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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基本措施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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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8 18: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消防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依据;二.消防部队处置灾害事故类型划分《公安消防部队执;(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三.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1)接警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受理报警,
一.消防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依据 新修订的《消防法》赋予消防部队的法律职责:公安消防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二.消防部队处置灾害事故类型划分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了除火灾扑救以外,公安消防部队还主要承担的八大类应急救援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建筑坍塌事故; (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空难事故; (七)爆炸及恐怖事件; (八)群众遇险事件。

三.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

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一)火灾扑救基本程序

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火灾扑救主要有以下9个基本程序: 1.接警出动

(1)接警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危险程度、有无人员被困或者伤亡、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同时启动录音记时设备。

(2)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中队值班首长应当检查登车情况,并随首车出动。

(3)公安消防中队出动后,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途中应当注意观察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的情况。 2. 火情侦察

指挥员到达火场后,应当立即组织火情侦察,并将侦察工作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火情侦察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侦察监控、深入内部侦察、仪器探测等方法进行。火情侦察应当查明下列情况:

(1)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 (2)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3)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

(4)起火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

(5)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险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 (6)有无需要保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 3. 战斗展开和力量部署

参战公安消防部队根据火场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战斗展开形式:

(1)准备展开:从建筑外部看不到燃烧部位和火焰时,指挥员应当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占领水源,将主要战斗装备摆放在消防车前,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

(2)预先展开: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供水,做好进攻准备;

(3)全面展开:基本掌握火场的情况后,指挥员应当确定作战意图,果断命令参战人员立即实施火灾扑救。

根据火场情况,主要灭火力量应当部署在下列重点部位: (1)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地点及抢救、疏散的路线; (2)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物质泄漏的部位; (3)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4)火势蔓延方向以及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 (5)参战力量实施内攻救人灭火的部位; (6)毗邻建筑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4.抢救人员

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迅速抢救疏散,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按照下列要求抢救人员:

(1)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外墙门窗、阳台、避难层(间)等途径和举高消防车、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装备进行施救; (2)采取排烟、防毒、射水等措施,减少烟雾、毒气、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胁; (3)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防止跳楼或者因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

(4)进入燃烧区抢救被困人员时,应当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做好记录,防止遗漏;

(5)对被救者采取防毒保护措施,对在救助过程中和已抢救疏散出的危重伤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遇难人员也应当及时搜寻、妥善保护。 5.火场排烟

根据救人、灭火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迅速采取正确的排烟措施,防止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和火势扩大:

(1)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的位置、火势蔓延的方向、烟雾扩散的范围,视情在烟雾流经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2)应当尽量利用建筑物内部的防、排烟系统和移动排烟设备进行防烟、排烟;

(3)利用建筑物的外墙门窗、阳台等途径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注意风向,防止造成火势扩大蔓延;

(4)利用破拆、喷雾水流、移动排烟设备等方法进行人工排烟时,应当注意安全。 6.火场破拆

根据灭火战斗行动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依法合理实施破拆:

(1)为查明火源和燃烧的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疏散重要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以对毗邻火灾现场的建(构)筑物、设施进行破拆;

(2)当火势迅速蔓延难以控制时,可以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根据火势蔓延的速度,选择适当位置拆除毗邻火灾现场的可燃建(构)筑物,开辟隔离带,阻断火势蔓延;

(3)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或者局部出现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时,可以进行破拆;

(4)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内部聚集大量的高温浓烟时,为改变火势发展蔓延方向,定向排除高温浓烟,便于救人、灭火,应当选择不会引起火势扩大的部位进行破拆;

(5)在破拆建(构)筑物时,应当注意承重构件,防止因误拆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在有管道设备的建(构)筑物内部破拆时,应当注意保护管道,防止因管道损坏造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以及毒害物质泄漏;

(6)在破拆建(构)筑物和设施过程中,应当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并采取

必要的保护措施。 7.火场供水

火场供水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1)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装备保证火场主攻阵地特别是内攻救人灭火力量的供水;

