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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城隍神祗封号考
城隍之神,自古有之。其初始之状及后代流转,先贤考据备至,兹不续貂。仅就明代城隍神祗之封号谬述如下:
明代城隍神祗封号在明初经数次变化调整,明太祖始而崇之,继而鄙之。明叶盛《水东日记》对这一变化有较简洁之记载:“我朝洪武元年,诏封天下城隍神,在应天府者以帝,在开封、临濠、太平府,和、滁二州者以王,在凡府州县者以公以侯以伯。三年,诏定岳镇海渎俱依山水本称,城隍神亦皆改题本主,曰某处城隍之神。四年,特敕郡邑里社各设无祀鬼神坛,以城隍神主祭,鉴察善恶。未几,复降仪注,新官赴任,必先谒神与誓,期在阴阳表里,以安下民。盖凡祝祭之文,仪礼之详,悉出上意。于是城隍神之重于天下,蔑以加矣。”(《水东日记》卷30《城隍神》条)
据《水东日记》此条记载,城隍封号渐鄙,然太祖命“新官赴任,必先谒神与誓”,叶盛因此以为“于是城隍神之重于天下,蔑以加矣”。想来,太祖洪武初激愤于基层政权低级官吏之无耻害民,以神祗之威灵震慑其心,实为无法之法。
明陆容《菽园杂记》卷5:“洪武元年,各处城隍神皆有监察司民之封,府曰公,州曰侯,县曰伯,且有制词。盖其时皇祖尚未有定见。三年,乃正祀典,诏天下城隍神主,止称某府城隍之神、某州城隍之神、某县城隍之神。前时爵号,一切革去。未几,又令各处城隍庙内屏去闲杂神道。城隍神旧有泥塑像在正中者,以水浸之。泥在正中壁上,却画云山图。神像在两廊者,泥在两廊壁上。此令一行,千古之陋习为之一新。惜乎今之有司多不达此,往往塑为衣冠之像,甚者又为夫人以配之。习俗之难变,愚夫之难晓,遂使皇祖明训,托之空言,可罪也哉!”
然考明代官史,叶盛及陆容记载时间及封号皆有误。太祖首封城隍之神不在洪武元年,而在洪武二年正月初一。京师(金陵)城隍亦只封王而未封帝。
《明史·礼志三·城隍》:“洪武二年,礼官言:‘城隍之祀,莫详其始。先儒谓既有社,不应复有城隍。故唐李阳冰《缙云城隍记》谓「祀典无之,惟吴、越有之」。然成都城隍祠,李德裕所建,张说有祭城隍之文,杜牧有祭黄州城隍文,则不独吴、越为然。又芜湖城隍庙建于吴赤乌二年,高齐慕容俨、梁武陵王祀城隍,皆书于史,又不独唐而已。宋以来其祠遍天下,或赐庙额,或颁封爵,至或迁就傅会,各指一人以为神之姓名。按张九龄《祭洪州城隍文》曰:「城隍是保,甿庶是依。」则前代崇祀之意有在也。今宜附祭于岳渎诸神之坛。’乃命加以封爵。”
《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年春正月丙申朔:“封京都及天下城隍神。上谓中书及礼官曰:‘明有礼乐,幽有鬼神,若城隍神者,历代所祀,宜新封爵。’”
太祖此次大封城隍之神,具体封号如下——
京都(金陵)城隍:承天鉴国司民昇福明灵王。
北京开封府(明初以开封为“北京”,非指永乐后之“北京”-引者):承天鉴国司民显圣王
临濠府:承天鉴国司民贞佑王
太平府:为承天鉴国司民英烈王
和州:承天鉴国司民灵护王
滁州:承天鉴国司民灵佑王
此六处城隍均正一品秩。其土偶章服规制如下:“京都城隍,衮冕十有二章;开封等五府封王及各府封公者,九旒九章。”
其余各府、州、县城隍:府为鉴察司民城隍威灵公,秩正二品;州为鉴察司民城隍灵佑侯,秩三品;县为鉴察司民城隍显佑伯,秩四品。其章服,各州、县封侯伯者,七旒七章。”
至洪武三年六月,太祖下诏,革各府、州、县城隍封号。《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年六月癸亥:“诏定岳镇海渎城隍诸神号……各处府州县城隍称某府某州某县城隍之神……”此次革除城隍封号,《太祖实录》未明言京师、开封府、临濠府、太平府、和州、滁州城隍王号是否被革。三个月后,京师新建城隍庙竣工,太祖“命制神主,主用丹漆,字涂以金,旁饰以龙文。及是始成,命凯等迎主入庙,用王者仪仗。”(《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年九月戊子)看来,京师等地城隍王号亦被革,但仪仗尚用“王者”之制。据《明史》记载,此次革除,将城隍土偶塑像之制一并毁去,只设木主。塑像既毁,章服之制想亦废止。《明史·礼志三·城隍》“三年,诏去封号,止称某府州县城隍之神。又令各庙屏去他神。定庙制,高广视官署厅堂。造木为主,毁塑像舁置水中,取其泥涂壁,绘以云山。”
洪武六年三月癸卯朔,中都城隍神主成,太祖命“兵部尚书乐韶凤奉香币往奉安之”,并对宋濂说了下面一段话:“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则不敢妄为。朕则上畏天,下畏地,中畏人,自朝达暮,恒兢惕自持。夫人君,父天母地,而为民父母者也。苟所为不能合天地之道,是违父母之心,不能安斯民于宇内,是失天下之心矣。如此者,可不畏哉!”
明代京都城隍被革去王号后,亦简称“都城隍”。而据明代官方史料,此简称之出现应在洪武二十一年三月至建文四年七月之间。有研究者认为,洪武三年六月革各府、州、县城隍封号后,京都城隍即被简称为“都城隍”。但根据史料证据,此观点值得商榷。
《明太祖实录》自洪武三年六月革各府、州、县城隍封号后,凡出现“京都城隍”,均为全称——“京都城隍”,最后一次在洪武二十一年三月乙酉:“祭山川仪斋戒……前一日,太常司官宿本司,次日奏,致斋二日。次日,进铜人。正祭前二日,太常司官同本部官诣城隍庙,发咨省,牲与太庙同。其正祭,一十三坛,每坛牲用犊一、羊一、豕一、笾豆各十、簠簋各二、登一、铏二、酒盏三十、帛太岁一、风云雷雨四,钟山及京畿山川、京都城隍各一……”
《明太宗实录》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秋七月辛卯:“遣江阴侯吴高祭开平忠武王,神乐观提点周原初祭北极真武之神,后军都督陈旭祭汉寿亭侯之神,礼部员外郎宋礼祭都城隍之神。”
然元代和元末明初的民间史料之中即出现过“都城隍”一词——
《全元杂剧·施仁义刘弘嫁婢》第四折《太平令》:“吾神乃增福神是也,这位是都城隍。按落云头,刘弘宅上报恩答义去来。(做见科,云)恩人,你休惊莫怕,吾神乃增福神是也,生前乃是李克让。想当日他子母孤寒,蒙恩人收留养济。小圣在玉帝前叩头乞告,上天所赐一子,奇童是也。恩人你欢喜者。(正末云)感谢上圣。休惊莫怕。吾神乃都城隍是也,生前乃是裴使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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