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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15: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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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呓
第二天早起,小妹发了高烧,呓语不止,不停地喊着秦归田的名字,声音里充满恐惧。
我不敢耽搁,立刻送她进医院,然后通知阿清随后赶来。
等待诊断结果时,接到老爸电话:“丫头,跑到哪里了,都不打电话回来?”
听到乡音我无比亲切:“爸爸,拍卖会很成功。”
“小李都已经跟我说了。女儿,干得好!”
“好说,将来都是我的嫁妆。”我笑,同时心里寂寞地想,还嫁妆呢,这世上哪里还有可嫁的人。
老爸呵呵笑:“那么,你明天该收队了吧?”
“明天?”我一愣。
“怎么,乐不思归了?”
“爸,我还有点私事,想晚几天回去。”
“交到新朋友了是不是?”
“是。”但是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年轻人,难得的。好,爸爸就多给你几天假期,记得要玩得开心点。”
“谢谢爸爸。”
我知道爸爸一定是误会了,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然而……
就在这时,我忽然感到一阵莫明的窒息,蓦地感觉到张楚的存在。他就在我左右,距离我很近的地方,仿佛有强烈磁场干扰,让我清楚地感知他的气息。
如被蛊惑,如受牵引,我不自觉地站起,听凭心的指引一步步走向病房。
隔门听到张楚的声音时,才发觉那原来是妇科诊室,他是陪他妻子来做第二次或者第三次检查?
一道门隔着我和我的另一半,那种被斩断的疼痛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晰绝裂。
我不敢推门进去,却又不舍得就此离开。
张楚,张楚,当我站在你的门外念着你的名字泪流满面,你可也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站了多久,又是手提电话让我三魂归位:“唐诗,我是宋词,有件东西要给你看。”她略略踟蹰,声音里有丝愧意,“也许我就该拿出来,可是鬼使神差,一开始瞒住了,后来就再也说不出口。”
我觉得好奇:“什么东西说的这么严重?”
“是有关……元歌的案子。”
我立刻自诊疗部赶向住院部。
甬道旁有朵零落的木棉,我随手拾起撂在花圃里,不忍心让它再受世人的践踏。即使一朵花谢了之后还有另一朵,但是这一个只是这一个,并不因为万物内在的必然联系而彼此混淆。
了解到自己的前生使我懂得更加珍惜现在,珍惜此刻的自己,以及自己拥有的一切短暂而永恒的缘。
只是,我和张楚,却不是缘,是孽!
宋词所谓的东西是一卷录相带。
苏君也在,他今天把胡子刮干净了,白衬衫打领带,棕色西裤,看起来十分养眼,见到我,露出由衷的笑:“我来接宋词回家。”
我对他向来有好感,恃着曾与他并肩做战,以熟卖熟地调侃:“那你可要问过宋词。”
偷眼看宋词,嘿,巴辣女此刻温顺似小绵羊,脸颊飞红,低着头不说一句话。
我会意微笑,顺水推舟,“那就有劳你了。”把朋友当货物般移交,心下如释负重。
“不忙,先看完这卷带子。”他指指录映机,已经调试好,只等我来一起观看。
一片雪花之后,荧幕上出现了秦归田和元歌。
我惊呼,那竟是案发当晚秦某同元歌争执的全过程,上面且有准确的时间显示。
背景是“王朝”七楼的走廊里,秦经理追着元歌在纠缠,先是动口,继尔动手,元歌一味推诿,终于隐忍不住,挥起一掌掴在姓秦的脸上,转身便走。
我看得忘情,忍不住喝彩:“打得好!”
录影在这个时候戛然而止。
如醍醐灌顶,我惊喜地叫起来:“元歌是这样子跑出去的,这时间正与保安记录的元歌离开大厦时间吻和,也就是说,在元歌走的时候,姓秦的还活着。”
“没错儿。”宋词低下头,“所以这足以证明,元歌没有杀人。”
“可是,你怎么会有这东西?”
