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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历代服饰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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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14: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服装的最初样式应当是十分简便且大致相同的,夏天取树叶掩体,冬天用兽皮遮盖。《白虎通义》说:“太古之时,衣皮苇,能覆前不能覆后。”由此可知,人类最早是用树叶或兽皮围在腹下膝前。这种服饰样式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出于实用,因为这样做,不仅可以使腹部御寒,而且也可以遮羞,同时还可能是为了保护人类赖以繁殖后代的生殖器。

  后来,人们把兽皮中央穿一个洞,或者在一边切割出个凹口,套在脖子上或披系于肩,这就是最早的所谓“套头衫”和“披风斗篷”。在新石器时代,长江流域的先民较多地利用纺织品做原材料,做成“套”或“披”的样式,并普遍流行了相当长一段时期。甚至一直到现在,长江两岸的人海中,仍可寻觅到“套”或“披”的踪影。特别是在贵州、云南的一些彝族地区,就曾流行用一张整羊皮做的羊皮褂,以羊腿部皮当系衣的纽带,冬季毛朝里,夏季毛朝外。居住在云南的纳西族,有一种羊毛披肩,就是将一块方羊皮用绳子拴在身上。数十年前的独龙族仍“不知缝纫之法,男子上身用麻布一方,斜披身后,遮羞而已。”??云南省立昆华民众教育馆:《云南边地问题研究》上册,1933年。还有流行于长江流域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披毡,也是由古代的“披风斗篷”发展而来的。人们利用披毡“昼则披,夜则卧,晴雨寒暑,未始离身。”徐万邦、祁庆富:《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这种披毡与我们祖先最初的服装式样不无渊源。

  在我国古史记载和金文中,有“赐汝赤芾朱黄”一句,又有“赤芾在股”之说。“芾”(音fú扶)字在金文中写作象形的“市”状,被历来的诠释者认为施用于服饰,象征太古时代蔽膝的含义。东汉郑玄注释曰:“古代田渔而食,因用其皮先作掩蔽于前面的下体,以后再掩蔽其后面。”这实际上是当时的另一种服装样式,叫做“围”,即围腰。再往后,人们把蔽前与蔽后的两片围腰用骨针连缀缝合起来,即为裳,也就是后世所谓裙。在长江流域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常穿的筒裙,可以说是保留了古代“裳”的遗风。 ? 上身有衣,下身有裳的衣裳制度,是形成于5000多年前的中华服饰的基本形制。据考古学者和服饰专家研究,我国西周以前的衣着服饰,主要是采用上衣下裳制。当然,夏商周三代上衣下裳制的华夏服饰,其流行范围主要是黄河中下游地区。但是,由于战争的频繁发生,或者因自然灾害的迫使,中原族团纷纷南迁,华夏服饰形制自然而然地带到南方,影响着该地域土著服饰形制。如属新石器时代的河南浙川下王岗晚一期遗址和湖南石门皂市商周遗址中,就分别出土过骨簪和铜簪。簪用于束发固冠,是华夏服饰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我们不妨对当时生活在长江中游的一些土著族系的服饰进行考察。商周时期,长江中游两湖地区土著繁多,主要的族系有濮、越和荆蛮等。这些民族的服饰与中原华夏族服饰是否不同呢?《战国策·越策》:“翦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所谓翦发,即断发之意,人披短发。文身即将花纹刺于身体某一部位。错臂者,刺纹饰于双臂也。

  左衽即衣襟左开。又据长沙出土的越人匕首头象,就是这种服饰的生动再现:袖口窄小,袖子在左手腕处打结,腰间系短裙,上有尖角形、条形图案。这种形式仍属于上衣下裳制,只是稍有变化。濮族的服饰,文献失载,但汉代的西南夷中混有濮人成分,司马迁在《西南夷列传》中或说为结,或为编发,与华夏发式不同,可见服式或有差异。通过对该地区铜器图像的观察,女性无论贵贱,都服饰单一,皆服宽大对襟外衣,长过其膝,袖宽且短,仅及肘部。这表明濮族的服饰可能也是上衣下裳制。再说荆蛮或曰楚蛮,乃三苗与祝融族团支裔混血而成的南方民族,而祝融部落集团最初居住在中原地区,由此可见,其服饰也大体上接近华夏系统。

  上衣下裳形制既备,帽子、鞋子、佩饰等便相继产生。帽子的产生也是因为防暑御寒的需要,人们最初把一片树叶或树皮顶在头上以避免烈日的炙烤和雨水的侵淋,把一块皮毛包在头上以防冻,这就是最早的帽子。《后汉书·舆服志》载:“上古衣毛而冒皮”。《释名》说:“帽,冒也。”《云南志略·诸夷风俗》称:古代僚人以“桦皮为冠”。有些以兽皮制作的帽子上,装饰有兽角、牛角或鸟类的羽毛。《黔记》上说:“黑脚苗……头插白翎”。檀萃著《滇海虞衡志》卷十二称哈尼族“头插鸡毛跳舞”。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六记述:阿昌族“男子顶髻戴竹鍪,以毛熊缘之,上以猪牙雉尾为顶饰,衣无领袖。”一般说来,长江流域的各族人民自古都是男子多戴帽,妇女多裹包头。不过,也有一些少数民族的男子始终保持着用布缠裹包头的传统习俗。

  人们用树皮或兽皮裹脚以抵御冰雪严寒,这就是最早的鞋,后来才由裹脚之物逐渐发展为真正意义上的鞋。《世本》载:“于则作履。”于则是黄帝之臣,由此可知先有衣裳而后才有鞋。按《释名》云:“齐人谓韦履曰。,皮也,以皮作之。”估计近世仍见的革兀革拉鞋与原始的“皮鞋”相似。在长江中下游地区,许多民族则多以草或麻编织成鞋。前些年,在鄂东和鄂南地区,许多农民都还是穿着这种以草或麻编织的鞋子,或行走于山间小道,或劳作于田边地头。这种鞋子穿在脚上,既轻便又舒适,在泥泞的路上行走可以防滑,在坎坷的土石路上行走可防创伤,经济而实用。笔者儿时还曾在父辈的指教下练习过编织草鞋、麻鞋。桂馥《滇游续笔·麻竹》也记载有云南“土人破麻绳作履,谓之麻竹。”? 佩饰是指佩戴在人体各部位的饰物,从不同的佩戴位置看,大致可分头饰、耳饰、颈饰、腰饰、手饰、足饰等等。佩饰是服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佩饰物品的起源略晚于服装衣着,据考古资料表明,制作和使用佩饰的习俗,大约发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后汉书·舆服志》说:相传原始人“见鸟兽有冠角髯胡之制,遂作冠冕、缨、蕤,以为首饰。”山顶洞人遗址曾出土一批石珠、石坠、穿孔鱼骨饰、穿孔介壳等原始佩饰,这是迄今所知中国制作和使用佩饰的最早实例。“这些东西最初只是作为勇敢、灵巧和有力的标记而佩戴的。只是到了后来,也正是由于它们是勇敢、灵巧和有力的标记,所以开始引起审美的感觉,归入装饰品的范围。”普列汉诺夫:《论艺术》,三联书店,1973年版,第11页。在商代的遗址中,已出土的有玉?、铜饰等。周代遗址中出土的玉?、玉环、玉璜、圭、璋、璧、耳坠、项饰、笄、梳等用于装饰的物品更多。这些佩饰除了具有美化功能外,某些器类尚具有宗教意识、尊卑观念上的特别意义,能依此看出明显的等级区分。

  在长江流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大都出土了佩饰物品,如河姆渡文化出现的由玉管、璜、?、环等构成的项饰,马家浜文化则继承了这种传统。又如屈家岭文化,也流行各种彩陶环手饰物;上海青浦福泉山崧泽文化遗址则出土了象牙手镯。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深衣的出现,将上古时代上下不相连的衣和裳连属在一起,是服饰方面一个最重要的变化。关于深衣的造型样式,孔颖达在《五经正义》中作了描述:“此深衣衣裳相连,被体深邃,故谓之深衣。”深衣不分贵贱男女,皆可服用,是春秋战国时期普遍被服用的服装样式。《礼记·深衣》说:“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由此可见,深衣的用途是十分广泛的。也正因为深衣用途广泛,故而它流传很广。它先是流行于中原地区,尔后渐渐被其他区域接纳,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也先后穿上这种服装,特别是楚地,人们普遍服用深衣,只不过在形式上有所变化和改进。如《礼记·深衣篇》说:深衣“长毋被土”,即不覆于地面,不受到玷污。而楚墓出土的木俑衣着与深衣实物均为长曳被土,这与深衣形制所定的长及于踝,约去地4寸之制有出入。另外,江陵马山砖瓦厂一号楚墓出土了一批直裾衣。深衣应为曲裾,这批服装有绣罗禅衣,锦面袍等。锦袍和禅衣样式基本相同,右衽、交领、直裾,衣身、袖及下摆等部位均呈平直状。这种直裾长裾式深衣,是楚人的流行服。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地区间交流的频繁,服饰有开放性的一面,像深衣的出现、流行,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但是,从总体而言,其中注入的意识和观念,却常常又是自抑和内向的。如战国末秦华阳夫人为楚人,无子,秦异人特地穿着楚服投其欢心,故而被纳为其嗣。这就是利用了内向的服饰乡土观念。《庄子·逍遥游》中曾讲过,“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章甫是一种有玉石装饰的高冠,是商代人的冠制。宋人是殷商后裔,一直习用此种高冠,但若将它拿到越地去,却不适合当地民情,因为越人“断发文身”,是不会去戴这种冠的。《韩非子·说林上》也说过,鲁国有一对年轻的夫妇,丈夫擅长织屦,妻子善于织缟为冠,想徙居越则必穷蹙,因越地人们喜欢跣行而不穿履,爱好披发而不戴冠。由此可见,一地的服饰习俗要想在另一地去推广,是比较困难的,它需要一个过程。此种现象就连春秋战国时人也常常发出感叹,子贡即举例说道:当初太伯至吴,“端委以治周礼,仲雍治之,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所谓“端”,玄端之衣也;所谓“委”,委貌之冠也,均属于周人的衣冠之式。周尺布宽2尺2寸,为衣正幅制不裁剪称之为端;委貌冠是以玄缟制之,又称玄冠。把这类黄河中游地区的服饰拿到长江流域东南地区来,确实不易为当地所接受。总而言之,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统治者安民导俗的举措表现在服饰理念上,是重共性而限个性,求观念守常而轻款式繁化,要求“禁异服”,《礼记·王制》“同衣服,《周礼·地官·大司徒》“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礼记·缁衣》 ? 由于统治者的主观导向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服饰样式的交流,致使春秋战国时期地域性的服饰差异比较明显。那么,当时长江流域广大地区的服饰形制是怎样的呢?下面,不妨以楚地服饰形制为例,举要说明。

  前面说过,楚人也服用深衣,而且还十分普遍,但是又不完全是照搬中原地区的样式,而是有所改进。1982年1月,在湖北江陵马山一号楚墓发掘出大批保存完好的战国中期的衣衾和丝织品,其中有锦袍数件,有专家认为,若是从结构、规格、以及制作上,将楚地锦袍与深衣加以比较,不难发现,其形制虽然与中原地区流行的深衣大体相同,却又可看出其变异和创新。其一,论其尺寸,深衣的长短是有一定规格的,即短不露踝骨,长不及地面,而马山一号楚墓出土的锦袍,大都掩足披土。其二,论其款式,中原地区的深衣都是交领斜襟。穿时两襟交叠曲绕,腋下或胸前用带相系,衣前的右襟向右掩,称之为右衽。马山一号楚墓出土的衣袍大都为右衽,这说明楚人锦袍沿袭了深衣的形制。然而,又有例外,其中有一件E型大菱形纹锦袍,是按左衽穿着,这与深衣的“右衽”形制有明显的差别。其三,论其衣领,深衣的衣领“曲袷如矩以应方”,《礼记·深衣》领在古时称袷,意思是说由领向右曲下的曲领是方形,以应合方矩。衣领的尺寸为“袷2寸、祛2寸,缘广寸半”。《礼记·王藻》而马山一号楚墓出土的锦袍,其衣领不受深衣的形制所限,有凸领也有凹领,领缘多绮绣,尺寸不一,小至3.1厘米宽,大到10.5厘米宽。另外,楚人锦袍的衣袖长短也同样没有按中原地区深衣的定制而作。这说明,楚服的特征之一是式样突破礼制,不拘一格,变化多端。

  楚地妇女服装袖口窄小,衣身很紧,与当时中原地区流行的宽袍大袖区别更是明显。信阳长台关楚墓彩绘女木俑的袖头作窄式,下裳交叠,相掩在背后,不作曲裾绕襟的裁剪法,这样既满足了服饰的需求和美化功能,也可以使行动免受因下裳窄小而舒展不开的限制。这种交相掩襟而又在裾衽边缘上加以各种锦绣的纹饰,使楚地的这种服装起到了装饰性和实用性较完美结合的效果。这种袖口窄小的例子,还可从长沙陈家大山楚墓出土的人物龙凤帛画中的妇女身上看到,画中女子脑后挽髻,身穿紧身长袍,袍长曳地,衣袖有垂胡,这种垂胡式的衣袖可以使肘腕行动自如。袖口作窄式,在领、袖等部位,缘有锦边,锦上有条纹图案,是当时楚地服饰一大特色。 ? 楚地服装的衣身紧小,可能与“楚灵王好细腰”有关。楚人尚细腰,都以细腰为美,所以服装的衣身都很紧,其腰宽都细于下摆。对于楚服的这一特点,沈从文先生作了较为详细的评述。他说:“楚服特征是男女衣著多趋于瘦长,领缘较宽,绕襟旋转而下,衣多特别华美,红绿缤纷,衣上有着满地云纹、散点云纹、小簇花纹,边缘多较宽作规矩图案,一望而知,衣着材料必出于印、绘、绣等不同加工手法,边缘则使用较厚重织锦。”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82年版。

  楚地的人们通常以短衣为常服。《战国策·秦策》载:“异人至,不韦使楚服而见,王后悦其状,高其知,曰:‘吾楚人也’,而自子之,乃变其名曰楚。”鲍彪注:“以王后楚人,故服楚制以说之。”这种楚服的形制如何,文献材料没有进一步说明。《史记·叔孙通传》记载叔孙通见刘邦时说:“通儒服,汉王憎之,乃变其服,衣短衣,楚制,汉王喜。”《楚辞·九辩》云:“被荷之晏晏兮,”王逸注:“、祗也,若矣。”《说文》:“祗、短衣。”是一种单短衣,比袍服短。《急就篇》注:长衣曰袍,下至足跗,短衣曰,自膝以上。”可见袍与的区别是一个稍长,一个略短。根据这些材料,可以推断“异人”穿的楚服是一种短衣,而这种短衣乃是楚人的一种常服。

  衣有单(禅)衣,也有夹衣、绵衣。单衣可作内衣,也可在春、夏、秋三季用于外穿。

  楚地春、夏、秋、冬四季分明,因而单衣、夹衣、绵衣一样也不能少。特别是楚地夏日炎热,所以楚人在夏季盛行穿的贴身内衣主要是“汗襦”。《方言》:“汗襦,陈、魏、宋、楚之间或谓之禅襦。”郭璞注曰:“今或呼衫为单襦。”其实,单襦就是短衫。 ? 春秋战国时期,楚地的人们在冬季的御寒衣物除锦袍外,还有披风。《左传》昭公十二年载:楚灵王冬狩于州来,“雨雪,王皮冠,秦复陶,翠被,豹舄”。复陶,杜预注:“秦所遗羽衣也。”翠被,杜预注:“以翠羽饰被”。据杨伯峻先生考证,“复陶乃以禽兽毛绒为之,衣以御寒者。”“翠被”之“被”当读为帔,《释名·释衣服》云:‘帔,披也,披之肩背不及下也。’盖以翠毛为之,所以御雨雪,若今之斗篷或清时妇女所著之披风。”按上所述,则可知楚灵王冬日穿着的“翠被”。当是以鲜艳的羽毛装饰起来的披风。

  春秋战国时期,要识别楚人,首先便是看冠服(或曰首服)。据《左传·成公九年》记载,楚钟仪囚于晋国时,“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杜预注:“南冠,楚冠。”晋侯看到钟仪戴的南冠,就知道他不是晋人,可见,楚地服饰在冠制上也是有别于中原诸夏的。甚至可以这样说,楚冠与楚衣相比,带有更多的楚地特色。楚冠的种类与形制大致有这么几种:高冠、长冠、獬豸冠、皮冠、扁圆小帽、尖锥形帽、平顶细腰形帽等。

  高冠屈原的《离骚》中有“高余冠之岌岌”,这指的是一种高冠。他在《九章·涉江》中也说:“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被明月兮宝璐。”王逸注曰:“切云,冠名。其高切青云也。”屈原所说的高冠,可能即晋侯所指的南冠。

