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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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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4 00: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秦淮河畔,像我这样的女子,很是不少。峨冠长眉,轻衣广袖,眉目间,流淌水色无边。在秦淮河畔,像这样的酒肆,也很不少。杏旗迎风,吴姬低回,每日里,酒客来往如织。“小红。”他们喊我小红。“小红,你还在等你家相公?”相熟的酒客熟稔的打趣。

是的,每个人都知道,绛雪楼的老板娘,在等她家相公。她家远行的相公,一去经年,至今未回。酒肆很小,然而很好。有陈年的女儿红,桂花蒸,还有媚艳入骨的吴姬,压酒劝客尝。“哪一年的酒啊?”有酒客问。“唐贞观十四年。”我平静的答。“前朝贞观年间啊,有些年头了。”酒客模模糊糊的答。是,有些年头了;而且,是很有些年头了。唐贞观十四年,到如今,三百年,我记得清。“小红啊,你家相公怕是难得回来了。跟了我去吧,我给你富贵。”有喝醉的客人调笑。“好啊。”我也笑。丫头识趣的端了酒上来。灌醉了,丢出去,秦淮河畔,自有杨柳岸,晓风残月,供君解酒。喝酒的人,总是有些麻木的。他们只是每日来,每日走,有酒喝,有曲听,便是足够。没有人注意,我在此多久。是的,没有人注意。连我也已开始恍惚。

这世间,我究竟来了多久。还好,我记得,唐贞观十四年的女儿红,到如今,是三百年。离你走的时候,是,三百年。独自坐在窗前,酌冷酒,邀明月。混迹尘世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你却怎的,还不来。“酒入愁肠,岂非更愁?”你捉住我的手。是的,我知道那是你,长的眉,黑的眸,暖的手,温的颜,一如当年。“你,回来了?”我扯住你的衫袖,舍不得丢。“你在等我么?”你笑,一如当年。“我在等你。”是的,我在等你,昔年一别,一梦弥天,这一日,我已等得太久。“我什么时候离开你?我怎么不记得?”你皱眉,莫名的样子,一如当年。“唐贞观十四年。”我答。“贞观十四年?”你大笑,“你怎么不说,你是武则天?”贞观十四年,武则天?唐朝不是只有一个武则天,但是,谁管他有什么关联。我只要你,这一生,只你,是我的岁岁年年。你不记得我,三百年,是当年一根长长的白练,断了你的从前。但是,没关系,你来得时候,恰好我还在,足够。

“世间有百媚千红,我独爱,你那一种。”你低言,冷月下,曙色上青颜;我浅笑,恍如前,且不禁缠绵。有花,有酒,有风,有柳,舒广袖,衫如雪,舞低杨柳楼心月;绛雪楼,人依旧,章台细柳在君手。偶尔,向你说起从前。你不记得。是,你不记得。那个叫绛帐的小镇,那个叫千红的女子。“世间有百媚,我独爱千红。”当年那个白衣胜雪的少年,眼神痴缠。是你,不是你。是的,你已不是你。三百年,一切已难如前。“知不知道,这里最陈的酒,是哪一坛?”我问你。你摇头。下了酒窖,捧出一只碧青瓷坛。打开,一坛素白,凝色如雪,香馥净远。“这是?”你诧异。“女儿红,最陈的女儿红!”“可这根本不是酒,”你伸手轻触,指尖沾上灰白细粉,“倒像是……”“骨殖。”我笑,看到你面上惨白。“这是我出生时,爹亲手酿的女儿红,我的嫁妆。贞观十四年,我十四岁,如同今日,贫家卖酒的女儿,千红。你,可曾想起?”我仍旧笑,你的额角,隐约有汗。“你说要我,说‘世间百媚,独爱千红。’,说要携我夜奔,来秦淮卖酒,一如当年相如文君,天长地久。

你,可记得?”我依然笑,你的指尖,瑟瑟的抖。“你说‘生不能同巢,死同穴。’,推了我下绛雪楼,偏对自己下不了手。付了诺,不能守,倒也罢了。世间男子,原本薄幸。何苦还要烧化了我的骨殖,下了符,镇了,用我的出嫁酒?”牵起你的手,冰冷。“你怕我,我,却不会怨你。你的约,你不能践,我替你守。三百年,我等你。秦淮河畔,绛雪楼,我们卖酒。你说,好不好?”“不,不关我事。”你躲开,想逃,我哪里肯?“这些年,我不肯走。就是因为,你说,‘今生难酬,来世相守。’。三百年,为了你的一诺,我独自蹉跎。如今好容易等到了,你说,我会不会让你走?”你慌了,左右张望,忽然抢了酒坛在手:“你若是不放我走,我便毁了你容身的所在,要你魂飞魄散。”呵,三百年了,不曾想,人如旧。你仍是要以此来摆脱我。以我的,出嫁酒。三百年了,你不是你。你,却还是你。“再近前,我便砸了它。”你仍旧抖,却不忘高高举起那坛出嫁酒。

“魂飞魄散又如何?三百年,我一人独过。没了你,我何苦独自蹉跎,宁可流落,不下奈何?”我清冷的笑,你大骇。不由自主,仰了头去看那坛子。却忘记,坛口我是打开过的。红绸的封口散下来,灰白细末兜头而下,如雪。你慌了,因为你看不见。我也是怕黑的,当年被推下绛雪楼,陡然一下沉入黑暗,那个噩梦,我整整怕了三百年。可是,我没挣扎,你挣扎了。油灯灼了你的衫袖,你的衫袖,带翻了油灯。浸饱了陈酒的骨殖,应该是很耐燃的。酒香缭绕,我轻叹,上前缓缓抱住了你。等待了三百年,你终于,纳了我的出嫁酒。你的怀,也果然是暖的呢!只是,想不到,今生,竟是以如此的方式,与你相守。你说过,生不能同巢,死同穴!你说过,今生难酬,来世相守…………

发表于 2008-7-2 00: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莪喜欢这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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