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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自宋代列入四书以来,其影响更为深远。但对其成书与真伪,历史上一直有争议,成为学术思想史上的一大公案。争论集中在两点:(一)《中庸》是否为子思所作;(二)《中庸》是否为一个整体,是否有后人增饰的成分。围绕着这两个问题,人们发表各自不同的看法,笔墨官司打了近一千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综观以往的争论,由于缺乏对子思思想的整体了解,人们只是就《中庸》谈《中庸》,难免有盲人摸象之感;而郭店竹简中子思佚籍的发现,则彻底改变了这一状况,它不仅使以往模糊不清的子思学派重新浮出海面,而且也为我们重新审视、探讨这一学术公案提供了可能。可以说,对《中庸》一书作出结论的时机成熟了。
(一)
《中庸》是否为子思所作,在宋代以前并不成为问题,当时大多数学者对此都持肯定态度。如,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说“尝困於宋。子思作《中庸》”。《孔丛子》也有子思“困于宋”,作“《中庸》之书四十九篇”的说法,与《史记》记载的应该是同一件事情。郑玄认为《中庸》是“孔子之孙子思伋作之,以昭明圣祖之德”(孔颖达《礼记正义》引《目录》)。朱熹也说“《中庸》之书,子思之所作也”(《中庸集注序》)。较早对《中庸》提出疑义的是宋代欧阳修,他认为《中庸》中有“自诚明谓之性”等语,与孔子自称“学而知之者”不符,“在孔子尚必须学,则《中庸》之所谓自诚而明,不待学而知者,谁可以当之乎?”欧阳修看到子思与孔子思想有不一致的地方,是正确的,但他由此怀疑《中庸》“所传之谬也”(《欧阳修文集·问进士策》),则并不足可取。后清代学者袁枚、叶酉、俞樾等人根据《中庸》中有“载华岳而不重”、“车同轨、书同文”等语,怀疑《中庸》一书晚出,非子思所作。华岳,按照传统的说法,是指华山与吴岳,战国时均在秦国境内,而根据史书记载,子思主要在邹鲁宋齐一带活动,足迹未尝入秦;至于“车同轨、书同文”,与《史记·秦始皇本纪》记始皇二十六年:“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琅邪碑石“器械一,同书文字”相似,明显是秦国统一后的用语,由此认为《中庸》成书当在秦统一以后乃至西汉时期。(1)这一观点由于有比较有说服力材料的支持,在当代学者中影响很大;而那些主张《中庸》早出的学者,也都把上述材料当作最大障碍,试图对其作出重新解释。(2)现在看来,上面两种作法都有欠妥当之处,主要因为他们对古书的形成和流传缺乏了解。李学勤先生说:“古书的形成每每要有很长的过程。除了少数书籍立于学官,或有官本,一般都要经过改动变化。很多书在写定前,还有一段口传的过程。尤其在民间流传的,变动尤甚。”(3)所以,在有各种资料明确记载《中庸》是子思所作的情况下,仅仅根据一两句言论,便断定《中庸》一书晚出,显然难以成立。而那些相信子思作《中庸》的人的作法,也显得过于机械。在他们看来,古书一定是纯正的,不会也不可能有后人的言论,如果有可疑的言论,一定要证明它是古人已有的。他们的出发点同样不足取。
学术史上还有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庸》虽是子思所作(至少是部分),但今本《中庸》却并不是一个整体,而是包括了两个部分。较早提出这一看法的是宋代的王柏,(4)他在《古中庸·跋》中说:
愚滞之见,常举其文势时有断续,语脉时有交互,思而不敢言也,疑而不敢问也。一日偶见西汉《艺文志》有曰:“《中庸说》二篇。”颜师古注曰:“今《礼记》有《中庸》一篇。”而不言其亡也。惕然有感,然后知班固时尚见其初为二也。合而乱,其出于小戴氏之手乎?(5)