  这种冠在长沙子弹库楚墓出土的战国人物御龙帛画中得到了印证。图中男子头戴峨峨高冠,冠带系于颔下,身穿大袖袍服,衣襟盘曲而下,形成曲裙,是深衣样式。将文献记载与出土实物中的绘画作品结合起来分析,楚国贵族男子的典型服饰就是头戴切云冠,身着袍服,佩戴宝玉。

  长冠据《后汉书·舆服制》记载:“长冠,一曰斋冠,高七寸,广三寸,促漆丽为之,制如板,以竹为里,……楚冠制也。”传说此长冠乃是汉高祖刘邦当初依楚制创制。有专家认为,马王堆一号汉墓中“非衣”帛画上迎跪老妪的两个男子和男俑头顶上的冠由后伸出的似鹊尾状的长板,与文献记载的楚式“长冠”相符。熊传新《长沙出土楚服饰浅析》,《湖南考古辑刊》第2辑。

  獬豸冠又名法冠、楚冠、雠冠等。《淮南子·主术训》记载:“楚文王好服獬冠,楚国效之。”高诱注:“即獬豸之冠。”獬豸是古代传说中的神羊,能辨曲直,一角,性忠。獬豸冠的特点是冠上有一角形木棒,因獬豸是一角羊。应劭《汉官仪》曰:“秦灭楚,以其冠赐近臣、御史服之,即今獬豸冠。古有獬豸兽,触不直者,故执宪以其角形为冠,令触人也。”汉承秦制,将此冠取名法冠,因它为执法者所戴。有人认为,今日彝族男子头上戴的“朝天佛”,很可能就是獬豸冠的遗制,宋公文、张君:《楚国风俗志》,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7月版。可谓见解独到。

  皮冠亦即皮弁,是用几块白鹿皮拼接而成的,近代的瓜皮帽与之有些相似。楚人制作皮冠的技艺及质地的考究,在春秋战国时代享有盛誉,这从文献记载就可以明了。《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琼弁是饰以琼玉的皮弁,玉缨则指皮弁两侧的缨组上饰着美玉。可见,楚子玉“自为”的“琼弁”不仅质地考究,而且技艺高超,可谓式样奇特,别出心裁,与寻常所见的皮冠判然有别。

  扁圆形小帽这种小圆帽在楚墓出土木俑与绘画中比较多见,如长沙406号楚墓出土的木制男俑,长沙楚墓出土漆卮图案中的舞女,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出土锦瑟图案中的乐人等,基本上都是戴的这种小帽。熊传新认为,这种小圆帽的形制与北方的一种两侧插羽状物的小圆帽相类似,又接近于洛阳金村出土的战国骑马狩猎纹镜上武士所戴的委冠。熊传新解释说:“楚男俑头顶上的这种帽,很可能是文献中所载的‘缁撮’。朱熹集传中曰:‘缁撮,缁布冠也,其制小,仅可撮其髻也’,因而缁撮只是一种束发的小帽而已。这与楚木俑头上的帽是一致的。《礼仪·士冠礼》:‘始冠,缁布冠也,冠而敝之可也。’郑玄注:‘缁布冠,今小吏冠其遗像也。’据这种解释,这种冠是属于身份较低的人所戴,这也与出土之楚俑的身份相当。”熊传新:《长沙出土楚服饰浅析》,《湖南考古专辑》第2辑。

  尖锥形帽和平顶细腰形帽据裴明相介绍,这两种帽子仅见于信阳楚墓出土锦瑟图中,分别为猎人和乐人所戴。

  另外,楚地的广大乡村百姓(时称庶人)流行戴头巾。这也是由当时的礼法所规定的,即庶人不能着冠,而只能戴头巾。传为宋玉所作的《小言赋》中记道:“景差曰:‘……经由针孔,出入罗巾。……’”罗巾,也就是用罗纱制成的头巾。头巾,亦称巾帻,应劭《汉官仪》云:“帻者,古之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也。”头巾的形制不拘一格,自由多样。其中有一种形制名为络头,或称绡头,杨雄《方言》解释说:“络头,帕头也。……南楚江湖之间曰陌头。”其束结方法是由后向前于额头上打结。

  春秋战国时期,楚地鞋子样式也很多,且名称不一,像用皮制作的鞋子称作“履”,用葛、麻丝草等编织的鞋子则名曰“屦”。《史记·春申君列传》记载:“赵平原君使人于春申君,春申君舍之于上舍。赵使欲夸楚,为王毒瑁簪,刀剑室以珠玉饰之,请命春申君客。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以见赵使,赵使大惭。”这则有趣的故事中提到的“珠履”,就是指缀有宝珠的鞋子,这样的鞋子自然是做工考究且非常名贵的了,因而也就不是一般人所能拥有的。又据《左传·昭公十二年》记载,楚国王公贵族冬季御寒穿的鞋子中,还有一种名贵的称为“豹舄”的鞋子。豹舄,杜预注:“以豹皮为履。”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豹毛皮鞋”。

  据文献记载,春秋战国时期,楚地的佩饰也多种多样,有琼弁、玉缨、绿佩等。江陵、信阳楚墓出土的彩绘木俑,佩带有瑗、珠、璧、管、璜等饰物。1978年在湖北随县(今随州市)曾侯乙墓出土金玉佩饰300多件,绝大多数是玉饰。“器形有璧、环、瑗、璜、?、?、梳、带钩等。其中玉璧数量较多,有的器形也较大,……玉饰的质料有青玉、碧玉等。纹饰以云纹为主。制作上采用了浮雕、透雕、阴刻、双面雕花、单面雕花等多种工艺”,特别精巧的几件玉?是:“金缕玉璜,系用金丝将两块玉片缀在一起,呈半圆形,璜上双面浮雕云纹。

  透雕玉璜,其中一件透雕四条龙,对称卷伏,龙身上又阳刻纹饰,细腻逼真。玉挂饰,全长48厘米,宽8厘米,系用4块白玉石分别雕成龙或其它图象,共16节,再用3个椭圆形活环将其连成一串,可以折卷。活环上均有榫头和铜销钉,以便装卸。再如一些牛、羊、猪、狗、鸭等动物小玉件,最小的稍大于一粒稻谷,最大的比一粒蚕豆还小,小巧玲珑,形象生动。”随县擂鼓墩一号墓考古发掘队:《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7期。可见楚地玉器制作之精巧、奇特。

  值得一提的是,芳馨的花草也常常被楚地的人们用作佩饰,这可以说是长江流域服饰习俗的一个鲜明的地区性特点。《离骚》云:“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扈”是楚地俗语,指披风;“江离”、“芷”皆是香草;“纫”则是组绶。洪兴祖补注曰:“古者男女皆佩容臭。臭,香物也。”古时候男女佩饰香草,既可起到装饰作用,亦可以香气避邪、驱虫、除臭。不仅如此,凡香气浓郁幽馨的花草皆可引起男女相悦的生理反应,故少男少女尤其喜欢佩饰香草。

  秦汉时期,随着政治格局的逐渐稳定,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和文化交流的日益广泛,人们的服饰也较前代有了新的变化,显得更为绚丽多姿。张书光先生曾采用墨笔单线描的手法,绘制出秦汉时期不同等级和职业人物的图像100幅,张书光:《中国历代服装资料》,安徽美术出版社1990年版。其中包括帝王、贵族、士族、大臣、官吏、文吏、小吏、将军、将官、武官、武士、兵士、士兵、商贾、农夫、农妇、平民、胡人、艺人、贵妇、女官、民妇、使女等,形象直观,可以看出因不同的等级、不同的职业各有不同的服饰打扮。大致说来,皇帝和皇后的服饰端庄华贵,武士的服饰威武壮观;仕女的服饰以高髻、穿花襦裤褂裙曳地为特征,文吏的服饰以束带、穿裤裙和戴冠帻为特征,农民的服饰以束髻、穿草鞋和短袖长襦为特征,市民的常服以包发巾、加抹额、穿和束大带为特征,厨役的服饰以扎带、着、穿襦和戴小帽为特征,劳役者的服饰以束发、穿衫裤和加臂为特征。

  谢国桢:《两汉社会生活概述》,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当然,上述情况只是一般而言,具体来讲,又会存在许多差异,比方说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会有差异,同一地区、同一民族的不同个体会有差异,同一个体在不同的季节或不同的场合也会有差异……,正因为如此,人们的服饰才呈现出五彩缤纷,千姿百态。那么,秦汉时期长江流域的服饰又是怎样的状况呢?

  就服装而言,袍服仍是长江流域广大地区的流行服装。如前所述,袍服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出现。开始,袍服还只是一种纳有絮绵的内衣,故穿着时必须加罩外衣。到了汉代,不论男女均可穿着。特别是妇女,除了用作内衣外,有时也可穿在外面,时间一长,袍服就演变为一种外衣。它在形制上也发生了变化,一般多在衣领、衣袖、襟及衣裾等部位缀上花边。随着时间的推移,袍服的制作日益考究,装饰日臻精美。一些别出心裁的妇女,往往在袍上施以重彩,绣上各式花纹。一般妇女婚嫁时也乐于穿此服装。袍服的领子有两种形式:一种为袒领,一般多裁成鸡心式,穿时露出内衣。四川望都汉墓璧画所绘男子就是穿的这种服装。另一种为大襟斜领,即衣襟开得很低,领、袖也用花边装饰。

  禅衣往往作为上层人士平日所穿的常服,也可作为一般官吏所穿的公服。禅衣即单层的长衣。《说文》云:“禅衣不重。”《大戴礼记》载:“禅,单也。”长沙马王堆汉墓曾出土一件轻薄透明的素纱禅衣,长128厘米,袖长190厘米,仅重49克,还不到一两,若扣除衣领和袖上较厚重的缘边,仅重半两多。据计算,每平方米衣料才不过12—13克重,用薄如蝉翼、轻若烟雾来形容,真是再恰当不过了。因为这件禅衣的衣料是纱,又没有颜色,所以称作素纱禅衣。也是一种衣裳相连的衣服。,又称。杨雄《方言》云:“,江淮南楚谓之,自关而西谓之。”一衣而二名。与深衣有些相似,即“被体深邃”。但区别又在于深衣多用曲裾,而则是用直裾。从湖北江陵凤凰山汉墓出土的女俑身上,可以看到由前折后、垂直而下的直裾之衣,即是。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也发现3件的实物:衣襟前片接长一段,右掩之后,尚有余出一截,呈垂直之状,穿时折向身背,形成直裾。

  秦汉时长江流域广大地区仍然流行短衣,特别是楚地,更以短衣为常服。襦与袭都是短外衣。襦是一种及于膝上的绵夹衣,而袭是没有著絮绵的短夹衣,又称作褶。这种窄袖短衣,不仅长江流域广大地区流行,而且由于汉高祖刘邦是楚人,好楚服,以致汉代宫廷中也崇尚短衣,甚至成为贵族子弟中最受欢迎的便服。据《汉书·叙传》记载:“班伯为奉车都尉,与王、许子弟为群,在于绮襦纨之间,非其好也。”这些显贵以白色细绫作襦,所以称绮襦。而襦短仅至膝,因而下面必须穿裤子,即所谓“”。

  关于裤子,秦汉时期仍统称为“裳”,长江流域广大地区流行裳的主要有等。

  有两种:一种是有裆的短裤,即合裆。《释名·释衣服》云:“贯也,贯两脚上系腰中也。”《急就篇》颜师古注:“合裆谓之,最亲身者也。”即是指的这种。这种多为农夫、仆役或下层军人这类阶层的人穿着,而上流社会的人们因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大都不喜欢作这样的装束。

  ? 的另一种形制短小,俗称“犊鼻”。周汛等先生以为犊鼻形似今天的三角裤,只用于农夫、仆役等。《史记》就曾记载有西汉著名文学家司马相如穿犊鼻劳动的情景。《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相如身自著犊鼻,与保庸杂作,涤器于市中。”裴马因集解引韦昭《汉书注》:“犊鼻以三尺布作,形如犊鼻”。司马相如身为文人,按理说不该穿着犊鼻,那么他又为何穿上了这种呢?原来事出有因,那是卓王孙女儿新寡,司马相如赴卓王孙家宴时,对其女卓文君一见倾心,席间借弹琴向她示爱。可是,卓文君之父卓王孙又竭力反对这门亲事,司马相如只好偕文君私奔往今成都。因卓王孙断绝了对女儿的经费供给,司马相如夫妇穷困不堪,无以为生计,只好变卖了车马房产,又回到卓王孙住处附近,开了一家小酒店。文君当垆,自己涤酒。司马相如为了使其富贵的丈人出丑,干脆脱去外衣,赤着上身,在大庭广众面前只穿一条犊鼻,混杂在一群佣工间洗涤酒器,故意羞辱其丈人的门第。卓王孙闻讯非常尴尬,气不打一处来,只得闭门不出。后经人说和调解,卓王孙才不得不承认这门亲事,并给了文君一大笔钱和僮仆奴婢数百人,事情总算了结。可见犊鼻是夏日劳动人民的穿着。 ? 也有两种:一种是合裆,又名曰“穷绔”。颜师古注云:“服虔曰:‘穷绔,有前后裆,不得交通也。’绔,古字也。穷绔即绲裆也。”一般而言,合当和襦相配合穿。关于合裆,还有着一段故事呢!《汉书·外戚传》记载:“昭帝上官后,霍光外孙。光欲后擅宠有子。帝时体不安,左右及医皆阿意,言宜禁内,虽宫人使令,皆为穷绔,多其带。后宫无进者。”大意是说,昭帝年幼,外戚霍光把外孙女配与皇帝为后,也就是上官后。为了能使上官皇后独得宠幸,生太子,以确立自己把持朝纲的地位,霍光一直暗中活动。正巧,机会来了,某日昭帝偶染小恙,身体不适,他的亲信和太医为了讨好霍光,便说这是房事过度所致。于是命令后宫女子,一律换上有裆的“穷绔”,并且还要“多其带”。虽然这种给皇帝同其他女子“做爱”设置“障碍”的方法并不十分高明,甚至有点粗俗,但也确实收到了“后宫无进者”的良好效果。真是很难想象,一条裤子,竟然有如此之大的政治功用。

  ? 的另一种形制是不合裆。《说文·系部》:“,胫衣也。”《广雅·释亲》王念孙疏证:“凡对文则膝以上为股,膝以下为胫”。由此可知仅着于腿部,甚至只着于膝以下的小腿部分。

  清代宋绵初《释服》卷二说:“绔即今俗名套是也。”《释名·释衣服》说:“,跨也,两股各跨制也。”正是此意。这种的两(或名、绾,即裤管)并不缝合,所以在汉简中,的单位名“两”,和履、秣相同,而与袍以领计、裙以腰计者不同。在汉画像石中所能看见的男子之,多遮掩于上衣之下,故很难了解其具体结构式样。不过,四川宜宾翠屏村7号东汉墓石棺上雕刻的百戏中,有作倒立者,此人所穿,虽也有上衣,然而由于倒立着,以致上衣翻垂,下体外露,可以看出这种的不合裆特点。所以《礼记·曲礼》说:“暑毋蹇裳。”《内则》也云:“不涉不撅。”“蹇”、“撅”两字义相通,或解作举,或解作开,都是因为不合裆而避免揭开长衣。《墨子·公孟篇》说:“是犹裸者谓撅者不恭也。”简直将揭衣与裸体等同视之。 ? 由于不合裆多掩于上衣之下,因此,当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不穿。《后汉书·吴良传》注引《东观记》:“良时跪曰:‘……盗赋未尽,人庶困乏,今良曹掾尚无。’(王)望曰:‘议曹惰窳(音yǔ禹),自无,宁足为不家给人足邪?’”《北堂书钞》卷一二九引《东观记》:“(黄)香躬亲勤劳,尽心供养,冬无、被,而亲极滋味。”此外,《后汉书·廉范传》也说,廉范在成都为官,改革积弊,“百姓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成都人以穿相夸耀,可见在当时还不是绝对必备之物。

  裙是秦汉时期长江流域广大地区妇女常穿的“下裳”,尤其是许多少数民族,不仅妇女穿裙,男子也穿裙,且历代不绝。汉乐府《孔雀东南飞》中主人公刘兰芝是今安徽境内人,她当时穿的就是裙,且是十分漂亮的“绣夹裙”,即绣有花纹图案的里面两层的裙。这种裙不仅款式新颖,而且用料质地和制作工艺也十分讲究。根据诗中描写的情节,刘兰芝穿上这种裙子,腰际纨素的光彩象水波流动一般潋滟生辉。她在房中走着纤纤细步,使人看来美不胜收。

  劳动妇女如穿长裙,在劳作时则需要将长裙撩起来,约在胯间使其短些,以便于操作,称作“缚裙”,这如同穿长的男子在劳动时,需要将脚提起并约在膝上以便于操作一样,只是后者称为“缚”。

