没有半天时间,这么快,又在这里遇上了?

  只见他们两个走在甬道上,小妹似乎很虚弱,举步维艰,阿清吃力地扶着她,不住示意让她伏到自己背上去,小妹不肯,羞红了脸百般挣扎。

  我想起他们上午跟我借钱的情形,约略猜到发生了什么,忙向苏君打一个招呼,急急赶到楼下去,假装无意中遇上的样子,笑着说:“是你们?来医院看病?要不要搭我顺风车?”

  阿清看到我,脸上忽然胀红,嗫嚅地说:“唐小姐,是你。”

  “一天碰到两次,也算有缘了,来吧,我送你们一程。”

  我本来以为他们会要我送他们回宿舍,可是小妹居然说去“王朝”。我惊讶:“你还要上班?不需要休息?”

  “就是想回大厦地下室休息。那里条件比宿舍好得多。”同一天里,她已经是第二次这样说。

  我恻然,干脆帮人帮到底:“不如这样,我送你去宾馆吧,反正包间里两张床,只有我一个人住,再说,也可以帮忙照顾你。”

  小妹大惊:“那怎么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互相帮忙嘛。你不是也帮我倒过茶?”

  “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我不由分说发动车子,因为自觉罪孽深重,特别希望有机会做出补偿,故急于助人为乐,“如果你不过意,等身体养好了,帮我洗洗衣裳吧。我最怕洗衣裳,尤其是那些真丝,又不能用洗衣粉,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全要送到干洗店,可是又怕被洗坏了。”

  “那个我知道,真丝要用洗发精洗才不会皱。”小妹羞涩地笑了,“我还会做饭。”

  “那多好!等你病好了,我就有口福了。”

  可是到了酒店门口,小妹又迟疑起来:“唐小姐,还是不要了,好贵的。”

  我只得使出最笨的办法说服她:“没关系,你知道,我包了这房间,一个人住是那么多钱,两个人住也是那么多钱,这段日子,我一直一个人住在这里,其实很吃亏的。”

  “是这样啊。”小妹动摇起来。

  我趁热打铁:“就是啊,你来了,还可以陪我说话聊天,我不知多高兴呢。你知道,我是第一次来北京,谁也不认识,每天闷在宾馆里,都快不会说话了,巴不得有人可以陪我呢。”

  好说歹说,终于劝动她跟我上楼。整个过程,阿清一直默默跟在后面,可是他看着小妹时那专注关切的眼神胜过千言万语。

  直到小妹睡熟了,他仍然紧紧握着她的手,眼珠儿不错地盯着她,许久,眼圈渐渐红了,可是大眼睛眨呀眨的,不肯叫眼泪掉下来。

  短短数小时内,我已经是第三次看到大男人哭泣。今天是什么日子?好像天下男人忽然间都成了情种。可是只有我,却不得不在今天立下重誓,从此告别真情。


[ 本帖最后由 烟幻 于 2007-4-20 09: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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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9 15: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梦呓



  第二天早起,小妹发了高烧,呓语不止,不停地喊着秦归田的名字,声音里充满恐惧。

  我不敢耽搁,立刻送她进医院,然后通知阿清随后赶来。

  等待诊断结果时,接到老爸电话:“丫头,跑到哪里了,都不打电话回来?”

  听到乡音我无比亲切:“爸爸,拍卖会很成功。”

  “小李都已经跟我说了。女儿,干得好!”

  “好说,将来都是我的嫁妆。”我笑,同时心里寂寞地想,还嫁妆呢,这世上哪里还有可嫁的人。

  老爸呵呵笑:“那么,你明天该收队了吧?”

  “明天?”我一愣。

  “怎么,乐不思归了?”

  “爸,我还有点私事,想晚几天回去。”

  “交到新朋友了是不是?”

  “是。”但是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年轻人,难得的。好,爸爸就多给你几天假期,记得要玩得开心点。”

  “谢谢爸爸。”

  我知道爸爸一定是误会了,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然而……

  就在这时,我忽然感到一阵莫明的窒息,蓦地感觉到张楚的存在。他就在我左右,距离我很近的地方,仿佛有强烈磁场干扰,让我清楚地感知他的气息。

  如被蛊惑,如受牵引,我不自觉地站起,听凭心的指引一步步走向病房。

  隔门听到张楚的声音时,才发觉那原来是妇科诊室,他是陪他妻子来做第二次或者第三次检查?

  一道门隔着我和我的另一半,那种被斩断的疼痛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晰绝裂。

  我不敢推门进去,却又不舍得就此离开。

  张楚,张楚,当我站在你的门外念着你的名字泪流满面,你可也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站了多久,又是手提电话让我三魂归位:“唐诗,我是宋词,有件东西要给你看。”她略略踟蹰,声音里有丝愧意,“也许我就该拿出来,可是鬼使神差,一开始瞒住了,后来就再也说不出口。”

  我觉得好奇:“什么东西说的这么严重?”