宋词有些羞赫:“那天我在八楼影像室加班,正在试用新录影机,听到楼下有人争执,出门一看,见是姓秦的和元歌拉拉扯扯,十分肉麻。一时好玩,就开动机器录下全过程。后来出了事,只有我同元歌两人最可疑,我想如果我出示这卷带子,那么案件就会集中在我一人身上,所以隐瞒。后来,就再也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苏君惊奇:“宋词,你好像变了一个人。”
“这是因为唐诗。”宋词紧紧握住我双手,“是你驱除我心中恶魔,让我知道,一个心中有恨的女子是不会美丽的。以前是我不好,太怨天尤人,自视清高,但是这件事让我知道,出身并不重要,一个人高贵与否,看的是她的作为,够不够光明正大。”
“说得好极了。”我拥抱宋词,并同苏君重重击掌,“走吧。”
“你要去哪里?”宋词叫我。
“去警局。”我回头看苏君,他心意与我一致,已经在打电话通知律师。
嘿,宋词这家伙有桃花运,虽然九死一生,可是到底趁机得回如此佳婿。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宋词追上:“我也去。”
“你还没痊愈,别太劳累了。”我说,忽然想起一事托付她,“小妹还在隔壁打吊针,你能不能帮我去守着她?”
铁证如山,元歌的保释手续办得非常顺利。
有宋词的例子在先,我担心她在里面呆这么久,或许会心理失衡,特意约了李培亮一起去接驾。
守在警局门口,本以为我们将要见到的是个形容憔悴神情呆板的落难女子,可是不,元歌小妮子穿着我买给她的名牌时装,大摇大摆地走出来,妆容明艳,笑脸相迎,略瘦了点,可是更见窈窕动人,看到我们,娇喝一声:“培亮,你来接我?”张开双臂,“嘤”一声投进怀中。
小李冷不防暖玉温香抱了满怀,立刻激动起来,手足无措,呆半晌,终于想起电影中常见镜头,于是腾一只手出来轻轻拍抚那受惊的美人,口里还哄着:“没事了,现在没事了。”
我用手背擦擦鼻子,叹为观止。这才是真正活色生香的女子,刚刚脱险已经忙着表演笼络手段。
元歌到这时候好像才看到我,走过来伸出双手说:“唐诗,谢谢你,我真想死你了。”
我以为她要同我握手,刚刚迎上说一句“小意思”,却已经被她紧紧抱住,倒被这份热情弄得心酸起来,于是现学现卖,也仿佛李君那样将一只手拍着怀中可人儿的背,连声说:“没事了,都好了,没事了。”
小李问:“是回家还是先大吃一顿?”
“回家!”元歌毫不犹豫地说,“我在里面关了那么多天,要赶紧除除秽气。”
一张临时支起的床,一只旧冰箱紧捱着茶几,每次开冰箱门时要把茶几挪开,关了门再挪回去;一张旧书桌同时也是梳妆台,上面摆满各式高档化妆品,单口红就有十几管,CD兰蔻雅诗兰黛都有,包装娇艳而华贵,主人几日未归,上面落满灰尘,有种颓废的美;一个木的洗脸架――洗手池是没有的,淋浴要到公共浴池云――绳子上搭着毛巾,看清了,也是名牌;衣柜是那种可折叠的简易塑料品,猜想里面的内容也一定相当精彩。
这就是元歌的租屋。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我绝对不会想到如此艳若桃花的一个天使是从这样简陋的地方打造出来的。
忍不住地觉得鼻酸,在这一刻,我原谅了她以往所表现出来的所有的势利以及对金钱过于强烈的渴望。
元歌抱了浴巾去公共浴池除秽气,小李兴致勃勃地布置餐桌,我顾自开了冰柜取出红酒斟了一杯,走到阳台上看风景。
楼下有孩子在打球,笑声一阵阵传上来。我忽然觉得寂寞。
蚀骨的寂寞。
我知道有一段故事在没有开始的时候就要结束了,而另一段故事却在尚未准备好的时候便要开始。
镜花缘。
所有不能成真的绮梦都是镜花缘。
可是我甚至连一朵镜中的花儿也没有。
元歌追到阳台上来,手里也拿着一杯酒,晃呀晃的,如同她不安定的眼波荡漾。
我问:“有话对我说?”
“有件事问你。”
“你问。”
“小李……”她看住我,妖媚地一笑,如狐,“可是你男朋友?”
