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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 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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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圣、智虽然在《五行》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毕竟不是五行的全部,所以《五行》在突出、强调圣、智的同时,对其它诸行也作了论述。这种论述与前面的“五行和”、“四行和”不同,它不是讨论五行和四行内部的相互关系,而是侧重于“德之行”与“行”的不同特点,如果说前者主要揭示了《五行》二元论的实践方法的话,那么,后者则反映了《五行》“德之行”与“行”的哲学性质和特点,这在关于“德之行”的论述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在《五行》中,圣、智虽然也被作了“不形于内”的规定,但从具体内容来看,它无疑主要还是“形于内”的,《五行》并没有说明圣、智如何可以“不形于内”,以及“不形于内”的圣、智究竟具体何指。因此,就圣、智而言,所谓“不形于内”只是一种表述形式,本身并没有太大意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圣、智虽然是“形于内”的,但似乎还只是一种潜在的存在,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充分表现出来:
君子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智,无中心之智则无中心之悦,无中心之悦则不安,不安则不乐,不乐则无德。
君子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圣,无中心之圣则无中心之悦,无中心之悦则不安,不安则不乐,不乐则无德。XVII(《第二章》)
这里“无中心之智”、“无中心之圣”并不是说圣、智不存在于内心之中,而是说如果没有中心之忧为条件,圣、智便无法由“形于内”的状态表现出来。《五行》突出、强调中心之忧,乃是古代忧患意识的反映,此点学者已多有论述,不过《五行》既重视忧,同时也重视乐,它无宁是由忧转乐,忧乐圆融的XVIII。忧是内心的焦虑与不安,是某种欲以己力突破困难而尚未突破时的心理状态,或者说是一种坚强的意志与奋发的精神,是人对自己行为的谨慎与努力,没有这种中心之忧,圣、智便无法真正表现出来,无法获得中心之悦,无法得到内心的安与乐。与忧不同,乐是内心的满足与欢乐,是己力突破困难实现既定目标后的心理状态,是一种充实自信的感受和勃勃向上的信念,同时还预示着内心的“和”,“和则乐,乐则有德,”故由忧转乐才能有德,“无乐则无德。”而圣、智只有在这一具体的转化过程中才能真正实现自己,才能有“德”。《五行》又提出“思”,通过“思”对仁、圣、智作了进一步论述。《五行》的思乃是一种反思,是一种内在体验性思维,是思其在己者而不是在外者,是以内在道德禀赋为对象的,故“不仁,思不能清。不智,思不能长......不圣,思不能轻。”(《第四章》)没有“形于内”的仁、圣、智,思便不能得到清、长、轻的心理体验,便不能发挥作用,而通过思,“形于内”的仁、圣、智则可以呈现、表现出来:
仁之思也清,清则察,察则安,安则温,温则悦,悦则戚,戚则亲,亲则爱,爱则玉色,玉色则形,形则仁。(《第五章》)
智之思也长,长则得,得则不忘,不忘则明,明则见贤人,见贤人则玉色,玉色则形,形则智。(《第六章》)