(2)使用市政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当火场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3)根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直接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铺设供水干线;

(4)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火场供水时,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供水;

(5)当多层、高层建筑物或者地下工程、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应当尽量使用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时利用移动装备供水。 8.火场安全防护

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做好参战人员的安全防护,严防人员伤亡:

(1)进入火场的所有人员,应当根据危害程度和防护等级,佩戴防护装具,并经安全员检查、登记;进入火场后应当合理选择进攻的路线、阵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在可能发生爆炸、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和可燃液体沸溢、喷溅,以及浓烟、缺氧等危险的情况下进行救人灭火时,应当组成精干作业组,设置安全观察哨,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布置水枪掩护,留有备用力量,严禁擅自行动;

(3)在需要采取关阀断料、开阀导流、降温降压、点火放空、紧急停车等措施时,应当掩护配合起火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4)对火场内带电线路和设备应当视情采取切断电源或者预防触电的措施;

(5)当火场出现爆炸、轰燃、倒塌、沸溢、喷溅等险情征兆,而又无法及时控制或者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视机再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 9.火场清理及撤离

火灾扑灭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1)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备的温度及其周围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蒸汽的浓度进行检测,并进行相应的处理,防止复燃;同时,应当责成起火单位或者相关单位人员看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需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 (2)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装备,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3)归队后,应当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执勤力量,恢复战备状态,并报告作战指挥中心。

(二)应急救援基本程序

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遵循“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快速反应,快速调派力量,正确判断灾情,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营救遇险人员,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应急救援主要有以下8个基本程序: 1.接警出动

迅速准确受理报警,根据警情,集中调集所需人员、装备,并视情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相关联动力量,安全、迅速地赶赴现场。 2.侦察检测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通过侦察、检测等方法查明下列情况: (1)灾害事故的种类、危害

程度、波及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2)遇险和被困人员的位置、数量、危险程度以及救援途径、方法;

(3)危险区域和防护等级,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 (4)贵重物资设备的位置、数量、危险状况以及抢救疏散和保护的方法;

(5)灾害事故现场及其周边的道路、水源、建(构)筑物结构以及电力、通信、气象等情况。

3.设置警戒

应急救援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采取现场警戒: (1)根据灾害事故类型,依据侦察检测结果,科学、合理地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 (2)清除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禁止现场群众和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的施救人员、装备进入警戒区内;

(3)必要时采取禁火、停电等安全措施;

(4)需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4.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现场安全防护: (1)进入灾害事故现场的所有救援人员,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危险等级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操作规程;

(2)在可能发生爆炸、易燃易爆和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等危险情况下救援时,必须进行检测和监测,应当尽量减少一线作业人员,并设立安全员,加强安全防护,留有机动力量;

(3)需要采取工艺措施处置时,应当掩护配合事故单位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4)当现场出现爆炸、倒塌,易燃可燃气体、液体,毒害物质大量扩散等险情征兆,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或者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指挥部或者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下达撤离命令,发出撤离信号,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待具备基本安全条件时,再组织实施抢险救援;

(5)实施水上救援时,救援人员应当佩戴专业救生装具,必要时系安全绳,以小组为单位,不得单独行动;实施潜水救援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采取安全措施。 5.抢救人员

现场救人行动应当根据现场情况,按照下列基本要求进行: (1)根据现场不同情况,视情采取破拆、起重、支撑、牵引、起吊等方法施救;

(2)在人员被倒塌的建筑构件、材料埋压或者被困于容易窒息、受伤的现场,应当首先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并视情迅速采取送风供氧、急救、提供饮水和食物等措施,然后设法采取有效的营救措施;

(3)当不能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时,严禁盲目使用大型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和可能危及被困人员生命安全的救援方法;

(4)在毒害物质泄漏现场,应当使用防毒、救生等工具抢救中毒人员,并及时疏散染毒区域内的人员;