  “是有关……元歌的案子。”

  我立刻自诊疗部赶向住院部。

  甬道旁有朵零落的木棉,我随手拾起撂在花圃里,不忍心让它再受世人的践踏。即使一朵花谢了之后还有另一朵,但是这一个只是这一个,并不因为万物内在的必然联系而彼此混淆。

  了解到自己的前生使我懂得更加珍惜现在,珍惜此刻的自己,以及自己拥有的一切短暂而永恒的缘。

  只是,我和张楚,却不是缘,是孽!



  宋词所谓的东西是一卷录相带。

  苏君也在,他今天把胡子刮干净了,白衬衫打领带,棕色西裤,看起来十分养眼,见到我,露出由衷的笑:“我来接宋词回家。”

  我对他向来有好感,恃着曾与他并肩做战,以熟卖熟地调侃:“那你可要问过宋词。”

  偷眼看宋词,嘿,巴辣女此刻温顺似小绵羊,脸颊飞红,低着头不说一句话。

  我会意微笑,顺水推舟,“那就有劳你了。”把朋友当货物般移交,心下如释负重。

  “不忙,先看完这卷带子。”他指指录映机,已经调试好,只等我来一起观看。

  一片雪花之后,荧幕上出现了秦归田和元歌。

  我惊呼,那竟是案发当晚秦某同元歌争执的全过程,上面且有准确的时间显示。

  背景是“王朝”七楼的走廊里,秦经理追着元歌在纠缠,先是动口,继尔动手,元歌一味推诿,终于隐忍不住,挥起一掌掴在姓秦的脸上,转身便走。

  我看得忘情,忍不住喝彩:“打得好!”

  录影在这个时候戛然而止。

  如醍醐灌顶,我惊喜地叫起来:“元歌是这样子跑出去的,这时间正与保安记录的元歌离开大厦时间吻和,也就是说,在元歌走的时候,姓秦的还活着。”

  “没错儿。”宋词低下头,“所以这足以证明,元歌没有杀人。”

  “可是,你怎么会有这东西?”

  宋词有些羞赫:“那天我在八楼影像室加班,正在试用新录影机,听到楼下有人争执,出门一看,见是姓秦的和元歌拉拉扯扯,十分肉麻。一时好玩,就开动机器录下全过程。后来出了事,只有我同元歌两人最可疑,我想如果我出示这卷带子,那么案件就会集中在我一人身上,所以隐瞒。后来,就再也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苏君惊奇:“宋词,你好像变了一个人。”

  “这是因为唐诗。”宋词紧紧握住我双手,“是你驱除我心中恶魔,让我知道,一个心中有恨的女子是不会美丽的。以前是我不好,太怨天尤人,自视清高,但是这件事让我知道,出身并不重要,一个人高贵与否,看的是她的作为,够不够光明正大。”

  “说得好极了。”我拥抱宋词,并同苏君重重击掌,“走吧。”

  “你要去哪里?”宋词叫我。

  “去警局。”我回头看苏君,他心意与我一致,已经在打电话通知律师。

  嘿,宋词这家伙有桃花运,虽然九死一生,可是到底趁机得回如此佳婿。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宋词追上:“我也去。”

  “你还没痊愈,别太劳累了。”我说,忽然想起一事托付她,“小妹还在隔壁打吊针,你能不能帮我去守着她?”



  铁证如山,元歌的保释手续办得非常顺利。

  有宋词的例子在先,我担心她在里面呆这么久,或许会心理失衡,特意约了李培亮一起去接驾。

  守在警局门口,本以为我们将要见到的是个形容憔悴神情呆板的落难女子,可是不,元歌小妮子穿着我买给她的名牌时装,大摇大摆地走出来,妆容明艳,笑脸相迎,略瘦了点,可是更见窈窕动人,看到我们,娇喝一声:“培亮,你来接我?”张开双臂,“嘤”一声投进怀中。

  小李冷不防暖玉温香抱了满怀,立刻激动起来,手足无措,呆半晌,终于想起电影中常见镜头,于是腾一只手出来轻轻拍抚那受惊的美人,口里还哄着:“没事了,现在没事了。”

  我用手背擦擦鼻子,叹为观止。这才是真正活色生香的女子,刚刚脱险已经忙着表演笼络手段。

  元歌到这时候好像才看到我,走过来伸出双手说:“唐诗,谢谢你,我真想死你了。”

  我以为她要同我握手,刚刚迎上说一句“小意思”,却已经被她紧紧抱住,倒被这份热情弄得心酸起来,于是现学现卖,也仿佛李君那样将一只手拍着怀中可人儿的背,连声说:“没事了,都好了,没事了。”

  小李问:“是回家还是先大吃一顿?”

