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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生活的本质就是教会我们如何去习惯于厌倦生活,所以我现在不想谈生活,我现在听王菲。听她歌声里的颓靡和虚妄,孤寂和清凉。听一个曾经沧海的女子所特有的慵懒和厌倦,听一个为爱痴狂的女人所独具的执着和梦幻。
只要你以同样绝望的姿态去聆听,你就会觉得温暖。”
熟悉的字迹,凝重而张狂。每一划都像一个鲜活的生命在孤独的燃烧,如负剑的武士在大漠上留下的足迹一般苍凉。
我认识那字迹,因为他的字就跟他的人一样。
我闭上眼睛,像闭上已将打开闸门的记忆。
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我需要平静。因为,那个男人,我已经决定将他忘记;而且,我想我可以忘记。
我合上日记本,露出一丝微笑看着眼前这个面容沉静的女子。我试图从她的脸上或眼里找出点什么,但结果令我失望。她的面容依然沉静,目光依然清澈。
我忍不住笑了,笑着问道:他就是你常提起的那个老……老同学?
她点点头。我想她也正试着从我的脸上找出什么。
我更加掩饰不住自己的笑容,我知道我将要说出的三个字会打破她脸上的平静。
“纪蓝柯。”我说出这个名字时,她的脸色在我意料中的荡起波纹,她迟疑着问道,你认识他?
“一面之缘,萍水相逢。”我淡淡一笑。
我想,我岂止认识他。
纪蓝柯。那是一个你只要见过一面就永远无法忘记的人。
她端起面前的冰水喝了一口,盯着我的手指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常常来你这里喝东西吗?因为你拿着烟的样子跟他很像。
我看了看手里已将燃尽的香烟,和被烟熏黄的无名指。诺亚,这年头能在分别多年以后仍然记得你生日的男人已经不多了,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嫁给他?
她咬着嘴唇,转头看着窗外,窗外有雪落的声音。她说,就算全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他。
我第一次在“听雨”看见诺亚的时候,她对我说,我们分手了,因为看不见明天,所以就放弃了今天。
“听雨”是这家酒吧的名字,我是这里的服务生,偶尔也为这里的乐队写词。
这是一家*近江边的酒吧,地段偏僻得接近荒芜。只有一条年久失修的公路通向这里。但是生意很好。
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这里看得见对岸的灯火,看起来像烟花。隔着宽阔的江面,对岸是市中心楼群的黑影,在斑斓的灯火中忽明忽暗。
可能是因为这里比较安静,因为它和繁华保持着一定距离。即使有时音乐喧嚣,也依然只是安静。
店里的那套音响几乎约等于整间店的价值,我喜欢它。但我明白自己无法拥有。我也不想拥有,因为我带不走。我知道它总有一天会从我的生活里消失,沉入我的心底。
所以我只能来给这里打工,听免费的音乐。
听BON JOVE,听U2,听……王菲。
当被喧嚣的音乐所包围时,我觉得安全,不管是因为沉醉,还是遗忘。
“听雨”铺着朴素的鹅卵石地面,光着脚踩上去让人觉得非常舒服。门框,窗棱和楼梯的扶手都是剖开的松树干,散发出阵阵松脂的清香。那是闷热夏季里仅余的清凉。
我在这里有一分微薄的收入。形式上的。好在吃住都不用花钱。
其实我并不需要钱。我对钱没什么概念。前在我心中没有“多”和“少”的差别,我用来形容它的字眼通常是“有”或者“无”。因为我认为花钱的快感是把身上所有的钱都花光。不管是多少,关键是全部,花“光”。
所以我身上很少能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
尽管也许我拥有的并不多,但我懂得怎样去挥霍,金钱,时间,情感,甚至健康。有人说,挥霍的人死的快。我想是的,死的快,但是死的痛快。