按照王柏的意见,《中庸》可以二十一章为界分为“中庸”和“诚明”两个部分,二十一章以下为“诚明”,以前为“中庸”。虽然全文以中庸为题,但其核心部分则应当为诚明。“中庸二字为道之目,未可为纲,诚明二字可以为纲,不可为目。”王柏立论的根据有两点:一是“其文势时有断续,语脉时有交互”,即语言风格与思路前后不统一;二是《汉书·艺文志》中有《中庸说》二篇,他认为这与今本《中庸》实际是同一个东西,而今本《中庸》只有一篇,所以它当是糅合了以前的两篇而成。王柏自称自己的观点受到了颜师古的启发,颜师古在《汉书·艺文志》《中庸说》二篇下注:“今《礼记》有《中庸》一篇,亦非本《礼经》,盖此之流。”但这里所谓“盖此之流”,是说《中庸》同《中庸说》都是《礼经》的传记,属于同一类性质,并不是说《中庸》即等同于《中庸说》。王柏是误解了颜师古的意思,还是有别的什么根据,我们不得而知了。但《中庸》是否即等同于《中庸说》二篇,学术史上是有不同看法的。王鸣盛《蛾篇说录》说:“《汉志》《中庸说》二篇,与上《记》百三十一篇,各为一条,则今之《中庸》,乃百三十一篇之一,而《中庸说》二篇,其解诂也。不知何人所作。惜其书不传。师古乃云,‘今《礼记》有《中庸》一篇,亦非本《礼经》,盖此之流;’反以《中庸》为《说》之流;师古虚浮无当,往往如此。”王鸣盛认为《中庸》是《艺文志》“《记》百三十一篇”中的一篇,而《中庸说》在《艺文志》中另列一条,二者不应该是同一个东西,且性质也不相同,后者是前者的“说”,也即“解诂”,所以批评颜师古“虚浮无当,往往如此”。这样看来,王柏在立论上多少有些问题,但由于他的观点来自平时的感受,且有一定的根据,因而得到后人的响应。
冯友兰受王柏启发,也认为《中庸》可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中庸》首章(以朱熹《集注》本为准,下同)“天命之谓性”及二十章下半段“在下位不获乎上”以下是一个部分,此段“多言人与宇宙之关系,似就孟子哲学中之神秘主义之倾向,加以发挥。其文体亦大概为论著体裁”。第二章“仲尼曰:君子中庸”到第二十章上半段“道前定则不穷”是一个部分,此段“多言人事,似就孔子之学说,加以发挥。其文体亦大概为记言体裁”。而传统所说的子思作《中庸》即指这一部分。冯友兰虽然自称受到王柏“不少提示”,但他不同意把《中庸》等同于《中庸说》二篇,而是接受王鸣盛的观点,认为后者为《中庸》的解诂,今本《中庸》实包括原始的《中庸》与后来搀入的《中庸说》两个部分,除了子思所作的《中庸》外,“首末二段,乃后来儒者所加,即《汉书·艺文志》‘凡礼十三家’中之《中庸说》二篇之类也。‘今天下车同轨’等言,皆在后段,更可见矣。”(6)可见,冯先生怀疑今本《中庸》有后人的搀入,一定程度上考虑到“车同轨”等语句的问题,认为这样正可将其排除在外,实际是综合了王柏与袁枚两种观点。
后日本学者武内义雄、台湾学者徐复观也相继撰文,论证《中庸》包含两个部分。武内义雄认为“《中庸》之原始的部分,想是由第二章仲尼曰起,至第十九章为止”,而“《中庸》之首章与下半,乃韩非、始皇之倾,是子思学派之人所敷演之部分,非子思原始的部分”。并认为“《中庸》此等部分,恐即由《中庸说》所搀入”。(7)徐复观则力证今本《中庸》确由《中庸说》二篇构成,他提出两条证据:(一)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说:“《月令》三篇(按外加《明堂位》与《乐记》),小戴入之《礼记》。而《明堂阴阳》与《乐记》,仍各自为书。亦犹《三年问》出于《荀子》,《中庸》、《缁衣》出于《子思子》,其本书无妨单行也。”徐复观由此推论:“所谓《中庸说》二篇者,实即《礼记》四十九篇中之一的《中庸》的单行本,二者实为一书。此书若非原书系单行,则当它尚未在思想上特别受到重视时,《史记》及伪《孔丛子》,恐不会单独加以提出。”(8)(二)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在《中庸说》条下云:“孔子之孙子思伋作《中庸》。程氏曰:《中庸》之书,是孔门传授,成于子思,传于孟子。《白虎通》谓之《礼中庸记》。”徐复观认为“是王氏固以三者为一书”,并云“《孔子世家》称《中庸》,《汉志》称《中庸说》,《白虎通》谓《礼中庸记》,古人对传记之称谓,并不严格,三者皆可视作一书之名称” (9)。徐先生认为今本《中庸》实即《中庸说》二篇,与王柏看法相近,但他在提出自己观点时作了重新论证,并非对前者的简单重复。另外,郭沂也认为《中庸》一书包含两个部分,其中有“子曰”的部分,是原始《论语》的佚文,而其余的部分则是子思所作的《中庸》,(10)与上说稍有不同。