我惊讶地看着她,她的眼睛亮闪闪的,亦如狐,一头长发湿淋淋地披在肩上,处处都像狐。
“元歌,”我慢吞吞地开口,“我以前跟你说过的……”
“说你爱上了一个望尘莫及的男人嘛……”元歌打断我,更加狐媚地笑,“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谁知道这段日子有没有改变呢。”
楼下传来喧哗声。
有个孩子射门成功了,有人在笑,有人在叫,声音好像从很远很远的童年传来。无忧无虑的童年。童年,有个男孩送给我一盏木灯笼,他说:“拉勾,上吊,100年,不许要!”
100年不许要,可是300年呢?
宋词和元歌,是我梦中的人,从小到大的伴侣,我们认识已经有整整350年了。然而,350年前,香儿不了解吴应熊,350年后,元歌也无法了解我。
她还在絮絮:“你这样落寞,一副失恋的样子,不是为了小李吧?”
我举起杯一饮而尽:“其实,如果你看中了他,他是不是我男朋友,你都一样会追的吧?”
“可是如果不是,我会更加心安理得些。”她回答,有种理直气壮的诚实。
我失笑,给她一个肯定的答案:“不是。”
“很好。”她转身欲走。
我叫住她:“再告诉你一个秘密。”给她一点鼓励,“小李其实不是一般打工仔,他家里,在琉璃厂有两处铺面,是个殷实之家。”
“真的?”元歌笑了,“真是意外之喜!”一甩长发,一阵风样地飘走了。
我没有回头,依然望着楼下的孩子出神,射门的英雄被他的同伴抬起来沿着小操场游行,其余的几个在一旁呆呆看。胜负已分。
这也是缘份。
他们有踢一场球的缘,而我,有观一场球的缘。
一切,都是注定的吧?
宋词和苏君,元歌与小李,我的出现,也许就是为了成全他们。如今,她们各自找到自己的缘,我,也就功德圆满,合当隐退。
刚刚想到宋词,就听到门铃响,接着是元歌高八度的叫声:“唐诗,你看谁来了?!”
是宋词,她和苏君一同出现在元歌的面前。两人许久不见,立即紧紧拥抱在一起,看到她们那亲热的场面真令人难以置信不久之前她们还是不共戴天的敌人。
抱完了,又彼此慰问,互相交换受审感受,说个没完没了。元歌眉飞色舞地向我们描绘她每天受审时如何向警员抛媚眼,弄得那新来的小警察坐立不安,几乎忘记做笔记,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一边调侃小李:“元歌是把火,走到哪烧到哪,你可要看小心了。”
小李脸红红的,十分忸怩:“吃水果吧。”
茶几上果然已经摆满了各式茶点,水果沙律。元歌和宋词两个,笑嘻嘻地勾着手,大快朵颐。小李反客为主,率先举起杯来:“唐诗,整件事你居功至伟,敬你。”
“对,我们敬唐诗一杯。”
三只血红的酒杯轻轻碰撞在一起。唐诗、宋词、元曲,三种永不能融和的文体,合奏了一支祝酒歌。
我望向冥冥之间,心底长长吁出一口气,自己同自己讲:“吴应熊,现在你该瞑目了,你的一妻一妾如今终于和睦相处,执手言欢,你老人家功不可没,寿终正寝吧。”
“现在,开始开会。”宋词说。
我一愣,元歌已经替我问出心中所想:“开会?开什么会?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
“你是没事了,可是不等于案子结了。”宋词轮流地望着我和元歌,“我们怀疑,案子可能有了新的进展。”
宋词转向我,“昨天,你去警局,我去陪护小妹,见到一个人。”
“阿清?”
“不,不是阿清,是张楚。”
我的心立即停跳。张楚?哦,对了,昨天他也在医院的,陪他太太做检查,他们遇上?
宋词说:“我和张楚聊了几句,决定一起去看小妹,她睡着,一直说梦话,声音很恐怖,不住念着一个人的名字……”
“我知道,是秦归田。”
我将小妹住在宾馆里每夜梦魇的情形说给大家。
宋词点点头,问:“那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会一直喊着秦乌龟的名字呢?”