我只是个很无聊的女子。无聊到常常一个人一整天坐在江边看着浮云变幻,常常站在树荫下看阳光投下的点点斑斑,常常躺在废弃的铁道上一躺就是一整天,有风掠过的时候,我会伸出手指看着它们像时光一样在我指尖悄悄溜走,无可挽留。
常常几天说不出一个字。当你看见一个面色苍白的女子在那里,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看着天或者什么也不看,眼神暧昧或者茫然,不要问我在想什么,其实我并没有在想什么,我只是寂寞。无由的寂寞,不管在什么地方,和什么人在一起。
我常常坐在吧台后面看着来来往往陌生的面容。他们从我眼前走过时掀起陌生的气味。我幻想着每一个沉静外表背后的故事。他们或是面容清瘦的男子,或是留着平头的女子,抽很辛辣的烟,喝这里最贵的酒。曾经有一位头发银白的女人,银白如雪,她坐在窗边看着江面,看了一整个下午。她身上带着二十年代旧上海的味道。
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以各种扭曲变形或标新立异的姿势出现在各种各样的杂志里,然后我银行的帐户里就会多一笔不大不小的收入。
我知道事实不是这个样子的,我觉得恶心。
但是我能很快的看清楚一个人,看到他残存的人性或是脆弱的灵魂。我从来不出卖这些东西。有价值的东西值得珍藏和回忆。
我知道银行里的那笔收入会很快地消耗在大都会的炫光灯下,立体声的电影院里,旧书摊上或是江边的烧烤店里。。
我是个很自恋的人,我喜欢一切自恋的东西。香烟,唇膏,香水,和漂亮的衣服。
我买各种各样漂亮的衣服,虽然我不一定穿。但是看着它们静静地挂在折叠的衣柜里,就已经是一种安慰。
如果没有精神生活,有点物质生活也是好的。
世上有一种动物,他们是没有根的。所以便显出空虚与浮躁。他们只能通过对物质的疯狂攫取来麻醉自己。而这麻醉,渐渐便成了束缚。
太多人被物质所束缚。
我会花一整个下午在电影院里反复看同一部电影,很少看新出的片子。我喜欢那些经过时间的冲刷而仍然能够留下来的东西。因为它能被人们所记住。
然后就去旧书摊上淘几本书。那些泛黄却仍然很干净的书。线装的。繁体字。甚或是手抄本。那是书城里面买不到的。
我想象着它们曾被某双深邃的眼睛掠过,上面有苍白手指翻过书页时留下的味道。
夜色降临时我就会到江边的烧烤城吃烧烤。江边有眩目的灯火,空虚的繁华。穿梭于各种陌生的人流之中,有一种事不关己的坚韧与麻木。我喜欢一切陌生的地方,一切带着陌生气味的地方。流连于路人匆忙的脚步中,徘徊在冷漠的街头巷尾,在红绿灯的路口张望,张望。我知道,我在寻找。
我会记得给自己留下二十块钱打车回去。如果忘了,就只能沿着江边一直走,一直走到凌晨,走到灯火阑珊,万籁俱寂。
走过大桥时,桥上的冷风带来江水的气息。
那个冬天,我在吧台后冲咖啡。门帘被掀开,寒风卷着雪花飘落进来,迎门而入的冷气让我打了一个寒颤。
然后我看见了那个留着长发的女孩。曳地的长裙,细带的凉鞋,没穿袜子。
我想,这是一个喜欢比正常温度低一点的温度的女孩。
她把犹自带着雪花的围巾随意地放在吧台上,坐下来用一种像猫一样慵懒的姿势伏在桌沿,枕着自己的手臂。
“冰水,要加冰块的。谢谢。”她的眼神迷离而涣散。也许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但是我可以肯定,她此刻绝对不知道我和一堆一百米以外的废墟有什么区别。
从来没有人可以这样的藐视我,她太骄傲。但我居然毫不生气,我不得不承认她有可以值得骄傲的东西。她就像一件脱离了背景的艺术品,周围的一切都跟她没有丝毫关系。那骄傲像是与生俱来的,是骨子里的东西。如果你看见她,你根本不会觉得那是骄傲,你会觉得她本就应该如此。
骄傲是一种气质。
我倒了杯冰水递过去。她把它紧紧攥在手心里,用脸贴住杯子的边缘,仿佛要从那透明而冰冷的液体中寻求温暖。
“我们分手了,因为看不到明天,所以就放弃了今天。”
她像是对自己说,又像是对我说,更像是对着浮在水面上的冰块说。