圣之思也轻,轻则形,形则不忘,不忘则聪,聪则闻君子道,闻君子道则玉音,玉音则形,形则圣。(《第七章》)
“仁之思”的仁显然是指“形于内”的仁,它是生而具有,形于内心的,仁通过思即反求诸己可以体验到清、察、安、温、悦、戚、亲、爱等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和心理感受,并由内而外,形成所谓的“玉色”,古人常以玉比喻德,玉色也即道德生命圆润通透而在容貌颜色中的显现,“玉色则形,形则仁”。因此,这里所表达的乃是仁自我扩充、发展、实现的具体过程,其中,“仁之思”与“形则仁”中的仁虽然都是仁,但具体内容显然是不同的,前者是仁潜存的、“形于内”的状态,后者是仁已实现,“形”也即彰显于外的状态,而在这一过程中,仁的内容无疑得到充实和丰富,用符号可表示为:仁(A)→思(......)→爱→仁(B)。所以,这里的仁不是一抽象的概念,而是一动态的活动,是道德生命扩充、完善、实现的过程。与仁一样,圣、智也要从活动和过程去理解。智虽然是一种经验认知,是“见贤人”,但它同样首先要经过思的过程,使“形于内”的智充分表现出来,获得长、得、不忘、明的精神体验,然后“见贤人”,“见贤人则玉色,玉色则形,形则智。”因此,智同样表现为自我扩充、发展、实现的具体过程,其中,“智之思”是智的开始,它不仅仅是一种认知活动,还包含了内在的精神体验,而“形则智”则是智的完成和实现,是认知经验向内在德性的转化,是转智成德,这一过程可表示为:智(A)→思(......)→见贤人→智(B)。圣是直觉之知,是“闻君子道”,它本身就是以内在体验为特征的,但它同样要经过思的过程,可以说思使圣的实践过程更加具体化了,可表示为:圣(A)→思(......)→闻君子道→圣(B)。
《五行》对于仁、圣、智的理解显然是对孔子思想的一种继承,同时又影响到以后的孟子。在孔子那里,仁就是道德生命发展、实现的全体和过程,是要通过内在体验去把握、理解的。《五行》继承了仁的这一思想,把它运用到“德之行”的理解中来,在《五行》那里,仁、圣、智等不是抽象的概念和实体,而是道德生命具体的实践过程和活动,它不仅是“形于内”的,同时还是“形”即彰显、表现于外的XIX,因此,仁、圣、智实际就是由潜存状态到实现状态的发展过程,而且只有在它们实现、完成的意义上,才能真正算是有“德”,否则便是“无德”。以后孟子把仁、义、礼、智看作是自身扩充、实现的过程,而不是抽象的概念和实体。孟子重视“思”,认为“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同上)“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同上)显然即是受到《五行》的影响。对于仁、义、礼,《五行》则作了稍有不同的另一种论述:
不变不悦,不悦不戚,不戚不亲,不亲不爱,不爱不仁。(《第十章》)
不直不肆,不肆不果,不果不简,不简不行,不行不义。(《第十一章》)
不远不敬,不敬不严,不严不尊,不尊不恭,不恭无礼。(《第十二章》)
在古代汉语中,“不......不......”的句型往往表示一种条件关系,即以前项为后项的先决条件,它也可以改为“有......方可......”,故上面第一句实际是说:有变方可有悦,有悦方可有戚,有戚方可有亲,有亲方可有爱,有爱方可有仁。下面两句也是如此,其所表达的乃是由变、直、远分别到仁、义、礼的内在情感扩充、发展的过程,其中变、直、远是先决条件,仁、义、礼则是最终结果,是由变、直、远分别开始的一系列情感活动的完成和实现。那么,什么是变、直、远呢?《五行》云:“颜色容貌温,变XX也,以其中心与人交悦也。”(《第十四章》)应该说“颜色容貌温”本身并不是变,而是变的外在表现,但由“颜色容貌温”又可体会到内在的变,二者又是一致的。变通恋,帛书本即作恋XXI,乃是一种顾念不舍之情。这种顾念不舍之情内在于心,由此层层外推,便可达到仁。《五行》对这一过程作了具体说明:“中心悦焉,迁于兄弟,戚也。戚而信之,亲也。