  “回家!”元歌毫不犹豫地说,“我在里面关了那么多天,要赶紧除除秽气。”



  一张临时支起的床,一只旧冰箱紧捱着茶几,每次开冰箱门时要把茶几挪开,关了门再挪回去;一张旧书桌同时也是梳妆台,上面摆满各式高档化妆品,单口红就有十几管,CD兰蔻雅诗兰黛都有,包装娇艳而华贵,主人几日未归,上面落满灰尘,有种颓废的美;一个木的洗脸架――洗手池是没有的,淋浴要到公共浴池云――绳子上搭着毛巾,看清了,也是名牌;衣柜是那种可折叠的简易塑料品,猜想里面的内容也一定相当精彩。

  这就是元歌的租屋。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我绝对不会想到如此艳若桃花的一个天使是从这样简陋的地方打造出来的。

  忍不住地觉得鼻酸,在这一刻,我原谅了她以往所表现出来的所有的势利以及对金钱过于强烈的渴望。

  元歌抱了浴巾去公共浴池除秽气,小李兴致勃勃地布置餐桌,我顾自开了冰柜取出红酒斟了一杯,走到阳台上看风景。

  楼下有孩子在打球,笑声一阵阵传上来。我忽然觉得寂寞。

  蚀骨的寂寞。

  我知道有一段故事在没有开始的时候就要结束了,而另一段故事却在尚未准备好的时候便要开始。

  镜花缘。

  所有不能成真的绮梦都是镜花缘。

  可是我甚至连一朵镜中的花儿也没有。

  元歌追到阳台上来,手里也拿着一杯酒,晃呀晃的,如同她不安定的眼波荡漾。

  我问:“有话对我说?”

  “有件事问你。”

  “你问。”

  “小李……”她看住我,妖媚地一笑,如狐,“可是你男朋友?”

  我惊讶地看着她,她的眼睛亮闪闪的,亦如狐,一头长发湿淋淋地披在肩上,处处都像狐。

  “元歌,”我慢吞吞地开口,“我以前跟你说过的……”

  “说你爱上了一个望尘莫及的男人嘛……”元歌打断我,更加狐媚地笑,“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谁知道这段日子有没有改变呢。”

  楼下传来喧哗声。

  有个孩子射门成功了,有人在笑,有人在叫,声音好像从很远很远的童年传来。无忧无虑的童年。童年,有个男孩送给我一盏木灯笼,他说:“拉勾,上吊,100年,不许要!”

  100年不许要,可是300年呢?

  宋词和元歌,是我梦中的人,从小到大的伴侣,我们认识已经有整整350年了。然而,350年前,香儿不了解吴应熊,350年后,元歌也无法了解我。

  她还在絮絮:“你这样落寞,一副失恋的样子,不是为了小李吧?”

  我举起杯一饮而尽:“其实,如果你看中了他,他是不是我男朋友,你都一样会追的吧?”

  “可是如果不是,我会更加心安理得些。”她回答,有种理直气壮的诚实。

  我失笑,给她一个肯定的答案:“不是。”

  “很好。”她转身欲走。

  我叫住她:“再告诉你一个秘密。”给她一点鼓励,“小李其实不是一般打工仔,他家里,在琉璃厂有两处铺面,是个殷实之家。”

  “真的?”元歌笑了,“真是意外之喜!”一甩长发,一阵风样地飘走了。

  我没有回头,依然望着楼下的孩子出神,射门的英雄被他的同伴抬起来沿着小操场游行,其余的几个在一旁呆呆看。胜负已分。

  这也是缘份。

  他们有踢一场球的缘,而我,有观一场球的缘。

  一切,都是注定的吧?

  宋词和苏君,元歌与小李,我的出现,也许就是为了成全他们。如今,她们各自找到自己的缘,我,也就功德圆满,合当隐退。



  刚刚想到宋词,就听到门铃响,接着是元歌高八度的叫声:“唐诗,你看谁来了?!”

  是宋词,她和苏君一同出现在元歌的面前。两人许久不见,立即紧紧拥抱在一起,看到她们那亲热的场面真令人难以置信不久之前她们还是不共戴天的敌人。

  抱完了,又彼此慰问,互相交换受审感受,说个没完没了。元歌眉飞色舞地向我们描绘她每天受审时如何向警员抛媚眼,弄得那新来的小警察坐立不安,几乎忘记做笔记,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一边调侃小李:“元歌是把火,走到哪烧到哪,你可要看小心了。”

  小李脸红红的,十分忸怩:“吃水果吧。”

  茶几上果然已经摆满了各式茶点,水果沙律。元歌和宋词两个,笑嘻嘻地勾着手,大快朵颐。小李反客为主,率先举起杯来:“唐诗,整件事你居功至伟,敬你。”

  “对,我们敬唐诗一杯。”

  三只血红的酒杯轻轻碰撞在一起。唐诗、宋词、元曲,三种永不能融和的文体,合奏了一支祝酒歌。

  我望向冥冥之间,心底长长吁出一口气,自己同自己讲:“吴应熊,现在你该瞑目了,你的一妻一妾如今终于和睦相处,执手言欢,你老人家功不可没,寿终正寝吧。”

  “现在,开始开会。”宋词说。

  我一愣,元歌已经替我问出心中所想:“开会?开什么会?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

  “你是没事了,可是不等于案子结了。”宋词轮流地望着我和元歌,“我们怀疑,案子可能有了新的进展。”



  宋词转向我,“昨天,你去警局,我去陪护小妹,见到一个人。”

  “阿清?”

