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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宁巴的一妻多夫制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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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19: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译者注:南希·列文博士,现为美国加洲大学洛杉机分校人类学系副教授。曾发表了《一妻多夫制动态——西藏边境上的亲属关系、家庭生活和人口》、《尼泊尔的社会等级、国家和少数民族边境地区》、《“喇嘛教经历”的评论》、《尼泊尔的异教仪式和少数民族关系》等有一定影响的论著。她治学严谨,为人正直,是美国仅有的几位女藏学家之一。

  宁巴(nyinba)属藏族,几个世纪前其祖先便来到了尼泥泊尔西北部偏僻、陡峭的喜玛拉雅边境。他们居住的小地方北面环山,南面被几条大水系切割,其村落较小,但相对独立。到本世纪末983年,已有将近1330人。他们居住在四个村子里,村庄坐落在南面河谷、微微倾斜的农田中间。这些村落在许多方面可能很独特,但对宁巴人来说,最不寻常的是他们的兄弟共妻制度。凡是有兄弟的男人,除极个别的外,都共娶一妻。实际上所有兄弟保持原样不变,实行终身共娶一妻的婚姻制。

  尽管实际上一妻多夫制在性关系上的安排上相对没有什么问题,但它仍可能是吸引人的首要解决的事务之焦点。更意味深长的是,一妻多夫制对家庭生活次序和与文化、社会生活诸领域相关的影响。所以正如我们所料,在一妻多夫制家庭中,男人比女人多的存在影响着人与人之间的日常关系。在家庭经济管理上,性别比例失调的冲突可能还不大明显。宁巴人解决的办法是,当妻子们在村里管理农业时,让男人们从事各种各样的生计活动,包括长途贸易。依次从事不同的劳动,这正反映了其性别结构。

  也如我们所料,兄弟们在婚姻中的共妻及终身共同居住,与其特有的财产继承制和在家庭权利上的不同地位相关的。

  兄弟终生共同生活的事实也意味着不准分离,这样产生的家庭在结构上既庞大又复杂。因为兄弟很少分离,村子的规模便保持相对稳定,这也就成为人们共同关心的事和共同的规章,最后影响着村子的发展。

  这种最简洁的概述仅仅触及兄弟共妻婚姻社会文化必需的一些方面。尽管一妻多夫制的结构构体系复杂,但它有助于激发形成严密的分析方法和进行个案阐释,主要依靠分析个体的演算或者集体、经济和人口统计的优势来理解。其必然结果——限制人口增长,持别是防止土地离析已被解释为其原因。正象在一妻多夫制里普遍存在的高性别比例,曾被看成是导致男人共婚的实质一样,在宁巴的事例里,男人的优势似乎是偏爱性别结果。父母对女儿有限婚姻机会的关心。关系着对不同孩子关心的方式。也有一些学者试图根据兄弟间的亲情关系来解释一妻多夫制,但这不具有普遍性。

  解释一妻多夫制自身所需强调的似乎是男性中心和吸引人的偏见的产生。正如柏瑞(Berreman)所指出,我们发现没有必要解释一夫一妻制,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特别是在道德万面)”,或者也没有必要解释一夫多妻制,这可能被看作是“合理的(甚至值得羡慕的)”。但一妻多夫制,“特别是以男性的眼光来看,可能是值得怀疑的”(参见柏瑞曼相劝受(Berrman)的1980年的专沦策378页)。根据发展的规则,人们可以消除这些观念,仅把它们当成是早期阶段的遗存。不过这些论点仍然适用于男人本能“倾向于”一夫多妻制和他们“根深蒂固的一夫多妻制倾向”,(参见勒印·斯待劳斯(LeViStrauss)写于1969年的著作第38页;灵顿(Linton)写于1968年的著作第285页)。

  对一妻多夫制的待征的怀疑,这本身就说明我们自身文化中的偏见,比我们研究对象的偏见多。例一,把一妻多夫制看成是要求男人废除对妻于性能力和生育能力的专制控制——我们认为这正是其他男人希望实行的事。例二,把一妻多夫制看成是要求男人放弃一定程度的性——这纯粹是逻辑推理,因为我们在这方面无任何资料。相反,一妻多夫制下的妇女可能被看成极大得益于性别关注,尽管这很少被人提及。此外,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婚姻相比,我们可以将一妻多夫制看作是对男人生育机会的限制。更有问题的是,他们还不得不抚养别人的孩子。与兄弟们的孩子了相比。男人更偏爱自己的孩子,假如这是长期以来影响母系制分析的一个问题——此乃弊大于利。