(5)在高空和水上救生时,应当充分利用可靠的设施、工具和专业救援装备,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对现场受伤人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立即通知医疗急救部门进行救治。 6.排除险情

当救援现场有易燃易爆或毒害物质泄漏、扩散,可能导致爆炸、建筑倒塌和人员中毒、触电等危险情况时,要根据专家组意见和现场救援力量及技术条件,及时采取冷却防爆、稀释中

和、加固破拆、断阀疏导等措施,尽快排除险情。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结束时,应当对受到污染的人员、装备及场地进行洗消,并妥善处理洗消后的污水。 7.清场撤离

灾害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全面、细致地检查清理现场,并视情留有必要力量实施监护和配合后续处置,并向事故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移交现场。撤离现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装备。归队后,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迅速恢复战备状态,并向上级报告。 8.信息发布

灾害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要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四、常见灾害事故处置规程

(一)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处置 1、理化性质

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稀、丁烷、丁烯等,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石油气通过加压或降温以液态形式进行储存和运输,即为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从液态转变为气态时,体积扩大250-350倍左右;气态相对密度(空气=1)为1.5-2(比空气重),液态相对密度(水=1)为0.5(比水轻);在空气中扩散较慢,易向低洼地区流动和积聚,爆炸极限为5%-33%。 液化石油气一般为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属于低毒类。常见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严重时出现麻醉状态和意识丧失。液化石油气一般加有特殊臭味的醛类或硫化物,便于察觉该气体的存在。 2、事故特点

(1)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大。液化石油气一般以喷射状泄漏,由液相变为气相,体积迅速扩大,形成大面积危险区。

(2)易发生爆炸燃烧。液化石油气爆炸下限极低,泄漏后极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发生爆炸或燃烧。

(3)燃烧猛烈,爆炸速度快。液化石油气燃烧火焰温度可达18000C以上,爆炸速度可达2000-3000m/s。

(4)处置难度大,要求高。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的容器、部位、口径、压力等因素各不相同,灾情复杂、危险性大,处置专业技术要求高。 3、处置程序与措施 (1)侦察检测

通过询问、侦察、检测、监测等方法,以及测定风力和风向,掌握泄漏区域气体浓度和扩散方向。查明遇险人员数量、位置和营救路线。查明泄漏容器储量、泄漏部位、泄漏速度,以及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位计、液相管、气相管、罐体等情况。查明储罐区储罐数量和总储存量、泄漏罐储存量和邻近罐储存量,以及管线、沟渠、下水道布局走向。了解事故单位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内部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先期疏散抢救人员等情况。查明拟定警戒区内的单位情况、人员数量、地形地物、电源、火源及交通道路情况。掌握现场及周边的消防水源位置、储量和给水方式。分析评估泄漏扩散的范围和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危险因素及其后果。

(2)疏散警戒

疏散泄漏区域和扩散可能波及范围内的无关人员。根据侦察检测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划分重危区、轻危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和出入口。严格控制进入警戒区特别是重危区的人员、车辆和物资,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录。根据动态检测结果,适时调整警戒范围。 (3)禁绝火源

切断事故区域内的强弱电源,熄灭火源,停止高热设备,落实防静电措施。进入警戒区人员严禁携带、使用移动电话和非防爆通信、照明设备,严禁穿戴化纤类服装和带金属物件的鞋,严禁携带、使用非防爆工具。禁止机动车辆(包括无防爆装置的救援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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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重危区的人员必须实施二级以上防护,并采取水枪掩护。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5)生命救助 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进入重危区和轻危区。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遇险人员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移交医疗急救部门进行救治。 (6)技术支持

组织事故单位和石油化工、气象、环保、卫生等部门的专家、术人员判断事故状况,提供技术支持,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并参加配合抢险救援行动 (7)现场供水

