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听这首歌走在街上。它让我体会到什么叫“没有音乐,生活就是个错误。”
很喜欢混入人流中的感觉——所有人都不会离你太远,也不会有人离你太近。我喜欢走路。不断有人从身边超过,不断有人迎面而来又错身消失在我背后.虽然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但终究是走在自己的世界里,思维和情感都不受打扰。
太阳很少这么有味道。印象中我敢于正视它的时候,看到的都是深深浅浅的红色。而今天,在深深浅浅的灰色天幕上,是一张惨白的脸。绝然纯粹的白,不带一丝血色,徒劳地撑在单调萧条的背景里。不过,惨白的太阳、灰色的天幕,到不失为这样一个傍晚、这样一条街绝配。
脚步渐渐轻盈,整个人仿佛变为透明的一团空气,只一束无形的目光倒是唯一真切的存在。仿佛是我不小心踏入了另一个时空,在几秒钟的时间里我失去了一切归属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要去干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事情总是矛盾着。好像圣洁与罪恶似乎就是有着某种必然的关联。好像最深的悲哀不会使人落泪,却让人发笑。又好像现在,让我这样茫然的竟不是午夜的独处,而是周围那么多、那么多的人。
好在,快乐固然不是常态,悲伤也未必会停留的太久。即便是抱恨终身吧,生命最终也不会停留太久。生活无非是体验,对于体验来说,快乐与悲伤有着同样的价值。若不是我们本性脆弱,恐怕在痛彻心肺之时也要觉得三生有幸。
我 喜欢这样藏在陌生人当中,不带一点偏见地看着,心里干干净净的,对这世界没有任何企图和奢求。这样的走路是忙碌生活中最好的休息。缓解疲劳——心情上的,还有道德上的。
我深深地感受到,任何平淡的内容、任何卑微的角色,任何普通人习以为常而从来不去注意的行为,一旦以适当的音乐为背景就会立时变成诗情画意,甚至是诗和画都难以传达的情、无从描摹的意。于是平淡、卑微、普通,连同着一袭黑衣的身影就都成了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