在学术史上,怀疑一部书晚出或有伪常有其事,但怀疑一部书是由两部分组成,则并不多见,也绝不是偶然的。这说明今本《中庸》确实有其特殊之处,值得认真对待。综观以上各家所说,其观点虽对后人不乏启示,但具体论证并不能让人满意。查其立论的根据,一是《中庸说》二篇的线索。但《中庸说》与《中庸》是一种什么关系,尚不能确定,以上各家对此的认识也不尽相同,或认为今本《中庸》即《中庸说》二篇(王柏、徐复观),或认为《中庸说》只是今本《中庸》的一部分(冯友兰、武内义雄)。不论那一种观点,均只是一种推断。因此,这条线索虽有参考价值,却不能作为最终根据。二是文体、思想线索。以上各家看到今本《中庸》前后部分存在文体和思想的差异,无疑是正确的。但在对子思思想缺乏更多了解的情况下,仅靠文体、思想的差异来推断《中庸》的成书,根据并不充分,而且会产生新的问题,如,今本《中庸》内部的这种差异反映的是子思个人思想的变化,还是子思后学思想的发展?对于这些问题,在没有其他旁证材料情况下,种种解释只能算是一种猜测和假设。因此,虽经前人的努力,今本《中庸》一书多少显出其庐山真面目,但最后的面纱仍没有被揭开,而要揭开这一学术之秘,了断这一学术公案,获得更多有关子思的材料,显然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而郭店竹简正好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材料。
(二)
郭店竹简儒家十四篇中,哪些是属于子思的作品,学术界尚有争论,(11)目前可以确定且意见比较一致的应当有《缁衣》、《五行》两篇。其中,《缁衣》一篇出于《子思子》,史书曾有明确记载。《隋书·音乐志》引沈约之言:“《中庸》、《表记》、《坊记》、《缁衣》,皆取《子思子》。”《子思子》一书《隋书·经籍志》、新旧《唐书·艺文志》均有著录,说明其书至少隋唐时尚存,唐马总《意林》引《子思子》十余条,见于《表记》者一条,见于《缁衣》者两条;《太平御览》引《子思子》,见于《表记》者一条;《文选注》引《子思子》,见于《缁衣》者两条,可见沈约所说应是有根据的。但是,由于陆德明《经典释文》引南齐刘瓛称“《缁衣》是公孙尼子所制”,加之近代以来的疑古风气的影响,许多学者往往对沈约所说持怀疑态度,有人甚至认为《缁衣》等篇为秦汉之际儒生所作。而楚简《缁衣》篇的发现,证明《缁衣》等篇的年代要更早。根据发掘报告,郭店一号楚墓的下葬年代当在公元前四世纪中期至三世纪初,李学勤先生进一步断定其不晚于公元前三○○年,考虑到书籍有一个流传过程,则其书写时间可能还会更早,(12)基本在子思(前483?02)生活年代之内。因此,《缁衣》出于子思之手完全可能,而《缁衣》一旦被肯定,《表记》、《坊记》等篇的归属自然也就清楚了。
《五行》篇早在二十年前马王堆汉墓中曾被发现过,在“经”之外还有“说”,魏启鹏先生曾根据其思想特点断定为“战国前期子思氏之儒的作品”(13),庞朴先生则指出文中“仁义礼智圣”即是荀子在《非十二子》中所批判子思“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的“五行”,(14)揭开了思孟五行说之谜。但由于马王堆汉墓年代较晚,又没有更多材料可分别“经”、“说”的著作年代,故当时学者往往将其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倾向认为是孟子后学的作品,年代约在战国后期,甚或在西汉初期。这次出土的楚简《五行》,与帛书《五行》相比,有“经”而无“说”,说明《五行》“经”的部分成书年代应当更早,它是子思的作品完全可能。
如果我们把《缁衣》、《表记》、《坊记》与《五行》均看作子思作品的话,就不难发现这两类作品在文体和内容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缁衣》、《表记》、《坊记》三篇在形式上主要记述孔子的言论,每章皆冠以“子曰”或“子言之”,体例类似《论语》,每篇除了一个基本主题外,涉及内容往往较为广泛,属于杂记的性质。如《缁衣》篇,郑玄《礼记目录》说“名曰《缁衣》者,善其好贤者也。《缁衣》,郑诗也”。但从内容上看,实际主要讨论君臣关系,以及君民关系、交友之道、言行之要等等,好贤仅为其中一小部分;《坊记》篇主要讨论礼、刑对人们的行为的防范,同时涉及祭祀、交往之道等等;《表记》主要记录有关仁的议论,还涉及君子持身之道、言行之要、卜筮等。另外,篇中多引《诗》、《书》、《易》、《春秋》等,而尤以引《诗》为多,这些都是和《论语》相似的。而《五行》则主要阐发论证作者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是一篇独立的哲学论文,全文主要围绕仁义礼智圣形于内的“德之行”,与不形于内的“行”,步步展开,层层递进,各段之间,具有严格的逻辑关系,很少有脱离主题的议论,更没有一处引用“子曰”的地方,文中虽也有引《诗》的地方,但仅限于个别章节,与《缁衣》等篇几乎每章多次引用《诗》、《书》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另外,《五行》具有很高的理论思辨色彩,与《缁衣》等篇文句简单,多为一些格言、警句,形成鲜明的反差,这可以说是二者最大的差别。