制订供水方案,选定水源,选用可靠高效的供水车辆和装备,采取合理的供水方式和方法,保证消防用水量。 (8)稀释防爆

启用事故单位喷淋泵等固定、半固定消防设施。使用喷雾水枪、屏封水枪,设置水幕或蒸气幕,驱散积聚、流动的气体,稀释气体浓度,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采用雾状射流形成水幕墙,防止气体向重要目标或危险源扩散。液化石油气若呈液相沿地面流动,可采用中倍数泡沫覆盖,降低其蒸发速度,缩小气云范围。操作时,要防止因泡沫强力冲击而加快液化石油气的挥发速度。对于聚集于建筑物和地沟内的液化石油气,可打开门窗或地沟盖板,通过自然通风吹散。同时还可采用防爆机械送风进行驱散。禁止用直流水直接冲击罐体和泄漏部位,防止因强水流冲击而造成静电积聚、放电引起爆炸。 (9)关阀堵漏

生产装置或管道发生泄漏、阀门尚未损坏时,可协助技术人员或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喷雾水枪掩护,关闭阀门,制止泄漏。罐体、管道、阀门、法兰泄漏,采取相应堵漏方法实施堵漏。通过液相阀向罐内适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罐内底部水垫层,缓解险情,配合堵漏。法兰盘、液相管道裂口泄漏,在寒冷地区和季节可采用冻结止漏,即用麻袋片等织物强行包裹法兰盘泄漏处,浇水使其冻冰,从而制止或减少泄漏。 (10)输转倒罐

烃泵倒罐。在确保现场安全的条件下,利用车载式或移动式烃泵直接倒罐。实施现场倒罐和异地倒罐时,必须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操作,消防人员予以保护。

惰性气体置换。使用氮气等惰性气体,通过气相阀加压,将事故罐内的液化石油气置换到其他容器或储罐。 压力差倒罐。利用水平落差产生的自然压力差将事故罐的液化石油气导入其他容器、储罐或槽车,降低危险程度。

实施倒罐作业时,管线、设备必须做到良好接地。 (11)主动点燃

实施主动点燃,必须具备可靠的点燃条件。在经专家论证和工程技术人员参与配合下,严格安全防范措施,谨慎、果断实施。

点燃条件。①在容器顶部受损泄漏,无法堵漏输转时;②槽车在人员密集区泄漏,无法转移或堵漏时;③遇有不点燃会带来严重后果,引火点燃使之形成稳定燃烧,或泄漏量已经减小的情况下,可主动实施点燃措施。如现场气体扩散已达到一定范围,点燃很可能造成爆燃或爆炸,产生巨大冲击波,危及其他储罐、救援力量及周围群众安全,造成难以预料后果的,严禁采取点燃措施。

点燃准备。担任掩护和防护的喷雾水枪要到达指定位置,确认危险区人员全部撤离,泄漏点周边区域经检测不在液化石油气爆炸浓度范围内,使用点火棒、信号弹、烟花爆竹、魔术弹

等点火工具,并采取正确的点火方法。

点燃时机。在罐顶开口泄漏,一时无法实施堵漏,且气体泄漏范围和浓度有限,同时又有喷雾水枪稀释掩护以及各种防护措施准备就绪的情况下实施点燃;罐顶爆裂已经形成稳定燃烧,罐体被冷却保护后罐内压力减小,火焰被风吹灭,或被冷却水流打灭,但仍有气体扩散,如不再次点燃,可能造成危害时,应予果断点燃。 (12)现场清理

用喷雾水、蒸气或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事故罐、管道、低洼地、下水道、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气)。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4.行动要求

(1)正确选择停车位置和进攻路线。消防车要选择上风方向的入口、通道进入现场,停靠在上风方向的适当位置。进入危险区的车辆必须戴防火罩。使用上风方向的水源,从上风、侧上风方向选择进攻路线,并设立水枪阵地。指挥部应设置在安全区。

