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8-12-26 13: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此,“内外”有两层含义,一是事实上之内外,二是有价值因素介入之内外,《春秋》在夷夏之别中,以诸夏为内,夷狄为外。事实上之内外,如前讨论关于鲁事而书者,是以鲁为内,它国为外。《春秋》经传中多有言“我”、“吾”、“内”者:哀十一年经有“春,齐国书帅师伐我”。隐九年经有“侠卒”,传有“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隐十年经有“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传有“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内大恶讳,此其言甚之何?《春秋》录内而略外,于外大恶书,小恶不书;于内大恶讳,小恶书”。前面与鲁相关者之史法分析,皆可理解为“内鲁”之说。《公羊传》虽多有此言,但无后世公羊家所言“王鲁”之说。
董仲舒于《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中论及“三统”时有“王鲁”说法,《奉本第三十四》亦说:“今《春秋》缘鲁以言王义,杀隐桓以为远祖,宗定哀以为考妣,至尊且高,至显且明。”何休亦承此为说,如隐元年经有“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眜”,传有“……何为称字?褒之也。曷为褒之?为其与公盟也。……此为可褒奈何?渐近也”。何休注为:“渐者,物事之端,先见之辞。去恶就善曰进。譬若隐公受命而王,诸侯有倡始先归之者,当进而封之,以率其后。”隐七年、十一年何休有类似之说。另外,也从《春秋》记诸侯去世之用辞来发挥“王鲁”之意,隐三年传有“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而《春秋》于鲁则书薨,于它国则书卒。如隐三年经有“八月,庚辰,宋公和卒”,无传。而何休注为:“不言薨者,《春秋》王鲁,死当有王文。圣人之为文辞孙顺,不可言崩,故贬外言卒,所以褒内也。”如此看来,何休发挥亦有其理由,但《公羊传》并无明言。
在空间基础上被明显赋予了价值倾向,如涉及“夷狄”者。此时“内”在《公羊传》表达为“中国”(诸夏):隐七年经有“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传有“凡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此聘也,其言伐之何?执之也。执之则其言伐之何?大之也。曷为大之?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其地何?大之也”。其中“不与”,是在夷夏之辨中否定夷狄而肯定诸夏。而肯定诸夏之理由并非因其在空间上同鲁接近,更主要体现在文化即文明上。如昭二十三年经有“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髡、沉子楹灭,获陈夏啮”,传有“此偏战也,曷为以诈战之辞言之?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然则曷为不使中国主之?中国亦新夷狄也。其言灭获何?别君臣也,君死于位曰灭,生得曰获,大夫生死皆曰获。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其言获陈夏啮何?吴少进也”。对其中“中国亦新夷狄也”,何休注为“中国所以异乎夷狄者,以其能尊尊也。王室乱莫肯救,君臣上下坏败,亦新有夷狄之行,故不使主之”。评价夷狄之标准看来主要在于其理想文明上之大一统。至于空间上远近,只是因为周王封建,礼仪文化存在之事实。随时间推移,原来之夷狄借鉴吸纳了中原文化,而中原各国又多有不合《春秋》理想之情况,故有进楚吴之说。