  当时还有一种形似现在的围裙的下裳,名曰,又称蔽膝。《方言》:“蔽膝,江淮之间谓之,自关东西谓之蔽膝。”钱绎笺疏:“以为佩巾,盖亦谓佩之于前,可以蔽膝;蒙之于首,可以覆头。”又《释名》云:“韦毕,蔽也,所以蔽膝前也,妇人蔽膝亦如之。齐人谓之巨巾,田家妇女自田野以复其头,故因以为名也。又曰跪,跪时然张也。”可见这种围裙状的服饰作用还不小呢。

  秦汉时长江流域广大地区冠的形制在前代的基础上,有继承也有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冠有:? 长冠相传汉高祖刘邦未发迹时,曾戴过此冠,故又谓“刘氏冠”。《史记·高祖本记》:“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之,时时冠之,及贵常冠,所谓‘刘氏冠’乃是也。”法冠也称“柱后”,又称“獬豸冠”,獬豸一角能别曲直,故以其形为冠。原是楚地创制,为楚人所戴。《后汉书·舆服志》:“法冠,一曰柱后,高五寸,以纟丽为展,铁柱卷,执法者服之。”所以汉代将其用于法官,是执法者所戴的一种冠帽。

  樊哙冠广9寸,高7寸,前后各出4寸,制似冕。相传鸿门之会,项羽欲杀刘邦,樊哙常执铁在侧,事急,樊哙撕衣裳包裹其木盾,佯作冠饰,直入羽营,力斥项羽背,使刘邦乘机得以脱身。后来刘邦执政,即照樊哙所包之木盾制以为冠,颁赐于殿门卫士。故称之为樊哙冠。

  古时候,戴冠是上层男子的特权,下层男子是不能戴冠的,只能戴巾或帻。《释名·释首饰》:“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就是说的这种状况。当时还有一种“巾肖头”,又称绡头、络头、帕头、陌头。《方言》:“络头,帕头也。

  ……南楚江湖之间曰陌头。戴巾肖头本是汉代一般农民或普通人之首服,而一些桀骜不驯的儒生或隐士,常著巾肖头表示不愿入仕。后来某些仕途失意的官吏也竟相仿效。《三国志·吴书·孙策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昔南阳张津为交州刺史,……常著绛帕头。”? 鞋的样式比较多,这里略举几例:? 履《急就篇》颜师古注:“单底谓之履”。以丝制作者居多,《方言》:“丝做者谓之履”。可以制作得很精致,或绣以花纹,或饰以银珠。《孔雀东南飞》中有“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的诗句,可见一般平民都穿丝履。 ? 屐是用木制作,下有两木齿,形制与今天日本木屐相似,“可以步泥而浣之”。

  又作,式样类似于现代的草鞋。《说文·部》:“,草履也。”《释名·释衣服》:屦“荆州人曰,麻、韦、草皆同名也。”《急就篇》颜注:“者,麻杂履之名也。”可见它多用麻结成。这种鞋的制作方法比较简单,底板用两根并排的主绳编成脚板形状,再在底板边缘结上鞋耳,并留出系带,供穿时紧固于足上。这种鞋的别名叫“不惜”。《孟子·尽心篇》:“舜视天下犹弃敝也。”赵注:“,革履也。敝,喻不惜。”崔《四民月令》:“十月作白履,不惜”。又因为它制作粗糙,故又名搏腊。《释名·释衣服》:“齐人谓草屦曰……搏腊。博腊……粗貌也。”可见是平民百姓或一般农民所穿之鞋。 ? 在早期的封建社会里,有麻鞋、草鞋穿也还算可以的了。其实,在一些偏远地区,有的还不知纺织,可以说根本与衣服、鞋帽无缘。据文献记载,当时,崔实任五原太守,当地人民无衣可穿,几乎是赤身裸体。冬天堆积细草,卧在中间防寒,还和原始社会差不多。卫飒出任荆州刺史,入长沙后,围观的人都是赤脚。卫飒问身边官员,这些人不穿鞋,不觉得痛苦吗?属官回答说,每到隆冬,人们的双脚都要冻裂出血,只有围着火烤,及至春暖时分,双脚都要溃烂流浓,可见贫困到何等地步。

  秦汉时期,人们很讲究佩饰,其装饰佩带之盛为前代所未有。这与秦汉时代封建经济的繁荣、各种金属冶炼技术的高度发展、工艺技术的提高有直接关系。当时特别爱美的年轻女子一般佩带哪些饰物呢?东汉末年诗人繁钦的《定情诗》给我们作了生动描绘。《定情诗》反映的是一个年轻美丽而多情的女子,主动热情地追求一个男子,最终却被遗弃的悲剧故事。诗中在写到男女青年在漫游之中不期而遇,一见钟情后,一连用了11个问答句,来铺陈他们在热恋中的“拳拳”之忠,“区区”之爱,“殷殷”之情。而这种欢愉之情又是通过互相馈赠具有象征意义的礼品来体现的。这些礼品可作为当时妇女佩饰的典型。诗写道:“我既媚君姿,君亦悦我颜。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何以致殷勤?约指一双银。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何以结思情?美玉缀罗缨。……”诗中的美丽女子,臂上戴一双金环,手指上戴两枚银戒指,手腕上戴一对镯子,双耳坠着明珠,肘后系有香囊,腰间佩戴的美玉上垂着丝穗。诗中难免有夸张之处,但从中大致可以看出妇女佩饰的特点。

  当时妇女除了喜欢佩带装饰品外,她们平时也喜欢珍藏与佩饰有关的一些物品。东汉诗人秦嘉在《赠妇诗》中说:“何用叙我心,遗思致款诚。宝钗好耀首,明镜可鉴形。芳香去垢秽,素琴有清声。”根据秦嘉在《重报妻书》中的说明,可知秦嘉在远离妻子时,送给徐淑的心爱之物有:宝镜一面,世所稀有。宝钗一双,价值千金。龙虎组履一,好香四种各一斤。素琴一张。这里提到的宝镜,当是秦汉时代妇女装饰的常用之物——铜镜。秦嘉送给徐淑的香料,足有4斤之多。可知当时妇女用香料以馥身辟邪,习以为常。这种香料多被用来作身边携带的妆饰品香囊。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文物中,就有当时妇女身佩的香囊,如饰花香囊、绣绮香囊、绣罗锦底香囊等。 ? 秦汉时,妇女的发式很有特色,就是将头发挽束,使其盘结于头顶,即所谓“发髻”。

  这种发髻由于挽束的方式不同,产生的效果自然各不一样。古人给这些样式不一的发髻赋于不同的称呼,如汉代,有迎春髻、飞仙髻、盘桓髻、垂云髻、瑶台髻、堕马髻、同心髻、百合分髻等等。其中最普遍也最享盛名的,应该是坠马髻了。湖北云梦、江陵等地出土的彩绘木俑及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墓出土的着衣木俑,都反映出这种发髻式样。一般都是由正中开缝,分开双颞,至颈后集束为一股,挽成髻之后垂于背部,然后从髻中再抽出一绺头发,朝一侧下垂,给人以落泊之感,恰似刚从马上坠下。正如梁朝诗人徐陵在他的《玉台新咏·序》里所描述的那样:“妆鸣蝉之薄鬓,照坠马之垂鬟。”挽髻可以说成为汉代妇女的时尚。

  与秦汉比较稳定的服饰格局大为不同的是,魏晋南北朝由于社会的急剧动荡更迭,服饰呈现出变化迅速而无长久定型的状态。正如葛洪《抱朴子·讥惑篇》所感慨的,“丧乱以来,事物屡变。冠履衣服,袖袂才制,日月改易,无复一定。乍长乍短,一广一狭,忽高忽卑,忽粗忽细,所饰无常,以同为快。其好事者,朝夕仿效,所谓京辇贵大眉,远方皆半额也。”有些传统服饰如深衣已基本上湮灭不复。长江流域广大地区在这个历史大动荡中,一方面仍顽强地保持自己传统的服饰特征,另一方面也汲取了中原地区以及北方少数民族服饰的某些特点,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男子服饰以衫为主,其形制和袍大体相同。动荡不安的人生,转瞬即逝的时光,盛行一时的玄学和清淡之风,使传统礼法的束缚大为松驰。此时男子的袍服,无论尊卑,皆日渐宽博。此外,男子的常服还有袍襦、裤裙。

  魏晋南北朝时期,扎巾风气十分流行,成为当时服饰的一道独特风景。大家熟悉的苏东坡《念奴娇·赤壁怀古》中流传千古的名句有“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羽扇纶巾”,有的说是指周瑜,有的说是指诸葛亮,总而言之,是三国时名士的装束,苏东坡借以形容其从容儒雅。渐渐地,扎巾的风习传播开来,它打破了士庶的隔膜,成为时尚的标志。晋傅玄《傅子》中说:“汉末王公,多委王服,以幅巾为雅,是以袁绍、崔豹之徒,虽为将帅,皆著缣巾。”《宋书·礼志》又称:“巾以葛为之……今国子太学生冠之,服单衣以为朝服,执一卷经以代手板。居士野人,皆服巾焉。”缣巾骄贵些,是由细绢制成。而葛巾则是由蔓草茎纤维制布而成,多为平民百姓使用。可以说葛巾布衣是当时平民式的典型装束。三国时蒋干游说周瑜成功,特意在衣着上花费了些功夫,穿的就是葛巾布衣,旨在烘托旧日的情谊。又如江苏南京西善桥南朝墓出土的“竹林七贤与荣启期”砖印壁画,共绘8个士人,其中1人散发,3人梳髻,另外4人皆扎头巾,无一人戴冠,充分显示了当时的风气。

  当时流行于江南的鞋子是屐与,屐,即是装有木齿的鞋子。《释名·释衣服》称:“屐,木耆也,为两木耆,以践泥也。”木耆即屐齿,其地位在屐的底部,通常呈直竖状,前后各一。

  由于在鞋底安装双齿,走路时就比较稳当,尤其是在雨后的泥泞地或长满青苔的道路上行走,更为轻便舒适。正如王先谦《释名疏正补》所说:“案木耆者,柱砥。所以承柱,使不陷入地中。屐以木耆足使可践泥。虽雨甚泥泞,不陷入泥中也。”《南史·谢灵运传》说,谢灵运喜好登山越岭,幽深险峻之山,岩障千重之峰,莫不毕至。他“登蹑常著木屐,上山则去前齿,下山去其后齿。”可见木屐用途之广。正因为屐适用于登山涉水和走泥泞粗砺的道路,所以人们制造它时,一般都是要考虑其坚固耐磨的性能。这种木屐通常由木扁、系、齿三个部分组成,木扁即底板;底板上施以绳,曰“系”。《南史·虞玩之传》记述:“高帝镇东府,朝廷致敬,玩之为少府,犹蹑履造席。高帝取屐亲视之,讹黑斜锐,断以芒接之。问曰:‘卿此屐已几载?’玩之曰:‘初释褐拜征北行佐买之,着已三十年,贫士竟不办易。’高帝咨嗟,因赐以新屐。”说的是虞玩之衣着朴素节俭,一双屐穿了三十年犹不肯换。一双屐能穿三十年,足见此屐之耐用。上面所说的“”,即是系,也就是绳带。绳带断了,用芒(即草绳)续之,仍穿在脚上,引起了皇上的怜悯。

  说到木屐底板下的双齿,也有一则故事。据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忿狷》载:“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筋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碾之。”这说的是晋朝有个叫王述的人,性子十分急躁。有一次吃鸡蛋时,因筷子戳不破,便扔到地上,而鸡蛋却旋转不止,他见状就提起脚用屐齿去踩。由此可见,在当时,木屐乃是一种常用的鞋子,人们居家旅行皆可着之。

  与屐有关的鞋子还有。《说文》解释说:“,屐也。”其实,二者不完全相同。《释名》讲:“,草屐也,出行着之。轻便,因以为名也。”联系前引《释名》,我们可以知道,屐与,其区别在于可践泥和不可践泥。是屐的一种,多以草为之,较轻便,因而又有芒之称。因其材料非木,质地次之,故没有屐耐穿,且又不能耐泥水浸泡,所以不如屐贵重。那么,也就多为平民百姓或家境贫寒的人穿着了。《晋书·刘传》载:“(刘)少清远,有标奇,与母任氏寓居京口(今江苏镇江),家贫,织芒以为养,虽草门陋巷,晏如也。”《南史·褚彦回传》也记载:“宋元嘉末,魏军逼瓜步(山名,在江苏六合东南,南北朝时屡为军事争夺要地),百姓咸负担而立。时父湛之为丹阳尹,使其子弟并著芒,于斋前习行。或讥之,湛之曰:‘安不忘危也’。彦回时年十余,甚有惭色。”当时正逢宋魏元嘉大战,褚湛之让子弟穿上轻便的芒,以便危急时行瞳方便。从他让子弟穿芒的情景来看,当时贵族是不大穿这种鞋子的。因为芒为草编,穿上扎脚,当然不会好受。又《梁书·沈王禹传》说:沈为余姚县令,初至任上,见一些有钱的吏属都是穿着华衣丽服,以显示自身高贵。沈很是生气,怒斥道:“你们这些下等县吏,胆敢自比贵人。”便让他们换上芒布衣,终日侍立。稍有站立不稳,便大加捶笞。这些昔日着鲜丽美服的官吏,一旦穿着芒,其侍立蹉跌的窘状可以想见。

  在魏晋南北朝这个十分动荡而又急剧变革的时代,广大妇女也显得十分活跃。她们勇敢地投身于社会大变革的洪流,努力谋求个性的解放,大胆追求服饰的标新立异。从另一方面讲,也是由于妇女的生理特点、生活习性及社会分工与男子不同,故其服饰变化也总是最为频繁,内容最为丰富。这一时期,妇女的服装大约有三次大的变化。第一次出现于三国后期,首次突破了传统的服装模式,创制出了“上长下短”的新款式。《晋书·五行志》云:“孙休后,衣服之制上长下短,又积领五六而裳居一二。”这就是说,如果把这种服式连同衣领共分为五六份,而其下裙长度仅占一二份。因为它突破传统而有所创新,故被晋代的干宝斥之为“上有余而下不足”的“妖服”。至孙皓时,妇人又“为绮靡之饰,……并绣文黼黻,转相仿效”。《三国志·吴书》卷六五《华传》。这时妇女着装不仅款式新颖,色彩艳丽,而且还以自己灵巧的双手绣上各种美丽花纹,互相仿效,审美观念发生了由质朴趋于炫华、从自然转向雕的变化。第二次变化是两晋时期,流行的服式由上长下短变为“上俭下丰”,即上襦短小而下裙加长加宽。到南北朝时,着此装者仍不乏其人,如收藏于南京博物院的南京幕府山出土侍女陶俑,就是典型的“上俭下丰”带交领上襦的服式。第三次变化是南朝宋、齐、梁时,由于士族地主的提倡,大袖长裾式的服装盛极一时。南朝诗文中就有不少对妇女身着此种服装的描写,如梁朝吴均《拟古四首·携手》:“长裾藻白日,广袖带芬尘。”又《与柳恽相赠答》诗云:“纤腰曳广袖,半额画长蛾。”不过,此种大袖长裾服式多为礼服,也有部分用作舞服,妇女常服则继续向短衣小袖的方向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妇女平时最喜爱的服装是身穿裆、白练衫、各式长短裙,肩上披以五颜六色的“帔子”。裆或为“两当”,亦称“”。《释名·释衣服》称:“,其一当胸,其一当背也。”即前幅当胸,后幅当背,故名。相似于今天的马夹、坎肩。白练衫即以白绢制作的衬衫之类。1974年3月,江西省博物馆考古队于南昌市东湖区永外正街清理了一座晋代夫妇合葬墓,出土文物中有木方一件,木方内容详细记载了墓主人吴应夫妇棺内的随葬器物清单,其中有白练两当一要,白练夹两当一要等名目。江西博物馆:《江西南昌晋墓》,《考古》1974年第6期。可见,吴应夫妇生前都喜爱这些服式。

  魏晋南北朝时,妇女裙的款式丰富而多样化,有长裙、短裙、裙、裙等。以衣料的质地而言,有罗裙、束裙、练裙、布裙等。“罗”泛指精细丝织品,其种类之多不难想象。妇女们为了美化自己,各色衣料无所不用,以致朝廷也出面干涉,如南朝周朗曾上书宋孝武帝,建议禁止民间服用“锦绣罗,奇色异章”。以颜色图案而论,则有石榴裙、紫罗裙、白练裙、黄罗裙等。

  梁朝乐府诗中有“风卷葡萄带,日照石榴裙”、“攀枝上树表,牵坏紫罗裙”等诗句,就是当时女子身着花裙的典型例子。不过,能穿上罗裙者大都是生活优裕的上层社会妇女、小家碧玉或歌伎舞女,至于大多数贫苦劳动妇女,就只会有布裙穿,即所谓“荆钗布裙,足以成礼”,便是当时的实际状况。