《五行》与《缁衣》等篇的这种差别不是偶然的,可能是子思思想发展、变化的反映。由此推想,子思的思想可能经历了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他主要祖述孔子的言论,同时加以发挥。(15)这在文献中也有反映,《孔丛子·公仪》:“穆公问子思曰:‘子之书所记夫子之言,或者以谓子之辞。’子思曰:‘臣所记臣祖之言,或亲闻之者;有闻之于人者,虽非正其辞,然犹不失其意焉。其君之所疑者何?’”可见,子思常常把自己的言论与孔子混同起来,以致引起当时人们的怀疑。而后一个阶段,他则系统提出自己的观点,与以前相比具有较高的理论思辨色彩,这一时期可以看作他的成熟时期。耐人寻味的是,上面两类作品的不同特点在今本《中庸》都有所反映。武内义雄说“《中庸》与《累德》(16)、《表记》、《缁衣》、《坊记》四篇有关系,极当考究,此四篇之文体,与《中庸》上半相似”。可谓抓住了问题的实质,需要补充的是,《五行》一篇与《中庸》下半相似,这一点也同样“极当考究”。从这一点看,今本《中庸》上下部分在文体、内容、思想等方面确实存在着差别,表现出不同的思想旨趣。
今本《中庸》上半部分应包括第二章到第二十章上半段“所以行之者一也”。这一部分主要记述孔子的言论,除了第十二章外,每章均有“子曰”出现,与《缁衣》等篇体例接近,属于记言体。除第二至第九章论“中庸”外,第十章记孔子答“子路问强”,第十一至十五章论“君子之道”,第十六至十九章论“鬼神之为德”及舜、文王、武王、周公祭祀宗庙之事,而第二十章则记孔子答“哀公问政”,涉及内容较为广泛,应属于杂记性质,这与《缁衣》等篇也是接近的。今本《中庸》下半部分包括第一章以及第二十章“凡事豫则立”以下。这一部分主要记述作者的议论,与《五行》篇体例接近,它主要围绕“诚明”的思想层层展开,从“天命之谓性”开始,经过“尽人之性”、“尽物之性”,最后“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由“天命”而到“性”,由“尽性”而回到“天道”,是一篇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的议论文。除了第二十八章有两处“子曰”外,其余部分均没有“子曰”出现,而第二十八章正好有“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灾及其身者也”及“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等文字,因而可能是错简,可以排除不记。以前有学者为论证《中庸》早出,总是想把这处文字说成是战国时的言论,并不可取。可见,今本《中庸》内部存在着文体的差异,而把这两种不同的文体组织在一起显然是不合适的,在先秦古籍中也鲜见其例,前人怀疑今本《中庸》包含两个部分,并非没有根据。
今本《中庸》上半部分也有与《缁衣》等篇体例不同的地方。《缁衣》、《表记》、《坊记》三篇首章均作“子言之”,而首章以下作“子曰”或“子云”,间或也有“子言之”的情况出现。而《中庸》上半部第二章作“仲尼曰”,以下到第二十章皆作“子曰”。《中庸》的这个“仲尼曰”仅此一见,在《缁衣》等篇也无其例,值得认真考察。对于《缁衣》等篇“子言之”与“子曰”的差别,有学者认为可能是子思与孔子不同的言论,如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说:“《表记》、《坊记》、《缁衣》,开端皆称‘子言之’,盖子思语而弟子述之也。称‘子云’、‘子曰’者,引孔子语也。”(17)这种观点忽视了子思思想的特点,难以让人接受。查其立论的根据,是子思或其门人有意要与孔子的言论区别开来,所以才采取了不同的记言方法。但从《孔丛子》所记子思与鲁穆公的对话看,子思毋宁是要强调自己的言论即来自“夫子”,至少是“不失其意焉”。所以《缁衣》等篇的“子言之”应该还是指孔子,它们之所以不同于“子曰”或“子云”,并被置于每篇的首章,实际是一种突出、强调的作用。这可以由楚简《缁衣》篇得到证明。楚简《缁衣》首章作“夫子曰”,以下皆作“子曰”,这个“夫子”显然就是指孔子,它被置于篇首,和“子言之”的作用无疑是相同的。