“很简单,她是第一个来到案发现场的人,看到秦归田的尸体,受了惊吓……”
“错,她受了惊吓不假,却不是因为见到死乌龟,而是因为活的秦乌龟。”
“什么意思?”我隐隐猜到了什么,可是一时又不敢断定。
宋词又问:“唐诗,你能不能告诉我,小妹在你处养病,养的是什么病?”
“这个……”我犹豫,这是小妹隐私,可方便宣之于众?
但是宋词已经说出答案:“是堕胎对不对?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要堕胎?是谁的孩子?”
“是阿清的。”我理所当然地回答。
“不,不是阿清的。一个男人和女人之间发生过某种亲密接触后,连空气都会变得暧昧。可是小妹和阿清在一起,还仍然生疏客气得很。”
“那……”我忽然想起那天谈及孩子时阿清脸上痛苦的表情,难怪他不要那个孩子,原来那并不是他的选择。可是,小妹对阿清的痴情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她不象是一个放荡的女孩,如果孩子不是阿清的,又会是谁的呢?难道……
没等想清楚,元歌已经先叫出答案:“孩子是秦归田的!”
我愣住,紧张地盯着宋词,希望她否认。可是,她却肯定地点点头:“没错,这是惟一的可能性。所以小妹彩绘一而再地做噩梦,在梦中喊秦归田的名字。”
“小妹和秦归田,怎么可能呢?她是那么单纯的一个女孩子,不可能跟秦归田那个大色狼的。”
宋词怜惜地看着我:“唐诗,你太单纯了,只想到爱才会怀孕有子。却想不到,这世上有一种人,邪恶如野兽,可以做出完全没有人性的举动。”
“你是说……”我被那残酷的猜想吓住了,“不!怎么会这样?”
宋词的眼光更加怜惜:“张楚没有猜错,他说你连听到妙玉的最终结局很可能是落入贾芹之手都受不了,一定更不能接受小妹曾被秦归田侮辱的猜测。”
“可这是非常可能的。”元歌帮腔,“在公司的时候,我几次都撞见秦乌龟调戏小妹,每次小妹给他送茶递水,他都会趁机猥亵。那只乌龟没有做不出来的缺德事儿,他连我都想染指,还会对付不了小妹吗?”
宋词点点头,接着说:“我和张楚已经分析过,小妹梦境的惟一解释就是:姓秦的曾对她施暴,致使她怀孕,她喊‘秦经理饶了我’,不是因为梦到了杀人现场,而是梦到她被强暴的现场。”
天哪!我被这超乎自己想像能力的推理吓住了,忽然间隐隐约约想到一件事:“那,那不是说,她有杀人动机?可是,小妹哪儿有那个能量?而且,她看起来,根本不像个杀人犯。”
“不仅是不像,而是可以肯定,她不是杀人凶手,而且真凶是谁,她也根本不知道。”宋词娓娓分析,“小妹是个心思很重的人,如果她知道是谁杀了姓秦的,那么梦里喊的就不是‘秦经理不要’而是‘阿清不要’了!”
阿清?!
我望着宋词,她终于说出了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也是我刚才隐约想到而不敢肯定的。是阿清,会吗?
“一定是阿清!”元歌叫起来,“如果孩子的确是秦归田的,那么就不仅小妹有杀人动机,阿清也有杀人动机,而且,他是专业军人出身,又是大厦保安,既有杀人时间又有杀人能力,他才是最大嫌疑!”苏君接着宋词的话头说下去:“刚才,张先生来了我家,我们讨论了很久,虽然不能完全确定案情经过,却也八九不离十。来找你们,就是想再彼此印证一下各人所知道的……”
“等等,等等。”元歌叫,“你一再说到张先生,张先生是谁?又怎么搅进这件事里去了?他那么会分析,为什么不干脆请他来跟我们一起开会?”
宋词望向我,我惨然地低下头。张楚,他一直在暗中帮助我,或者说,是帮助他自己。我们在为同一件事而奔波,可是,却不能够并肩作战,甚至连见一面也不可以。
相爱而不能相亲,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残酷?
然而,真的就再也不能相见了吗?连远远地看一眼也不可以?我不甘心,真是不甘心呀!