  帔子的流行更使妇女服饰显得丰富多彩。帔子有防寒和装饰双重功能,类似后世披肩。

  梁简文《倡妇怨情诗》:“散诞披红帔,生情新约黄。”庾信《美人春》:“步摇钗梁动,红轮帔角斜。”这些诗都是当时妇女披戴形象的生动写照。

  此时妇女鞋履也不无特色:有在丝鞋上织绣花纹的,名“花文履”;在将履头制成五瓣,形似朵云,高翘翻卷的,名“五朵履”;有在鞋上缀以五彩云霞的,名“五彩履”。另外还有一种名为“尘香履”的鞋子,是妇女睡觉时穿的鞋,谓之睡鞋,这是南朝妇女的发明,因鞋内散有如尘的香料屑而得名。唐代冯贽《南部烟花记》载:“陈宫人卧履,皆以薄玉花为饰,内散以龙脑诸香屑,谓之尘香。”南朝的社会风气往往是“尚方今造一物,小民明已目辟睨;宫中朝制衣,庶家晚已裁学。”《宋书》卷八二《周朗传》。睡鞋虽出自宫中,很快便影响到民间。

  佩饰种类的繁多,也是这一时期长江流域广大地区妇女服饰的一大特色。衣服上往往缀以明珠、珊瑚等各种佩饰;头上戴的有钗、簪、花钿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步摇。步摇是古代妇女的重要首饰之一,其制以金银丝编为花枝,上缀珠宝花饰,并有五彩珠玉垂下,使用时插于发际,随着行走时步履的颤动,下垂的珠玉便不停地摇曳,故名“步摇”。步摇在先秦时期已出现,其形制现在已不为人知。秦汉时的步摇形制,在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帛画中有所反映,《后汉书·舆服志》亦有其记载。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的步摇形制更为精致富丽。南朝女诗人沈满愿专门创作了一首《咏步摇花》诗,把当时步摇的形制以及插着这种步摇走路时的风姿描绘得淋漓尽致。其诗云:“珠华萦翡翠,宝叶间金琼。剪荷不似制,为花如自生。低枝拂绣领,微步动瑶瑛。但令云髻插,蛾眉本易成。”大意是说,步摇上缀以美丽的珍珠、翡翠,饰以用薄金片和玛瑙精制的荷花,花叶相间,栩栩如生。把它插在云髻前的两额间,枝弯珠垂,轻拂绣领,稍一挪动步子则珠玉摇动。可见,这一时期步摇工艺之精湛,用料之考究,远胜前朝。且这一时期步摇并非贵族妇女之专利,民间女子也多享用。

  隋唐五代是中国服饰习俗急骤变革和丰富发展的时代,呈现出绚丽多姿的面貌。特别是开放性的社会风尚使唐代服饰汲取了较多的胡服成分,并将其化为自己的有机部分。总的来看,这一时期的服饰风俗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即隋至盛唐和中唐至五代,前一阶段趋向华贵,后一阶段趋向新异。比如妇女服装在隋代有3种流行样式:窄衣大袖、长裙高履样式;窄袖衫襦、长裙软鞋样式;窄衣大袖、裥裙软履样式。至盛唐,这些样式变化不大,但因采用了各种印染、装饰和刺绣技术,使服装显得富丽华美。中晚唐以后,女子服装又悄然兴起汉魏时期的大袖宽衣、长裙丝履样式,其装饰风格也趋向繁杂新奇。 ? 作为中华服饰文化一个重要部分的长江流域服饰文化,在隋唐五代时期,自然也会融合于整个变化趋势之中。不过,由于地域的不同,地方特色依然故我,各呈风采。尤其是民间服饰文化风格丰富多姿,这可以从一些文献资料中得知一二。下面,仅以西南服饰习俗为例略作说明。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14: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蜀与“秦幽同咏,故有夏声”,《华阳国志》。自秦以后,一直是关中腹地后方,应当说民俗大体与中原相同,但就服饰而言,却有地方特色,如川东一带,“妇人横布二幅,中贯其首,号曰通裙……男子左衽,露发,徒跣。”《新唐书》卷二二二。青藏高原则衣率毡韦以赭涂面,妇人辫发而萦之。云贵高原散布西南夷各族,风俗芜杂。滇池一带的发型独特:女子掠发于头顶,分作两半向后梳拢,中间束带,成“银锭式”垂髻;男性则掠发于顶,重迭成长条形并束之以节。女性服饰单一,无论贵贱皆服宽大对襟外衣,长过其膝,袖宽且短,仅及肘部。哀牢习俗又别具一格,衣贯头衣:“其人则缝布二幅,合而头,开中央,以头贯”。《太平御览》卷790引《异物志》。

  《蛮书》卷10则称“丈夫一切披毡”,男子的头发拢于脑后挽成髻;妇女贵者绫锦裙襦,上方色锦一幅,“两股辫其发为髻,髻上及耳多缀贞珠、金贝、、琥珀”,“妇女不粉黛,以苏泽发”。男女皆不穿鞋,“虽清平官、大军将亦不认为耻。”川滇之间民族杂居,服饰习俗更是丰富多采。对此间服饰的描述,樊绰的《蛮书》多有所见,如说分布于川滇金沙江流域的纳西人“终身不洗手面,男女皆衣羊皮”。《新唐书·南平僚传》称南平僚“裸身而折齿。”《蜀中广记》卷36引《文献通考》对其衣饰风俗也有记述:“白练缠头,衣尚青碧,背领袂缘,俱刺文绣”,“男子束佩双刀,善使劲弩,女子绾发撮髻以饰簪,在衫之前后左右,文绣绚烂。”“出则著草履”;“妇人跣足高髻,桦皮为冠,耳坠入双环,衣黑色,项带错牌以为饰,出入山林。”

  上面有关文献资料对西南服饰习俗的记述告诉我们,隋唐五代时期,长江流域广大地区服饰习俗是丰富多样的。至于湘楚、吴越等地,服饰习俗也是既有与中原服饰文化融合的一面,又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各自的传统风貌,并且在继承的基础上又有变化有发展,亦形成新的风貌。比方说着帽习俗,在楚湘之地,春秋战国时期,楚国成年男子大多着冠,称“楚冠”或“南冠”。扁圆冠形制简单,当系男性平民或奴隶所用。切云冠为高冠(《楚辞·离骚》:“高余冠之岌岌。”《楚辞·涉江》:“冠切云之崔嵬。”),是为贵族所戴。另有一种绢绨缝制的凸圆冠,根据出土实物估计为中老年妇女冬季所用。时至魏晋,楚湘着帽习俗如何?从长沙金盆岭9号晋墓出土青瓷俑来看,当时不同等级着冠也互不相同:戴高冠者为骑吏,当系官吏身份;另有骑马吹乐者也戴高帽,可能是乐队头领;而持什物的侍从与亦农亦兵的徒附均着尖帽、小帽。隋唐五代时,习俗依旧。在长沙咸嘉湖唐墓出土了一批青瓷俑,经专家鉴定为当时岳州窑产品,其中吏俑均戴前高后低的高梁冠,男侍俑则着尖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楚湘民间的着帽习俗,即平民多着尖帽、小帽。

  说到特色,这一时期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特别是江南地区穿麻衣、戴笠子帽、着草鞋已是比较普遍的了。麻衣即白袍,是读书人尚未进入仕途时穿的服装。唐代新科进士也穿白袍,真可谓“袍似烂银文似锦”。广大劳动人民的衣着是相当粗糙和简单的,勉强遮体御寒而已。在田间劳动的农民,戴笠子帽,穿本色麻布衣,如衫子,两旁开衩较高。柳宗元《江雪》诗:“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描绘了江南渔翁的衣着。蓑衣,是用草或棕毛编织而成的雨衣。斗笠,是用竹篾、竹叶编织而成的帽子。当时的船夫,穿着打扮是戴斗笠,着小袖短衣,高高开衩的短胯衫子,半臂,束腰带,长裤,草(或麻)鞋。因为江南盛产芒草,人们多用它编织草鞋,这种鞋轻便耐水。据说,成都居土朱桃椎曾织十芒放在路旁出售,由于它用料柔细,环结紧密,人们闻讯便纷纷前来购买。

  隋唐时妇女裙子的制作工艺是很高的,当时最流行的是用轻软细薄且半透明的“单丝罗”织成的“花笼裙”。花笼裙上用金银线及各种彩线绣成花鸟形状,华丽精致,深受女子喜爱。而单丝罗花笼裙的织绣工艺最高超、最完美者当数蜀地。如唐中宗安乐公主所服之裙,实乃旷世罕见之艳美。《新唐书·五行志》记载:“安乐公主使南方合百鸟毛织二裙,正视为一色,旁视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而百鸟之状皆见。以其一献韦后。公主又以百兽毛为鞯面,韦后则集鸟毛为之。皆具其为鸟兽状,工费巨万。公主初出,降笼州献单丝碧罗笼裙,镂金为花鸟,细如丝发,大如黍米,眼鼻咀甲皆备。

  视者方见之,皆服妖也。”这种绣花罗裙穿在身上,有花重色复、图案如真的感觉。因此,颇为唐代贵族女子所喜尚,一时间风靡深宫鄙野。

  唐代裙子之精巧,可以说是前所未有。而唐代女子爱穿红色的裙子,又可以说是一大特色,这在唐人诗句中多有描述。“移舟木兰棹,行酒石榴裙”(李白诗句);“野花留宝靥,蔓草见红裙”(杜甫诗句);“不解文字饮,惟能醉红裙”(韩愈诗句)这些描述也说明了唐代女子盛行穿裙子。还有如诗人王昌龄在《采莲女》中写道:“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穿着碧绿罗裙的少女,与亭亭玉立的荷花交想辉映,蓝天绿水相与衬托,真是一幅绝妙的江南水乡图画。又如“裙翻蛱蝶随风舞,手学蜻蜓点水忙。”这是描写江南农村妇女穿着裙子在田间插秧时的情景。采莲女、插秧妇都是穿的裙子,这也都说明了当时无论朝野,也不管是贵妇人,还是农村村姑,均把裙子当作时兴的着装。

  隋唐五代时期,社会生活异彩纷呈,人们审美情趣提高,创造出辉煌灿烂的佩饰文化。

  这一时期,佩饰的种类十分齐备,包括发饰:簪、钗、步摇、胜、梳、篦、金钿、珠花、簪花等;颈饰:项链、项圈、念珠、缨络等;耳饰:耳环、耳坠;手饰:指环、手镯、臂钏等;带饰:带钩、带扣、蹀躞带等;腰饰:佩鱼、香囊、香等。每一种佩饰又有许多样式。这些各式各样的佩饰在长江流域广大地区也大都流行,而且有些佩饰在制作上又独具特色。像在湖南长沙隋墓中出土了一件发钗,用玉、银两种材料制成。这种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材料制成的发钗,是当时发钗质地变化的一大特点。又如在钗首作出各种形状的花朵,也是这个时期长江流域某些地区发钗在造型上的一个特征,尤其在中晚唐以后更显著。发钗的形状,通常是根据用途来设计的。

  一般来说,安插发髻的发钗,钗首比较简单。用于装饰的发钗,则制作精美,实际上起着鬓花的作用。这种发钗,钗股较长,钗首制成各种精美的花朵。在浙江长兴唐墓出土的一件“鎏金银花钗”,安徽合肥西郊五代墓出土的一件大型的“银镶琥珀双蝶钗”,都反映出高超的制作工艺,优美的造型设计。 ?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隋至盛唐之世,中国再次走向了统一,封建经济和文化得到稳定的发展,整个社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为中华服饰文化的发展和各种服饰习俗的流行奠定了基础,也为服饰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使得这个时期的服饰大放异彩,更富有时代特色。可是,到了晚唐后期,特别是十年的农民战争,导致了唐王朝的崩溃,中国社会进入五代十国军阀割据和混战的局面后,北方的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与南方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服饰文化也自然逊色。这个时期,由于南方战争较少,所以在南唐、西蜀、吴越等国比较安定,不仅保存了中国传统的封建经济和文化,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尤其在金陵、成都等地,经济文化更加繁荣,这种繁荣,也反映在衣冠服饰上。如当时江南、西蜀地区的服饰,就比北方人民的服饰要考究得多,可谓质料精美,款式丰富。宋初的服制,也有不少是吸取了这些地区的服饰形制演变而来的。

  五代十国时,中国社会还出现了摧残妇女的缠足恶习,这种病态的畸形“美”饰却也是始于江南,风行于华夏,乃至残害了中国妇女达千年之久。张邦基《墨庄漫录》云:“……李后主宫嫔?娘,纤细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中,回旋有凌云之志。”这说的是南唐后主李煜命其宫嫔?娘缠足起舞。又有一说,因李煜对小周后的恩爱,引起了宫廷中许多嫔妃的关注和仿效。为了得到李后主的临幸,她们或以香艳,或以技艺来吸引李后主。

  有个名叫?娘的女子歌舞全才、色颜俏丽,为接近李后主进而得到他的宠幸,竟采用了摧残肉体的办法——用布帛把双脚紧紧缠裹起来,时日一长,一双脚就变成了站立不稳的“三寸金莲”。轻盈的体态,再配上这双小脚,跳起舞来自然别有一番韵致。这一招果然灵验,引起了李后主的高度重视。他令人特制了一个六尺高的莲花台,饰以珠宝,让?娘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仿佛凌波仙子,她因此很受李后主的宠爱。想起来这?娘也实在是很不容易,脚缠得生疼,还要强作欢颜地给君王做出蹁跹舞姿。难怪鲁迅先生曾发出“世上有如此不知肉体上的苦痛的女人,以及如此以残酷为乐,丑恶为美的男子,真是奇事怪事”(《热风·四十二》)的感喟。但不管怎么说,这阵风竟然刮了起来,且愈演愈烈,人们竟相仿效,“凌波步小月三寸,倾国貌娇花一团”,一时成了众所欣羡的“美人”新标准。“金莲”也便成了妇女小脚的代名词并流传下来,而且不知是谁,非给其加上一个数的概念:“三寸金莲”。男人畸形的审美心态对妇女的感染就是此后一千年的“把脚缠上”。这真可算得上是中国服饰文化史上的一幕悲剧。值得庆幸的是,那根又长又臭的“裹脚布”终于被丢进了历史的垃圾堆,缠足,已变成中国服饰文化的耻辱柱。

  时至两宋,是中国封建社会逐渐趋向衰落的时期,维护封建统治的程朱理学成为这一时期的统治思想。由于受理学思想的影响及规章制度的限制,宋代衣冠服饰总的说来比较拘谨和保守,式样变化不多,色彩也不如以前那样鲜艳,给人以质朴、洁净和自然的感觉。同时,由于两宋社会市民阶层的正式兴起,除了等级森严的冠服制度外,民间服饰文化却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民间服饰争奇斗艳、绮丽斑斓,折射出社会结构的错动和封建衰世的世风民情。在张择端《清明河上图》等画中,我们可以饱览民间各色人物如绅士、商贩、农民、胥吏、篙师、缆夫、船工、车夫、僧人、道士等的形形色色的服装穿着,也可观赏到千姿百态的装饰打扮,像梳髻的、戴幞头的、顶席帽的、裹巾子的,不一而足。

  自宋代以后,随着江南地区的逐步开发,南方经济渐渐超过北方,于是全国经济中心移到长江中、下游一带。四川盆地和长江三角洲成了丝绸手工业发达地区,特别是成都府路的麻纺织业比较集中。这都很大程度上为当时的服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所以,宋代长江流域广大地区民间服饰比较丰富且自有定制,这从《梦梁录》的记述中可窥测一二:“且如市农工商诸行百户衣巾装著,皆有等差,香铺人顶帽披背子,质库掌事裹巾,著皂衫、角带。街市买卖人,各有各色头巾,各可辨认是何名目人。”大致说来,民间服饰以袍、背子、短衫为主;平民服饰,为了行动和劳作方便,大都在下摆处开衩。妇女的上衣品类齐全,有襦、袄、背子、背心等;而下衣还是以裙为主,尚绣罗、石榴等裙式。

  袍也称衫,属于袍衫范围。这种袍衫以白细布为质料,下长过膝,在衫下摆的膝盖部位,则加接一幅横。士庶百姓用作常服,文武官吏则作为便服。这种类型的服装,在江苏金坛南宋周王禹墓中曾有出土,可见当时习尚。

  背子是极普通的服装,男女均可穿服。男子穿的是对襟式,两腋不缝合。它实际上是一种只护胸部及背部的长衣服。

  短衫短衣,平民百姓的常服。

  下层妇女大多穿襦、袄、衫子及半臂背心等形制的衣服。四川大足石刻养鸡妇身上就是着襦。它其实也是一种短袄,男女均可穿,只是妇女襦常绣上各种花色。但平民着襦不能用大紫、大红、大绿,可服浅色、蓝色等。一些贵妇虽然也穿这种衣服,但大多作为内衣,穿着时外面再加上其他服装。

  袄服装形制与襦相似,惟衣身较襦为长。夏天一般多穿衫,女衫大多以轻薄的材料作成,颜色以素淡为主。宋人诗文中有“薄罗衫子薄罗裙”、“轻衫罩体香罗碧”等句,咏的都是这类服饰。