明白了这一点,《中庸》第二章的“仲尼曰”便容易理解了。我们认为,这可能与《中庸》是《子思子》的首篇有关。《孔丛子·居卫》:子思“撰《中庸》之书四十九篇”。清代学者翟灏认为,古书有举首篇代替全书之例,如邹衍所作有四十九篇,而《史记·孟荀列传》仅说作《主运》;屈原有许多作品,但《离骚》为屈原赋的首篇,所以《史记·屈贾列传》就说“乃作《离骚》之赋”。同样,《中庸》为《子思子》的首篇,故用来作为全书的称谓,称“《中庸》之书四十九篇”。(18)这个说法是可信的,因为《中庸》一书另有四十七篇的说法。李翱《复性书》:“子思,仲尼之孙,得其祖之道,述《中庸》四十七篇。”晁说之《中庸传》:“是书本四十七篇。”郑樵《六经奥论》也说:“《中庸》四十七篇。”武内义雄由此推断《子思子》二十三篇,每篇分上下二篇,另加一篇序录,即成《中庸》四十七篇。可见,“《中庸》四十七篇”不过是《子思子》二十三篇的另一种说法,说《中庸》是《子思子》的首篇是有根据的。因此,《中庸》第二章的“仲尼曰”,可能是子思看到人们对自己的言论表示怀疑,故在“撰《中庸》之书四十九篇”时,特意在其首篇首章标明“仲尼曰”三字,说明自己所记均为孔子之言,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不容怀疑。而在以下《缁衣》等篇,也在其首章专门用“子言子”或“夫子曰”予以突出、强调,这就是今本《中庸》第二章出现一个“仲尼曰”的原因所在。由此也可以知道,原始《中庸》是从今本的第二章开始的,而第一章及后一部分是后来加上去的。《中庸》的这个“仲尼曰”,以前不被人们重视,而经过我们的分析,却成为今本《中庸》是两个部分的一条重要证据。
(三)
不仅如此,今本《中庸》上下两个部分在思想上存在着差异,甚至对立,把它们放在一起是不合适的,这是我们怀疑《中庸》原是两个部分最主要的原因。《中庸》上半部分主要讨论“中庸”。关于“中庸”,前人有不同的解释,郑玄《礼记目录》:“名为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二程则认为中庸是一种方法,“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见朱熹《四书集注》)郑玄认为中庸即第一章喜怒哀乐“未发”与“已发”的“中和”,是为了把原来没有直接关系的两个概念联系在一起,并不足取。而二程把中庸仅仅看作是一种方法,多少违背了中庸的原义。那么,中庸的本义到底是指什么呢?《说文》:“中,内也;从口、|,上下通。”其中“口、|”应指礼器一类,有学者将其释为“徽帜”、“册簿”或“旗鼓”,(19)都是讲得通的。古时每逢大事,君王必要祭天,执“中”以“通上下”,表示“君命神授”,“受命于天”。因此,“中”的原义是指沟通天人的礼仪、礼器之类。由于礼在古代社会中有崇高神圣的地位,有无限威力,它渗透到政治、军事、文化思想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思想行为的规范,而“中”在文献中也具有这一含义。《礼记·仲尼燕居》:“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将何以为此中者也?’子曰:‘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荀子·儒效》:“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谓中?曰:礼义是也。”《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显然,这个“教之中”的“中”即是指礼。君王祭天,民众必自四方而至,久而久之,引申出中心的“中”,象征君位所在,所谓“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荀子·大略》)。又引申出“正”义。《书·大禹谟》:“允执厥中。”《论语·尧曰》:“允执其中。”“中”皆表示“正”。二程说“不偏之谓中”,有一定的道理,但“偏”与“不偏”需要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即是礼,如果看不到这一点,难免有失片面。“庸”有“常”的意思,《尔雅·释诂上》:“庸,常也。”具体指常行、常道。所以,中庸的本意应为中道和常道,也即日用常行。那么,子思生活的时代什么可以称作“日用常行”呢?显然只有礼了。可见,中庸一词实是由礼转化而来,是礼的理论化和哲学化。《汉书·艺文志》有“《中庸说》二篇”,列入六艺略礼类,说明中庸与礼有密切关系,乃是当时人们的普遍观念。明白这一点,《中庸》这一部分的内容便容易理解了。