  “不,不是阿清,是张楚。”

  我的心立即停跳。张楚?哦,对了,昨天他也在医院的,陪他太太做检查,他们遇上?

  宋词说:“我和张楚聊了几句,决定一起去看小妹,她睡着,一直说梦话,声音很恐怖,不住念着一个人的名字……”

  “我知道,是秦归田。”

  我将小妹住在宾馆里每夜梦魇的情形说给大家。

  宋词点点头,问:“那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会一直喊着秦乌龟的名字呢?”

  “很简单,她是第一个来到案发现场的人,看到秦归田的尸体,受了惊吓……”

  “错,她受了惊吓不假,却不是因为见到死乌龟,而是因为活的秦乌龟。”

  “什么意思?”我隐隐猜到了什么,可是一时又不敢断定。

  宋词又问:“唐诗,你能不能告诉我,小妹在你处养病,养的是什么病?”

  “这个……”我犹豫,这是小妹隐私,可方便宣之于众?

  但是宋词已经说出答案:“是堕胎对不对?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要堕胎?是谁的孩子?”

  “是阿清的。”我理所当然地回答。

  “不,不是阿清的。一个男人和女人之间发生过某种亲密接触后,连空气都会变得暧昧。可是小妹和阿清在一起,还仍然生疏客气得很。”

  “那……”我忽然想起那天谈及孩子时阿清脸上痛苦的表情,难怪他不要那个孩子,原来那并不是他的选择。可是,小妹对阿清的痴情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她不象是一个放荡的女孩,如果孩子不是阿清的,又会是谁的呢?难道……

  没等想清楚,元歌已经先叫出答案:“孩子是秦归田的!”

  我愣住,紧张地盯着宋词,希望她否认。可是,她却肯定地点点头:“没错,这是惟一的可能性。所以小妹彩绘一而再地做噩梦,在梦中喊秦归田的名字。”

  “小妹和秦归田,怎么可能呢?她是那么单纯的一个女孩子,不可能跟秦归田那个大色狼的。”

  宋词怜惜地看着我:“唐诗,你太单纯了,只想到爱才会怀孕有子。却想不到,这世上有一种人,邪恶如野兽,可以做出完全没有人性的举动。”

  “你是说……”我被那残酷的猜想吓住了,“不!怎么会这样?”

  宋词的眼光更加怜惜:“张楚没有猜错,他说你连听到妙玉的最终结局很可能是落入贾芹之手都受不了,一定更不能接受小妹曾被秦归田侮辱的猜测。”

  “可这是非常可能的。”元歌帮腔,“在公司的时候,我几次都撞见秦乌龟调戏小妹,每次小妹给他送茶递水,他都会趁机猥亵。那只乌龟没有做不出来的缺德事儿,他连我都想染指,还会对付不了小妹吗?”

  宋词点点头,接着说:“我和张楚已经分析过,小妹梦境的惟一解释就是:姓秦的曾对她施暴,致使她怀孕,她喊‘秦经理饶了我’,不是因为梦到了杀人现场,而是梦到她被强暴的现场。”

  天哪!我被这超乎自己想像能力的推理吓住了,忽然间隐隐约约想到一件事:“那,那不是说,她有杀人动机?可是,小妹哪儿有那个能量?而且,她看起来,根本不像个杀人犯。”

  “不仅是不像,而是可以肯定,她不是杀人凶手,而且真凶是谁,她也根本不知道。”宋词娓娓分析,“小妹是个心思很重的人,如果她知道是谁杀了姓秦的,那么梦里喊的就不是‘秦经理不要’而是‘阿清不要’了!”

  阿清?!

  我望着宋词,她终于说出了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也是我刚才隐约想到而不敢肯定的。是阿清,会吗?

  “一定是阿清!”元歌叫起来,“如果孩子的确是秦归田的,那么就不仅小妹有杀人动机,阿清也有杀人动机,而且,他是专业军人出身,又是大厦保安,既有杀人时间又有杀人能力,他才是最大嫌疑!”苏君接着宋词的话头说下去:“刚才,张先生来了我家,我们讨论了很久,虽然不能完全确定案情经过,却也八九不离十。来找你们,就是想再彼此印证一下各人所知道的……”

  “等等,等等。”元歌叫,“你一再说到张先生,张先生是谁?又怎么搅进这件事里去了?他那么会分析,为什么不干脆请他来跟我们一起开会?”