亲而笃之,爱也。爱父,其继爱人,仁也。”(同上)可表示为:变→悦→戚→亲→爱→仁。直,《五行》的解释是“中心辩然而正行之”(《第十五章》),指内心的判断以及行为,《说》形象地把它解释为“中心弗迷”、不食嗟吁之食,由直层层外推,就可达到义XXII。《五行》云:“直而遂之,肆也。肆而不畏强御,果也。不以小道害大道,简也。有大罪而大诛之,行也。贵贵,其等尊贤,义也。”(同上)可表示为:直→肆→果→简→行→义。远是“以其外心与人交”,(《第十六章》)俗话说距离产生敬畏,远即是与人交往中的距离感和敬畏感,这种远显然不是空间上的,而是心理上的,是一种内在的情感和态度,在《五行》看来,礼即是这种远的扩充和外显:“远而庄之,敬也。敬而不懈,严也。严而畏之,尊也。尊而不骄,恭也。恭而博交,礼也。”(同上)可表示为:远→敬→严→尊→恭→礼。
可以看出,这里的论述与前面的仁、圣、智形式上稍有不同,它不是说“仁之思”、“义之思”、“礼之思”,把仁、义、礼看作通过“思”的自我扩充、发展过程,而是提出了作为内在情感、心理活动的变、直、远,由变、直、远外推、显现出仁、义、礼。出现这种差别,可能是因为义、礼在一般人们的观念中往往是指外在对象而不是内在主体,若说“义之思”、“礼之思”多少不符合常理。至于仁一行,可能在《五行》看来,其性质本身就既具有与圣、智相同的一面,也具有与义、礼相近的一面,故放在两个部分来论述,同时也可能是出于表述形式的考虑,用仁、义、礼与前面的仁、智、圣相对应。但如果抛开这种形式上的差别不论,我们不难发现二者仍具有某种一致性XXIII。《五行》虽然不是把仁、义、礼描述为自身扩充、发展过程,而是通过变、直、远予以说明,但变、直、远与仁、义、礼显然是密切相关的,是后者“形于内”的根据,借用孟子的话,我们不妨说它是仁之端、义之端和礼之端,《说》分别称其为“仁气也”、“义气也”、“礼气也”,实际也是这个意思。因此,《五行》对仁、义、礼的论述与前面的仁、圣、智实际是一致的,都是将其看作道德生命扩充、发展、实现的具体过程,看作由内而外的显现;另外,仁、义、礼虽然没有谈到“思”,但其由变、直、远的外推过程实际也是建立在情感体验之上的,这与前面的仁、圣、智也具有一致性。值得注意的是,《五行》对仁、义、礼的理解同样对孟子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表现在孟子的“四端”说上,孟子把仁、义、礼、智看作恻隐、羞恶、是非、辞让之心的扩充、显现过程,与《五行》由变、直、远推出仁、义、礼在思想上是一致的,孟子的“四端”说实际是综合了《五行》仁、圣、智与仁、义、礼二者的内容,是对后者的进一步理论概括。在《五行》这里,仁、圣、智与仁、义、礼的不同表述方式表明其思想还处在尝试、探索之中,而孟子“四端”说在理论形态上则更为成熟,更为精致,说明《五行》的成书应该是在孟子之前,是孟子发展了《五行》而不是相反。
(四)
《五行》前半部分主要从“形于内”的角度对仁、圣、智与仁、义、礼分别作了论述后,又在二十章对仁、义作了进一步阐发,将其看作处理案狱的方法和原则。与前面相比,《五行》的这一部分显现出不同的风格和特点。
不简,不行。不匿,不察于道。有大罪而大诛之,简也。有小罪而赦之,匿也。有大罪而弗大诛也,不行也。有小罪而弗赦也,不察于道也。
简之为言犹练XXIV也,大而晏XXV者也。匿之为言也犹匿匿也,小而轸XXVI者也。简,义之方也。匿,仁之方也。强,义之方。柔,仁之方也。“不竞不浗,不刚不柔”,此之谓也。(第二十章)