  裙为妇女不可缺少的服装。由于宋代在时间上离唐不远,所以还保留着晚唐五代的不少遗制。裙子的宽度多在六幅以上,周身施以细裥,俗谓多褶裙或百褶裙。从出土的实物等形象资料来看,裙子的样式一般比较修长,穿着时在腰间扎以绸带,带上有时还垂有绶环。这时期有石榴裙比较流行,取其颜色似石榴花,张先《浣溪沙》云:“轻履来时不破尘,石榴花映石榴裙。”除裙子外,妇女下身也可穿裤,穿在袍裙内的裤子,一般多用开裆,以便私溺;直接穿在外面的裤子,则用合裆(或称满裆)。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妆饰陋习。在宋代,缠足风气流行,尤以南宋以后为盛。这个时期的妇女图像,作弓足者比比皆是。如宋人《搜山图》、《杂剧人物图》中的妇女,双足无不纤小,有的还带有明显的弯势。南宋妇女的弓鞋实物,在长江流域的墓葬中也有发现,如在浙江兰溪密山南麓宋潘慈明妻高氏墓中就出土了弓鞋实物。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浙江衢州南宋墓还出土一双银制弓鞋:鞋面及鞋底均以银片焊接而成,鞋头高翘,鞋底尖锐,全长14厘米,宽4.5厘米,高6.7厘米。这双鞋子虽属随葬冥器,但整个造型和装饰与真鞋相似。在鞋底部分还錾刻线纹及双钩“罗双双”三字。从墓志记述来看,墓主史绳祖是一名儒家学者,生于绍熙二年(公元1192年),卒于咸淳十年(公元1274年)。使人疑惑的是该墓为史绳祖与其妻杨氏的合葬之墓,怎么会出现一双刻有“罗双双”字样的小脚银鞋呢?经查杨氏墓志得知,原来杨氏是史绳祖的继室,史的前妻正是罗氏。由此看来,刻有罗氏名字的银鞋出现在史杨合葬墓中,便不足为奇了。将原配夫人之名刻在小脚鞋上为陪葬品,既反映了死者对前妻的怀念,也反映出当时男子对妇女小脚的崇尚。

  宋代的帽子种类、式样极多,比较流行的有幞头与乌纱帽。唐代的幞头,发展到宋代,已成为男子的主要首服,南方北方皆如是。据《东京梦华录》、《梦梁录》等书记载,在当时的不少街坊,都有现成的幞头出售,有些摊贩还专以修理幞头为业。幞头的制作也愈来愈复杂,开始的时候,只是以藤草为胎,纱罗为表,外涂以漆。后因这种漆纱的帽胎已非常坚固,遂不用胎里,名曰“漆纱幞头”。宋朝幞头与隋唐幞头相比,还有一些不同的特点:隋唐的幞头一般都用黑色纱罗制成,而宋代的幞头却不限于黑色,尤其在喜庆宴会等隆重场合也可戴上颜色鲜艳的幞头。有的还在幞头上簪以金银、罗绢等制成的花朵。也有用金色丝线在幞头上盘制成各种花样,名叫“生色销金花样幞头”。居官的一般要戴幞头,地位低下者戴的幞头形制有所区别。在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市)等地,还流行着这样一种风俗:即男女成亲,在结婚前三日,女家照例要向男家送去“罗花幞头”,以答谢男方的聘送之礼。

  宋代帽子中最低廉的可能就是乌纱帽了。这种帽子人人都买得起,不值几个钱。南宋洪迈《夷坚志》里记述了这样一则故事:江东有三个秀才,在京师求学,晚间不向学官请假就外出了,结果有一个人失踪了,另二位也不敢寻找,隔了一天,才向学官报告此事。官差们分析,失踪者可能在妓院,于是问明失踪人的装束和特征,便分头到妓女房中住宿,查勘线索。有位官差五更时被外出接客的妓女惊醒,等他再一次睡下时,忽然看见床里小板上有顶乌纱帽,拿过来一看,里面绣着失踪人的名字。他赶紧起身,招呼其他官差,等妓女回来,连老鸨一齐捕送官府,很快便查出凶犯。据凶犯供认,曾有一个秀才独来妓院,衣着华丽,又无同伴相随,遂用酒灌醉杀害,剥下衣饰变卖了,只剩这顶乌纱帽。一桩失踪案就这样破获了。这件事说明两点:一是乌纱帽不值钱,没有变卖价值;二是乌纱帽太普遍,样式、颜色大体相同,为了怕拿错,所以绣上自己的姓名。

  值得指出的是,宋室南渡以后,士大夫的服饰妆扮发生了一些变化。这种变化一方面体现了士大夫阶层高尚的民族气节,同时从另一方面来看,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南方服饰文化的内涵。

  北方中原被金人占领后,一部分人迁往南方,他们怀念故土,生活上尽量沿袭故都的习俗。此时,宋徽宗、钦宗被金人虏去,生死未卜,使举国臣民感到莫大的耻辱和极大的刺激,稍有廉耻心的士大夫都不再讲究衣冠体面,普遍穿着军中作战的戎服——紫衫,以此表达抗金的信心。《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谓:“本军校服,中兴,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紫衫以颜色深紫而得名,其式样为圆领、窄袖,前后缺胯(下摆开衩),形制短且窄,便于活动和行走。原本是将士们常穿之服,便于作战。南宋初期,宋金对峙,南宋士大夫身穿紫衫,是备战的需要。

  可是,身为至尊的宋高宗,却不思替父报仇,为国雪耻,而是企图苟安江南,贪享帝王的荣华富贵。为了制造安定假象,提高君权,他下令公卿、官员恢复过去的冠带,禁止着紫衫,这理所当然地遭到抵制。绍兴二十六年(南宋政权建立近三十年),他又一次颁令,严禁士大夫穿紫衫见老百姓。士大夫们无可奈何,只得放弃紫衫。但时隔不久,他们又纷纷穿起了白色的“凉衫”(《宋史·舆报五》:“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这时,礼部侍郎王日严奏上书高宗说:“窃见近日士大夫皆服凉衫,甚非美观。而以交际、居官、临民,纯素可憎,有似凶服……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体”。这位官员的意思是,士大夫穿的白色凉衫,非但不美观,而且看上去象穿孝服,与其这样,还不如允许他们穿紫衫。士大夫们这种作法,实际上是对二帝被害、国家遭辱寄托的哀愤,也是对投降派的抗议。宋高宗大概也看出了民心之所向,民意不可侮,不得已作出让步,在禁止穿白衫的同时,允许穿紫衫。从此以后,凉衫用为凶服,而紫衫又流行起来。

  当时士大夫还兴起一股穿“野服”之风,意在表示不愿与朝廷投降势力同流合污。所谓“野服”,形制类似古代的深衣。本来,汉代以后到唐、五代,深衣已无人穿着,只是在帝王祭祀用的衮服中,还保存了某些深衣的形式。北宋司马光,曾考证古代深衣,做出来闲时穿,被文人传为美谈,终究无人仿效。南宋时期,这种样式的衣服突然时兴,大儒朱熹就常穿它见客。他做的野服上衣宽大,直衣领,两边的带相连,腰间束着大宽带,闲居时解开,见客时束起。

  野服的下裳必须用黄色,取“黄裳”之意,因为先秦时代野人穿的草服就叫“黄裳”。士大夫们身着野服,意在以野为伴,不理朝政,表现出他们对朝廷的失望和蔑视。正是在这种民族气节蔚然成风的基础上,出现了千古留名的民族英雄岳飞、文天祥等,流传至今。

  元灭南宋之后,种族等级森严,国人被分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许多部门及地方官,大多由蒙古贵族充任,各种副职由色目人担当。由于种族有高低、贵贱之分,自然会在服饰上有所反映。蒙古贵族衣着华丽,色目人次之,汉人又次之,南人(即南宋遗民)大多衣着褴褛。

