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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市海珠中路和光塔路交界处,新建了一栋19层高的物业汇秀上筑,并已于近日售罄,然而,光鲜的高层旁边,一幢8层高的商品房被压得喘不过气。
身形庞大的19层住宅紧贴8层商品房北侧墙壁而建,并且骑着8层商品房的天台向上延伸10层高,走上天台抬头望去是别人的阳台。
另外一边紧挨着一家宾馆,于是乎,居民白天上楼要打开手电筒,晚上睡觉要戴着眼罩,夏天热浪滚滚,衣服很难晾干。居民多次向开发商投诉,然而,对方称完全按照合法证照办事。昨日,居民向记者道出了合法之中的不合理,包括建成连体楼完全没有征求居民同意,施工结束后没有按照承诺修复破损部分等等。
苦一:有门不能进出
海珠中路215号8层商品房住户的处境,有点让人难以置信。一层业主甄先生的商铺门面旁边,开了一扇只有约1米宽的防盗门,走进防盗门,楼梯十分狭窄,防盗门一关闭,立马一片昏暗,一位老人摸黑上楼,一步一惊。
记者看到,商品房原来的门口比较宽大,开在北面墙壁上,因为19层住宅的缘故,原来的大门早已用水泥封住,商铺的小门,是后来不得以才如此建设暂时使用。白天,为了让老人家方便上下楼,在家的住户只能尽量打开自家的门户,让光线透进来。
苦二:有窗难开没光没风
根据观察,北面全部是窗户,原本承担了楼梯间采光的功能,如今打开窗户,迎面就是一堵乌黑的墙,伸手一摸,窗户和墙壁最多只有10厘米的距离,住户只能打开南面的窗户。19层住宅象征性地留出了一些距离,让住户还可以在利用阳台晒晒衣服,“根本没有风到,衣服晾很久都不干。”住户杨小姐对此很苦恼。
苦三:白天太黑晚上太亮
更让住户难以忍受的是,由于旁边是新会宾馆,一到晚上,宾馆灯火通明,从入夜就一直大灯亮着,一直到天亮,灯光正好照射在住户南面的阳台和层间窗户,居民家中的客厅和部分房间都备受光污染影响,每天夜晚红光一片,让人无法入睡。
“我2005年入住的时候楼下只有一层高的商铺,家中光线充足,非常通风,很舒服。如果我知道旁边要建高楼,我才不买呢。”家住602的黄先生对此很气愤。
苦四:天台变成别人空间
此外,8层商品房的天台原本是公用的,然而,自从新建高层完工之后,天台就成为了别人的私人空间。高层的阳台朝商品房的天台方向建造,并飘出4米宽,极大影响了使用。黄先生还发现,原来电视电话收发器并不在本层楼房的天台上面,近日不知道如何被挪位过来,占用了不少空间。在施工过程中不少人每户花一千多元建造的飘雨篷多处被砸烂,天台的一些墙壁也见多处被损坏的坑洼。
开发商:完全按照规划建房
记者就此询问了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对方称,现在住宅已经全部售罄,而开发商完全是按照红线划定的部分建造,是合法合规的,至于旁边的住户会不会不满等等,她无法解决。
居民:购楼时不知会与邻楼连体
住户代表黄先生说,一来,业主购房时有房产证,当时旁边是商铺,完全不知道将会建起19层物业,知情权不到位。其二,2006年开发商开始施工的时候业主提出抗议,当时他们表示,按照规划局的图纸施工,会留出一定的间距,后来他们发现施工人员完全就是用商品房的门窗、墙体、天台作为支撑,直接搭建棚架模板施工。
律师:居民可申请行政复议
由于物业已经建成,要整体拆除并不现实,居民认为,楼顶天台被压,上面10层的都可以视为属于添附物,应与连体的住户分摊效益。此外,施工人员应该兑现承诺,对损坏的墙壁雨篷和弄脏的窗户维修清理,而通风和采光的问题,应该想办法给予改善。
长期从事房地产事务的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丁剑清律师表示,业主对于自身的物业拥有采光、通风、感观等权利,附近物业的施工、建设必须满足业主的相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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