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查看: 1001|回复: 3

印光大师:不依佛制,即是魔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17 17: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末法时世,邪魔外道,不胜其多。此韩魔子,不问彼之如何修持,只一五教大同四字,

即可知其底里。外道皆仗幻朮以欺世欺人,一班有眼无珠者,见其神通广大,遂以

身命皈依。若真知道理之人,当远之不暇,尚欣羡而怀疑欲皈依乎。此即楞严经想阴

魔之流类。乡愚以能见神见鬼为希奇,而不知其为彼之邪朮以惑人也。汝于彼魔子,

欲问其前生,则汝已被彼吸动。黄冠云者,亦魔妄说耳。汝既由黄冠中来,何以从初即

不喜彼修炼之事。汝须知妖魔鬼怪,都有神(是妖通,非真神通)。愚人见其有神通,

遂谓是菩萨,则入彼魔网中矣。既是真有神通,何以从之学者,发如此之狂。
而况彼之

说,与所立之名词,通非佛法中所有者。彼谓彼是真佛法,乃一切外道公共之骗人根据,

说此话,即可知其是魔佛所说法门无量,法法皆真,善知识,随己所知所得者提倡,只

云逗机与否。若曰,我之法真,别的通皆非真,其人不问而知其为魔。


汝实心中无主,幸彼等现出败相,尚心疑不决。使彼学者不出败相,汝能不拜彼为师,

欲得彼之神通妙道乎。某师既学圆融,令人吃肉打佛,便为圆融。即令人吃己肉打己,

是魔力发现,况彼杀了也不肯说此(吃己肉,打己)话乎。


须知传扬佛法之人,必须依佛禁戒,既不持戒,何以教人修持。

彼见志公、济颠皆有吃肉之事。然志公、济颠并未膺宏扬佛法之

职,不过遇境逢缘,特为指示佛法之不思议境界理事。而任法道

职者,万万不可学也。而且彼吃了死的,会吐活的。某等吃了

死的,连原样的一片一块也吐不出,好妄学,而且以教人乎。

住持佛法之人,若不依佛制,即是魔类。况彼魔子是魔王眷属,

完全不是佛法乎。

今之此种,到处皆是,而无目之人,如蝇逐臭,乐不可支,亦只可随他去了。何以故,彼之势盛人众,

按实说,不有明祸,必有暗祸,劝人亦只可劝其可劝者耳。
彼已丧心病狂,劝之必致反噬。汝若看过

楞严经中想阴十魔,(五阴魔境,唯想阴,最多后世魔子所行之事)则此魔子所现景象,岂有动心怀疑

之事乎。然汝亦有魔之气分,此气分不去,后来亦会发生魔事。一为自是……二则我慢贡高。


《印光法师文钞续编》卷上-85页-复杨树枝书四
发表于 2009-4-17 20: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必须顶!
南无阿弥陀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8 14: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愿成魔

我愿成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8 17: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愚痴众生甚多,愿做榜样众,知行合一,影响痴迷大众。愿6道众生早日破迷开悟,远离魔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5-3-10 04:3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