  由于元代统治者的种族歧视政策,致使反映在服饰上,虽然有些杂居区的汉人服饰,不同程度地受到他族的影响,而汉族士庶与平民服饰基本上继承了唐宋以来的遗风,尤其是南人服饰,基本上没有因受北方蒙古人统治而改变,所以,在元代,长江流域广大地区的民间服饰与南宋时期相比没有大的改观,自然也谈不上有多大的发展了。这与整个中华服饰文化在元代处于一个贫弱期相差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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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14: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元代长江流域的服饰文化,值得一提的是曾为中国纺织业的发展作过重要贡献的元代女纺织技术家黄道婆。她是松江泥泾镇(今上海辖区华泾镇)人,出身贫苦,少年受封建家庭压迫,流落到海南,从黎族姐妹学得纺织技术,1295年左右回到家乡,着手改革纺织生产技术和纺织工具,传授先进的棉纺技术,促使松江一带棉纺织业的繁荣和发展,对当时植棉和纺织业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使当地成为江南棉纺中心,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元代长江流域服饰文化的内容。因为棉布有纺织易、耐磨损、印染缝制简便快捷等优点,因而逐渐成为民间服装的主要面料。所以,直至今天,人们仍广为流传着黄道婆的故事。   自宋朝以后,中国政权长期掌握在北方少数民族手中,明朝从蒙古人手中夺得政权,对整顿和恢复传统的汉族礼仪十分重视。他们废弃了元朝服制,根据汉族的传统习俗,上采周汉,下取唐宋,集历代华夏服饰之大成,崇古而不泥古,特别是后期,更长于创新流变。因此,明朝的服饰形制之繁杂,纹彩之斑斓,质料之多样,裁制之精巧都超过了以往各代。尤其是江南地区,由于经济文化的高度繁荣,得风气之先,故成为民间服饰风尚变易的发源地。   一般来说,历代男子服饰比之女子服饰要简练平实得多,但在明代这种差异明显缩小,男服的变幻和流行周期与女服相去无多。尤其是巾帽形制的繁盛,足以同时髦多变的女裙相媲美。   明代史籍中留下正式名称的男子巾帽就不下40种,其中绝大部分在南方都颇为流行。比如南京在万历时期,士人所戴巾子,“殊形诡制,日月新异”,士大夫所戴的冠巾款式有汉巾、晋巾、唐巾、诸葛巾、纯阳巾、东坡巾、阳明巾、九华巾、逍遥巾等多种。甚至还有用马尾织成巾的,这种马尾巾则又有瓦楞、单纱、双丝的区别。因此,时人感叹道:“首服之侈汰至今日极矣。”不过,当时民间使用最为广泛的是网巾、四方平定巾和六合一统帽。   网巾是一种系束发髻的网罩。古代男子与妇女一样,也梳发髻,为了不使发髻散垂,明代男子特制网巾包裹发髻。这种网巾通常以黑色的丝绳、马尾或棕丝编织而成,也有用绢布做成的。平常家居可以露在外面,外出时却必须戴上帽子,否则被认为失礼。这种网巾为明代首创,产生在洪武初年,它的出现,传说与明太祖朱元璋有关。据朗瑛《七修类稿》记载:“太祖一日微行,至神乐观,有道士灯下结网巾。问曰:‘此何物也?’对曰:‘网巾,用以裹头,则万发俱齐。’明日有旨,召道士为道官,取巾十三顶颁于天下,使人无贵贱皆裹之也。”网巾的造型比现在中青年妇女、老太太戴的发网略复杂些,它如同鱼网,网口用布帛作边,俗谓“边子”。边子旁缀有金属制成的小圈,圈内贯以绳带,绳带收紧,即可约发。在网巾的上口,也开有圆孔,并缀以绳带,使用时将发髻穿过圆孔,用绳带系栓,名曰“一统山河”。天启年间,形制变异,一般多省去上口绳带,只束下口,名曰“懒收网”。   四方平定巾是以黑色纱罗制成,可以折叠,呈倒梯形造型,展开时四角皆方,也称“方巾”,或称“四角方巾”。它的出现也在明太祖时,相传是朱元璋召见杨维桢后定的。杨维桢号铁崖,是元末著名诗人,浙江山阴人,所写的诗被称为“铁崖体”,在文人中声望很高。朱元璋几次要他出来做官,他都不肯,有一次朱元璋派人召他到南京。他进谒时戴的是方顶大巾,巾式大概是他自创的,太祖问他的巾式有什么讲究,是何名称,他奏对说叫“四方平定巾”。这个回答使太祖大为高兴。其实当时四方远没有平定,杨维桢只是一种阿谀之词。因这种巾帽的名字很吉利,朱元璋立即颁令士庶一律戴这种巾式。创制“四方平定巾”的这位杨铁崖老先生却因年纪太大始终未做官,在南京住了些时日,便又回老家去了。学士宋濂在赠别诗中说他“不受帝王五色诏,白衣宣至白衣还。”白衣是平民百姓的意思,这是说杨维桢为人处世不慕仕途。   四方平定巾初兴时,高矮大小适中,其后总在变化,“或高或低,或方或扁,或仿晋唐,或从时制”,叶梦珠:《阅世编》。到明末则变得十分高大,故民间常用“头顶一个书橱”来形容其高大。 ? 六合一统帽即俗称的瓜皮帽,也称“小帽”、“圆帽”,或称“瓜拉冠”。其制以罗缎、马尾或人发为之,裁为六瓣,缝合一体,下缀一道帽沿,以“六合一统”为名,取意国家安定和睦,六方统一大治,寓意为天下归一。因它在政治上有一定象征意义,新的封建王朝取其吉兆,故也是由政府规定式样,令全国通行的一种帽式。此帽通常多用于市民百姓,而官吏家居时也常戴之。传说六合一统帽同样是出现在明太祖时。明陆深《豫章漫钞》记述:“今人所戴小帽,以六瓣合缝,下缀以如,阎宪副闳谓,予言亦太祖所制,若曰六合一统云尔。”后来清人谈迁在《枣林杂俎》中也说:“清时小帽,俗称‘瓜皮帽’,不知其由来已久矣。瓜皮帽或即六合巾,明太祖所制,在四方平定巾之前。”   明初,统治者对冠服之制的规定是十分严格的,如对于庶民男子的日常服饰,洪武年间曾规定:“戴四方平定巾,杂色盘领衣……”《明史·舆服志》。盘领衣即圆领长袍,因其领形似盘,故名盘领衣。当时北方人穿用一种十分简便粗糙的“皮扎”,而江南则流行穿薄草编的鞋子。尽管有硬性的行政命令规定,但千篇一律的穿戴方式必然不能维持长久,至洪武末年,民间服饰已悄悄地“巧制新样”了。   妇女的服饰主要有衫、袄、霞帔、背子、比甲、裙子等,其基本式样大多仿自唐宋。其变化最快、花样翻新的当数妇女的裙子。总的来讲,明代的女裙异彩纷呈:从质料上分有绫裙、绵裙、罗裙、绢裙、绸裙、丝裙、纱裙、布裙、麻裙、葛裙等;从工艺上分有画裙、插绣裙、堆纱裙、蹙金裙、细褶裙、合欢裙、凤尾裙等;从色泽上分有茜裙、郁金裙、绿裙、桃裙、紫裙、间色裙、月华裙、青裙、蓝裙、青白裙等。这些裙装在当时的长江流域广大地区都曾时兴过。   有关资料表明,当时的妇女非常注重裙子的长短宽窄及其与上衣的搭配,追求时尚,讲究美观,其千变万化令人目不暇接:弘治年间流行上短下长,衣衫仅掩裙腰,富者用罗缎纱绢,两袖布满金绣,裙则用金彩膝,长垂至足;正德年间,上衣渐大,裙褶渐多;嘉靖初衣衫已长至膝下,去地仅五寸,袖阔四尺余,仅露裙二、三寸;同时还流行插绣、堆纱和画裙;万历末年又流行大红地绣绿花裙;至崇祯时,裙色转而趋向淡雅,专用素白纱绢裁制,只在下摆一、二寸处刺绣精致花边作压脚;崇祯末年又流行细褶长裙,追求一种动如水纹的韵致。明人顾起元曾经在《客座赘语》中这样描述南京妇女的装扮:“留都妇女衣饰,在三十年前犹十年一变。迩年以来,不及二、三岁,而首髻大小高低,衣袂之宽狭修短,花钿之样式,渲染之颜色,鬓发之饰,履綦之工,无不变易。”这说明当时江南城镇妇女衣饰的流行周期是很短的,乃至二、三年一变。这种现象在以因循守旧为基本特征的封建社会里是极为罕见的。上述变化,充分说明了明代民间服饰的生命力之旺盛,流变性之突出。   当时妇女的头饰,虽不及宋代丰富多彩,但也有不少特色。比如发式,虽然明初变化不大,基本上还是宋元时的样式,但至嘉靖以后,变化较大。多数妇女喜欢将头髻梳高,以金银丝挽结,远远望去,如男子头戴纱帽且顶上有珠翠装点者。以后名目越来越多,样式也从扁圆趋于长圆,“桃尖顶髻”、“鹅胆心髻”等名称纷纷出现。   当时妇女也有包头之俗。所谓包头,其实就是扎巾。清初文人叶梦珠在《阅世编》一书中记述:“今世所称包头,意即古之缠头也。古或以锦为之。前朝(即明朝)冬用乌绫、夏用乌纱,每幅约阔二寸,长倍之。予幼所见,皆以全幅斜褶阔三寸许,裹于额上,即垂后,两杪向前,作方结,未尝施裁剪也。”当时的文学作品中也常有这方面的描述。如冯梦龙的《醒世恒言》第十六卷就有“可怜寿儿从不曾出门,今日事在无奈,只得包头齐眉兜了,锁上大门,随众人望杭州来。”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第二十五卷中也有“吏典悄地去唤一娼妇打扮了良家,包头素衣……带上堂来”的描写。   年轻的妇女还有戴头箍的风尚。头箍系由包头发展演变而来,最初以综丝为之,结成网状,罩住头发。后来又逐渐出现纱头箍和熟罗头箍。头箍的形式,初期尚阔,后又行窄,即使在盛暑季节,仍有人戴它。这说明它的作用已不限于束发,也有很浓厚的装饰意味。据有关文献记述,头箍裹额的额帕冬季为乌绫,以为御寒;夏季则改为用较薄的乌纱,每幅阔约二三寸,长四至六寸;后改用全幅,斜折至阔三寸,由前向后,裹于额上,至后再两抄向前作方结。至明末,额帕多用二幅,每幅方尺许,斜折阔寸余,一幅施于内,另一幅覆于外,又作方结加于外幅的正面。如此日日戴上卸下,显得有点麻烦,因此,妇女们便根据自己的发额头围的大小剪裁,夹衬较厚的锦帛,一般用乌绒、乌绫、乌纱等制作的头箍,又称为“乌兜”。使用时,一戴即可,一取即脱,极为便捷。明人沈石田诗中所描述的“雨落儿童拖草履,晴干嫂子戴乌兜。”即指此物。富贵权豪势要之家的妇女在戴头箍和乌兜时,常点缀金玉珠宝翡翠作为炫饰。冬季所用者除上述质料外,更多则采用兽皮,考究者用貂鼠、水獭,俗称“貂覆额”,或称“卧兔儿”。清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就记有这方面的情况。   明代妇女也有作假髻的习俗,一般有两种形制:一种是在本身的头发上掺以部分假发,并衬以特制的发托,以抬高发髻的高度;另一种假髻则全部用假发制成。比如前一种假髻大多摹仿古制装饰,所以玉丹邱在《建业风俗记》中说,它就是《周礼》所称的“编”。它一般用铁丝织圜,外编上发,做成一种固定的装饰物,时称为“鼓”。明张自烈的《正字通》在诠释古代巾帼时,谓“妇人首饰犹今之发鼓。”指的即是此物。顾起元《客座赘语》也说道:今留都妇女之饰在首者……以铁丝织为圜,外编以发,高视髻之半,罩于髻而以簪绾之,名曰鼓。”这种发鼓实物,在江苏无锡的一座明墓中曾经出土过。   明朝的丝织业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依质料而言,仅从大处分就有丝、宁、绫、绸、缎、绢、绵等十数类,其中每一类又再分为若干种。而发展最快,成就最大的地区也都集中在长江流域,以绸为例:苏州府有线绸、绵绸、丝绸、杜织绸、绫机绸、濮绸;建昌府有笼绸、假绸;湖州府有水绸、纺丝绸等。发达的丝织业无疑给服饰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特别是棉花种植在明朝已十分普通,于是,名目繁多的丝织品加上迅速普及的棉布,更使得服装原料空前丰富。   与此同时,印染、刺绣、提花、缂丝、堆纱、镶嵌等服装工艺大大提高,又由于“花楼机”的改进和推广,人们能够在各种面料上织出变幻无穷的图案花纹,从而设计制作出无数美不胜收的服饰佳作。正是在以上这种丰厚的物质基础和技术前提下,明代长江流域民间服饰才呈现出千姿百态、争奇斗艳的景象。 ? 明代手工业的发展为新的经济因素的产生提供了生长点,嘉靖以后,正是在江南的纺织业中最先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人们开始摆脱了两千年来的封建经济,卷入了商品交换和新的生产关系中。这种崭新的变化改变了人们固步自封的生活方式,眼界逐渐开阔,消费欲望也变得多种多样,表现在着装上则对款、色、纹、料的要求越来越高,穿戴越来越丰富,越来越讲究,就连当时人们穿的鞋也变化多端。以前仅有“素履”、“云履”,此时则“有方头短脸球鞋、罗汉鞋、僧鞋,其跟益务为浅薄,至施曳而后成步;其色则红紫黄绿亡所不有。”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一。特别是妇女的服饰,万历以来变化更大:“首髻之大小高低,衣袜之宽狭修短,花钿之样式,演染之颜色,鬓发之饰,履纂之工,无不易变。”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九。这虽然只是对南京一地的描述,但这种衣冠服饰上的追求华丽之风,当时又绝非南京一地,在长江流域的其他广大地区也方兴未艾。据范濂《云间据目抄》记载:“上海生员,冬必服绒道袍,暑必用马宗巾绿伞,虽贫如思丹,亦不能免”;松江则“迩年鄙为寒酸贫者必用绸绢色衣,谓之薄华丽,而恶少且从典肆中觅旧服翻改新制,与豪华公子列座。”甚至奴隶也“争尚华丽”,“女装皆踵娼妓”,“士宦亦喜奴辈穿着”。又有张瀚《松窗梦语》称:浙江则是“男子服锦绮,女子饰金珠,是皆僭无涯”;四川妇女簪花满头,“稍著鲜丽。丑嫫出汲,赤脚泥涂,而头上花不减。”明末的江南城镇,男着女装的风气盛行,在《见闻杂记》中录有当时人的一首诗:“昨日到城市,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这真是使得道学家们惊心骇目。男性尚且如此打扮,女子更是肆无忌惮,极尽毕丽装束之能事。那些小康人家的闺秀,大户人家的婢女都以争穿朝廷明令禁止过的大红丝绣为时髦,就连那些身份低微的优伶、娼妓,也都是绫罗裹身,珠翠满头,与贵妇人争娇竞媚。至于富豪缙绅的衣着,更是花样不断翻新,可说是层出不穷地争奇斗艳。即便在农村,也不乏倾囊追逐时髦的素寒之家,亦如顾起元所言:“家才儋石,已贸绮罗,积未锱铢,先菅珠翠。”(《客座赘语》卷二)总之,上述种种迹象表明,人们已不顾及统治者意在严格区分贵贱和等级的那一套服饰制度的明文规定,而是意尚奢华,使得尊卑无等,贵贱不分,各取所好。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代后期“天崩地坼”的大转变时期的社会生活情况,折射出封建末世黎庶百姓的世俗心态。同时,它也说明,伴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向前推进,热爱美、追求美且要用美来充实生活的内容,已成为明代社会各阶层共同的追求目标,这又从一个侧面透露出社会向前发展的曙光。   公元1644年,原居我国东北的满族进入关内,占领北京,建立了清王朝。从服饰发展的历史看,清代对传统服饰的变革最大;从服饰的形制来讲,又是以庞杂、繁缛、琐细为特征,且冠服制度的条文规章也多于以前任何一代。在清廷强迫军民人等一律改服满族服装的时代,长江流域民间服饰情况如何呢??首先还得从下剃发令说起。清顺治于公元1644年在北京称帝,本想立即改变国民束发旧制,但因抵抗者势力太大,加上政权统治立足未稳,因而暂缓强迫国民效法满俗。第二年,情况发生了变化:清朝统治者打下了南京,俘获了明朝宗室福王,控制了南方各省,于是,就如《满清稗史》中记载的:“越一年,南方大定,乃下发之令,其略曰:‘向来剃发之令不急,姑听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事,朕已筹之熟矣,……自今布告之后,京城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行剃发,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闻是时檄下各县,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语,令发匠负担游行于市,见蓄发者执而剃之,稍一抵抗,即杀而悬其头于担之竿上,以示众。”发便是剃头。众所周知,汉族男子自古是蓄发绾髻的,据说此俗源于孔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之训,除非当和尚尼姑,遁入空门,否则不得削发。而满人的风俗,是男子之发“半半留”,即于额前两端引一直线,将此线前之头发尽数剃去,只留颅后头发编成辫子。多尔衮为了使汉人与满俗一统,竟推行十分严酷的发令,把它作为彻底征服汉人的唯一标志,若不削发者,军法从事,不知有多少汉人为了保持衣冠传统丢了性命。据说顺治年间,常熟有两个读书人,忘了更换满族衣冠而上街看巡按行香,结果被当场杖毙,暴尸于市。   清王朝统治者的强行命令,违反了民俗发展的自然规律,当然会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和顽强抵制,当时民间流传“留发不留人,留棺不留屋”之语,也曾发生过抵抗剃发令的海州之战、镇江大屠杀、江阴虐杀、嘉定屠城等事件。然而,在清廷的强权高压之下,平民百姓终究无可奈何,一时间,大江南北汉民族地区的男子皆剃发留辫。   相对而言,女子要幸运些,这便是清王朝后来又出了个“十不从”规范条文,以缓解一下日益尖锐的民族矛盾,其中有“男从女不从”之规范。这样一来,女子的头饰就显得丰富些。   清朝女子头饰以江南,特别是苏州地区为尚。清初流行“牡丹头”、“钵盂头”、“荷花头”。这是受满族妇女装饰风俗的影响,汉族妇女也争相崇尚高髻。   牡丹头也称牡丹髻,因吴地方言,习惯把髻称之为“头”。牡丹头是一种蓬松的发髻,发髻的地位在头顶正中,其编梳方法是将头发掠至顶部,用一根丝带或发箍将其扎紧,然后将头发分成数股,每股单独上卷,卷到顶心,再用发簪绾住。头发稀少的妇女,还可适当掺一点假发,以扩大发髻的面积。这种发髻梳成之后,犹如一朵盛开的牡丹,每一股弯曲的卷发,就象牡丹花的花瓣,极富装饰情趣。   钵盂头也叫覆盂头。梳挽时将头发掠至头顶,盘成一个圆髻,然后在发根用丝带系扎,因其外型与覆盂相似,故有此名称。《阅世编》记载:“顺治初……高卷之发,变而圆如覆盂。”? 荷花头的形制恰似牡丹头,大同小异,特点是发髻梳成后,花瓣的形状犹如一朵荷花。此外还有芙蓉头等。   清中叶又时兴“元宝头”,梳挽时将发盘旋叠压,然后翘起前后两股,中间则加插簪钗,髻旁插以鲜花或珠花,这是年轻姑娘的发式。后来又改作成平型,将发盘为三股,抛于髻心之外,俗称“平头”。因其发型新奇,北方女子也竞相仿效,名曰“平三套”,因取式于苏州,亦称之为“苏州撅”。刚开始时多为少妇适用,尔后老年妇女也学着妆梳。清人《竹枝词》中就有戏语,曰:“跑行老媪亦‘平头’,短布衫儿一片油。长髻下垂遮脊背,也将新鲜学苏州。”   清末又有连环髻、巴巴头、双盘髻、圆髻、圆月、长寿、风凉、麻花、双飞蝴蝶等多种髻式,年长者还要在髻上加罩一个硬纸和绸缎做的黑色冠,绣以“团寿”字,或以马鬃一类做成纂,加在发髻上面。光绪年间妇女以圆髻团结于脑后,或加细线网结,髻以光洁为尚;年轻姑娘做“蚌珠头”;小女孩做“双丫髻”。   当时妇女头上饰物多插鲜花。还有制做象生花,烧料制做仿真花的,一时成为妇女所尚。清末又有尚珠花、茉莉针,以金翠宝玉、珊瑚等制做,插带时排列于发髻之上端或呈半环形。   发髻上的饰物为簪,以金银、翡翠、宝玉制成,还有的簪端垂以风凰形的金银翡翠物,名曰“步摇”。   清代男子所戴的帽子有小帽、风帽、皮帽,尤以小帽最为流行。小帽的形制以六瓣合缝,缀檐如,因其形状与西瓜酷似,故俗称“西瓜皮帽”。这种小帽在明代出现,当时称“六合一统帽”。小帽的质料是夏秋用纱,春冬用缎;颜色以黑为主,夹里为红色。富贵之家尚用红片金或石青锦缎相滚帽缘,如杨静亭《竹枝词》所云:“瓜皮小帽趁时新,金锦镶边窄又均。”