(2)行动中要严防引发爆炸。进入危险区作业的人员一定要专业、精干,防护措施要到位,并使用喷雾水枪进行掩护。在雷电天气下,慎重采取行动。

(3)设立现场安全员,确定撤离信号,实施全程动态仪器检测。一旦现场气体浓度接近爆炸浓度极限,事态未得到有效控制,险情加剧,危及救援人员安全时,要及时发出撤离信号。一线指挥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不经请示,果断下达紧急撤离命令。紧急撤离时不收器材、不开车辆,保证人员迅速、安全撤出危险区。

(4)合理组织供水,保证持续、充足的现场消防供水,对液化石油气容器和泄漏区域保持不间断的冷却稀释。

(5)严禁作业人员在泄漏区域的下水道或地下空间的顶部、井口处、储罐两端等处滞留,防止爆炸冲击造成伤害。

(6)做好医疗急救保障。配合医疗急救力量做好现场救护准备。一旦出现伤亡事故,立即实施救护。

(7)调集一定数量的消防车在泄漏区域附近集结待命。一旦发生爆炸燃烧事故,立即出动,控制火势,消除险情。

(二)公路交通事故处置 1、事故特点

(1)事故发生频率高,成因多样,连锁性强。 (2)社会影响大,人员伤亡重,易造成次生灾害。 (3)车辆损毁严重,救援技术性强、难度大。 2、处置程序与措施 (1)侦察检测

掌握事故车辆、现场及周边区域,伤亡人员位置、数量及伤势等情况。掌握事故车辆是否有燃烧或引发爆炸燃烧的可能性。遇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查明载有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性质、数量,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位计、液相管、气相管、罐体等情况。如有泄漏,应通过检测、监测等方法,以及测定风力和风向,掌握泄漏区域气体浓度、扩散方向等情况。查明实施破拆、救生、堵漏、输转等途径。掌握现场及周边的消防水源位置、储量和给水方式。 (2)警戒疏散

实行交通管制,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和事故标志。疏散围观群众,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现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警戒范围应根据侦察检测情况确定。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应立即实行交通管制,并视情关闭入口。 (3)安全防护

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在警戒区合理设置出入口,安全员对进入警戒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4)处置措施

一般单车倾翻、两车或多车相撞有人员被困时,如果条件允许,应先利用无齿锯、扩张器、牵引器、气动切割器、双向异动切割刀、液压剪切器、液压顶杆等工具,破拆牵引变形的车厢外壳,将遇险人员救出,再视情使用牵引器将车体扶正或使两车分离。对车辆坠入江河等事故,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现场的地理环境,利用冲锋舟、潜水装具等器材装备实施救生;对车辆坠入悬崖的事故,采用山岳救助的方式实施救生。对事故造成车辆燃油泄漏的,在破拆车体时应采用喷雾水枪实施掩护或喷射泡沫覆盖泄漏区域,防止因金属碰撞或使用切割器切割时产生的火花引起油蒸气爆炸燃烧。对有危险化学品泄漏的交通事故,应根据危化品性质进行处置,采取稀释降毒、关阀断源、筑堤导流、器具堵漏、输转倒罐、洗消等措施,有效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扩散,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爆炸燃烧。 (5)现场清理

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清洗,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做好登记统计,核实救援人数。清点人数,收集、整理器材装备,移交现场,安全撤离。 3、行动要求

(1)救援人员在处置过程中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现场车辆发生火灾,应及时灭火。 (2)贯彻“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迅速抢救人员生命,并及时移交医疗急救部门进行救治。

(3)处置高架路(桥)交通事故时,为防止途中交通堵塞,同一消防站出动的车辆不能同一方向驶向事故现场,应从不同的入口进入,相向驶向现场。

(4)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同向车道易于堵塞。救援车辆可在交警或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引导下,反向占用车道,快速抵达事故现场。

(5)救援车辆一时无法接近事故现场时,救援人员应先携带轻便的破拆、救生、起重等器材装备,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6)对伴随有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或爆炸的交通事故,应按照化学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展开抢险救援行动。