  行为生态学家也因为这些原因,把一妻多夫制看成是不可思议的事,甚至将它视为骗局。因为一妻多夫制如此少见——它仅出现在一些人类社会、一些鸟类中和大部分哺乳动物种类里——因为它向雄性和雌性繁衍策略的进化构想提出了挑战。一妻多夫制包含由于男人们分享妻子的性生活,可能导致减少一般男人能生育的孩子数量,这个看法是正确的。但是,还有一件事是,兄弟共妻制小部分人中实行是否也减少男人们在下一代身上的纯遗传特性——这一点我将流给其他人解决。

  这里,我关心一妻多夫制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性质及其对社会文化制度和村社人口的影响,在我们开始理解一妻多夫制影响前,我们必需研究其范围,这就要求我们用可能习惯的不一样的方法来看待婚姻、父母的身份、家庭生活、性关系和性别。最简单的是以一个实例来剖析,为此我选择了一个一妻多夫制结构既参差又复杂的家庭。这个家庭的成员具有围绕一妻多夫制的诸多问题,但他们设法克服这些问题。全家人始终保持着统一,这一事例证明其家庭融洽,因为每个宁巴人都觉得如此美好、幸福,而且他们自身也希望着和睦。

  一个一妻多夫制婚姻动态分析1983年,最大的宁巴人家庭有三代,男男女女18人。最年长的一代,有实行一妻多夫制的三兄弟,其年龄从52岁到60岁,他们的共同妻子,那时已59岁了。同他们一起生活的有他们的五个儿子,年龄在20至40岁之间,儿子们的妻子那时35岁。其他家庭成员包括一名未到结婚年龄的女儿,三个孙儿和四个孙女。年长一辈的男人们还有一个儿子,已经分开15年了;其他三个女儿已结婚,同他们的丈夫生活在一起。

  在宁巴一妻多夫制家庭中,年龄最大的兄长有一定的权力来料理家务,而且最初在婚姻上也有一定优先权。这使他有机会在结婚头几年成为大多数孩子的父亲。

  这件事很重要。因为宁巴人试图确定一妻多夫制婚姻中孩子的父亲,男人对有自己的儿孙很看重。至于说老年的一辈,长兄十分和善而且脾气好、他并不希望领导全家或独占公共妻子。不过据说他是三个年长儿子和幺女儿的生父。二兄弟被认为是三个小儿子和一个女儿的生父。幺兄弟的情况不太一样,因为人们相信他仅仅是两个女儿的父亲,他对缺少儿子十分失望并抱怨不已,这也成为这个家庭中长期较紧张的一个原因。但是在1983年,儿子辈的婚姻被看成是所有这类婚姻的模范。长兄工作勤勉,特别善长贸易和当地的管理。尽管他还很年轻,但在很大程度上掌管了家庭领导权。尽管他——或许人们这样说——与公共妻子关系最密切和最相爱,但在许多年以前,他曾放弃了对弟弟们的性优先权。他经常独自过夜或去追求村里的女朋友。人们认为他只是这个家庭长子和长女的生父,而后来所有的孩子出自于他的弟弟们。

  这一代的兄弟们并不是没有问题,他们曾经历过一次分离,在短时间内还卷入一个附属的一妻多夫制婚姻,并有可能导致另一场分离,但悲剧没有发生。最初六兄弟生活在一起,但到1966年,即他们结婚后两年,他们分开了。这次分离是由老二帕玛(Padma)煽动的,他声称自己与共同妻子之间不愉快。导致帕玛决定与他的兄弟们分开过,是由于他们的婚姻关系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尚不太肯定。我所知道的是帕玛已成为一名佛教喇嘛,他想娶一位曾当过尼姑的妇女。他的父母坚决反对这桩婚事,所有亲戚和邻居也试图说服他放弃这种想法,但他坚决不改。

  事态僵持,直到帕玛唯一活着的爷爷降巴(Jampal)出面干涉。降巴自己曾是一妻多夫制三兄弟中的老幺。他也曾对其婚事感到不幸,但他没法使他的兄弟们同意第二个婚姻,即与他们共同妻子的妹妹的一夫多妻制婚姻。我称为“联合”的这种辅助的一夫多妻制婚姻非常罕见-----在我呆在宁巴时,这种婚姻不到百分之五。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妹妹一律被优先选择为副妻,因为人们相信她们比其他没有关系的妇女更容易合作,若是后者这样的情况的话,妇女束膊在一起是不适宜的,家庭会被争吵搞得四分五裂。经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叫降巴和第二个妻子单独居住,宁巴人叫做“生活在一边”。家庭的其他人为他们修建了一座小房子,他们搬进去在那里度过余生。他们还在有一儿一女。儿子鼓足勇气与另一个村的一位没有兄弟的妇女结了婚。女儿嫁给了其他村子的家境富裕的三兄弟、婚礼隆重而且花费极大。尽管降巴分开居住,但直到1975年他死之前,他仍参与着大家庭的事务,并指导着家庭的决定。他所做的事之一便是邀请他的孙子帕玛与其后来的妻子搬去与他同住,人们说他特别同情帕玛,是因为他是帕玛的“真的”(按他们所说)爷爷。即是说,降巴是帕玛生父的生父。