  宋词望向我,我惨然地低下头。张楚,他一直在暗中帮助我,或者说,是帮助他自己。我们在为同一件事而奔波,可是,却不能够并肩作战,甚至连见一面也不可以。

  相爱而不能相亲,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残酷?

  然而,真的就再也不能相见了吗?连远远地看一眼也不可以?我不甘心,真是不甘心呀!

  元歌看看宋词又看看我,若有所悟:“哦,是不是你那位望尘莫及?可是……”

  “别可是了,先说正事吧。”宋词打断她,“让我们把案件重演,整件事,要推溯到三个月以前……”



  三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小妹留宿在大厦地下室,秦归田下去取一件东西,看到小妹一个人在那里,顿时起了色心,威胁利诱,对她施暴。

  在小妹的家乡,女子失贞是件非常可耻的事情,她受辱之后,不敢张扬,忍气吞声,只把这件事告诉了阿清。阿清从此对姓秦的恨之入骨,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直到案发当晚,元歌与宋词先后离开大厦,阿清看到元歌气冲冲离开,觉得好奇,于是上楼巡视,发现秦归田喝得醉醺醺的,一个人呆在办公室里摆弄他的那些特殊“珍藏”,一时兜起旧恨,顺手抄起酒瓶将他打昏,然后用丝袜将其勒死,又将避孕套罩在他头上泄愤,并顺手牵羊取走了保险柜里的玉饰。

  阿清是转业军人出身,做这些事小菜一碟,简便至极。做完后,他将玉饰转移,然后回到保安室睡觉,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对谁也没有说起。

  第二天早晨,小妹发现秦经理尸体,大叫起来。

  阿清并不惊惶,立刻冲到楼上去报警,现场虽然发现了他的脚印,也只以为是他刚刚留下的,又因为他一向憨厚,对姓秦的感恩不尽,完全没被怀疑……



  “难怪警察说酒瓶上并没有发现任何人的指印。”元歌恍然大悟,“那是因为公司规定,保安在执勤的时候必须戴白手套。所以他根本没有也不需要做任何掩饰工作,却可以把真相掩饰得天衣无缝。”

  “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被怀疑,”宋词接着说,“谁都知道阿清穷得要命,而且,他刚跟唐诗借过钱,如果他手上有价值200万的玉饰,又何必借钱呢?”

  元歌轻呼:“难道是故意遮人耳目?那么这阿清也太厉害了。”

  “那倒未必是遮人耳目。”苏君分析,“那些玉饰牵连甚广,并不容易出手。阿清只是一个农村孩子,在北京会有什么路数脱手玉饰?难道去琉璃厂拍卖?他又没那胆子。所以再好的玉饰在他手中也只是一堆废石头。”

  “也可能,他不知道那些玉饰是我的。”我忽然想起来,案发那天,阿清忽匆匆迎向我,曾经说过一句很奇怪的话:“唐小姐,没想到那些玉是你的。”当时因为顾着凶杀案的事,没有注意到,现在想起来,应该是报案之后,他才知道原来经理办公室的玉并不是秦归田所有,而是属于我。

  “这也有道理。”元歌沉吟,“阿清那个人,阴沉沉木楞楞的,杀了人和没杀人都是那么一副傻呆呆的表情,除非怀疑到他,否则也很难从他的言谈举止中看出什么蛛丝马迹。说不定他根本就觉得姓秦的死有余辜,完全没有内疚感呢。”

  “应该说是犯罪感。”苏君接着分析,“以阿清的智商,未必想得出那样完美的杀人计划,所以这次杀人完全是偶然。也就是说,他很偶然地得到了那样一个机会,顺水推舟,顺手牵羊,勒死秦归田之后又取走玉饰,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当然也没有告诉任何人。这就引所有的人走进一个误区,认为杀人窃玉案是老手所为,而且计划周详,所以无论是我们还是警察都把注意力放在一些高智商高能力的人身上,而完全没有想到这件事有可能简单至极,只是非常巧合而且顺便的一宗报复杀人案。而阿清在做案之后,因为过于顺利轻松,又自认为无愧于心,毫无犯罪感,照旧回去一觉睡到天亮,直到小妹大喊大叫,他才重新想起昨晚发生了什么,顺理成章地报警,有问必答,积极配合。什么元小姐何时离开大厦呀,又宋小姐走的时候带着什么样的皮包呀,都一一报告,恪守职责。但是,没有人明白地问他:秦经理是不是你杀的?如果有人突如其来地这样问他,说不定以他的性格就会毫不犹豫地承认了。但是没有,没有一个人怀疑到他,只是问他都看到了什么。而他当然不会主动承认是自己杀死了秦经理。这是人保护自我的本能。他不想服罪,不想坐牢,所以严守秘密,连小妹也不告诉……”

  “真是被他害死了!”元歌气愤,“可是他毕竟杀了人,怎么可以这样逍遥法外呢?我们应该报警抓他。”

  “证据呢?”宋词问,“这一切只是我们的推论,可是证据在哪里?难道仅凭小妹流产这件事就可以构成证据来控告阿清杀人吗?”