(7)处置高速公路事故时,应在事故区域前、后方500米处设置明显的警戒和事故标志;在雨、雪、雾等气象条件下,应在事故区域前、后方1000米处开始连续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后续过往车辆再次发生交通事故。

(三)地面建筑垮塌事故处置 1、垮塌因素

(1)工程质量如承重的梁、柱、楼受损引起建筑垮塌。 (2)可燃气体泄漏爆炸引起建筑垮塌。

(3)爆炸性物品因事故或人为因素爆炸引起建筑垮塌。 (4)飞机等交通工具因事故或人为因素冲撞造成建筑垮塌。 2、事故特点 (1)突发性强,人员逃生困难。

(2)内部设施设备损坏严重,难以正常运转。

(3)易发生二次倒塌,引发次生灾害,加剧灾害程度。 (4)需要的救援力量多,情况复杂,救援难度大、时间长,大型救援装备使用困难。

(5)容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大。3、处置程序与措施 (1)侦察检测

掌握垮塌建筑的结构、布局、面积、高度、层数、使用性质、修建时间,发生垮塌的原因、是否有人员被埋压以及被埋压人员的数量、大致位置等情况。查明是否造成煤气(天然气)和自来水管道泄漏、停电等。通过外部观察和仪器检测,判断垮塌建筑结构的整体安全性,未垮塌部分是否还有再次倒塌的危险。了解现场道路交通、搜救通道及周边区域情况。 (2)救援准备 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实行交通管制。成立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针对建筑整体垮塌、局部垮塌,因可燃气体或爆炸物品爆炸垮塌、建筑工程质量引起建筑垮塌等不同原因和损坏

程度,以及人员被埋压的不同部位,拟定救援措施,制订抢险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纪律,提出行动要求。救援人员落实安全防护,准备抢险救援器材。协助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切断垮塌建筑的水、电、气供给。征求建筑、结构、工程设计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处置意见,协同配合开展救援行动。 (3)处置措施

迅速清除障碍,开辟出一块空阔地和进出通道,建立抢险救援平台和救援车辆进出通道。利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或机器人等器材、设备,采用听、看、敲、喊等方法,确定被埋压人员的数量及其具体位置,分组作业,运用破拆、起吊、起重、撑顶等装备进行施救。使用破拆、起吊、起重、撑顶等装备进行救援时,为防止二次伤害,可采取救援气垫、方木、角钢等进行支撑保护,并使用刨、翻、抬、抱等方法配合施救。对深埋建筑废墟下的人员,在无法确定其具体位置时,要边小心清理、边搜寻人员。对救出的受伤人员,以医疗急救部门为主实施现场急救,伤情较重的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4)现场清理

会同公安、事故(施工)单位,使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再次对现场进行搜索确认。清点人员,检查有无人员受伤,收集、整理器材装备,做好记录。确认现场救援完成后,将现场移交公安机关或受灾单位。 5、行动要求

(1)加强同公安、安监、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交通、民政、城建、规划、通信等部门的合作,协同配合开展救援行动,必要时请调武警和驻地部队进行支援。

(2)视情按照“先易后难,先救人后救物,先伤员后尸体,先重伤后轻伤”的原则进行救援。

(3)现场安全员应在不同方位全程观察建筑结构变化情况,一旦发现垮塌征兆要立即发出警示信号,救援人员要迅速、安全撤离现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4)救援人员不得进入结构已经明显松动的建筑内部,不得登上已经受力不均的阳台、楼板、屋顶等部位,不得擅自钻入非稳固支撑的建筑废墟下方。对于可能发生爆炸或有毒物质泄漏的场所,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开展处置工作。

(5)在救援初期,一般不得使用铲车、吊车、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车辆清理现场。在未完全确认埋压人员已无生还可能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大型机械车辆清理现场。

(6)采用起重设备救人时,必须认真研究受力情况。尤其是使用机械作业时,每台机械都必须配有安全观察员,发现生命征兆应立即停车,防止因强挖硬拉而造成误伤。 (7)使用切割装备破拆时,必须确认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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