今本《中庸》第二章开宗明义提出“中庸”,把它看作君子的一种德行。“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以往人们解释此章,往往把它与第一章“天命之谓性”、“中和”等问题纠缠在一起,认为中庸乃天命所赋人之性,“顺着各人之性所发出来的,即是‘中庸’之道。”(20)又认为中庸也即中和,“以性情言之,则曰中和;以德行言之,则曰中庸是也。然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朱熹《中庸章句》)这样一来,一个本来简单的问题反而被搞复杂了。实际上,所谓“君子中庸”是说君子能够恪守中道,也即恪守礼,而小人不遵守礼仪,故肆无忌惮,与“天命之谓性”、“喜怒哀乐”之“中和”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从《中庸》第二章到第二十章上半部分没有一处谈到“性”,更没有谈到“中和”。相反,它谈中庸多从外部入手,把中庸看作外在的习俗和规范,表现出由外而内的致思方向:
子曰: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第七章)
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第八章)
“择乎中庸”说明中庸的客观外在性,而“期月守也”则表明中庸的完成与实现需要经过长期的持守,将其由外在规范转化为内在自觉。颜回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范,他“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而一般民众则“鲜能久矣”。在孔门弟子中,颜回以“克己复礼”著称,他“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论语·雍也》),“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他的这一品格无疑是他能够“择乎中庸”的根本原因,同时也说明中庸乃是和礼密切相关的概念,而与“天命之谓性”没有关系。中庸来自礼,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即是君臣父子人伦关系,而中庸也包含这方面内容:
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第十二、十三章)
这里的“君子之道”即中庸之道,在作者看来,道并非不可捉摸之物,它内在于普通的人伦关系及日用常行之中,并通过“事父”、“事君”、“事兄”与“朋友”等礼仪规范而展现出来,所以它是平凡无奇的,“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但要完全实现它,却是连圣人都难以做到的,“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知焉。”可见,道是既平凡又超越,“极高明而道中庸”的,但这种超越是立足于人伦的超越,是即日用而超越日用,亦即在日用常行中寻找超越,它可以说是一种世俗化的超越,与今本《中庸》后半部分的心性超越有所不同。不仅如此,由于道与人伦日用被统一起来,既定的社会规范和伦理秩序被合理化和神圣化,一旦违反常规便有“素隐行怪”之嫌,人们只能作削足适履式的适应,而不能有任何发挥创造。因此,“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成为今本《中庸》上半部分的主调。它所要求的,不是突破既定的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而是回到传统的轨道;不是积极进取有所作为,而是安于现状,听从命运的摆布: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同上)