关于文实者,在《公羊传》中典型之言是“文与而实不与”。在《公羊传》中共有六例:僖元年经有“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传有“救不言次,此其言次何?不及事也。不及事者何?邢已亡矣。孰亡之?盖狄灭之。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君也(诸侯之君)。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
其它五例见僖二年、僖十四年、文十四年、宣十一年、定元年,亦有“文与而实不与”、“诸侯(大夫)之义不得专封(专讨、专执、专置废君)”、“救之可也”之说。
欲了解《公羊传》文实之义,要将之置于春秋历史脉络中。春秋之时,周天子仍是之天下共王。然而随社会经济、政治、军事在诸侯国中此消彼长,王室权威已名存实亡,封建宗法制度逐渐消解。王权之衰,在《左传》中多有描述,如《左传》桓五年,有“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战于繻葛……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左传》僖公八年,襄三年有周王室之单顷公与诸侯盟于鸡泽,等等。在诸侯各国的实力凌驾于王室之上时,王室地位亦类似于一个侯国。且某些大国如齐、晋为做天下霸主,以尊王之口号号召诸小国,貌似尊王,实则是对封建制度之背叛。《春秋》看到这一点,发明了“实与而文不与”之技巧拨乱反正,面对残酷现实,以一种近似调和方式,来显现某种理想秩序。
5,由某些回答,知《春秋》于平常叙事中含有义旨,此时并无编排迹象。在《公羊传》中,可分为由“何以书”之问引出者,以及直接对《春秋》某些用词发义者。
由“何以书”之问引出者,其前无有条件,不同于“……不书,此何以书”,相比其它诸问针对字词或局部书法,更有直接显明义旨之方便。《公羊传》以“何以书”之问引出“记灾”、“记异”、褒贬、“以罕书”、“以重书”之类。而像隐六年传释“秋七月”为“《春秋》虽无事,首时过则书。首时过则何以书?《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何休注:“春以正月为始,夏以四月为始,秋以七月为始,冬以十月为始”,乃是表明《春秋》体例。至于“记灾”、“记异”,条目不少,基本指向自然天象。而昭八年、昭十一年,释“搜”(阅兵)为“以罕书”,仅表明了史例。
在此主要说明在“何以书”之问中所体现《春秋》褒贬态度,除了讥“变古”之事,另有因某事不合情理而讥之、重民、讥“非礼”、内鲁义旨等等之表达。
明言复古之意,如:僖二十年经有“春,新作南门”,传有“讥。何讥尔?门有古常也”。宣十五年经有“初税亩”,传“讥。何讥尔?讥始履亩而税也。何讥乎始履亩而税?古者什一而藉。古者曷为什一而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明言复古者虽然不多,但仍可从中发现《春秋》理想之依据,从《公羊传》整个对《春秋》解读中可以看到,其义旨并非悬空,而是以宗法制度为其依托。在《春秋》里,古代就是黄金时代,然而黄金时代或已是经过了理想化诠释。
一般讥刺,如文十三年经有“世室屋坏”,传有“讥。何讥尔?久不修也”。庄三十一年经有“筑台于薛”,传有“讥。何讥尔?远也”。以及“筑台于秦”,讥其临国。诸例所示在政治上皆非大事,《公羊传》之解,明其不合情理。而庄三十一年经有“春,筑台于郎”,传讥之为“临民之所漱浣也”,则有重民之意。隐七年,释“城中丘”为“以重书也”,宣十年,释“饥”为“以重书也”,都关系百姓生计,城中丘重在何处,传文无说。何休解为“劳民太甚”。饥亦同样,何休解为“民食不足,百姓不可复兴,危亡将至,故重而书之”。联系整个传文氛围,何休所解不错。另外多有讥非礼,如闵二年经有“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传有“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庄二十三年经有“夏,公如齐观社”,传有“讥。何讥尔?诸侯越竟观社,非礼也”。凡是等等。而庄元年经有“王姬归于齐”,传有因“我主之”而书。庄十一年经有“冬,王姬归于齐”,因“过我”而书。此皆如前所示与鲁有关者。在对不同问式之回答中有同类答案出现,表明《公羊传》在解码之时并无严格排列。