对于“简”,《五行》的解释是“简之为言犹练也”,练的本义是白色熟绢,引申为实情。《礼记·王制》:“有旨无简不听。”孔颖达疏:“言犯罪者,虽有旨意,而无诚(情)实者,则不论之以为罪也。”就是作实情讲,故简是从实情出发,秉公而断,“有大罪而大诛之,”这是大的一般原则;而“行”应是针对义而言,荀子曰:“唯义之为行。”(《荀子·不苟》)下文又说:“简,义之方也。”正可证明这一点。故“不简,不行”乃是说,不从实情出发,就不能真正行义,不能保证义的公正性。对于“匿”,《五行》的解释是“匿之为言也犹匿匿也,”其中前一个匿指隐匿,而后一个匿庞朴先生认为通“慝”,指邪恶XXVII,甚是。故匿是从人情出发,隐匿别人的过错,“有小罪而赦之,”这是小的具体原则。在《五行》看来,作不到这一点,同样是不懂得道。这个道显然是指仁道,儒家自孔子起即有重视仁道反对刑罚的特点,如“子为政,焉用杀?”(《论语·颜渊》)“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甚至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子路》)。孔子的这一思想虽然保留了古代仁道精神,但却是以牺牲义的公正性为代价的,所以到子思时,一方面继承了孔子的仁,认为“仁者,天下之表也”,(《礼记·表记》)另一方面也不完全排斥刑,而是主张礼、刑并用,“君子礼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坊记》)子思的这一看法显然与《五行》关于简、匿的思想是一致的,同时也说明《五行》与子思一派确实存在密切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不简,不行”在前面第十一章也出现过,但二者的表达各有侧重,内含并不完全相同。在第十一章中,“不简不行”是“直”也即“中心辨然正行之”的一个外推、显现过程,是由内而外的表现,具体内容是“不以小道害大道,简也。有大罪而大诛之,行也”;而这里的“不简,不行”是指从事实出发,对客观、公正原则的贯彻实行。故《五行》又提出“简,义之方也,匿,仁之方也”,以为匿、简是实行仁、义的方法和原则,这种对仁、义的理解显然与前面有所不同,它不是将仁、义看作内在情感自我扩充、发展的过程,而是理解为某种具体的方法和原则,用《五行》的话说,显然更具有“不形于内”的特点。由于仁、义被外在化、对象化,《五行》的下半部分不再突出、强调“思”,而是提出类比、推理的判断方法。
目而知之,谓之进之。喻而知之,谓之进之。譬而知之,谓之进之XXVIII。几而知之,天也。“上帝贤汝,毋贰尔心”,此之谓也。(第二十三—二十六章)
这里的“知之”“进之”显然是针对仁、义而言,提出了认知仁、义的不同方法。目,庞朴先生认为借为“侔”XXIX,从《说》“目之也者,比之也”的解说来看,显然是正确的。《墨子·小取》:“侔,比辞而俱行也。”孙诒让《墨子闲诂》:“《说文·人部》:‘侔,齐等也。’谓辞义齐等,比而同之。”用今天的学术语言说,侔即是对原判断的词项附加比词,从而构成一个推论形式,相当于直接推理的一种形式。《说》对此有很好的说明:“循草木之性,则有生焉,而无好恶。循禽兽之性,则有好恶焉,而无礼义焉。循人之性,则巍然知其好仁义也。”通过与草木之性、禽兽之性的比较,就可以发现人的独特之处是有仁义之性,这种推论方式便是侔。侔不同于思,它不是向内反求,而是注意经验观察,注意类比推理。值得注意的是,侔的方法同样被荀子所重视:“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这里除了个别字句外,与前者基本相同。而荀子与《五行》后半部分之所以都重视侔XXX,显然与其将仁、义客观化、对象化有关,共同的对象决定了共同的方法,同时也说明《五行》后半部分对仁、义的理解确实与前面存在着差异。