素,本来,既往。君子身处其位则安于其位,不作本位以外的非份之想。身处富贵就安于富贵,身处贫贱就安于贫贱,身处夷狄就安于夷狄,身处患难就安于患难,这样便无处不安然自得。可见,中庸和礼一样,都是要求人们自我约束、自我限制、自我克制。所不同的是,礼强调的是制度仪节,而中庸反映的则是制度仪节背后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方法。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第四章)
这里的“道”显然是指中庸之道,人们之所以违背它,是因为“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可见,“中庸”确实有方法的含义,但这种方法是在日用常行即礼的基础上推衍出来的,起初它只是要求人们“不偏”“不易”,避免“过与不及”的错误,逐渐又形成较为丰富的内容,“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忠恕违道不远”等等。因此,我们说中庸来自于礼,是对礼的哲学化、理论化,并非面壁虚构,而是有确凿的事实根据。搞清了这一点,以往关于《中庸》上半部分内容的争议也可得到澄清。《中庸》第十七、十八、十九章谈论鬼神祭祀,前人多认为是错简,与“中庸”本文无关。这种观点没有看到中庸与礼的联系,是不足取的。因为祭祀乃礼的一个重要内容,甚至可以说是其核心,以上三章虽然没有谈到中庸,但却多处谈到礼:“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斯礼也,达乎诸侯大夫,及士庶人。”(第十八章)“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第十九章)因此,它们被收录在这里可能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这与《缁衣》等篇的情况是一致的,而与《中庸》下半部分有很大差别。
《中庸》下半部分包括第一章及二十章“凡事豫则立”以下部分,是一篇观点明确、逻辑严谨的议论文。因为它主要谈论“诚明”,我们不妨称之为《诚明》篇。它开首提出了一组富有哲学意味的命题: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第一章)
“天命之谓性”,是说天所命于人的即是性。“率性之谓道”,郑玄、朱熹皆注“率,循也”,指循性而行即是道。但又有学者主张“‘率’应训为统率、率领。‘率性之谓道’是说统率性的是道。……楚简‘长性者,道也。’‘长’就是率”。(21)若依前说,则“道”是内在之道,“修道之谓教”是指以后天的修习发明此内在之道;若依后说,则“道”是外在之道,“修道之谓教”是指以此外在之道改造人先天的本性。可见,“率性”是“循性”还是“长性”,不仅关系到“修道之谓教”的理解,同时也关系到整个《诚明》的思想。其实,《中庸》二十一章对以上两句有明确的解释: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自诚明,谓之性”是说由内在的诚而达到对是非善恶的明觉,便可称作是发自本性的。这是以功能、作用言性,而不是给性下一定义。“自明诚,谓之教”是说由明觉的认知活动而发明内在的诚,它可称为教。“教”与“性”相对,前者先天本能,后者后天教化,二者出发点虽有不同,但目的则是一样的,故又说“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以上两句中,“自诚明,谓之性”显然即“率性之谓道”,因为下面第二十五章接着说“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即是“道”,和“率性之谓道”是一致的;(22)而“自明诚,谓之教”也即“修道之谓教”,因为在作者看来,虽然人们具有内在的“诚”,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将其直接表现出来,故还需要经过后天的培养教化,这即是“自明诚”和“修道”作为“教”的意义所在。可见,作者一方面肯定人具有先天的道德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又强调后天教化的重要性,这个多少有些矛盾的观点构成了《诚明》的一个基本思想。在二十章下半段,作者还有与此相关的一段论述: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
