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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生起一次菩提心,也能清净多生的罪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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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9: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亲眼目睹遭受痛苦的众生,或者没有这种对境的话,也可以观想一个正在遭受痛苦的众生,把他作为所缘境。当自己向外呼气时,观想自己的安乐、善妙、身体、受用、善根等,犹如脱下衣服给他穿上一样,完全施给他。当向内吸气时,再观想他所有的一切痛苦一并吸入体内,由自己来承担,由此他已经离苦得乐。《修心七要》的讲义中,也讲过这种特别甚深的修法。这种施受法,要从一个众生开始观想,再到两个、三个直至一切众生,这样次第来观修。

同样,在实际生活中,当自己遇到痛苦时,也要观想:“轮回中有许多感受这种痛苦的众生,他们是多么可怜,愿他们的一切苦难都成熟于我身,他们都能离苦得乐。”

当自己享有幸福快乐时,就观想:“以我的这分安乐,愿所有众生都获得安乐。”从内心深处,反反复复这样观修。 关于自他平等的标准,华智仁波切曾以比喻进行了说明:一场大雪过后,我和某人走在路上。此时我穿着一双鞋,那人却光着脚,我就脱下一只鞋给他。于是,我和他一只脚都没有鞋穿,同样感受寒冷之苦。而我和他的另一只脚都有鞋穿,同样避免了寒冷之苦。若在一切实际行动中,能够这样做,就是真正的自他平等。而修自他相换时,则应该是把两只鞋都送给别人,丝毫不考虑自己,他的一切痛苦由我承担,我的一切快乐都给他,这从层次上已经提高了。关于自他相换的标准,华智仁波切还有一个比喻是:有五个放牧的人,其中一个人有件够四人使用的雨衣。当他们遇到一场大雨时,雨衣的主人就把雨衣让给其他四个人,而甘愿自己挨淋。

在一切实际行动中,若都能这样做,就是真正的自他相换。如今世间上助人为乐的精神,应该与这个比较接近,但完全一样也很困难。从因果的角度来看,受果报的人固然可怜,但造业的人也很可怜。在世间的“游戏”中,众生扮演的角色都不相同。但作为发了大乘菩提心的我们,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以众生利益为主,永远不能退失这颗心。

正如《大集经》所言:“虽受三恶无量苦,亦不退失菩提心。”《经庄严论》也说:“极勤利众生,大悲为性故。”
发表于 2024-4-26 22: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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