喻,是一种类推法。《说》的解释是“自所小好喻乎所大好”,如“‘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思色也。‘求之弗得,寤寐思服。’言其急也”,而“由色喻于礼,进耳”,就是一种喻的类推法。譬,同“辟”,是与侔接近的类比、比较方法。《墨子·小取》:“辟,举他物而以明之也。”《说》举了个很形象的例子:“譬丘之与山也,丘之所以不?名山者,不积也。舜有仁,我亦有仁,而不如舜之仁,不积也。舜有义,而我亦有义,而不如舜之义,不积也。譬(比)之而知吾所以不如舜,进耳。”丘不如山高大,是因为它不能积土成山;而我不如舜,同样是因为不能积累仁、义,通过譬明白这一点,便可由此进达仁、义。值得注意的是,“谓之进之”的“进”又见《荀子》,是表示后天积习的概念,“身日进于仁义而不自知也者,靡使然也。”(《荀子·性恶》)“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是以日进也。”(《天论》)“非礼不进,非义不受。”(《大略》)这说明荀子与《五行》确实具有某种联系和一致性,正如《五行》“形于内”的“德之行”影响了孟子一样,其“不形于内”的“行”同样被荀子发展和继承。不过在荀子那里,“身日进于仁义”仅仅是“化性起伪”,且与天道无关,而《五行》的“进”于仁、义,乃是为了转善成德,并且上达天道,故又提出“几而知之,天也”。对于“几”的哲学内含,学者已多有讨论XXXI,最一般的解释是:“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易传·系辞》)所以几不同于侔、譬等经验认知活动,而是一种直觉体悟,它可以知微见著,由表及里,由内心仁、义的萌动而知达天道。《五行》又提出“集大成”:
君子集大成。能进之,为君子,弗能进也,各止于其里。大而晏者,能有取焉。小而轸者,能有取焉。胥肤肤XXXII达诸君子道,谓之贤者。(第二十一章)
“集大成”显然即前面的“金声而玉振之”,《说》解释此句“大成也者,金声玉振之也”,正是这样理解的,它乃是德善同流,天人一体的精神境界。能达此境界,是为君子,不能达此境界,则只能停留于其所处的某一层次和阶段XXXIII。需要指出的是,前面八、九章中,集大成主要是针对善和德也即四行和五行而说的,而这里则是针对实行仁、义而言,认为“大而晏者,能有取焉。小而轸者,能有取焉”,即在大的原则和小的灵活性方面能分别遵守简、匿的原则,便可由外而内,由善及德,“胥肤肤达诸君子道。”二者从发点虽有不同,但最终目的是一致的,都是要发明内在君子之道,所以《五行》后半部分也由实践仁、义开始,而由“闻道”结束:“闻道XXXIV而悦者,好仁者也。闻道而畏者,好义者也。闻道而恭者,好礼者也。闻道而乐者,好德者也。”
如前面分析的,《五行》的思想是“德之行”与“行”也即德、善的二元论,而这两部分内容又分别体现在有关圣、智的论述以及《五行》前后两个部分中,明白这一点,有关《五行》心身问题的争论也可迎刃而解。马王堆帛书《五行》出土后,学术界曾就《五行》的心身观的性质展开争论,提出不同的看法XXXV。其实,《五行》的心同样具有二元的倾向,需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前面已指出,《五行》前半部分的“中心”和“外心”乃是一种道德本心,类似于孟子的四端之心,它不仅由内而外分别表现为义、礼,同时,心的活动也可以在身上“形”也即彰显、表现出来,体现出心身不二,心身一如的特点。而《五行》的后半部分,由于过分强调心对身的支配作用,表现出与中心、外心不同特点。
耳目鼻口手足六者,心之所役也。心曰唯,莫敢不唯;心曰XXXVI诺,莫敢不诺;心曰进,莫敢不进;心曰退XXXVII,莫敢不退;心曰深,莫敢不深;心曰浅,莫敢不浅。和则同,同则善。(《第二十五章》)
我们知道,孟子、荀子虽然都重视心,但在具体理解上却有所不同。孟子的心乃是道德本心,可以由内而外,表现为自觉的道德行为。所以孟子虽然区分了大体、小体,但并不将心身分为两截,而是以心摄身,心身一如。如学者所指出的,“孟子不认为身体与意识是异质的,身心毋宁是一体的两相。”在孟子看来,心的活动可以“在人的形体上显现征兆,使形体化为精神流贯区域”XXXVIII。孟子下面这段言论,最形象地反映他对心身关系的理解:“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孟子·尽心上》)在心的作用下,身被精神化、意识化,心身的界限被打破,二者成为有机的整体。