直接对某些用词发义者(于不变处取义)。是相对于“变文”来讲,如前所言,变文乃是《春秋》刻意改变某词以寄义之处。而此处是在《春秋》并没有改变用词的情况下,《公羊传》也表明了义旨。例如:隐四年经有“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传有“晋者何?公子晋也。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此处释“立”为“立者不宜立也”,但为何不宜立,则无说。从传文中可以知道的信息是,“卫人立晋”之“人”,是指众人,“其称人何?众之所欲立也。众虽欲立之,其立之非也”,仅此而已。《谷梁传》多有与《公羊传》相合之说,对于此条,《谷梁传》谓:“春秋之义,诸侯与正不与贤也”,此或亦为《公羊传》义旨,认为立公子晋非正。成六年经有“二月辛巳,立武宫”,传文释“立”为“立者不宜立也”。立武宫非礼,因何非礼,《公羊传》无说。何休在经解诂说:“礼,天子诸侯立五庙,受命始封之君立一庙,至于子孙。过高祖,不得复立庙。”这是把武宫当作武公之庙。[11]定元年经有“立炀宫”,传文同样释“立”为“立者不宜立也”,讥非礼。
同“立者不宜立也”相类,有“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不宜致也”、“其言吉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例如:僖八年经有“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传文释“用”为“用者不宜用也”,释“致”为“致者不宜致也”,以二者为非礼,亦未说何以非礼。何休说:“礼,夫人始见庙,当特祭,而因禘诸公庙见,欲以省烦劳,不谨敬,故讥之。”何休之意,是不应该借花献佛,于禘时顺便用致夫人,不敬,而应在禘之外特祭。成十七年经有“九月辛丑,用郊”,传仍释“用”为“用者不宜用也”,传文认为“郊用正月上辛”,[12]不知出处。成公九月用郊,是非礼。闵二年,经“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传有“其言吉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曷为未可以吉?未三年也。三年矣,曷为谓之未三年?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其言于庄公何?未可以称宫庙也。曷为未可以称宫庙?在三年之中矣。吉禘于庄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直接对词发义,看不出《春秋》在表达上之用心。
6,由《公羊传》某些回答,知《春秋》择重而书。
《公羊传》中对“重”之使用有与人名地名相关者,人名者如“将军子重”、“晋侯重耳”,地名者如“重丘”,但与方法无关。关于方法之“重”,大约是“重要”、“重大”、“严重”之意。按《公羊传》的意思,凡事有轻重,《春秋》在表达事件之时,也择重而说。如:隐五年经有“秋,卫师入盛”,传有“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者也”。庄十年经有“二月,公侵宋”,传有“曷为或言侵?或言伐?粗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僖元年经有“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传有“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弒公也。然则曷为不于弒焉贬?贬必于其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僖二十三年经有“春,齐侯伐宋围缗”,传有“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疾重故也”。