小帽的式样有许多种,有平顶、尖顶以及硬胎、软胎之别。   清代男子衣着样式主要有马褂、马甲、长袍、长衫、衬衫、短衫、袄、裤、套裤等,其中尤以衫袍外加穿马褂或罩以紧身较短马甲最为流行,亦最能反映当时男子服饰特色。   马褂分长袖、短袖、宽袖、对襟、大襟、琵琶襟等多种形式,而以对襟为最流行。其颜色屡有变化,清初流行天青色,至乾隆中流行玫瑰紫,嘉靖年间以后又改为流行泥金色及浅灰色,夏季纱制的则用棕色。   马甲也叫背心,北方称其为“坎肩”。不分男女,皆可穿着。马甲在形制上有大襟、对襟、琵琶襟等多种。一般人的马甲用色与马褂相同,苏州地区尚黑,其用料为绸、纱、缎。   长袍、长衫在清初比较流行,顺治末年减短及膝,后又加长至髁上。同治年间较为宽大。至清末,又变短小。   当时女子流行穿背心,背心有夹、棉、皮三种,其长达膝下,有镶滚。苏州女子最爱用玄色绉纱做背心面料。   普通妇女在嫁娶大吉之日也可服用凤冠霞帔。   女子多裹足,但从事沉重体力劳动的妇女也有不缠布裹足的。   在中国历史上,全国范围内曾发生过大小数百次农民起义,其次数之多,规模之大,为世界历史所罕见。进入近代,从1840年至1851年10余年时间内,全国就发生过100多次农民起义,其中,1851年1月由洪秀全在广西桂平金田村发动的太平军起义,建号太平天国,则更是震动了全中国。太平天国革命坚持斗争14年之久,革命风暴度卷当时18个省份,不仅从政治上极大地动摇了清朝的反动统治,沉重打击了外国侵略者,表现了中国人不甘屈服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顽强的反抗精神,而且对太平天国政权统治区域内(主要是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的人们的社会生活也带来了较大影响。就服饰而言,太平天国的领导者们曾经与他们进行的伟大斗争一样实施过某种意义上的划时代的创举。这种“创举”不仅表现在太平军官兵自身服装打扮的变化上,而且还表现在对政权所辖区域内人们的服饰习俗加以变革,尽管这种“变革”不一定被人们普遍接受,有时甚至遇到抑制(关于这一点,后面将会谈到),但其中的积极意义却不可忽视。   当初,在穷乡僻壤的两广地区起家的太平军官兵及其眷属们,在服饰装束上还是处于一种很随便的无定制状态,大多仍然穿着“破衫蓝缕、衣不遮体”的本色服装。随着太平军攻克长沙,占领武昌,挺进南京,斗争取得节节胜利之时,军心、民心趋向安定,太平天国的领导者们也开始了对军中不同地位的人在服饰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特别是定都天京(今南京)以后,还设立了专职机构“典衣衙”,从袍服、靴帽的质料、颜色、花纹、式样乃至尺寸长短,一改清王朝的衣冠服制,根据太平军中官职的大小定出不同的标准。不过,太平天国的服饰规定虽然否定了清王朝的服装形式,但却承袭了封建的服制观念,表现了太平天国队伍中愈来愈森严的等级分化。根据《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所载,太平天国的服装形式有号帽、军中号衣、各衙号衣、角帽、帽额、风帽、凉帽、龙袍、团龙马褂、马褂衔等。在湖北省博物馆,收藏有一件太平天国东王杨秀清曾穿过的三色金平绣龙袍,其形制为右衽、大襟、平袖、左右开裾,袍正身绣金龙8条,周围为云纹,下幅绣寿山福海纹,底襟绣龙纹两条,空出缎地。参见黄能福、陈娟娟:《服饰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出版。根据规定,凡被封为王、侯、国亲、丞相者,均可穿绣着金龙的缎料黄袍马褂,戴着向后垂下的黄色神帽,而“自将军以下至师帅”,都穿红袍马褂,戴着“一种非常独特的华丽头饰,用红布制成,覆以金箔和刺绣”。《太平天国史料专辑》,第63页;《太平天国史译丛》,第35页。   据有关史料记载,太平军在长期的实际生活中形成了某些共同的服饰风格,像裹头、扎巾、短衣、花靴之类。特别是在发式上独具特色,他们都是蓄长发,编成辫子,用红丝绒扎住,盘在头上,形状似头巾,尾端成一长穗,自左肩而下垂。这与长期以来戴着瓜皮帽、背拖长辫的清朝臣民的发式相比,自是大相径庭。太平军这种服饰风格的形式,有三种因素:一是作为与旧王朝相对立的农民武装队伍的政治标志的象征,再是受劳动群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还有就是为适应行军作战的需要。参见李文海、刘仰东《太平天国社会风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5月出版。   太平军的服饰式样自然会对太平天国统治区域的普通群众的服饰装束产生影响,特别是对于那些积极拥护太平天国革命的人们,更是对太平军的言行举止感到新奇而纷纷模仿,以至太平军的服饰装束在一定范围里成为了一种时尚,据《自怡日记》记载,太平军在常熟“开市颇盛,牌署天朝,掌柜者俱土人,亦辫红履步,诩诩自得”。《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四),第391页。   仿效当然只是一个方面,与此同时,太平天国也对老百姓的服饰作了一些规定。按《太平天国印书》所述,“拟民间居常所载之帽皆用乌布纂帽,其富厚殷实之人,则绸缎绉纱,任由自便,但不得用别样颜色,致与有官爵者相混。”又规定“拟民间喜事所载之帽形如圆月,内用硬胎,或加红额壹个;所穿之袍青、蓝、乌色为准。”在太平天国《钦定士阶条例》中,还详细设计了秀士、俊士、杰士、约士、达士、国士、武士、榜眼、探花、状元等的衣、帽、袍、靴式样,(详见图表)对各个阶层人们的服饰装束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范。   这个关于服饰式样的规定是否为生活在太平天国统治区域的人们所普遍接受呢?从有关文史资料的记载来看,人们的心理是复杂的,在江苏盛泽,曾发生了一场“易服风波”。沈梓在1861年3月7日的日记中,记下了一场风波兴起的大致原由:“……余在盛泽闻长毛(太平军恢复汉民族蓄发不剃的习俗以对抗清政府剃发留辫的律令,当时被称为“长毛”,是清代统治者污辱太平军的称呼。)欲改服饰,男子皆红扎巾,不许戴毡帽,女子不许著裙子。黎里已出告示,凡道里间戴毡帽则除之,拖辫发者则割之,女子曳裙则扯之,故盛泽亦将复然。余初不信,后晤岳蓉屯知望边果有伪文移至盛泽整顿服饰。”《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四),第134页。后来,盛泽的太平军按照地方政权的规定“纷纷除人毡帽”,以至动到当时“赌局巨魁”、枪船头子孙少湘的头上,孙沙湘甚为不满,扬言“廉耻则尽人所有,岂得尽人而丧之?人谁无妻孥,人谁无头足?而官绅当为百姓先,今官绅未尝尽易其服,而欲令百姓从之,不亦难乎?男子无帽,何以御寒?女子无裙,何以蔽身?此固无须易者。今盛泽绅士及军师帅若必欲易之,则请各绅士及军师帅之妻女去裙曳裤,敲锣迎于镇,令百姓见之,俾知所乡,夫然而有不遵此制者,我孙少湘受其咎;若其不能,则我当先打各绅士及军师帅之家,而后及长毛”。《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四),第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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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14: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带头阻止太平军“易服饰之议”的是枪船势力,而枪船则是一支在太平天国与清朝两个政权之间首鼠两端,在实际活动中又专门残害百姓的反动武装。可是,孙少湘这颇带“泼皮”口吻的一段话,却在某种程度上与当时部分群众的心理相符。结果,使得盛泽及邻近地区“改服饰”无法推行,不得不任其自然。   如果说太平天国政权的易服规定在某些地区或某种程度上,因遇到了一些阻力未能贯彻实施,使得“下而不行”,那么,在另外两个问题上,其态度则是十分鲜明而坚决的,那就是严格禁止穿清朝的正式官服和严格禁止头与缠足。这其中的政治色彩是十分鲜明的,其积极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辛亥革命成功后,在艰难而多变的历史进程中,中国服饰也发生着深刻的历史变化。民国以来,不仅延续了二百多年的辫发陋习被铲除,而且服饰传统的规章制度也被一一废弃。   值此传统服饰文化一波三折之际,西洋服饰迅速输入中国,出现了西洋服装与传统的长衫、马褂等并行不悖的奇特现象,这种现象在当时的长江流域某些地区表现尤为突出。如据1912年3月20日的《申报》记载,上海等地就是“中国人外国装,外国人中国装”、“男子装饰像女,女子装饰像男”、“妓女效女学生,女学生似妓女”以及平民穿官服,官僚穿民服,如此缤纷杂陈,一时间令人目不暇接,使人眼花缭乱。   大体而言,民国时期长江流域广大地区特别是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服饰,与中国服饰总的变化、发展趋势基本一致,同时又不失自身的特色。总的说来,最值得大书特书且颇具时代特征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中山装的出现引人注目,旗袍的穿着逐渐普及,割辫剪发蔚然成风,弃裹放足大见成效。   男子服装的变化是中山装的出现及改进。中山装是孙中山先生创制的,他根据日本的学生装形制加以改进,改成单立领,前身门襟9粒扣子,左右上下4个明袋,袋子上面有“胖裥”(即袋褶向外露),后身有背带缝,中腰处有一腰带。这是最早的中山装。傅国华《中山装的来历》,《江西日报》1981年1月25日第4版。后来基于《易经》和民国时期的有关制度而寓以涵意,如依据国之四维(礼、义、廉、耻)而确定前襟4个口袋;依据国民党区别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五权分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而确立5粒扣子;又依据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而确定袖口必须为3粒扣子。这是在西装的基本式样上渗入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意识。   妇女服饰最显著的特点是旗袍的普及。旗袍本来是满族人民的服装,因满族人有“旗人”之称,所以他们穿着的袍服被称之为“旗袍”。满族人入关以后,为巩固其统治,强迫汉人改易服制,强行推行其服装、发式等。随着辛亥革命的成功,清政权的垮台,此后,满族的服饰习俗大部分被逐渐淘汰。然而,旗袍却以其种种优点,被人们保留下来并加以改进,长期穿用,至今不绝。   要说旗袍的优点,主要有二:一是经济便利。以前妇女从上到下一套服装包括衣、裤、裙等多件,而旗袍一件即可代替。何况在用料、做工方面也大大减少工本;二是美观适体。   由于旗袍上下连属,合为一体,容易衬托出女子的身体曲线,加上高跟皮鞋的配合,更能体现出女性的风采。上海市戏曲学校中国服装史研究组:《中国历代服饰》,学林出版社1984年版。   旗袍的普及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初,据说最早穿着旗袍的汉族女子,是一批上海的女学生。这些年轻的女子穿着宽敞的蓝布旗袍走在街上,引起了各界妇女的羡慕,于是纷纷加以仿效,一时间,旗袍竟成为当时女子最时髦的服装。   20世纪20年代初,旗袍的式样与清末的旗装没有多大差别,但不久,袖口缩小,滚边变窄。20年代末,由于受欧美服装的影响,旗袍式样又发生变化,如衣身缩短、腰身收紧、缀以肩缝等,较之以往更贴身适体,更能衬托出女性的曲线美。30年代,旗袍进入全盛时期,穿用已相当普及,其式样更是日新月异,变化很大。比如领子,先是流行高领,越高越时髦,即便是盛夏,在薄如蝉翼的旗袍上,也是配以高耸及耳的硬领。可是,不久又时兴低领,越低越“摩登”,当低得无法再低时,干脆省去了领子。袖子的变化也是时而长过手腕,时而短至露肘。再有就是旗袍的长度,先是流行长的,走起路来衣边扫地。后又改成短式,收至膝盖以下。从20世纪40年代起,旗袍的式样变化趋缓,但亦有改变,总的趋势是愈来愈简便,袖子及身长是由长到短,领子也大都采用低式,并在夏天取消了袖子,又省略了许多繁琐的花边装饰。   男子割掉辫子是民国初期最大的变化。满族入关,强令汉族男子剃发蓄辫,这一习俗延续200多年。辛亥革命后,政府颁布了剪辫令,各地纷纷成立了许多剪辫团体,各种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了割除辫子的热潮,并把它作为一场“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29号。的革命运动。   这股割辫热潮首先从南方涌起。陶菊隐在《长沙响应起义见闻》中记述:“大家认为不剪辫子就是甘心做满奴和亡国奴的显明标志,于是在学校中剪掉同学的辫子,当街剪掉路人的辫子。”其他地方也莫不如是。这与200多年前清廷强令人们剃发编辫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说起来也真有意思,当年,人们曾发出“留发不留人”的豪言壮语,对朝廷强行推广剃发编辫的满俗加以抵制。此时,一旦要割掉辫子,竟是又费了好大的力气,甚至闹得一片鬼哭狼嚎。如在浙江海宁,有人的辫子被别人剪掉后,竟“抱头痛哭;有的人破口大骂;有的人硬要剪辫子的人赔偿损失。”保留辫子者还“把辫子盘在头上,藏在‘瓜皮小帽’里……一不小心,把辫子露出来了,于是满脸通红,窘得很!”严谔声:《剪辫子》,《新民晚报》1961年10月11日第3版。又据《申报》1913年1月4日记载,在上海“因剪辫而致冲突之案,时有所闻。推究其故,皆因不肖军士潜将发辫暗藏帽内,以致人多观望,时起争端。”上述事例在长江流域其他地区也时有发生。   尽管如此,时代进步的潮流仍无可阻挡,男子割辫是大势所趋。从全国范围看,多数人都在较短时间内陆续割掉了辫子,特别在南方,时至1917年,就如《近代稗海》第4辑中所描述的那,“人民久已将辫发剪除净绝,间有垂垂拖豚尾者,亦千百人中之一、二耳。”此番行动应当算是民国初期人们服饰观念上移风易俗所取得的重要成果。   割掉辫子还对服饰的其他方面的变化产生很大影响,主要是各种男帽日益流行,如草帽、卫生帽、毛绳便帽、西式毡帽、风帽、礼帽等。诚如1921年7月16日的《申报》载:“民国以来,男子皆剪发,且风气日升,夏季之草帽,销行日盛。”清代,男子蓄发编辫,垂于脑后,而女子蓄发扎辫盘作发髻。民国时期,在男子割掉辫子的同时,就有人提倡女子剪发,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进一步发展,这一建议愈加受到重视。从有关史料看,长江流域广大地区的女子剪发,20年代就大加倡导,宣传女子剪发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如1925年暑假,大学生们在浙江演出文明戏《劝剪发》,有4名女同学在演出现场当即剪掉发髻,台下妇女大为振奋,马上就有一些女子仿效。30年代后,女子剪发更为普遍。据毛泽东同志的《长冈乡调查》记述,头发“除‘老太婆’外,一律剪掉了,‘老太婆’也有剪发的。老妇未剪的约占女子百分之二十。”湖北的江汉平原及鄂东地区,中年妇女多将发辫散开剪成齐耳短发,再以发卡卡牢。《巴县志》提到30年代末,巴县“今城市女子亦一例剪发,不见男子辫发”、“……剪发烫发,又成一风气焉”。1942年出版的《西昌县志》说:“女子旧日缠足挽髻……近则剪发。”1947年出版的《新繁县志》也称:“明清以来,女子缠足穿耳,其习甚恶。民国后,此风渐绝,然近年妇女剪发、烫发,又效而成俗矣。”? 说到缠足,的确是“其习甚恶”,残害了中国妇女千余年之久。辛亥革命胜利后,掀起了妇女解放运动,最显著的成效之一是号召抛弃裹脚布,提倡放足和天足。这股旋风在长江流域刮得凶猛,大见成效。   1911年10月19日,湖北军政府内务部颁布告示:“照得缠足恶习,有碍女界卫生。躯体受损尤大,关系种族匪轻。现值民国成立,……特此示令放足,其各毋违凛遵!”南京临时政府1912年3月13日又以孙中山的名义令内务部“速行通饬各省一体劝禁(缠足),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缠足本来迫于习俗,虽痛苦难受,也只好忍气吞声,如四川有着《缠足歌》唱道:“问娘何心毋乃酷,忍教自己亲骨肉,未成人先成废物。只因媒妁再三渎,谓足不美美不足,恐娘受骂女受辱。”故而一经政府劝禁,放足与天足者越来越多。   正如黄炎培在《我亲身经历的辛亥革命事实》中回忆的那样:“女子裹脚从此解放了。已裹的放掉,已经裹小的也放大,社会上很自然地一致认定,民国纪元以后生下的女儿,一概不裹脚。”到1920年,上海“女界多属天足”。浙江定海“光复以后,城市中年以下妇女,率皆放足。”四川巴县“入民国至今,辫发缠足之习已无存。”? 民国时期的长江流域服饰变化、发展及其实际状况远远不止上述几点,只因篇幅所限,不宜再费笔墨。但仅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已意味着一个全新的服饰观念和行为至近代以后在滋生、蔓延……?长江流域服饰文化源远流长,绵延数千年的长江流域服饰内容丰富多采,还有许多笔者尚未涉及。因地区广阔,各地有异,其间又相互影响,变化多端,难以尽述,且有些方面的内容会在有关章节中论述。所以,对于长江流域服饰的流变,我们只能勾勒出其大体轮廓。   二、多元风格的形成   服饰习俗是人类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表现。它从原始人群时期之衣树叶、兽皮到现代社会之穿化纤服装,有其悠久而漫长的历史。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受各种自然条件、生产水平的制约,服饰因地因时而异,不同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就会有不同的服饰款样。尤其是地域条件和民族传统的影响,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地方与民族服装,表现出各地区各民族不同的文化水准和美学欣赏习惯。时代习尚、民族风气、地方色彩,以及民族气质、生产、生活方式与条件,自然决定着服饰的形式、颜色和装饰,形成不同的特色和风格。服饰文化的风格多元化特征是在各地域、各民族文化的相互砥砺、碰撞和融合中形成的。 ? 长江流域地缘广阔,又有许多民族在这里生息劳作,穿着打扮千差万别,服饰风格多种多样。风格的多样性,既表现了不同的地域风采,又反映了不同的民族习俗。风格多样的长江流域服饰或简洁质朴,或繁缛华丽,或淳穆敦厚,或沉郁斑斓,或飘逸典雅,或宽博雄浑,奇巧相生,千姿百态,最为完整地展现了长江流域各地方各民族特有的智慧和审美理想。