元歌看看宋词又看看我,若有所悟:“哦,是不是你那位望尘莫及?可是……”
“别可是了,先说正事吧。”宋词打断她,“让我们把案件重演,整件事,要推溯到三个月以前……”
三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小妹留宿在大厦地下室,秦归田下去取一件东西,看到小妹一个人在那里,顿时起了色心,威胁利诱,对她施暴。
在小妹的家乡,女子失贞是件非常可耻的事情,她受辱之后,不敢张扬,忍气吞声,只把这件事告诉了阿清。阿清从此对姓秦的恨之入骨,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直到案发当晚,元歌与宋词先后离开大厦,阿清看到元歌气冲冲离开,觉得好奇,于是上楼巡视,发现秦归田喝得醉醺醺的,一个人呆在办公室里摆弄他的那些特殊“珍藏”,一时兜起旧恨,顺手抄起酒瓶将他打昏,然后用丝袜将其勒死,又将避孕套罩在他头上泄愤,并顺手牵羊取走了保险柜里的玉饰。
阿清是转业军人出身,做这些事小菜一碟,简便至极。做完后,他将玉饰转移,然后回到保安室睡觉,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对谁也没有说起。
第二天早晨,小妹发现秦经理尸体,大叫起来。
阿清并不惊惶,立刻冲到楼上去报警,现场虽然发现了他的脚印,也只以为是他刚刚留下的,又因为他一向憨厚,对姓秦的感恩不尽,完全没被怀疑……
“难怪警察说酒瓶上并没有发现任何人的指印。”元歌恍然大悟,“那是因为公司规定,保安在执勤的时候必须戴白手套。所以他根本没有也不需要做任何掩饰工作,却可以把真相掩饰得天衣无缝。”
“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被怀疑,”宋词接着说,“谁都知道阿清穷得要命,而且,他刚跟唐诗借过钱,如果他手上有价值200万的玉饰,又何必借钱呢?”
元歌轻呼:“难道是故意遮人耳目?那么这阿清也太厉害了。”
“那倒未必是遮人耳目。”苏君分析,“那些玉饰牵连甚广,并不容易出手。阿清只是一个农村孩子,在北京会有什么路数脱手玉饰?难道去琉璃厂拍卖?他又没那胆子。所以再好的玉饰在他手中也只是一堆废石头。”
“也可能,他不知道那些玉饰是我的。”我忽然想起来,案发那天,阿清忽匆匆迎向我,曾经说过一句很奇怪的话:“唐小姐,没想到那些玉是你的。”当时因为顾着凶杀案的事,没有注意到,现在想起来,应该是报案之后,他才知道原来经理办公室的玉并不是秦归田所有,而是属于我。
“这也有道理。”元歌沉吟,“阿清那个人,阴沉沉木楞楞的,杀了人和没杀人都是那么一副傻呆呆的表情,除非怀疑到他,否则也很难从他的言谈举止中看出什么蛛丝马迹。说不定他根本就觉得姓秦的死有余辜,完全没有内疚感呢。”
“应该说是犯罪感。”苏君接着分析,“以阿清的智商,未必想得出那样完美的杀人计划,所以这次杀人完全是偶然。也就是说,他很偶然地得到了那样一个机会,顺水推舟,顺手牵羊,勒死秦归田之后又取走玉饰,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当然也没有告诉任何人。这就引所有的人走进一个误区,认为杀人窃玉案是老手所为,而且计划周详,所以无论是我们还是警察都把注意力放在一些高智商高能力的人身上,而完全没有想到这件事有可能简单至极,只是非常巧合而且顺便的一宗报复杀人案。而阿清在做案之后,因为过于顺利轻松,又自认为无愧于心,毫无犯罪感,照旧回去一觉睡到天亮,直到小妹大喊大叫,他才重新想起昨晚发生了什么,顺理成章地报警,有问必答,积极配合。什么元小姐何时离开大厦呀,又宋小姐走的时候带着什么样的皮包呀,都一一报告,恪守职责。但是,没有人明白地问他:秦经理是不是你杀的?如果有人突如其来地这样问他,说不定以他的性格就会毫不犹豫地承认了。但是没有,没有一个人怀疑到他,只是问他都看到了什么。而他当然不会主动承认是自己杀死了秦经理。这是人保护自我的本能。他不想服罪,不想坐牢,所以严守秘密,连小妹也不告诉……”
“真是被他害死了!”元歌气愤,“可是他毕竟杀了人,怎么可以这样逍遥法外呢?我们应该报警抓他。”
“证据呢?”宋词问,“这一切只是我们的推论,可是证据在哪里?难道仅凭小妹流产这件事就可以构成证据来控告阿清杀人吗?”