然则,这些何以重要?传文未明言。至少从如“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中,可以看出传文所认为的何者所重何者所轻,再从伐、战、围、入、灭之意思,我们可以知所谓“重”在此是从国与国之间争夺程度上说。而上举隐五年传有“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者也”,联系它处之尊君,是突出“君”之重要。在理解《公羊传》时,重与不重,我们可以从部分到整体再到部分去观察。加之《公羊传》常有自述解经方法,如前举庄四年传有“则曷为独于此焉讥?于雠者将壹讥而已,故择其重者而讥焉,莫重乎其与雠狩也”,可见只要是庄公与齐侯之交往,都有讥之意,只是择其重者表达出来罢了。在《公羊传》的提醒之下,“书其重”作为《春秋》的基本方法之一,同样是理解《春秋》义旨的门径。
六种方法中,只有训诂与《春秋》作者用心无关,但在《公羊传》中却相当重要,表现为在训诂之后连续追问,直至表明对某事之态度。如前举宣十年“王季子”,传训为“天子之大夫也”,进而问“其称王季子何?贵也。其贵奈何?母弟也”,以此表达亲亲、贵贱之义。文公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释“跻”为“升”,国之大事,唯祀与戎,是以祭祀乃太庙中大事,传文训大事为大祫。大祫是合祭,三年丧期已满,毀庙之主陈于大庙,合诸祖之神主举行大祭,原有之神主要依次上升。依《公羊传》,上升该遵庙次,但文公之父僖公乃闵公庶兄,闵公虽早薨,文公还是将僖公之主升于闵公之上(经文只有“跻僖公”,而跻只有先君跻,僖公不应跻,所以将跻僖公释为升于闵公之上),传文讥其“逆祀”。在此,传文意思可谓“尊尊”甚于“亲亲”。由对“跻”这个语文词的训诂,进而表明对某事态之评价。在《公羊传》问答之中,基本属此种情形,可以说,训诂是解《春秋》之码的主要入路,之后才揭示出《春秋》隐微的写法。相对这种解释样态,很多对古典文本的解释,例如朱熹解释四书、郭象解释《庄子》,甚至《左传》解释《春秋》,严格来说,都不能称其为解码。《公羊传》与这些解释有明显不同,朱熹、郭象侧重于义理发挥,而《左传》侧重于事件描述,《公羊传》在表明《春秋》义旨同时,如前所示,还展示了《春秋》写作技巧,这或许是对“隐微书写”的作品与一般作品解释的不同处。正是由《公羊传》解码,我们得以窥见《春秋》有在一般作品中不易觉察的一面。需说明的是,上面所举诸具体例子,《公羊传》中还有许多,为省篇幅,不能尽举。
二,《公羊传》与《春秋》之关系
在此进一步讨论两个问题,一是关于《公羊传》解码与《春秋》编码对应问题。二对《春秋》编码理由作点说明。
《公羊传》与《春秋》的关系,大概不出三种情形:(1)《公羊传》是口传,(2)《公羊传》或有口传因素,(3)《公羊传》是“讬古改制”。第一种情形问题不少,[13]除了前人于《公羊传》引公羊异姓人解释、时间上五世传承、字数上口传不可能几方面皆有怀疑之外,从《公羊传》对训诂的使用也可以找出否定的理由。如假定《春秋》作者为孔子,至少,其在定、哀之世教授弟子时,是无需对当世通常名物作训诂说明的,而《公羊传》对《春秋》此时期传文中却依旧有大量训诂。所以,即便《公羊传》是基于口传,在其定型之前,必有公羊学者在传授学生时所加入的东西,《公羊传》解释《春秋》一定会有在说明范围上大于《春秋》编码之情况,像训诂层面,《春秋》作者不可能事先想到。而《公羊传》作者可能亦无特意要在自己的解说和《春秋》编码之间划个界线,便难免会在解码之时加入一些在个人理解上之说明,以致于口传与否竟成了讼争纷纭的话题。因此,第二种情形“或有口传因素”可能最大,徐复观认为,应当是孔门中属于齐国这一系统的第三代弟子,就口耳相传的加以整理,记录了下来成为“原传”,在传承中又有若干人对“原传”作解释上的补充,被最后写定的人,和“原传”抄在一起,这便是汉初《公羊传》的共同祖本。[14]确是合理推测。而第三种情形则只能作为一种假设存在。
在《公羊传》逐渐定型过程中,对《春秋》要么显明义旨,要么显明相关事实,皆可称对经典的解释。从《公羊传》中大量对《春秋》义旨之申明看,传达义旨是主要的。《公羊传》哀十四年传就明确表明了《春秋》的性质:“君子曷为为《春秋》?反诸正,莫近诸《春秋》”,训诂层面以及史实细节的澄清属副次。由是,假定《公羊传》解码,大约只有关乎义旨者,才对应着《春秋》编码。而本文之所以将诸如明史实者也说明,一方面是因为以《公羊传》问答为入路,相同的问式包含此内容。另一方面,有助于了解《公羊传》原貌。