在此,我们简要地介绍一下在漫长的历史流变中形成的长江流域不同的地区及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服饰的不同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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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14: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几大区域的服饰风格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氏族宗法制的彻底崩解,中华区域文化在宗族藩篱的废墟之上显现出它早期的格局。由于地理环境的差别,从经济上制约了文化的区域构成;更因为邦国林立,从政治上强化了文化的区域分野;再就是大师并起,从学术上突出了文化的区域特色;而上古时代丰富多彩的民风遗俗的流播传扬,又形成了风格各异的区域文化氛围。   冯天瑜等:《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8月版。正如《荀子·荣辱》所言:“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是非知能材性然也,是注错习俗之节异也。”? 春秋战国时期,中华区域文化格局业已形成,后世人们一般将其划分为中原、齐鲁、三晋、秦、巴蜀、楚、吴越等七大文化区域。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姑按上述划分,对长江流域的几大文化区的服饰风格作一番考察。值得说明的是,我们要考察的几大文化区域即巴蜀(包括滇)、荆楚、吴越等,虽涵盖了长江流域广大地区,但还不能代表长江流域的全部。比如长江流域的上游地区青藏高原地带,自有其独特的服饰风格。但因为这一地区基本上是少数民族居住地,后面将在少数民族的服饰中加以考察,所以在地域风格中从略。   巴蜀包括滇处于西南地区,在春秋战国时代,它们既是地名,又是族名,还是国名。从地缘政治讲,巴国为周朝南土封国,中心地在今重庆一带;蜀国土著,中心地在今成都一带;滇国都于云南晋宁附近,据说与楚威王时楚人庄西略巴黔中而入滇为王有关。概而言之,主要是指分布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包括湖北、湖南某些地区在内的诸多西南夷。当时,这一地区曾不同程度受到周边诸侯国尤其是楚国的影响,《淮南子·兵略训》称“昔者楚人南卷沅湘,西包巴蜀”,楚国拓地南疆西疆,势力虽频抵,但西南诸夷的生活习性基本未移,就连庄王滇,也只能“变服从其俗”。西南夷的服饰习俗,从云南一带出土的许多春秋战国至西汉前期青铜人像或刻镌人物即可看出,尤以江川李家山几座春秋战国之际或稍后的墓葬出土文物较为典型,如24号墓的铜剑柄部和18号墓的玉杖头上所饰跪坐女像,双耳戴着大环,腕部有四五个镯子,都是穿着宽大对襟外衣,衣长及膝下,宽袖,袖长至肘,领与缘边饰条纹,穿在身上不系不扣,显露内衣,好像未穿裤子,只是在腹部系了一宽裙片;长长的头发总掠脑后,在垂发的中部挽鬟,或只在后颈以下用带松松一扎,使秀发很自然地垂披于后背。17号墓出土铜刷型器上的蹲坐男像,叠片式珥饰戴在耳上,双腕也是各套数个镯子;头髻不同于女子,是总发上掠于头顶叠成长形,宽带从中束之,松大的式样,带的两端自然飘于头顶周围以为饰;穿的是短袖衣,领口呈倒三角形,腹胯前系一宽幅带作遮掩。男女都是赤脚。云南呈贡发现的战国时青铜扣饰,人形皆挽髻头顶,有粗辫拖于背后,著对襟衣,衣长及膝,袖长到肘,束腰带,衣后有尾饰;江川李家山24号墓主的胸前也发现一种青铜扣饰,人形有的头顶束低平大髻,有的髻后拖长辫,也是穿着对襟短衣,有的衣后有明显尾饰。上述两扣饰人物均为男性,从其衣着的式样来看,与滇人女子服装大同小异。根据出土实物及图像人形衣着来观察,西南夷服饰皆表现出宽松、简洁、质朴的风格。这种风格两千多年来可以说已成定势,虽然其间多种因素形成的服饰屡经演变,但千变万化仍不失本色。如四川《太平县志》(清光绪十九年刻本)载:“俗尚敦朴,衣多大布,虽富饶之家,鲜有衣文绣者。”《峨眉县志》(清嘉庆十八年刻本)称:“俗尚俭朴,惟用布衣……”《大邑县志》(民国十九年铅印本)云:“……皆安于朴质,有古处风。”又如云南《景东县志稿》(民国十二年石印本)载:“俗尚节俭,人情浑朴,即士大夫之家亦衣布衣,……山间居民,多衣粗麻布。”近代以后,四川许多地方妇女上衣一般长至膝,大袖口。直到如今,在贵阳街头,仍可见到那些上衣无领、大襟右袄并长可及膝、下身穿宽大裤子、一付传统打扮的苗族女子。也可寻览到爱穿右大襟上衣和宽大长裤、服饰洁净淡雅、庄重大方的布依族女子的身影。至于披着羊毛披毡的彝族男女,更是引人注目。   说到楚地服饰,常以轻丽华美取胜。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楚文化高度发达,强盛时的楚国其分布范围涵盖了今湖北、湖南全省及重庆、陕西、山东、安徽、江西、河南的部分地区。这里地处长江中游,江汉平原沃野千里,洞庭、鄱阳等数以千计的大小湖泊星罗棋布,被誉为“鱼米之乡”。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丝织业已相当发达,其丝织品不仅织造精良,花样繁多,而且色彩、图案也绚丽夺目,从近几十年来各地陆续出土的一批丝织品实物来看,真是令人叹为观止。由于丝织业的发达,为服饰提供了各种名贵的衣料或华美的装饰,为人们改善服饰条件和提高审美情趣奠定了物质基础,楚人于富足中大胆追求服饰的新奇和华美。这种轻丽华美的风格可以出土文物为证:1957年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出土漆瑟上,彩绘有各色人物如贵族、巫师、舞人、猎户等。贵族均褒衣博袖,或戴高平顶束腰冠,或戴前二角而后垂扁形鹊尾冠,或戴上宁一鸟而后有披冠;巫师大衣博袖,冠前如双角,后曳一鹊尾长披;舞人长袖,猎户一律短衣紧身,这两类人的帽子都是作尖锥式。1982年1月,在湖北江陵马山一号楚墓发掘出大批保存完好的战国中期的衣衾和丝织品。其中衣物有绵袍、禅衣、禅袍、绵、帽、麻鞋、秋衣等35件,专门用作衣被包裹用的今(连接衣襟的带子)1件,以及握、巾冥目、绵巾、镜衣、囊、枕套等10件。这些衣物绝大多数是丝织品,质地精良,形状完好,色彩斑斓。此外,在长沙、湖北荆门等几处楚墓出土的漆书器彩绘、帛画上,也都反映了楚人服饰的独特风格。这些出土实物及图画形象如与《楚辞》等文献资料中对服饰的描绘相参照,不难领略到楚地服饰的纷繁华艳,轻巧奇丽。对于楚服的特征,沈从文先生曾在《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中进行了高度的概括:“男女衣著多趋於瘦长,领缘较宽,绕襟旋转而下,衣多特别华美,红绿缤纷,衣上有作满地云纹、散点云纹或小簇花的,边缘多较宽,作规矩图案,一望可知,衣著材料必出於印、绘、绣等不同加工,边缘则使用较厚重织锦。”?时事变迁,山河依旧,楚地代代相承的服饰观念依然故我,人们追求轻丽华美的服饰风格的兴致丝毫未减。我们不妨还是以几则文献资料来说明。据《汉口小志》(民国四年铅印本)载:“冬夏衣服花纹彩色,由季而异。夏时则好蛋青、血青、宝蓝、白色、灰色、米汤娇色、出炉银色……冬期则爱玄青、二蓝、品蓝、玉色、虾青、灰青等色。花纹则随时更改……”《东湖县志》(清乾隆二十八年刻本)称:“罗绮遍体,无分贵贱,男妇竟尚奢丽。”再比如湖南《醴陵县志》(民国三十七年铅印本)云:“近来风气浮靡,城市尤甚,人人不惜重资购置纨绮,以为章身之具。”《兴宁县志》(清光绪元年刻本)说:“……今则首饰尽用金银,上刻花卉、人物等类,名曰‘洋錾’,异样生新;衣服用花边彩绦镶绾,至有一件女衣缝数十工者,余亦六七工。踵事增华,莫知所底。”上述实例,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楚地民间的服饰观念和审美情趣。   吴越地处东南,位于长江下游,其地理范围包括今天的江苏、浙江、上海及安徽、江西的部分地区。此地气候温和,土地肥沃,雨量丰沛。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为吴越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创造,提供了理想的舞台。自古以来,吴越服饰就以拙而有式的风格著称,且守成而内具机变。古代文献如《左传·定公十一年》、《吴越春秋》卷二、《淮南子·齐俗训》、《说苑·奉使》、《韩非子·说林上》等均说到:“吴发短”、“以椎髻为俗”、“越人赞”、“剪发文身”、“越人跣行”,……这都说明当地人适应独特的水土气候条件,长期保持着因地制宜的服饰风格。像“剪发文身”这种奇特的习俗,就与其他地区大相径庭。如中原华夏族认为,身体肤发,是父母所给,不敢轻易毁伤,也不能加以改变,皮肤与头发一定要保持天然状态,这是对父母最起码的“孝”道,否则就是不孝。古代吴越之人为什么习惯于“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左传·哀公七年》。呢?这大概是源于远古氏族时代的图腾崇拜,如《淮南子》高诱注云:“越人以箴刺皮为龙文,所以为尊荣也。”因为吴越之地濒临大海,且江河湖泊甚多,居民“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也。”《汉书·地理志》应劭注。   吴越人服饰自有定式,却又不失机变。还是以发式为例,吴越人不仅剪发,又善梳理,显示出一种引领服饰变化的悟性。据江苏丹徒北山顶春秋时吴国大墓出土鸠杖钅尊部的跪坐铜人观察,可知所谓“吴发短”,乃是指发式是将额顶及两鬓头发剪短,并非为一律髡成短冲式,其余当维持原状,但经梳理而盘束脑后为推髻。唯要保持这种短发形,恐怕每隔一段时期得再加剪理,用心要常勤。与此相类似的人形钅尊,在浙江湖州埭溪、绍兴里渚也有出土,同是此种发式,“越人钅尊髻”应是指的这种发式,实与“吴发短”同俗。但二者也有不同点,吴人的“椎髻”是脑后两侧各束一个,越人是脑后仅盘一髻。如绍兴里渚的一具,剪短的额发又对分上冲如双突,脑后一髻横向插有双股发笄。再如绍兴狮子山306号战国墓出土一件三开式四坡攒尖顶铜屋,屋内有裸体跪坐歌乐小铜人六具,其中有两位乳房突起者,似女性,发髻均束头顶;另有四位无乳突者,应是男子,发髻均在脑后。由上述材料可知,吴越的断发习俗,不是单一式样,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同中有异,是剪发、束髻、插笄的有机结合,且束髻部位和个数是有地方性及性别上的区别的。从出土文物可以看出,本地区也有戴冠之习,如江苏六合程桥吴墓发现的针刻纹铜器残片上,人形的冠式为一种山形冠,冠上有三个尖角。绍兴狮子山战国墓内发现一件铜器座,四角垫脚有四个跪坐人形,头戴翘南冠状物,身上还穿带华饰的半袖、胸前开口、衣长及膝的紧身衫,束有腰带。这种衣服装束在前举三具人形尊上也能见到,可能是当地的流行款式。   秦汉以后,吴越不断接受中原文化,风俗开始华夏化,但若干地方色彩也还得以保存,特别是民间服饰风格不失故我,保持着本地区的审美追求。如江苏吴县胜浦、唯亭、昆山陈墓、周庄一带的农村,几个世纪以来,妇女都是保持着传统的服饰习俗:梳着盘盘头,扎着三角包头巾,身穿大襟纽攀布衫,腰系白束裙,处罩青束腰,脚蹬百纳绣花鞋,这颇具特色的服饰,映衬出江南水乡女子艳而不俗的迷人风韵。至今该地方的女子仍保持着这种江南特有的服饰风貌。   说起吴中水乡女子的三角包头巾与裙服,历史相当悠久。关于包头,相传起源于春秋战国时代,那时姑苏一带普植莲荷,吴王阖闾出游时,看到湖中采莲姑娘为遮日挡雨,随手摘片嫩绿的荷叶折成船形,两头用竹片固牢,戴在头上,感到十分新奇。回宫后,他命宫中舞女用布仿制,戴在头上,以助雅兴。后来这种包头传出宫外,流入民间,经不断地改变,久而久之成了如今的样式。   至于裙服,更有文献资料可供稽核。据《旧唐书·舆服志》记载:“江南则以巾幅裙襦。”又《古今图书集成》卷335记述:“褶裙也,衣裳上下连肩也,荆叫谓禅衣……”卷339记述:“弘治间妇女衣衫仅掩裙腰,……正德间衣衫渐大,裙褶渐多,……嘉靖初衣衫大至膝,裙短褶少。”卷345其裙部记事并引《吴越春秋》:“越王勾践入臣于吴,服犊鼻者樵夫,夫人衣无缘之裳,施左阙之襦。”由此可见,这种裙服很有可能是由古代“围裙”(又称腰裙)演变而来。   包头和裙服的穿戴也有约定俗成的规定。女孩子13岁行“成人礼”,开始“留长发”,编发髻,穿戴包头与裙服,表明进入人生成年。结婚后女子的包头和裙服大多用洁白、月白、翠绿等浅色布与蓝色布料相间精心缝制而成。到了老年,其包头与裙服则色泽显得单一,有深沉、庄重之感。   吴中水乡女子这种独特的服式传统和穿戴习俗,可以说是吴越服饰风格的集中体现。 ? (二)民族服饰风格的多元化? 从民族学的角度来分析,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共同文化又包括风俗习惯等,服饰也是其中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似乎可以认为,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最显著的外部特征,就是服饰。王继平:《服饰文化学》,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出版。   《礼记·王制》云:“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这就是古代中国人对东夷、南蛮、北狄、西戎等少数民族服饰的记述。从这则资料也可以看出,自从古代民族(部族)产生以来,在服饰上就已具有明显的区别。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由56个民族组成一个大家庭。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灿烂而悠久的服饰文化传统,他们的风格各异的服饰,正是本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由56个民族组成的中华大家庭中,就有大约30个民族居住在长江流域广大地区。如果把这些民族的服饰陈列在一起,令人仿佛走进了一座美不胜收的民族文化宫。它们所表现的千姿百态、丰富多采的不同风格,当会使人心旷神怡。它们或清丽,或古朴,或凝重,或典雅,或粗犷,或平实,或繁复,或简洁,其风格的多样化大大超过黄河流域及北方的其他地区。之所以如此,是由于长江流域少数民族比其他区域多,而且生活环境的自然条件及过去的经济形态更多样化,因而表现在服饰上,就更绚丽而多姿。   民族服饰风格的多元化,主要表现在女子服饰上。比如长江流域广大地区少数民族女子大多穿裙子,但裙子的款式风格差异很大:有筒裙,有百褶裙;有短及膝者,有长曳地者;有的色彩斑斓,有的颜色单一;有的以各色布分段拼接而成,有的是印花绣边或以花带镶边。苗族、布依族和部分壮族女子的百褶裙长者曳地,短者及膝;傣族女子穿直筒裙,白族女子着百褶裙……,各族女子的裙服款式不一,都各具其风情。   再从服饰的色彩来看,更是姿彩竞呈。白族女子的花裙,每条用1丈5尺长的麻布或棉布绉褶而成,上面饰满了蓝白相间的花纹;布依族的蜡染色彩绚丽、图案精美,或描摹龙瓜茱、茨藜花,或用涡状花纹;彝族的裙子色彩更丰富鲜明,多选用浓烈的红、黄、粉绿、白等,数色相叠,华艳妩媚。   不同的民族,表现出不同的服饰风格和特点。同一民族又因为居处在不同地方,其服饰风格亦有差异。藏族由于分布于西藏、青海、四川、云南和甘肃的广大地区,由于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生产方式等差异,因而服饰样式较多,各有特色。就其普遍特征而言,男女服装都是大襟袍式,左襟大,右襟小,领、袖、襟和底边都镶有各色绸缎和珍贵毛皮。男装右襟腋下以飘带代替钮扣,女袍则钉铜、银等钮扣。农区藏民的服饰和牧区藏民的服饰有较明显的差别。农区男子多穿以白氆氇为主要衣料的花领长袍,女子则多以深色氆氇或各色哔叽呢制作,袍内为通领短身长袖内衣;牧区男子多穿肥大宽绰的衣袍,女子的长袍装饰别出心裁,在袍边镶五至七条宽大的、色彩对比强烈的彩条。   藏族的帽子式样很多,拉萨和日喀则一带,冬季多戴金花帽,是用金丝缎、金银丝带、氆氇、毛皮等精工制成的,男女有别。青海、四川、云南一带的帽子以绸缎做面,以珍贵毛皮做里,圆顶筒状,后面下部有叉口,有带,可以自由翻卷,改变深浅,适应天气变化,既神气又美观。   藏族妇女的发型、头饰也是风格多样,有的风格非常独特,可以说在全国各民族中是绝无仅有的。“巴珠”(有的译音“郭珠”)是种用布和红呢子扎成的三角形或弓箭形与圆形的架子,上面缀着珊瑚、松耳石、串珠等,顶在头上,与头发扎在一起。胸前挂着“嘎吾”(精美的金属制成的装护身符等圣物的盒)和“珠楚”(珍贵的串珠项链)。后藏地区的“巴珠”后背部分,缀饰着11条串珠,中间的一条是镶缀在带子上的包有银花底座的玉石和玛瑙,两边的串珠相对称。拉萨的“巴珠”架是两角朝前顶于头上;江孜的头饰架上,向上立着弓箭形架子,两边各围饰有一条串珠帘;阿里地区普兰县的顶饰前面有一片密垂的串珠帘,帘下是银花片,几乎遮住整个面部,而胸腹前又缀满了银光闪闪、金光耀眼的串珠链,从右肩至右胸,还披挂着一块扇形镶珠佩饰。昌都等牧区的妇女把头发编成很多小辫子披在背后,上面饰以珊瑚珠、玛瑙珠、贝壳和银币等饰物。青海藏区妇女则在披于后背的小辫子上饰以很多碗大的打制有精美花纹的银壳,银壳顶端镶有红色的玛瑙珠。这种发饰可以从后脑一直排垂至腿弯部,上边是3行小银壳,下面是两行大银壳,小辫子的末端有一条横围的串珠与彩色织物,用以固定小辫的间距。   居住在青海的土族妇女服饰,也是式样繁多,各地独具风格。互助、大通、乐都一带的妇女均穿小领斜襟长袍,两袖由红、黄、绿、紫、蓝五色彩布做成,外罩黑、蓝或紫红色坎肩。穿着时,系两头刺绣有花鸟、蜂蝶纹样的腰带。而民和地区的妇女喜着红绿布衣和汗褂,襟边绣有花边,下身多穿短裙,并按年龄不同,分为红、紫、黑三种。 ? 土族妇女的头饰十分讲究,称得上是繁丽多彩,特别是土语称为“扭达”的头饰,更是式样复杂,各地佩戴风格不一,有所谓“干粮头”(形似圆饼子)、“三叉头”(上有三只箭头)、“簸箕头”(形似簸箕)等七八种之多。不过,这些自古传下来的土族妇女头饰,现在已在民间绝迹,代之以新的式样风格。   更具说服力的是苗族服饰。苗族的支系众多,服饰种类也很纷繁。据不完全统计,苗族共有130多种不同的服饰,仅贵州一个省内的苗族,其服饰就有100种之多。哈尼族也有28个支系,有20多种不同的服饰。   总而言之,民族服饰风格是多元的。其形成的原因主要在于民族生活的自然与社会环境。这种环境包括生产方式、生活习性、地理环境、气候条件、风俗习惯、民族性格、宗教信仰和艺术传统等。这些因素无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折射到各民族的服饰上面,从而构成丰富多采、绚丽多姿的民族服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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