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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31日05:06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 杨涛 通讯员 彭振)备受关注的外来工杨正富被殴打后死于警车内一案(详见本报2月23日深圳新闻A08-09版),近日经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详细调查后,以故意伤害罪正式批捕周某某等七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此案曾因被害人杨正富死于警车内,在社会上引发了诸多猜疑。而经宝安区检察院的严格审理,证实玉塘派出所及处理此事的民警与杨正富之死无关,在本案中无责。
经宝安区检察院还原的事实:
2月22日早上6时左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玉律第五工业区宇裕达电子厂保安员卢某某到该厂开门时,看到被害人杨正富拿着两根三角铁条从楼上下来,保安员过去询问,由于被害人回答时含混不清,且马上往楼上跑去,卢某某此时告诉值班的保安员周某某。周某某把杨正富带到该厂宿舍的302房,在询问未果后,周某某用脚踢了杨正富几脚,与此同时,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张某、涂某某、徐某某(均为该厂保安员)也开始对被害人拳打脚踢。
早上7时左右,涂某某与另一保安员任某某交班后,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先后用钢管、臂力器、塑料凳等工具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其间周某某也用钢管殴打杨正富。
早上7时35分左右,保安员刘某某将“抓住一名疑似小偷的男子”这一情况向该厂行政主管张某某报告,张某某来到现场并询问了相关情况,之后往被害人的胸部踢了几脚,最后打电话报警。玉塘派出所民警在对案情了解之后,将杨正富带回玉律村的家中进行调查。之后将杨正富带回派出所。由于杨正富受伤较重,最后在警车上死亡。
3月18日,经公明街道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宇裕达公司、保安员所在物业公司与杨正富亲属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宇裕达公司和厂卫所属的鼎丰物业管理公司共赔偿杨正富家属28万元,玉塘派出所给予杨正富亲属人道补偿2万元。
至此,杨正富死于警车内一案告一段落,宝安区检察院将择日对七名犯罪嫌疑人起诉。(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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