还有一个问题,前述1、3、4、5、6几个方法中,都没有史法与习惯说法比照,《公羊传》是如何得出的呢?可能有二条路,一条是靠《公羊传》作者对《春秋》文本的归纳以及历史知识的掌握,一条是靠《公羊传》作者对孔子义旨的把握(包括口传因素)。如“变文”之解码则明确要求有历史知识前提,否则不可能知道《春秋》之变文,如“入”本是“灭”、“克”本是“杀”、“孙于齐”事实上是“固在齐”,这些不是语义的训诂,而是通过所书的和传文作者所掌握的历史知识间之比较来破译(或者由口传而来)。在上述“时间、空间、文与实”的方法中,在“时间”上所谓“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首先有归纳,当说出“隐亦远矣,曷为为隐讳?隐贤而桓贱也”,则有义旨介入。两条路往往在《公羊传》解释中形成一个整体。而“空间”中夷狄之说以及“文与实”,多与所把握到的《春秋》义旨相关。对于释“何以书”、“于不变处取义”以及“书其重”,因其直接表明义旨之特征,显然是传文作者在《春秋》义旨观照下做出的解释。“何以书”所答也有关于史实的,但不主要。其实,《公羊传》自问自答之行文方式,已表明了《公羊传》作者是把握在先的。
在前说第二种情形最可靠之前提下,《公羊传》解码,大概可归为三个门径:(1)与史法与习惯说法比照。(2)靠《春秋》文本所说与自己所掌握的历史知识比照。(3)据自己对《春秋》义旨的把握。后者亦作为前两者的理解背景出现。然而,这些讨论,都不能否定《公羊传》是以《春秋》为框架之“讬古改制”,其中大量不关义旨的说明,更加深了重心不在《春秋》而在《公羊传》之印象。虽是假设,亦与《春秋》用心编码一样,都能表达那种类似孟子终日汲汲行王政之情怀。
那么,《春秋》何以费尽心思将其义旨隐藏起来?此时不得不考虑《春秋》作者。经学家常走极端,喜欢将某说某制度之创立归之于某个人,今古文之争,其源头之作者便是内容之一。周予同先生整理今古文异同,在所列十三条之中,竟有五条是关于作者。[15]《春秋》与孔子相关,在经学内部自来无异议,古文视孔子修《春秋》,而今文视孔子作《春秋》,孔子的身份,决定了《春秋》的性质在传统内部之差异,在古文那里,《春秋》是周公遗训,在今文那里则是素王大法。至疑古学派遂对此怀疑。然而李学勤先生曾说:“《左传》以下书籍一致讲孔子修或作《春秋》,我们实在没有否认的理由。”[16]对李先生所说“没有否认的理由”,文本的理解是,如果注重其中义理便没有必要否认传统既成的认识,《春秋》如果不与孔子相关,必与其它人相关,既有成说,依成说亦无不可。
讨论孔子编码原因,先回顾一下其编码义旨特点。表达其义旨者,无非是借着“褒”、“贬”、“讥”、“绝”、“讳”等态度,如从前面讨论中所表现的,大到恶战伐,讥诸侯、周王非礼,对贤者之褒美,不合礼法之贬斥,小到世室屋坏而久不修(文十三年),临民之所漱浣而筑台(庄三十一年),是典型的指点江山做法。对于春秋历史,《左传》及《国语》展示了一个礼崩乐坏、战乱频仍、民不聊生的情形。《孟子·离娄下》曾言: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太史公亦说:“余闻诸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华书局,1959年,页3279)。孔子惊惧世衰道微,欲补偏救弊,但作为一介布衣,居然敢作《春秋》这样本属于天子之事,显然为其身份所不允许。所以孔子也说: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讥评时弊,而且涉及尊长,这种尴尬乃至于所可能遇到的危险,令其不得不将其义旨隐藏起来。董仲舒在《楚庄王第一》中对孔子的理解应该不错:“义不讪上,智不危身,故远者以义讳,近者以智畏。畏与义兼,则世愈近而言愈谨矣。”于是《公羊传》有“主人习其句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尔”(定公元年),看来孔子精心编码获得了成功。而《公羊传》自问自答,从语言之训诂、技巧之开示,至大义之展现,为读者揭开了这个秘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