与此不同,荀子的心基本上是认知心或理智心,心不能自我立法,不能直接表现为道德行为,而主要是认识、实践外在礼仪规范,所以荀子对心身作了严格的区分,心是实践能力,身是改造的对象,礼仪是完美身体的形式和法则,而通过这种“天人相分”,心对身处于支配、主导的地位,并通过实践礼仪而达到统一。所以从思想史的系统看,上面讨论心的文字显然与孟子联系不大,而更直接影响了荀子。《荀子》中就有一段类似的言论:“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自禁也,自使也,自夺也,自取也,自行也,自止也。故口可劫而使墨(默)云,形可劫而使诎申,心不可劫而使易意,是之则受,非之则辞。”(《解蔽》)除了表达稍有区别外,两段文字的思想基本一致,学者认为《五行》的心身观更接近荀子一系,并非完全没有根据。在荀子那里,心对身的支配是通过礼完成的,而上面《五行》论心的文字,又出现在讨论“不形于内”的“行”的后半部分,这决非偶然,可以说正是这种相同的思想倾向,决定了二者的某种一致性。在《五行》那里,心的两种倾向尚处在混而不分的状态,而以后的孟子、荀子则兵分两路,各取一端,《五行》中所蕴涵的不同思想倾向也由此分化。
(五)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对《五行》的年代及其在思想史上的地位可以有进一步的认识。首先,《五行》提出德之行与行,实际是延续着孔子以来仁、礼关系这一儒学基本问题的讨论,并试图在理论上作出说明,因此,从思想的发展脉络来看,它显然是处在孔子以后孟、荀以前的儒学分化、过渡阶段,与孟、荀相比,《五行》的思想也明显具有过渡时期的二元倾向,如它一方面提出“形于内”的“德之行”,另一方面又提出“不形于内”的“行”;一方面提出自主、自律的道德实践活动——为德,另一方面又提出外在、他律的道德实践活动——为善;一方面提出直觉之知的圣,另一方面又提出经验之知的智等等,而这些相对的方面,在《五行》那里多少存在着某种矛盾:既然人具有先天的道德禀赋——德之行,并可以由内而外,直接表现为道德行为,“五行皆形于内而时行之,”那么,为什么还要由外而内,去实践作为外在规范的行呢?既然圣可以“闻而知之”,可以直接发明内在君子道,为什么还要通过智去“见贤人”,集善成德,并上达君子道呢?这些《五行》均没有作出说明,或在它看来根本就不成其为问题,于是这些在后儒眼里矛盾甚至对立的方面,在《五行》这里却相安无事,和平相处。而以后孟子提出四端说,认为“仁义礼智根于心”,实际从内在的方面发展了“形于内”的“德之行”,而舍弃了“不形于内”的“行”;荀子突出、强调礼,主张“隆礼仪而杀诗、书”,则是从外在的方面继承了“不形于内”的“行”,而否定了“形于内”的“德之行”,《五行》的不同思想倾向也由此得到分化。认为《五行》的思想比孟子复杂,不象是孟子以前的作品,可能主观感受的成分多了一些,而如果真正深入到《五行》思想的内部,理解了其思想特点,就不得不承认,与《五行》相比,孟子的思想要更为成熟、更为精致。那么,《五行》有没有可能是孟、荀的折衷调和派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因为从荀子对思孟的批判来看,战国后期,孟、荀两派激战正酣,形同水火,断不至于在这时出现一个折衷调和派来;虽然西汉初年思想界出现了融合孟、荀的倾向,但出土竹简《五行》的乃是一战国墓,其考古年代虽可以有一定的伸缩,也决不至于可以下拉到汉代,所以把《五行》看作孟、荀之后的折衷派,同样缺乏事实根据。