  元歌叹息:“那小妹也真是可怜,刚摆脱一个强奸犯,又遇上一个杀人犯……”

  “我觉得小妹值得。”宋词忽然说,眼神闪亮,“那个男人阿清,虽然什么也不懂,可是他真正疼惜小妹,视她高于一切,可以为她出生入死……”

  我们都沉默了。不错,对于现世中的女子,这样的爱近于失传。如果能够这样彻底地得到一个男人的爱,哪怕是一个杀人犯的爱,那女人的一生也是丰盈而绚美的。

  阿清懂得不多,也许,正因为他懂得不多,所以才可以爱得这样超脱而绝烈,让爱凌驾于一切之上,包括生命、法律、苦难和杀戮。

  而我和张楚,却无法有这样的坚决,我们的障碍,正是在于懂得太多,想得太多,怕得太多,也就抑制得太多。

  “也许可以突然袭击。”始终静静倾听着的小李忽然插话进来,“就像苏先生刚才说的那样,如果有人猛地跑去问阿清:你为什么要杀秦经理?他一个不留神也许就说了出来。”

  苏君笑起来:“哪有那么容易?不过,这也是个办法。就算他不承认,也总会有些马脚露出来,我们可以带上录音机,一连串地发问,不给他思考的余地。”

  “我们一大堆人一起去,不怕他行凶!”

  “可是,让谁来发问呢?”

  “我。”我回答,“让我来问他吧,他一直很感激我,不会对我动粗。”



  讨论了半晌,连每一个细节也考虑到,然后我们一大队人才浩浩荡荡地开拔到医院去。

  一路上,我的心情非常复杂,既希望我们的猜测完全正确,而突然袭击也顺利成功,那样,整个案件就可以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另一面,我又衷心希望不是阿清做的,他那么憨厚,对小妹又那么痴情,他怎么可能是一个杀人犯呢?

  可是到了医院才知道,小妹已经出院,护士小姐说,是一个黑黑壮壮的穿制服的男子接走了他。

  “是阿清。”宋词皱眉,“他们会去哪里呢?”

  “也许会回宾馆。”我说。

  于是一大群人又转身赶往宾馆。

  前台小姐见到我,立刻迎上来:“唐小姐,和你同屋的那个女孩子和你那位穿保安制服的朋友刚才来过一趟,又马上走了。”

  “走了?”我们一齐大惊,七嘴八舌地问:“什么时候走的?有没有拿走什么东西?你怎么可以让她走呢?为什么不通知我们?”

  小姐被问得晕了,叫饶起来:“喂,你们这是在审犯人哪?唐小姐又没有退房,又没有拿行李,她同屋的人要走,我们有什么道理不让走?上次是唐小姐自己说那个男的是她的朋友,让我们见了他不要再拦的。再说,房间我们已经检查过,什么设备也没少,至于唐小姐自己的东西,又没有托我们保管,就算被你同住的人拿走了,那人也是你的朋友,是你自己请来的,我们又不能把她强拦下来不让走。酒店可没这个规定。”

  “好了好了,我们才问了几句,你倒抱怨一大堆。”元歌嗔怒,“你这是怎么跟客人说话的?告诉你,你放跑了一个杀人犯知道吗?小心我告你一个干扰司法公正!”

  “什么什么?杀人犯?”小姐呆住了。

  小李一拉元歌:“别吓她了,我们快去房间看看少了什么没有。”

  一句话提醒了大家,我们一行人忙挤进电梯,打开房门一看,不由得都愣住了。

  只见房间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我所有的真丝衣裳都被取出来洗干净,湿淋淋地挂在衣架上。而桌子上,放着一只醒目的蛇皮口袋,和三四盒香味扑鼻的东北特味菜。

  我们几个对视一眼,走过去,打开那口袋,发现是一堆玉饰——正是“王朝”大厦失窃的那些。

  玉饰的表面,放着一张字条,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唐小姐,你是好人,我不能再连累你的朋友,我去自首了。”


[ 本帖最后由 烟幻 于 2007-4-20 09: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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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9 15: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院子里樱花初开,风一过,落红成阵。

  爸爸坐在花树下,对我喁喁地说着他年轻时“打眼”的经历:“有一次,我在北京琉璃厂看中一块红山玉龙璧,雕工、质地都是一流的,只一条,尾部断了一半,是件出土古玉。当时我一眼就看中了,摩挲了半晌,断定他是‘真旧’,不是‘新仿’,就买下了。卖家开价五万,我觉得值,可是手头没那么多现款,又怕回旅馆拿钱来不及,就倾尽身上所有,外加一块新买的‘劳力士’钻表,单论表价已经五万了,卖家这才松口。我以为捡了宝,赶紧捧回台湾来给你爷爷看,结果你猜怎么着?你爷爷把我臭骂了一顿,罚我两顿没吃饭。”

