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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公平正义思想是儒家和谐社会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无论是“富民”与“均富”论,还是养老、救济弱者、赈灾与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及其落实;无论是平民通过教育因任授官、参与政治的制度安排及作为村社公共生活的庠序乡校,还是防止公权力滥用的思想,儒家的公平、公正、正义论都是历史的、具体的,是针对当世的弊病提出,并用来批评、指导当世的。儒家的这种公平正义思想与当时的专制体制是有一定距离的,但客观上为当时政治体制的完善、社会矛盾的化解起到了重要作用。儒家的公平正义思想,是可以作现代转化的精神资源,值得我们珍视。
在历史上,儒家的社会理想与制度设计多是针对当世的弊病提出,并用来批评、指导当世的;儒家思想与专制体制是有距离的。儒家和谐社会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公平、公正、正义论。我们知道,没有抽象的公平正义,任何时空条件下的公平正义都是历史的、具体的。
首先是“富民”与“均富”论。孔子治国安民的主张是“庶、富、教”,“富之”、“教之”(《论语·子路》),庶而后富,富而后教,肯定民生,强调藏富于民,把维护老百姓的生存权与受教育权看作是为政之本。孔子所重在“民、食、丧、祭”(《尧曰》),重视百姓的吃饭与生死问题,主张如子产那样“养民也惠”,“使民也义”(《公冶长》)。孔子说:“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希望统治者不违农时,做到“恭、宽、信、敏、惠”(《阳货》),“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尧曰》)这都是孔子“仁爱”思想与“仁政”学说的题中应有之义。孔子注意到分配正义、社会公正问题,反对贫富过于悬殊,指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季氏》)。他对冉求说的这番话,是针对春秋末期季孙氏等新贵之暴富而提出的,意思是说,各诸侯或大夫,不必着急自己的财富不多,而需要顾虑的是财富分配的不均,那会导致诸侯之国与大夫之家的颠覆。若是财富平均,消灭了贫穷,境内团结、平安、和睦,不仅不会倾危,而且会有远处的人来归服于你。
孟子主张保障老百姓的财产权,他对齐宣王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良好的政治一定是使老百姓有产业有收入的政治;一定要保证他们的收入所得;好年成,丰衣足食;坏年成,不至于饿死;然后再诱导他们走上善良的道路。老百姓就会拥戴你,跟着你走。孟子引用公明仪的话,严厉批判了战国中期的社会不公:“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梁惠王上》)他主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梁惠王上》)。《孟子》书中多处谈到老百姓“八口之家”、“五亩之宅”、“百亩之田”的农家生活理想。
当然,孔子和先秦儒家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者,他们重“礼”执“礼”。“礼”是社会公共生活的规范与秩序,随时空条件不同而有不同的变化。“礼”的功能是使社会财富与权力的分配与再分配有等级、有节度、有秩序,并导之以整体和谐。荀子指出,为了避免财产与权力分配上的混乱与争斗,先王制定礼义来划分人群,使他们有贫富、贵贱的差别,但贫富、贵贱的差别一定要相称,符合中道,不能失去平衡。荀子主张的“礼”是使“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荀子·礼论》)。“礼本于天”,“礼”的秩序源于宇宙的秩序。“天无私覆,地无私载”。秩序的价值有神圣性,同时就有抽象性、合理性、公共性、公义的内涵。这种人与人的差异性社会原则的“礼”不仅受制于“天”,而且其内在精神是“仁”。“仁”高于“礼”。荀子在肯定人的现实存在的社会性差异时,并没有忘记“公平”、“正义”。综合孟子、荀子的思想,可以表达为:王者的法制,均等赋税,平正民事,裁制万物,这是用来抚养万民的。土地税,十分取一;关口和集市,只稽查坏人,而不征收税用;山林和渔场,按着时序关闭或开放,任何人都可以去,而不征收税用;依据土地的肥薄程度而征收赋税;流通财物,转运粮食,畅行无阻;犯罪的人,刑罚只及于他本人,不牵连到他的亲属。在历史上,这些均富论与权力公平论的主张部分地变为制度,或对制度予以修正、补充,它贯穿于用人、治狱、赏罚、收入和消费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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