元歌叹息:“那小妹也真是可怜,刚摆脱一个强奸犯,又遇上一个杀人犯……”
“我觉得小妹值得。”宋词忽然说,眼神闪亮,“那个男人阿清,虽然什么也不懂,可是他真正疼惜小妹,视她高于一切,可以为她出生入死……”
我们都沉默了。不错,对于现世中的女子,这样的爱近于失传。如果能够这样彻底地得到一个男人的爱,哪怕是一个杀人犯的爱,那女人的一生也是丰盈而绚美的。
阿清懂得不多,也许,正因为他懂得不多,所以才可以爱得这样超脱而绝烈,让爱凌驾于一切之上,包括生命、法律、苦难和杀戮。
而我和张楚,却无法有这样的坚决,我们的障碍,正是在于懂得太多,想得太多,怕得太多,也就抑制得太多。
“也许可以突然袭击。”始终静静倾听着的小李忽然插话进来,“就像苏先生刚才说的那样,如果有人猛地跑去问阿清:你为什么要杀秦经理?他一个不留神也许就说了出来。”
苏君笑起来:“哪有那么容易?不过,这也是个办法。就算他不承认,也总会有些马脚露出来,我们可以带上录音机,一连串地发问,不给他思考的余地。”
“我们一大堆人一起去,不怕他行凶!”
“可是,让谁来发问呢?”
“我。”我回答,“让我来问他吧,他一直很感激我,不会对我动粗。”
讨论了半晌,连每一个细节也考虑到,然后我们一大队人才浩浩荡荡地开拔到医院去。
一路上,我的心情非常复杂,既希望我们的猜测完全正确,而突然袭击也顺利成功,那样,整个案件就可以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另一面,我又衷心希望不是阿清做的,他那么憨厚,对小妹又那么痴情,他怎么可能是一个杀人犯呢?
可是到了医院才知道,小妹已经出院,护士小姐说,是一个黑黑壮壮的穿制服的男子接走了他。
“是阿清。”宋词皱眉,“他们会去哪里呢?”
“也许会回宾馆。”我说。
于是一大群人又转身赶往宾馆。
前台小姐见到我,立刻迎上来:“唐小姐,和你同屋的那个女孩子和你那位穿保安制服的朋友刚才来过一趟,又马上走了。”
“走了?”我们一齐大惊,七嘴八舌地问:“什么时候走的?有没有拿走什么东西?你怎么可以让她走呢?为什么不通知我们?”
小姐被问得晕了,叫饶起来:“喂,你们这是在审犯人哪?唐小姐又没有退房,又没有拿行李,她同屋的人要走,我们有什么道理不让走?上次是唐小姐自己说那个男的是她的朋友,让我们见了他不要再拦的。再说,房间我们已经检查过,什么设备也没少,至于唐小姐自己的东西,又没有托我们保管,就算被你同住的人拿走了,那人也是你的朋友,是你自己请来的,我们又不能把她强拦下来不让走。酒店可没这个规定。”
“好了好了,我们才问了几句,你倒抱怨一大堆。”元歌嗔怒,“你这是怎么跟客人说话的?告诉你,你放跑了一个杀人犯知道吗?小心我告你一个干扰司法公正!”
“什么什么?杀人犯?”小姐呆住了。
小李一拉元歌:“别吓她了,我们快去房间看看少了什么没有。”
一句话提醒了大家,我们一行人忙挤进电梯,打开房门一看,不由得都愣住了。
只见房间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我所有的真丝衣裳都被取出来洗干净,湿淋淋地挂在衣架上。而桌子上,放着一只醒目的蛇皮口袋,和三四盒香味扑鼻的东北特味菜。
我们几个对视一眼,走过去,打开那口袋,发现是一堆玉饰——正是“王朝”大厦失窃的那些。
玉饰的表面,放着一张字条,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唐小姐,你是好人,我不能再连累你的朋友,我去自首了。”
[ 本帖最后由 烟幻 于 2007-4-20 09:1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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