  但是不象降巴,帕玛坚持彻底分开和分得一份财产。这等于全家地产的九分之一。因为宁巴人分配财产是根据每个家支来计算的。帕玛碰巧是有三个兄弟的男人的三个儿子之一,结果帕玛十分贫穷的,人们认为他的家庭是村里经济上最贫穷的。1975年,剩下的五个兄弟中的一个决定再带一个妻子回家,他埋怨他们人太多了,以致无法仅享有一个妻子。这要—次父母们不太反对。部分原因是由于这位新妻子叶什(Yeshi)以任何标准来衡量,都是一位非凡的女性。她美丽、热诚、勤劳,还非常聪明,尽管她从未上过学,但她靠自学学会了读、写尼泊尔文。而且叶什是第一位妻子的妹妹,或者更准确地说,她们俩是“旁”(Pun)------我称为“家庭同胞”,即在联合婚姻中出自不同的母亲和父亲们。叶什和年长的共同妻子没法友好相处,没有大的龌龊,叶什很快让自己融合于这桩婚姻并与所有成熟丈夫建立了性关系。但1976年,她在生出一个女儿后,还不到一个星期便悲惨地死去;她的逝世给这个家庭极大的打击,兄弟们发誓他们不再结婚。为了这一天他们确实再没有建立联合婚姻,将来他们也不可能建立,因为他们的孩子们现在已长大,他们的儿子们已开始他们自己的一妻多夫制婚姻。

  宁巴人讲,兄弟姊妹多的群体,既可能实行联合婚姻,又可能分离。这个事例证实了他们的观察。尽管我们可以在任何共同丈夫中,发现相关的兄弟人数多和复杂的人际关系,但这个婚姻仍保持统一,而且目前还被当成兄弟一妻多夫制友好关系的模范。这个家庭在过去的三代只有—次分裂,并在一个时期一名兄弟与其他兄弟分居。宁巴人的婚姻必需被理解成一种具体体现群婚所有可能性的一种制度,理解成围绕性爱、经济相等级制度的交叉、复杂的关系。这些男人之间的关系既不会减少兄弟间的利他主义和破坏他们的友好关系,也不会让他们试图分享一个妻子带来妥协和痛苦。实际上,我们发现兄弟们试图尽可能地适应共享和分享他们的婚姻和孩子们。当出现问题时,人们便努力最好在家庭内,至少在社区里寻找解决办法。很少有男人抛弃家庭和亲戚移居他乡,到其他地方去开始新生活。

  我曾说过这只是一个例证,因为它论证了一妻多夫制可能产生的诸多问题,但它并不具有代表性。一般来说宁巴人家庭没有十八人,只有七人或一半人数。普遍的婚姻中的男人不超过两人,因为许多家庭只生有一个儿子或只有一人长到成年。一妻多夫制婚姻里平均不到三兄弟,不到百分之一的婚姻有五个或更多的兄弟。相比之下,一夫多妻制更为罕见。当第一个妻子不生育时是可以接受的——这种情况在目前的婚姻中占百分之七——否则只出现在极特殊的环境里:绝大部分发生在庞大而复杂的家庭中。

  同样,这个家庭在其经济特征上不具代表性,只具典型性。它拥有的土地是其他宁巴人家庭平均土地的两倍、拥有更多的驮畜。人们认为财富、家庭大小和一妻多夫制有直接的联系。首先。他们说富裕使众多人容易相处,而贫穷则会导致不满、加重争吵甚至产生分裂的可能性。第二,人们认为大家庭更容易维持较高的生活水平。因为众多的男人提供了承受各种经济风险的人力资源。但是,在富裕家庭,这又被男人们参与那些无责任感的好勇行为所抵消。按宁巴人所指。即他们经常陷入从属的联合婚姻。一旦兄弟有了两个妻子,他们就试图找出他们自己的婚姻和生育利益。这就逐渐破坏了兄弟间的婚姻统一体,出现了分裂的危险、乃至分割家庭财产,改变了村子里家庭的平衡。
发表于 2008-8-4 19: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挺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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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6 2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妻多夫。。哈哈。。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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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5 15: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快国庆了大家怎么安排

说说看都打算怎么过,我要和三鹿牛奶,喝一箱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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