  “为什么?难道您打了眼,那块璧是假的?”我问。

  爸爸苦涩地笑了,怜爱地抚着我的头发:“别把老爸想得那么差劲,连真假都分不清。那块璧是真旧,可是,因为龙尾断了一半,已经不值钱了。你爷爷说,咱中国人迷信龙,喜欢佩龙形璧,那是图个吉利。可是龙尾巴断了,这本身就很不吉利,玉的质地再好,雕工再精,也没有意义了。起初我还不信,一连拿给几个行家估价,结果人家都是看一看便摇摇头走了。我这才信了爷爷的话。”

  说到这里,爸爸加重了语气:“所以说,这做玉人收藏古玉的学问大着呢,不光要眼光好,明断真伪,还要考虑它的文化涵义,古董价值,还有寓义和来历。缺了一样都会栽大跟头,你啊,要做的学问还多着呢。”

  我不服气:“可是出道这么久,我还从来没有打过眼呢。”

  “那倒也是,你好像特别适合玉人这一行,做什么都比别人事半功倍,去年北京拍卖会,卖得的玉价比我们预计的高出一倍来。又到春天了,要不要再去北京走一趟?”

  “不,不去。”我立刻惶恐地叫起来。

  爸爸安慰地拍拍我的头:“你这孩子,一提北京就是这么付魂不守舍的样子,不去就不去吧。哎,都是上次去北京,王朝秦经理那宗案子把你吓坏了,连北京都讨厌起来。”

  我低下头,心中酸楚不已。

  不,不是讨厌,而恰恰相反,是我太爱北京了,爱到怕。一年了,整整一年过去,可是,我从未忘记过北京,一分一秒也没有忘记过。

  记忆,是我最大的敌人,是痛苦的根。

  离开北京前,我曾到圆明园再次召唤吴应熊的鬼魂相见,问他,回台湾后还可不可以再见到他。他说,幽明异路,常见面有悖天数,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还是少使用超能力的好。

  我黯然,心中十分不舍。

  他又说,虽然今生今世我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再见张楚,可是,我和他之间,始终会彼此感知,正和了那句古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更加黯然,这样子只会更惨。如果真能无知无觉,或许可以更快乐一点。

  走的那天,宋词元歌苏君小李全体出动,浩浩荡荡到机场为我送行。

  宋词穿了件白底的绣花旗袍,我第一次看到她穿旗袍,说不出地优雅端庄,简直是风华绝代的,一个不折不扣的十四格格;相形之下,元歌的最新款夏奈尔套装反而稀松平常,不过反正再艳丽夸张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都是可有可无,永远比不过她表情的生动灵活,千变万化。

  哦我真是不舍得她们。

  元歌和我抱了再抱,宋词却只是凤目含泪,中途她接了一个电话,忽然拉起我的手,说:“这里来。”她将我带至大堂中央,央求我:“笑一笑,好吗?”

  “你要拍照?”我莫明其妙地笑一笑,面孔是僵硬的。我把那只刻不离身的木灯笼从行李中取出来,交给宋词,“如果张楚来找你,就替我还给他。”

  已经是五月了,乍暖还寒的天气,欲哭无泪的心。

  我绝情地道别:“我不会再回北京来,也不会跟你们通信,你们,也请不要再找我了吧。”

  宋词默然,元歌怪叫起来:“凭什么?为什么?我们是朋友呀!”

  我说:“我要把你们忘记。”回过头,绝然地离开,忍住了不肯流泪。

  整个旅途,都一直在听WALKMAN,反反复复地放着一支老歌: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

  我喜欢这支歌,喜欢它苍白而元望的祈求,喜欢一遍遍重复地听它,就像现在这样。

  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

  老爸皱眉:“这是支什么歌这么怪?忘情水又是什么东西?”

  “啤酒加白酒加果酒。”我答,有种温柔的酸楚流过心头。

  “古里古怪。”老爸嘀咕着,又老调重弹起来,“年轻人,不要整天守在家里,又不是没人追求,干嘛年纪轻轻地扮个老姑娘相……”

  年纪轻轻?爸爸不知道,我已经350多岁了。

  这时保姆走出来请爸爸去听一个重要电话,总算打断了他的唠叨。

  我也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每天必做的工作――打开电脑收发邮件。有个陌生的地址吸引了我的注意,怎么寄信人竟叫做“前世今生”,这会是谁?

  打开来,我心不由一震,竟是宋词的来信。

  宋词?回台湾后,为了忘记北京的一切,我一直不肯和宋词元歌来往,为怕因此及彼,想起张楚。而宋词因为体谅我的心事,也一直不肯打扰我。现在,是什么原因使她终于又决定给我写信了呢?