其次,与思想的二元倾向相应,《五行》在先秦儒学思想史中实居于过渡、分化的特殊地位,对以后的孟子、荀子均产生过影响。孟子受《五行》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如孟子提出四端说,将仁义礼智内在化,显然即是对“形于内”的“德之行”的进一步发展;孟子重视思,把思看作反求于己的方法和手段,与《五行》也是一致的;另外,孟子提出良知、良能,与《五行》的圣也有一定联系,至少在都是一种直觉之知上,二者是一致的;在《五行》中,圣通过“闻君子道”而可以上达天道,而孟子也提出“尽心,知性,知天”,认为发明内在道德禀赋,便可上达天道,孟子与《五行》确乎表现出某种一致性来。同样,《五行》对荀子的影响也十分明显,荀子思想以礼为核心,与《五行》“不形于内”的“行”显然具有某种联系。需要指出的是,《五行》是通过“贤人”来说明“不形于内”的“行”,“见贤人”即学习、实践行的过程,而荀子也有同样的思想:“学莫便乎近其人。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简而不速。方其人之习君子之说,则尊以遍矣,周于世矣。故曰:学莫便乎近其人。学之经莫速乎好其人,隆礼次之。”(《荀子·劝学》)礼乐、诗书虽各有优点,但不如“近其人”来得方便,这里的“人”显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精通礼仪、诗书的人,也即《五行》所说的贤人。此外,荀子重视智,认为“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解蔽》),并把智的范围限定在人事尤其是礼之中,显然是对《五行》圣智之论中智的继承和发展。学术史上虽然并不存在一个思荀学派,但从思想的联系来看,子思的《五行》同样对荀子产生过影响和启发,人们津津乐道的思孟学派,其实只是孔子以后儒学思想分化、演变的一个方面,并不能概括历史的全部。实际情况是,子思以后儒学的分化乃是复合的,而不是单一的。当然,从《五行》的内容来看,子思主要还是属于孔门后学中的内在派,与孟子的联系显然要更为密切,这不仅因为《五行》中“德之行”的内容要更为突出,更能反映其思想特点,同时还在于,《五行》的“行”与“德之行”是互相联系,互为转化的,“见贤人”与为善也是为了要进一步 “闻君子道”与为德,这与荀子主张“化性去伪”,完全否定先天道德禀赋,便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前人思孟并称,将其看作前后相续的同一学派,并非没有根据,思孟学派在历史上确实存在。
另外,从《五行》用“形于内”、“不形于内”来规定“德之行”与“行”来看,它与郭店竹简中的仁内义外说实际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只不过表达方式稍显特殊而已。由此可以知道,子思这位一向披着神秘面纱的人物,原来是仁内义外说的倡导者,郭店简中出现大量仁内义外的论述不是偶然的,某种意义上可能与子思一派的主张有关,同时也是儒学分化时期的思想反映。目前学术界讨论郭店简仁内义外问题时,往往倾向将其与告子联系起来,并由此否定思孟学派的存在,是值得商榷的。其实,从《五行》以及《六德》、《尊德义》等篇的内容来看,郭店简的仁内义外说主要讨论的是仁内与义外的联系,认为道德实践需要从仁内与义外,也即“行于内”的“德之行”与“不形于内”的“行”两方面入手,做到二者的统一;而告子的仁内义外说则突出、强调仁内与义外的对立,认为“吾之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孟子·告子上》),以一种悖论的形式将仁内义外说的内在矛盾揭示出来,而孟子可能正是受到与告子辩论的启发,才对曾经被儒家学者广泛接受的仁内义外说进行了否定,并提出自己的仁义内在说XXXIX。因此,从子思的仁内义外说到孟子的仁义内在说,便呈现出一种思想上的前后联系,不过它并不是什么一成不变的“道统”的传授,而是学派内部思想的发展、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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