我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我不知道现在我该说什么,不知道现在该如何继续一个服务生的角色,我甚至不知道她是否已经确认了我的存在。
但是,火光亮起的那一瞬间,我看见她抬起头看我,我想,那是她看我的第一眼。直到事隔多年之后的今天,我也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她当时的眼神。带着惊喜和疑问,祈求和怜悯。
我伸出手理了一下她额前的头发,她的肌肤冰凉。
“借肩膀用一下,好吗?”她看着我的眼神,让我无法拒绝。
我走出吧台,坐在她身边的高脚凳上。她伏在我的怀里,抽泣得像个孩子。她的肩膀起伏着,两片美丽的蝶骨像一只翕张的蝴蝶。我抚摸着她柔软的长发,或许和她的心一样的柔软。
这样的一个女孩,这样一个冬天穿凉鞋的女孩,一个用冰水取暖的女孩,一个因为爱和伤害而在一个陌生的服务生怀里哭得像个孩子的女孩,我想她值得全天下的男人为她疯狂。
我想眼泪应该是温暖的吧,因为它带着情感的味道。而我,已经好久没有触摸过那么温暖的东西了,即使每天对着自己为自己煮的热腾腾的咖啡。
当我的腿开始发麻的时候,她从我的怀中醒来,带着非常窘迫的神情用极细的声音说道,谢谢你。她抽出一张钱放在吧台上,拿了围巾转身欲走。
我揶揄地问道,你为什么在我怀里睡得这么香甜?
她回头,露出一丝微笑,因为有个人跟我说过,一个会独自抽烟的女孩,一定是个不简单的女孩。
我突然间想起,这句话在哪里听过?但我想不起那个人的名字。
冷气再一次涌进店里,我看见她的凉鞋在雪地上留下纤细的脚印。
她第二次坐在吧台边地时候,我给她递了一杯冰水,加冰块的。
她盯着我的手,我指尖夹着一支点燃的七星。
“我叫诺亚。”她的眼神始终没有离开过我的手,她地眼神很奇怪,好像我的整个人就只剩下一只手似的。
“我叫羽筱,林雨筱。”我看着她说。
我们在一起八年,她把冰水紧紧地攥在手里,轻声说,八年的时光,说散就散。抗战也不过才八年嘛。她麻木地一笑,继续说道,他和政教主任的女儿订婚了,现在他终于可以不用再担心会被分到乡村小学去教书了。我看见他转身离去地那个瞬间,我想起那个曾在我耳边耳鬓厮磨,说要照顾我一辈子的男人,他是否真的存在过?
我听着她静静的说。我觉得我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安慰人。
她喝了一口水,接着说道,人有时候真的是很*,他越伤害你,你越爱他。当他走不出自己的阴影,他以为只有不断的伤害我,贬低我,好使他配得上我。但他做不到,他无法改变我,无法使我变得卑微。他的离开,也不是他的错。
我觉得我们就像沙漠中的过客,明知道找到水的希望很渺茫,人不懈地寻找,被爱,被伤害,爱别人,伤害别人,可是,水,在哪呢?
诺亚无助地用手臂搂住自己,我看见她手臂上的伤痕,瘀青,乌黑的肿块,和细碎的牙印。我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子,他比我想象中的更为深刻。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笑着问道,雨筱,你相信爱情吗?
我觉得她的眼神能看到我的心底。
我不相信。我答道,因为我不相信男人。诺亚,我没有上过大学,我在高考的时候离家逃走了。我想当我爸妈收到那张语文考了143而其它科目全为零分的成绩单时,我依然是他们永远无法了解的女儿。
我上高中时有男朋友,我们手牵着手在冬天结冰的湖面上散步,我现在已经记不起当时那种名叫幸福的感觉了。但是当冰面碎裂的瞬间,我看见他撇下我奔向岸边时跑得比兔子他爹还快得背影,我在湖水中忘记了挣扎,我觉得湖水很暖。
我发誓再也不相信男人,男人都是泥土做的,不懂得珍惜,他们永远也不会了解女人。其实女人有时候很简单,但是她们要的,他们常常给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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