  宋词的信很长,也很真切,她写道――



  唐诗:你好。

  你好吗?转眼一年过去了。我一直问自己该不该给你写信,生怕打扰了你的平静。可是,当小李告诉我你怎么也不肯接受邀请再次来北京举办玉饰展时,我知道你的心一直很不平静,你根本没有忘。即使我保持缄默,再也不同你联系,你也还是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和元歌,也不会忘记张楚。



  看到张楚的名字,我忍不住闭了一下眼睛。一年了,从没有人在我面前提起这个名字,突然看到,不禁有种闪电般的刺痛。

  离开北京时,我对元歌说:“我要把你们忘记。”可是,怎么能忘呢?每当有人喊我的名字“唐诗”,我就同时又响起“宋词、元歌”;每天早晨照镜子看到自己,就同时看见那张与自己依稀仿佛却是男性十足的脸。

  就像宋词说的,没有用的,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我们是彼此的另一半,根本无法分割。即使他隐姓埋名,即使永不相见,即使所有的人都告诉我张楚的故事只是虚幻,我仍然不会忘记,那一段刻骨铭心的绝望的爱。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睁开眼,继续看下去――



  我复婚了,很幸福。唐诗,这一切全亏了你,如果不是你的出现和帮助,我差点与幸福婚姻失之交臂,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元歌和小李在热恋,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元歌这家伙,说她要多享受几年恋爱的感觉,说不定这中间遇到更好的男人,还时刻准备着跳槽呢。

  我始终没有把那个关于我们前世的故事告诉她,不愿意让她背上心理负担。

  唐诗,你也该和你的阴影告别了。自从你知道了前世的故事之后,你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不祥的人,把自己封锁得那样紧,何苦呢?

  这些话,是张楚让我劝你的。他们夫妻俩现在成了我们家最受欢迎的客人,每当想起他在前世是我的丈夫,我就忍俊不禁。这是个秘密,我一直瞒着我老公,怕他乱吃醋。

  了解到前世的故事,让我更加珍惜自己今世的婚姻,绝不让幸福再一次从我身边溜走。我老公一直说,复婚后我好像变了一个人,转世重生一样,他不知道,我正是一个转世重生的再生人呢。

  还是说张楚吧,他说他和你之间有心里感应,就算隔着千里万里,他也知道你一直是不快乐的,不仅是因为不能忘记他,还因为你那莫名其妙的负罪感。唐诗,不要让负罪感压倒了你,即使你的存在真的曾给某些人带来不安,也都以你和张楚的分别做补偿了。

  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其实,你离开北京那天,不仅我和元歌去送你,张楚也去了,只是,他不敢和你相见,而一直躲在远处悄悄地看着你。我把你带到大厅中间,就是为了让他可以清楚地看到你。我希望,你最后留给他的,是一个灿烂的笑脸。可是,天哪,你的笑比哭还难看,差点把我的泪都逗出来了。

  飞机起飞后,我们走过去跟他打招呼。他不理睬我们,也不说话,只是一直呆呆地站在那里,就像一尊雕塑。那样子,就好像整个人都被掏空了一样。我知道,他虽然没有和你说一句话,可他的心是和你在一起的,他的心已经随着你去了。当我把你的木灯笼还给他时,他忽然发了狂,举着它一直要往隔离门里冲,几个保安都拉不住……

  看到一个大男人那样痛苦,我的心都要碎了。元歌还一直要追问他既然爱你,为什么又不肯向你表白。我制止了她的莽撞,可是我心里也很难受。唐诗,我佩服你的坚强,更敬佩你的善良。但是,同时我也羡慕你,拥有这样浓烈而深刻的爱情。

  记得,你告诉过我,说我的前世用尽心力都没有得到过吴王爷完整的爱,那样的人生才叫失败呢。你还说,我在死前曾经许愿:如果能和他真诚相爱,哪怕只有一天,也够了。

  唐诗,这样的爱,你已经得到了,既使不能相伴,但你们的心会在一起,不是一天,而是永远。这还不够吗?花朵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曾经盛开而不是永远定格做墙上的一幅油彩画,如果你可以这样想,那么,你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得到过最美丽的爱,不是吗?

  唐诗,重新欢笑起来吧,再不要为分别流泪了,只要有爱,这世界就依然是无限美好的呀……



  我没有看完,泪水又一次朦胧了我的眼睛……


[ 本帖最后由 烟幻 于 2007-4-20 09: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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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9 15: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发完了,中间可能会由于网络的原因造成的重复,还请大家 原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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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18: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烟幻辛苦了 我先收藏下待我退休以后慢慢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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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0 07: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宝贝字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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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0 09: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累死了。。
鉴于我家风宝宝说字太小,我就把所有的都搞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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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4: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很好,结局很遗憾。偶不喜欢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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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4 22: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字 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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