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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爱人,爱别人是人类的普世价值。
天下为公,爱人亲民,是中国传承千载的政治美德。
这些本都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一个政治家遇到问题只会鞠躬作揖,下跪谢罪,哭天抹泪,如丧考妣,而没有任何实际爱民惠民的政策,甚至主动或被动地以削减福利,通货膨胀等形式侵夺百姓,那么这样的政治家无论鞠几万次躬、流几千吨泪都不值得称道,因为他们用表面上的亲民行为掩盖了实质性的“害民政策”,这种作法的欺骗性很大,值得国人深思。
简而言之,亲民行为不等于亲民政策。
那么,为什么还有许多国人会将亲民行为等同于亲民政策呢?
有人说这与中国人的公民社会修养有很大关系。你看西方政治家竞选中作秀已成常态,但西方人基本上还是能理智的对待这个问题,不会因为某人一个亲近行为就大书特书。
笔者将这一现象归结为儒家政治中的内圣外王思想——没有这种思想,难以想象国人会千年以来渴望清官包拯重降人间。可以说,内圣外王思想已经渗入了国人的灵魂之中。
失去“法”合理内核的儒家内圣外王之道
梁启超说“内圣外王之道”一语可以包举中国学术之全体。这一理论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连续性的统一体,修身是治国的基础,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不成为真正的圣王,也可以等列王侯,称为素王,就是有王者之道而无王者之位的圣人,比如孔子就被后世儒生称为素王。
问题是,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符合内圣外王之道的“圣王”,你可以说孔子是圣人,但他没有政治权力,许多皇帝被吹捧为圣人,但他们却不是圣人。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原因在于治理天下,不能仅仅靠道德文章,一个人的亲民行为,还要靠法治,还要有政治、经济的手段才行。如果认为道德能够解决一切问题,将政治经济问题泛道德化,那最多一个政治领袖所行的不过是妇人之仁(还不如“妇人之仁”,因为现代社会“铁娘子”存在于各行各业)。
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汤一介先生是很少能正视“内圣外王之道”这一问题的儒学研究者,他明确指出,儒家自身存在诸如“空想的理想主义”、“实践的道德观念”等一系列问题,但“内圣外王之道”可能是中国传统哲学存在的最大问题。汤先生解释说:
“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统一体,它至少要由三个方面共同运作才可以维持,即经济、政治和道德(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现暂不论)。在一个社会中,这三个方面虽然有联系,但它们绝不是一回事,没有从属关系,故不能混同,要求用道德解决一切问题,包揽一切,那么不仅仅经济、政治等社会功能要受到破坏,而且道德自身也将不能起它应起的作用。由于中国传统哲学把‘内圣外王之道’作为一种追求目标,因此就造成了道德政治化和政治道德化。前者使道德屈从于政治,后者使道德美化了政治,从而不仅使道德沦丧,而且使政治败坏……道德教化与政治法律虽有某种联系,但它们毕竟是维系社会的两套,不能用一套代替另外一套。因此,‘王圣’(以有王位而自居为圣人,或别人推尊之为圣人)是不可取的,‘圣王’也是做不到的,‘内圣外王之道’作为一种政治哲学理论也就不是什么完满的理论,它不仅在中国历史上起过消极作用,而且它更加不能适应现代的社会政治生活发展的要求。 ”(汤一介,《内圣外王之道》,载《在非有非无之间》,台湾正中书局1995年9月版)
事实上,儒家和道家、甚至后来的佛家都讲内圣外王之道,那为何儒家的内圣外王之道具有很大的消极作用呢?这是因为,儒家阉割了道家“内圣”与“外王”之间“法”的合理内核,没有了法治,“内圣”与“外王”之道就中断了。要知道,只有公共的的法治才能实现外王,而不能单纯依赖个人和家庭伦理道德的外化。也就是说,修身、齐家不能直接实现治国、乃至平天下。
中国政治家一直重视内在道德文章的修养。据《礼记》载,四千多年前的唐虞时代就有了学校,不过我们还没有找到什么实物证据,只知道当时已经有了和甲骨文属于同一系统的文字,这些文字是在山西陶寺遗址发现的,记在一个陶壶表面;通过对甲骨文的释读,我们知道商代社会就有“太学”,西周初年的青铜器“荣仲方鼎”也提到“序”,“序”是当时的学校名称,铭文中还提到请芮国、胡国两位侯伯的孩子入学。
对当时的贵族(未来的政治家)进行严格的道德教育,这在《礼记》和《大戴礼记》中也有详细记载,但我们的先人并没有忽视法律制度的建设,因为这是实现“外王”的唯一现实路径。
最早完整提到“内圣外王之道”一语的是《庄子·天下篇》,作者首先定义了什么是圣人、君子,然后论述的治理国家的方法,包括“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之类,最后作者表达了对“内圣外王之道”隐没的深深遗憾。上面说:
“以天为主宰,以德为根本,以道为门径,能预见变化兆端的叫做圣人;用仁恩惠人民,用义治理人民,用礼教化人民的行为,用乐来调和人民的性情,表现温和而仁慈的叫做君子;以法度作为分守,以职称作为标志,以比较为验证,以会计作断定,它们的等次分一二三四,百官以这些相为序列,百姓以耕、织、工、商的职业为常务,以衣食为主,繁殖生息,积蓄储藏,老弱孤寡放在心上,都有所养,这是治理人民的道理。古时的圣人是很完备的了,他们配合神圣明王,以天地为准则,养育万物,调和天下,恩泽百姓;不仅通晓道的根本,而且维系于法度的末节,上下四方通达,春夏秋冬四时通畅,小大精粗,帝圣之道的运行无所不在。那些明显表现于制度的,旧时法规世代相传,史官还记载很多。那些保存在《诗》、《书》、《礼》、《乐》的,邹鲁的士绅儒者先生们大多能明白了。《诗经》是表达志向的,《书经》是记载政事的,《礼》是规范道德行为的,《乐》是陶冶情操的,《易经》是预测阴阳变化的,《春秋》是讲述名分的。这些数度散布于天下而设置于中国,百家学说时常宣扬它。战国天下大乱,贤圣不能明察,道德规范不能统一,天下的学者多是各得一偏而自以为是。就象耳口鼻都有它的知觉功能,而不能相互通用。就象百家众技一样,都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如此,但不完备又不普遍,是看问题片面的人。分割天地的完美,离析万物的常理,放散古人的全理,很少具备天地的完美,不能相称于天道地道的包容。所以内圣外王的道理,幽暗不明,抑郁不发,天下的人各自以自己想法为自己的方术。”(《庄子·天下篇》原文: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於变化,谓之圣人。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薰然慈仁,谓之君子。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齿,以事为常,以衣食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为意,皆有以养,民之理也。古之人其备乎!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明於本数,系於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於《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於天下而设於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备於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是故内圣外王之道 ,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
在上面的论述中我们看到,从圣人君子的内在道德标准,到治理百姓的基本原则,其间的分野是极为清楚的,前者是“内圣”之门,后者是“外王”之术,“外王”是依靠对这些术的实践实现的,所谓“明於本数,系於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请注意,《庄子·天下篇》的作者明确指出,《诗》、《书》、《礼》、《乐》是旧时的制度层面的东西,这与儒家后来通过解经、甚至改经将之义理化有极大的不同。儒家不重视法律制度,一味强调中华文明原典中的道德成份,使他永远失去了由“内圣”走向“外王”的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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