以往学者由于受宋明理学家的影响,往往从本体与工夫的角度看待“诚者”与“诚之者”的关系,把“诚者”看作是形上的本体,而把“诚之者”看作发明此本体的后天实践活动,结果造成理解上的偏差。其实,这里的“诚者”和“诚之者”是指两种不同的实践能力和方法,并没有什么形上、形下的区别。“诚者,天之道”是说“诚”不借后天的努力和思考而自然表现出来,也即“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它是先天自然的,故说“天之道”;而“诚之者,人之道”是说经过对“善”的学习和掌握而发明内在的“诚”,它是后天人为的,需要一个学习实践的过程。所以,下面接着又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因此,“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与“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二者思想是一致的,均是对第一章“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解释和阐发。由此可见,今本《中庸》第一章与第二十章下半段以下具有一种内在的联系,作者先在第一章提出“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命题,接着又在第二十章下半段及第二十一章对以上命题作了进一步解释,二者上下呼应,意思连贯。而第二章以下关于“中庸”内容的插入,多少将这种联系打断了,同时也给人们的理解带来分歧和困难;相反,如果将“中庸”的部分拿去,则原来的思想脉络便清晰可寻。这进一步说明,今本《中庸》是经过后人改动的,“诚明”与“中庸”原来各自独立,并非一个整体。
既然性是诚明之性,是自觉能动之性,那么,“率性”自然就是“循性”了,“率性之谓道”不是外在的道,而是一种内在的道,故作者在“天命之谓性”三句后接着说: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第一章)
“道”内在于性中,循性而行即是道,所以它是一刻也不能分离的,如果能够分离,就不能算是道了。这个“道”显然不同于前面所说的中庸之道,而是“自诚”之道,它不是要求人们不偏不易,恪守既定的常道,而是要求内心时时保持着诚,在闲居、独处时仍能恐惧、戒慎,不敢有一丝的松懈,这样便做到了慎独。以往人们往往根据郑玄的说法,把慎独理解为“慎其闲居之所为”,不完全符合作者的原意。其实,慎独的“独”不仅仅是指独居、独处,它还指内心的“一”。楚简和帛书《五行》说:“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慎其独也。”帛书《五行·说》对此解释道“独然后一,一也者,夫五为一心也,然后得之”。慎独是指仁义礼智圣“五行”统一于心,与心为一。这与《诚明》强调心不可离道的思想是一致的。因此,《诚明》的慎独不仅仅是指“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更重要的,它是强调在“不睹”、“不闻”时内心要时时保持着诚,“不可须臾离也”,这才是《诚明》所言慎独的重点所在。诚不仅体现在慎独上,同时,它还体现在“尽性”的实践过程中: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第二十二章)
“尽”,扩充、发用。“尽其性”也即扩充、发用自己的诚性。在作者看来,诚存在于万物之中,构成万物之性,天地万物本质上乃是一道德存在,天地万物的成长也是一道德精神的发育过程,而“至诚”之人在“尽其性”的同时,也感通、作用他人之性,感通、作用万物之性,赞助天地的生化发育,在宇宙间具有与天、地同等的地位,“与天地参”。这样,主体的诚被看作世界意义的赋予者,“尽性”成为一种准宗教性的精神体验活动,它要求人们自我扩充、自我膨胀,以达到与天地等同的精神境界,而这与“庸德之行,庸言之谨”的中庸所表现出的自我约束、自我克制何其不同。诚不仅能“赞天地之化育”,它还表现在具体的事物中:
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第二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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